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徽酒: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23-11-30 23:38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JINHUI LIQUOR Co.,Ltd.

(甘肃省陇南市徽县伏家镇)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发行概况

发行人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票类型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7,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 25%。本次发行

发行股数 不涉及持股满三年的原有股东向投资者公开发售股

份的情况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28,000 万股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明、控股股东亚特投资承

诺:(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发行人上

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12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

个月。(2)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

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

后 24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

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本公司股东众惠投资、乾惠投资、怡铭投资承

诺:(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

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承诺人持有的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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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

动延长 6 个月。(2)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 24

个月内,在其已充分履行所作各项承诺的前提下,

每年对外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总数的 25%,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本公司股东英之玖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在

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

回购本承诺人持有的股份。(2)自所持发行人股份

锁定期满之日起 12 个月内,对外转让的发行人股份

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所持有发行人股份

总数的 50%;自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之日起 24

个月内,对外转让的发行人股份总数不超过发行人

股票上市之日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80%,上述

期限内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周志刚、张志刚、胡阳、廖结兵、王栋、熊建

基、刘文斌、唐云、封晓成、杜学义、谢小强作为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1)自发

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

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2)在任职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其申报离任 6 个月起的 12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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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份

数量不超过本承诺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50%。(3)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

满后 24 个月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4)

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若本公司股份在上述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

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 2016 年 02 月 16 日

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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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招股意向书

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

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

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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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东关于股份锁定、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明、控股股东亚特投资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

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

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

价,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12 个月。(2)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

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24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本公司股东众惠投资、乾惠投资、怡铭投资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

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承诺人持有的股份。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

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

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2)所持发行人股

份锁定期满后 24 个月内,在其已充分履行所作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每年对外转

让的股份不超过本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价。

本公司股东英之玖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

本承诺人持有的股份。(2)自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之日起 12 个月内,对外

转让的发行人股份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50%;自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之日起 24 个月内,对外转让的发行人股份总

数不超过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80%,上述期限内的减

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周志刚、张志刚、胡阳、廖结兵、王栋、熊建基、刘文斌、唐云、封晓成、

杜学义、谢小强作为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1)自发行人股

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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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发行人上市

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

长 6 个月。(2)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自其申报离任 6 个月起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份

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50%。(3)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24 个月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4)不会因职

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若本公司股份在上述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

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

若违反上述承诺,上述承诺人将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

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

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本公司所有,上述承诺人将在获得收入

5 个交易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本公司,如上述承诺人未及时将违规所得收入

上交本公司,则本公司有权扣留应付现金分红中与应上交本公司的违规减持所

得金额相等额现金分红。

二、本公司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及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一)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本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

程(上市草案)》,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股利分配政策

本次发行并上市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利润分配同股同利,股东依照其所持有的股

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公司利润分配不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

V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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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范围,不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等利润分配方

式。

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并保

持现金分红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保证现金分红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公司可在现金方式分配利润的基础上,以股票股利方式分配利润。公司采用股

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

因素。在满足购买原材料的资金需求、可预期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

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经营利润和现金流情况进行中期分红,

具体方案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3)利润分配的具体条件

①在公司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

期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

配股利,且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净利润的 30%。

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对具体每个年度的

分红比例提出预案。

②在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每股收益、股票价格与公司股

本规模、股本结构不匹配时,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比例的前提下,同

时采取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

金额时,应当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

规模、盈利增长速度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利润

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③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规定程序,

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a.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V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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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c.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④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

理。上述重大资金支出事项是指以下任一情形:

a.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或购买资产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

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的 30%或资产总额的 20%;

b.当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

c.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4)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

公司拟进行利润分配时,应按照以下决策程序和机制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

研究论证:

①在定期报告公布前,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应当在充分考虑公司持续经营

能力、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资金和重视对投资者合理投资回报的

前提下,研究论证利润分配预案;

②公司董事会拟定具体利润分配预案时,应当遵守我国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③公司董事会在有关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可以通过电话、

传真、信函、电子邮件、公司网站上的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方式,与独立董

事、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④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利润分配方案的提案,并直接

提交董事会审议;

⑤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

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

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5)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V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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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利润分配事项方能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经二分之一

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为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发表独立意见。

②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并经监事会全

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③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如股东大会审议发放股票股利或以公积金

转增股本方案的,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①公司应当严格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

配预案和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

议要求,公司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当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

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

②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的,公司应当在审议通过年度报告的董事会公告中详细披露以下事项:

a.结合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

因素,对于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水平较低原因的说明;

b.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c.董事会会议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d.独立董事对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合理性发表的独立意

见。

公司董事长、独立董事和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年度

报告披露之后、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之前,在上市公司业绩发布会中就现

金分红方案相关事宜予以重点说明。如未召开业绩发布会的,应当通过现场、

网络或其他有效方式召开说明会,就相关事项与媒体、股东特别是持有上市公

司股份的机构投资者、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及时答复媒体和股东关心的

问题。

I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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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

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④如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形的,公司在利润分配时,应当先从该

股东应分配的现金股利中扣减其占用的资金。

(7)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程序

①公司根据行业监管政策、自身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

或者根据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而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

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

政策议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经全体董

事过半数同意,且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

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更发表独立意见。

②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公司应当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为股东参

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公司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有关利润分配政策

调整或变更的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股东大会在审议公司章程规定的利

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更事项时,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股东回报规划的制订周期和调整机制

①公司应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制订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应当在总结之前三

年股东回报规划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所面临各项因素,以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确定是否需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及未来三年的股东回报规划予以调整。

②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

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现

行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影响公司的可持续经营,确有必要对股东回报规划进行

调整的,公司可以根据本条确定的利润分配基本原则,重新制订股东回报规划。

2、现金股利政策实施的保障措施

由于公司利润主要来源于其控制的各子公司,为保证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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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利实施,公司子公司陇南销售公司、兰州销售公司、西安销售公司、西藏实

业公司、金徽灌装公司在其各自《公司章程》中有关现金分红事项具体规定如

下:

当年盈利且满足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

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七十,

剩余部分用于支持长期可持续发展。

(二)未来三年股利分配规划

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了《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后分红回报规划》,公司未来三年(2014 年-2016 年)计划为股东

提供以下投资回报:公司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后,每年向股

东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30%。在确保上述

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增加股票股利分配方式回馈股东,但进行利润

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关于未来三年股利分配规划的有关情况请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 管

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分析”部分的相关内容。

(三)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下述滚存利润分配方案:公司

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股票发行后

新老股东共享。

三、关于上市后稳定股价的预案

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稳定公司

股价预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稳定股价预案的触发和生效条件

本公司 A 股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如果本公司 A 股股票收盘价格连续 20 个

交易日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

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情

形时(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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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且同时满足监管

机构关于回购、增持公司股份等行为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证

回购、增持结果不会导致本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则触发本公司、本

公司控股股东亚特投资、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

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以下简称“触发稳定股价义务”)。

本公司董事会将在触发稳定股价义务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制订或要求公

司控股股东提出稳定公司股价具体方案,并在履行完毕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和外

部审批/备案程序(如需)后实施,且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予以公告。公

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公司应将稳定

股价措施实施情况予以公告。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后,

如公司股票价格再度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则本公司、控股股东、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将继续按照上述承诺履行相关义务。自股价

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90 个自然日内,若股价稳定方案终止的条件未能实现,则

公司董事会制定的股价稳定方案即刻自动重新生效,本公司、控股股东、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继续履行股价稳定措施;或者公司董事会即刻提

出并实施新的股价稳定方案,直至股价稳定方案终止的条件实现。

本预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本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并上市后自动生效,在此后三年内有效。

(二)稳定上市后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

公司及相关主体将采取以下措施中的一项或多项稳定公司股价:(1)公司

回购公司股票;(2)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增持公司股票;(4)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1、公司回购公司股票的具体安排

本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触发稳定股价义务之

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稳定股价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

实施方案将在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成就时,本公司依法召开董事会、股东

大会作出股份回购决议后公告。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的下一个

交易日,公司开始启动股份回购。

X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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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

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

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每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 1,000 万元,

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稳定股价义务,公司单一会计年度回购股

份的数量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3%,回购后本公司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

条件。

2、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安排

在触发稳定股价义务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公司控股股东启动有关增持事

宜,并将其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包括拟增持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

间等)书面通知公司,由公司在其增持前 3 个交易日内进行公告。本公司控股

股东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 1,000 万元,若某一会计年度内本公司股

价多次触发稳定股价义务,单一会计年度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3%,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增持后本公司的股权

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3、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安排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实施以下

具体股价稳定措施:

(1)当本公司出现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的情形时,如本公司、控股股东

均已采取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后本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10 个交易日内仍

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将触发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稳定股价义务。

(2)在触发稳定股价义务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启动有关增持事宜,并将其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包括拟增持股份的数量、

价格区间、时间等)书面通知公司,由公司在其增持前 3 个交易日内进行公告。

(3)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在担任

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本公司处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

的 20%,若某一会计年度内本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人员稳定股价义务,单一

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所动用的资金应不超过其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

X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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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本公司处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 50%。通过二级市场

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本公司股份的,买入价格不高于本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公司新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将要求该等

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本公司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

相应承诺。

4、其他稳定股价的措施

(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向董事会提交

公司股份回购计划的议案,并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任何对本预案的修订均应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需经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主体在履行其

稳定股价义务时,应按照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的监管规定履行

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稳定股价方案的终止情形

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90 个自然日内,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

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1、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的每股净资产(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

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

2、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主体已充分

履行其在本次公告的稳定公司股价预案中应采取的稳定股价措施;

3、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四)相关约束措施

1、若触发稳定股价义务而控股股东未能提出增持具体计划、或已公告增持

具体计划但由于主观原因不能实际履行,控股股东应当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及中

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控

股股东如已公告增持具体计划但由于主观原因不能实际履行,则公司应将与控

X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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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股东履行其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应付控股股东现金分红予以截留,直至控股

股东履行其增持义务;如已经连续两次触发稳定股价义务而控股股东均未能提

出具体增持计划,则公司可将与控股股东履行其稳定股价义务相等金额的应付

控股股东现金分红予以截留用于股份回购计划,控股股东丧失对相应金额现金

分红的追索权;如对公司董事会提出的股份回购计划投弃权票或反对票,则公

司可将与控股股东履行其稳定股价义务相等金额的应付控股股东现金分红予以

截留用于下次股份回购计划,控股股东丧失对相应金额现金分红的追索权。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主动履行其稳定股价义务,未按本预案的规

定及时召开董事会审议稳定股价方案或在相关董事会投弃权票或反对票、未按

本预案的规定及时提出增持计划或未实际实施增持计划的,其应当在本公司股

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社会公众投资

者道歉。如个人在任职期间因主观原因未能按本预案的相关约定履行其增持义

务,则公司应将与其履行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工资薪酬代其履行增持义务;如

个人在任职期间连续两次未能主动履行其增持义务,由控股股东或董事会提请

股东大会同意更换相关董事,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解聘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3、如因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等证券监管法规对于社会公众股股东最低

持股比例的规定导致控股股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一定时期内无法

履行其增持或回购义务的,相关责任主体可免于前述惩罚,但亦应积极采取其

他措施稳定股价。

四、信息披露责任承诺

(一)本公司承诺

本公司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为本

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对招股意向书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判断本公

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董事会将在证

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制订股份回

XV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公司将依照股份回购方案依法回购首次公

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为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或届时二级市

场交易价格,以孰高者为准。若本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

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本公司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

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若违反本承诺,不及时进行回购或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本公司将在股东大

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

众投资者道歉;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本公司履行承诺;

同时因不履行本承诺造成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进行赔

偿。

(二)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本公司控股股东亚特投资承诺

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

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承诺人将在证券监管

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积极督促发行人董事会制订股份回

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承诺人不得对发行人董事会提出的股份回购方

案投弃权票或反对票。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新股价格为发行价格加上

同期银行存款利息或届时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以孰高者为准。若发行人股票有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公开

发售的股份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

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若违反本承诺,本承诺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

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发行人有

权停止向本承诺人支付现金分红,直至本承诺人实际履行承诺义务。

XVI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2、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明承诺

如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

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承诺人将积极促成

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

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若违反本承诺,本承诺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

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发行人有

权停止向本承诺人控股的亚特投资支付现金分红,直至本承诺人实际履行承诺

义务。

(三)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

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法赔偿投资者

损失。

若违反本承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及中

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

者道歉;同时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该年以及以后年度的税后工

资作为上述承诺的履约担保,发行人有权停发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直至其实际履行承诺义务。

(四)中介机构承诺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保荐机构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

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律师北京卓纬律师事务所承诺: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

制作、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若因本所未能依照适用的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行业准则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法定职责,导致本所为发行人首次

XVII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公开发行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按照有管辖权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作出的有效司法

判决,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会计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因本所为金徽酒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所能证明无执业过

错的除外。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

履行作出承诺,包括但不限于: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

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

情况相挂钩。

5、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

相挂钩。

六、本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注意下列风险

(一)行业经营环境变化导致公司业绩增长放缓甚至大幅下滑的风险

近年来,伴随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我国财政收入、企业利润和

居民收入快速增长,从而带动白酒消费需求明显增加和不断升级,我国白酒产

销量及白酒行业利润水平有明显提升。2012 年下半年以来,我国经济在保持稳

中有进、稳中向好的同时,经济运行中仍面临不少风险和挑战,经济结构调整

和转变发展方式的任务艰巨,经济增长下行压力有所加剧;同时中央出台“八

项规定”、“六项禁令”等政策严格限制“三公消费”,白酒市场需求呈现削弱趋

XVIII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势,白酒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白酒行业整体经营业绩增速显著放缓,行业进

入了调整期。2014 年,我国白酒产量、白酒行业收入分别为 1,257.13 万千升、

5,258.89 亿元,分别较 2013 年增长 2.75%、5.69%,增速均有显著放缓;利润

总额为 698.75 亿元,较 2013 年减少 100.85 亿元,自 2013 年以来持续出现负增

长。

报告期,本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09,308.27 万元、101,287.55 万元和

118,241.09 万元,其中 2014 年和 2015 年营业收入分别较上一年度增长-7.34%

和 16.74%;本公司营业利润分别为 13,723.35 万元、15,106.17 万元和 21,111.34

万元,其中 2014 年和 2015 年营业利润分别较上一年度增长 10.08%和 39.75%。

白酒行业经营环境的变化导致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增速放缓甚至

在 2014 年出现了下降。若未来我国国民经济增速明显放缓,政务、商务活动白

酒消费需求萎缩,白酒行业市场竞争继续加剧,而公司未能及时促进产品结构

优化升级、有效拓展营销网络和企业品牌、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经营

业绩将存在大幅下滑的风险。

(二)产业政策风险

本公司所处行业为白酒行业。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修正)》(国家发改委 2013 年第 21 号令),“白酒生产线”为“限

制类”项目。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

定》(国发[2005]40 号),对此类项目,国家有关部门根据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

要求,遵循优胜劣汰的原则,实行分类指导,允许企业在一定期限内采取措施

改造升级,金融机构按信贷原则继续给予支持。同时,国家亦多次调整白酒消

费税政策,以加强消费税税收管理和税基保全,引导白酒消费。若国家对现行

白酒产业政策进行进一步调整,如通过税收、信贷、土地、广告宣传、价格等

方面的调控手段对白酒生产与消费进行限制,将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

影响。

(三)依赖单一市场风险

甘肃省是本公司白酒产品最重要的市场,报告期内公司在甘肃市场实现的

主营业务收入分别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 96.72%、96.74%和 96.32%。本公司

XIX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正在积极稳步开拓西北市场,并将选择西北市场以外的机会性市场进行市场培

育,但新市场开发、品牌建立、消费者认同均需要周期,本公司市场开拓存在

无法达到预期目标的风险。若甘肃市场对白酒需求量下降或本公司在甘肃白酒

市场份额下降,且本公司不能有效拓展省外市场,将对本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

七、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情况

本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15 年 12 月 31 日。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

日,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在外部环境、经营模式、业务开展、税收政策等方面

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亦未发生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公司预计 2016 年 1 季度经营情况良好,与上年同期相比不存在业绩大幅下

滑风险。

XX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目 录

发行概况 ........................................................................................................................ I

发行人声明 ................................................................................................................. IV

重大事项提示 ............................................................................................................... V

一、 股东关于股份锁定、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V

二、 本公司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及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VI

三、 关于上市后稳定股价的预案.....................................................................XI

四、 信息披露责任承诺................................................................................... XV

五、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XVIII

六、 本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注意下列风险............................................... XVIII

七、 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情况............................................................... XX

目 录........................................................................................................................XXI

第一节 释义 .................................................................................................................. 1

第二节 概览 .................................................................................................................. 7

一、 发行人简介................................................................................................... 7

二、 发行人控股股东简介................................................................................... 8

三、 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 8

四、 本次发行情况............................................................................................. 10

五、 募集资金用途............................................................................................. 10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 12

一、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2

二、 本次发行有关机构的情况......................................................................... 13

三、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及人员的权益关系............................. 14

四、 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15

第四节 风险因素 ........................................................................................................ 16

一、 产业政策风险............................................................................................. 16

二、 业务经营风险............................................................................................. 16

XXI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三、 市场风险..................................................................................................... 18

四、 财务风险..................................................................................................... 20

五、 管理风险..................................................................................................... 21

六、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顺利实施或达不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22

七、 不可抗力风险............................................................................................. 23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24

一、 发行人概述................................................................................................. 24

二、 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24

三、 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其变化情况................................................................. 26

四、 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32

五、 公司历次验资情况及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51

六、 发行人组织结构......................................................................................... 53

七、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简要情况............................................. 55

八、 发起人、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所控制企业基本情况................. 59

九、 发行人股本情况....................................................................................... 107

十、 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110

十一、 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115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 118

一、 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设立以来的变化情况........................... 118

二、 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118

三、 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41

四、 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149

五、 发行人的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情况............................................... 184

六、 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质和许可............................................................... 201

七、 发行人的技术与研发情况....................................................................... 202

八、 发行人产品质量控制情况....................................................................... 206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212

XXII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一、 独立性情况............................................................................................... 212

二、 同业竞争................................................................................................... 213

三、 关联方、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 215

四、 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和制度安排................................................... 221

五、 近三年关联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222

六、 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223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 226

一、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226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间的亲属关系........... 231

三、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231

四、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发行人股

份情况......................................................................................................................... 232

五、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233

六、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报酬........................... 234

七、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 234

八、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与公司签订协议和履行承

诺情况......................................................................................................................... 236

九、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近三年内变动情况............................... 236

第九节 公司治理结构 .............................................................................................. 238

一、 公司治理结构概述................................................................................... 238

二、 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38

三、 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41

四、 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44

五、 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 246

六、 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 248

七、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 250

八、 公司近三年违法违规行为....................................................................... 251

九、 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252

XXIII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十、 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自我评估意见....................................... 252

十一、 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253

第十节 公司财务与会计信息 .................................................................................. 254

一、 财务报表................................................................................................... 254

二、 财务报表编制基准和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270

三、 报告期公司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270

四、 非经常性损益........................................................................................... 287

五、 最近一期末主要资产情况....................................................................... 288

六、 最近一期末主要债项情况....................................................................... 289

七、 所有者权益变化情况............................................................................... 290

八、 现金流量情况........................................................................................... 291

九、 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292

十、 财务指标................................................................................................... 293

十一、 盈利预测披露情况............................................................................... 294

十二、 资产评估情况....................................................................................... 294

十三、 历次验资情况....................................................................................... 294

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95

一、 公司最近三年财务状况分析................................................................... 295

二、 公司最近三年盈利能力分析................................................................... 327

三、 现金流量分析........................................................................................... 354

四、 资本性支出分析....................................................................................... 355

五、 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分析................................................................... 355

六、 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358

七、 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359

八、 募集资金到位对每股收益的影响........................................................... 362

九、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影响及填补回报措施............... 362

十、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

的承诺......................................................................................................................... 366

XXIV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 368

一、 公司的发展目标和计划........................................................................... 368

二、 拟定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370

三、 实施上述计划可能面临的主要困难....................................................... 370

四、 上述业务发展规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370

五、 募集资金对实现上述发展规划的作用................................................... 371

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 372

一、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372

二、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373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合理性分析....................................... 388

四、 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整体影响....................... 389

五、 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意见....................................... 390

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 394

一、 本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实际股利分配情况及发行后的股利政策....... 394

二、 本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395

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96

一、 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 396

二、 重要合同................................................................................................... 396

三、 发行人对外担保事项............................................................................... 399

四、 发行人诉讼或仲裁事项........................................................................... 400

五、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400

六、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涉及刑事诉讼的情

况................................................................................................................................. 400

第十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401

一、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401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403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404

XXV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四、审计机构声明............................................................................................. 405

五、评估机构声明............................................................................................. 406

六、验资机构声明............................................................................................. 409

七、复核验资机构声明..................................................................................... 411

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 413

XXVI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招股意向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

义:

一般简称

发行人、公司、本公

指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司、金徽股份

金徽有限 指 徽县金徽酒业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前身

甘肃金徽酒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甘肃金

甘肃金徽 指

徽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已注销

甘肃陇南春酒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破产注

陇酒集团 指

陇南春酒厂 指 甘肃陇南春酒厂,为陇酒集团前身

甘肃亚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甘肃亚特投

亚特投资、控股股东 指

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指 李明,为亚特投资控股股东,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陇南众惠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本公司股东

众惠投资 指

之一

英之玖 指 上海英之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股东之一

中连盛 指 广州中连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为英之玖股东之一

陇南乾惠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本公司股东

乾惠投资 指

之一

陇南怡铭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本公司股东

怡铭投资 指

之一

徽县乾众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乾惠投资有

乾众投资 指

限合伙人之一

徽县惠普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乾惠投资有

惠普投资 指

限合伙人之一

金徽酒陇南销售有限公司(曾用名:陇南市金徽酒

陇南销售公司 指

业销售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1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金徽酒兰州销售有限公司(曾用名:兰州金徽酒业

兰州销售公司 指

销售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西安销售公司 指 金徽酒销售西安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西藏实业公司 指 西藏金徽实业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金徽灌装公司 指 金徽酒陇南灌装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亚鑫房地产 指 徽县亚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亚特投资子公司

西藏世纪金徽 指 西藏世纪金徽投资有限公司,为亚特投资子公司

海南亚特 指 海南亚特投资有限公司,为亚特投资子公司

博宇矿业 指 哈密博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为亚特投资子公司

甘肃世纪金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亚特投资子

金徽房地产 指

公司

陇南市徽县亚特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为亚特投

亚特小额贷款 指

资子公司

甘肃金徽矿业 指 甘肃金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为亚特投资子公司

铭洲钼业 指 甘肃铭洲钼业有限公司,为亚特投资子公司

亚峰矿业 指 甘肃亚峰矿业有限公司,为亚特投资子公司

亚特矿业 指 甘肃亚特矿业有限公司,为亚特投资子公司

徽县亚鑫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曾用名:徽县亚鑫物

亚鑫物业 指

业管理有限公司),为亚特投资孙公司

北京亚特 指 北京亚特投资有限公司,为亚特投资孙公司

海口迪莱茵 指 海口迪莱茵投资有限公司,为亚特投资孙公司

海业诚信 指 海南海业诚信投资有限公司,为亚特投资孙公司

亚泉湾物业 指 兰州亚泉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亚特投资孙公司

天水金徽 指 天水金徽实业有限公司,为亚特投资孙公司

甘肃金徽投资 指 甘肃金徽投资有限公司,为亚特投资孙公司

海南中改院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为亚特投资孙

酒店管理公司 指

公司

2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亚特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为实际控制人李明控制的

亚特控股 BVI 指

公司

亚特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为实际控制人李明控制的

亚特国际 BVI 指

公司

金徽开曼投资有限公司,为实际控制人李明控制的

金徽开曼 指

公司

香港金徽投资有限公司,为实际控制人李明控制的

香港金徽 指

公司

甘肃世纪金徽酒业有限公司,为甘肃金徽子公司,

世纪金徽酒业 指

已注销

甘肃华中矿业有限公司,为亚特投资子公司,已注

华中矿业 指

徽县金鑫物流有限公司,为甘肃金徽子公司,已注

金鑫物流 指

甘肃徽县天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为亚特投资子公

天洛矿业 指

司,已注销

内蒙古金徽矿业有限公司,为亚特投资子公司,已

内蒙古金徽矿业 指

注销

上海会蒙(集团)有限公司,为实际控制人李明配

上海会蒙 指

偶杜楠控制的公司

上海会蒙酒业管理有限公司,已变更名称为“上海

会蒙酒业 指 文迪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原为上海会蒙子公司,已

对外转让。

上海瑞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观澜体

上海瑞星 指 育发展有限公司),为实际控制人李明配偶杜楠控制

的公司

海南亚宝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实际控制人李明

海南亚宝罗 指

参股公司

琼海奥亚实业有限公司,为实际控制人李明侄女周

琼海奥亚 指

军梅控制的公司,已注销

徽县奥亚实业有限公司,为实际控制人李明侄女周

徽县奥亚 指

军梅控制的公司

3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甘肃勘探者 指 甘肃勘探者地质矿产有限公司,为徽县奥亚子公司

清水金徽 指 清水县金徽矿业有限公司,为徽县奥亚子公司

天水秦岭 指 天水市秦岭矿业有限公司

甘肃懋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实际控制人李明侄

懋达建设 指

子李锁银控制的公司

三会 指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股东大会 指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章程》 指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徽县工商局 指 徽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陇南工商局 指 陇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甘肃省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曾用名:甘肃省陇南

陇南中院 指

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质检总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统计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国泰君安、保荐机构、

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北京卓纬、发行人律

指 北京卓纬律师事务所

天健、审计机构、发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行人会计师

报告期 指 2013 年、2014 年及 201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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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A股 指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发行人根据本招股意向书所载条件首次公开发行人

本次发行 指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行为

上海万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金融数据

万得资讯、Wind 指

提供商,其产品包括 Wind 金融数据终端等

前身为“中国酿酒工业协会”,是中国酿酒工业的行

中国酒业协会 指 业自律组织,其负责白酒行业自律管理与指导的机

构为“中国酒业协会白酒分会”

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

三公消费 指

运行费、公务招待产生的消费

专业术语

以高粱、玉米、小麦、大米、糯米、大麦、荞麦和

豆类为原料(不包括薯类),在泥窖、石窖和陶质、

纯粮固态发酵 指

瓷质、水泥等容器中,经全固体状态或半固体状态

(适用于米香型白酒)自然发酵

明清时期烧酒作坊大规模使用的贮酒容器,用槐木

国槐酒海 指 制造,以麻纸、鸡蛋清、动物血等裱糊内封,干燥

后即可用作贮酒

酿造白酒使用的糖化剂、发酵剂和增香剂,以小麦、

大曲 指 酵母膏等为原料,经踩压、发酵而成,多呈块状,

富含酵母、霉菌、芽孢杆菌、乳酸菌及酶类物质

也称为“酒醅”,指已发酵并产生酒精和香味物质的

酒糟 指

发酵酯,也指正在发酵或发酵成熟的酿酒原料

酒糟经重复配料、蒸馏取酒后,不再用于酿酒发酵

废糟 指

的渣状丢弃物,又称为丢糟

固态白酒发酵容器,多采用泥土、砖石建成,形状

窖池 指 多呈长方体,埋建在地下,用于酒糟发酵与微生物

生长,又称为酒窖

发酵材料入窖后,为造成厌氧发酵,在窖顶用黄泥

封窖 指

密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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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白酒蒸馏器,又称“甑桶”,呈圆筒形,上口略大于

甑 指 下口,用木材、水泥或金属等材料制成,是蒸馏使

用的主要设备

通过大曲的作用,将酿酒原料中的淀粉转化为葡萄

糖化 指

糖为主的可发酵性糖类的过程

通过大曲的作用,将以葡萄糖为主的可发酵性糖类

发酵 指

转化为乙醇为主的风味物质的过程

分层起糟后,将发酵成熟的酒糟拌入原粮、稻壳等,

蒸馏 指 上甑后通过蒸汽将其中酒糟蒸熟并使酒份馏出的过

将蒸馏而出的原酒放入陶坛、不锈钢酒罐等容器,

贮存老熟、陈酿老熟 指 置于恒温凉爽的环境中,使其发生物理和化学反应,

增强酒体柔和协调的过程

即勾调与调味,又称勾兑,把不同香气和口味的酒

勾调 指 按照不同比例掺兑调配,使之符合一定标准,形成

某种风格成品酒的过程

蒸馏时开始流出的酒,因含有较多的低沸点馏出物,

酒头 指

味冲辣,故多单独收集存放,做勾调成品酒用

蒸馏后期所蒸出的酒,含有较多的高沸点物质,后

酒尾 指 香味较好,故也采用单独接取、存放,做勾调酒用,

或回锅重蒸

掐头去尾 指 白酒蒸馏时,酒头和酒尾单独接取的操作

经发酵、蒸馏、掐头去尾而成尚未经过勾调的白酒,

原酒 指 根据香味、口感及酯类酸类物质含量等,可分为若

干等级

感官、理化和卫生指标全部达到产品标准、经鉴定

成品酒 指

合格可以出厂销售的酒,又称商品酒

注:本招股意向书中任何表格中若出现合计数与所列分项数之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

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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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意向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之前,应认

真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

一、发行人简介

(一)概述

公司名称: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JINHUI LIQUOR Co.,Ltd.

注册资本: 2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周志刚

住所: 甘肃省陇南市徽县伏家镇

经营范围: 白酒、水、饮料及其副产品生产、销售;包装装潢材料设计、

开发、生产、销售(许可项目凭有效证件经营)

(二)设立及业务情况

本公司由金徽有限于 2012 年 6 月 6 日整体变更而来,金徽有限由亚特投资

于 2009 年 12 月 23 日出资设立。本公司坐落于甘肃省陇南市徽县伏家镇,主要

从事浓香型白酒的生产和销售。自设立以来,本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本公司为甘肃省内生产规模最大和经营业绩最好的白酒生产企业之一。本

公司所处徽县位于长江流域嘉陵江水系上游,生态环境得天独厚,酿酒历史和

白酒文化悠久,主导产品有“金徽”、“陇南春”两大品牌,涵盖“金徽”、“世

纪金徽星级”、“世纪金徽陈香”、“陇南春”等四大系列 40 余个高度、降度品种,

产品具有“窖香富郁、绵甜圆润、香味协调、香长味净”的金徽酒特色。

本公司及旗下产品近年来先后被评为“中华老字号”、“中国驰名商标”、“中

国酒文化百强企业”、“中国优质酒产品”、“中国白酒行业最具竞争力品牌”、“甘

肃省数字企业建设示范单位”、“全国轻工行业先进集体”、“省级认定企业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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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中心”等称号。2011 年 12 月本公司获得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白酒专业委员会“纯

粮固态发酵白酒”标志认证;2012 年 5 月本公司被国家质检总局认定为“获准

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企业”;2014 年 12 月本公司 46%vol 柔和金徽

H6、42%vol 世纪金徽五星、52%vol 正能量能量 1 号、46%vol 金徽 18 年被中

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定为“绿色食品 A 级产品”。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简介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亚特投资。亚特投资成立于 2004 年 8 月 16 日,注册资

本 5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李明,注册地址为甘肃省陇南市徽县城关镇建新路,

经营范围:投资及投资咨询;有色金属开发和销售;矿山冶金建筑专用设备销

售;企业管理服务。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亚特投资主要从事投资管理业务。本次发行前,

亚特投资除持有本公司 15,477.85 万股(持股比例 73.704%)外,还持有海南亚

特、甘肃金徽矿业、金徽房地产、亚鑫房地产及亚特小额贷款等公司股权。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天健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天健审[2016]3-8 号),发行

人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总资产 185,329.27 155,779.89 120,725.09

总负债 108,512.60 91,763.80 65,925.41

所有者权益 76,816.67 64,016.09 54,799.6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76,816.67 64,016.09 54,799.68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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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收入 118,241.09 101,287.55 109,308.27

营业利润 21,111.34 15,106.17 13,723.35

利润总额 21,054.36 15,613.06 14,150.64

净利润 16,580.58 12,471.41 10,844.7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6,580.58 12,471.41 10,844.7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16,650.86 12,077.92 10,514.97

所有者的净利润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216.48 23,085.66 12,465.6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081.31 -37,260.60 -10,363.8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02 14,101.02 -10,836.3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124.16 -73.92 -8,734.51

(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118.29 95.17 91.17

存货周转率(次/年) 1.60 1.61 1.76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元) 1.34 1.10 0.5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0.79 0.59 0.52

基本每股收

益(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0.79 0.58 0.5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0.79 0.59 0.52

稀释每股收

益(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0.79 0.58 0.50

加权平均净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24.09% 21.19% 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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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24.19% 20.52% 20.85%

项目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流动比率 0.72 1.03 0.90

速动比率 0.38 0.48 0.43

资产负债率(合并) 58.55% 58.91% 54.61%

四、本次发行情况

股票种类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7,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 25%。本次发行不涉及持股

发行股数

满三年的原有股东向投资者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况

发行价格 【】元/股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符合条件的社会公众投资者

发行方式

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方式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设证券账户的投资

发行对象 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

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处理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投资的项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

1 优质酒酿造技术改造项目 59,201.00 56,000.00

2 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项目 11,484.43 7,000.00

3 信息化建设及科技研发项目 13,588.25 8,000.00

合计 84,273.68 71,000.00

若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未达到上述项目投资总额,缺口部分由

公司通过银行借款或其他方式自筹解决。本次发行前,公司将根据上述投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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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目的轻重缓急顺序通过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先行投入项目建设,待本次发行募

集资金到位后再行置换。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请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

用”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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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每股面值:1.00 元

(三)发行股数:7,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 25%。本次发行不涉

及持股满三年的原有股东向投资者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况

(四)每股发行价格:【】元/股

(五)发行市盈率:【】倍(每股收益以 2015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六)发行前和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3.66 元/股(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权益和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股(按本次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

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按本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

(七)发行市净率:【】倍(以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八)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符合条件的社会公众

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方式

(九)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设证券账户

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等

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处理

(十)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十一)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万元;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十二)发行费用概算: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 5,590 万元,其中承销及保荐费用 4,500 万元,审计费

用 450 万元,律师费用 200 万元,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400 万元,股

份登记费、上市初费、材料印刷费及摇号费 4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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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有关机构的情况

(一) 发行人: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甘肃省陇南市徽县伏家镇

法定代表人: 周志刚

电话: 0939-7551826

传真: 0939-7551885

联系人: 胡阳

保荐机构(主承销

(二)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商):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法定代表人: 杨德红

保荐代表人: 郝彦辉、张斌

项目协办人: 石少军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8 号盈泰中心 2 号楼 9 层

电话: 010-59312913

传真: 010-59312908

联系人: 郝彦辉、石少军、高斌

(三) 发行人律师: 北京卓纬律师事务所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 C1 座 601 室

负责人: 朱宁

电话: 010-85870068

传真: 010-85870079

经办律师: 朱宁、吕红梅

(四) 发行人会计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西溪路 128 号新湖商务大厦 4-10 层

法定代表人: 胡少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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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755-82903666

传真: 0755-82990751

签字会计师: 张希文、张立琰

(五) 资产评估机构: 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2019 号东乐大厦 1008 室

法定代表人: 黄西勤

电话: 0755-88832456

传真: 0755-25132275

签字评估师: 王允星、徐锋

(六) 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28 号证券大厦

电话: 021-68808888

传真: 021-68804868

(七) 股票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住所:

36 楼

电话: 021-58708888

传真: 021-58899400

(八) 收款银行: 【】

户名: 【】

账号: 【】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及人员的权益关系

本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

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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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一)初步询价日期: 2016 年 02 月 24 日——2016 年 02 月 25 日

(二)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6 年 02 月 29 日

(三)申购日期: 2016 年 03 月 01 日

(四)缴款日期: 2016 年 03 月 03 日

(五)预计股票上市日期: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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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价值时,除本招股意向书提供的其他

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产业政策风险

本公司所处行业为白酒行业。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修正)》(国家发改委 2013 年第 21 号令),“白酒生产线”为“限

制类”项目。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

定》(国发[2005]40 号),对此类项目,国家有关部门要根据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的要求,遵循优胜劣汰的原则,实行分类指导,允许企业在一定期限内采取措

施改造升级,金融机构按信贷原则继续给予支持。同时,国家亦多次调整白酒

消费税政策,以加强消费税税收管理和税基保全,引导白酒消费。若国家对现

行白酒产业政策进行进一步调整,如通过税收、信贷、土地、广告宣传、价格

等方面的调控手段对白酒生产与消费进行限制,将对本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

影响。

二、业务经营风险

(一)食品安全风险

本公司生产的白酒产品主要供消费者直接饮用,产品的质量、卫生状况关

系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本公司在多年实践中持续改进和提高质量控制水平,

严格按照国家、行业质量标准和企业工艺标准对生产经营各环节实施控制,本

公司设立至今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但白酒行业整体上仍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

有可能发生因偶发性因素引起的控制失误而导致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问题。若

本公司质量控制的某个环节出现疏忽而影响食品安全,则本公司将要承担相应

的责任,本公司品牌和经营亦将受到不利影响。

随着国家对于食品安全日益重视、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及权益保护意识的

增强,若国家颁布新的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新增产品安全认证范围、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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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步提高白酒产品质量标准,而本公司未能根据新规定、新标准快速取得相关认

证,未能相应改变原材料采购、酿造、勾调及包装等环节的质量控制措施,将

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经销商管理风险

白酒属于大众快速消费品,本公司产品主要通过经销商销售。借助经销商

资源可快速建立营销网络,提高公司品牌的知名度,扩大市场占有率。若经销

商存在管理及服务滞后、渠道窜货、因自身经营策略调整或其他原因终止与本

公司合作关系等情况,而本公司管理及服务水平未能及时有效应对和处理上述

情况,将对本公司品牌形象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三)安全生产风险

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在进行勾调、包装出厂前,本公司酿制的原酒需要经

过一定时期的贮存老熟。公司存货中原酒、粮食、包装材料与产成品均属易燃

物,若因生产过程中操作不当而引发火灾等安全生产事故,将对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从而产生较大的经济损失。

(四)环境保护风险

本公司所处行业为白酒行业,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数量的废水、废气、

固体废弃物。本公司已建成较为完善的环保设施、形成一套完整的环境保护制

度,以处理并防止污染环境的意外事故发生,并通过了环境保护部门的评审和

验收,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随着全社会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和国家对

环保工作的日益重视,若国家将来对现有环保法律法规进行修订或者提高现行

污染物排放标准,公司将因增建环保设施、支付运营费用等相应增加生产成本。

(五)当地水资源遭受污染的风险

本公司所在地徽县属于长江流域嘉陵江水系,境内分布大小河流 600 多条,

水域资源丰富。公司采用厂区采集的地下水作为酿造用水,以保证白酒产品质

量。目前产地水资源储量及质量能够保证公司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正常生产,当

地政府在生产力布局规划时一直严格禁止新建污染类项目,但如果当地的水资

源遭受污染,将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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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品牌侵权及假冒伪劣的风险

白酒属于生活消费品,品牌是影响消费者购买选择的重要因素,不同品牌

代表不同企业的文化内涵和价值体现,公司白酒产品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

度,受到消费者青睐。少数不法分子或企业受利益驱使生产或销售涉及本公司

品牌的假冒伪劣及侵权产品。公司在遏制假冒伪劣及侵权产品方面作出了较大

的努力,但随着公司品牌知名度的不断提升,遏制假冒伪劣及侵权产品的难度

亦将不断加大,公司维权所耗用的财力物力不断增加。若在一定时期内涉及本

公司品牌的假冒伪劣及侵权活动得不到有效控制,将对本公司品牌产生不利影

响,从而对本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市场风险

(一)行业经营环境变化导致公司业绩增长放缓甚至大幅下滑的风险

近年来,伴随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我国财政收入、企业利润和

居民收入快速增长,从而带动白酒消费需求明显增加和不断升级,我国白酒产

销量及白酒行业利润水平有明显提升。2012 年下半年以来,我国经济在保持稳

中有进、稳中向好的同时,经济运行中仍面临不少风险和挑战,经济结构调整

和转变发展方式的任务艰巨,经济增长下行压力有所加剧;同时中央出台“八

项规定”、“六项禁令”等政策严格限制“三公消费”,白酒的市场需求开始呈现

削弱趋势,白酒产品降价销售趋势明显,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白酒行业整体

经营业绩增速显著放缓,行业进入了调整期。2014 年,我国白酒产量、白酒行

业收入分别为 1,257.13 万千升、5,258.89 亿元,分别较 2013 年增长 2.75%、5.69%,

增速均有显著放缓;利润总额为 698.75 亿元,较 2013 年减少 100.85 亿元,自

2013 年以来持续出现负增长。

报告期,本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09,308.27 万元、101,287.55 万元和

118,241.09 万元,其中 2014 年和 2015 年营业收入分别较上一年度增长-7.34%

和 16.74%;本公司营业利润分别为 13,723.35 万元、15,106.17 万元和 21,111.34

万元,其中 2014 年和 2015 年营业利润分别较上一年度增长 10.08%和 39.75%。

白酒行业经营环境的变化导致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增速放缓甚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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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在 2014 年出现了下降。若未来我国国民经济增速明显放缓,政务、商务活动白

酒消费需求萎缩,白酒行业市场竞争继续加剧,而公司未能及时促进产品结构

优化升级、有效拓展营销网络和企业品牌、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经营

业绩将存在大幅下滑的风险。

(二)依赖单一市场的风险

甘肃省是目前本公司白酒产品最重要的市场,报告期内公司在甘肃市场实

现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 96.72%、96.74%和 96.32%。本

公司正在积极稳步开拓西北市场,并将选择部分西北市场以外的机会性市场进

行市场培育,但新市场开发、品牌建立、消费者认同均需要周期,本公司市场

开拓存在无法达到预期目标的风险。若甘肃市场对白酒的需求量下降或本公司

在甘肃白酒市场份额下降,而本公司不能有效拓展其他市场,将对本公司生产

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三)市场需求变化的风险

白酒作为中国特有的传统饮品和内需消费品,目前在我国酒精及饮料酒行

业中居于主导地位,但随着消费者偏好的变化以及国家提倡适度饮酒、健康饮

酒,啤酒、葡萄酒、保健酒和果酒等低度酒市场需求可能相应增加,白酒消费

量将可能下降,上述变化将加大本公司进一步拓展市场的难度。

(四)市场竞争风险

我国白酒生产企业数量众多,行业竞争较为激烈。本公司在甘肃地区具有

较强的覆盖能力,同时西北地区大型白酒企业较少,行业竞争相对缓和。然而,

近年来我国白酒产能和产量快速增长,贵州茅台、五粮液、洋河等全国知名品

牌市场扩张步伐加快,正积极进入西北市场。若本公司无法有效提升自身竞争

实力,促进产品结构优化升级,快速适应行业发展趋势和瞬息万变的市场环境,

以巩固本公司在甘肃市场中竞争地位,则可能出现产品价格下降、毛利率下滑

及客户流失的情形,进而面临市场份额下降、盈利能力减弱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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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财务风险

(一)原材料价格上涨或供应短缺风险

本公司白酒生产所需原料为高粱、小麦、大米、糯米、玉米等粮食,所需

包装材料为纸质包装盒、酒瓶、瓶盖、标签、纸箱、封带等材料,上述原材料

是本公司营业成本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报告期内,粮食与包装材料有稳定的供

应来源,价格随国内市场行情的变化而波动。粮食生产受自然气候、地理环境

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出现欠收;国家可能会调整粮食生产、流通、消费政策;

可供采购的酒瓶等包装材料可能受到供货方生产能力不足的影响。以上因素均

可能导致粮食和包装材料价格出现较大上升,若本公司未能通过优化内部管理

降低成本,则原材料成本的上升将会对本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二)净资产收益率大幅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本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20.85%、20.52%和 24.19%。若白酒行业市场竞争继续加剧,而本公司未能及时

促进产品结构优化升级、有效拓展营销网络和企业品牌、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

平,则本公司经营业绩、净资产收益率将存在大幅下滑的风险。同时,如本次

发行顺利实施,本公司所有者权益将大幅度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

建设周期等因素,本公司存在本次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

险。

(三)非流动资产增加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非流动性资产账面

价值分别为 70,461.92 万元、104,421.09 万元和 120,141.80 万元,规模持续扩大。

本公司因优质酒酿造技术改 造项目开工建设,2015 年末在建工程余额为

33,934.56 万元,若上述在建工程逐渐转为固定资产后,每年计提折旧将大幅增

加;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建成后,本公司固定资产预计新增 69,440.74 万元,

每年计提折旧预计增加 5,412.31 万元。

如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无法实现预期销售或本公司盈利能力增长未

能有效消化相应的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则将对本公司经营业绩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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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不利影响。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达到既定收入和利润目标需要经过一

段时间,本公司存在短期盈利水平大幅下滑风险。

(四)收入季节性波动风险

由于传统消费习惯所致,白酒更适合寒冷季节饮用,当年 11 月至次年 2 月

多为白酒消费的旺季。由于上述行业特点,本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呈季节性波

动,当年 1 月至 2 月、11 月至 12 月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占比较大。

(五)税收优惠风险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实业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11 月 18 日,注册地为西藏

拉萨市,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我区企业所得税税率问题的通知》(藏

政发[2011]14 号)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企业所得税政

策实施办法的通知》(藏政发[2014]51 号)规定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享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的税收优惠政策。

如果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者西藏实业公司未来不再符合享受税

收优惠政策所需的条件,本公司税负将会增加,或产生已享受的税收优惠被追

缴的风险,从而对本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管理风险

(一)因营业规模扩大而导致的管理风险

如果本次发行顺利完成,本公司净资产规模将较大幅度增加。本公司资产

规模的迅速扩张和营业收入的大幅增加,将在资源整合、科研开发、资本运作、

市场开拓等方面对本公司管理层提出更高要求,增加公司管理与运作难度。若

本公司管理层业务素质及管理水平不能适应公司规模迅速扩张的需要,组织模

式和管理制度不能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而及时调整、完善,将给公司带来较大

的管理风险。

(二)高素质人才不足风险

本公司现有人力资源与面临的市场竞争、未来发展规划的要求相比存在不

足。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共有 1,389 名员工,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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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全部员工比例为 39.30%,高学历人才的数量、质量亟待增加和提高。为了增

强本公司核心竞争力,加快新技术研究和新产品开发,同时加大市场开拓力度,

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本公司对营销、技术、金融、管理和法律等方面的高素

质人才有较大需求。若不能从多方面有效增强公司对高素质人才的吸引力,本

公司未来进一步发展将受到制约。

(三)技术人才流失的风险

稳定的技术团队对本公司持续发展至关重要。本公司在多年生产经营中培

养了一支研发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人才队伍。虽然本公司已形成完善

的研发机制,制定了有吸引力的薪酬制度和激励政策,以维持技术团队的稳定

性,同时逐渐实现白酒酿造、研发工作的标准化、流程化,以团队协作作为公

司生产、研发的主要模式,但本公司仍无法完全规避关键技术人员流失或其他

个人原因给公司持续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

(四)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明通过亚特投资持有本公

司 73.704%的股份。本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公司治理结构,

在一定程度上分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本公司的控制力,最大限度降低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本公司日常经营控制的风险。本次发行前后,实际控制

人均处于绝对控股地位,仍存在可能利用其对本公司的控股地位通过行使表决

权对本公司经营决策、投资方向、人事安排等进行不当控制从而损害本公司及

其他股东利益的风险。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顺利实施或达不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将提高本公司中高档产品的生产营销能

力、优化本公司产品结构并增强本公司市场竞争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经济形势、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本公司实际经营

状况做出,尽管本公司已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

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经济效益的时间较长,若本公司所处行业及市场

环境等情况发生突变、国家产业政策出现调整、项目建设过程中管理不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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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程、本公司未能有效地拓展市场而无法消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固定

资产折旧等因素均将对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预期收益产生不

利影响。

七、不可抗力风险

本公司是白酒生产型企业,拥有大量厂房、窖池构筑物、机器设备和以原

酒、包装材料为主的存货,上述资产是本公司生产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如公司所在地发生地震、洪水、火灾等不可抗力事件,则会对本公司的资产造

成较大损坏,从而对本公司的运营及资产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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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述

中文名称: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JINHUI LIQUOR Co.,Ltd.

