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地税系统2009-2011年新招录公务员业务培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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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15 07:06

各县(市)局、市局各单位

    根据创先争优活动和干部教育培训需求问卷,为提高新录用干部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从而更快适应基层财税工作岗位,经研究,拟于近期组织开展全市地税系统2009-2011年新招录公务员业务培训班,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8月中旬—9月下旬共两个月左右时间。

    培训地点:绍兴市财税干部学校。

    二、培训对象及人数

    全市系统2009年-2011年新录用地税编制公务员,人员名单见附件。

     三、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侧重于税收、会计相关基础知识的培训,培训时间40天左右。非财会、税收专业的培训对象必须全程参加,对口专业的培训对象根据自己知识结构情况自行选择,但必须全部参加第一阶段的闭卷考试。

    第二阶段侧重于地税实际岗位能力的培训,培训时间10天左右。培训对象全部参加培训学习和第二阶段闭卷考试。

    每个阶段结束均进行闭卷考试,考试成绩将在局域网公布。具体课程设置及时间安排见附件。

    四、培训组织与实施

    本次培训由市地税局主办,人教处组织,市财税干校承办。市局各分局、各县(市、区)局配合市局人教处进行学员报名及选调。财校主要负责培训项目实施工作,包括制定计划、落实师资、教学实施、教学管理、教学评估、后勤保障等。

    五、培训方法

    本项目的培训方式以讲授式为主,侧重税收、会计基本知识,结合财政、地税基层工作岗位的能力要求,贴近实际进行授课。

    六、培训要求:

    1、各县(市)局及市局相关单位应充分认识地税新录用公务员业务培训的重要性,合理安排培训人员日常工作,凡近三年录用的地税公务员原则上都必须参加本次业务培训,培训人员名单于8月5日前上报绍兴市局人教处,联系电话:85113299。

    2、培训采用集中封闭式培训,学员学习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一般不再承担所在单位工作任务;如因个人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应初具书面请假报告,报市局人教处备案。

    3、市财税干校将为培训班配备班主任,负责教学管理和学员的有关服务工作,对学员的考勤、课堂纪律、学习情况及表现等进行跟踪考核。

    4、参照省局公务员培训,培训经费由市地税局统一列支。

 

    附件:

    1、培训人员名单

绍市地税人教[2011]10号附件.doc

    2、培训课程安排表

 

 

 

二○一一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