注册资本: 21,000 万元

法 定代 表人 : 周志刚

成 立日 期: 2009 年 12 月 23 日

整体变更日期: 2012 年 06 月 06 日

住所: 甘肃省陇南市徽县伏家镇

邮政编码: 742308

电话: 0939-7551826

传真号码: 0939-7551885

互联网网址:

电子邮箱: jhj@jinhuijiu.com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一)公司设立方式

2012 年 3 月 5 日,经金徽有限股东会审议,金徽有限以截至 2012 年 2 月

29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10,757.61 万元为基数,按 1:0.9296 的折股比例折合为

10,000 万股,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 4 月 26 日,

本公司召开了创立大会。

2012 年 6 月 6 日,陇南工商局向本公司核发了注册号为 621227200003057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发起人出资情况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正信

验(2012)综字第 150003 号)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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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起人情况

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本公司发起人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具体如下

表所示:

单位:万股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亚特投资 9,000.00 90.00%

众惠投资 1,000.00 10.00%

合 计 10,000.00 100.00%

上述发起人的具体情况请详见本节“八、发起人、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所控制企业基本情况”部分的相关内容。

(三)发行人改制设立前后,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

业务

本公司发起人为亚特投资和众惠投资。亚特投资为控股型公司,主要从事

投资管理业务,拥有多家控股和参股子公司。本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之前,亚特投资除持有发行人 90%股权外,还持有海南亚特、甘肃金徽矿业、

金徽房地产、亚鑫房地产、亚特小额贷款等公司股权。众惠投资主要从事对外

投资,其拥有的主要资产为本公司股份。

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及实际主要从事的业

务均未发生变化。

(四)发行人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本公司由金徽有限整体变更设立,金徽有限所有的资产、业务全部进入本

公司,金徽有限原有的债权、债务关系也均由本公司承继。本公司成立时拥有

的主要资产与前身金徽有限完全相同。

本公司设立时从事的主营业务与金徽有限的主营业务一致,主要从事白酒

生产和销售。本公司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在公司变更设立前

后没有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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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改制前企业的业务流程、改制后发行人的业务流程,以及原企业

和发行人业务流程间的联系

本公司由金徽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整体变更设立前后本公司业务流程未发

生变化。公司具体业务流程请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四、

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的相关内容。

(六)发行人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演

变情况

本公司成立以来,与主要发起人在生产经营方面的关联关系及其演变情况

请详见本节“四、重大资产重组情况”及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

联交易”之“三、关联方、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的相关内容。

(七)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本公司系金徽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整体变更设立时金徽有限的全部资产,

负债、权益均由本公司承继,相关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已办理完毕。

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其变化情况

本公司股本、资产形成及变化情况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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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4月,甘肃金徽设 王龙、胡彦华、苟德荣以

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 货币资金方式出资设立

2004年7月,王龙、

胡彦华、苟德荣向亚

特投资转让40%股权 2004年,陇酒集团实施政策性

破产。因仅甘肃金徽参加竞

肃 买,2005年6月,甘肃金徽协

金 议方式购买陇酒集团破产资产

2005年12月,甘肃金徽

徽 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

历 本至8,000万元

沿

革 2006年9月,王龙、胡彦

华、苟德荣分别转让部

分股权予亚特投资

2008年9月,胡彦华转让 2009年12月,金徽有限

亚特投资以货币资金方式

股权予李雄 设立,注册资本10,000

出资设立

万元

2009年12月,金徽有限收购甘肃金徽

与白酒有关的经营性资产业务

2011年12月,亚特投资

2012年12月,甘肃金徽 转让10%股权予众惠投资

注销

经金徽有限股东会决议,

2012年6月,金徽有限整 亚特投资、众惠投资作为

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发起人以整体变更方式共

同发起设立金徽股份

2012年8月,金徽股份第 经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

金徽股份历史沿革 一次增资,注册资本增 股东大会决议,同意英之

至11,111万元 玖增资

2012年9月,金徽股份第 经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

二次增资,注册资本增 股东大会决议,同意乾惠

至11,661万元 投资增资

2012年9月,金徽股份第 经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

三次增资,注册资本增 股东大会决议,同意怡铭

至12,211万元 投资增资

经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

2013年5月,以资本公积

决议,向全体股东每10股

转增股本至21,000万股

转增7.198股

(一)2009 年 12 月金徽有限设立

金徽有限设立于 2009 年 12 月 23 日,由亚特投资以现金出资设立,注册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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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为 10,000 万元。甘肃信立新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对金徽有限的实收资本进行

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甘信会验字[2009]082 号)。2009 年 12 月 23

日,金徽有限在徽县工商局办理了设立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注册号为 621227200

003057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金徽有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亚特投资 10,000.00 100.00%

合 计 10,000.00 100.00%

(二)2011 年 12 月亚特投资转让股权

为改善公司股权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2011 年 12 月 26 日,金徽有限

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亚特投资将其持有的金徽有限 10%股权转让予众惠投资。

同日,亚特投资与众惠投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亚特投资将其持有的金

徽有限 10%股权以 2,200 万元的价格转让予众惠投资。2011 年 12 月 30 日,金

徽有限在徽县工商局办理了股权变更工商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金徽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亚特投资 9,000.00 90.00%

众惠投资 1,000.00 10.00%

合 计 10,000.00 100.00%

众惠投资合伙人用于出资设立众惠投资的全部资金 2,200 万元均为亚特投

资借款,具体情况请详见本节“八、发起人、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所控

制企业的基本情况”的相关内容。

(三)2012 年 6 月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3 月 5 日,金徽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以整体变更方式

共同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4 月 23 日,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以 2012 年 2 月

29 日为审计基准日的《审计报告》(天健正信(2012)特字第 150011 号),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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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 2012 年 2 月 29 日经审计的母公司净资产 10,757.61 万元。

2012 年 4 月 24 日,深圳市天健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出具了以 2012 年 2 月 29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深国众联评报

字(2012)第 3-020 号),截至 2012 年 2 月 29 日,金徽有限净资产评估值为

28,308.63 万元。

2012 年 4 月 25 日,金徽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签署了《关于共同发起

设立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协议书》。本次变更以金徽有限截至 2012 年

2 月 29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10,757.61 万元按 1:0.9296 的折股比例折合为本公司

等额股份 10,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 1 元,总股本 10,000 万元,净资产折股后剩

余的 757.61 万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2012 年 4 月 26 日,金徽股份召开了创立

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

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截至 2012 年 4 月 26 日的注册资本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正信验(2012)综字第 150003

号)。

2012 年 6 月 6 日,本公司在陇南工商局就本次整体变更事项办理了工商变

更登记手续,领取了注册号为 621227200003057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后,本公司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股本 持股比例

亚特投资 9,000.00 90.00%

众惠投资 1,000.00 10.00%

合 计 10,000.00 100.00%

(四)2012 年 8 月本公司第一次增资

为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改善公司治理结构,2012 年 8 月 10 日,金徽股份

召开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同

意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1,111 万元,英之玖以现金认购新增股份,认购金额为

10,000 万元,认购价格为 9.0009 元/股。

天健对本次增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2)3-4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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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10 月 8 日,本公司在陇南工商局办理完成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

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后,本公司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股本 持股比例

亚特投资 9,000.00 81.00%

英之玖 1,111.00 10.00%

众惠投资 1,000.00 9.00%

合 计 11,111.00 100.00%

(五)2012 年 9 月本公司第二次增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股东与经营团队之间利益共享、风险共

担机制,增强公司经营团队对实现公司进一步发展壮大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发

挥公司管理、营销和技术骨干的积极性,2012 年 9 月 3 日,本公司召开 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

注册资本 550 万元,由公司经营团队作为出资人的乾惠投资以现金认购新增股

份,认购资金为 4,000 万元,认购价格为 7.2727 元/股。

天健深圳分所对本次增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深验

(2012)49 号)。

2012 年 10 月 17 日,本公司在陇南工商局办理完成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

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本公司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股本 持股比例

亚特投资 9,000.00 77.180%

英之玖 1,111.00 9.527%

众惠投资 1,000.00 8.576%

乾惠投资 550.00 4.717%

合 计 11,661.00 100.000%

乾惠投资认购本公司新增股份的资金 4,000 万元来源于亚特投资借款,具

体情况请详见本节“八、发起人、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所控制企业的基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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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情况”的相关内容。

(六)2012 年 9 月本公司第三次增资

2012 年 9 月 21 日,本公司召开 201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550 万元,由亚特投资经营团

队作为出资人的怡铭投资以现金认购新增股份,认购资金为 5,000 万元,认购

价格为 9.0909 元/股。

天健深圳分所对本次增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深验

(2012)56 号)。

2012 年 10 月 18 日,本公司在陇南工商局办理完成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

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本公司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股本 持股比例

亚特投资 9,000.00 73.704%

英之玖 1,111.00 9.098%

众惠投资 1,000.00 8.190%

乾惠投资 550.00 4.504%

怡铭投资 550.00 4.504%

合 计 12,211.00 100.000%

怡铭投资认购本公司新增股份的资金 5,000 万元全部来源于向亚特投资的

借款,具体情况请详见本节“八、发起人、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所控制

企业的基本情况”的相关内容。

(七)2013 年 4 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3 年 4 月 25 日,本公司召开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以公司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的股本 12,211 万股为基

数,以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7.198 股,共计转增 8,789 万股。转增后,本公司总股本 21,000 万股,

注册资本为 21,000 万元,资本公积余额 9,757.61 万元。

天健对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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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3-13 号)。

2013 年 5 月 21 日,本公司在陇南工商局办理完成了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完成后,本公司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股本 持股比例

亚特投资 15,477.85 73.704%

英之玖 1,910.65 9.098%

众惠投资 1,719.76 8.190%

乾惠投资 945.87 4.504%

怡铭投资 945.87 4.504%

合 计 21,000.00 100.000%

四、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金徽有限成立前,亚特投资控股子公司甘肃金徽主要从事白酒生产与销售

业务。金徽有限成立后,随即收购了甘肃金徽与白酒经营相关的资产和业务。

该次资产收购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情况如下:

(一)进行本次资产重组的背景

2009 年,甘肃金徽白酒业务经营状况良好,拟进行上市运作,并有意引入

外部投资者,进一步扩大企业规模。但外部投资者经初步调查后,认为甘肃金

徽除从事白酒业务外,还从事矿产开发业务,项目多数处于开发初期,盈利能

力不佳,影响整体盈利水平,最终导致无法引入外部投资者。由于甘肃省对探

矿权、采矿权等矿产转让审核程序复杂,以甘肃金徽为上市主体难以在短期内

剥离矿业资产。为专心做大白酒业务,甘肃金徽股东亚特投资决定在不实质影

响企业经营的前提下,设立金徽有限并收购甘肃金徽与白酒经营相关的资产和

业务,实现资源整合,突出白酒主业,为优化股东结构和资本运作奠定基础。

(二)资产重组的内容

1、甘肃金徽向金徽有限出售非流动性资产

2009 年 12 月 25 日,金徽有限与甘肃金徽签署《资产转让协议书》,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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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现金方式收购甘肃金徽拥有的与白酒经营相关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

辅助设施、机器设备、车辆、电子设备、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及全部商标,

不包括甘肃金徽资产中的原材料、产成品等流动资产和相关负债,另外双方约

定全部商标为无偿转让。根据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以 2009

年 11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报告》(中天华资评报字(2009)第 1138

号),上述资产的评估价值为 20,212.81 万元,依此为定价依据,上述资产最终

收购价格为 20,212.81 万元。

上述资产的评估结果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资产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固定资产 14,994.57 14,087.36 -907.21 -6.05%

建筑物 12,762.63 11,580.67 -1,181.97 -9.26%

设备 2,231.94 2,506.69 274.75 12.31%

在建工程 230.27 205.98 -24.29 -10.55%

无形资产 4,612.86 5,919.47 1,306.61 28.33%

土地使用权 4,612.86 5,919.47 1,306.61 28.33%

资产总计 19,837.70 20,212.81 375.11 1.89%

双方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书》同时对业务整合进行了约定:

(1)鉴于金徽有限的生产许可证目前尚在办理之中,双方同意:在金徽有

限取得生产许可证之前,金徽有限同意将标的资产中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

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机器设备、车辆、电子设备等资产租赁给甘肃金

徽使用;在金徽有限取得生产许可证当月月末,该等资产租赁期限即时届满,

甘肃金徽需在 3 日内将租赁资产交还给金徽有限自行使用。

(2)在金徽有限取得生产许可证之前,由甘肃金徽负责白酒的生产并保证

将其产成品销售给金徽有限或金徽有限控股子公司;在金徽有限取得生产许可

证后,甘肃金徽应将其所有产成品连同生产白酒所使用的所有原材料和半成品

一并转让给金徽有限或金徽有限控股子公司。

(3)在金徽有限取得生产许可证后,甘肃金徽承诺白酒的生产经营全部由

金徽有限及其控股子公司自行进行,甘肃金徽及其控股、参股子公司保证不再

从事相同或类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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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金徽有限取得生产许可证之前,甘肃金徽可继续使用标的资产中的

各项商标,但仅限于生产过程使用。在金徽有限取得生产许可证下月起,甘肃

金徽及其控股、参股子公司均不得再使用该等商标。

2009 年 12 月 28 日,金徽有限与甘肃金徽办理了资产移交手续。截至 2010

年 12 月 1 日,金徽有限向甘肃金徽全额支付了资产收购价款。

2、甘肃金徽向金徽有限租赁资产

2009 年 12 月 28 日,金徽有限与甘肃金徽签订《资产租赁合同》。金徽有

限将其受让的甘肃金徽资产中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

设施、机器设备、车辆和电子设备租赁给甘肃金徽使用,租金为人民币 80 万元

/月,租赁期限自 2009 年 12 月 29 日至金徽有限取得生产许可证当月月末。

2010 年 3 月 18 日,金徽有限取得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2010 年

3 月 30 日,金徽有限与甘肃金徽签订《关于解除的协议》,于

2010 年 3 月 31 日解除了上述资产租赁关系。

上述《资产租赁合同》实际履行三个月,租赁费用 240 万元用于抵减金徽

有限需支付的收购甘肃金徽相关资产的转让价款。

自 2010 年 4 月 1 日起,金徽有限开始独立进行白酒业务的生产和销售。

3、甘肃金徽向金徽有限转移债务

2010 年 4 月 30 日,金徽有限、甘肃金徽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陇南市武都

支行签订了《债务承接协议》(62262101-2010(武都)承字 0001 号),将 2009

年 8 月 2 日甘肃金徽与该行签订的人民币 5,000 万元《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

下的权利、义务转移给金徽有限,并自协议生效之日起由金徽有限承担相应利

息至贷款到期日。同日,金徽有限与甘肃金徽签订《关于的补

充协议》,双方约定金徽有限承接的上述银行贷款本金 5,000 万元用于抵减金徽

有限需支付的收购甘肃金徽相关资产的转让价款。

2010 年 8 月 2 日,该贷款到期,因贷款银行电子系统原因,贷款需在甘肃

金徽银行账户扣收,金徽有限将本金 5,000 万元及承接贷款后产生的利息

759,625.00 元一并划转给甘肃金徽,并由甘肃金徽予以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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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甘肃金徽向金徽有限子公司销售商品

根据金徽有限与甘肃金徽 2009 年 12 月 25 日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书》,

在金徽有限取得生产许可证之前,由甘肃金徽负责白酒的生产并保证将其产成

品销售给金徽有限或金徽有限子公司。甘肃金徽 2010 年 1-3 月租赁金徽有限资

产进行白酒生产和销售期间,分别向金徽有限子公司陇南销售公司和兰州销售

公司销售产品 5,942.22 万元、1,113.23 万元,销售价格依据税务部门核准的甘

肃金徽各系列白酒的出厂价格确定,该出厂价格与重组前甘肃金徽销售给其子

公司世纪金徽酒业的价格一致。

5、甘肃金徽向金徽有限转让存货

2010 年 8 月 25 日,金徽有限与甘肃金徽签订《资产转让协议书(二)》,

约定甘肃金徽将其库存产品、半成品、原材料等存货转让给金徽有限,以协议

签署日转让标的账面净值为定价依据。截至 2010 年 8 月 25 日,甘肃金徽转让

资产的账面净值合计为 4,579.77 万元,确定转让价格为 4,579.77 万元,明细如

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存货名称 账面净值

1 半成品 3,240.12

2 包装材料-纸盒 425.37

3 粮食 233.93

4 包装材料-酒瓶 227.20

5 成品酒 153.36

6 包装材料-瓶盖 95.53

7 其它包装材料 90.81

8 包装材料-纸箱 52.85

9 备品配件 10.79

10 建材 9.48

11 辅助材料 7.08

12 电器 6.89

13 劳保用品 6.53

14 水暖器材 5.86

15 五金器材 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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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存货名称 账面净值

16 办公用品 3.23

17 工具 2.22

18 燃料 1.01

19 化学药品 0.80

20 日化用品 0.51

21 化学器皿 0.38

合计金额 4,579.77

截至 2010 年 12 月 1 日,金徽有限已付清上述资产购买价款。

6、世纪金徽酒业向兰州销售公司转让资产

2010 年 3 月 31 日,甘肃金徽子公司世纪金徽酒业与兰州销售公司签署《资

产转让协议书》,约定兰州销售公司购买世纪金徽酒业的固定资产、存货和债权、

债务。

根据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010 年 2 月 10 日出具的以 2009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报告》(中天华资评报字(2010)第 1026 号),

世纪金徽酒业拟转让固定资产评估结果为 1,227.19 万元,双方以该评估值为定

价依据,确定固定资产的转让价格为 1,206.33 万元。固定资产评估结果汇总如

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资产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建筑物 415.34 1,029.53 614.19 147.87%

电子设备 14.40 16.39 1.99 13.81%

车辆 130.72 181.27 50.55 38.67%

资产总计 560.46 1,227.19 666.73 118.96%

截至 2010 年 3 月 31 日,世纪金徽酒业存货账面净值为 417.84 万元,应收

账款余额为 53.08 万元,其他应收款余额为 16.05 万元,其他应付款余额为 124.27

万元,双方约定前述存货及债权、债务转让价格以账面净值确定,合计金额为

362.70 万元。

综上,兰州销售公司向世纪金徽酒业购买资产价格合计为 1,569.03 万元,

双方于 2010 年 4 月办理了资产交割手续。截至 2010 年 10 月 15 日,兰州销售

公司已付清该笔资产购买价款。转让完成后,世纪金徽酒业不再从事任何酒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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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业务。2012 年 3 月 28 日,世纪金徽酒业完成了工商注销登记手续。

(三)资产重组对发行人业务和经营业绩的影响

金徽有限设立后的唯一股东与甘肃金徽的控股股东同为亚特投资,因此金

徽有限向甘肃金徽收购与白酒经营相关的资产和业务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业务合

并行为。

在本次资产重组之前,金徽有限初步设立,未从事具体业务;本次资产重

组完成后,金徽有限开始经营白酒生产和销售业务,并实现了营业收入和净利

润的快速增长。

(四)资产重组对发行人管理层和实际控制人的影响

此次资产重组前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发生变

化,因此,本次资产重组对本公司管理层和实际控制人未产生重大影响。

(五)甘肃金徽的历史沿革

1、设立情况

甘肃金徽设立于 2004 年 4 月 15 日,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其中,王龙以

货币资金出资 700 万元,胡彦华以货币资金出资 150 万元,苟德荣以货币资金

出资 150 万元。

徽县燎原会计师事务所对甘肃金徽设立时的实收资本情况进行了审验,并

出具了《验资报告》(徽会所验字[2004]17 号)。

甘肃金徽于 2004 年 4 月 15 日在徽县工商局领取了注册号为 6226302000158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甘肃金徽设立后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股东姓名 出资额 持股比例

王 龙 700.00 70.00%

胡彦华 150.00 15.00%

苟德荣 150.00 15.00%

合 计 1,000.00 100.00%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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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4 年 7 月甘肃金徽股权转让

2004 年 7 月 20 日,甘肃金徽召开股东会,同意王龙、胡彦华、苟德荣分

别将其持有的甘肃金徽 25%、5%、10%股权转让给亚特投资。各股东承诺均放

弃优先受让权。

2004 年 7 月 28 日,王龙、胡彦华、苟德荣与亚特投资签署了《股权转让

协议》,将其各自持有的甘肃金徽 25%、5%、10%的股权分别以 250 万元、50

万元、1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亚特投资。

甘肃金徽于 2005 年 12 月 28 日在徽县工商局完成了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

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后,甘肃金徽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股东姓名 出资额 持股比例

王 龙 450.00 45.00%

亚特投资 400.00 40.00%

胡彦华 100.00 10.00%

苟德荣 50.00 5.00%

合 计 1,000.00 100.00%

3、2005 年 6 月甘肃金徽购买陇酒集团破产资产

(1)陇酒集团破产的审批过程

陇酒集团前身为甘肃陇南春酒厂,始建于 1951 年 9 月,1997 年 7 月经甘

肃省人民政府批准整体改组为国有独资公司,出资人为徽县人民政府经济委员

会。20 世纪 90 年代,由于经营管理不善,陇酒集团生产经营陷入困境。

2001 年 11 月 13 日,甘肃省陇南地区行政公署经济贸易处向甘肃省经济贸

易委员会上报《关于上报甘肃陇南春酒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列入政策

性破产计划的报告》(陇地经贸企[2001]123 号),指出“鉴于陇酒集团已经严重

资不抵债,欠发职工工资和下岗生活费长达 11 个月,造成恶劣影响,恳请甘肃

省经贸委将陇酒集团列入 2002 年甘肃省政策性关闭破产企业规划”。

2002 年 8 月 21 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下发《关于抓紧做好 2002 年企业

关闭破产新增建议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经贸厅企改函[2002]895 号),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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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酒集团列入 2002 年全国企业关闭破产新增建议项目。

2003 年 10 月 20 日,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关

于下达首钢风光机械厂等 109 户企业破产项目的通知》([2003]15 号),指出“陇

酒集团等 109 户企业破产项目已经国务院同意”。

2003 年 10 月 30 日,甘肃省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协调小组以甘

企破[2003]59 号文转发了[2003]15 号通知,并要求陇酒集团等企业抓紧组织破

产前期准备工作。

2004 年 9 月 19 日,陇酒集团召开第四届五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同意陇

酒集团破产并通过了《破产实施方案》、《职工安置方案》。2004 年 9 月 20 日,

陇酒集团向徽县人民政府和陇南地区行政公署呈报了《关于上报的报告》。

2004 年 9 月 22 日,陇南地区行政公署向甘肃省企业破产兼并和职工再就

业领导协调小组呈报《关于上报甘肃陇南春酒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实

施方案的请示》(陇署报[2004]50 号)。2004 年 10 月 10 日,甘肃省企业兼并破

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协调小组下发《关于同意甘肃陇南春酒业(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进入破产程序的通知》(甘企破[2004]39 号),同意陇酒集团破产。

(2)陇酒集团宣告破产

2004 年 10 月 18 日,陇酒集团向陇南中院提出破产申请,陇南中院于 2004

年 10 月 28 日作出《民事裁定书》([2004]陇民三破字第 03 号),宣告陇酒集团

破产。2004 年 10 月 28 日,陇南中院依法发出《公告》,通知陇酒集团债权人

申报债权。

2004 年 11 月 2 日,陇南中院作出《民事裁定书》([2004]陇民三破字第 03-1

号),指定成立陇酒集团破产清算组。陇酒集团破产清算组于 2004 年 11 月 8 日

接管陇酒集团全部资产并开始破产清算工作。

2005 年 1 月 29 日,陇酒集团破产清算组召开第一次债权人大会,确认 42

户债权人资格成立,债权总额 20,733.68 万元。

(3)破产资产评估

2005 年 4 月 20 日,甘肃万众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以 2004 年 11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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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8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评估报告书》(甘万评报字[2005]第 003 号),陇

酒集团的资产评估价值为 8,342.42 万元,变现价值为 7,061.82 万元。此外,陇

酒集团破产清算组还委托甘肃省徽县土地估价事务所对陇酒集团使用的国有划

拨土地进行了评估。2005 年 5 月 10 日,甘肃省徽县土地估价事务所出具了以

2004 年 11 月 8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土地估价报告》(徽土估字[2005]第 002 号),

陇酒集团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 230,159.1 平方米,评估土地总地价 3,442.18 万元。

陇酒集团破产资产评估结果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审计价值 评估价值 变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流动资产 3,437.28 4,063.03 3,773.64 336.36 9.79%

长期投资 90.10 197.77 197.77 107.67 119.51%

固定资产 6,153.15 4,081.62 3,090.41 -3,062.74 -49.78%

资产总计 9,680.53 8,342.42 7,061.82 -2,618.71 -27.05%

流动负债 31,837.36 31,837.36 31,837.36 - -

长期负债 1,535.66 1,535.66 1,535.66 - -

负债总计 33,373.02 33,373.02 33,373.02 - -

净资产 -23,692.49 -25,030.60 -26,311.20 -2,618.71 11.05%

陇酒集团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评估结果如下表所示:

单位:平方米、元/平方米、万元

序号 地号 坐落 土地用途 使用权面积 土地单价 地价

1 0101014 伏家镇贺店村 工业 153,571.2 151.94 2,333.36

2 0101048 伏家镇贺店村 住宅 15,647.5 162.57 254.38

3 0103003 伏家镇贺店村 工业 1,397.4 137.90 19.27

4 0121020 伏家镇伏镇村 工业 43,668.9 137.73 601.45

5 0120040 伏家镇伏镇村 住宅 15,446.3 147.23 227.42

6 0120036 伏家镇伏镇村 水房 427.8 147.23 6.30

合计 - 230,159.1 - 3,442.18

2005 年 4 月 29 日,陇酒集团破产清算组召开第二次债权人大会,审议了

企业资产评估结果、土地使用权评估结果,表决通过了《破产财产处置方案》。

(4)陇酒集团破产资产转让

2005 年 4 月 28 日,经陇酒集团破产清算组请示,陇南中院作出《关于拍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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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甘肃陇南春酒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资产的批复》(陇民三破字[2005]

第 05 号),同意陇酒集团破产清算组公开拍卖陇酒集团资产。

2005 年 5 月 10 日,陇酒集团破产清算组发出《甘肃陇南春酒业(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财产竞买报名须知》,并在《甘肃日报》刊登公告,限期公开

变卖陇酒集团全部资产。

鉴于公告截止日仅有甘肃金徽报名参加竞买,2005 年 6 月 10 日,陇酒集

团破产清算组向徽县人民政府提交《关于请求对陇酒集团整体资产进行协议出

让的报告》(陇酒破字[2005]9 号),请求徽县人民政府批示是否以协议方式对陇

酒集团破产资产进行出让。徽县人民政府以《关于对陇酒集团整体资产协议出

让的批复》(徽政发[2005]27 号)予以批复,同意将陇酒集团整体资产以协议出

让方式转让给甘肃金徽。

2005 年 6 月 16 日,陇酒集团破产清算组向徽县人民政府提交《关于同甘

肃金徽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商谈陇酒集团整体资产转让的情况汇报》(陇酒破字

[2005]11 号,以下简称“《情况汇报》”)。《情况汇报》对甘肃金徽购买陇酒集团

破产清算资产的报价条件进行了报告,包括:1)甘肃金徽要求在陇酒集团《破

产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出让价值 5,152 万元的基础上,按陇署发(2003)第 51

号文给予 10%优惠,故实际出价 4,636.8 万元;2)土地出让金、土地管理费由

清算组承担;3)政府出面解决原陇酒集团职工生活区的用电交付电力管理部门

管理;4)政府协调好产权过户等事宜。

对该《情况汇报》,徽县人民政府于 2005 年 6 月 30 日以《徽县国有企业改

革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第十一次)的方式进行了答复,同意在陇酒集团《破产

实施方案》确定的出让价值 5,152 万元的基础上,按陇署发(2003)第 51 号文

精神,给予受让方 10%的优惠;陇酒集团所占用的国有土地,陇酒集团破产清

算组按徽县国土资源局核实的价款缴纳土地出让金,徽县国土资源局再予以全

额返还,用于安置职工。

2005 年 6 月 10 日,陇酒集团破产清算组向陇南中院提交《关于请求对陇

酒集团整体资产进行协议出让的报告》(陇酒破字[2005]10 号),请求陇南中院

批示是否以协议方式对陇酒集团破产资产进行出让;2005 年 6 月 28 日,陇酒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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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破产清算组向陇南中院提交《关于同甘肃金徽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商谈陇酒

集团整体资产转让的情况汇报》(陇酒破字[2005]12 号)。当日,陇南中院以《关

于对甘肃陇南春酒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资产协议整体出让的批复》(陇

民三破字[2005]第 06 号)予以批复,同意陇酒集团破产清算组将陇酒集团的整

体资产以协议方式出让给甘肃金徽。

2005 年 6 月 28 日,甘肃金徽与陇酒集团破产清算组签署了《资产转让合

同》,约定陇酒集团破产清算组向甘肃金徽出让陇酒集团所拥有的全部资产和其

他相关权益(除陇酒集团厂区的职工福利住房及兰州、天水、徽县的原陇酒集

团购买的职工住房外),包括但不限于:1)土地使用权 230,159.10 平方米;2)

在建工程;3)固定资产、流动资产、长期投资;4)商标使用权;5)未经破产

清算的债权债务等。

未经破产清算的债权债务主要内容为:由于甘肃金徽收购陇酒集团破产资

产后仍利用该等资产从事白酒生产和销售业务,甘肃金徽存在与陇酒集团原有

供应商和经销商合作机会,因此陇酒集团破产清算组与甘肃金徽签订《资产转

让合同》时,约定陇酒集团与经销商和供应商之间债权债务整体纳入资产出让

范围,交由甘肃金徽处理。上述债权债务中,债权总额为 1,542.66 万元,债务

总额为 1,461.51 万元。

上述所列陇酒集团全部资产和权益的出让价格为 4,636.8 万元,甘肃金徽按

以下方式支付:1)于 2005 年 6 月 30 日前支付现金 2,600 万元;2)负责偿还

陇酒集团职工社保费 1,025.07 万元,该款冲抵转让费;3)清算期间陇酒集团破

产清算组收回的债权、处理变现的库存产品和其他收入均视为甘肃金徽所支付

的转让金。

由于在评估基准日 2004 年 11 月 8 日之后,陇酒集团破产清算组为支付职

工安置费及其他执行清算事务支出,变现了部分列入评估范围内的破产资产,

造成《资产转让合同》中约定转让资产的减少。为履行资产交付义务,陇酒集

团破产清算组将其在清算期间的变现资产收入视为甘肃金徽所支付转让金。

此外,《资产转让合同》还对土地使用权转让事项进行了约定:向土地管理

部门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由陇酒集团破产清算组承担,因转让发生的土地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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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费由甘肃金徽缴纳,其他因转让产生的税费按相关规定办理。

甘肃金徽已履行全部付款义务,实际付款金额为 4,636.80 万元,包括:

1)于 2005 年 6 月 30 日前向陇酒集团破产清算组支付了现金 2,839.91 万元;

2)于 2005 年 10 月 8 日至 2006 年 3 月 28 日期间,直接或以垫付款方式向

陇酒集团破产清算组支付 771.82 万元;

3)自 2006 年 6 月 30 日起至 2008 年 12 月 12 日,分期向徽县社保部门缴

纳陇酒集团欠缴的职工社保费 1,025.07 万元。

甘肃金徽 2005 年 6 月 30 日向清算组支付的 2,839.91 万元主要来源于其自

有资金及向亚特投资借入的 2,080 万元,之后支付的剩余资金均系其日常经营

积累的自有资金。

(5)陇酒集团破产财产分配情况

2005 年 10 月 15 日,陇酒集团破产清算组制作了《破产财产分配方案》(陇

酒破字[2005]22 号),对破产清算收入 4,636.80 万元的支出情况向债权人进行了

报告。破产财产变现收入的具体支出项目包括:

1)清算费用 105.30 万元;

2)用于职工安置、支付欠付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等费用 3,703.54 万元(其

中甘肃金徽代付 1,025.07 万元);

3)由徽县国土资源局返还的土地出让金用于职工安置后结余的 800 万元上

交徽县财政局。根据《资产转让合同》和 2005 年 6 月 30 日徽县人民政府《徽

县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第十一次),陇酒集团破产清算组向徽县

国土资源局缴纳了 1,032.65 万元的土地出让金,之后徽县国土资源局将 1,032.65

万元返还予陇酒集团破产清算组,用于安置职工。该等土地出让金用于职工安

置后结余 800 万元,由清算组上缴徽县财政局。

陇酒集团破产清算组向徽县财政局上缴 800 万元结余资金的主要原因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破产企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否列入破产财产等问

题的批复》(法释[2003]6 号)第一条的规定,陇酒集团清算组根据《资产转让

合同》的约定转让给甘肃金徽的土地使用权以国有划拨方式取得,不属于破产

资产,不应列入破产范围。陇酒集团破产清算组应承担缴纳土地出让金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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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使《资产转让合同》中约定的土地使用权具备转让条件。在陇酒集团清算组

向徽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缴纳土地出让金 1,032.65 万元后,根据《国有土

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收入管理暂行办法》(财综字(1989)第 94 号)第二条第一款

和第三条的规定,该土地出让金为徽县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的财政收入。徽县国

土资源局根据《徽县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第十一次)将 1,032.65

万元返还予陇酒集团破产清算组,用于安置职工,实际上是徽县人民政府对国

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收入的专项支出,陇酒集团破产清算组收到的返还土地

出让金不应列入陇酒集团破产资产。由于徽县人民政府明确了返还土地出让金

用途是安置职工,陇酒集团破产清算组在完成陇酒集团员工安置后,应当将剩

余款项 800 万元返还给财政部门。

2005 年 10 月 17 日,因第三次和第四次债权人会议均未能通过《破产财产

分配方案》,陇酒集团破产清算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

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2]23 号)向陇南中院呈送《提请裁定准予执行破产财

产分配方案的报告》(陇酒破字[2005]24 号)及《关于提请裁定终结陇酒集团破

产还债程序的报告》(陇酒破字[2005]25 号),提请法院裁定准予执行《破产财

产分配方案》并终结陇酒集团破产还债程序。

2005 年 11 月 8 日,陇南中院分别下发“(2004)陇民三破字第 03-18 号”、

“(2004)陇民三破字第 03-19 号”《民事裁定书》,确认《破产清算报告》及《破

产财产分配方案》合法有效。

(6)陇酒集团的职工安置

根据 2005 年 10 月 15 日陇酒集团破产清算组制作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陇酒破字[2005]22 号),破产财产变现收入中用于职工安置、支付欠付职工工

资和劳动保险等费用共计 3,703.54 万元(其中甘肃金徽于 2006 至 2008 年间代

付 1,025.07 万元)。至 2005 年底,除自愿放弃安置而自谋职业的职工外,甘肃

金徽按《资产转让合同》约定共接收陇酒集团职工 701 人,并与其签订了劳动

合同,陇酒集团的职工得到了妥善安置,职工安置工作合法有效,有效化解了

社会矛盾,消除了不稳定因素,不存在潜在劳动纠纷。

(7)破产清算程序的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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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 年 11 月 12 日,陇南中院下发“(2004)陇民三破字第 03-20 号”《民

事裁定书》,宣告终结陇酒集团破产程序。

(8)甘肃金徽收购资产后的会计处理

甘肃金徽 2005 年 6 月 28 日与陇酒集团破产清算组签署《资产转让合同》

后,因破产清算程序尚未终止,采取了租赁方式开始恢复生产经营,先期接收

了转让资产中的流动资产(主要为存货、应收账款)和长期投资。由于陇酒集

团破产清算组尚未办理土地出让手续,无法进行土地使用权的交割,经甘肃金

徽与陇酒集团破产清算组协商,双方议定在破产清算程序结束且陇酒集团破产

清算组协助甘肃金徽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后办理房屋等固定资产的交割。

2005 年 11 月 12 日陇南中院宣告陇酒集团破产清算程序终结,甘肃金徽亦

确认能在 2005 年 12 月下旬取得受让土地使用权证,甘肃金徽开始与陇酒集团

破产清算组办理固定资产的交割。2005 年 12 月双方完成交割后,鉴于甘肃金

徽在 2005 年 6 月至 2005 年 12 月期间已开始对部分厂房、机器设备等生产设施

进行改造更新,资产已恢复至正常运营状态,甘肃金徽在对交割后的资产入账

时,认为收购破产资产时的交易价格已无法正确反映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客观

反映资产状态和公允价值,甘肃金徽决定以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入

账。但陇酒集团破产清算组转让资产时所依据的《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 2004

年 11 月 8 日,至 2005 年 11 月 7 日该《评估报告》已经失效,甘肃金徽决定对

受让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重新进行评估,并以重新评估后的资产评估价值入

账。

陇南市海达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以 2005 年

11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评估报告书》(陇海评报字(2005)第 078 号),

评估结果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科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固定资产 6,268.66 10,172.37

其中:房屋建筑物 5,581.62 9,500.76

机器设备及车辆 687.04 671.61

土地使用权 3,442.18 4,6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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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合 计 9,710.84 14,793.82

甘肃金徽据此评估结果作为公允价值进行了初始建账。

甘肃金徽本次进行的资产评估与陇酒集团破产清算组于 2004 年 11 月进行

的破产资产评估的评估结果差异较大,两次评估结果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04 年 11 月 8 日为基准日的 2005 年 11 月 30 日为基准日

科目 评估结果 的评估结果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固定资产 6,153.15 4,081.62 6,268.66 10,172.37

其中:房屋建筑物 5,791.98 3,756.42 5,581.62 9,500.76

机器设备及车辆 361.17 325.20 687.04 671.61

土地使用权 3,408.29* 3,442.18 3,442.18 4,621.44

合 计 9,561.44 7,523.80 9,710.84 14,793.81

*注:根据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清产核资中土地估价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工字

[1995]108 号)对国有划拨土地估价入账的有关规定,陇酒集团经营期间将其取得的国有划

拨土地评估入账计入固定资产。陇酒集团破产清算时,徽县燎原会计师事务所以 2004 年

11 月 8 日为审计基准日对陇酒集团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徽会所审字[2005]14 号),

固定资产明细科目中土地账面价值为 3,408.29 万元。因国有划拨不在破产资产范围内,为

保持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评估价值的可比性,甘肃万众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陇酒集团

资产评估时将土地使用权调整至无形资产。

两次评估结果差异的主要原因如下:

1)估值目的和假设前提不同

同一资产的估值目的和假设前提不同将导致估值的较大差异。破产资产评

估的目的是对资产变现提供价值依据,以企业破产已经不能持续经营并对破产

资产进行拆除变卖为假设前提,因此在估价中更多考虑变现因素。而甘肃金徽

本次评估目的是为确定资产公允价值,为资产入账提供依据,对资产的使用以

持续经营为假设前提,导致估值出现较大差异。陇酒集团破产前,由于缺乏建

设资金,窖池加高、窖泥培养、沼气工程等在建工程停工,存在账面价值 871.14

万元的在建工程和 2,114.42 万元的待摊技改费。在破产资产评估中,由于以拆

除变卖为前提,对上述在建工程和待摊技改费没有赋予评估值,由此造成房屋

建筑物类的资产评估价值低于账面价值。本次评估时,因后续资金投入在建工

程开始施工并投入使用,待摊技改费相应进行了资本化,上述两项均按资产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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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进行评估。

2)估值方法不同

本次评估对房屋建筑物和设备采取了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而破产评估主

要考虑破产资产的变现因素进行估价,估值方法不同导致两次估值的差异。

3)资产质量不同

甘肃金徽在与陇酒集团破产清算组签署《资产转让合同》后,开始租赁经

营,为尽快恢复生产,对设备进行了更新和维修,对破损的部分厂房进行了维

修,对尚未完工的在建工程进行后续施工并投入使用,使资产质量发生变化,

在增加了使用功能的基础上,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得以延长,在本次资产评估过

程中固定资产成新率得以提高。

由于陇南市海达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不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为保证《资产评

估报告书》(陇海评报字[2005]第 078 号)评估结果的准确性,本公司聘请北京

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陇南市海达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于 2005

年 12 月 14 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陇海评报字[2005]第 078 号)进行了

资产评估复核。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3 年 4 月 20 日出具

了《复核报告》(国融兴华评核字

[2013]第 7-001 号),复核结果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复核评估 复核评估

科目 原评估值 复核评估值

增加值 增值率

固定资产 10,172.37 10,231.82 59.45 0.58%

其中:房屋建筑物 9,500.76 9,558.98 58.22 0.61%

机器设备及车辆 671.61 672.84 1.23 0.18%

土地使用权 4,621.44 4,654.88 33.44 0.72%

合计 14,793.82 14,886.70 92.88 0.63%

(9)政府部门对甘肃金徽购买陇酒集团破产资产的确认意见

2013 年 6 月 4 日,陇南市人民政府向本公司出具了《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

确认甘肃金徽酒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法取得甘肃陇南春酒业(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破产清算资产的函》(陇政函[2013]30 号),认为:陇酒集团破产清算过

程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破产清算过程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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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国有资产流失或其他损害国有资产权益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债权人利益的

情形,不存在潜在纠纷;甘肃金徽已全额付清受让破产清算资产的转让价款;

陇酒集团的职工已经妥善安置。甘肃金徽取得陇酒集团破产清算资产合法合规。

2013 年 6 月 13 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出具了《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甘肃金

徽酒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法取得甘肃陇南春酒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破产

清算资产的批复》(甘政函[2013]75 号),确认:甘肃金徽取得陇酒集团破产清

算资产合法合规。

4、2005 年 12 月甘肃金徽增加注册资本至 8,000 万元

2005 年 12 月 22 日,甘肃金徽召开股东会,同意原股东同比例进行增资,

注册资本由 1,000 万元增加至 8,000 万元。

徽县燎原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徽会所验字[2005]69 号),对

各股东进行增资的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

2006 年 1 月 10 日,甘肃金徽完成了本次增资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甘肃金徽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股东姓名 出资额 持股比例

王 龙 3,600.00 45.00%

亚特投资 3,200.00 40.00%

胡彦华 800.00 10.00%

苟德荣 400.00 5.00%

合 计 8,000.00 100.00%

徽县燎原会计师事务所为本次增资进行出资审验时,在其出具的《验资报

告》(徽会所验字[2005]69 号)中将本次增资的出资方式描写为固定资产和无形

资产出资,而甘肃金徽本次增资的实际出资方式为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因此上

述验资报告存在验资描述不规范的情形。

徽县工商局于 2013 年 5 月 10 日出具《证明》,虽然上述验资报告与实际出

资方式描述不一致,但甘肃金徽此次增资依法办理了各项手续,出资到位,合

法、有效,不存在出资不规范的情形,不存在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罚的情形,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亦不会对该次增资行为追加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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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06 年 9 月股权转让

(1)股权转让情况

2006 年 9 月 9 日,甘肃金徽召开股东会,同意股东王龙、胡彦华、苟德荣

分别将其持有的甘肃金徽 15%、10%、5%股权转让予亚特投资。同日,王龙、

胡彦华、苟德荣分别与亚特投资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王龙、胡彦华、

苟德荣分别将其持有的甘肃金徽 15%、10%、5%股权转让予亚特投资,转让价

款分别为 150 万元、100 万元、50 万元。

2006 年 9 月 12 日,甘肃金徽召开股东会,同意股东王龙将其持有的甘肃

金徽 29%股权转让予亚特投资,将其持有的甘肃金徽 1%股权转让予胡彦华。

同日,王龙分别与亚特投资和胡彦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将其持有的

甘肃金徽 29%、1%股权分别转让予亚特投资、胡彦华,转让价款分别为 550 万

元、20 万元。

2006 年 9 月 25 日,甘肃金徽完成了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并换领

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上述转让完成后,甘肃金徽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亚特投资 7,920.00 99.00%

胡彦华 80.00 1.00%

合 计 8,000.00 100.00%

(2)本次股权转让背景

甘肃金徽购买陇酒集团破产资产后,亚特投资虽持有其 40%股权,但并未

参与经营管理,由原管理团队继续负责企业的经营。至 2006 年 6 月,甘肃金徽

再次出现产品销售不畅、货款难以回收、资金周转困难及职工工资无法发放的

局面。为解决企业困境,经各股东反复讨论,王龙等三位自然人股东同意退出,

由亚特投资控股甘肃金徽,并派出管理团队接管企业经营。

经各股东协商,同意以王龙、胡彦华、苟德荣三人最初投资额为基础确定

转让价格。亚特投资已向王龙、胡彦华、苟德荣付清转让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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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08 年 9 月股权转让

2008 年 9 月 16 日,胡彦华与李雄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甘

肃金徽 1%股权转让给李雄,转让价款为 80 万元。

2008 年 9 月 17 日,甘肃金徽召开股东会,同意胡彦华将其持有的甘肃金

徽 1%股权转让给李雄。亚特投资放弃优先认购权。

2008 年 10 月 15 日,甘肃金徽完成了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并换领

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甘肃金徽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亚特投资 7,920.00 99.00%

李 雄 80.00 1.00%

合 计 8,000.00 100.00%

7、甘肃金徽出售资产并注销

2009 年 12 月 25 日,甘肃金徽与金徽有限签署《资产转让协议书》,约定

将其拥有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机器设备、车辆、电子设备、

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及全部商标转让予金徽有限。

甘肃金徽在完成与白酒经营相关的业务和资产转让后,进行了矿产投资业

务的清理工作,之后不再从事具体经营业务。

甘肃金徽于 2010 年 12 月 16 日和 12 月 17 日分别完成了在徽县国家税务局

和徽县地方税务局的注销税务登记手续,并分别取得了《税务事项通知书》(徽

国税通[2010]339 号)和《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徽注[2010]8 号),完成税务

清缴和税务注销手续。

2012 年 10 月 15 日,甘肃金徽召开股东会,股东一致同意解散公司,并组

成清算组开展公司清算工作。

2012 年 10 月 22 日,甘肃金徽在《甘肃日报》进行了清算债权登记公告。

2012 年 12 月 16 日,甘肃金徽召开股东会,审议确认了清算组做出的《清

算报告》,同意办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销登记手续。

2012 年 12 月 31 日,徽县工商局出具《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徽)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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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销字[2012]第 62122713000004 号),准予甘肃金徽注销登记。

8、甘肃金徽经营期间的违法违规情况说明

经核查,甘肃金徽自 2004 年设立至 2012 年注销期间,不存在违法违规获

得资质和认证、逃税、漏税、违规经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及其他重大违法违

规行为。

亚特投资于 2013 年 5 月出具《关于甘肃金徽酒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关情

况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甘肃金徽为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其存续期间遵守法律法规,依法

进行生产经营,未受过任何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2)本承诺人历次收购甘肃金徽股权,均支付了股权转让价款,履行了必

要的法定程序,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3)甘肃金徽收购陇酒集团破产资产及土地使用权,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

序,完全履行了相关义务,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4)甘肃金徽注销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5)甘肃金徽不存在未决的或潜在的纠纷和行政处罚,不会被行政机关或

相关部门追加处罚,甘肃金徽不存在任何其它遗留历史问题。

(6)本承诺函构成对本承诺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文件,本承诺人保证

本承诺函的内容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有违反并给金

徽股份或其子公司造成损失,本承诺人承诺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五、公司历次验资情况及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本公司及前身金徽有限成立以来,进行了 6 次验资,具体情况如下:

(一)2009 年 12 月,金徽有限成立时的验资

2009 年 12 月,金徽有限设立时唯一股东亚特投资以现金方式一次性缴纳

出资额 10,000 万元,甘肃信立新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对本次实收资本进行了审

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甘信会验字[2009]082 号)。

(二)2012 年 6 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的验资

2012 年 6 月,金徽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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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正信验(2012)综字

第 150003 号),以截至 2012 年 2 月 29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10,757.61 万元按

1:0.9296 的折股比例折合为本公司等额股份 1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股本

总额 10,000 万元,净资产折股后剩余的 757.61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三)2012 年 8 月,第一次增资时的验资

2012 年 8 月,金徽股份实施第一次增资,注册资本增加至 11,111 万元。天

健对本次增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2]3-43 号)。

(四)2012 年 9 月,第二次增资时的验资

2012 年 9 月,金徽股份实施第二次增资,注册资本增至 11,661 万元。天健

深圳分所对本次增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天健深验[2012]49 号)。

(五)2012 年 9 月,第三次增资时的验资

2012 年 9 月,金徽股份实施第三次增资,注册资本增至 12,211 万元。天健

深圳分所,对本次增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深验[2012]56

号)。

(六)2013 年 3 月,天健出具的验资复核报告

2013 年 3 月,鉴于前述(四)、(五)项的验资机构为天健深圳分所,天健

进行了验资复核,并出具了《实收资本复核报告》(天健验[2013]3-17 号)。

(七)2013 年 4 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的验资

2013 年 4 月,金徽股份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注册资本增至 21,000 万元。

天健对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

[2013]3-1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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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行人组织结构

(一)公司股权结构图

80% 李明 33.34% 邱赛 周志刚 40% 张弓

罗亮

封晓成 巴义权 周世斌

黄小东

等15名 王宁 等11名

李雄 33.33% 张婷 胡阳 20% 等37名

20% 自然人 等37名 自然人

自然人

自然人

33.33% 赵晓夫 张世新 20%

100% 100%

广州中连盛 周世斌 20%

投资咨询有 30.0%

限公司 58.909% 乾众投资 惠普投资

100%

赵虹 38.5%

15.455% 25.636%

樊海洲 31.5%

亚特投资 英之玖 众惠投资 乾惠投资 怡铭投资

73.704% 9.098% 8.190% 4.504% 4.504%

金徽股份

100% 100% 100% 100% 100%

陇南销售公司 兰州销售公司 西藏实业公司 西安销售公司 金徽灌装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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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组织结构图

股东大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监事会 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总经理

环 质

法 证 人 境 量

监 酿 研

律 券 行 企 力 安 生 供 工 市 财 审

督 酒 发

事 事 政 划 资 全 产 应 程 场 务 计

管 中 中

务 务 部 部 源 管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理 心 心

部 部 部 理

部 部

(三)公司各部门职能

部门名称 主要职能

负责对公司财务收支、财务预算、财务决算、经营绩效等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审计部 经济活动进行审计;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分析、审

核公司重大经济合同资金使用可行性

负责制定公司年度研发工作的目标和计划;建立、健全公司科研课题的立项、

申报、研发、管理评审等相关制度;制定公司年度科研项目实施计划,组织

研发中心 公司科研项目的实施;组织公司的技术成果鉴定和成果专利等申报工作;负

责公司技术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负责引进技术人才、技术成果、技术交流

的协调工作,促进成果在公司生产中的应用转化

根据公司生产计划,按照工艺要求,完成酿酒生产任务;负责车间的安全生

酿酒中心

产和现场管理;负责车间生产成本的控制,降低物料消耗

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公司财务管理体系;筹措公

司经营发展所需的资金,并统筹使用、检查控制,确保资金的安全、合理、

财务部

高效使用;负责公司税务筹划,办理各项税务事宜;负责财务档案立卷、归

档等管理工作

负责公司营销计划、营销方案的实施;负责公司的促销活动安排、销售合同

市场部

档案、市场信息及销售人员绩效考核和产品的售后服务等工作;负责经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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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 主要职能

规范运行监管;负责公司品牌运作、广告策划及营销培训工作

负责公司工程管理,制定基建项目实施计划和基建工程管理制度;规范工程

工程部 招标、施工、验收、监理等环节管理工作;施工方建筑材料质量验证,施工

安全管理;工程技术资料的存档、管理

负责公司大宗原辅材料招投标的基础工作;做好各类采购合同的签订与管

供应部 理、落实工作;按采购作业流程,及时采购各类物资,负责物资的统筹和领

用安排

负责公司生产计划、生产调度安排;维护生产车间产量指标、工艺技术指标、

物料消耗定额等各项生产体系的规范运行;检查生产车间工艺技术标准的落

生产部

实,生产工艺技术文件的编制;制定生产现场、设备管理制度并负责设备管

理工作

质量监督管 负责产品质量监管;各类原辅料检验,各类酒品评,勾储管理,成品酒组装

理部 过程工艺检查;市场质量问题处理及计量管理;参与新产品研发、调试

制定公司污染物排放管理办法,各类污染物和固体废弃物等排放处理;公司

环境安全管

污水处理站日常管理;制定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控制公司各类危险源,安全

理部

检查、排除隐患,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制定公司人力资源战略规划、人员管理;做好招聘录用、人事档案管理、绩

人力资源部

效管理、教育培训、薪酬福利等工作;提高全员素质

负责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制定各部门经营目标;统计公司各项经济指标完成

企划部 情况;各部门绩效制定和考核;公司管理体系和管理模式的设计、优化;公

司综合管理制度的拟定

负责公司企业文化建设、行政事务、信息、档案、安全保卫、车辆、环境、

行政部

会议等后勤管理工作

负责组织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协助董事会秘书编制年度、

证券事务部 季度报告;组织落实公司股权、债权等融资项目;协调公司与证券管理机构、

投资者的关系;配合接受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巡查和审计工作

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负责公司各项合同、管理制度的审核;

法律事务部 开展履行合同能力的资信调查、侵权调查;维护公司知识产权;对公司员工

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七、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简要情况

(一)控股子公司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共有全资子公司 5 家,其中陇南销售公

司、兰州销售公司、西安销售公司、西藏实业公司等 4 家子公司主要从事金徽

酒的销售与市场拓展业务,金徽灌装公司主要从事白酒灌装业务。上述 5 家公

司均无子公司,也未参股其他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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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1、陇南销售公司

公司名称:金徽酒陇南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号:621227200003073

住所:甘肃省陇南市徽县伏家镇

法定代表人:周志刚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实收资本:1,000 万元

成立时间:2010 年 1 月 19 日

经营范围:白酒、水、饮料的批发、销售(许可项目凭有效证件经营)

报告期内,陇南销售公司经天健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资产总额 35,534.00 25,341.44 19,140.47

负债总额 23,700.73 16,793.38 10,148.46

所有者权益 11,833.27 8,548.07 8,992.01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收入 102,336.56 87,333.59 100,736.29

净利润 12,142.80 6,527.59 9,470.79

2、兰州销售公司

公司名称:金徽酒兰州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号:620102000006588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 318 号

法定代表人:周志刚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实收资本:1,000 万元

成立时间:2010 年 1 月 25 日

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白酒、啤酒、果露酒的批发零售(以上项目凭许

可证核定范围在有效期限内经营)

报告期内,兰州销售公司经天健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56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资产总额 7,567.13 5,777.68 3,947.01

负债总额 5,607.12 3,748.38 3,023.16

所有者权益 1,960.01 2,029.30 923.85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收入 41,377.05 34,902.14 36,987.88

净利润 108.10 1,151.91 722.49

3、西安销售公司

公司名称:金徽酒销售西安有限公司

注册号:610131100116172

住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创业广场 B 幢 19 层 1903 室

法定代表人:周志刚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实收资本:1,000 万元

成立时间:2013 年 12 月 24 日

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的批发兼零售

报告期内,西安销售公司经天健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资产总额 1,270.90 1,190.08 1,000.09

负债总额 224.31 169.89 0.50

所有者权益 1,046.59 1,020.19 999.59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收入 1,282.03 764.94 0.00

净利润 34.72 20.60 -0.41

4、西藏实业公司

公司名称:西藏金徽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号:540091100002552

住所:拉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珠西路 158 号世通阳光新城 7 栋 7 号

57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法定代表人:周志刚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实收资本:1,000 万元

成立时间:2013 年 11 月 18 日

经营范围:白酒、矿泉水、饮料购销,包装材料的购销(上述经营范围中,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必须报经批准的,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

报告期内,西藏实业公司经天健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资产总额 5,185.68 4,354.91 984.22

负债总额 1,464.02 1,039.48 0.00

所有者权益 3,721.66 3,315.44 984.22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收入 7,907.50 5,709.89 0.00

净利润 2,987.64 2,794.43 -15.78

5、金徽灌装公司

公司名称:金徽酒陇南灌装有限公司

注册号:621227200005581

住所:甘肃省陇南市徽县伏家镇

法定代表人:周志刚

注册资本:3,000 万元

实收资本:3,000 万元

成立时间:2013 年 12 月 10 日

经营范围:白酒、饮料、水的灌装、包装(许可项目凭有效证件经营)

金徽灌装公司 2013 年 12 月 10 日设立时,注册资本为 900 万元,本公司以

现金出资 900 万元。2014 年 1 月 21 日,本公司以房屋、土地使用权和机器设

备向金徽灌装公司增资 2,100 万元,增资后金徽灌装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3,000

万元。

报告期内,金徽灌装公司经天健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58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资产总额 8,813.83 8,616.86 900.25

负债总额 838.04 732.28 0.45

所有者权益 7,975.78 7,884.58 899.80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收入 921.21 705.38 0.00

净利润 91.20 9.67 -0.20

(二)参股公司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无参股公司。

八、发起人、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所控制企业基本情况

(一)发起人

本公司发起人为亚特投资和众惠投资。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亚特投

资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 73.704%股份;众惠投资持有本公司 8.190%

股份。基本情况如下:

1、亚特投资

公司名称:甘肃亚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号:621227200000903

住所:甘肃省陇南市徽县城关镇建新路

成立时间:2004 年 8 月 16 日

法定代表人:李明

注册资本:50,000 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及投资咨询;有色金属开发和销售;矿山、冶金建筑专用

设备销售;企业管理服务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亚特投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李 明 40,000.00 80.00%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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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李 雄 10,000.00 20.00%

合 计 50,000.00 100.00%

亚特投资股东李明、李雄为亲属关系,李雄为李明之胞兄。

亚特投资截至 2015 年末总资产为 775,033.58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为 99,060.73 万元,201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 979.23 万元。2015

年度财务数据经甘肃信立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

2、众惠投资

企业名称:陇南众惠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号:621227300000066

主要经营场所:甘肃省陇南市徽县城关镇滨河路

执行事务合伙人:胡阳

成立日期:2011 年 12 月 23 日

经营范围:对外投资;企业投资信息咨询(不含中介);企业管理服务(许

可项目凭有效证件经营)

合伙期限:30 年

认缴出资额:2,200 万元

实缴出资额:2,200 万元

众惠投资由胡阳、周志刚分别出资 1,800 万元、1,200 万元于 2011 年 12 月

23 日共同设立。2011 年 12 月 12 日,胡阳、周志刚与亚特投资签署了《借款协

议》,分别向亚特投资借款 1,800 万元、1,200 万元用于设立众惠投资。根据亚

特投资出具的《甘肃亚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向周志刚、胡阳、周世斌、张

世新借款的情况说明》,因亚特投资与甘肃懋达矿业有限公司存在业务关系,根

据亚特投资的请求,甘肃懋达矿业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12 月 19 日向胡阳、周志

刚分别支付借款 1,800 万元、1,200 万元。2011 年 12 月 20 日胡阳和周志刚分别

向众惠投资开户行缴纳出资 1,800 万元、1,200 万元。

2011 年 12 月 28 日,众惠投资向亚特投资支付其受让发行人前身金徽有限

股权的转让款 2,200 万元。2012 年 1 月 5 日,众惠投资将剩余 800 万元退回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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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懋达矿业有限公司,即胡阳、周志刚二人实际借款金额 2,200 万元。2012 年

9 月 11 日,众惠投资召开合伙人会议,决定:①将众惠投资的出资额由 3,000

万元减至 2,200 万元,其中胡阳减资 480 万元,周志刚减资 320 万元,减资后

胡阳出资额为 1,320 万元,周志刚出资额为 880 万元;②胡阳将其出资额的 880

万元分别转让张世新 440 万元、周世斌 440 万元,并与张世新、周世斌签署了

《出资份额转让协议》。该出资额转让后,为明确向亚特投资的还款责任,2012

年 9 月 11 日,胡阳、周志刚、张世新、周世斌与亚特投资分别签署了《借款协

议》,确认向亚特投资借款 440 万元、880 万元、440 万元、440 万元并承担相

应偿还责任。《借款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第 1 条 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的金额为 RMB440 万元/880 万元/440 万元

/440 万元。

第 2 条 乙方向甲方借款后将全额用于购买徽县金徽酒业有限公司的股

权。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该笔借款挪作他用。

第 3 条 乙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偿还借款。

第 4 条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

不成的,双方有权将争议提交人民法院。”

2015 年 4 月 16 日,为进一步明确各方还款责任,周志刚、胡阳、张世新、

周世斌与亚特投资签署《借款协议补充协议》,约定具体还款期限为:“金徽酒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36 个月期限届满后,分四年向公司偿还借款,每年偿还借款

总额的 25%。”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众惠投资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任职情况

普通合伙人

胡 阳 440.00 20.00%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执行事务合伙人

周志刚 有限合伙人 880.00 40.00% 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张世新 有限合伙人 440.00 20.00% 无

周世斌 有限合伙人 440.00 20.00% 亚特投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合 计 2,200.00 100.00%

注:张世新曾为亚特投资总经理,已于 2015 年 7 月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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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惠投资截至 2015 年末总资产为 2,206.53 万元、净资产为 2,206.53 万元,

2015 年度净利润为 309.69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发行人其他主要股东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发起人股东亚特投资、众惠投资外,本公司

主要股东还包括英之玖、乾惠投资和怡铭投资,持股比例分别为 9.098%、4.504%

和 4.504%。上述主要股东基本情况如下:

1、英之玖

公司名称:上海英之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号:310114002283369

住所:嘉定工业区叶城路 1630 号 10 幢 1276 室

成立日期:2011 年 6 月 16 日

法定代表人:周旭峰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实收资本:5,000 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金融、证券),商务咨询,财务咨询(除

代理记账),计算机网络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

务,企业管理,企业营销策划,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文化艺术交流策划,

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除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销售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英之玖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赵 虹 1,925.00 38.50%

樊海洲 1,575.00 31.50%

中连盛 1,500.00 30.00%

合 计 5,000.00 100.00%

其中,中连盛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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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邱 赛 333.34 33.34%

张 婷 333.33 33.33%

赵晓夫 333.33 33.33%

合 计 1,000.00 100.00%

英之玖投资本公司的资金为其自有资金及股东借款,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借款额 合计金额 资金来源

赵 虹 1,925.00 2,253.85 4,178.85 家庭收入及投资所得

樊海洲 1,575.00 1,346.15 2,921.15 家庭收入及投资所得

中连盛 1,500.00 1,500.00 3,000.00 自有资金及股东借款

合 计 5,000.00 5,100.00 10,100.00

中连盛投资于英之玖的 1,500 万元资金中,1,000 万元为其自有资金,500

万元为其股东提供的借款。此外,中连盛向英之玖提供了 1,500 万元借款,该

借款来源于中连盛向其股东借款,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借款额 合计金额 资金来源

邱 赛 333.34 666.68 1,000.02 家庭收入及投资所得

张 婷 333.33 666.66 999.99 家庭收入及投资所得

赵晓夫 333.33 666.66 999.99 家庭收入及投资所得

合 计 1,000.00 2,000.00 3,000.00

经核查,英之玖自然人股东投资于英之玖的资金及其向英之玖提供的借款

均为其家庭收入及投资所得;英之玖法人股东中连盛投资于英之玖的资金及其

向英之玖提供的借款为其自有资金及股东借款。中连盛股东投资于中连盛及其

向中连盛提供的借款均为其家庭收入及投资所得。英之玖股东已向英之玖实缴

了出资及提供了借款、中连盛股东亦已向中连盛实缴了出资及提供了借款。英

之玖也已向发行人实缴了其认缴的全部出资。根据英之玖与其股东签署的《借

款协议》、中连盛与其股东签署的《借款协议》、银行付款凭证等文件,是各方

真实意思表示,协议真实、合法、有效。综上,英之玖投入发行人的资金来源

合法。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英之玖所持本公司股份没有设定任何质押、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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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或其他权利负担,不存在被法院或政府部门查封、冻结等权利受限制情况,

不存在受他人委托持有、代他人持有的情况,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或潜在争议。

英之玖除持有本公司股份之外,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

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英之玖截至 2015 年末总资产为 10,933.79 万元、净资产为 5,831.74 万元,

2015 年度净利润为 358.59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乾惠投资

(1)设立时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陇南乾惠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号:621227300000082

成立日期:2012 年 8 月 31 日

主要经营场所:甘肃省陇南市徽县城关镇滨河路

执行事务合伙人:封晓成

经营范围:对外投资;企业投资信息咨询(不含中介);企业管理服务(许

可项目凭有效证件经营)

合伙期限:30 年

认缴出资额:10 万元

实缴出资额:10 万元

乾惠投资设立时合伙人及各自出资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普通合伙人

1 封晓成 20,000 20.00% 现金

执行事务合伙人

2 周志刚 有限合伙人 20,000 20.00% 现金

3 张志刚 有限合伙人 20,000 20.00% 现金

4 王 栋 有限合伙人 20,000 20.00% 现金

5 廖结兵 有限合伙人 20,000 20.00% 现金

合 计 100,000 100.00%

(2)从亚特投资借款并对本公司增资

2012 年 9 月 15 日,乾惠投资与亚特投资签署《借款协议》,乾惠投资从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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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投资借款 4,000 万元,全额用于对本公司增资。《借款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第 1 条 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的金额为人民币 4,000 万元,甲方将借款汇

入乙方指定账户内。

第 2 条 乙方向甲方借款后将全额用于购买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

徽股份”)新发行的股份 550 万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该笔借款挪

作他用。

第 3 条 乙方在以下期限内将借款本金偿还给甲方:乾惠投资于金徽酒股份

有限公司上市 36 个月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向公司偿还借款的 20%,即人民币

800 万元;第三年向公司偿还 30%,即人民币 1,200 万元;第四年向公司偿还

50%,即人民币 2,000 万元。

第 4 条 乙方偿还借款的资金来源于乙方自金徽股份取得的分红、乙方依法

出售金徽股份的股份收益、乙方及乙方合伙人自筹资金等。

第 5 条 乙方在未还清甲方借款之前,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形成较大数额的债

务,乙方对外借款用于偿还甲方的借款除外。

第 6 条 乙方在还清甲方借款之前,不得为任何第三方提供担保(包括但不

限于抵押、质押、保证等),也不得在其财产上(包括持有的金徽股份股权)设

置任何形式的权利负担。

第 7 条 乙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偿还借款。

乙方未按期偿还借款的,每延期一天向甲方支付应还未还金额的万分之一作为

违约金。

第 8 条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

成的,双方有权将争议提交人民法院。”

2012 年 9 月 16 日,乾惠投资全体合伙人签署《陇南乾惠投资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一)》,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伙企业出资份额持有及转让

1、乾惠投资由合伙人封晓成、周志刚、张志刚、王栋、廖结兵先行注册成

立,并按合伙协议向乾惠投资出资,待金徽股份进一步明确乾惠投资其他合伙

人的具体名单和权益比例后,再将其在乾惠投资的出资及财产份额转让予新合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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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人并办理新合伙人入伙手续。

2、在金徽股份进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报之前,如金徽股份发出通

知要求任何一名合伙人转让其所持合伙企业的部分或全部出资及财产份额时,

该名合伙人应严格按照金徽股份的指示将其所持合伙企业的部分或全部出资及

财产份额转让给金徽股份指定的受让方,转让对价即原出资额,届时其他合伙

人不得异议,并放弃优先购买权,保证配合签署一切必要的文件及协助办理相

关的工商登记备案手续。

3、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金徽股份上市前及上市后股份锁定期间,任何合

伙人不得在其所持合伙企业的出资及财产份额上设定任何形式的担保(包括但

不限于抵押、质押、保证、留置等)或权利负担。

二、向亚特投资借款事宜

鉴于本合伙企业以亚特投资提供的借款 4,000 万元认购金徽股份新发行的

股份 550 万股,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1、认可并严格履行本合伙企业与亚特投资签订的《借款协议》。

2、本企业普通合伙人对上述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等费用承担无限连带

责任,有限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承担责任。合伙人偿还数额超过其出资比例对

应的债务数额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3、在未还清对亚特投资的借款之前,本企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含银行等

金融机构)举债,本企业向合伙人举债清偿对亚特投资借款的除外。

4、在未还清对亚特投资的借款之前,本企业不得为任何第三方提供任何形

式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保证、留置等),亦不得在本企业财产上

设定任何形式的权利负担。

5、在未还清对亚特投资的借款之前,本企业获得的可分配利润应首先用于

偿还对亚特投资的借款。

6、在未还清对亚特投资的借款之前,本企业不得对本企业持有的金徽股份

的股份设定任何形式的担保和权利负担。

三、本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不从合伙企业收取任何报酬。

四、在金徽股份上市前及上市后 36 个月内,本企业合伙人不得对本补充协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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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的内容进行任何实质性的修改或变更,除非本企业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金

徽股份上市 36 个月后,经本企业普通合伙人同意以及合计出资额超过全体合伙

人出资总额 50%的合伙人同意,可修改或变更本补充协议。

五、任何合伙人违反本补充协议,构成违约,应当赔偿本企业或其他合伙

人的经济损失;如属严重违约的,除赔偿本企业或其他合伙人的经济损失外,

还应向本企业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300 万元。如触犯刑律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六、本企业合伙协议及日后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与本补充协议有冲突或矛盾

的,以本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本补充协议的任何条款如被认定无效,不影响

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七、本补充协议自本企业设立时的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今后

仅有无条件接受并承诺遵守本补充协议的法律主体,方可成为本企业的合伙人。

今后任何法律主体成为本企业合伙人,均视为无条件接受并承诺遵守本补充协

议的约定,而不论其是否重新签署本补充协议。”

根据上述协议,乾惠投资合伙人将其出资额转让给新合伙人后,新合伙人

对原合伙人及合伙企业签署的所有文件予以确认,并按协议约定承担乾惠投资

的债务责任。

(3)合伙人及出资比例调整

2013 年 4 月 3 日,乾惠投资召开合伙人会议,讨论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合伙人封晓成、张志刚、王栋和廖结兵将其持有的部分乾惠投资的出资及相应

财产份额转让予胡阳、周志刚等 11 名自然人及两家合伙企业。具体转让情况如

下表所示:

单位:元

转让方 转让出资额 转让出资比例 受让方

1,091 1.091% 胡 阳

2,182 2.182% 杜学义

1,091 1.091% 谢小强

封晓成 1,818 1.818% 王永明

1,636 1.636% 徐文海

1,818 1.818% 郭登贵

1,455 1.455% 杨旭光

67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转让方 转让出资额 转让出资比例 受让方

1,273 1.273% 屈 玮

1,818 1.818% 朱殿明

2,182 2.182% 唐 云

1,455 1.455% 胡 阳

2,909 2.909% 周志刚

王 栋

910 0.910% 乾众投资

10,181 10.181% 惠普投资

张志刚 14,545 14.545% 乾众投资

廖结兵 15,455 15.455% 惠普投资

上述转让完成后,15 名自然人和两家合伙企业成为乾惠投资有限合伙人,

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在发行人处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担任职务

普通合伙人

1 封晓成 3,636 3.636% 副总经理

执行事务合伙人

2 周志刚 有限合伙人 22,909 22.909% 董事长、总经理

董事、副总经理、

3 张志刚 有限合伙人 5,455 5.455%

总工程师

4 廖结兵 有限合伙人 4,545 4.545% 董事、副总经理

5 王 栋 有限合伙人 4,545 4.545% 董事、副总经理

董事、董事会秘

6 胡 阳 有限合伙人 2,546 2.546%

7 杜学义 有限合伙人 2,182 2.182% 副总经理

8 唐 云 有限合伙人 2,182 2.182% 监事

9 谢小强 有限合伙人 1,091 1.091% 财务总监

兰州销售公司副

10 王永明 有限合伙人 1,818 1.818%

总经理

兰州销售公司财

11 郭登贵 有限合伙人 1,818 1.818%

务总监

兰州销售公司副

12 徐文海 有限合伙人 1,636 1.636%

总经理

陇南销售公司总

13 朱殿明 有限合伙人 1,818 1.818%

经理助理

14 杨旭光 有限合伙人 1,455 1.455% 陇南销售公司财

68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在发行人处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担任职务

务总监

陇南销售公司总

15 屈 玮 有限合伙人 1,273 1.273%

经理助理

16 乾众投资 有限合伙人 15,455 15.455% -

17 惠普投资 有限合伙人 25,636 25.636% -

合 计 100,000 100.000%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乾惠投资自然人合伙人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除乾惠投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工作情况 资外的对

外投资

1988 年—2000 年任建设银行徽县支行信

贷部经理;2000 年—2001 年任建设银行

康县支行副行长;2001 年—2006 年任建

6226301966

1 封晓成 男 设银行徽县支行副行长;2006 年—2008 -

0314****

年任建设银行西和支行行长;2008 年

—2012 年任亚特投资总经理助理、副总经

理;2012 年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1992 年—1997 年任天水市洛坝铅锌矿会

计主管;1997 年—2000 年任甘肃徽县锌

持有众惠

业公司经理;2000 年—2004 年任甘肃宝

6226301974 投资 880

2 周志刚 男 徽集团副总经理;2004 年—2008 年任亚

1129**** 万元出资

特投资总经理;2008 年—2009 年任甘肃

金徽董事长、总经理;2009 年至今任本公

司董事长、总经理

1984 年—2007 年任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5125011964 车间主任;2008 年—2009 年任甘肃金徽

3 张志刚 男 -

0302**** 总工程师;2009 年至今任本公司总工程

师、副总经理

2001 年—2003 年任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销售经理;2003 年—2005 年任广

州云峰酒业有限公司大区经理、KA 经理;

3408271979

4 廖结兵 男 2005 年—2010 年任北京盛初营销咨询有 -

1011****

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 年—2012 年任本

公司总经理助理;2012 年至今任本公司董

事、副总经理

2002 年—2005 年任甘肃春天酒业市场部

经理;2005 年—2009 年任甘肃金徽销售

6201021979 公司经理;2010 年至今任陇南销售公司总

5 王 栋 男 -

0718**** 经理;2010 年至今任兰州销售公司总经

理;2009 年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2

年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6226301974 1993 年—1999 年任徽县卫生局科员;1999 持有众惠

6 胡 阳 男

0224**** 年—2005 年任陇南星河律师事务所执业 投资 440

69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除乾惠投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工作情况 资外的对

外投资

律师;2005 年—2011 年任徽县司法局执 万元出资

业律师;2006 年—2012 年任亚特投资总 额

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9 年至今任本公

司董事;2012 年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1990 年—2002 年任甘肃洛坝有色金属集

团有限公司企管办主任;2003 年—2006

6201031967 年任甘肃宏宇有色金属冶化公司总经理;

7 杜学义 男 -

0901**** 2006 年—2009 年任甘肃金徽办公室主任、

企划部经理;2009 年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

1994 年—2001 年任徽县柳林铅锌选矿厂

车间主任;2002 年—2007 年任徽县鸿远

6226301974

8 唐 云 男 矿业有限公司厂长;2008 年—2009 年任 -

1208****

甘肃金徽部门经理;2009 年至今任本公司

生产部经理;2012 年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1992 年—2001 年任天水华西大厦会计;

2001 年—2010 年任天水百货大楼有限公

6205021974

9 谢小强 男 司华联商厦财务部长;2010 年—2012 年 -

0124****

任天水绿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

长;2012 年至今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1995 年—1997 年任甘肃省生物检测中心

员工;1997 年—1999 年任深圳市都都广

6201021970 告公司经理;2002 年—2006 年任兰州市

10 王永明 男 -

0303**** 甘肃春天酒业公司经理;2006 年—2010

年任兰州销售公司副总经理;2010 年至今

任兰州销售公司副总经理

1993 年—2005 年任甘肃洛坝有色金属集

6226301974 团会计;2006 年—2010 年任亚特投资财

11 郭登贵 男 -

0109**** 务经理;2010 年至今任兰州销售公司财务

总监

1991 年—1999 年任兰州通用机器厂员工;

6201031973

12 徐文海 男 2000 年—2009 年任甘肃春天酒业部门经 -

0114****

理;2010 年至今任兰州销售公司副总经理

1997 年—2004 年任武警内蒙古总队班长;

2004 年—2007 年任甘肃中粮可口可乐公

1326261979

13 朱殿明 男 司营业所经理;2008 年—2010 年任北京 -

0807****

盛初营销咨询项目经理;2010 年至今任陇

南销售公司总经理助理

2004 年—2009 年任甘肃金徽酒业集团有

6226301964

14 杨旭光 男 限责任公司会计主管;2010 年至今任陇南 -

0913****

销售公司财务总监

1994 年—2003 年任甘肃陇南春酒厂员工;

6226301972

15 屈 玮 男 2004 年—2009 年任甘肃金徽大区经理; -

0516****

2010 年至今任陇南销售公司总经理助理

封晓成等 15 名自然人合伙人已分别出具《承诺函》,承诺其在乾惠投资的

70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出资不存在委托他人或接受他人委托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并于 2013 年

4 月分别与金徽股份签署《服务期限合同》,继续在金徽股份或金徽股份下属公

司工作不少于五年。

乾惠投资截至 2015 年末总资产为 4,001.16 万元、净资产为 327.64 万元,

2015 年度净利润为 170.36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乾众投资

企业名称:徽县乾众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号:621227300000111

成立日期:2013 年 4 月 23 日

主要经营场所:甘肃省陇南市徽县城关镇滨河路

执行事务合伙人:罗亮、黄小东

经营范围:对外投资;企业投资信息咨询(不含中介);企业管理服务(许

可项目凭有效证件经营)

合伙期限:30 年

认缴出资额:10 万元

实缴出资额:10 万元

乾众投资合伙人入伙时均为发行人生产和管理部门主要管理人员及业务技

术骨干,均为公司员工。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乾众投资合伙人及出资情

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在发行人处担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 持股比例

任的职务

普通合伙人 证券事务代表

1 罗 亮 5,882 5.882%

执行事务合伙人 部门经理

普通合伙人

2 黄小东 5,882 5.882% 部门经理

执行事务合伙人

3 张 斌 有限合伙人 5,882 5.882% 部门经理

4 任爱琴 有限合伙人 4,706 4.706% 技术骨干

5 向双全 有限合伙人 4,706 4.706% 部门经理

6 张智良 有限合伙人 4,706 4.706% 部门经理

7 黄应予 有限合伙人 4,706 4.706% 部门经理

71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在发行人处担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 持股比例

任的职务

8 豆美霞 有限合伙人 4,706 4.706% 部门经理

9 周少雄 有限合伙人 3,530 3.530% 部门经理

10 马会群 有限合伙人 3,530 3.530% 部门经理

11 石进才 有限合伙人 3,530 3.530% 部门经理

12 张 涛 有限合伙人 3,530 3.530% 部门经理

13 崔海龙 有限合伙人 3,530 3.530% 部门经理

14 王 斌 有限合伙人 3,530 3.530% 部门经理

15 许万杰 有限合伙人 3,530 3.530% 部门经理

16 黄永强 有限合伙人 3,530 3.530% 部门经理

17 杨 坤 有限合伙人 3,530 3.530% 部门经理

18 王敏杰 有限合伙人 2,353 2.353% 部门经理

19 王辉生 有限合伙人 2,353 2.353% 部门经理

20 南天明 有限合伙人 2,353 2.353% 部门经理

21 严进武 有限合伙人 2,353 2.353% 部门经理

22 朱 宁 有限合伙人 1,176 1.176% 部门经理

23 李平平 有限合伙人 1,176 1.176% 部门经理

24 李学军 有限合伙人 1,176 1.176% 部门经理

25 牛明虎 有限合伙人 1,176 1.176% 部门经理

26 姚海刚 有限合伙人 1,176 1.176% 部门副经理

27 秦崇越 有限合伙人 1,176 1.176% 部门副经理

28 杨 喆 有限合伙人 1,176 1.176% 部门副经理

29 翟小敏 有限合伙人 1,176 1.176% 部门副经理

30 陈 健 有限合伙人 1,176 1.176% 技术骨干

31 唐 亮 有限合伙人 1,176 1.176% 技术骨干

32 张 娟 有限合伙人 1,176 1.176% 技术骨干

33 郭涛红 有限合伙人 1,176 1.176% 技术骨干

34 陈冰冰 有限合伙人 1,176 1.176% 技术骨干

35 郭 丽 有限合伙人 1,176 1.176% 技术骨干

36 李向东 有限合伙人 589 0.589% 技术骨干

37 山利红 有限合伙人 589 0.589% 技术骨干

合 计 100,000 100.000%

72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乾众投资自然人合伙人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除乾众投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工作情况 资外的对

外投资

2004 年—2007 年建新集团有限公司员

62263019830

1 罗 亮 男 工;2007 年—2009 年甘肃金徽员工; -

913****

2009 年至今任本公司部门经理

2003 年—2004 年任甘肃宝徽集团公司

统计员;2004 年—2004 年任甘肃成州

62230119850 锌业公司采购经理;2004 年—2008 年

2 黄小东 男 -

208**** 任亚特投资部门干事;2008 年—2009

年任甘肃金徽部门经理;2010 年至今

任本公司部门经理

2002 年-2006 任徽县工商银行员工;

2006 年-2006 年任北京大都阳光影视

文化有限公司会计;2007 年-2008 年任

62263019830

3 张 斌 男 甘肃亚特矿业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 -

619****

2008 年-2009 年任甘肃金徽部门经理;

2010 年-2013 年任本公司部门经理;

2013 年至今任陇南销售公司部门经理

1985 年—2004 年任陇酒集团员工;

62263019660

4 任爱琴 女 2005 年—2009 年任甘肃金徽部门经 -

921****

理;2010 年至今为本公司技术骨干

2003 年—2008 年任五粮液股份有限公

51252819790 司技术员;2008 年-2009 年任甘肃金徽

5 向双全 男 -

807**** 检测中心主任;2010 年至今任本公司

检测中心主任

1983 年—2004 年任陇酒集团车间主

任;2005 年—2009 年任甘肃金徽陈酿

62263019660

6 张智良 男 勾调中心副主任;2009 年—2014 年任 -

402****

本公司陈酿勾调中心主任;2014 年至

今任本公司成品酒品评小组组长

1993 年—2008 年任五粮液股份有限公

51252919700 司技术人员;2008 年—2009 年任甘肃

7 黄应予 男 -

128**** 金徽工程师;2010 年至今任本公司工

程师

1993 年—2004 年任陇酒集团员工;

62263019740

8 豆美霞 女 2005 年—2009 年任甘肃金徽抽检员; -

728****

2010 年至今任本公司部门经理

1998 年—2000 年任徽县宝徽选矿厂统

计员;2000 年—2004 年任甘肃宝徽锌

62263019731

9 周少雄 男 业集团公司车间主任;2004 年—2011 -

023****

年任内蒙古万城矿业选矿厂副厂长;

2011 年至今任本公司部门经理

2002 年—2007 年任甘肃宝徽实业集团

62263019801 科长;2007 年—2009 年任甘肃金徽部

10 马会群 男 -

027**** 门经理;2010 年至今任本公司部门经

73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除乾众投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工作情况 资外的对

外投资

62230119850 2007 年—2009 年任甘肃金徽部门经

11 石进才 男 -

209**** 理;2010 年至今任本公司部门经理

1983 年—2004 年任陇酒集团车间主

62263019631

12 张 涛 男 任;2005 年—2009 年任甘肃金徽部门 -

228****

经理;2010 年至今任本公司部门经理

2002 年—2009 年任首钢岷山机械厂法

62050219781

13 崔海龙 男 务专员;2010 年—2011 年任本公司员 -

009****

工;2011 年至今任本公司部门经理

2006 年—2008 年任山东胜利油田胜兴

62242719820 公司员工;2008 年—2009 年任甘肃金

14 王 斌 男 -

604**** 徽员工;2009 年至今任本公司部门经

1984 年—2004 年任陇南春酒厂员工;

62263019640

15 许万杰 男 2005 年—2009 年任甘肃金徽车间主 -

330****

任;2010 年至今任本公司部门经理

15210119831 2007 年—2009 年任甘肃金徽部门经

16 黄永强 男 -

221**** 理;2010 年至今任本公司部门经理

2005 年—2006 年任甘肃新视窗电子科

技公司技术员;2006 年—2008 年任内

蒙古中联冶金化工有限公司部门主

62230119820

17 杨 坤 男 任;2008 年—2009 年任甘肃金徽业务 -

330****

主办;2010 年—2012 年任兰州销售公

司部门副经理;2012 年至今任陇南销

售公司部门经理

1975 年—1984 年任电子工业部 42 研

究所干事;1984 年—2007 年任天水星

62050319560 火机床有限公司部长;2007 年—2008

18 王敏杰 男 -

731**** 年任甘肃亚特矿业公司部门主任;

2008 年—2009 年任甘肃金徽主编;

2010 年至今任本公司部门经理

1989 年—1999 年任徽县自来水公司员

工;2000 年—2006 年任徽县鸿远公司

62263019690

19 王辉生 男 员工;2006 年—2009 年任亚特矿业员 -

321****

工;2009 年—2009 年任甘肃金徽员工;

2010 年至今任本公司部门经理

62052119830 2008 年—2009 年任甘肃金徽员工;

20 南天明 男 -

901**** 2010 年至今任本公司部门副经理

1994 年—2004 年任陇酒集团部长;

62263019680

21 严进武 男 2004 年—2009 年任甘肃金徽部门经 -

912****

理;2010 年至今任本公司部门经理

2006 年—2008 年任珠海步步高大酒店

经理助理;2008 年—2009 年任甘肃金

62262419870

22 朱 宁 女 徽导游;2010 年—2012 年任本公司部 -

714****

门经理;2013 年至今任陇南销售公司

部门经理

74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除乾众投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工作情况 资外的对

外投资

62052319851 2009 年—2013 年本公司办公室秘书;

23 李平平 男 -

024**** 2013 年至今任陇南销售公司部门经理

1991 年—2004 年任陇南春酒厂员工;

62263019700

24 李学军 男 2004 年—2009 年任甘肃金徽部门经 -

115****

理;2010 年至今任本公司部门经理

2001 年—2002 年任兰州希望房地产开

发公司工程师;2003 年—2009 年任兰

州金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部门经

62012319790

25 牛明虎 男 理;2010 年—2011 年任甘肃凤凰山房 -

917****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师;2011 年

—2012 年任亚鑫房地产工程师;2012

年至今任本公司部门经理

62262419861 2008 年—2009 年任甘肃金徽车间副主

26 姚海刚 男 -

117**** 任;2010 年至今任本公司部门副经理

2005 年—2006 年任共青团武威市委干

62010219820

27 秦崇越 男 事;2006 年—2010 年上学读研;2010 -

329****

年至今任本公司部门副经理

1988 年—2004 年任陇南春酒厂员工;

62263019701

28 杨 喆 女 2004 年—2009 年任甘肃金徽员工; -

002****

2010 年至今任本公司部门副经理

62262419871

29 翟小敏 男 2011 年至今任本公司部门副经理 -

221****

1983 年—2004 年任陇南春酒厂员工;

62263019620

30 陈 健 男 2004 年—2009 年任甘肃金徽员工; -

409****

2010 年至今为本公司技术骨干

62010219860 2006 年—2009 年任甘肃金徽技术员;

31 唐 亮 男 -

416**** 2010 年至今为本公司技术骨干

62263019860 2007 年—2009 年任甘肃金徽员工;

32 张 娟 女 -

118**** 2010 年至今为本公司技术骨干

62263019871 2005 年—2009 年为甘肃金徽技术骨

33 郭涛红 女 -

106**** 干;2010 年至今为本公司技术骨干

2007 年—2009 年任美的集团外检员;

62263019900

34 陈冰冰 男 2009 年—2009 年任甘肃金徽技术员; -

109****

2010 年至今为本公司技术骨干

2006 年—2007 年任陕西宝鸡眉县太白

山旅行社导游;2007 年—2008 年任中

62263019881

35 郭 丽 女 国移动甘肃分公司收银员;2008 年 -

114****

—2009 年任甘肃金徽技术员;2010 年

至今为本公司技术骨干

1980 年—2004 年任陇南春酒厂员工;

62263019630

36 李向东 男 2005 年—2009 年任甘肃金徽员工; -

419****

2010 年至今为本公司技术骨干

1994 年—2004 年任陇南春酒厂员工;

62263019711

37 山利红 男 2005 年—2009 年任甘肃金徽员工; -

120****

2010 年至今为本公司技术骨干

75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罗亮等 37 名自然人合伙人已分别出具《承诺函》,承诺其在乾众投资的出

资不存在委托他人或接受他人委托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并于 2013 年 4

月分别与金徽股份签署《服务期限合同》,继续在金徽股份或金徽股份下属公司

工作不少于五年。

乾众投资截至 2015 年末总资产 9.79 万元、净资产 9.79 万元,2015 年度净

利润为-0.02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5)惠普投资

企业名称:徽县惠普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号:621227300000103

成立日期:2013 年 4 月 23 日

经营场所:甘肃省陇南市徽县城关镇滨河路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弓、巴义权、王宁

经营范围:对外投资;企业投资信息咨询(不含中介);企业管理服务(许

可项目凭有效证件经营)

合伙期限:30 年

认缴出资金额:10 万元

实缴出资金额:10 万元

惠普投资合伙人入伙时均为发行人子公司兰州销售公司与陇南销售公司各

部门主要管理人员及销售业务骨干,均为上述两公司员工。惠普投资合伙人及

出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在发行人处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担任的职务

普通合伙人

1 张 弓 2,837 2.837% 部门经理

执行事务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

2 巴义权 3,545 3.545% 片区经理

执行事务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

3 王 宁 4,254 4.255% 片区经理

执行事务合伙人

4 王宏涛 有限合伙人 4,255 4.255% 片区经理

5 王天荣 有限合伙人 4,255 4.255% 片区经理

6 马建虎 有限合伙人 3,546 3.546% 部门经理

76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在发行人处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担任的职务

7 王克美 有限合伙人 3,546 3.546% 片区经理

8 郭 瑞 有限合伙人 3,546 3.546% 片区副经理

9 刘召阳 有限合伙人 3,546 3.546% 片区经理

10 王艾棣 有限合伙人 3,546 3.546% 片区经理

11 李 娜 有限合伙人 2,837 2.837% 部门经理

12 侯文洲 有限合伙人 2,837 2.837% 部门经理

13 王剑锋 有限合伙人 2,837 2.837% 部门经理

14 魏亚洲 有限合伙人 2,837 2.837% 部门经理

15 李效毅 有限合伙人 2,128 2.128% 部门经理

16 刘文广 有限合伙人 2,128 2.128% 部门经理

17 刘海明 有限合伙人 2,128 2.128% 部门经理

18 刘一平 有限合伙人 2,128 2.128% 部门副经理

19 兰 荣 有限合伙人 2,128 2.128% 部门副经理

20 魏志华 有限合伙人 2,128 2.128% 片区经理

21 王建军 有限合伙人 2,128 2.128% 片区副经理

22 王新睿 有限合伙人 2,128 2.128% 片区经理

23 金昉和 有限合伙人 2,128 2.128% 片区经理

24 夏利兵 有限合伙人 2,128 2.128% 片区经理

25 王新诚 有限合伙人 2,128 2.128% 片区经理

26 吴国其 有限合伙人 2,128 2.128% 片区经理

27 李向军 有限合伙人 2,128 2.128% 部门副经理

28 伏德军 有限合伙人 2,128 2.128% 片区副经理

29 孙功武 有限合伙人 2,128 2.128% 部门经理

30 杜 炜 有限合伙人 2,128 2.128% 片区经理

31 吴海涛 有限合伙人 2,128 2.128% 片区经理

32 尹 远 有限合伙人 2,128 2.128% 片区经理

33 牛虎彪 有限合伙人 2,128 2.128% 片区经理

34 王培强 有限合伙人 1,418 1.418% 片区副经理

35 周立煌 有限合伙人 1,418 1.418% 部门经理

36 何林旗 有限合伙人 1,418 1.418% 部门经理

37 周 刚 有限合伙人 1,418 1.418% 部门副经理

77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在发行人处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担任的职务

38 安芳江 有限合伙人 1,418 1.418% 部门副经理

39 丁文兴 有限合伙人 1,418 1.418% 部门副经理

40 刘金芳 有限合伙人 1,418 1.418% 片区副经理

41 朱海彬 有限合伙人 1,418 1.418% 片区副经理

合 计 100,000 100.000%

张弓等 41 名自然人合伙人已分别出具《承诺函》,承诺其在惠普投资的出

资不存在委托他人或接受他人委托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并于 2013 年 4

月分别与金徽股份签署《服务期限合同》,继续在金徽股份或金徽股份下属公司

工作不少于五年。

2013 年 8 月 19 日,惠普投资合伙人侯文洲因在公司服务期间隐瞒了在甘

肃省兰州监狱工作人员的身份,经公司核查发现了该情况,由于其本人仍希望

继续保留兰州监狱工作人员身份,提出退伙申请,同日,惠普投资召开合伙人

会议,讨论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合伙人侯文洲将其持有的惠普投资的出资

2,837 元及相应财产份额分别转让予王宁 709 元、李向军 2,128 元。上述转让价

款已完成支付。

本次转让完成后,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在发行人处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担任的职务

普通合伙人

1 张 弓 2,837 2.837% 部门经理

执行事务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

2 巴义权 3,545 3.545% 片区经理

执行事务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

3 王 宁 4,963 4.963% 片区经理

执行事务合伙人

4 王宏涛 有限合伙人 4,255 4.255% 片区经理

5 王天荣 有限合伙人 4,255 4.255% 片区经理

6 马建虎 有限合伙人 3,546 3.546% 部门经理

7 王克美 有限合伙人 3,546 3.546% 片区经理

8 郭 瑞 有限合伙人 3,546 3.546% 片区副经理

9 刘召阳 有限合伙人 3,546 3.546% 片区经理

78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在发行人处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担任的职务

10 王艾棣 有限合伙人 3,546 3.546% 片区经理

11 李 娜 有限合伙人 2,837 2.837% 部门经理

12 王剑锋 有限合伙人 2,837 2.837% 部门经理

13 魏亚洲 有限合伙人 2,837 2.837% 部门经理

14 李效毅 有限合伙人 2,128 2.128% 部门经理

15 刘文广 有限合伙人 2,128 2.128% 部门经理

16 刘海明 有限合伙人 2,128 2.128% 部门经理

17 刘一平 有限合伙人 2,128 2.128% 部门副经理

18 兰 荣 有限合伙人 2,128 2.128% 部门副经理

19 魏志华 有限合伙人 2,128 2.128% 片区经理

20 王建军 有限合伙人 2,128 2.128% 片区副经理

21 王新睿 有限合伙人 2,128 2.128% 片区经理

22 金昉和 有限合伙人 2,128 2.128% 片区经理

23 夏利兵 有限合伙人 2,128 2.128% 片区经理

24 王新诚 有限合伙人 2,128 2.128% 片区经理

25 吴国其 有限合伙人 2,128 2.128% 片区经理

26 李向军 有限合伙人 4,256 4.256% 部门副经理

27 伏德军 有限合伙人 2,128 2.128% 片区副经理

28 孙功武 有限合伙人 2,128 2.128% 部门经理

29 杜 炜 有限合伙人 2,128 2.128% 片区经理

30 吴海涛 有限合伙人 2,128 2.128% 片区经理

31 尹 远 有限合伙人 2,128 2.128% 片区经理

32 牛虎彪 有限合伙人 2,128 2.128% 片区经理

33 王培强 有限合伙人 1,418 1.418% 片区副经理

34 周立煌 有限合伙人 1,418 1.418% 部门经理

35 何林旗 有限合伙人 1,418 1.418% 部门经理

36 周 刚 有限合伙人 1,418 1.418% 部门副经理

37 安芳江 有限合伙人 1,418 1.418% 部门副经理

38 丁文兴 有限合伙人 1,418 1.418% 部门副经理

39 刘金芳 有限合伙人 1,418 1.418% 片区副经理

40 朱海彬 有限合伙人 1,418 1.418% 片区副经理

79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在发行人处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担任的职务

合 计 100,000 100.000%

2014 年 4 月 10 日,惠普投资合伙人王建军、王新睿、朱海彬因与公司解

除劳动服务合同,并考虑到其间接持股量较小、锁定期间较长、本公司发行上

市仍存在不确定性,不愿承担锁定责任,提出退伙申请。同日,惠普投资召开

合伙人会议,讨论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王建军将所持惠普投资的出资 2,128

元及相应财产份额转让予王宁;王新睿将所持惠普投资的出资 2,128 元及相应

财产份额转让予李向军;朱海彬将所持惠普投资的出资 1,418 元及相应财产份

额转让予王宁。上述转让价款已完成支付。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在发行人处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担任的职务

普通合伙人

1 张 弓 2,837 2.837% 部门经理

执行事务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

2 巴义权 3,545 3.545% 片区经理

执行事务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

3 王 宁 8,509 8.509% 部门经理

执行事务合伙人

4 王宏涛 有限合伙人 4,255 4.255% 片区经理

5 王天荣 有限合伙人 4,255 4.255% 片区经理

6 马建虎 有限合伙人 3,546 3.546% 部门经理

7 王克美 有限合伙人 3,546 3.546% 片区经理

8 郭 瑞 有限合伙人 3,546 3.546% 片区副经理

9 刘召阳 有限合伙人 3,546 3.546% 片区经理

10 王艾棣 有限合伙人 3,546 3.546% 片区经理

11 李 娜 有限合伙人 2,837 2.837% 部门经理

12 王剑锋 有限合伙人 2,837 2.837% 部门经理

13 魏亚洲 有限合伙人 2,837 2.837% 部门经理

14 李效毅 有限合伙人 2,128 2.128% 部门经理

15 刘文广 有限合伙人 2,128 2.128% 部门经理

16 刘海明 有限合伙人 2,128 2.128% 部门经理

17 刘一平 有限合伙人 2,128 2.128% 部门副经理

80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在发行人处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担任的职务

18 兰 荣 有限合伙人 2,128 2.128% 部门副经理

19 魏志华 有限合伙人 2,128 2.128% 片区经理

20 金昉和 有限合伙人 2,128 2.128% 片区经理

21 夏利兵 有限合伙人 2,128 2.128% 片区经理

22 王新诚 有限合伙人 2,128 2.128% 片区经理

23 吴国其 有限合伙人 2,128 2.128% 片区经理

24 李向军 有限合伙人 6,384 6.384% 部门副经理

25 伏德军 有限合伙人 2,128 2.128% 片区副经理

26 孙功武 有限合伙人 2,128 2.128% 部门经理

27 杜 炜 有限合伙人 2,128 2.128% 片区经理

28 吴海涛 有限合伙人 2,128 2.128% 片区经理

29 尹 远 有限合伙人 2,128 2.128% 片区经理

30 牛虎彪 有限合伙人 2,128 2.128% 片区经理

31 王培强 有限合伙人 1,418 1.418% 片区副经理

32 周立煌 有限合伙人 1,418 1.418% 部门经理

33 何林旗 有限合伙人 1,418 1.418% 部门经理

34 周 刚 有限合伙人 1,418 1.418% 部门副经理

35 安芳江 有限合伙人 1,418 1.418% 部门副经理

36 丁文兴 有限合伙人 1,418 1.418% 部门副经理

37 刘金芳 有限合伙人 1,418 1.418% 已离职

合 计 100,000 100.000%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惠普投资自然人合伙人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除惠普投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工作情况 资外的对

外投资

1991 年—1994 年任 84880 部队下士;

1995 年—2003 年任甘肃陇保公司部门

62010219750

1 张 弓 男 经理;2003 年—2009 年任甘肃金徽部门 -

607****

经理;2010 年至今任兰州销售公司部门

经理

2000 年—2002 年任甘肃条山酒厂业务

经理;2002 年—2007 年任甘肃滨河集团

62010219770

2 巴义权 男 部门经理;2008 年-2009 年任甘肃金徽 -

225****

大区经理;2010 年—2013 年任陇南销售

公司片区经理;2014 年至今任西安销售

81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除惠普投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工作情况 资外的对

外投资

公司片区经理

2007 年—2010 年任亚特投资法务部业

64030219850

3 王 宁 男 务主办;2010 年至今任陇南销售公司片 -

516****

区经理

1994 年—2004 年任陇南春酒厂技术员;

62263019710

4 王宏涛 男 2004 年—2009 年任甘肃金徽大区经理; -

625****

2010 年至今任陇南销售公司片区经理

1997 年—2002 年任天水市洛坝铅锌矿

员工;2002 年—2005 年任甘肃宝徽实业

62263019720

5 王天荣 男 有限公司员工;2005 年—2009 年任甘肃 -

918****

金徽大区经理;2010 年至今任陇南销售

公司片区经理

1993 年—1998 年任甘肃希望工程商贸

公司销售经理;1999 年—2002 年任兰州

名酒批发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03 年

62010319740

6 马建虎 男 —2006 年任甘肃龙马商贸有限公司销售 -

523****

经理;2006 年—2009 年任兰州凉都酒业

公司销售经理;2010 年至今任兰州销售

公司部门经理

1994 年—2002 年任兰州市城关巨糖酒

公司业务员;2002 年—2003 年任甘肃名

62010219730

7 王克美 男 扬天下酒业经理;2003 年—2009 年任甘 -

515****

肃金徽业务经理;2010 至今任兰州销售

公司片区经理

2001 年—2002 年任亚盛生物制品中心

员工;2002 年—2004 年任兰州方正包装

62210219820 有限公司库管员;2004 年—2005 年任甘

8 郭 瑞 男 -

911**** 肃通路未来酒业有限公司业务主管;

2005 年—2009 年任甘肃金徽业务经理;

2010 年至今任陇南销售公司片区副经理

2000 年—2003 年任五粮液股份有限公

司区域经理;2003 年—2011 年任山东寿

37028419810

9 刘召阳 男 光圣城酒业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11 年 -

323****

—2013 年任陇南销售公司片区经理;

2014 年至今任西安销售公司片区经理

1993 年—2002 年任陇南春酒厂业务经

理;2002 年—2006 年任五粮液名扬天下

62263019741

10 王艾棣 男 酒业公司部门经理;2007 年—2009 年任 -

224****

甘肃金徽大区经理;2010 年至今任兰州

销售公司片区经理

62010419800 2004 年—2009 年任甘肃金徽部门经理;

11 李 娜 女 -

901**** 2010 年至今任兰州销售公司部门经理

2002 年—2004 年任兰药集团司机;2004

62262119780

12 王剑锋 男 年—2009 年任甘肃金徽部门经理;2010 -

509****

年至今任兰州销售公司部门经理

82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除惠普投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工作情况 资外的对

外投资

1997 年—2000 年为个体工商户;2000

年—2003 年任兰州工联房里产开发公司

62282519780

13 魏亚洲 男 员工;2004 年—2009 年任甘肃金徽部门 -

523****

经理;2010 年至今任兰州销售公司部门

经理

1995 年—2002 年任国营中兴电子仪四

厂办事处经理;2002 年—2006 年任祁连

62010219731

14 李效毅 男 葡萄酒销售公司区域经理;2006 年 -

125****

—2009 年任甘肃金徽部门经理;2010 年

至今任兰州销售公司部门经理

1997 年—2000 年任兰州轴承厂业务员;

62232219750 2000 年—2003 年任兰州晨报编辑;2003

15 刘文广 男 -

125**** 年—2009 年任甘肃金徽部门经理;2010

年至今任兰州销售公司部门经理

1999 年—2010 年任洛坝集团总会计、副

62010219750 经理;2010 年—2012 年任陇南销售公司

16 刘海明 男 -

325**** 部门经理;2012 年至今任兰州销售公司

部门经理

62262119840 2006 年—2009 年任甘肃金徽部门经理;

17 刘一平 男 -

820**** 2010 年至今任兰州销售公司部门副经理

1982 年—2004 年任陇南春酒厂员工;

62263019671 2005 年—2008 年任亚特投资司机;2008

18 兰 荣 男 -

205**** 年—2009 年任甘肃金徽员工;2010 年至

今任兰州销售公司部门副经理

1999 年—2007 年任兰州市金鑫工艺美

62010219761 术厂工人;2007 年—2009 年任甘肃金徽

19 魏志华 男 -

106**** 大区经理;2010 年至今任兰州销售公司

片区经理

62010219861 2009 年—2010 年任甘肃金徽部门经理;

20 金昉和 男 -

219**** 2010 年至今任陇南销售公司片区经理

2005 年—2008 年任陕西金创营销有限

62040219820 公司业务经理;2008 年—2009 年任甘肃

21 夏利兵 男 -

325**** 滨河集团区域经理;2010 年至今任兰州

销售公司片区经理

2007 年—2009 年任甘肃滨河集团部门

62010219730

22 王新诚 男 经理;2010 年至今任兰州销售公司片区 -

606****

经理

1996 年—1998 年任西安大光精细化工

有限公司业务主管;1998 年—2000 年任

广州大华集团兰州宇臻公司乌市分公司

62052219771

23 吴国其 男 经理;2000 年—2004 年任河北承德露露 -

216****

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部门主管;2004 年

—2010 年任甘肃金徽部门经理;2010 年

至今任兰州销售公司片区经理

62010319831

24 李向军 男 2003 年—2007 年任甘肃宝徽实业集团 -

027****

83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除惠普投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工作情况 资外的对

外投资

有限公司会计;2007 年—2008 年任成县

须弥山铅锌矿业公司主办会计;2008 年

—2009 年任甘肃亚特矿业有限公司主办

会计;2009 年—2012 年任本公司主办会

计;2012 年至今任陇南销售公司部门副

经理

62242119810 2007 年—2009 年任甘肃金徽业务经理;

25 伏德军 男 -

727**** 2010 年至今任陇南销售公司片区副经理

1999 年—2003 年任中国劲牌集团公司

部门经理;2003 年—2007 年任广州云峰

34011119790

26 孙功武 男 酒业有限公司大区经理;2007 年—2011 -

118****

年任河南大丰酒业有限公司销售经理;

2011 年至今任陇南销售公司部门经理

1990 年—2002 年任甘肃市百货公司品

牌设计师;2002 年—2009 年任甘肃滨河

62010219681

27 杜 炜 男 集团部门经理;2009 年任甘肃金徽大区 -

217****

经理;2010 年至今任陇南销售公司片区

经理

1995 年—2001 年任合肥轴承厂部门主

管;2001 年—2004 年任合肥龙津商贸公

34010419740 司业务主管;2004 年—2007 年任合肥海

28 吴海涛 男 -

718**** 威达商贸公司城市经理;2007 年—2010

年任安徽古井集团区域经理;2010 年至

今任陇南销售公司片区经理

2003 年—2006 年任徽县鸿远矿业办公

室主任;2006 年—2008 年任甘肃洛坝有

62263019771

29 尹 远 男 色金属集团公司办公室主任;2010 年 -

206****

—2013 年任陇南销售公司片区;2014 年

至今任西安销售公司片区经理

1990 年—2000 年任安徽省百货公司业

务员;2001 年—2002 年任合肥市瑞泰公

司业务经理;2002 年—2005 年任古井集

34010219680

30 牛虎彪 男 团野太阳公司区域经理;2006 年—2010 -

415****

年任河南赊店酒厂大区经理;2010 年

—2013 年任陇南销售公司片区经理;

2014 年至今任任西安销售公司片区经理

1994 年—2004 年任陇南春酒厂业务员;

62263019710

31 王培强 男 2004 年—2009 年任甘肃金徽业务经理; -

730****

2010 年至今任陇南销售公司片区副经理

1994 年—2004 年任陇南春酒厂员工;

62263019730

32 周立煌 男 2004 年—2009 年任甘肃金徽部门经理; -

114****

2010 年至今任陇南销售公司部门经理

1996 年—1999 年任兰州非凡广告业务

62030219720

33 何林旗 男 主办;1999 年—2005 年任春天酒业大区 -

727****

经理;2005 年—2009 年任甘肃金徽部门

84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除惠普投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工作情况 资外的对

外投资

经理;2010 年至今任陇南销售公司部门

经理

1999 年—2003 年任金长城商贸有限公

62222519780 司业务经理;2003 年—2009 年任甘肃金

34 周 刚 男 -

721**** 徽部门经理;2010 年至今任兰州销售公

司部门副经理

62010319780 2005 年—2009 年任甘肃金徽员工;2010

35 安芳江 男 -

507**** 年至今任兰州销售公司部门副经理

1997 年—2007 年任兰州长江赛盟科技

62010219740 部门经理;2008 年—2009 年任甘肃金徽

36 丁文兴 男 -

124**** 部门经理;2010 年至今任兰州销售公司

部门副经理

1979 年-1996 年任陇南春酒厂、陇酒集

团业务员;1996 年-2003 年任天水糖酒

62263019621 副食采购供应站业务员;2004 年—2009

37 刘金芳 女 -

215**** 年任甘肃金徽部门经理;2010 年—2013

年任陇南销售公司片区副经理;2013 年

离职

惠普投资截至 2015 年末总资产为 9.77 万元、净资产为 9.77 万元,2015 年

度净利润为-0.02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认为:

乾惠投资、乾众投资和惠普投资均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

由发行人或其子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出资设立,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乾惠投资与亚特投资签订《借款协议》,以亚特投资提供

的借款认购发行人股份,其借款关系真实,资金来源合法。乾惠投资原 5 名自

然人合伙人向发行人确定的其他合伙人转让出资份额,为转让和受让各方真实

意思表示;此次出资份额转让经过了合伙人会议决议,签署了《出资及财产份

额转让协议》,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出资转让合法有效。乾惠投资不存

在委托他人或接受他人委托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乾惠投资合伙人、乾众投

资和惠普投资合伙人不存在委托他人或接受他人委托持有上述合伙企业出资的

情形。

侯文洲、王建军、朱海彬、王新睿分别向王宁、李向军转让出资及相应财

产份额,系各方真实、自愿的意思表示,签署了《出资及财产份额转让协议》

且支付了转让价款,该转让程序合法、有效。惠普投资已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85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手续。王宁、李向军受让的出资不存在受他人委托持有的情形。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乾惠投资、乾众投资和惠普投资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

由发行人或其子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出资设立。乾惠投资与亚特投

资签订《借款协议》,以亚特投资提供的借款认购发行人股份,其借款关系真实,

资金来源合法。2013 年 4 月,乾惠投资原 5 名自然人合伙人依据发行人最终确

定的经营团队持股方案分别向新合伙人转让了出资份额,并依据相关规定履行

了内部决策程序和工商变更登记,出资转让合法、有效。乾惠投资不存在委托

他人或接受他人委托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乾惠投资合伙人、乾众投资和惠

普投资合伙人不存在委托他人或接受他人委托持有上述合伙企业出资的情形。

侯文洲、王建军、朱海彬、王新睿分别向王宁、李向军转让出资及相应财

产份额,系各方真实、自愿的意思表示,转让程序合法、有效。王宁、李向军

受让的出资不存在受他人委托持有的情形。

3、怡铭投资

(1)设立时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陇南怡铭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号:621227300000074

成立日期:2012 年 8 月 31 日

主要经营场所:甘肃省陇南市徽县城关镇

执行事务合伙人:周世斌

经营范围:对外投资;企业投资信息咨询(不含中介);企业管理服务(许

可项目凭有效证件经营)

合伙期限:30 年

认缴出资额:10 万元

实缴出资额:10 万元

怡铭投资合伙人及各自出资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86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普通合伙人

1 周世斌 25,000 25.00% 现金出资

执行事务合伙人

2 张世新 有限合伙人 25,000 25.00% 现金出资

3 刘一文 普通合伙人 25,000 25.00% 现金出资

4 刘 勇 有限合伙人 25,000 25.00% 现金出资

合 计 100,000 100.00%

(2)从亚特投资借款并对发行人进行增资

2012 年 9 月 15 日,怡铭投资与亚特投资签署《借款协议》,怡铭投资从亚

特投资借款 5,000 万元,全额用于对发行人进行增资。《借款协议》第 3 条约定

“乙方在以下期限内将借款本金偿还给甲方:怡铭投资于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 36 个月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向公司偿还借款的 20%,即人民币 1000 万元;

第三年向公司偿还 30%,即人民币 1,500 万元;第四年向公司偿还 50%,即人

民币 2,500 万元”,其他条款与乾惠投资与亚特投资签署的《借款协议》内容基

本相同。

2012 年 9 月 16 日,怡铭投资全体合伙人签署《陇南怡铭投资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一)》,全体合伙人一致确认:

1)怡铭投资由合伙人周世斌、张世新、刘一文、刘勇先行注册成立,并按

合伙协议向怡铭投资出资,待亚特投资进一步明确怡铭投资其他合伙人的具体

名单和权益比例后,再将其在怡铭投资的出资及财产份额转让予新合伙人并办

理新合伙人入伙手续。

2)在金徽股份进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报之前,如亚特投资发出通

知要求任何一名合伙人转让所持合伙企业的部分或全部出资及财产份额,该名

合伙人应严格按照亚特投资的指示将其所持合伙企业的部分或全部出资及财产

份额转让给亚特投资指示的受让方,转让对价即原出资额,届时其他合伙人不

得异议,并放弃优先购买权,保证配合签署一切必要的文件及协助办理相关的

工商登记备案手续。

其他条款主要内容与乾惠投资合伙人签署的《陇南乾惠投资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一)》主要条款基本一致。

根据上述协议,怡铭投资合伙人将其出资额转让给新合伙人后,新合伙人

87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对原合伙人及合伙企业签署的所有文件予以确认,并按协议约定承担怡铭投资

的债务责任。

(3)合伙人及出资比例的调整

2013 年 4 月 3 日,怡铭投资召开合伙人会议,讨论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原 4 位合伙人将其持有部分或全部出资额及相应财产份额转让予 8 位自然人,

转让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转让方 转让出资额 转让出资比例 受让方

周世斌 455 0.455% 杨占军

张世新 455 0.455% 熊建基

7,272 7.272% 陈双世

1,819 1.819% 张根年

刘一文

1,819 1.819% 成 博

454 0.454% 杨占军

10,909 10.909% 耿增辉

10,000 10.000% 刘文斌

刘 勇

2,727 2.727% 胡彦华

1,364 1.364% 熊建基

上述转让完成后,刘勇不再为怡铭投资合伙人,新增 8 名合伙人,转让完

成后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在亚特投资及其控股子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公司担任职务

普通合伙人 亚特投资副总经理、

1 周世斌 24,545 24.545%

执行事务合伙人 财务总监

2 张世新 有限合伙人 24,545 24.545% 原亚特投资总经理

亚特投资董事、

3 刘一文 有限合伙人 13,636 13.636%

副总经理

4 耿增辉 有限合伙人 10,909 10.909% 甘肃金徽矿业董事长

甘肃金徽矿业财务总

5 刘文斌 有限合伙人 10,000 10.000%

监、本公司监事

6 陈双世 有限合伙人 7,272 7.272% 博宇矿业总经理

7 胡彦华 有限合伙人 2,727 2.727% 亚鑫房地产董事长

8 熊建基 有限合伙人 1,819 1.819% 亚特投资总经理助理、

88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在亚特投资及其控股子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公司担任职务

本公司董事

9 张根年 有限合伙人 1,819 1.819% 甘肃金徽矿业副总经理

10 成 博 有限合伙人 1,819 1.819% 亚特投资法务部经理

11 杨占军 有限合伙人 909 0.909% 金徽房地产财务总监

合 计 100,000 100.000%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怡铭投资自然人合伙人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除怡铭投资外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工作情况

号 的对外投资

1988 年—2009 年任甘肃省徽县审计局 持有众惠投资

6226301965

1 周世斌 男 支部书记、副局长;2009 年至今任亚 440 万元出资

1108****

特投资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额

1985 年-1996 年任甘肃有色地质研究

所主任;1997 年-2000 年任甘肃有色

地勘局 106 队副队长;2000 年-2007

持有众惠投资

6201021962 年任甘肃有色地质勘查局处长;2007

2 张世新 男 440 万元出资

0627**** 年-2013 年任甘肃勘探者董事长;

2011-2013 年任甘肃金徽矿业董事长;

2013 年至 2015 年 7 月任亚特投资总经

理;2015 年 7 月离职

1991 年-2001 年任陇酒集团兰州办事

处主任;2002 年-2003 年任甘肃宝地

勘探公司副总经理;2004 年-2009 年

6226301971

3 刘一文 男 任万城商务东升庙有限公司副总经 -

0908****

理;2010 年-2014 年任金徽房地产董

事长;2015 年至今任亚特投资副总经

1998 年—2009 年任万城商务东升庙有

6226301953 限公司总经理;2010 年—2012 年任甘

4 耿增辉 男 -

1105**** 肃金徽矿业总经理;2013 年至今任甘

肃金徽矿业董事长

1984 年-2002 年任陇南春酒厂财务处

长;2002 年-2005 年任甘肃宝徽实业

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长;2005 年-2008

年任甘肃金徽财务总监;2008 年

6226301962

5 刘文斌 男 —2013 年任亚特投资财务部部长、总 -

0304****

经理助理;2013 年至今任甘肃金徽矿

业财务总监;2009 年 12 月至今任发行

人监事;2012 年 4 月至今任发行人监

事会主席

1988 年-1999 年任白银有色公司小铁

6204021965 山矿工程师;1999 年-2007 年任白银

6 陈双世 男 -

0114**** 有色集团计划部科长;2007 年至今任

哈密博宇矿业公司总经理

89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序 除怡铭投资外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工作情况

号 的对外投资

1981 年—1993 年任徽县麻沿乡政府党

委书记;1993 年—2005 年任陇酒集团

6226301954 党委书记;2005 年—2008 年任甘肃金

7 胡彦华 男 -

1018**** 徽党委书记;2008 年—2010 年任亚特

投资党委书记;2011 月至今任亚鑫房

地产、亚鑫物业董事长兼总经理

1994 年—2001 年任甘肃洛坝有色金属

集团有限公司总账会计;2001 年

—2004 年任徽县鸿远矿业有限责任公

司财务科长;2004 年—2007 年任万城

商务东升庙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部

6226301970 长;2007 年—2008 年任甘肃亚特矿业

8 熊建基 男 -

0908****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 年—2009 年

任甘肃金徽财务总监;2009 年—2012

年任发行人财务总监;2012 年—2012

任发行人副总经理;2012 年至今任发

行人董事;2012 年至今任亚特投资总

经理助理

1991 年—1998 年任甘肃西和化工厂供

6226271970 销科业务员;1998 年—2012 年任亚特

9 张根年 男 -

0402**** 投资副总经理;2012 年至今任甘肃金

徽矿业副总经理

1997 年—2007 年任徽县人民法院书记

员;2007 年—2008 年任亚特投资主办;

6226301975 2008 年—2010 年任甘肃金徽办公室主

10 成 博 男 -

0812**** 任;2010 年—2011 年任陇南销售公司

总经理;2011 年至今任亚特投资法务

部经理

1993 年-2006 年任甘肃洛坝有色金属

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科长;2006 年-2008

6226301970

11 杨占军 男 年任天洛矿业财务部长;2008 年-2011 -

1014****

年任甘肃勘探者财务总监;2011 年 3

月至今任金徽房地产财务总监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怡铭投资合伙人中除张世新于 2015 年 7 月离职

外,其他合伙人均为亚特投资及其子公司各部门主要管理人员。周世斌等 11 名

合伙人已分别出具《承诺函》,承诺其在怡铭投资的出资不存在委托他人或接受

他人委托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并于 2013 年 4 月分别与亚特投资签署《服

务期限合同》,继续在亚特投资或亚特投资下属公司工作不少于五年。

怡铭投资截至 2015 年末总资产为 5,001.14 万元、净资产为 327.62 万元,

2015 年度净利润为 170.36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认为:

90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怡铭投资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除张世新 2015 年 7 月离

职外,其他合伙人均为亚特投资或其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具有民事权

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怡铭投资与亚特投资签订《借款协议》,以亚特投

资提供的借款认购发行人股份,其借款关系真实,资金来源合法。怡铭投资原

4 名合伙人向亚特投资确定的其他合伙人转让出资份额为转让和受让各方真实

自愿的意思表示;此次出资份额转让经过了合伙人会议决议,签署了《出资及

财产份额转让协议》,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出资转让合法、有效。怡铭

投资不存在委托他人或接受他人委托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怡铭投资合伙人

不存在委托他人或接受他人委托持有怡铭投资出资的情形。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怡铭投资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除张世新 2015 年 7 月离

职外,其他合伙人均为亚特投资或其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不存在非亚

特投资和其子公司人员作为出资人的情形。怡铭投资与亚特投资签订《借款协

议》,以亚特投资提供的借款认购发行人股份,其借款关系真实,资金来源合法。

2013 年 4 月,怡铭投资原 4 名合伙人依据亚特投资最终确定的经营团队持股方

案分别向新合伙人转让了出资份额,并依据相关规定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和工

商变更登记,出资转让合法、有效。怡铭投资不存在委托他人或接受他人委托

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怡铭投资合伙人不存在委托他人或接受他人委托持有

怡铭投资出资的情形。

4、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对发行人股权清晰的核查意见

(1)亚特投资与众惠投资四名合伙人、乾惠投资、怡铭投资分别签署的《借

款协议》以及《借款补充协议》,对借款金额、借款的具体用途、使用范围、偿

还期限等进行了明确约定,权利和义务界定清晰,不存在相关股东权利限制条

款。亚特投资《股东会决议》、《甘肃亚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向周志刚、胡阳、

周世斌、张世新借款的情况说明》等文件均未显示亚特投资通过借款对众惠投

资、乾惠投资、怡铭投资的股东权利作出限制。亚特投资真实履行了借款义务,

向众惠投资四名合伙人、乾惠投资、怡铭投资提供的借款均已按约定用途使用,

不存在借款纠纷及其他利益安排。

91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李明、控股股东亚特投资出具承诺,确认其不存在利用

前述借款关系或通过其他途径对众惠投资、乾惠投资、怡铭投资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作出任何限制性安排的情形,也不存在利用前述借款关系或通过其他途径

对众惠投资、乾惠投资、怡铭投资合伙人作出除还款责任及履约保障之外的其

他限制。

(2)乾惠投资、怡铭投资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一)中约定,

发行人进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报之前,如金徽股份或亚特投资发出通

知要求任何一名合伙人转让其所持合伙企业的部分或全部出资及财产份额时,

该名合伙人应严格按照金徽股份或亚特投资的指示将其所持合伙企业的部分或

全部出资及财产份额转让给金徽股份或亚特投资指定的受让方,转让对价即原

出资额,届时其他合伙人不得异议,并放弃优先购买权,保证配合签署一切必

要的文件及协助办理相关的工商登记备案手续。合伙人将其出资额转让给新合

伙人后,新合伙人对原合伙人及合伙企业签署的所有文件予以确认,并按协议

约定承担债务责任。该约定的前提条件是在发行人进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申报之前,作出该约定的主要原因是:乾惠投资、怡铭投资向发行人增资时,

发行人及亚特投资尚未最终确定激励对象,因此通过上述约定明确合伙人出资

中存在部分代持及其解决办法,待最终激励对象确定后,初始合伙人按该约定

履行出资转让程序,保证在最终落实激励方案中不存在争议或纠纷。保荐机构

及发行人律师认为,上述约定具有合理性。

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申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后,合伙协议

之补充协议(一)中关于转让出资及财产份额的约定已不具备执行条件,发行

人或亚特投资已无权要求任何一名合伙人转让其所持合伙企业的部分或全部出

资及财产份额。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发行人已分别出具承诺,保证其无任何权

利且不得要求任何一名合伙人转让其所持合伙企业的部分或全部出资及财产份

额,亦无任何权利且不得限制任何一名合伙人按照合伙企业约定转让所持合伙

企业的部分或全部出资及财产份额。

(3)亚特投资与众惠投资、乾惠投资和怡铭投资限售期均为 36 个月,不

92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存在亚特投资利用借款形式通过其他股东提前减持的安排,亚特投资不存在通

过借款形式安排其他股东进行代持的情形。众惠投资、乾惠投资、怡铭投资已

分别出具承诺,确认其不存在委托他人或接受他人委托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众惠投资合伙人、乾惠投资合伙人、乾众投资和惠普投资合伙人、怡铭投资合

伙人已分别出具承诺,确认其不存在委托他人或接受他人委托持有上述合伙企

业出资的情形,亦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4)众惠投资的四名合伙人中,周志刚为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胡阳为

发行人董事、董事会秘书,张世新 2015 年 7 月离职前为发行人控股股东亚特投

资总经理、周世斌为亚特投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乾惠投资的合伙人均为发

行人核心团队成员;怡铭投资除张世新外其他合伙人均为亚特投资及其子公司

核心管理人员,不存在社会人士作为发行人最终自然人股东的情形。因此,以

股权激励为目的而形成的借款关系与合伙企业出资主体均为激励对象相匹配,

最终自然人股东范围清晰。

(5)发行人股东众惠投资、乾惠投资、怡铭投资均出具承诺,确认其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担保、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不存在委托他人持股、

信托持股或代他人持有股份的情形,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发行人股东的最终

自然人股东亦出具承诺,确认其直接持有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东的股权或出

资份额不存在担保、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不存在委托他人持股、信托

持股或代他人持有股权或出资份额的情形,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6)本次发行上市前,实际控制人通过亚特投资持有发行人 73.70%股份,

持股比例已较高,不存在利用借款关系控制众惠投资、乾惠投资和怡铭投资以

实现更大程度控制发行人的动机;在发行人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中不存在操

控发行人董事、股东投票权的情形。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分别出具

承诺,不谋求通过债权人身份控制合伙企业。

综上,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股权清晰。

(三)实际控制人

自然人李明先生持有亚特投资 80%股权,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明先生

简历如下: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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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1968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新加坡永久居留权、香港居留权,

身份证号码:61030219680524xxxx,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陇南市第一

届市人大常委,甘肃省第十届、第十一届省人大代表。1986 年至 1988 年工作

于天水市小河水泥厂;1988 年至 1996 年工作于甘肃省陇南市徽县公安局;1996

年至 1998 年工作于陕西省宝鸡市政协实业开发公司;1998 年至 2004 年任甘肃

宝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4 年至今任亚特投资董事长;2015

年 2 月担任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董事局董事。

为充分尊重发行人董事会、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决策,不干涉发行

人生产经营活动,有效维护发行人独立性,最大限度降低实际控制人对发行人

日常经营不当控制的风险、有效避免家庭成员涉入发行人管理活动,公司实际

控制人李明先生未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四)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1、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控股股东亚特投资除控制本公司外,控制的其

他企业如下图所示:

94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甘肃亚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70% 10% 99% 100% 30% 30% 99% 49% 99% 70% 100%

哈 甘 西

海 密 甘 陇 肃 甘

徽 北 肃 南 藏 甘 甘

京 南 博 世 金 肃 世 肃 肃

县 市

亚 亚 宇 纪 股徽 徽 铭 纪 亚 亚

有鑫 特 特 矿 有金 份县 矿 洲 金 峰 特

限房 投 投 业 限徽 有亚 业 钼 徽 矿 矿

公地 资 资 有 公房 限特 有 业 投 业 业

司产 有 有 限 司地 公小 限 有 资 有 有

限 限 责 产 司额 责 限 有 限 限

公 公 任 开 任 公 限 公 公

发 贷

司 司 公 发 公 司 公 司 司

司 款 司 司

30% 90% 70%

100% 100%

100% 90% 70% 88% 100%

徽 海 海

海 南 天

县 南 口 兰 甘

亚 中 海 水 肃

迪 业

鑫 改 金 金

莱 诚 有亚 徽

业 限院 茵 信 限泉 实

服 公国 投 投 公湾 业

务 司际 资 资 司物 有

酒 有 业 有

有 店 有 限 限

限 限

限 管 理 公 公

公 公 司

公 理 司 司

司 有 司

(1)亚鑫房地产

公司名称:徽县亚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号:621227200003104

住所:甘肃省陇南市徽县城关镇建新路金徽商业广场

成立时间:2010 年 2 月 1 日

法定代表人:胡彦华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实收资本:1,000 万元

营业范围:房地产开发(凭有效证件经营)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亚鑫房地产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亚特投资 700.00 70.00%

海南亚特 300.00 30.00%

95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股东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合 计 1,000.00 100.00%

亚鑫房地产截至 2015 年末总资产为 83,218.71 万元、净资产为 5,672.85 万

元,2015 年净利润为-312.41 万元。2015 年度财务数据经甘肃信立新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

(2)海南亚特

公司名称:海南亚特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号:460000000207906

住所:海南省海口市紫荆路 2-1 号紫荆信息公寓第 24 层 24A 房

成立时间:2009 年 5 月 12 日

法定代表人:石玉田

注册资本:6,000 万元

实收资本:6,000 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投资、矿业投资,旅游项目投资,房地产信息咨询,企

业投资信息咨询,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土石方工程,水电安装工程,矿产品

(专营除外)、机械设备、五金、建材、装饰材料、有色金属的销售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海南亚特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亚特投资 5,940.00 99.00%

李 雄 60.00 1.00%

合 计 6,000.00 100.00%

海南亚特截至 2015 年末总资产为 35,783.58 万元、净资产为 4,513.57 万元,

2015 年净利润为-171.12 万元。2015 年度财务数据经甘肃信立新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

(3)博宇矿业

公司名称:哈密博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号:652200030000744

住所:新疆哈密地区哈密市广场北路 38 号

96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成立时间:2005 年 3 月 31 日

法定代表人:耿增荣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实收资本:1,000 万元

经营范围:矿产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博宇矿业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亚特投资 1,000.00 100.00%

合 计 1,000.00 100.00%

博宇矿业截至 2015 年末总资产为 2,751.68 万元、净资产为 1,000.00 万元,

2015 年净利润为 0 万元。2015 年度财务数据经甘肃信立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4)金徽房地产

公司名称:甘肃世纪金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号:620100200042960

住所:兰州市城关区南面滩 268 号(高新创新园创新大厦 A 区 13 楼)

成立时间:2009 年 5 月 4 日

法定代表人:刘泉

注册资本:8,000 万元

实收资本:8,000 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销售(凭资质证有效期内经营)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金徽房地产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海南亚特 5,600.00 70.00%

亚特投资 2,400.00 30.00%

合 计 8,000.00 100.00%

金徽房地产截至 2015 年末总资产为 30,425.77 万元、净资产为 13,546.67 万

元,2015 年净利润为 932.16 万元。2015 年度财务数据经甘肃信立新会计师事

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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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所审计。

(5)亚特小额贷款

公司名称:陇南市徽县亚特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号:621200000002099

住所:甘肃省陇南市徽县城关镇滨河路

成立时间:2009 年 12 月 30 日

法定代表人:何世亮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实收资本:2,000 万元

经营范围:办理各项小额贷款,办理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等咨询业务,

其他经批准的业务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亚特小额贷款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亚特投资 600.00 30.00%

何心如 200.00 10.00%

何凤莲 200.00 10.00%

赵存国 200.00 10.00%

何 勤 200.00 10.00%

李 烨 200.00 10.00%

邵晓辉 200.00 10.00%

何世亮 200.00 10.00%

合 计 2,000.00 100.00%

亚特小额贷款截至 2015 年末总资产为 2,020.90 万元、净资产为 1,999.61 万

元,2015 年净利润为 8.09 万元。2015 年度财务数据经甘肃信立新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

(6)甘肃金徽矿业

公司名称:甘肃金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号:621227200003733

住所:甘肃省陇南市徽县柳林镇

98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成立时间:2011 年 3 月 16 日

法定代表人:耿增辉

注册资本:50,000 万元

实收资本:50,000 万元

经营范围:铅锌矿开采,矿产品购销(不含煤炭等特种矿产品)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甘肃金徽矿业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亚特投资 49,500.00 99.00%

李 雄 500.00 1.00%

合 计 50,000.00 100.00%

甘肃金徽矿业截至 2015 年末总资产为 351,864.63 万元、净资产为 42,395.16

万元,2015 年净利润为-3,265.13 万元。2015 年度财务数据经天健深圳分所审计。

(7)铭洲钼业

公司名称:甘肃铭洲钼业有限公司

注册号:620524000000047

住所:甘肃省天水市武山县温泉乡兰铁疗养院

成立时间:2005 年 10 月 17 日

法定代表人:范本彦

注册资本:3,000 万元

实收资本:3,000 万元

经营范围:国家政策允许的有色金属开发(暂限勘探)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铭洲钼业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亚特投资 1,470.00 49.00%

甘肃九州勘查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918.00 30.60%

天水兰天地质岩土工程公司 612.00 20.40%

合 计 3,000.00 100.00%

铭洲钼业截至 2015 年末总资产为 19,802.07 万元、净资产为 3,000.00 万元,

99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2015 年净利润为 0 万元。2015 年度财务数据经甘肃信立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8)西藏世纪金徽

公司名称:西藏世纪金徽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号:540091200010509

住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世通阳光新城 7 栋 7 号

成立时间:2014 年 5 月 6 日

法定代表人:周世斌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经营范围:对矿业、农业、建筑业、林业的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不

含金融和经济业务);企业管理服务;矿山设备的销售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西藏世纪金徽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亚特投资 990.00 99.00%

李雄 10.00 1.00%

合 计 1,000.00 100.00%

西藏世纪金徽截至 2015 年末总资产为 9.23 万元、净资产为 9.23 万元,2015

年净利润为 0 万元。2015 年度财务数据经甘肃信立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9)亚鑫物业

公司名称:徽县亚鑫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号:621227200004513

住所:甘肃省陇南市徽县城关镇建新路

成立时间:2012 年 5 月 30 日

法定代表人:胡彦华

注册资本:100 万元

实收资本:100 万元

经营范围:物业服务管理(凭资质证经营)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亚鑫物业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100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股东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亚鑫房地产 100.00 100.00%

合 计 100.00 100.00%

亚鑫物业截至 2015 年末总资产为 136.11 万元、净资产为-146.87 万元,2015

年净利润为-149.50 万元。2015 年度财务数据经甘肃信立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0)北京亚特

公司名称:北京亚特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号:110000008670122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北路 99 号楼 9 层 1 单元 1003

成立时间:2005 年 7 月 28 日

法定代表人:陆成玮

注册资本:3,000 万元

实收资本:3,000 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销售五金交电、钢材、建筑材料、机械

设备、家具、日用品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北京亚特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亚特投资 300.00 10.00%

海南亚特 2,700.00 90.00%

合 计 3,000.00 100.00%

北京亚特截至 2015 年末总资产为 8,433.13 万元、净资产为 1,456.00 万元,

2015 年净利润为-240.31 万元。2015 年度财务数据经甘肃信立新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

(11)海口迪莱茵

公司名称:海口迪莱茵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号:460100000531528

住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紫荆路 2-1 号紫荆信息公寓第 24 层 24A 房

成立时间:2013 年 12 月 23 日

法定代表人:杨晓东

101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实收资本:0 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房地产投资,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房屋租赁,

企业投资信息咨询,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土石方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农业

项目投资,农业项目开发,旅游景点开发,机电设备、建筑材料销售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海口迪莱茵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海南亚特 3,500.00 70.00%

杨晓东 750.00 15.00%

杨 林 750.00 15.00%

合 计 5,000.00 100.00%

海口迪莱茵截至 2015 年末总资产为 0.80 万元、净资产为 0 万元,2015 年

净利润为 0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2)海业诚信

公司名称:海南海业诚信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号:460000000009646

住所:海口市国贸大道海源大厦 8 层 801 室

成立时间:2007 年 7 月 31 日

法定代表人:石玉田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实收资本:1,000 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经营;房地产投资,房地产咨询服务;室内外装

饰装修工程;农业投资开发;旅游景点开发;机电设备、建筑材料的销售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海业诚信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海南亚特 880.00 88.00%

陈力铭 90.00 9.00%

肖世宁 30.00 3.00%

102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股东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合 计 1,000.00 100.00%

海业诚信截至 2015 年末总资产为 5,778.70 万元、净资产为 876.90 万元,

2015 年净利润为-23.79 万元。2015 年度财务数据经甘肃信立新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

(13)亚泉湾物业

公司名称:兰州亚泉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号:620100000025924

住所:兰州市安宁区 513 号规划路北侧

成立时间:2011 年 7 月 26 日

法定代表人:刘泉

注册资本:200 万元

实收资本:200 万元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集中供暖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亚泉湾物业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金徽房地产 200.00 100.00%

合 计 200.00 100.00%

亚泉湾物业截至 2015 年末总资产为 664.12 万元、净资产为 185.87 万元,

2015 年净利润为 116.42 万元。2015 年度财务数据经甘肃信立新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

(14)亚峰矿业

公司名称:甘肃亚峰矿业有限公司

注册号:620923000000100

住所:甘肃省酒泉市肃北蒙古族自治县

成立时间:2008 年 6 月 11 日

法定代表人:耿增荣

注册资本:1,200 万元

103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实收资本:1,200 万元

经营范围:矿石(除国家限制经营的项目外)加工、销售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亚峰矿业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亚特投资 840.00 70.00%

甘肃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张掖矿产勘查院 360.00 30.00%

合 计 1,200.00 100.00%

亚峰矿业截至 2015 年末总资产为 4,213.35 万元、净资产为 795.79 万元,

2015 年净利润为-404.21 万元。2015 年度财务数据经甘肃信立新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

(15)天水金徽

公司名称:天水金徽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号:620500000002056

住所:天水市秦州区宝泰花园 2 号楼 4 层

成立时间:2007 年 3 月 29 日

法定代表人:南亚东

注册资本:500 万元

实收资本:500 万元

经营范围:矿产品的购销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天水金徽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甘肃金徽矿业 500.00 100.00%

合 计 500.00 100.00%

天水金徽截至 2015 年末总资产为 1,152.51 万元、净资产为 500.00 万元,

2015 年净利润为 0 万元。2015 年度财务数据经天健深圳分所审计。

(16)甘肃金徽投资

名称:甘肃金徽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号:620100000033948

104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 3137 号(御景东方)5 号楼 701

成立时间:2014 年 6 月 3 日

法定代表人:周世斌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产进行项目投资(不含金融类业务)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甘肃金徽投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西藏世纪金徽 1,000.00 100.00%

合 计 1,000.00 100.00%

甘肃金徽投资截至 2015 年末总资产为 0.70 万元、净资产为 0.70 万元,2015

年净利润为-0.93 万元。2015 年度财务数据经甘肃信立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7)酒店管理公司

名称:海南中改院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号:460000000271979

住所:海口市紫荆路 2-1 号紫荆信息公寓第 24 层 24A 房

成立时间:2012 年 8 月 22 日

法定代表人:石玉田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经营范围:酒店项目投资,酒店管理,餐饮管理,卫生用品,酒店用品销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酒店管理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海南亚特 4,500.00 90.00%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有限

500.00 10.00%

责任公司

合 计 5,000.00 100.00%

酒店管理公司截至 2015 年末总资产为 16,843.36 万元、净资产为 3,980.02

万元,2014 年度净利润-307.39 万元。2015 年度财务数据经甘肃信立新会计师

105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事务所审计。

(18)亚特矿业

名称:甘肃亚特矿业有限公司

注册号:621227200007399

住所:甘肃省陇南市徽县金徽商业广场 9 楼

成立时间:2015 年 5 月 6 日

法定代表人:郭宏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经营范围:矿产品购销(不含煤炭等特种矿产品)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亚特投资 1,000.00 100.00%

合 计 1,000.00 100.00%

亚特矿业截至 2015 年末总资产为 0 万元、净资产为 0 万元,2015 年净利

润为 0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除亚特投资外,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明控制的其他企业还包括亚特控股

BVI、亚特国际 BVI、金徽开曼和香港金徽,上述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亚特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亚特控股 BVI 是 2014 年 12 月 4 日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商业公司法》在

英属维尔京群岛合法组建并存续的商业公司,已发行股份为 100 股,每股面值

1 美元,由李明认购,李明已全额支付上述出资。注册地址为 Jayla Place,

Wickhams Cay I,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

署日,亚特控股 BVI 仅投资并持有亚特国际 BVI 的股权,尚未开展经营活动。

(2)亚特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亚特国际 BVI 是 2014 年 12 月 5 日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商业公司法》在

英属维尔京群岛合法组建并存续的商业公司,已发行股份为 100 股,每股面值

1 美元,由亚特控股 BVI 认购,亚特控股 BVI 已全额支付上述出资。注册地址

为 Jayla Place, Wickhams Cay I,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截至本

106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亚特国际 BVI 未对外进行投资,亦未开展经营活动。

(3)金徽开曼投资有限公司

金徽开曼是 2014 年 12 月 4 日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在开曼群岛合法组

建并存续的商业公司,已发行股份为 1 股,每股面值 1 美元,由李明认购,李

明已全额支付上述出资。注册地址为 PO Box 1350, Clifton House, 75 Fort Street,

Grand Cayman KY1-1108, Cayman Islands。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金徽开曼

仅投资并持有香港金徽的股权,尚未开展经营活动。

(4)香港金徽投资有限公司

香港金徽是 2014 年 12 月 30 日根据香港《公司条例》在香港合法组建并存

续的商业公司,已发行股份为 10,000 股,每股面值 1 港元,由金徽开曼认购,

金徽开曼已全额支付上述出资。注册地址为 Unit A, 2/F., St. John's Building, 33

Garden Road, Central, Hong Kong。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香港金徽未对外

进行投资,亦未开展经营活动。

(五)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是否存在质

押和其他有争议的情形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控股股东亚特投资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存

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形,亚特投资及实际控制人李明先生未通过其他间接

方式持有本公司股份。

九、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以及本次发行的股份占

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21,000 万股,本次拟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7,000 万股,本次发行的股份占发行后总股份的比例为 25.00%,

本次发行前后,本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股

发行前 发行后

股东类别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亚特投资 15,477.85 73.704% 15,477.85 55.278%

107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发行前 发行后

股东类别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英之玖 1,910.65 9.098% 1,910.65 6.824%

众惠投资 1,719.76 8.190% 1,719.76 6.143%

乾惠投资 945.87 4.504% 945.87 3.378%

怡铭投资 945.87 4.504% 945.87 3.378%

本次拟发行股份(公众持股) - - 7,000.00 25.000%

合计 21,000.00 100.000% 28,000.00 100.000%

(二)本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1 亚特投资 15,477.85 73.704%

2 英之玖 1,910.65 9.098%

3 众惠投资 1,719.76 8.190%

4 乾惠投资 945.87 4.504%

5 怡铭投资 945.87 4.504%

合计 21,000.00 100.000%

(三)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担任的职务

本公司不存在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自然人股东,间接自然人股东中存在

在发行人任职情形,具体情况请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

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的相关内容。

(四)发行人国有股份或外资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国有股份和外资股份。

(五)股东中战略投资者持股及其简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股东中不存在战略投资者情况。

(六)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各股东中的关联关系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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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亚特投资与众惠投资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亚特投资与众惠投资是本公司发起人股东,持

股比例分别为 73.704%、8.190%。周世斌为众惠投资有限合伙人,其认缴出资

比例为 20%,担任亚特投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2、众惠投资与乾惠投资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众惠投资与乾惠投资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比例分

别为 8.190%、4.504%。胡阳为众惠投资普通合伙人,其认缴出资比例为 20%;

胡阳亦为乾惠投资有限合伙人,其认缴出资比例为 2.546%。周志刚为众惠投资

有限合伙人,其认缴出资比例为 40%;周志刚亦为乾惠投资有限合伙人,其认

缴出资比例为 22.909%。

3、亚特投资与怡铭投资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亚特投资与怡铭投资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比例分

别为 73.704%、4.504%;怡铭投资除张世新于 2015 年 7 月从亚特投资离职外,

其余合伙人均为亚特投资及其控制企业的主要管理人员。怡铭投资合伙人详细

情况请详见本节“八、发起人、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所控制企业的基本

情况”的有关内容。

4、众惠投资与怡铭投资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众惠投资与怡铭投资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比例分

别为 8.190%、4.504%;周世斌为众惠投资有限合伙人,其认缴出资比例为

20.00%;周世斌亦为怡铭投资普通合伙人,其认缴出资比例为 24.545%。张世

新为众惠投资有限合伙人,其认缴出资比例为 20.00%;同时,张世新为怡铭投

资有限合伙人,其认缴出资比例为 24.545%。

(七)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情况

乾惠投资、怡铭投资成立于 2012 年 8 月 31 日,乾惠投资、怡铭投资向发

行人增资时合伙人尚未最终确定,初始合伙人先行注册成立有限合伙企业并向

发行人增资,待金徽股份/亚特投资进一步明确乾惠投资/怡铭投资其他合伙人的

具体名单和权益比例后,再将其在乾惠投资/怡铭投资的出资及财产份额转让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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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新合伙人并办理新合伙人入伙手续,因此在乾惠投资、怡铭投资初始合伙人将

其持有的合伙企业出资额转让给最终激励对象前,存在代持情况。截至 2013 年

4 月 3 日,发行人、亚特投资已分别明确乾惠投资、怡铭投资最终自然人合伙

人名单及权益比例,乾惠投资、怡铭投资初始合伙人按照前述约定将其部分或

全部出资及财产份额转让予新合伙人并办理了新合伙人入伙手续,至此,代持

情况得到完全解决。上述代持解决的具体情况详见本节“八、发起人、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所控制企业基本情况”之“(二)发行人其他主要股东”。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

托持股、委托持股的情况。

(八)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股份锁定、持股意向及减

持意向的承诺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明、控股股东亚特投资、主要股东众惠投资、英之玖、

乾惠投资、怡铭投资以及作为间接股东的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

就本次发行前所持本公司股份进行锁定的事项作出承诺,具体情况请详见本招

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股东关于股份锁定、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的承诺”的相关内容。

十、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一)员工人数及变化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本公司员工人数分别为 1,363 人、1,273 人和 1,389 人,基

本保持稳定。

(二)员工岗位结构情况(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类别 员工人数 占员工总人数比例

管理人员 239 17.21%

财务人员 70 5.04%

生产人员 470 33.84%

销售人员 420 30.24%

技术人员 127 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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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员工人数 占员工总人数比例

其他人员 63 4.54%

合 计 1,389 100.00%

(三)员工受教育程度(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类别 员工人数 占员工总人数比例

大学本科以上 208 14.97%

大专 338 24.33%

中专及高中 661 47.59%

其他 182 13.10%

合 计 1,389 100.00%

(四)员工年龄结构(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类别 员工人数 占员工总人数比例

30 岁以下 756 54.43%

30-40 岁 273 19.65%

40-50 岁 304 21.89%

50 岁以上 56 4.03%

合 计 1,389 100.00%

(五)发行人执行社会保障情况、住房制度改革、医疗制度改革情况

本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本公司与员工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

有关规定签订了劳动合同,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承担义务和享受权利。本公司已

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社会保障制度、医疗保险制度与住房公积金制度,

为员工办理并缴纳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

住房公积金。

报告期内,金徽股份、陇南销售公司、金徽灌装公司、西藏实业公司和西

安销售公司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如下表所示:

项目 公司 个人

基本养老保险 20% 8%

基本医疗保险 6% 2%

失业保险 2% 1%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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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公司 个人

工伤保险 1% 个人不缴纳

生育保险 1% 个人不缴纳

住房公积金 6% 6%

报告期内,兰州销售公司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如下表所示:

项目 公司 个人

基本养老保险 20% 8%

基本医疗保险 6-8% 2%

失业保险 2% 1%

工伤保险 0.5% 个人不缴纳

生育保险 0.7% 个人不缴纳

住房公积金 10% 7%

注:2014 年 1 月起,兰州销售公司基本医疗保险企业缴费比例由 6%提高到 8%

报告期内缴费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金徽股份缴费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期末人数(人) 758 681 812

参保人数(人) 755 678 809

参保率 99.60% 99.56% 99.63%

养老保险缴纳金额(万元) 442.68 378.64 365.69

医疗保险缴纳金额(万元) 146.58 112.55 109.04

工伤保险缴纳金额(万元) 22.10 18.99 18.18

失业保险缴纳金额(万元) 36.83 37.99 36.52

生育保险缴纳金额(万元) 22.11 18.99 18.18

住房公积金缴纳金额(万元) 132.56 113.07 110.19

2)报告期内,陇南销售公司缴费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期末人数(人) 336 319 364

参保人数(人) 335 318 363

参保率 99.70% 99.69% 99.73%

养老保险缴纳金额(万元) 204.51 174.84 119.10

医疗保险缴纳金额(万元) 61.35 52.45 35.73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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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工伤保险缴纳金额(万元) 10.23 8.74 5.96

失业保险缴纳金额(万元) 17.02 17.48 11.91

生育保险缴纳金额(万元) 10.23 8.74 5.96

住房公积金缴纳金额(万元) 61.46 52.69 35.91

3)报告期内,兰州销售公司缴费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期末人数(人) 194 176 187

参保人数(人) 194 176 187

参保率 100% 100% 100%

养老保险缴纳金额(万元) 117.93 104.17 89.58

医疗保险缴纳金额(万元) 49.47 43.92 28.40

工伤保险缴纳金额(万元) 2.96 2.67 2.34

失业保险缴纳金额(万元) 8.64 10.17 9.11

生育保险缴纳金额(万元) 4.08 3.67 3.31

住房公积金缴纳金额(万元) 55.93 49.82 36.90

4)报告期内,金徽灌装公司缴费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期末人数(人) 43 50

参保人数(人) 43 50

参保率 100% 100%

养老保险缴纳金额(万元) 28.95 26.98

医疗保险缴纳金额(万元) 8.68 7.04

工伤保险缴纳金额(万元) 1.45 1.17

失业保险缴纳金额(万元) 2.43 2.35

生育保险缴纳金额(万元) 1.45 1.17

住房公积金缴纳金额(万元) 8.70 7.78

5)报告期内,西藏实业公司缴费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期末人数(人) 23 21

参保人数(人) 23 21

参保率 100% 100%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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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养老保险缴纳金额(万元) 10.85 6.98

医疗保险缴纳金额(万元) 3.25 2.09

工伤保险缴纳金额(万元) 0.54 0.35

失业保险缴纳金额(万元) 0.94 0.70

生育保险缴纳金额(万元) 0.49 0.35

住房公积金缴纳金额(万元) 3.26 2.10

6)报告期内,西安销售公司缴费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期末人数(人) 35 26

参保人数(人) 35 26

参保率 100% 100%

养老保险缴纳金额(万元) 18.95 9.78

医疗保险缴纳金额(万元) 5.68 2.93

工伤保险缴纳金额(万元) 0.95 0.49

失业保险缴纳金额(万元) 1.56 0.98

生育保险缴纳金额(万元) 0.95 0.49

住房公积金缴纳金额(万元) 5.69 2.95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有 4 名员工在异地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

金,本公司根据员工向异地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缴费凭证按企业承

担的比例予以报销。

本公司已制定并实施完善的劳动用工制度,报告期内已按照国家和地方相

关法律法规为员工缴纳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在劳动用工制度和社保保障

方面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不存在拖欠员工工资等争议或潜在纠纷;本公司已

按照国家有关社会保险规定申报和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不存在因违反国家和

地方有关劳动及社会保障的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于 2016 年

1 月 8 日、2016 年 1 月 7 日出具证明,金徽股份及其各子公司自设立至本证明

出具之日,遵守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国家劳动政策,

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及社会保险(含养老保险金、失业

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及生育保险金)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不存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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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拖欠应缴纳的各项费用的情形,不存在由于违反劳动及社会保障法律、法规

而遭受处罚的情形。

陇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徽县管理部、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城关管

理部分别于 2016 年 1 月 11 日、2016 年 1 月 7 日出具证明,金徽股份及其各子

公司自设立至本证明出具之日,遵守有关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拖

欠应缴纳的各项费用的情形,不存在由于违反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而被处罚

的情形。

控股股东亚特投资承诺:“若金徽股份或其子公司被相关部门要求补缴社会

保险或住房公积金的情形,本承诺人将在该等情形发生之日起 7 日内,将金徽

股份或其子公司被追缴的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的金额足额支付至金徽股份或

其子公司的银行账户;若金徽股份或其子公司因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或住房公

积金的情形而遭受相关部门的罚款或其他处罚的,本承诺人将在金徽股份或其

子公司接到该等罚款通知之日或其他处罚导致金徽股份或其子公司的损失确定

之日起 7 日内将罚款或损失足额支付至金徽股份或其子公司的银行账户。本承

诺人将承担金徽股份或其子公司因被追缴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或因社会保险

或住房公积金缴纳事宜导致的一切损失。”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员工

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不存在欠缴情形,不存在违反国家社

会保障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十一、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以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一)股份锁定、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承诺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明、控股股东亚特投资、主要股东众惠投资、英之玖、

乾惠投资、怡铭投资以及作为间接股东的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

就本次发行前所持本公司股份锁定、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作出承诺,具体情况

请详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股东关于股份锁定、持股意向

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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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减持意向的承诺”的相关内容。

(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明及其配偶杜楠、控股股东亚特投资及持有本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众惠投资、英之玖已分别出具《关于避免出现与金徽酒股份有

限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情况请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

与关联交易”之“二、同业竞争”的相关内容。

(三)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明、控股股东亚特投资已分别出具《关于减少及规范

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具体情况请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

交易”之“六、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的相关内容。

(四)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承诺

本公司《关于稳定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股价预案的承诺函》详见本招股意

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三、关于上市后稳定股价的预案”的相关内容。

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亚特投资、本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分别承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如达到《金徽酒股

份有限公司稳定公司股价预案》中实施稳定股价预案的触发和生效条件,将严

格执行该预案中稳定股价的相关措施。如承诺人违反本承诺,相关各方有权实

施《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稳定公司股价预案》中的约束措施。

(五)信息披露责任承诺

本公司、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明和控股股东亚特投资、本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责任承诺请详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四、

信息披露责任承诺”的相关内容。

(六)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承诺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承诺,请详见本招

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承诺”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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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亚特投资已出具《关于甘肃金徽酒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

关情况的承诺函》,具体情况请详见本节“四、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之“(五)

甘肃金徽的历史沿革”的相关内容。

本公司控股股东亚特投资已出具《关于金徽股份及子公司依法缴纳社会保

险和住房公积金有关情况的承诺函》,具体情况请详见本节“十、发行人员工及

其社会保障情况”的相关内容。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明、控股股东亚特投资已出具《关于不占用金徽股份

资金的承诺函》,具体情况请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之“六、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的相关内容。

(八)发行人律师、保荐机构对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主体承诺约束措施的

核查意见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及相关各方的承诺及约束措施已履行了

必要的决策程序并已经相关自然人签署确认,合法、有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主体出具的上述承诺真实、合

法、有效,具有约束机制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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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设立以来的变化情况

本公司主营业务为白酒生产及销售,经营范围为:白酒、水、饮料及其副

产品生产、销售;包装装潢材料设计、开发、生产、销售(许可项目凭有效证

件经营)。

本公司生产和销售浓香型白酒,主导产品有“金徽”和“陇南春”两大品

牌,涵盖“金徽”、“世纪金徽星级”、“世纪金徽陈香”、“陇南春”等四大系列

40 余个高度、降度品种。

本公司着力建设“生态金徽”、“科技金徽”及“文化金徽”,依靠良好的生

态环境、悠久的酿酒历史、古传秘方与独特技术相结合的先进工艺等优势不断

开拓市场,销售网络已辐射到甘肃省 90%以上的市县。本公司已开始进入宁夏、

陕西、青海、西藏等省外市场,正逐步成为西北地区强势白酒品牌。

本公司及旗下产品先后被评为“中华老字号”、“中国驰名商标”、“中国酒

文化百强企业”、“中国优质酒产品”、“中国白酒行业最具竞争力品牌”、“甘肃

省数字企业建设示范单位”、“全国轻工行业先进集体”、“省级认定企业技术中

心”等称号。2011 年 12 月公司经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白酒专业委员会评审通过,

获得“纯粮固态发酵白酒”标志认证;2012 年 5 月国家质检总局认定本公司为

“获准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企业”;2014 年 12 月中国绿色食品发展

中心认定本公司 46%vol 柔和金徽 H6、42%vol 世纪金徽五星、52%vol 正能量

能量 1 号、46%vol 金徽 18 年为“绿色食品 A 级产品”。

本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从事白酒的生产及销售,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

化。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白酒(Spirits)又名烧酒,是中国特有的一种蒸馏酒。白酒以粮谷或含淀粉

质和糖质为原料,以曲类、酵母或糖化酶为糖化发酵剂,采用固态、半固态或

液态发酵方式,经蒸煮、糖化、发酵、蒸馏、陈酿和勾调等环节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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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表》(GB/T4754-2011)中,白酒制造行业的

产品代码为 C1512,是“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大类(C15)、“酒的制造”

中类(C151)下属的细分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

引》(2012 年修订),白酒行业属于“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C15)。

白酒在我国历史悠久,酒文化积淀深厚,是国内居民生活中的重要饮品。

白酒已与白兰地(Brandy)、威士忌(Whisky)、伏特加(Vodka)、金酒(Gin)

及朗姆酒(Rum)并称为世界著名的六大蒸馏酒。

白酒按香型分类,主要有浓香型、酱香型、清香型、凤香型等香型,目前

浓香型白酒约占全部白酒市场份额的 70%。其中,浓香型白酒以五粮液、泸州

老窖等为代表;酱香型白酒以茅台酒等为代表;清香型白酒以汾酒等为代表;

凤香型白酒以西凤酒为代表。

白酒行业是我国轻工业中食品工业的重要分支,是农业产业化与农产品深

加工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白酒行业具有良好的产业联动效应,能够带

动包装印刷、物流运输、设备制造及餐饮消费等相关产业的发展。

(一)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体制、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及行业监管体制

白酒行业的监管涉及多个部门,其中国家发改委负责制定本行业产业政策

和行业规划,并对行业的发展方向进行宏观调控;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负责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标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等工作;国

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起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食

品行政许可的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

风险监测工作;农业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

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国家及地方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

负责审查发放白酒的生产许可证件,负责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

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督管理;国家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

酒类食品广告活动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酒类经营者;商务部负

责拟订促进餐饮服务和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公安部负责组织指导酒类食

品犯罪案件侦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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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酒行业的行业自律组织为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白酒专业委员会、中国酒业

协会白酒分会(前身为“中国酿酒工业协会白酒分会”)及中国酒类流通协会等。

2、行业主要政策及法律法规

(1)食品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2011 年 12 月,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联合发布《食品工业“十二五”发展

规划》,提出:“注重挖掘节粮生产潜力,推广资源综合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

济,推动酿酒产业优化升级。按照‘控制总量、提高质量、治理污染、增加效

益’的原则,在确保粮食安全的基础上,鼓励白酒行业通过改造升级,加快淘

汰落后产能,优化产品结构,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依

托原料禀赋、能源优势建设酿酒工业生产基地;培育优质酿酒原辅料产区,推

动西部原料产区建设;继续推动酿酒企业进入资本市场,优化多种所有制并存

的产业经济格局;支持企业通过收购、控股、并购、重组、强强联合,形成集

团化、规模化的大型酿酒企业集团,提高产业集中度和企业竞争力。大力推动

酿酒产业集群建设,积极建立酿酒生产园区,鼓励和规范酿酒产业特色区域的

发展”。

(2)轻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

2009 年 5 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轻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规划提出:

建立造纸、发酵、酿酒、制糖及皮革技术创新联盟;督促粮油、肉及肉制品、

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饮料、罐头、酿酒、发酵、制糖、焙烤等行业重点企业,

增加原料检验、生产过程动态监测、产品出厂检测特别是快速检测和在线检测

等先进检验设备;继续完善企业内部质量控制、质量监测系统和食品质量追溯

体系等。

(3)产业结构调整政策

2013 年 2 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

正)》(2013 年第 21 号令),延续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1

年第 9 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 年本)》(2005 年第 40 号令)中

的规定,将“白酒生产线”列入“限制类”。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

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 号),对此类项目,国家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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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要根据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要求,遵循优胜劣汰的原则,实行分类指导,

允许企业在一定期限内采取措施改造升级,金融机构按信贷原则继续给予支持。

(4)消费税政策

2001 年 5 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

的通知》(财税字[2001]第 084 号),从 2001 年 5 月 1 日起,粮食白酒、薯类白

酒计税办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实行从价定率计算应

纳税额的办法,调整为实行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相结合计算应纳税额的复合计

税办法(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比例税率)。其中,定额税率

为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均为每斤(500 克)0.50 元;比例税率为粮食白酒 25%、

薯类白酒 15%。

2006 年 3 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

通知》(财税[2006]33 号),规定从 2006 年 4 月 1 日起,粮食白酒、薯类白酒的

比例税率统一调整为 20%;定额税率为 0.5 元/斤(500 克)或 0.5 元/500 毫升;

从量定额税的计量单位按实际销售商品重量确定。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539 号)规定自

2009 年 1 月 1 日起,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如果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与修订前相比,组成计税价格公式的分子增加了“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

2009 年 7 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加强白酒消费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国税函[2009]380 号)及附件《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试

行)》,规定自 2009 年 8 月 1 日起,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

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高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 70%(含 70%)以上的,税务

机关暂不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对设立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

售单位的白酒中,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 70%以

下、年销售额 1,000 万元以上的品种,由税务机关根据生产规模、白酒品牌、

利润水平等情况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 50%至 70%范围内自行核定消费税最

低计税价格。其中生产规模较大,利润水平较高的企业生产的需要核定消费税

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税务机关核价幅度原则上应选择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

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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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 60%至 70%范围内。已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生产企业实际销售价格高

于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按实际销售价格申报纳税;实际销售价格低于消费

税最低计税价格的,按最低计税价格申报纳税。已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

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持续上涨或下降时间达到 3 个月以上、累计上涨或下降

幅度在 20%(含)以上的白酒,税务机关重新核定最低计税价格。

2014 年 11 月 25 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消费税政策的

通知》(财税[2014]93 号),从 2014 年 12 月 1 日起,取消酒精消费税。取消酒

精消费税后,“酒及酒精”品目相应改为“酒”,并继续按现行消费税政策执行。

(5)行业经营许可制度

根据 2015 年 10 月起实施的《食品安全法》(主席令第 9 号),国家对食品

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

许可。结合《白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 版)》及《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

则(2010 版)》的相关规定,国内白酒生产企业需要取得白酒生产许可证。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除上述税收法律法规及行业许可制度以外,白酒行业 2005 年以来涉及的其

他主要法律法规如下表所示:

序号 法律法规名称 发布单位 实施年份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

1 《食品召回管理办法》 2015 年

管理总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

2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2015 年

管理总局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15 年

4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国家食药监总局 2015 年

5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15 年

6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国家食药监总局 2015 年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14 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8 国家质检总局 2014 年

实施办法(2014 年修订)》

《关于进一步加强白酒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 国 家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9 2013 年

通知》 管理总局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2013 年修

10 国家发改委 2013 年

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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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法律法规名称 发布单位 实施年份

11 《酒类行业流通服务规范》 国家商务部 2013 年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

12 《白酒企业安全管理规范》 2013 年

管理总局

《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

13 国务院 2013 年

制的指导意见》

14 《关于印发 2013 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 2013 年

15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 国务院 2012 年

16 《关于印发 2012 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 2012 年

17 《关于印发 2011 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 2011 年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

18 《关于印发 2011 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的通知》 2011 年

员会办公室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

19 《关于进一步加强酒类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 2011 年

员会办公室

20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 年修订) 国家发改委、商务部 2011 年

21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白酒)》 国家质检总局 2010 年

22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0 版)》 国家质检总局 2010 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23 国家质检总局 2010 年

实施办法(2010 年修订)》

24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 2009 年

25 《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 国务院 2009 年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

26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2009 年

总局

27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 国家卫生部 2009 年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

28 《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 2009 年

总局

29 《关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 国家质检总局 2008 年

30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国家质检总局 2008 年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

31 国务院 2007 年

别规定》

32 《食品召回管理规定》 国家质检总局 2007 年

33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06 年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34 国家质检总局 2005 年

(试行)》

(二)行业发展现状

我国白酒行业自 1949 年至今经历了如下发展时期:

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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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49 年至 1978 年之间为恢复期。新中国成立时,受战争破坏、经济落

后及消费有限等因素影响,1949 年白酒产量仅为 10.80 万千升。随着社会经济

发展逐步稳定,白酒产能也随之提升,1978 年白酒产量恢复至 143.74 万千升。

2、1979 年至 1996 年之间为发展期。上世纪 80 年代,因我国实施“改革

开放”政策及经济体制变革,加之行业门槛较低、产品利润较高等因素,各地

纷纷开始兴办规模较小的酒厂,白酒产业得到快速发展。伴随市场不断增长的

消费需求、机械化设备与微机勾调技术的应用,白酒产量由 1978 年的 143.74

万千升增至 1996 年的 801.30 万千升,增幅达到 457.46%。

3、1997 年至 2004 年之间为调整期。为优化白酒行业产业结构、减少粮食

浪费、提高生产效益及保证产品质量,国家出台了相关产业调整政策,导致白

酒产能下降,白酒产量在 2004 年下降到阶段性低点 326.16 万千升。

4、2005 年至 2012 年之间为繁荣期。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

我国财政收入、企业利润和居民收入的快速增长带动白酒消费需求明显增加和

不断升级,白酒产销量、白酒行业收入和利润水平有明显提升。

5、2013 年至今为调整期。2012 年下半年以来,我国经济在保持稳中有进、

稳中向好的同时,经济增长下行压力有所加剧;同时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六

项禁令”等政策严格限制“三公消费”,高档白酒的市场需求呈现削弱趋势。2013

年和 2014 年,我国白酒产销量、白酒行业收入均有所放缓,利润总额则出现负

增长。我国白酒行业正进入中低速发展的调整期。

未来,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将继续保持合理增长、国民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

将稳步提升,随着居民收入的持续增长及富裕阶层的人数不断增加,消费水平

提升和消费结构升级仍将持续,白酒行业仍具有持续增长的空间。

(三)市场竞争状况

我国白酒历史悠久,企业数量众多,国内白酒生产企业约 1.8 万家,规模

以上白酒企业尤其是大中型白酒企业占据行业主导地位。截至 2014 年末我国规

模以上白酒生产企业 1,498 家,2014 年度我国白酒产量 1,257.13 万千升、营业

收入 5,258.89 亿元、利润总额 698.75 亿元。截至 2015 年 10 月末我国规模以上

白酒生产企业 1,563 家,2015 年 1-10 月我国白酒产量 1,045.90 万千升、营业收

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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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 4,367.14 亿元、利润总额 558.13 亿元。

2005 年至 2012 年,我国白酒行业产销量、销售单价持续攀升,白酒企业

整体盈利能力显著增强,贵州茅台、五粮液、洋河等全国知名品牌以及区域性

知名品牌白酒企业产品结构调整、营销网络建设、广告宣传等活动明显增加。

2013 年以来,随着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等政策执行力度的加大,由

政商消费主导的高档白酒市场呈现需求削弱趋势;另一方面,随着我国经济活

动日趋活跃、消费者购买力不断增强和消费水平持续升级,高端民间消费对高

档白酒市场的影响日渐加大。白酒市场消费格局正在由以中低档白酒产品为主

向中高档白酒产品为主过渡,市场竞争较为激烈。

以主要消费价位为标志的各个市场主要产品或品牌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

档次 零售价格 本公司主要产品 市场其他主要产品或品牌

飞天茅台、五粮液 1618、五粮液、国窖

1573、红花郎、青花 30 汾酒、52°剑南春、

500 元/500ml

金徽二十八年 水晶水井坊、洋河梦之蓝 M9 和 M6、今世

以上

缘国缘 V6 和 V9、酒鬼酒内参、品味舍得

汉酱、仁酒、五粮特曲、青花 20 汾酒、52°

300 元至 500 元 金徽十八年、柔和金徽

高档 剑南福、洋河梦之蓝、洋河天之蓝、西凤

/500ml H9、正能量 1 号

三十年

茅台王子酒、茅台迎宾酒、五粮春、郎酒

世纪金徽五星、柔和金

1912(Z6)、老白汾酒、剑南液、洋河海

100 元至 300 元 徽 H3、柔和金徽 H6、

之蓝、金六福四星、金六福五星、凤香醇

/500ml 世纪金徽百里香、正能

10 年、沱牌特曲、小糊涂仙、习酒、衡水

量 2 号、正能量 3 号

老白干、伊利春、酱领、今世缘典藏

世纪金徽三星、世纪金

陈泥香、尖庄、五粮醇、老郎酒、经典贵

徽四星、金徽金藏、金

30 元至 100 元 宾郎、剑南娇子、洋河大曲、泸州老窖精

中档 徽银藏、金徽陈藏、世

/500ml 品头曲、泸州老窖二曲、西凤老酒、枝江

纪金徽五里香、世纪金

二星、今世缘地缘

徽十里香

30 元/500ml 以 世纪金徽一星、世纪金 绵竹大曲、西凤家乐酒、老村长酒、兰陵

低档

下 徽二星、陇南春系列 特酿

注:市场其他主要产品或品牌价格来源于 2014 年 4 月 4 日酒仙网、天猫、京东及各公

司官方商城等电子商务平台;低、中、高三档分类为公司根据国内市场特别是甘肃市场白

酒市场结构和消费者购买能力情况划分

在 300 元/500ml 以上高档白酒产品市场,全国性知名白酒品牌一直保持较

高的市场份额,并且形成品牌壁垒,如茅台、五粮液等,其客户主要以高端商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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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和政务消费为主。在 100 元至 300 元/500ml 的高档白酒及中档白酒产品市场,

区域性知名白酒品牌在辐射区域范围内拥有较强的竞争优势,部分区域性知名

品牌通过营销网络建设、广告宣传等,也已成为或正在成为全国性知名品牌;

同时,全国性知名白酒品牌也通过品牌影响力,逐步扩大在 100 元至 300 元

/500ml 的高档白酒及中档白酒产品市场中的份额。在中低档白酒产品市场,区

域性知名白酒品牌、省内及地方白酒品牌在当地消费市场覆盖能力较强,占有

该层次市场的大部分市场份额。

(四)行业内主要企业及其市场份额

2013 年、2014 年,我国白酒行业 A 股上市公司白酒产品营业收入及市场

份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公司名称

营业收入 占比 营业收入 占比

贵州茅台 315.73 6.00% 309.21 6.16%

五粮液 200.26 3.81% 237.03 4.72%

洋河股份 140.39 2.67% 144.47 2.88%

泸州老窖 50.07 0.95% 101.46 2.02%

山西汾酒 38.77 0.74% 60.39 1.20%

古井贡酒 45.26 0.86% 44.39 0.88%

顺鑫农业 41.20 0.78% 37.44 0.75%

今世缘 24.00 0.45% 25.15 0.50%

金种子酒 18.66 0.35% 18.97 0.38%

老白干酒 18.29 0.35% 17.27 0.34%

伊力特 15.68 0.30% 15.60 0.31%

维维股份 14.18 0.27% 15.33 0.31%

青青稞酒 13.47 0.26% 14.35 0.29%

沱牌舍得 12.58 0.24% 12.27 0.24%

酒鬼酒 3.86 0.07% 6.82 0.14%

水井坊 3.60 0.07% 4.78 0.10%

皇台酒业 0.43 0.01% 0.98 0.02%

规模以上白酒企业合计 5,262.49 100.00% 5,018.01 100.00%

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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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公司名称

营业收入 占比 营业收入 占比

本公司 10.13 0.19% 10.92 0.22%

数据来源:规模以上白酒企业合计营业收入来源于国家统计局;各公司数据来源于其

财务报告。

(五)进入行业的主要障碍

1、品牌价值限制

传统白酒品牌通常蕴含悠久的酿酒历史、独特的地域风俗及丰富的人文典

故,并通过生产工艺、香型风格及口感等,形成被消费者认可并具有市场价值

的品牌。随着近年来白酒消费结构的改变,中高档白酒产品比例逐步提升,其

品牌价值、定价权优势奠定了市场竞争中的强势地位。由于白酒品牌与我国悠

久历史文化有关,中高档白酒除了具有优越的品质,亦具有厚重的历史文化积

淀、深厚的群众基础,且中高档品牌白酒企业具有多年积累的渠道、品牌、生

产能力、资金等优势,因此,白酒品牌价值的重要性使新进入者仅靠技术和资

金在短期内很难创造全新、无历史积淀的白酒品牌,也不易获得消费者认可。

2、生态环境限制

白酒在制曲、酿造、贮存老熟等过程中对气候及自然环境要求较高,需要

适宜的温度与湿度、优越的空气质量、良好的水域资源和土壤条件,因此,传

统白酒生产企业所处地理位置通常位于符合上述要求的区域。随着我国经济的

快速发展,工业化和城镇化步伐逐渐加快,环境污染持续加重,适合进行白酒

酿造的区域越来越少,成为行业新进入者的限制因素之一。

3、技术人才限制

白酒行业尤其是浓香型白酒生产企业在制曲、发酵、上甑、接酒、分级贮

存及勾调等环节仍沿用传统人工酿酒工艺,对员工技能要求较高,员工对环节

操作的认知程度和熟练程度决定了酿酒工艺水平的高低。通常而言,酿酒车间

新员工至少需要两年以上才可达到较为熟练的程度,而勾调车间新员工需经三

至五年才能胜任基本工作。稀缺的技术人才及培养人才所花费的时间成为行业

新进入者在短期内无法解决的问题。

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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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产业政策限制

根据国家现行产业调控政策,白酒行业被列入“限制类”投资项目,在投

资立项、产能扩张等方面受到严格约束。白酒生产企业仅允许在现有产能范围

内进行技术改造,以满足产业结构优胜劣汰、分类指导的要求。

5、行政许可限制

为促进行业有序发展、遏制市场无序竞争及减少资源浪费,国家自 1999 年

起对白酒行业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严控市场准入。白酒生产企业必须满足生

产场所、工艺设备、产品标准、检验设备、质量安全等多方面条件,才能取得

生产许可证并从事生产经营。

6、资金实力限制

白酒生产周期较长,从原料采购、原酒陈酿到成品酒销售等需要占用大量

资金,尤其是中高档产品的原酒贮存老熟周期较普通白酒更长,更加大了资金

占用量。因此,白酒行业较长的生产周期决定了新进入者需具备一定的资金实

力。

(六)市场供求状况及变动原因

1、市场供求状况

2004 年以来,受益于我国宏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加

和居民生活消费不断升级,我国白酒行业产量稳步提高,行业收入保持较快增

长,呈现供求两旺的发展态势。

2012 年下半年以来,受我国经济增长下行压力有所加剧、固定资产投资增

速放缓、政府部门限制“三公消费”、部队禁止饮酒活动以及白酒“塑化剂”事

件等因素影响,我国白酒行业产量增速显著放缓。2014 年度,我国规模以上白

酒生产企业白酒产量为 1,257.13 万千升,较 2013 年增长 2.75%,增速较 2013

年下降 4.30 个百分点。2004 年至 2015 年 1-10 月,我国规模以上白酒生产企业

白酒产量及同期增长情况如下图所示:

单位:万千升

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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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1,200

30%

产量 同比增速

1,000 25%

20%

800

15%

600

10%

5%

400

0%

200

-5%

0 -10%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2014 年,我国规模以上白酒生产企业销售收入 5,258.89 亿元,较 2013 年

同期增长 5.69%,增速较 2013 年下降 5.53 个百分点。2004 年至 2015 年 1-10

月,我国规模以上白酒生产企业销售收入及同期增长情况如下图所示:

单位:亿元

6,000 45%

销售收入 同期增速

40%

5,000

35%

4,000 30%

25%

3,000

20%

2,000 15%

10%

1,000

5%

0 0%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2、市场需求影响因素分析

(1)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白酒因其悠久的历史和被赋予的文化内涵在我国各类社会活动中扮演着重

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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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角色。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宏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企业等市场主体数量及

整体经济实力显著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及消费能力不断提高,政务、商务、文

化等各类社会活动持续活跃,为白酒消费增长提供了坚实基础。2014 年我国社

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餐饮收入额达到 27,860.23 亿元,较 2013 年增长 9.72%;

2010 年至 2014 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2.11%,2014 年虽同比增速放缓,但绝对

金额仍保持增长趋势并处在较高水平,旺盛的餐饮消费需求为白酒消费增长提

供了增长空间。

(2)城乡居民收入及消费水平不断提高

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居民生活条件得到较大改善,白酒虽非生活必需消

费品,但已成为我国城乡居民日常重要饮品之一。2014 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

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 28,843.85 元、9,892.00 元,较 2013

年分别增长 8.98%、11.20%;2010 年至 2014 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分别为 10.84%、13.70%,为我国白酒消费

持续增长提供了保障。根据国家统计局对城镇居民家庭的抽样调查,我国城镇

居民酒和饮料、在外用餐人均年度消费支出情况如下图所示:

单位:元

1,400 酒和饮料消费额 在外用餐消费额 18.00%

酒和饮料消费额同比增速 在外用餐消费额同比增速 16.00%

1,200

14.00%

1,000

12.00%

800 10.00%

600 8.00%

6.00%

400

4.00%

200

2.00%

0 0.00%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

当前我国依然存在城乡二元结构,城乡居民收入、消费差距依然存在。2014

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 28,843.85 元、

9,892.00 元,二者比例为 2.92:1;我国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

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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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消费现金支出分别为 19,968.06 元、6,716.68 元,二者比例为 2.97:1。2013

年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明确指出,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要有序推进农

村转移人口市民化,深入实施城镇棚户区改造,注重中西部地区城镇化。随着

我国新型城镇化科学有序、积极稳妥地向前推进,我国劳动生产率将得以提高,

城乡二元结构将得以逐步破解,包括白酒产品需求在内的国内消费需求将进一

步释放潜力,为白酒消费进一步开拓增长空间。

2004 年至 2014 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与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

现金支出变化情况如下图所示:

单位:元

25,000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现金支出 0.25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同比增速 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现金支出同比增速

20,000 0.2

15,000 0.15

10,000 0.1

5,000 0.05

0 0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3)白酒消费理念及消费结构调整

随着我国城乡居民收入的增加,居民生活品质的提升和健康消费意识的形

成,居民消费更加注重食品的品质和安全,消费理念有所变化,白酒消费也逐

渐回归理性,白酒需求转变为追求健康、品质和品位。近几年,我国农村白酒

消费正在由低档到中低档过渡,城镇白酒消费正在由中低档到中高档过渡。为

适应白酒消费升级需求,各白酒企业纷纷推出中高档产品,我国白酒行业整体

增长动力正由白酒销售量规模扩大逐步转变为白酒销售收入和平均销售单价不

断提升。我国白酒(折 65 度白酒)平均销售单价亦由 2004 年的 1.95 万元/千升

提高到 2014 年的 4.37 万元/千升。

由于白酒与我国独特而悠久的酒文化紧密相连,高品牌知名度、高美誉度

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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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高品质度的白酒是高净值家庭和富裕消费者的首选。随着我国高净值家庭和

富裕消费者人口规模和购买能力的持续扩大,中高档白酒的私人消费将有效替

代政务消费,中高档白酒消费将持续增长。根据波士顿咨询公司(BCG)研究,

到 2020 年,我国富裕消费者(家庭年均可支配收入 2 万美元及以上、100 万美

元以下,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 6.3 计算)预计将达到 2.8 亿人,占中国总人口的

20%;富裕消费者消费额将增至原来的五倍,达到 3.1 万亿美元,相当于中国消

费总额的 35%左右,全球消费总额的 5%以上,几乎与日本消费总额相当,较

德国消费总额多 28%,为韩国消费总额的 3 倍,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在家庭数量中占比 在消费额中占比

分类 定义

2011 年 2020 年 2011 年 2020 年

高净值人士 资产超过 100 万美元 0.1% 0.3% 3% 7%

非 常 富 裕 消 年均可支配收入在 4 万美元至

3% 8% 9% 15%

费者 100 万美元之间的城市家庭

中 等 富 裕 消 年均可支配收入在 2 万美元至

6% 12% 14% 20%

费者 4 万美元之间的城市家庭

年均可支配收入在 1.2 万美元

中产阶层 8% 14% 14% 15%

至 2 万美元之间的城市家庭

新 兴 中 产 阶 年均可支配收入在 8,000 美元

12% 13% 16% 11%

层 至 1.2 万美元之间的城市家庭

年均可支配收入低于 8,000 美

低收入者 22% 12% 18% 6%

元之间的城市家庭

农村消费者 农村居民 49% 41% 25% 25%

注:由于取用约数,每栏比例之和可能不等于 100%、可支配收入临界值以 6.3 的汇率

(人民币兑美元)转化为 2010 年实际美元

资料来源: BCG The age of the affluent the dynamics of china’s next consumption engine;

BCG’s center for consumer and customer insight; BCG’s china city income database

3、供给影响因素分析

(1)产量增长过快、存在产能过剩情形

2014 年我国规模以上白酒生产企业白酒产量为 1,257.130 万千升,较 2004

年增长 3.03 倍,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4.96%;2014 年我国 15 岁以上人均白酒产

量亦由 2004 年的 3.05 升增长至 11.10 升,白酒产量增长过快。同时,2001 年

至 2014 年我国白酒新增产能累计 2,702.12 万吨,存在产能过剩情形。随着新增

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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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能的逐步释放,若未来白酒消费需求增速放缓,我国白酒行业市场竞争将加

剧。

(2)粮食供给及产量增长

我国作为粮食生产大国和人口大国,粮食产量增速较慢,一直面临粮食安

全问题。近年来气候温度的变化、耕地面积的下降及农业用水的减少,使粮食

安全问题更加严峻。2010 年 8 月联合国世界粮食计划署在“2010 年粮食安全风

险指数”数据中将中国评为面临粮食短缺的“中度风险”国家。作为直接消耗

粮食且非为生活必需品的白酒行业,其产量受制于粮食供给。

(3)地理及自然环境限制

中高档白酒在制曲、酿造、贮存老熟等过程中对气候及自然环境要求较高,

需要适宜的温度与湿度、优越的空气质量、良好的水域资源和土壤条件,优越

的地理环境有利于促进微生物的生长。上述资源在国内相对缺乏,制约了优质

白酒的产量。

(4)传统酿酒工艺制约

我国大部分白酒生产企业都采用传统人工酿酒技术,以保证原酒尤其是优

质原酒的品质。传统人工酿酒技术对发酵、贮存老熟时间、勾调方式及检验等

要求较高。上述工艺特点限制了优质白酒的供给。

(七)行业利润水平及趋势

近年来,伴随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我国财政收入、企业利润和

居民收入的快速增长,以企业为主导的制造业、房地产行业投资和以政府为主

导的基建投资增速保持在较高水平,企业、政府等主体活力增强,其商务、政

务消费带动了白酒消费需求明显增加和不断升级,刺激了中高档白酒销量和价

格不断提升,白酒行业利润水平有明显提升。

2012 年下半年以来,白酒市场需求削弱,白酒行业进入中低速发展的调整

期。2013 年我国规模以上白酒企业利润总额为 804.87 亿元,较 2012 年同期减

少 15.74 亿元,为 2003 年以来首次出现负增长;2014 年我国规模以上白酒企业

利润总额为 698.75 亿元,较 2013 年减少 100.85 亿元,具体情况如下图所示:

单位:亿元

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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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 70%

利润总额 销售毛利率 利润总额同期增速

800 60%

700 50%

600 40%

500 30%

400 20%

300 10%

200 0%

100 -10%

0 -20%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八)行业集中度分析

1、地域集中度

国内白酒生产企业地域集中特征较为明显。因气候、温度、水域及土壤等

天然优势,白酒生产企业主要集中在西南地区(四川、贵州)、华东地区(山东、

江苏、安徽)和华中地区(河南、湖北)。同时,上述地区是我国人口集中区域,

也是主要的白酒消费地。

2014 年,我国白酒产量按地区和品牌分布详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千升

省份 产量 产量占比 部分白酒品牌

四川 349.97 27.84% 五粮液、泸州老窖、水井坊、剑南春、郎酒、沱牌舍得

山东 118.14 9.40% 泰山特曲、扳倒井、孔府家、景芝、兰陵、趵突泉

河南 107.75 8.57% 宋河、宝丰、杜康、四五、张弓、赊店、仰韶

江苏 89.85 7.15% 洋河酒、双沟酒、汤沟酒、今世缘、高沟酒

湖北 84.94 6.76% 枝江、稻花香、白云边、黄鹤楼

内蒙古 61.67 4.91% 河套王酒、宁城老窖

吉林 59.42 4.73% 榆钱树、洮南香、洮儿河、龙泉春、大泉源

黑龙江 57.03 4.54% 北大仓

辽宁 50.45 4.01% 道光廿五、老龙口、朝阳凌塔、凤城老窖

安徽 43.60 3.47% 古井贡、金种子、口子窖、迎驾、高炉家、皖酒王、文王

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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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份 产量 产量占比 部分白酒品牌

贵州 38.05 3.03% 贵州茅台、董酒、习酒

北京 29.50 2.35% 红星二锅头、牛栏山二锅头

河北 29.37 2.34% 老白干酒、板城烧锅、山庄老酒

湖南 21.71 1.73% 酒鬼酒、金六福

重庆 19.80 1.58% 诗仙太白、渝州老窖

江西 16.38 1.30% 四特

广东 17.13 1.36% 长乐烧

陕西 11.92 0.95% 西凤、太白

广西 9.94 0.79% 老桂林、丹泉、乳泉井

山西 9.36 0.74% 汾酒

云南 8.63 0.69% 澜沧江

新疆 6.33 0.50% 伊力特

甘肃 4.44 0.35% 金徽酒、滨河、汉武御、红川

福建 4.44 0.35% 福矛

天津 2.30 0.18% 津酒、挂月王

青海 1.94 0.15% 青稞酒

浙江 1.86 0.15% -

宁夏 0.87 0.07% -

上海 0.20 0.02% -

海南 0.08 0.01% -

合计 1,257.06* 100.00%

*注:分地区产量合计 1,257.06 万千升与全国总产量 1,257.13 万千升略有差异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2、行业规模集中度

白酒行业在产业结构调整和资源整合过程中,规模化趋势愈加凸显,大中

型企业逐渐占据行业的优势地位。根据中国酒业协会白酒分会 2010 年统计数

据,白酒行业大中型企业合计数量占行业比重约 10%,而其资产、销售收入、

利润总额合计数据分别占行业比重 65%以上,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指标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企业数量占比 1.49% 8.90% 89.61%

资产总额占比 62.39% 17.69% 19.92%

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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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销售收入占比 45.24% 19.99% 34.77%

利润总额占比 71.86% 10.86% 17.28%

数据来源:《中国酿酒工业年鉴 2010-2011》

(九)行业发展趋势

目前我国白酒行业主要呈现出以下发展趋势:

1、受以政府为主导的基建投资增速放缓、限制“三公消费”政策等因素影

响,政务活动对高档白酒的消费需求显著放缓。但我国整体宏观经济形势保持

稳中有进、稳中向好,企业、个人等市场主体的活力得到不断释放和激发,富

裕消费群人口规模持续扩大,中高档白酒商务和民间消费将有效替代政务消费。

我国白酒消费需求增速虽有所放缓,但仍存在持续增长空间。

2、全国著名白酒品牌将继续占据高档白酒市场中的绝对优势地位。居民收

入提高、消费升级及对白酒品牌文化的追求和认同,将继续使贵州茅台、五粮

液等著名白酒品牌在高档白酒市场取得其他二线品牌无法超越的优势。

3、区域强势品牌将保持在中低档白酒市场的控制优势。区域强势品牌受益

于区域历史文化因素和产品性价比优势,通常在省内及周边省份中低档白酒市

场形成较强的品牌影响力和产品认可度,尤其受到当地城乡及农村消费者的喜

好。未来随着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和农村居民收入的提升,中低档白酒市场的消

费量仍将快速增长,区域强势品牌将进一步巩固在中低档白酒市场中的优势。

4、2004 年以来,我国白酒行业利润水平和产销量保持快速增长,白酒生

产企业尤其是大中型白酒生产企业经营业绩明显改善,市场控制力有所增强,

随着国家对白酒行业资源整合和产业优化的政策影响以及市场竞争的加剧,未

来大中型白酒生产企业规模和实力将进一步增长,行业集中度亦将进一步提高。

(十)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1)宏观经济形势稳中有进、稳中向好

近年来,国内平稳增长的宏观经济为白酒行业产业升级、有序发展奠定基

础;同时,稳定的市场环境有利于白酒生产企业加快产品结构调整,保持良好

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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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盈利能力。

(2)国内消费需求逐步释放

随着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和消费能力的持续增加、新型城镇化的向前推进,

我国国内消费需求呈稳定增长趋势,为白酒消费进一步开拓增长空间。

(3)农业产业化加速

“十二五”规划纲要要求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

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扶持、壮大农产品加工业和流

通业。农业生产经营的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和集约化,有助于增加我国粮

食产量,为白酒行业的粮食原料供应提供保障。

(4)国外市场具有较大空间

白酒在中国具有悠久的历史地位和独特的文化底蕴,是我国消费者喜爱的

含酒精饮料。随着中国经济实力的增强、国际地位的提升、中外交往活动日益

增多,作为中国文化的载体和特产之一,白酒被越来越多的外国人接触、了解

和接受,未来有机会成为世界级的中国特色消费品。

2、不利因素

(1)白酒行业竞争趋于激烈

近年来,我国白酒产能、产量增长较快,若未来白酒消费需求增速持续放

缓,白酒产能过剩将日益凸显,市场竞争将更趋于激烈,白酒行业整体营业收

入、利润总额增速将放缓甚至大幅下滑,亏损白酒企业数量或将增加。

(2)高档白酒消费需求削弱

近年来,以政府为主导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持续增加,政府政务活动频繁,

高档白酒产量销量增长迅速。自 2012 年下半年以来,以政府为主导的固定资产

投资增速显著放缓,同时政府限制“三公消费”的力度不断加大,高档白酒市

场受到严重影响。未来随着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政风廉政建设的深入贯彻,

高档白酒市场将进一步萎缩。受此影响,白酒行业整体增速将显著放缓。

(3)民众消费偏好变化

由于消费人群健康意识的增强、适量适度饮酒方式的逐渐普及、葡萄酒及

其他白酒替代饮料的涌现,民众聚餐、宴请等日常生活中饮用白酒的消费偏好

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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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所变化。根据国家统计局对城乡居民家庭的抽样调查情况,2012 年我国农村

居民家庭人均消费酒量、城镇家庭人均全年购买酒量分别为 10.04 千克、6.88

千克,人均消费量自 2007 年以来总体呈下降趋势。

(十一)行业技术水平

我国白酒酿造虽具有较长的历史文明和系统知识,但大部分时期缺乏对白

酒酿造及产品的科学研究与分析,只凭借感官方式对产品进行分类和判定。新

中国成立后,国家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先后组织白酒行业进行白酒酿酒科研工

作,探索酿造技术的特点、自然环境的影响及不同白酒的理化指标等。白酒研

发工作自 50 年代起至今,主要分为五个阶段,如下图所示:

1950s-1960s 1960s-1970s 1980s-1990s 1990s-2000s 2000s 至今

中国酒业协会近年来先后组织实施“中国白酒 169 计划”、“中国白酒 158

计划”等一些研发项目。其中,2007 年启动的“中国白酒 169 计划”主要开展

如下方面的研究:对中国白酒健康成分研究、中国白酒特征香味物质研究、贮

存对白酒品质的影响研究、重要呈香呈味物质形成机理研究、中国白酒香味物

质阈值的测定、白酒年份酒的研究等。目前该项目的研发成果已经进入生产应

用推广阶段。

2011 年开始的“中国白酒 158 计划”的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制曲机械化研

究、发酵工艺机械化研究、蒸馏工艺机械化研究、调酒计算机集成制造技术研

究和灌装、包装、成品库的智能管理研究等,其研究成果将在全国 60%规模以

上白酒生产企业推广实施,力争降低劳动强度 60%以上、节煤 35%、节水 45%,

提高优质原酒出酒率 15%以上。

国内与白酒行业联系较为紧密的科研院校主要包括江南大学、天津科技大

学、四川大学、四川理工大学等高等院校。专业性的研究机构包括中国食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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酵研究院、中科院成都生物研究所、四川省轻工业研究院、中科院微生物研究

所等。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国内已建立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的白酒生产

企业包括贵州茅台、五粮液、剑南春、山西汾酒等。

总体而言,我国白酒行业作为传统工业,在实现科技创新、产业创新及工

业现代化方面任重道远,面临将传统人工酿造、评测的优势与先进机械设备、

现代科学技术予以完美结合的问题。

(十二)行业经营特征

1、经营模式特点

在采购方面,白酒生产企业一般通过竞标或长期合约方式从农户、粮食经

纪人或粮食公司收购粮食等原料;对于酒瓶、酒盒等包装材料,通常以竞标与

市场比较结合的方式进行交易。

在生产方面,因原酒需经较长贮存陈酿期限方可进入勾调环节制成成品酒,

然后对外销售,故其生产并不能简单的以现销定现产,而是基于企业对市场的

预期提前安排生产计划。

在销售方面,白酒生产企业通常实施市场化定价策略,销售方式多为经销

模式和直销模式相结合,销售计划根据企业对市场的预期和经销商的反馈提前

制定。

2、行业周期性特点

白酒属于快速消费品,作为日常饮料具有消费高频次和重复消耗的特点;

但其作为非必需消费品,整体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较大。

3、生产和销售的季节性

白酒生产和销售通常具有明显季节性。夏季温度较高,酒糟入窖时易受有

害微生物的感染和破坏,因此,白酒生产企业一般自每年 7 月份起,在已有酒

糟入窖后,便不再生产原酒,即所谓“压窖”。待 9 月份气温降低时,酿酒部门

才重新开始配料进行生产。同时,因节假日、气候等因素影响,我国消费者形

成秋冬及春季喜好饮用白酒、而夏季较少消费的习惯,故每年 11 月至次年 2 月

之间为白酒生产企业的销售旺季,其他月份则较为平稳。

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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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白酒消费的节假日效应

节假日期间通常社会交往活动频繁,作为传统饮料的白酒也相应出现消费

高峰。因此,白酒生产企业一般会出现在节假日前销量增加、节假日后销量回

落的节日效应。

5、中高档白酒的地域性明显

白酒行业内流传“高端酒卖基因,低端酒卖价格”的说法,某种程度印证

中高档白酒需要较强的品牌历史和人文积淀支撑。由于多数白酒生产企业产品

主要因地域差异而产生口感、风格及香味的不同,故产地概念一般是树立和推

广品牌文化的关键。多数白酒生产企业在其产地获得消费者的认可和接受,市

场份额较大。

(十三)行业与上下游行业的关联性及其影响

白酒行业的上游行业主要是粮食种植业和包装印刷业,下游行业是白酒批

发零售业。

粮食种

植业

包装印

刷业

1、与上游行业的关联性及影响

(1)粮食种植业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农业减税及补贴措施,并强调农业产业化与现代

化发展,实现了粮食产量逐年增长,粮食自给率始终保持在 95%以上。未来随

着农业产业的升级、科学技术投入的增加等,将进一步降低我国粮食安全风险,

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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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保持粮食自给率在 95%以上。因此,白酒行业当前及未来不会面临粮食短

缺的问题。

(2)包装印刷业

白酒生产企业需购入酒瓶、酒盖、酒盒、标签及纸箱等包装印刷物为成品

酒进行灌装和包装。我国从事包装印刷业务的企业众多,产业规模巨大,白酒

生产企业在该领域具有较大的比较与选择空间,可要求包装印刷企业按照相关

产品设计方案进行生产,并可通过竞标、市场比较等方式降低采购成本,提高

白酒包装质量。

2、与下游行业的关联性及影响

白酒行业下游产业主要为白酒产品的批发与零售,包括经销商、酒店、商

超、专卖店、电子商务平台等。批发与零售业通过直销或代销方式将产品最终

销售至终端消费者。我国批发与零售行业企业数量众多,行业集中度低,市场

竞争激烈,白酒生产企业可根据销售策略选择销售渠道。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一)同行业竞争状况

本公司生产规模和经营业绩在甘肃省白酒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但在全国

范围内品牌知名度与影响力仍有限,尚不能短时间内成为国内著名或一线白酒

品牌。

2014 年,本公司与国内上市白酒公司白酒产品营业收入、白酒产品营业毛

利、净利润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

公司名称 白酒产品营业收入 白酒产品营业毛利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贵州茅台 315.73 292.34 153.50

五粮液 200.26 151.21 58.35

洋河股份 140.39 86.35 45.07

泸州老窖 50.07 22.34 8.80

山西汾酒 38.77 26.28 3.56

古井贡酒 45.26 31.51 5.97

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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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白酒产品营业收入 白酒产品营业毛利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顺鑫农业 41.20 23.61 3.59

今世缘 24.00 16.94 6.46

金种子酒 18.66 12.75 0.89

老白干酒 18.29 11.95 0.59

伊力特 15.68 8.25 2.68

维维股份 14.18 5.46 2.01

青青稞酒 13.47 9.32 3.17

沱牌舍得 12.58 6.46 0.13

酒鬼酒 3.86 2.31 -0.97

水井坊 3.60 2.47 -4.18

皇台酒业 0.43 0.26 -0.39

金徽股份 10.13 5.79 1.25

数据来源:各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告

(二)市场占有率

白酒行业竞争比较激烈,目前尚无任何一家白酒生产企业在全国市场占据

绝对市场份额,但全国性名酒产品在国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市场占

有率,区域性名酒产品在优势区域及周边辐射地区具有较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 2014 年全国白酒销售收入 5,258.89 亿元测算,本公司

2014 年白酒产品在全国白酒市场占有率为 0.19%。

(三)主要竞争对手简要情况

本公司主要销售区域集中在甘肃省内,在高档、中档与低档三个层面面临

全国性和区域性知名白酒品牌的竞争。

在主要用于政务、商务消费的高档产品层面,贵州茅台、五粮液、泸州老

窖、沱牌舍得等全国性知名白酒品牌与本公司部分高档产品凭借其良好的品牌

文化、优质的产品质量及高端的营销方式等,在甘肃省内市场占有率较高。在

日常聚饮、家庭宴会等通常选用的中低档产品层面,借助品牌地域文化与历史

积淀、广泛的销售网络和产品性价比优势,本公司与其他甘肃省内区域性白酒

企业如甘肃滨河食品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甘肃酒泉汉武酒业有限责任

公司、甘肃古河州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的产品获得省内消费者的认可和接

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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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占据中低档白酒市场绝对份额。

本公司主要竞争对手情况如下:

1、全国性知名白酒品牌

(1)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600519.SH)

该公司是白酒行业标志性企业之一,主要产品茅台酒是我国酱香型白酒的

代表。

(2)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000858.SZ)

该公司是白酒行业标志性企业之一,主要生产浓香型白酒,主要产品包括

五粮液、五粮春、尖庄等。

(3)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000568.SZ)

该公司是我国浓香型白酒的主要代表,主要产品包括泸州老窖特曲、国窖

1573 等。

(4)四川沱牌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600702.SH)

该公司主要生产浓香型白酒,主要产品包括沱牌舍得、沱牌特曲及沱牌曲

酒等。

2、区域性知名白酒品牌

(1)甘肃滨河食品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该公司位于甘肃张掖,成立于 1984 年,主要生产白酒与葡萄酒;白酒产品

涵盖浓香型、酱香型及清香型等不同香型。该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滨河九粮系列、

滨河陇派、滨河九味国香等,在甘肃省内尤其是河西地区认可度与知名度较高。

(2)甘肃酒泉汉武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该公司位于甘肃酒泉,成立于 2007 年,主要生产浓香型白酒。该公司主要

产品包括“汉武御系列”、“沙窖系列”等,在甘肃省内河西地区具有一定知名

度。

(3)甘肃古河州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该公司位于甘肃临夏,成立于 1998 年,主要从事白酒、黄酒、果酒生产及

牡丹养殖等业务,白酒产品主要为浓香型。该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古河州星级

系列”、“刘家峡系列”等,在甘肃省内南部地区具有一定知名度。

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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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甘肃红川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该公司位于甘肃成县,成立于 2008 年,主要生产浓香型白酒,主要产品包

括“红川系列”、“成州系列”等,在甘肃省内陇南地区具有一定知名度。

本公司“金徽”和“陇南春”品牌产品与省内上述主要竞争对手产品按档

次划分的竞争情况如下表所示:

品 档

零售价格 发行人主要产品 省内主要竞争品牌

牌 次

500 元/500ml

金徽二十八年 滨河九粮液二十年

以上

滨河九粮液,汉武礼泉十八

300 元至 500 金徽十八年、柔和金徽 H9、正

高 年,古河洲中华牡丹,红川锦

元/500ml 能量 1 号

档 绣陇南

世纪金徽五星、柔和金徽 H3、 滨河九粮春、九酿滨河,汉武

100 元至 300

金 柔和金徽 H6、世纪金徽百里 御五星、沙窖,古河洲一品,

元/500ml

徽 香、正能量 2 号、正能量 3 号 红川五星、金成州、成州接待

世纪金徽三星、世纪金徽四星、

滨河九酿滨河、九粮醇,汉武

中 30 元至 100 元 金徽金藏、金徽银藏、金徽陈

御四星,古河洲二品、红川三

档 /500ml 藏、世纪金徽五里香、世纪金

星、四星、特曲

徽十里香

低 30 元/500ml 以

世纪金徽一星、世纪金徽二星

档 下 滨河蓝特液、古河洲双支牡

低 30 元/500ml 以 丹、好日子、红川曲酒

南 陇南春系列

档 下

(四)发行人的竞争优势和竞争劣势

1、竞争优势

(1)生态环境优势

白酒的酿造对地理环境、水系资源、微生物菌种、节令周期等生态环境具

有很强的依赖性,生态资源是孕育优质白酒的摇篮。公司位于被誉为“陇上小

江南”的甘肃省东南部徽县伏家镇,地处秦岭南麓、甘陕川交界秦巴山地中的

徽成盆地,与五粮液、剑南春等名酒企业同属中国名酒黄金板块的长江上游区

域。该地区气候温和湿润、雨量充沛、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四季分明,属北

暖温带向亚热带过渡性季风气候。徽县属于长江流域嘉陵江水系,境内分布大

小河流 600 多条,水域资源丰富,地下水水质优良,水体透明微甜,呈弱碱性,

属于优质的酿酒用水。徽县伏家镇周边不存在重工业的污染,空气湿润清新,

水源清洁,植被茂密,易于形成本地特色的适宜酿酒的微生物菌系。优越的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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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环境为金徽酒酿造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洁净生态环境。

中国长江水系(嘉陵江水系)名酒长廊

金徽酒

剑南春

泸州老窖

郎酒 五粮液

茅台

(2)历史与文化优势

徽县因其独特、良好的地理、气候及水域,农业种植发达,粮食资源丰富,

较早开始发展酿酒工业,逐步形成别具特色的烧酒文化,成为“陇酒”最早的

起源地。徽县酿酒的历史,根据相关考古论证及史书记载,可追溯至西汉以前,

距今约两千余年。同时,由于徽县地处甘陕川交界要地,自古即为入蜀必经之

路,驿站客栈集聚,使当地大小酿酒作坊渐渐增多,形成具有一定规模和知名

度的酿酒产业。据徽县《县志》记载,1134 年,南宋抗金名将吴玠在徽县仙人

关与金兵大战取胜后,众将士用金兵头盔盛酒,畅饮抒怀,得名“金盔酒”,后

因当地“盔”、“徽”同音,从而使徽县本地酒有了正式的名字—“金徽酒”。至

明清时期,徽县已出现“永盛源”、“万盛魁”、“宽裕成”、“缙绅坊”、“恭信福”

等规模较大、较为知名的白酒(烧酒)作坊。1951 年,在“永盛源”等白酒(烧

酒)作坊的基础上组建“甘肃省徽县酒厂”,即甘肃省陇南春酒厂前身。徽县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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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的酿酒历史与丰厚的白酒文化积淀,使“金徽酒”在甘肃省内及西北区域获

得了极高的认同和赞誉。

(3)产品品质优势

公司依靠天然生态环境,采用地下自然深循环山泉水、泥池古窖和国槐柜

藏等原生态酿造条件,在继承传统固态酿酒工艺基础上,通过低温发酵、缓火

蒸馏、国槐陈酿、低温过滤等独创低温酿酒工艺,从原料入厂到成品酒出厂的

全生产环节严格执行质量管理体系和 HACCP 体系,严格保证金徽酒的产品质

量,形成了“窖香富郁、绵甜圆润、香味协调、香长味净”的金徽酒特色。秦

岭是中国地理的南北分界线,也是南北文化的融合点,独特的地理位置和酿造

工艺使金徽酒既具南方酒的丰满醇厚又有北方酒的芬芳净爽,形成了金徽酒浓

香之淡雅型的独特风格,不仅继承发扬金徽酒传统特点,而且适应当代新兴消

费群体需要。

2011 年 12 月,本公司经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白酒专业委员会评审通过,获

得“纯粮固态发酵白酒”标志认证。纯粮固态发酵白酒是以纯粹粮食为原料,

经过固态入窖发酵、蒸馏、陈酿等一系列复杂工艺过程生产出来的白酒,具有

国家认可的优质白酒的基本特征和基本要求。该标志是中国优质白酒的身份标

签,公司获得该认证,不仅是对公司产品品质特征的认可,对消费者而言,更

是产品质量值得信赖的标志。

2012 年 5 月,国家质检总局认定本公司为“获准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

用标志企业”。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是指经过历史和实践长期认可的,在特定地域、

特定环境下生产的具有独特优秀品质,并经过国家专业权威机构核准,以原产

地命名,受到国家保护的产品。产品反映了同类产品中独特的地理环境区位优

势所造就的不可替代的产品及其品质优势。

2014 年 12 月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定本公司 46%vol 柔和金徽 H6、

42%vol 世纪金徽五星、52%vol 正能量能量 1 号、46%vol 金徽 18 年为“绿色食

品 A 级产品”。绿色食品产品标准反映了绿色食品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先

进水平,突出了绿色食品产品无污染、安全的卫生品质。

(4)品牌与市场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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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0 年,凭借悠久的历史、良好的品质和较高的声誉,“金徽酒”商标与

“茅台”、“五粮液”等成为全国首批登记注册的 8 个著名白酒品牌之一。本公

司传承“金徽酒”特有的浓香型淡雅风格,围绕传统“金徽”、“陇南春”品牌

具备的“窖香富郁、绵甜圆润、香味协调、香长味净”等特色,通过工艺提升、

产品设计和营销拓展等,在甘肃省内市场形成较高知名度和较强竞争力。本公

司销售网络已辐射甘肃省 90%以上的市县,市场占有率居全省之首。近年来,

本公司在继续稳固甘肃省内市场的同时,稳步拓展甘肃省周边市场,逐渐成为

西北区域强势白酒品牌。

(5)国槐酒海优势

酒海是历史上酿酒时用以贮酒的容器。因槐木耐烟排毒能力强且含有益物

质芦丁,对酒质能起到较好保护作用,因此明清时期烧酒作坊开始大规模使用

以槐木作为材质的酒海,称为“国槐酒海”。国槐酒海内壁以麻纸、鸡蛋清、动

物血等裱糊,干燥后用来作陈酿容器,贮酒时间越长酒质醇香风味越独特。目

前,本公司共拥有 50 余具明清时期以来遗留下来保存完好的国槐酒海,为国内

藏有并使用国槐酒海数量最多的白酒生产企业。本公司建成独立存放国槐酒海

的酒海库,通过“以柜储酒,以酒养柜”的方式,专门用于优质原酒贮存,以

提升公司年份酒系列产品的品质与香味。

(6)百年窖泥优势

窖池是中国浓香型白酒特有的传统发酵容器,窖池中自然老熟的窖泥富集

了空气、环境、原料、工具中的微生物。窖泥持续发酵时间越长,其富含的微

生物、香味物质种类越多,越能决定原酒的品质,故俗语称“千年老窖万年糟,

酒好全凭窖池老”。本公司承继原“永盛源”、“万盛魁”等烧酒作坊遗留的已有

百年历史的老窖池及窖泥,并通过窖池建筑技术、护(养)窖方式及起糟工艺

的改进,促进老窖泥与酒糟紧密结合,使本公司产品具有的“窖香富郁”特点

更加突出。

(7)技术与设备优势

近年来,为严控产品质量,保证食品安全,本公司分别引进国内外领先的

生产技术和检测设备。公司目前掌握“控温陈酿技术”,可使陶坛库及陶坛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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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适中、稳定,加速原酒陈酿老熟。公司检测中心拥有国外先进设备,如原

子吸收光谱仪、气相色谱仪、质谱仪等先进检测设备,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特点

及“金徽酒”的特性,制定、形成了完善的产品检测流程和检测工艺。

2012 年,本公司研发的“窖池测温用物联网监测系统”,为国内第一家研

究并应用该监测系统的白酒生产企业。该监测系统实施后,全面、精准反映了

窖池温度变化情况,进而为统计分析原酒酿造工艺参数、入窖投料科学化及提

升优质原酒产出等奠定了基础。目前公司已就该技术申请甘肃省重大科技支撑

计划项目和国家发明专利。

另外,本公司引入国内先进灌装与封装技术,保证成品酒在传送、灌装及

包装环节密闭清洁,防尘无污染。

(8)人才与研发优势

本公司拥有中国评酒大师 1 名、国家级白酒评委 3 名、省级白酒评委 14 名、

白酒酿造技师 100 多名,拥有技术人员数量在甘肃省内白酒生产企业中居于首

位。本公司管理层长期任职于本公司,具有丰富的白酒行业生产、销售管理经

验。本公司实施了经营团队持股方案,形成了有效的长期激励机制,经营团队

凝聚力较强,确保本公司在技术和管理上的优势地位。本公司技术人员具有多

年白酒研发和生产实践,掌握并熟悉“金徽酒”独特的酿造工艺、酒体风格、

感官口味等。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研发体系,在引入先进设备的基础上,重

点关注产品品质与食品安全水平的提升;同时,根据市场需求与消费者偏好,

本公司围绕“浓香型”的酒体风格进行了系统分析和研究。良好的人才储备和

系统的研发机制使公司在保证产品品质的同时,具备了独立、持续和有效的创

新能力。

2、竞争劣势

(1)原酒产量劣势

本公司受 2008 年“汶川地震”影响,现有部分窖池及生产设备破损严重,

已无法继续使用,导致近年来原酒实际产能受限,产量较低。本公司虽然采取

设备更新、技术改造等措施,逐步恢复原酒产能、增加原酒产量,但仍面临原

酒产量有待提高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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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省外市场品牌劣势

近年来,本公司在保证甘肃省内市场领先优势的同时,通过产品定位、市

场宣传及渠道合作等方式逐步拓展省外周边市场。但白酒行业注重历史、文化

积淀,市场竞争地域性明显,除部分全国知名白酒品牌外,多数白酒品牌为当

地知名品牌,产品销售集中在当地及周边区域。本公司白酒品牌在甘肃省外的

认可度与知名度仍有待提升。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一)主要产品的用途

本公司主要产品为“金徽系列”、“世纪金徽星级系列”、“世纪金徽陈香系

列”、“陇南春系列”等浓香型白酒,作为传统饮料用于社会交往、家庭聚会及

日常生活等。

本公司产品具体情况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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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徽系列

金徽二十八年 金徽十八年 金徽原浆

柔和金徽H9 柔和金徽H6 柔和金徽H3

正能量1号 正能量2号 正能量3号

世纪金徽

星级系列

世纪金徽五星 世纪金徽四星 世纪金徽三星

世纪金徽二星 世纪金徽一星

世纪金徽

陈香系列

世纪金徽 世纪金徽 世纪金徽

百里香 十里香 五里香

陇南春系列

陇南春吉祥 陇南春家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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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根据甘肃白酒市场结构、消费者购买能力情况等,将产品分为低、中、高三档,分别指对外售价 30 元/500ml 以下、30 元至

100 元/500ml 和 100 元/500ml 以上的白酒产品。本公司各档次产品在香气、色泽、口感及包装设计等方面各有特色,主要产品具体如

下表所示:

涵盖 色

系列 主要产品 香气 口感 包装设计

档次 泽

具有浓郁的以己酸乙酯为主体的复合香气,陈香突 酒体丰厚、醇绵净爽、香甜协调、 高端奢华、

金徽二十八年 高档

出,香气幽雅,舒适 余味悠长 尊贵典雅

具有浓郁的以己酸乙酯为主体的复合香气、陈香突

金徽十八年 高档 醇厚绵甜、谐调丰满 高端豪华

具有浓郁的以己酸乙酯为主体的复合香气、陈香突 酒体醇厚、甜醇净爽、香味协调、

柔和金徽 H9 高档 无 清新隽逸

出、舒适 余味悠长

柔和金徽 H6 高档 具有浓郁的以己酸乙酯为主体的复合香气 、 酒体醇和、丰满协调、香绵净爽 轻盈秀美

金徽系列 清

柔和金徽 H3 高档 具有浓郁的以己酸乙酯为主体的复合香气,舒适 亮 酒体醇厚、润甜绵净、余香长 自然典雅

透 酒体醇厚、绵甜净爽、香味谐调、

正能量 1 号 高档 具有浓郁的己酸乙酯为主体的复合香气,陈醇舒适 明 高端现代

、 余味悠长

正能量 2 号 高档 具有浓郁的己酸乙酯为主体的复合香气,醇雅 无 酒体丰厚、甜绵、甘冽、后味干净 简约时尚

正能量 3 号 高档 具有浓郁的己酸乙酯为主体的复合香气,舒适 浮 酒体醇厚、甜润干净、余香绵延 清正素雅

、 酒体浓厚、谐调、绵甜净爽、余味

金徽原浆 高档 具有浓郁的以己酸乙酯为主体的复合香气 无 高端精致

绵长

世纪金徽五星 高档 具有浓郁的己酸乙酯为主体的复合香气,香气舒适 淀 醇甜爽净、谐调、余味绵长 精致清晰

世纪金徽星 物

级系列 世纪金徽三

中档 具有浓郁的己酸乙酯为主体的复合香气,香气舒适 醇甜爽净、谐调、余味绵长 精致清晰

星、四星

世纪金徽陈 世纪金徽百里

中档 具有浓郁的以己酸乙酯为主体的复合香气 酒体醇厚、绵甜净爽、余味绵长 细致分明

香系列 香

陇南春系列 陇南春吉祥 低档 具有己酸乙酯为主体的复合香气 酒体醇和、绵甜爽口、余味较净 做工讲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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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图

本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如下图所示:

原料 检验 筛选分离 磨粉 大曲 入房、管理

分装 拌谷 配料 出库、陈放

开窖 窖池管理 封窖 粉碎

分层起糟 入窖

混合粮粉 母糟 金徽酒 拌曲 计量、入曲

生产工艺流程

拌料 堆闷摊晾 去饲料厂

粮糟 出甑 丢糟

蒸糠 熟(冷)糠拌合 上甑 蒸馏 酒头酒尾

分级陈酿 分级检验 原酒计量入库 摘酒 回蒸

酒体设计 原酒组合 调度过滤 勾调调味 检验 待包装酒

成品入库 装箱 入盒、封口 灯检 灌装 过滤

1、原酒生产工艺

本公司采购优质原粮(高粱、大米、糯米、小麦及玉米)作为原酒生产原

料。验收合格的原粮经过筛选分离、粉碎磨粉、比例配料、拌入谷壳及分装入

袋等程序后,由粉碎车间运至酿酒车间。本公司结合徽县当地气候状况、公司

窖池培育情况及酒体风格等因素,将酒糟的发酵周期控制在 78 天左右,以保持

香味物质及其他微生物的繁殖与均衡。在发酵周期结束后,通过“分层起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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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经过拌料、润料后进入蒸馏程序。在蒸馏程序中,通过蒸汽加热、逐步

升温方式,促进相关化学物质的形成和均衡。经蒸馏、冷却过程而成的原酒根

据香味物质含量等理化指标与口感标准,进行分级入坛、入酒海,随之运送陈

酿勾调车间贮存老熟。同时,蒸馏后的酒糟经“堆闷摊晾”后拌入大曲,并遵

循“底糟入底”的原则重新入窖,以保持底层糟醅的优良风格,未加粮的上层

红糟作丢糟处理,实现不断更新循环。

本公司独创“低温酿酒工艺”,通过低温发酵、缓火蒸馏、国槐陈酿、低温

过滤等工艺,有利于产品品质更加稳定。

2、原酒贮存陈酿工艺

经过分级的原酒送至陈酿勾调车间后,根据原酒品质、级别的不同,分别

由国槐酒海、陶坛及不锈钢酒罐等贮存、老熟,并制定相应的贮存陈酿周期。

本公司通过特有的控温陈酿方式,避免了温度过高或温度变动导致的酒质变异,

保证了原酒的纯净与安全。本公司掌握“控温陈酿技术”可使陶坛库及陶坛温

度保持适中、恒定,加速原酒陈酿老熟。

3、白酒勾调工艺

本公司结合“金徽酒”传统的酒体风格、原酒理化指标与口感标准、市场

需求与消费者偏好等因素,对不同档次的每个产品都设定对应的、明确的数据

指标,经过微调后,最终确定不同级别原酒的勾调比例。本公司运用低温酿酒

技术,保证原酒在勾调过程中不发生品质及口感变异。

4、白酒检测工艺

本公司拥有先进检测水准的检测中心,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及“金徽酒”

的独特性,逐步形成较为完善的产品检测流程和检测工艺。本公司检测中心内

设 20 多个分析室,通过原子吸收光谱仪、气相色谱仪等检测设备,对白酒生产

全部流程和外部环境进行跟踪检测和分析,实现对白酒各项理化指标、农药残

留及重金属等物质的快速准确检测,从原料进厂、勾调陈酿到产品出厂等给予

全方位的质量监控,以确保产品的食品质量安全与品质口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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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成品酒灌装包装工艺

经勾调后的成品酒在包装生产线进行灌装和包装。本公司共有 9 条包装生

产线,其中 6 条生产线为自动包装,技术设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本公司严格

控制成品酒包装流程,共设置与制定了 12 个必检装备、12 个关键控制点及 31

个工艺控制点和 8 个备检装备,以全流程控制保证产品质量与食品安全。

(三)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1)采购模式

本公司供应部承担和负责公司生产经营、建设物资的采购、储存及领发等

业务。供应部根据公司年度及月度销售与生产计划进行粮食、稻壳、大曲、原

酒、包装材料、其他原辅材料及机器设备的采购。《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

购制度》是本公司采购业务基本准则,详细规定了采购的总体流程、验收、结

算、入库及考核等事项。

(2)采购流程

本公司原辅材料采购流程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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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流程 业务部门

制定年度、月度生产计划 企划部 生产部

制定年度、月度采购计划 生产部 供应部

制定材料采购验收标准 质量监督管理部 标准化委员会

评价并确定合格供应商 质量监督管理部 供应部

商务谈判 供应部 审计部

签订采购合同并下达订单 供应部 法律事务部

材料验收入库 质量监督管理部 供应部

结算 供应部 财务部

①月末,企划部、生产部根据公司年度、月度销售计划制定下月度生产计

划;

②在生产过程中,生产部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及生产各要素变化在月度生产

计划基础之上修正、调整月度生产计划;供应部根据月度生产计划及调整内容

制定月度采购计划;

③质量监督管理部制定并组织公司标准化委员会进行评审和下发材料采购

验收标准;

④供应部组织选择评价新增供应商,由质量监督管理部参与评价后发布合

格供应商名录。供应部对粮食等主要原料采购实施“定点采购法”,根据过往采

购质量、供应稳定情况等确定相对固定的供应商,并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实施

末位淘汰制,每年至少更换 1 家供应商,以保证所采购粮食等主要原料的数量

与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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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供应部通过询价、比价及招标洽谈等方式确定材料批量采购价格,审计

部评估和审定最终材料批量采购价格;

⑥法律事务部对材料采购合同进行审定后,由供应部签订材料采购合同并

向供应商下达材料采购订单;

⑦质量监督管理部根据材料采购验收标准对入厂材料进行抽检验收;供应

部根据抽检结果对合格材料进行入库,对不合格材料进行退货处理;

⑧财务部根据材料验收入库情况向供应商结算材料费用。

(3)采购过程中应对原辅材料价格波动采取的措施

为避免原辅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可能导致的不利影响,本公司供应部门制定

了如下相关措施:

①及时掌握国家政策变化及市场价格变动信息,根据公司实际需求适时批

量购入;

②对原辅材料采用规模性集中采购,集中管理进货的方式。该方式可降低

采购成本,同时可增加与供应商的议价能力;

③对同一种物资选用 2 至 3 家供应商直接供货,减少流通环节及成本,避

免价格波动传导的滞后性。

2、生产模式

本公司成品酒生产流程包括酿造、老熟、勾调和包装四个环节。其中,未

进入勾调、包装等环节的半成品被称为原酒。本公司根据发展规划和市场需求,

制定酿酒的年度生产计划,并由酿酒车间组织实施;根据市场需求由生产部制

定成品酒的月度和季度生产计划。

(1)原酒生产及采购

本公司原酒生产采用计划管理,以便于勾储、生产部门衔接。每年年底勾

调中心根据公司次年销售计划及产品结构,制定该年度原酒总量及结构需求计

划。生产部根据该项计划,参考当年原酒产量、结构情况,编制全年生产计划,

分发到酿酒车间及公司财务部、供应部、勾调中心。酿酒车间根据原酒生产计

划结合原酒库存情况,由生产部组织粉碎车间、酿酒车间进行生产,并根据市

场环境变化实施动态调整。原酒生产完成后,经质量监督管理部进行产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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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按等级分类入库贮存。

公司各档次产品在香气、色泽、口感及包装设计等方面各有特色,其所需

原酒陈酿老熟年限、风味、酒体质量均存在不同。原酒需较长陈酿老熟期限,

同时为使成品酒在多种香味原酒之间实现谐调、平衡、稳定,公司外购原酒作

为公司产品的搭配酒或调味酒,起到增加香气、丰富口感的作用,以充分发挥

整体生产要素最佳综合效益。因汶川地震致使公司原酒产能受损,公司自产原

酒无法满足成品酒生产需求,报告期内公司以外购原酒满足成品酒生产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原酒自产量与采购量比例分别为 55.38%、53.48%和 39.06%。

优质酒酿造技术改造项目完成后,公司原酒产量将逐步释放,最终达到现有

13,000 吨设计产能,基本满足公司白酒生产需求。公司自产原酒中,按工艺蒸

馏出一级、二级原酒之外,还蒸馏出部分质量较次的三级原酒。三级原酒感官

和香味物质成分不协调,公司需外购食用酒精以冲淡三级原酒中的不协调香味

物质成分、杂味,主要用于中低档产品生产。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01]84 号)第五条规定,外购已税原酒生产白酒不得抵扣已纳消费税。报告

期,发行人外购原酒均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所载价款已含

消费税金额,公司以此确定外购原酒成本。

公司建立了供应商管理制度和原材料验收标准,严把供应商准入关,加强

对供应商的评价和监督,对原酒和食用酒精供应商原辅材料质量保证能力、生

产工艺控制能力、生产设备(窖池、储存容器)质量、交付能力和适用性、价

格等方面进行定期和不定期评鉴或现场考察,及时收集供应商营业执照、白酒

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资质和每批次外购原酒的检验报告。公

司要求供应商所有产品及所用原料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国家标准,在使用过

程中不会产生危害食品安全的物质,以确保其产品满足公司品质需求。报告期

内,公司不存在采购或使用不合格原酒、酒精的情形。

(2)成品酒生产

本公司采取市场预测式生产模式组织成品酒生产,其特点是以上年销售情

况制定本年销售计划、以销售计划制定生产计划的批量式生产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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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成品酒生产由包装车间和金徽灌装公司负责实施。销售公司根据市

场需求将成品酒需求计划呈报生产部;生产部结合成品酒库存情况,分解测算

所需成品酒的品种和数量,组织编制生产计划;供应部根据生产计划组织协调

原料供应;勾调中心根据生产计划对原酒进行勾调;包装车间和金徽灌装公司

根据产品需求进行产品包装;质量监督管理部负责成品酒生产品控管理,以保

证各批次成品酒品质。

3、销售模式

(1)销售机构设置

本公司根据市场拓展及产品区域销售现状,将销售业务分为省内销售片区

和省外销售片区。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陇南销售公司与兰州销售公司负责省

内外产品的对外批发、零售。其中,陇南销售公司负责陇南市、天水市、定西

市、平凉市、庆阳市区域内及甘肃省外的产品销售业务;兰州销售公司负责除

陇南销售公司业务范围外的甘肃省内其他地市区域内的产品销售业务。本公司

营销网络通过经销商、商超及酒店等,已覆盖甘肃省 90%以上的市县。2013 年

11 月以来,本公司陆续设立了西藏实业公司和西安销售公司,积极拓展西藏和

陕西区域产品销售业务。本公司市场部负责品牌建设、产品策划、市场推广、

产品打假、售后服务等工作。

(2)销售模式

本公司销售模式主要有经销商、商超和直销模式,以经销商为主,商超和

直销模式较少。经销商模式下,销售公司下属的各区域销售网点在相关销售区

域根据潜在经销商的经济实力、仓储条件、配送能力以及市场信誉度,择优选

择经销商并与之达成经销协议,由其在一定区域内经销相关白酒产品。商超模

式下,销售公司通过商超、酒店等渠道以代理方式将白酒产品销售给终端客户。

直销模式下,销售公司以批发或零售的方式直接将白酒产品销售给终端客户,

主要直销渠道包括团购、专卖店、零售等。

报告期内,本公司各销售模式下实现的白酒销售金额及占同期白酒销售收

入比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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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销售模式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经销商 112,032.66 94.75% 94,789.89 93.59% 100,817.08 92.30%

商超 1,749.19 1.48% 1,949.57 1.92% 1,962.18 1.80%

直销 4,459.23 3.77% 4,544.49 4.49% 6,447.45 5.90%

其中:团购 2,070.30 1.75% 1,434.33 1.42% 2,585.28 2.37%

其他* 2,388.93 2.02% 3,110.16 3.07% 3,862.18 3.54%

合计 118,241.08 100% 101,283.95 100.00% 109,226.71 100.00%

*注:上表中的“其他”包括小型超市、酒店和零售等销售渠道

报告期内,本公司各销售模式下不同产品类型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销售模式 产品类型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高档 67.67% 61.89% 57.99%

经销商 中档 58.15% 56.95% 54.22%

低档 43.30% 41.12% 44.40%

高档 71.51% 76.28% 70.13%

商超 中档 66.63% 71.85% 71.68%

低档 40.95% 40.23% 48.91%

高档 83.11% 80.98% 78.88%

直销 中档 70.03% 72.97% 71.21%

低档 55.99% 50.23% 52.25%

高档 69.76% 65.54% 62.25%

合计 中档 59.05% 57.32% 54.71%

低档 43.23% 41.12% 44.42%

①经销商管理

本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经销商管理制度和体系,通过对经销商进行考核、

培训和管理,提高经销商经营能力。

A.销售目标管理

报告期内,本公司每年与经销商签订年度经销合同,在合同中约定销售目

标量,并就年度销售目标层层分解,分解到每个月、每个单品。本公司每月检

查经销商指标完成情况,针对完成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同时调整次月销售目标,

按区域、月度销售目标及既定方案由区域销售人员督促、指导经销商推进发货、

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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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销、终端展示等相关工作,确保分解目标的实现。

B.库存管理

为保障配送的及时性,经销商应当保证一定安全库存数量及最大库存数量。

经销商单月安全库存数量参考依据为上一年度月实际销售数量并根据淡旺季及

实际情况浮动,数量及金额确定后报市场部备案。业务人员或市场专员每月对

经销商库存盘点两次,低于安全库存标准的须在三日内补齐,超过最大库存数

量的暂缓已签采购订单的产品发运。

商超根据近三个月商超平均销售,并考虑淡旺季因素确定最高库存量上限

及期限。

C.销售价格管理

公司制定产品的销售价格主要考虑产品市场定位、渠道定位、竞争对手、

成本、品牌等因素综合确定统一的系列产品销售价格和指导政策,并通过销售

业务人员进行管理。经销商按照双方合同约定价格进货,并按照本公司指导价

格进行批发、零售,杜绝低价批发、零售。公司在销售中对经销商实行销售返

利、奖励的政策,每年与经销商签署经销合同时会约定当年销售返利比例。报

告期内,公司销售返利、奖励比例稳定,保持在 8%左右。

D.渠道管理

本公司积极推进“深度分销”各项销售举措支持鼓励经销商积极向乡镇市

场深度分销,支持门店、商超积极维护下线渠道客情。经销商须配备与市场发

展相适应的人力、车辆、库房面积,以保证对各级门店要货及时配送,并不断

发展团购、酒店业务,以保证销售业绩稳步提升。

本公司优先选择独立经销公司产品的经销商并在广告投入、陈列展示等方

面给予支持。对于白酒多品项经销商,本公司通过销售任务制订、网络拓展、

使其增加公司产品销售利润以及经销商考核激励等措施,逐步形成经销多品项

压力,使其经营重点向公司产品转移。

E.培训管理

本公司主要通过培训、经销商会议、市场观摩等方式提升经销商营销能力。

公司不定期开展不同主题的培训课程、经销商观摩研讨会,组织经销商进行互

160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动学习,以提高经销商经营管理能力和市场推广能力。

F.考核管理

公司对经销商采取逐月、逐季、年度方式进行全方位考核,考核结果与对

其当年发放奖励数额相关联,鼓励经销商向公司引导方向发展。

②经销商具体情况

本公司建立了覆盖甘肃全省的销售网络,经销商范围延伸到市县乡镇级,

形成了由甘肃武都、兰州、天水、徽县等组成的核心市场;由甘肃定西、临夏、

白银、甘南、平凉等组成的板块市场;由甘肃敦煌、酒泉/嘉峪关、金昌/武威、

张掖、庆阳及甘肃周边省份的银川、汉中、宝鸡等组成的培育性市场;以及省

外其他机会性市场。

报告期内,本公司经销商分布及个数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个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核心市场 144 79 81

板块市场 93 87 79

培育性市场 27 79 73

机会性市场 107 50 47

合 计 371 295 280

本公司根据不同区域消费习惯、人口总量、民俗习惯、消费水平、竞争品

牌及市场竞争等情况,由市场部及销售公司评估该区域市场定位及细分情况,

确定是否对该区域进行开发以及相应销售模式。对以经销商模式开发的区域,

本公司对当地经销商资源进行调查,对备选经销商的营销网络、资金能力、物

流配送能力、仓储能力、发展意识、服务意识、市场熟悉程度、合作意识、同

行业口碑、人际客情关系、下线网络知名度、财务管理能力、人员管理能力、

合作意愿等因素全面考察,并填写《备选经销商审核表》。公司根据该区域市场

情况,在备选经销商严格遵守公司产品政策及经销商合作条款前提下,经过多

次谈判与经销商达成合作意向。

为了保障公司与经销商双方共同利益,维护良好的公司品牌形象和销售秩

序,公司要求经销商在签订年度经销合同时,须根据各系列产品市场情况缴纳

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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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金额的保证金。公司在收到保证金后,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如经销商严

格遵守合同,经销合同执行期结束后,该保证金退还经销商;如本公司与经销

商双方再续签合同,经销商按经销合同约定缴纳保证金。

报告期内,在省内成熟市场(核心市场和板块市场),本公司与经销商建立

了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不存在频繁增加或减少经销商的情形;在省内薄弱市

场(培育性市场)和省外市场(机会性市场),由于品牌的认知度弱,市场份额

小,经销商的增加和退出相对比较多。报告期内,本公司经销商存续情况如下

表所示:

单位:家、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增加经销商个数 102 43 37

增加经销商当年销售收入 3,195.37 3,356.98 3,597.28

占当年销售收入比例 2.70% 3.31% 3.29%

减少经销商个数 26 28 30

减少经销商上年度销售收入 480.54 1,072.46 403.00

占当年销售收入比例 0.41% 1.06% 0.37%

报告期内,本公司产品质量稳定,除了零星退货更换新品外,基本没有退

货情况。本公司与经销商之间不存在重大纠纷情形。

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和发行人律师共同对发行人经销商进行了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2013 年 1 月对发行人 2010 年至 2012 年每年销售金额前 21 名经销商合计

26 家经销商进行实地走访;2014 年 3 月对发行人 2013 年销售金额前 21 名经销

商进行实地走访;上述两次实地走访的客户能够覆盖发行人当期营业收入的

50%以上。由于 2015 年发行人前 21 大经销商与 2014 年相比变化不大,2015

年 1 月对发行人 2014 年销售金额前 10 名经销商进行实地走访。

实地走访过程中,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和发行人律师重点了解上述客

户的住所及办公场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股权结构、有关资质、主营业

务、业务规模、申报期内各期采购额、向发行人采购额占同类采购的比例、是

否存在补充协议或特殊利益安排、最终实现收入、所购货物是否具有合理用途

以及与发行人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并要求客户代表

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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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走访记录上签字,加盖客户公司公章,访谈后实地查看经销商主要仓库并调

取经销商工商档案。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的经销商覆

盖甘肃省 90%以上的市县,多数经销商与发行人合作多年,主要客户稳定;与

主要客户的销售真实;主要客户向发行人采购产品已实现最终销售,库存合理,

不存在年底大量囤货情形,也不存在次年大量退货的情形;主要经销商与发行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关

联关系;发行人或关联方与其经销商不存在以私下利益交换等方法进行恶意串

通以实现收入、盈利的虚假增长;不存在与经销商串通,通过期末集中发货提

前确认收入、或放宽信用政策等方式换取收入增加的情况;不存在虚构经销商

与发行人的全部或部分交易。

(3)销售流程

① 经销商模式销售流程

经销商根据《经销商合同》约定的每月进货数量并结合自身实际销售情况

向销售公司报送进货计划,销售公司核实每项产品是否充足后下达订单;经销

商根据订单金额将货款汇入销售公司指定账户;销售公司核实货款到账后按照

订单品项、数量等内容配送货物;货物交付后,销售公司财务部门开票人员根

据货物的实际出库单、经销商确认的送货回单、货款支付凭据开具销售发票,

财务部门会计人员根据上述资料确认销售收入。经销商模式销售流程如下图所

示:

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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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 大 配 票

货 区 送 据

申 审 审 中

请 核 核 心

预 确财 直 心 结 确

付 认务 库 算 认

货 收审 发 发 开 收

款 款核 货 票 入

中 出

配 销

售 转 经 库

送 库 销 单

中 大 商

区 发 回

心 货 执

公司销售模式主要有经销商、商超和直销模式。经销商模式下,经销商是

公司直接客户,享有公司某类产品在特定市场直接销售权。公司对经销商进行

考核管理,经销商负责管理下属分销商,分销商销售的公司白酒产品统一向其

对应经销商发送订单,并由经销商提供配送,分销商与经销商之间交货、货款

结算事宜皆由双方协商。经销商根据其自身及分销商需求计划向公司报送进货

计划,并根据订单向销售公司预付货款,存在经销商股东、家庭成员、亲属及

下属分销商按其订单量将货款直接汇至销售公司的情形。销售公司在收到货款

后,核实货款金额与经销商订单金额的一致性,确认货款为经销商的订单货款,

之后向经销商配送货物,并与该经销商开票结算。经销商收到货物后,再根据

分销商付款情况配送货物。销售公司与经销商建立了定期对账制度,销售公司

定期将收到的货款金额及付款账户与经销商进行核对,由经销商确认所有付款

账户与经销商之间关系,以保证经销商付款金额与发货金额的一致性。

报告期内,本公司经销商以小型公司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为主。小型企业

和个体工商户在开展经营活动过程中,存在企业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混同或经

营者与亲戚朋友等共同经营的情形,这符合我国传统社会习俗和批发零售行业

特点。个体工商户由个人或家庭经营,以个人或家庭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家庭成员财产在法律上认定为共同财产,因此上述回款系为经销商回款。分销

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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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归属于经销商管理,由经销商发出指令,货款由分销商直接支付的,且其付

款后公司与经销商确认并定期对账,因此分销商直接转至公司的回款,也认定

为经销商回款。除上述两类情况外,报告期内本公司还存在部分公司制企业的

经销商个人股东、家庭成员、亲属或店员直接向公司支付货款的情况。由于公

司制经销商多为小型企业,股东与企业财产未清晰界定的,企业股东对企业债

务承担连带责任,因此经销商股东、家庭成员向本公司回款也视为经销商回款。

本公司根据多年来经销商付款方式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内控制度以控制

交易风险,主要内控措施如下:

A.银行账户备案

经销商回款账户实行备案制,公司与经销商签订经销合同时对经销商回款

账户进行备案,备案内容包括汇款人名称、汇款账户、与经销商关系等信息,

年度内原则上只能用备案账户汇款,如需增加汇款账户,需补充备案。

B.结算方式

按经销商名称建立客户台账进行收款、发货、结算、开票管理,分销商向

公司直接付款视同经销商付款。

本公司与经销商、分销商约定:经销商同意分销商根据经销商发货金额直

接向公司支付货款,公司按照收款总额向经销商开具发票。

C.收款流程

公司对经销商执行“先款后货”发货原则,经销商以其对公账户或已备案

银行账户汇款,同时必须在汇款单备注栏注明经销商单位名称,以便及时查询

对账。分销商直接给公司汇款时,应以其对公账户或已备案银行账户汇款,同

时汇款时必须在汇款单备注栏注明分销商单位名称及分销商所属经销商单位名

称,以便及时查询对账。

销售公司财务部收到上述汇款后,负责销售货款到账确认,并向发货专管

员核对货款到账信息内容并填制“缴款凭证”。财务部根据“缴款凭证”所记录

的经销商名称和金额挂经销商应收账款贷方。

D.发货流程

公司发货专管员根据经销商“配货申请单”对应其缴款金额办理“销售订

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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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财务部审核后,交配送中心向经销商配送。配送中心将货物送至经销商处

并取得“送货回执单”。财务部核对“送货回执单”和“商品出库单”无误后确

认销售收入。公司按经销商、分销商登记二级备查台账。

分销商从经销商购进公司白酒产品,收货时必须加盖公章或由其指定代表

签字并将收货回执单交予经销商,并详细列明所收货物名称、数量及金额。

E.对账流程

发货专管员定期与经销商、分销商对账,确保每笔货款准确计入经销商台

账、分销商二级台账,对账单需经销商、分销商签字确认。

公司财务部每月末与发货专管员对账,每半年对经销商的往来款项、发货

情况进行函证确认,保证发货金额、开票金额与归总至经销商的付款金额一致。

F.财务与审计部门设置

销售公司设有独立财务部门负责对辖区内经销商销售会计核算和货款管

理,该财务部门向公司财务部报告。

本公司设有审计部,每年均会定期对销售公司进行审计,审计内容包括销

售货款回收情况、费用预算执行情况以及资金、存货和固定资产保全情况等方

面,审计结果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本公司通过与经销商银行账户备案、约定结算方式、定期对账、定期内部

审计等方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在销售过程中能够清晰辨别归属于经

销商的付款金额,能够按照预付货款向经销商配送相应货物,保证销售收入真

实实现。

② 商超模式销售流程

本公司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在当地选择具有较强辐射力和影响力的大

型商超、酒店等作为销售途径之一。本公司业务人员根据当地白酒市场消费情

况及经销商布局情况,确定产品销售计划与上架产品种类。销售公司收到该销

售方案后由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并负责制作订单、配送货物等。各月末,商超

根据当月销售情况提供销售清单,本公司销售部门根据销售清单进行核对,经

核对无误后由财务部门开票人员开具销售发票,财务部门会计人员根据上述资

料确认销售收入;该月末尚未销售完毕的产品,本公司根据市场情况选择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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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架或收回。商超模式销售流程如下图所示:

货 月

大 分 确末

管 配 认财 结 确

商 申务

领 送 已务 算 认

超 请填

导 中 销对 开 收

酒 单配

审 心 财 商账 票 入

批 务 品、

③ 直销模式销售流程

本公司对大客户主要通过团购方式进行销售,以满足大客户对产品种类及

数量的不同需求。由本公司业务员根据客户需求,填制配货申请单,申请发货,

并收取货款或取得收取货款的相关凭据,客户提货时开具销售出库单、销售发

票,财务部门根据交款单或收取货款的相关凭据、出库单和销售发票于月末确

认销售收入。直销模式销售流程如下图所示:

业 分 货

大 务 管 配 结 确

或 领 送 算 认

店 导 中 开 收

长 审 心 财 票 入

填 批 务

本公司直销模式涉及现金交易。报告期内,兰州销售公司存在一定数量现

金销售,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现金销售额 - - 11.11

占发行人同期营业收入比重 - - 0.01%

兰州销售公司存在现金销售的主要原因是:兰州直销终端网点众多,这些

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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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终端网点 2013 年以前以现金结账为主,每次单笔结款金额较小,且每月结

款笔数较多。本公司业务员与客户完成现金结账后,直接到兰州销售公司财务

部交款,出纳员每天将收到的现金统一交存到银行。

为防范现金交易风险,本公司对每个直销终端网点按照发货时间规定了严

格的回款期,业务员交款时须填写现金交款单一式三份,一份出纳留存,为财

务记账凭据;一份交票据专管员记账,为网点计算业务提成提供计算依据;一

份业务员留存。月末财务部会计人员与票据专管员进行对账。在收款时本公司

有专人对货款进行登记,每天与出纳员进行对账。为消除现金交易风险,本公

司严格控制现金销售流程,降低现金销售金额。

(四)主要产品销售情况

1、报告期内,本公司高档、中档、低档白酒的产量、销量、产销率、销售

单价及营业收入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产量(吨) 1,537.47 1,160.02 1,312.29

销量(吨) 1,395.82 1,099.59 1,235.75

产销率 90.79% 94.79% 94.17%

销售单价(元/吨) 206,406.67 220,386.05 251,100.87

营业收入(万元) 28,810.57 24,233.43 31,029.79

产量(吨) 11,090.84 9,408.74 7,367.54

销量(吨) 11,049.68 9,043.59 7,415.70

产销率 99.63% 96.12% 100.65%

销售单价(元/吨) 70,409.16 70,407.29 74,022.38

营业收入(万元) 77,799.88 63,673.47 54,892.78

产量(吨) 4,535.45 4,710.77 8,729.62

销量(吨) 4,275.42 5,042.87 8,137.71

产销率 94.27% 107.05% 93.22%

销售单价(元/吨) 27,203.48 26,526.66 28,637.22

营业收入(万元) 11,630.63 13,377.05 23,304.14

合 产量(吨) 17,163.76 15,279.53 17,409.45

计 销量(吨) 16,720.92 15,186.05 16,789.16

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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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或 产销率 97.42% 99.39% 96.44%

销售单价(元/吨) 70,714.47 66,695.39 65,057.88

营业收入(万元) 118,241.08 101,283.95 109,226.71

2、报告期内,本公司成品酒的产能及产能利用率指标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设计产能(吨) 13,000.00 13,000.00 13,000.00

实际产能(吨) 8,000.00 8,000.00 8,000.00

原酒

产量(吨) 2,917.77 2,963.52 2,812.05

产能利用率 36.47% 37.04% 35.15%

产能(吨)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成品

产量(吨) 17,163.76 15,279.53 17,409.45

产能利用率 85.82% 76.40% 87.05%

公司原酒设计产能为 13,000 吨/年,因汶川地震致使原酒产能毁损 5,000 吨

/年,导致实际产能为 8,000 吨/年,同时近年来公司原酒酿造由单粮型改为多粮

型,原酒发酵周期由 25 天左右延长至 78 天左右,导致产量较低无法实现原设

计产能。

3、报告期内,本公司产品省内与省外主营业务收入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销售地区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甘肃省 113,891.57 96.32% 97,986.61 96.74% 105,640.41 96.72%

甘肃省外 4,349.51 3.68% 3,297.34 3.26% 3,586.30 3.28%

合计 118,241.08 100.00% 101,283.95 100.00% 109,226.71 100.00%

4、报告期内,本公司前五名客户名称及销售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年度 前五大客户名称 金额 占年度营业收入比例

陇南兴达商贸有限公司 5,097.03 4.31%

陇西县孚泰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4,170.17 3.53%

2015 年度 临洮县艺顺祥名酒综合超市 3,738.93 3.16%

武山金鑫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3,496.14 2.96%

礼县红云商贸有限公司 3,319.25 2.81%

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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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前五大客户名称 金额 占年度营业收入比例

小 计 19,821.53 16.77%

陇南兴达商贸有限公司* 5,413.80 5.34%

礼县红云商贸有限公司 3,312.72 3.27%

陇西县孚泰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3,192.75 3.15%

2014 年度

天水羲德利商贸有限公司* 3,011.17 2.97%

临洮县艺顺祥名酒综合超市 2,814.11 2.78%

小 计 17,744.55 17.51%

陇南兴达商贸有限公司* 9,700.32 8.87%

天水羲德利商贸有限公司 3,962.60 3.63%

礼县红云商贸有限公司 3,884.89 3.55%

2013 年度

陇西县孚泰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3,115.11 2.85%

宕昌世纪金徽经销点 2,892.12 2.65%

小 计 23,555.04 21.55%

*注:陇南兴达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3 年,与陇南市三和源商贸有限公司股东一致,

陇南市三和源商贸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9 月注销;天水羲德利商贸有限公司与秦州义德利商

行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故销售金额为两者合并计算结果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该年度销售总额 50%

的情形。

报告期内前五大经销商自公司设立以来一直与公司合作。因各经销商所在

区域白酒市场情况变化,各经销商年度销售收入存在波动。

2013 年,发行人前五大经销商中较 2012 年增加的天水羲德利商贸有限公

司、礼县红云商贸有限公司,分别为公司 2012 年第八名、第十名经销商;较

2012 年减少的渭源县鑫城名酒营销中心、临洮县艺顺祥名酒综合超市,为公司

2013 年第六名、第十二名经销商。2013 年第一大经销商陇南兴达商贸有限公司

成立于 2013 年,与 2012 年第一大经销商陇南市三和源商贸有限公司股东一致,

陇南兴达商贸有限公司成立后承接了陇南市三和源商贸有限公司经销发行人白

酒业务,陇南市三和源商贸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9 月注销。

上述增加或减少的经销商 2013 年销售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经销商名称 2013 年 2012 年

陇南兴达商贸有限公司 9,70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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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商名称 2013 年 2012 年

陇南市三和源商贸有限公司 - 11,271.41

天水羲德利商贸有限公司 3,962.60 2,349.01

礼县红云商贸有限公司 3,884.89 1,835.66

渭源县鑫城名酒营销中心 2,749.45 2,618.36

临洮县艺顺祥名酒综合超市 2,161.82 2,533.17

2013 年度,天水羲德利商贸有限公司与礼县红云商贸有限公司从发行人采

购金额分别较上年增长 1,613.59 万元和 2,049.23 万元,主要原因为:(1)公司

每年会根据市场销售情况整体制定营销计划,并在销售旺季在各销售片区择机

举行大型订货会刺激市场消费,由于 2014 年春节与往年相比较早,公司在天水

及礼县两区域组织订货会的时间早于 2013 年 12 月 31 日,上述经销商在 2013

年 12 月份采购量较大,导致其 2013 年度从发行人采购额增加较多;(2)上述

两家经销商所处天水片区和礼县片区属于甘肃省内经济较发达地区,2013 年度

公司中档产品整体提高销售价格,上述两个片区市场对公司中档产品需求旺盛,

上述两个经销商销售额增加明显。

渭源县鑫城名酒营销中心与临洮县艺顺祥名酒综合超市 2013 年销售额与

2012 年销售额相比变化较小。

2014 年,发行人前五大经销商较 2013 年增加的临洮县艺顺祥名酒综合超

市,为公司 2012 年第五名、2013 年第十二名经销商;较 2013 年减少的宕昌世

纪金徽经销点于 2015 年 1 月 7 日注销,其原经营者李忠来等人出资于 2014 年

9 月 30 日设立陇南忠梅商贸有限公司,为公司 2014 年第六名经销商。

报告期内,陇南兴达商贸有限公司销售收入逐年下降,主要原因是武都为

陇南行政、经济中心受白酒行业调整影响较大,且该区域武罐高速、十天高速

等主要工程施工完毕导致该区域白酒需求下降。

5、报告期内,本公司各期前五大经销商共有八家,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八家经销商基本情况如下:

法定代

序 企业 住址/ 股东/

客户名称 表人/经 经营范围

号 性质 经营场所 出资人

营者

陇南兴达 甘肃省陇南市 李二军、 酒、副食、饮料、乳制品(含

1 公司 叶勇

商贸有限 武都区城关镇 邢红荣、 婴幼儿乳粉)、五金交电、

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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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

序 企业 住址/ 股东/

客户名称 表人/经 经营范围

号 性质 经营场所 出资人

营者

公司 城关新村 叶勇 家用电器、百货批发,零售

陇南市三 甘肃省陇南市 李二军、

酒类、饮料、乳饮料、食品

和源商贸 公司 武都区人行家 邢红荣 邢红荣、

批发、零售。五金销售

有限公司* 属院一楼 叶勇

预包装食品、乳制品(不含

礼县红云

礼县城关镇东 乔红英、 婴幼儿配方乳粉)卷烟、雪

2 商贸有限 公司 乔红英

新路 乔可 茄烟零售百货、茶叶、文具

公司

用品零售及物流配送服务

陇西县孚

预包装食品、酒、烟批发、

泰酒业有 陇西县巩昌镇

3 公司 汪东霞 汪东霞 零售;百货、文化用品批发、

限责任公 东大街

零售。

日用百货、农副土特产品

(不含粮油及副食品)、办

天水羲德 天水市秦州区 王秀玲、

公用品、政策允许的矿产品

4 利商贸有 公司 泰山路 A1 区 赵德义 赵德义、

的销售,机械租赁;预包装

限公司 1-17 号 王秀琴

食品、其他食品批发兼零

售。

临洮县艺 个体 甘肃省定西市

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钟

5 顺祥名酒 工商 临洮县洮阳镇 康明全 康明全

表、文化用品批发兼零售

综合超市 户 广场路 2 号

宕昌世纪 个体 甘肃省陇南市 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批

金徽经销 工商 宕昌县长征路 李忠来 李忠来 发兼零售,卷烟、雪茄烟零

点 户 经委一楼 58 售

6

陇南忠梅 甘肃省陇南市 李忠来、

商贸有限 公司 宕昌县城关镇 李忠来 李福荣、 酒类批发

公司 长征路 246 号 李青红

渭源县鑫 个体 甘肃省定西市

百货、烟酒、预包装食品 批

7 城名酒营 工商 渭源县清源镇 李文英 李文英

发兼零售

销中心 户 昌林小区

甘肃省天水市 烟、酒的零售,副食、百货、

武山金鑫 武山县洛门镇 五金、建材、日杂用品、蔬

8 商贸有限 公司 富源路 马四五 马四五 菜果品、农副产品(不含粮

责任公司 食)的批发、零售,货物仓

储、房屋租赁

注*:陇南市三和源商贸有限公司已于 2013 年 9 月注销

(五)主要原材料和能源及其供应情况

1、主要原材料和能源

本公司原材料主要是粮食、大曲、包装材料、原酒和食用酒精。粮食原料

主要包括高粱、大米、小麦、玉米、糯米等,供应充足、来源便利。大曲供应

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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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主要集中在四川,供应充足。包装材料主要包括酒瓶、纸盒、纸箱、瓶盖、

标签纸等,市场供应充足。我国是白酒生产大国,原酒和食用酒精生产厂家众

多。公司生产用水为在厂区采集的地下水,水资源丰裕。

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能源主要为电力和煤炭,供应稳定。

2、主要原材料和能源采购状况和价格变动趋势

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要原材料和能源采购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高粱 854.14 707.49 1,087.09

大米 615.71 404.56 687.74

小麦 317.32 246.82 341.13

粮食

玉米 158.38 149.93 128.12

糯米 689.78 514.00 659.97

小计 2,635.33 2,202.80 2,904.05

大曲 730.71 452.69 532.28

稻壳 246.16 160.16 188.85

原酒 16,726.88 12,432.49 11,534.46

食用酒精 1,314.06 1,065.72 1,634.38

包装材料 25,365.72 25,227.10 25,710.11

煤炭 506.97 423.59 524.31

电力 250.35 247.22 193.24

合计 47,776.18 42,211.77 43,221.68

(1)报告期内,本公司采购粮食和大曲平均单价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平均单价 增长率 平均单价 增长率 平均单价

高粱 2,836.19 -8.05% 3,084.56 -29.61% 4,382.24

大米 3,933.35 -2.39% 4,029.50 -0.81% 4,062.47

小麦 2,854.34 -1.41% 2,895.26 7.24% 2,699.91

玉米 2,656.97 -8.93% 2,917.63 5.70% 2,760.33

糯米 4,783.63 -6.25% 5,102.29 -7.49% 5,515.45

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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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大曲 3,858.99 -2.71% 3,966.38 0.11% 3,962.02

本公司粮食主要来源为:大米主要来自湖北和陕西;高粱主要来自内蒙古

和辽宁;玉米主要来自内蒙古和甘肃张掖;小麦主要来自甘肃陇南。2014 年小

麦、玉米和大曲价格呈上涨趋势,高粱、糯米和大米价格则出现回落,分别较

上年降低 29.61%、7.49%和 0.81%;2015 年粮食和大曲价格较上年均有所回落,

其中高粱、玉米和糯米降幅较大,分别较上年下降 8.05%、8.93%和 6.25%。

(2)报告期内,本公司采购包装材料平均单价变动情况

单位:元/只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平均单价 增长率 平均单价 增长率 平均单价

纸箱 2.99 -13.33% 3.45 -10.16% 3.84

纸盒 2.68 -12.70% 3.07 -17.26% 3.71

标签 0.05 - 0.05 - 0.05

酒瓶 2.50 -4.94% 2.63 -4.36% 2.75

瓶盖 0.66 -4.35% 0.69 - 0.69

公司包装材料采购主要源于四川、广东、江苏和江西。2014 年及 2015 年,

公司采购包装材料价格较上年度均有不同程度下降,主要原因为公司对部分中

高档产品包装进行精简,并通过增加包装材料供应商、加强与包装材料供应商

谈判等方式,降低包装材料采购价格。

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要包装物采购量、耗用量与成品酒产量匹配情况如下

表所示:

成品酒产量 耗用量与产量比

时间 包装物 采购量(个) 耗用量(个)

(吨) (个/500g)

纸箱 7,748,071 7,889,138 0.23

酒瓶 34,281,391 35,161,844 1.02

2015 年

纸盒 32,504,427 33,018,117 17,163.76 0.96

瓶盖 36,412,148 37,082,100 1.08

标签 7,334,966 7,849,692 0.23

纸箱 6,834,976 6,663,860 0.22

2014 年

酒瓶 32,717,551 32,732,770 15,279.53 1.07

纸盒 30,050,140 30,317,958 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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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酒产量 耗用量与产量比

时间 包装物 采购量(个) 耗用量(个)

(吨) (个/500g)

瓶盖 37,235,450 34,702,225 1.14

标签 7,393,940 6,757,929 0.22

纸箱 5,871,481 6,463,539 0.19

酒瓶 29,716,202 35,054,558 1.01

2013 年

纸盒 30,365,549 34,869,741 17,409.45 1.00

瓶盖 32,462,796 37,422,309 1.07

标签 6,140,792 6,830,254 0.20

报告期内,公司纸箱耗用量占成品酒产量比例逐年上升,主要原因为公司

“世纪金徽三星”2014 年 7 月以来由 6 瓶装改为 4 瓶装,同时公司“世纪金徽

四星”、“世纪金徽五星”、“柔和金徽”等 4 瓶装中高档白酒产销增长明显。

报告期内,公司白酒产品主要为每瓶 500ml 白酒产品,并存在部分 100ml、250ml

白酒产品,因此导致酒瓶、瓶盖耗用量与成品酒产量比大于 1。报告期内,公

司瓶盖耗用量大于酒瓶耗用量,差异率分别为 6.75%、6.02%和 5.88%,主要原

因为瓶盖损耗量较大。

(3)报告期内,本公司采购原酒和食用酒精平均单价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平均单价 增长率 平均单价 增长率 平均单价

原酒 22,391.42 -0.21% 22,437.64 -1.23% 22,716.36

食用酒精 5,972.91 -10.45% 6,670.12 8.86% 6,127.52

本公司原酒和食用酒精采购主要源于四川和青海。报告期内,原酒采购价

格呈下降趋势,2014 年和 2015 年分别较上年度下降 1.23%和 0.21%;食用酒精

的采购价格保持小幅波动,2014 年较 2013 年上升 8.86%,2015 年较 2014 年下

降 10.45%。

(4)报告期内,本公司采购煤炭和电力平均单价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元/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平均单价 增长率 平均单价 增长率 平均单价

煤炭 510.62 -3.72% 530.36 -15.26% 625.89

电力 0.557 0.54% 0.554 7.79% 0.514

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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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本公司采购煤炭平均单价呈下降趋势,2014 年和 2015 年煤炭

采购价格分别较上年下降 15.26%和 3.72%;电力平均单价呈现上涨趋势,2014

年和 2015 年分别较上年上涨 7.79%和 0.54%。

报告期内,公司煤炭主要用于酿酒环节所耗用蒸汽生产,部分用于供暖及

职工餐厅使用,公司原酒产量、煤炭耗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原酒产量(吨) 2,917.77 2,963.52 2,812.05

煤炭耗用量(吨) 6,420.00 6,445.54 6,826.59

单位产量煤耗(吨/吨) 2.20 2.17 2.43

2014 年单位原酒产量煤耗较 2013 年下降 10.70%,主要原因为公司 2013

年进行了锅炉设备改造,同时公司窖池测温用物联网监测系统自 2013 年全面实

施将窖内糟醅发酵情况及时反馈至酿酒班组,有效提高出酒率;2015 年单位原

酒产量煤耗与 2014 年基本持平。

报告期内,公司用电主要区分为生产及辅助生产用电、工程用电、非生产

用电,公司生产及辅助生产用电与成品酒产量匹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成品酒产量(吨) 17,163.76 15,279.53 17,409.45

电力耗用量(度) 2,176,498 2,052,922 2,211,456

单位产量电耗(度/吨) 126.81 134.36 127.03

报告期内,公司单位产量电耗保持稳定。

3、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要原材料和能源占主营业务成本比重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粮食 1,322.23 2.80% 1,197.87 2.76% 2,772.36 5.60%

大曲 304.59 0.65% 256.07 0.59% 579.23 1.17%

稻壳 107.69 0.23% 82.46 0.19% 212.88 0.43%

原酒 14,674.55 31.11% 12,394.68 28.56% 10,138.92 20.47%

食用酒精 1,355.66 2.87% 1,299.92 3.00% 1,361.43 2.75%

包装材料 24,021.70 50.92% 23,900.46 55.07% 29,639.50 59.84%

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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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煤炭 449.75 0.95% 402.7 0.93% 495.06 1.00%

电力 201.89 0.43% 182.31 0.42% 183.17 0.37%

人工成本 3,160.56 6.70% 2,226.20 5.13% 2,828.93 5.71%

设备折旧 1,325.09 2.81% 1,251.61 2.88% 1,134.67 2.29%

其他 253.32 0.54% 206.69 0.48% 182.70 0.37%

合计 47,177.04 100.00% 43,400.97 100.00% 49,528.85 100.00%

4、主要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前五名供应商名称及采购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年度 前五大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金额 占年度比例

四川省宜宾市长兴酒业有限公司销售分

原酒 6,876.91 10.74%

公司

宜宾市南溪区叙南液酒业有限公司 原酒 4,843.38 7.56%

2015 徽县兴徽建安有限责任公司 建筑 4,028.48 6.29%

年度

天水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建筑 3,585.76 5.60%

宁夏金世纪包装印刷有限公司 箱盒 3,547.03 5.54%

小计 22,881.56 35.72%

天水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 10,921.50 12.79%

甘肃懋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 7,835.84 9.18%

徽县兴徽建安有限责任公司 建筑 5,728.35 6.71%

2014

四川省宜宾市长兴酒业有限公司销售分

年度 原酒 5,621.33 6.58%

公司

成都东方玻璃有限公司 酒瓶 4,040.44 4.73%

小计 34,147.46 39.99%

四川蓝剑金印股份有限公司 箱盒 4,674.67 8.27%

四川省宜宾市长兴酒业有限公司销售分

原酒 4,589.15 8.12%

公司

2013 成都东方玻璃有限公司 酒瓶 4,048.81 7.16%

年度

宜宾市南溪区叙南液酒业有限公司 原酒 3,838.59 6.79%

四川太阳神鸟包装有限公司 箱盒 3,562.63 6.30%

小计 20,713.84 36.65%

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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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本公司包装材料前五名供应商名称及采购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年度 前五大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金额 占年度比例

宁夏金世纪包装印刷有限公司 箱盒 3,547.03 13.98%

四川蓝剑金印股份有限公司 箱盒 3,047.70 12.02%

2015 成都中发玻璃有限公司 酒瓶 2,789.89 11.00%

年度 宝鸡市帝太印务有限公司 箱盒 2,177.97 8.59%

四川省圣海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箱盒 1,877.40 7.40%

小 计 13,439.98 52.98%

成都东方玻璃有限公司 酒瓶 4,040.44 16.02%

宁夏金世纪包装印刷有限公司 箱盒 3,455.22 13.70%

2014 四川蓝剑金印股份有限公司 箱盒 2,689.68 10.66%

年度 四川太阳神鸟包装有限公司 箱盒 2,013.33 7.98%

宝鸡市帝太印务有限公司 箱盒 1,895.07 7.51%

小 计 14,093.74 55.87%

四川蓝剑金印股份有限公司 箱盒 4,674.67 18.18%

成都东方玻璃有限公司 酒瓶 4,048.81 15.75%

2013 四川太阳神鸟包装有限公司 箱盒 3,562.63 13.86%

年度 四川省隆鑫科技包装有限公司 箱盒 3,277.43 12.75%

宁夏金世纪包装印刷有限公司 箱盒 2,424.83 9.43%

小 计 17,988.36 69.97%

本公司原酒主要来源于四川宜宾地区。报告期内,本公司原酒前五名供应

商名称及采购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年度 前五大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金额 占年度比例

四川省宜宾市长兴酒业有限公司销售分

原酒 6,876.91 41.13%

公司

宜宾市南溪区叙南液酒业有限公司 原酒 4,843.38 28.97%

2015 四川省宜宾古龙洞酒业销售有限公司 原酒 3,407.16 20.38%

年度

宜宾天行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原酒 715.85 4.28%

成都市新时光商贸有限公司 原酒 526.01 3.15%

小计 16,369.33 97.91%

2014 四川省宜宾市长兴酒业有限公司销售分

原酒 5,621.33 45.21%

年度 公司

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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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前五大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金额 占年度比例

宜宾市南溪区叙南液酒业有限公司 原酒 3,484.14 28.02%

四川省宜宾古龙洞酒业销售有限公司 原酒 1,814.53 14.60%

宜宾天行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原酒 434.62 3.50%

成都市义欣贸易有限公司 原酒 347.21 2.79%

小计 11,701.83 94.12%

四川省宜宾市长兴酒业有限公司销售分

原酒 4,589.15 39.79%

公司

宜宾市南溪区叙南液酒业有限公司 原酒 3,838.59 33.28%

2013 四川省宜宾古龙洞酒业销售有限公司 原酒 2,030.84 17.61%

年度

成都市义欣贸易有限公司 原酒 583.26 5.06%

宜宾天行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原酒 372.83 3.23%

小计 11,414.67 98.97%

报告期内,西宁金瑞有机化工有限公司为本公司主要食用酒精供应商,该

供应商为吉林省新天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理商。本公司采购的食用酒精

主要来源于吉林省新天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具体采购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供应商名称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西宁金瑞有机化工有限公司 1,247.44 1,065.72 1,634.38

占年度采购比例 94.93% 100.00% 100.00%

本公司对食用酒精实施严格的质量检验措施,要求供应商对公司采购的每

批次食用酒精提供产品出厂质检报告,并对食用酒精的各项指标进行理化检验,

如不能达到公司质量指标要求,则不予入库,要求供应商重新发货。报告期内,

本公司食用酒精不存在质量不合格情形。

报告期内,本公司外购劳务型前五名供应商名称及采购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年度 前五大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金额 占年度比例

徽县兴徽建安有限责任公司 建筑 4,028.48 23.28%

天水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建筑 3,585.76 20.72%

2015

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安装 3,209.72 18.55%

年度

甘肃懋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 1,222.85 7.07%

徽县明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 754.94 4.36%

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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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前五大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金额 占年度比例

小计 12,801.75 73.97%

天水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 10,921.50 26.85%

甘肃懋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 7,835.84 19.27%

2014 徽县兴徽建安有限责任公司 建筑 5,728.35 14.08%

年度 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安装 1,978.38 4.86%

甘肃国人设计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安装 1,810.47 4.45%

小计 28,274.54 69.51%

兰州市第一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建筑 1,500.00 19.48%

上海深深茂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策划 759.50 9.86%

2013 徽县明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 485.00 6.30%

年度 兰州腾达西铁物流有限公司 运费 471.85 6.13%

甘肃玉华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运费 454.30 5.90%

小计 3,670.65 47.67%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采购比例超过该年度总采购额 50%

的情形。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与客户、供应商关联

情况

上述客户和供应商中,懋达建设为本公司关联方,相关关联销售、采购情

况请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之“二、关联方、关联

关系和关联交易”的相关内容。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及持有本

公司股权 5%以上的股东未在主要客户、主要供应商中拥有任何权益,主要客户、

主要供应商亦未持有公司的权益。除懋达建设外,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与主要客户、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

(七)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

1、安全生产情况

(1)安全生产制度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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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非常重视安全生产,在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守食品行业的安全生产标

准,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劳动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并根据《安全生产法》

和行业标准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用电管

理办法》、《外协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办法》、《消防设施管理办法》、《安全管理考

核细则》、《陈酿勾调中心酒库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等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及应急预案,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公司实行

总经理全面负责、奖罚分明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隐患防范措施

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包括粉碎车间防护设施、防雷电

设施、室外电源线路、污水处理站设施及交通安全等,公司对上述可能存在安

全隐患的区域及设施采取了相应的处理措施,该等安全隐患不会影响公司的生

产经营,不会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为保障生产安全,公司配备了与生产环

节有关的各类安全防护设备及设施,并通过严格监督检查,保证各类安全防护

设备及设施的有效运行。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3)安全生产投入及未来支出规划

报告期内,本公司安全生产投入分别为 318.44 万元、299.64 万元和 361.42

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安全管理费用、职工安全教育、安全技术改造和设施维护、

劳保用品支出、特种设备检验、安全生产奖励、事故隐患整改等。

2013 年 12 月 30 日,本公司被甘肃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评为“安全生产

标准化二级企业(轻工)”。

未来本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与完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并持续加大安

全生产投入,通过设备改造、增添安全设备及严格奖惩等措施保障生产安全。

(4)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2016 年 1 月 5 日,徽县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证明:本公司自设立以来,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不存在因安全生产问题被行政

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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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环境保护情况

(1)环境保护制度概况

白酒生产企业需要遵守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主要包括:《环境保护

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

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白酒行业清洁

生产标准》、《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

本公司始终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规定对废

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进行处理。本公司设立了环境安全管理部,制定

了《环保管理制度》、《固体垃圾及污染物排放管理办法》等环境管理制度,具

备较为完善的环保设施,严格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积极承担企业的环境保护

责任。

(2)主要污染物及排放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要污染物及处理情况如下表所示:

污染物类别 污染物名称 采取的环保措施

公司主要废气源是三台燃煤锅炉,三台锅炉均安装

了除尘脱硫设施,除尘率为 96.4%-97.9%,脱硫率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废气 为 36%-57.8%。锅炉废气经麻石除尘脱硫设施处理

粉尘

后,通过 45m 高砖制烟筒达标排放;原粮粉碎过程

产生的废气、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

公司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锅炉排污水和

生活污水,公司建有日处理 700 立方米的污水处理

化学需氧量(COD)、 站,处理工艺为 UASB+SBR 法,废水排入污水处

废水

氨氮 理站处理后,达标排放。污水处理站安装了在线自

动监控系统,由市、县两级环保监察部门对公司污

水排放情况进行实时监控。

公司主要的固体废弃物是酒糟、炉渣、生活垃圾和

废旧包装物。公司在厂区北部建有一座 2,860 平方

米采取三防措施的固体废弃物临时堆放场。固体废

酒糟、炉渣、生活垃圾、

固废 弃物的处置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处理,

废旧包装材料

酒糟作为养殖饲料外售,炉渣用于铺路或外售砖

厂,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至县城垃圾场处理,废

旧包装材料进行回收再利用。

噪声源主要来自锅炉房鼓风机、引风机,污水处理

站的罗茨风机,噪声的处置主要采取隔音房、消音

噪声 -

减震等措施,同时在污水处理站及锅炉房周围栽植

绿化带,满足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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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类别 污染物名称 采取的环保措施

(GB12348-2008)1 类标准,即昼间 55dB,夜间 45

dB 限制要求。

陇南市环保部门对公司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管理,下达了主要污

染物(包括 COD、氨氮、二氧化硫)的总量控制指标。报告期内,本公司上述

污染物均达标排放,具体排放情况如下表所示:

污染物名称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COD(吨) 3.32 2.84 2.47

氨氮(吨) 0.054 0.027 0.013

二氧化硫(吨) 29.58 27.66 40.32

(3)环保设施处理能力及运行情况

公司用于治理废气、废水、固废、噪声的环保设施均为同行业中的成熟处

理工艺和技术,环保设施齐备,运行稳定。公司污水处理站安装了废水在线监

测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进行联网,在线监测设施的安装和运转满足国家和地方

在线监测的要求,在线监测数据有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主要环保设施及其

处理能力和实际运行情况如下表所示:

与生产设施的

主要环保设施 处理能力 处理效率

同步运转率

污水处理站 700t/d / 100%

3 台锅炉(2 台 10T、1 台 8T) 脱硫率:

锅炉配套麻石水浴冲 分别安装麻石水浴冲击式除 36%-57.8%

100%

击式除尘器 尘器处理能力均为 30,000 除尘率:

m3/h 96.4%-97.9%

原粮破碎工段配套布

9,000m3/h 除尘率大于 99.5% 100%

袋除尘器

(4)环境保护投入及未来支出规划

报告期内,本公司环保投入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设备投入 860.34 4.74 16.29

工程设备投入 工程投入 963.73 55.16 102.16

小计 1,824.07 59.90 118.45

相关环保费用支出 工资支出 60.71 46.06 4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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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排污费支出 53.8 50.18 42.32

其他费用 101.19 256.53 6.07

小计 215.70 352.77 92.16

合计 2,039.77 412.67 210.61

2014 年 1 月 26 日,本公司被甘肃省环境保护厅评定为“2013 年工业企业

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 A 级企业”。

随着生产规模扩大,本公司未来环保费用支出将保持稳定或者继续增长。

(5)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受

过处罚。

(6)上市环保核查情况

本公司生产基地在甘肃省徽县境内。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重污染行业生

产经营公司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环境保护核查工作的通知》(环办[2007]105 号)

和《关于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公司 IPO 申请申报文件的通知》(发行监管函

[2008]6 号)规定,本公司所属行业为环发[2003]101 号文件所列其他重污染行

业,但未跨省经营,不需取得国家环保部的上市环保核查意见。本公司已于 2013

年 5 月 6 日取得了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出具的《关于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环

保核查情况的函》(甘环函[2013]109 号),根据该函的说明,本公司符合上市环

境保护核查要求,同意本公司通过上市环保核查。

五、发行人的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情况

(一)固定资产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各类固定资产状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成新率

房屋建筑物 71,176.49 8,668.13 683.30 61,825.06 86.86%

机械设备 7,057.96 2,161.20 - 4,896.77 69.38%

运输设备 1,963.61 1,430.34 - 533.28 27.16%

电子设备 1,365.62 1,074.41 - 291.22 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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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成新率

工器具及其它 1,840.52 1,024.02 - 816.50 4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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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要经营性房产

(1)自有房产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共拥有 15 处房屋产权,建筑面积合计为 138,610.77 平方米,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平方米

序号 房屋所有权人 房产证编号 房屋坐落位置 建筑面积 用途

1 金徽股份 徽县房权证徽房字第(2010)7255 号 徽县伏家镇贺店村 66,963.08 综合用房

2 金徽股份 徽县房权证徽房字第(2010)7791 号 徽县伏家镇伏镇村 28,682.26 综合用房

3 金徽股份 徽县房权证徽房字第(2010)7792 号 徽县伏家镇贺店村 193.28 库房

4 金徽股份 徽县房权证徽房字第 2013-031 号 徽县伏家镇贺店村 441.14 公用设施

5 金徽股份 徽县房权证徽房字第 2013-032 号 徽县伏家镇贺店村 14,177.70 公用设施

6 金徽股份 徽县房权证徽房字第 2013-848 号 徽县伏家镇贺店村 13,599.85 办公楼

7 金徽股份 兰房权证(城关区)字第 305661 号 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街道庆阳路 352 号第 3 单元 28 层 2806 室 132.28 办公

8 金徽股份 兰房权证(城关区)字第 305660 号 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街道庆阳路 352 号第 3 单元 28 层 2801 室 273.05 办公

兰州市城关区皋兰路街道广场南路 105 号第 1 单元 17、18 层

9 金徽股份 兰房权证(城关区)字第 305659 号 269.27 办公

1702 室

10 金徽灌装公司 徽县房权证徽房字第 2013-847 号 徽县伏家镇贺店村 12,722.08 工业生产

11 兰州销售公司 兰房权证(城关区)字第 279500 号 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街道庆阳路 352 号第 3 单元 28 层 2805 室 146.06 办公

12 兰州销售公司 兰房权证(城关区)字第 279502 号 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街道庆阳路 352 号第 3 单元 27 层 2702 室 222.92 办公

13 兰州销售公司 兰房权证(城关区)字第 279503 号 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街道庆阳路 352 号第 3 单元 27 层 2703 室 282.44 办公

14 兰州销售公司 兰房权证(城关区)字第 279505 号 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街道庆阳路 352 号第 3 单元 28 层 2802 室 222.92 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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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房屋所有权人 房产证编号 房屋坐落位置 建筑面积 用途

15 兰州销售公司 兰房权证(城关区)字第 279506 号 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街道庆阳路 352 号第 3 单元 28 层 2803 室 282.44 办公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优质酒酿造技术改造项目中的部分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为固定资产,由于尚未办理竣

工决算,未取得房产证书。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拥有的徽房字第(2010)7255 号房屋所有权中的四栋厂房为徽县财政局 1,200 万元借款提供抵

押,本公司拥有的徽房字第(2010)7255 号除四栋厂房外的其他建筑、徽房字第(2013)848 号为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7,000 万元

借款提供抵押担保,金徽灌装公司拥有的徽房字第(2013)847 号房屋所有权为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3,000 万元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本公司由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的 1#、2#玻瓶库为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路支行 20,000 万元贷款、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县

支行 10,000 贷款提供抵押。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其他房屋所有权未设定抵押等他项权利。

(2)租赁房产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子公司共租赁房屋 7 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平方米、万元/年

序号 承租人 出租人 承租房屋地址 面积 用途 租赁期限 租赁费用

1 陇南销售公司 宁夏回族自治区糖酒副食品总公司 银川市北京西路 82 号 390.00 仓储 2015.04.01-2016.03.31 6.08

2 陇南销售公司 北京敦煌飞天商贸大厦 北京市崇文区广渠门外南街 5 号 - 商铺 2013.06.15-2018.07.30 25.00

3 西安销售公司 赵振江 西安市西高新开发区科技路 48 号 527.13 办公 2015.01.01-2016.12.31 30.36

4 兰州销售公司 张雅琴 兰州市城关区东郊巷 26 号 97.65 商铺 2013.08.12-2018.08.31 44.53

拉萨市经济开发区阳光新城 7 栋 7

5 西藏实业公司 冯涛 211.32 办公 2013.11.12-2016.11.12 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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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承租人 出租人 承租房屋地址 面积 用途 租赁期限 租赁费用

咸阳市上林路北营村东大洋水泥搅

6 西安销售公司 陕西世阳快运有限公司 500.00 仓储 2015.11.15-2016.11.14 10.20

拌厂北侧远成物流

7 陇南销售公司 平凉市伟星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平凉市崆峒区工业园区 1080.00 仓储 2015.07.08-2016.07.07 1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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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机器与电子设备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与生产相关的主要机器与

电子设备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净值 成新率

粉 FC5XⅡ曲块粉碎机 29.91 13.97 15.94 53.29%

碎 电子衡 3.90 2.23 1.67 42.82%

程 ZC-72-2 回转反吹除尘器 6.09 2.85 3.24 53.20%

不锈钢活动蒸馏甑(整套) 81.33 46.36 34.97 43.00%

不锈钢套式冷水冷凝器 27.52 12.20 15.32 55.66%

酿 不锈钢吊斗 26.09 14.87 11.21 42.99%

造 双梁起重机 33.70 17.75 15.95 47.33%

程 不锈钢甑桶、凉床、冷凝器 127.73 3.03 124.69 97.62%

自动化酿酒设备 531.41 21.04 510.37 96.04%

槽车 92.86 7.35 85.51 92.08%

不锈钢酒罐 981.30 551.28 430.02 43.82%

不锈钢酒罐 880.12 418.04 462.08 52.50%

不锈钢酒罐 109.24 62.27 46.98 43.00%

贮 不锈钢酒罐 21.22 9.57 11.64 54.84%

勾 不锈钢酒罐 112.86 4.47 108.39 96.03%

调 JD 车间不锈钢酒罐 32.59 15.22 17.37 53.29%

程 20T 不锈钢酒罐 192.58 76.12 116.46 60.47%

白酒冷冻过滤机组 159.31 69.21 90.11 56.56%

RO-10T/H 反渗透纯净水生产线 21.60 10.26 11.34 52.50%

烛式过滤机组 11.11 0.35 10.76 96.85%

检 AA800 原子吸收光谱仪 52.99 50.34 2.65 5.00%

测 实验室设备 34.62 32.89 1.73 5.00%

程 气相色谱仪 24.29 23.08 1.21 5.00%

(包装东区)1、2、3 号包装生产线 288.60 82.49 206.10 71.42%

(包装东区)4、5、6 号包装生产线 213.90 67.59 146.31 68.40%

装 (包装西区)包装生产线 132.07 75.27 56.79 43.00%

过 多米诺激光打码机 121.50 38.48 83.02 68.33%

奇卡诺激光喷码机 11.48 0.00 11.48 100.00%

不锈钢沉淀灌 49.28 28.09 21.19 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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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净值 成新率

嵌入式负离子酒瓶盖清洗机 32.82 11.78 21.04 64.11%

液体定量灌装机 14.76 8.41 6.35 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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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及子公司拥有土地使用权共 13 宗,面积共计 1,008,286.50 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平方米

序号 土地使用权人 土地使用权证号 坐落 面积 终止日期 土地用途 类型

1 金徽股份 徽国用(2012)第 12170 号 徽县伏家镇贺店村 1,397.4 2055.12.23 工业用地 出让

2 金徽股份 徽国用(2012)第 12171 号 徽县伏家镇贺店村 427.8 2055.12.23 工业用地 出让

3 金徽股份 徽国用(2012)第 12172 号 徽县伏家镇贺店村 153,571.2 2055.12.23 工业用地 出让

4 金徽股份 徽国用(2012)第 12176 号 徽县伏家镇贺店村 43,668.9 2055.12.23 工业用地 出让

5 金徽股份 徽国用(2012)第 12177 号 徽县伏家镇贺店村 17,042.3 2075.12.23 住宅用地 出让

6 金徽股份 徽国用(2012)第 12178 号 徽县伏家镇贺店村 15,647.5 2075.12.23 住宅用地 出让

7 金徽股份 徽国用(2012)第 12185 号 徽县伏家镇贺店村 6,533.0 2062.05.09 工业用地 出让

8 金徽股份 徽国用(2012)第 12187 号 徽县伏家镇贺店村 19,351.6 2062.10.21 工业用地 出让

9 金徽股份 徽国用(2012)第 12188 号 徽县伏家镇贺店村 41,971.0 2062.10.21 工业用地 出让

10 金徽股份 徽国用(2013)第 13118 号 徽县伏家镇硖门村、贺店村 300,943.8 2062.12.30 工业用地 出让

11 金徽股份 徽国用(2013)第 13117 号 徽县伏家镇硖门村 392,474.0 2063.12.27 工业用地 出让

12 金徽灌装公司 徽国用(2013)第 13116 号 徽县伏家镇贺店村 13,364.0 2062.10.21 工业用地 出让

13 陇南销售公司 徽国用(2015)第 15068 号 徽县伏家镇贺店村 1,894.0 2065.04.01 工业用地 出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拥有的徽国用(2013)第 13117 号和徽国用(2013)第 13118 号土地使用权为甘肃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建设路支行 20,000 万元贷款、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县支行 10,000 万元贷款提供抵押,本公司拥有的徽国用(2012)第 12172

号、徽国用(2012)12187 号、徽国用(2012)12188 号土地使用权为上海信托有限公司 2,7000 万元借款提供抵押,金徽灌装公司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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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徽国用(2013)第 13116 号土地使用权为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3,000 万元借款提供抵押。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及子公司拥有

的其他土地使用权未设定抵押等他项权利。

(三)注册商标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拥有的注册商标如下表所示:

序号 商标 注册证号 核定使用商品 类别 注册有效期限

1 第 146751 号 酒 33 2003.03.01-2023.02.28

水(饮料);纯净水(饮料);矿泉水(饮料);汽水;餐用矿泉水;豆奶;杏仁乳

2 第 4054843 号 32 2009.01.07-2019.01.06

(饮料);绿豆饮料;姜汁饮料;不含酒精的开胃酒

3 第 337617 号 酒 33 2009.01.30-2019.01.29

4 第 954075 号 白酒 33 2007.02.28-2017.02.27

5 第 1028959 号 酒 33 2007.06.14-2017.06.13

6 第 1631478 号 酒(饮料);含酒精液体;米酒;果酒;葡萄酒;料酒;黄酒;食用酒精 33 2011.09.07-2021.09.06

7 第 1631479 号 酒(饮料),含酒精液体,米酒,果酒,葡萄酒,料酒,黄酒,食用酒精 33 2011.09.07-2021.09.06

8 第 1635552 号 酒(饮料) 33 2011.09.14-2021.09.13

9 第 1635554 号 酒(饮料) 33 2011.09.14-2021.09.13

10 第 1635555 号 酒(饮料) 33 2011.09.14-2021.09.13

酒(饮料);含酒精液体;含酒精的饮料(啤酒除外);果酒(含酒精);开胃酒;

11 第 3506733 号 33 2014.10.07-2024.10.06

蒸馏饮料;蒸馏酒精饮料;苦味酒;苹果酒

烧酒,酒(饮料),含酒精液体,酒精饮料(啤酒除外),开胃酒,蒸馏酒精饮料,

12 第 3845937 号 33 2015.10.14-2025.10.13

苦味酒,果酒(含酒精),含酒精果子饮料,米酒

烧酒;含酒精液体;酒精饮料(啤酒除外);含酒精果子饮料;蒸煮提取物(利口酒

13 第 4660324 号 33 2008.02.28-2018.02.27

和烈酒);苦味酒;果酒(含酒精);蒸馏饮料;开胃酒;食用酒精

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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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商标 注册证号 核定使用商品 类别 注册有效期限

无酒精果汁饮料;豆类饮料;乳酸饮料(果制品,非奶);纯净水(饮料);不含酒

14 第 4731052 号 32 2008.03.07-2018.03.06

精的开胃酒;植物饮料;汽水;啤酒;水(饮料);矿泉水(饮料)

果酒(含酒精);苦味酒;烧酒;蒸馏酒精饮料;酒(饮料);含酒精液体;酒精饮

15 第 5634369 号 33 2009.07.14-2019.07.13

料(啤酒除外);开胃酒;米酒;黄酒

16 第 8154938 号 啤酒;饮料制剂 32 2011.04.28-2021.04.27

果酒(含酒精);开胃酒;烧酒;葡萄酒;酒(利口酒);酒(饮料);含酒精液体;

17 第 8154989 号 33 2011.03.28-2021.03.27

米酒;青稞酒;黄酒

啤酒;矿泉水;苏打水;无酒精饮料;水果饮料(不含酒精);奶茶(非奶为主);

18 第 8154956 号 32 2011.06.07-2021.06.06

植物饮料;豆类饮料;姜汁饮料;饮料制剂

啤酒;矿泉水;苏打水;无酒精饮料;水果饮料(不含酒精);奶茶(非奶为主);

19 第 8154961 号 32 2011.03.28-2021.03.27

植物饮料;豆类饮料;姜汁饮料;饮料制剂

果酒(含酒精);开胃酒;烧酒;葡萄酒;酒(利口酒);酒(饮料);含酒精液体;

20 第 8154972 号 33 2011.03.28-2021.03.27

米酒;青稞酒;黄酒

啤酒;矿泉水;苏打水;无酒精饮料;水果饮料(不含酒精);奶茶(非奶为主);

21 第 8154950 号 32 2011.03.28-2021.03.27

植物饮料;豆类饮料;姜汁饮料;饮料制剂

啤酒;无酒精果汁;矿泉水;苏打水;水果饮料(不含酒精);奶茶(非奶为主);

22 第 8188811 号 32 2011.07.14-2021.07.13

植物饮料;豆类饮料;姜汁饮料;饮料制剂

工业用固态气体;碱性金属;硝酸;碱;氢氧化钾;硅酸铝;苯酸;冰醋酸;乙炔;

23 第 7621886 号 1 2010.12.28-2020.12.27

酒精

24 第 7621904 号 银箔;饮料色素;制革用墨;防腐剂;防腐带 2 2011.02.28-2021.02.27

肥皂;洗面奶;洗衣用浆粉;去漆剂;去渍剂;皮革漂白制剂;研磨剂;美容用面膜;

25 第 7621914 号 3 2010.11.07-2020.11.06

皮肤增白霜

26 第 7621925 号 无烟煤;煤;除尘粘合剂 4 2011.02.21-2021.02.20

补药(药);人用药;药用化学制剂;片剂;中药成药;生化药品;医用气体;医用

27 第 7621942 号 5 2010.12.28-2020.12.27

氧;净化剂

28 第 7726906 号 铬矿;铁矿砂;方铅矿(矿砂);褐铁矿;金属矿石 6 2011.01.14-2021.01.13

29 第 7621954 号 农业机械;木材加工机;造纸机;纺织机;搅拌机;洗衣机;化肥设备;化学工业用 7 2010.12.07-2020.12.06

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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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商标 注册证号 核定使用商品 类别 注册有效期限

电动机械;冲洗机;石油化工设备

磨具(手工具);农业器具(手动的);园艺工具(手动的);屠宰动物用具和器具;

30 第 7621961 号 8 2011.02.28-2021.02.27

捕鱼鱼叉;剃须刀;钻子;手钻(手工具);冲模(手工具);抹刀(手工具)

计算机器;计算机;计数器;复印机(光电、静电、热);闪光灯(信号灯);天线;

31 第 7621978 号 9 2011.03.14-2021.03.13

唱片;测量仪器;电缆

医用针;外科仪器和器械;医疗器械和仪器;医用注射器(灌肠器);电动牙科设备;

32 第 7622014 号 10 2010.11.14-2020.11.13

医用 X 光器械;助听器;奶瓶;假肢;腹带

33 第 7622039 号 灯泡;车辆灯;喷焊灯;煤气灯;水龙头 11 2011.03.14-2021.03.13

34 第 7626524 号 起重车;卡车;汽车;小汽车;货车翻斗;车轮;自行车;车辆用轮胎;飞机;船) 12 2010.11.14-2020.11.13

火器;火炮(加侬炮);大炮(加侬炮);步枪;子弹;导弹(武器);坦克车(武

35 第 7626536 号 13 2011.03.07-2021.03.06

器);引火物;焰火;烟火产品

36 第 7726886 号 贵重金属锭;铱;未加工或半加工贵重金属;贵重金属合金 14 2011.02.28-2021.02.27

37 第 7626570 号 钢琴;口琴;大号(号);乐器;笛;吉它;电子乐器;长号;小提琴;乐器琴弓 15 2010.11.21-2020.11.20

38 第 7626575 号 复写纸;卫生纸;书籍;报纸;杂志(期刊);新闻刊物;图画;书挡;钢笔 16 2011.02.07-2021.02.06

39 第 7626623 号 石灰石;石膏;水泥;水泥板;砖;耐火土;柏油;广告栏(非金属) 19 2011.04.14-2021.04.13

办公家具;桌子;垫子(床垫);长沙发;床;镜子(玻璃镜);像框;竹木艺品;

40 第 7626634 号 20 2010.11.21-2020.11.20

枕头;非医用气垫

41 第 7626648 号 梳;刷子;牙刷 21 2011.02.07-2021.02.06

42 第 7626656 号 麻带;绳索;包装带;网线;帆;漆布;邮袋;茅草;木丝;大麻 22 2010.11.21-2020.11.20

43 第 7649691 号 毡 24 2011.04.14-2021.04.13

44 第 7649705 号 防水服;雨衣;戏装 25 2011.07.21-2021.07.20

45 第 7649722 号 发带;花边;鞋带;发夹;衣扣;假发;针;人造花;人工花环;织补架 26 2010.11.21-2020.11.20

46 第 7649735 号 地毯;垫席;苇席;席;枕席;浴室防滑垫;人工草皮;汽车毡毯;防滑垫;墙纸 27 2010.11.21-2020.11.20

47 第 7656188 号 玩具;智能玩具;跳棋(游戏);扑克牌;运动球类;体育活动用球;箭弓;射箭用 28 2011.06.07-202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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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商标 注册证号 核定使用商品 类别 注册有效期限

48 第 7656195 号 食用油脂 29 2011.04.28-2021.04.27

49 第 7656202 号 可可;咖啡;茶饮料;食用葡萄糖;黄色糖浆;蜂蜜 30 2011.10.14-2021.10.13

树木;圣诞树;树干;未加工木材;未加工软木;活动物;鱼子;酿酒麦芽;动物栖

50 第 7656211 号 31 2010.12.07-2020.12.06

息用品;宠物用香沙

烟袋;香烟盒;烟罐;火柴;火柴盒架;火柴盒;吸烟用打火机;抽烟用打火机;打

51 第 7656245 号 34 2010.12.07-2020.12.06

火石;香烟滤嘴

52 第 7656254 号 商业区迁移(提供信息);商业场所搬迁;自动售货机出租;寻找赞助 35 2011.04.14-2021.04.13

保险;人寿保险;信用社;银行;金融贷款;艺术品估价;不动产出租;不动产代理;

53 第 7661265 号 36 2011.04.21-2021.4.20

不动产经纪;信托

建筑施工监督;建筑结构监督;建筑信息;供暖设备的安装和;机械安装、保养和修

54 第 7661273 号 37 2011.04.28-2021.4.27

理;电器设备的安装与修理

无线电广播;电视广播;新闻社;通讯社;有线电视播放;电报发送;信息传送;电

55 第 7661283 号 38 2011.03.07-2021.03.06

话通讯;电传业务;卫星传送

56 第 7661297 号 船只出租;汽车出租;旅行陪伴;配电;包裹投递 39 2011.08.21-2021.08.20

打磨;材料硫化处理;金属处理;织物漂白;木器制作;纸张加工;茶叶加工;动物

57 第 7661308 号 40 2011.03.07-2021.03.06

屠宰;服装制作;图样印刷

学校(教育);教育;组织教育或娱乐竞赛;安排和组织专题研讨会;流动图书馆;

58 第 7661326 号 41 2011.01.07-2021.01.06

图书出版;无线电文娱节目;游乐园;夜总会;经营彩票

质量检测;地址勘探;化学分析;生物学研究;工业品外观设计;建筑学;计算机软

59 第 7661338 号 42 2011.08.21-2021.08.20

件设计

养老院;日间托儿所(看孩子);动物寄养;为动物提供食宿;出租椅子、桌子、桌

60 第 7726848 号 43 2011.01.14-2021.01.13

布和玻璃器皿

医疗诊所;医院;保健;心理专家;疗养院;修养所;美容院;理发店;动物饲养;

61 第 7726865 号 44 2011.01.14-2021.01.13

庭园设计

侦探公司;安全咨询;社交陪伴;服装出租;丧葬;交友服务;仲裁;版权管理;法

62 第 7726874 号 45 2011.01.14-2021.01.13

律研究;诉讼服务

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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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商标 注册证号 核定使用商品 类别 注册有效期限

果酒(含酒精);开胃酒;烧酒;葡萄酒;酒(利口酒);酒(饮料);含酒精液体;

63 第 8154979 号 33 2012.10.21-2022.10.20

米酒;青稞酒;黄酒

果汁;水(饮料);矿泉水(饮料);柠檬水;苏打水;杏仁乳(饮料);汽水;不

64 第 7656225 号 32 2011.04.07-2021.04.06

含酒精的开胃酒;果茶(不含酒精);苹果酒(非酒精)

果酒(含酒精);苦味酒;茴香酒;烧酒;鸡尾酒;白兰地;米酒;汽酒;清酒;黄

65 第 7656236 号 33 2011.04.07-2021.04.06

果酒(含酒精)、苹果酒、蜂蜜酒、白兰地、清酒(日本米酒)、酒精饮料(啤酒除

66 第 11223927 号 33 2013.12.14-2023.12.13

外)、汽酒、清酒、黄酒、烧酒

果酒(含酒精)、苹果酒、蜂蜜酒、白兰地、清酒(日本米酒)、酒精饮料(啤酒除

67 第 11223955 号 33 2013.12.14-2023.12.13

外)、汽酒、清酒、黄酒、烧酒

果酒(含酒精)、苹果酒、蜂蜜酒、白兰地、清酒(日本米酒)、酒精饮料(啤酒除

68 第 11223983 号 33 2013.12.14-2023.12.13

外)、汽酒、清酒、黄酒、烧酒

果酒(含酒精)、葡萄酒、利口酒、酒精饮料(啤酒除外)、米酒、清酒、青稞酒、

69 第 11227913 号 33 2013.12.14-2023.12.13

黄酒、料酒、烧酒

果酒(含酒精)、葡萄酒、利口酒、酒精饮料(啤酒除外)、米酒、清酒、青稞酒、

70 第 11227926 号 33 2013.12.14-2023.12.13

黄酒、料酒、烧酒

果酒(含酒精)、葡萄酒、利口酒、酒精饮料(啤酒除外)、米酒、清酒、青稞酒、

71 第 11227935 号 33 2013.12.14-2023.12.13

黄酒、料酒、烧酒

果酒(含酒精)、葡萄酒、利口酒、酒精饮料(啤酒除外)、米酒、清酒、青稞酒、

72 第 11227951 号 33 2013.12.14-2023.12.13

黄酒、料酒、烧酒

果酒(含酒精)、葡萄酒、利口酒、酒精饮料(啤酒除外)、米酒、清酒、青稞酒、

73 第 11227964 号 33 2013.12.14-2023.12.13

黄酒、料酒、烧酒

果酒(含酒精)、苹果酒、葡萄酒、烈酒(饮料)、酒精饮料(啤酒除外)、清酒、

74 第 11228127 号 33 2013.12.14-2023.12.13

青稞酒、黄酒、料酒、烧酒

果酒(含酒精)、苹果酒、葡萄酒、烈酒(饮料)、酒精饮料(啤酒除外)、清酒、

75 第 11228203 号 33 2013.12.14-2023.12.13

青稞酒、黄酒、料酒、烧酒

果酒(含酒精)、苹果酒、葡萄酒、烈酒(饮料)、酒精饮料(啤酒除外)、清酒、

76 第 11228231 号 33 2013.12.14-2023.12.13

青稞酒、黄酒、料酒、烧酒

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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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商标 注册证号 核定使用商品 类别 注册有效期限

果酒(葡萄酒)、苹果酒、葡萄酒、酒精饮料(啤酒除外)、米酒、汽酒、清酒、青

77 第 11241920 号 33 2013.12.14-2023.12.13

稞酒、黄酒、烧酒

果酒(葡萄酒)、苹果酒、葡萄酒、酒精饮料(啤酒除外)、米酒、汽酒、清酒、青

78 第 11241976 号 33 2013.12.14-2023.12.13

稞酒、黄酒、烧酒

果酒(葡萄酒)、苹果酒、葡萄酒、酒精饮料(啤酒除外)、米酒、汽酒、清酒、青

79 第 11242032 号 33 2013.12.14-2023.12.13

稞酒、黄酒、烧酒

果酒(葡萄酒)、苹果酒、葡萄酒、酒精饮料(啤酒除外)、米酒、汽酒、清酒、青

80 第 11242060 号 33 2013.12.14-2023.12.13

稞酒、黄酒、烧酒

果酒(含酒精)、苹果酒、蜂蜜酒、酒精饮料(啤酒除外)、米酒、清酒、黄酒、料

81 第 11242272 号 33 2013.12.14-2023.12.13

酒、烧酒、烈酒(饮料)

果酒(含酒精)、苹果酒、葡萄酒、烈酒(饮料)、酒精饮料(啤酒除外)、米酒、

82 第 11246568 号 33 2013.12.21-2023.12.20

清酒、青稞酒、料酒、烧酒

果酒(含酒精)、苹果酒、葡萄酒、烈酒(饮料)、酒精饮料(啤酒除外)、米酒、

83 第 11246615 号 33 2013.12.21-2023.12.20

清酒、青稞酒、料酒、烧酒

果酒(含酒精)、苹果酒、葡萄酒、烈酒(饮料)、酒精饮料(啤酒除外)、米酒、

84 第 11246653 号 33 2013.12.21-2023.12.20

清酒、青稞酒、料酒、烧酒

果酒(含酒精)、苹果酒、葡萄酒、烈酒(饮料)、酒精饮料(啤酒除外)、米酒、

85 第 11246673 号 33 2013.12.21-2023.12.20

清酒、青稞酒、料酒、烧酒

苹果酒、葡萄酒、烈酒(饮料)、酒精饮料(啤酒除外)、米酒、清酒、青稞酒、黄

86 第 11246956 号 33 2013.12.21-2023.12.20

酒、料酒、烧酒

果酒(含酒精)、苹果酒、烈酒(饮料)、酒精饮料(啤酒除外)、米酒、清酒、青

87 第 11253760 号 33 2013.12.21-2023.12.20

稞酒、黄酒、料酒、烧酒

果酒(含酒精)、苹果酒、烈酒(饮料)、酒精饮料(啤酒除外)、米酒、清酒、青

88 第 11253911 号 33 2013.12.21-2023.12.20

稞酒、黄酒、料酒、烧酒

果酒(含酒精)、苹果酒、蜂蜜酒、白兰地、清酒(日本米酒)、酒精饮料(啤酒除

89 第 11223823 号 33 2013.12.14-2023.12.13

外)、汽酒、清酒、黄酒、烧酒

果酒(含酒精)、苹果酒、蜂蜜酒、白兰地、清酒(日本米酒)、酒精饮料(啤酒除

90 第 11223800 号 33 2013.12.14-2023.12.13

外)、汽酒、清酒、黄酒、烧酒

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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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商标 注册证号 核定使用商品 类别 注册有效期限

果酒(含酒精)、苹果酒、蜂蜜酒、白兰地、清酒(日本米酒)、酒精饮料(啤酒除

91 第 11223868 号 33 2013.12.14-2023.12.13

外)、汽酒、清酒、黄酒、烧酒

果酒(含酒精)、苹果酒、蜂蜜酒、白兰地、清酒(日本米酒)、酒精饮料(啤酒除

92 第 11223904 号 33 2013.12.14-2023.12.13

外)、汽酒、清酒、黄酒、烧酒

果酒(含酒精)、葡萄酒、烈酒(饮料)、酒精饮料(啤酒除外)、米酒、清酒、青

93 第 12366752 号 33 2014.09.14-2024.09.13

稞酒、黄酒、料酒、烧酒

94 第 12381192 号 修路用粘合材料 19 2014.09.14-2024.09.13

火器、弹药、炸药、火药、炸药导火线、焰火、信号烟火、个人防护用喷雾、爆竹、

95 第 12382116 号 13 2014.09.14-2024.09.13

烟花

96 第 12381131 号 磁疗枕、非金属闩、木头或塑料标志牌 20 2014.09.14-2024.09.13

啤酒、麦芽啤酒、制啤酒用蛇麻子汁、麦芽汁(发酵后成啤酒)、果汁、无酒精饮料、

97 第 12366723 号 32 2014.09.14-2024.09.13

奶茶(非奶为主)、纯净水(饮料)、植物饮料、饮料制作配料

烟草、香烟、烟丝、烟袋、香烟烟嘴头、火柴、吸烟打火机、香烟过滤嘴、卷烟纸、

98 第 12366842 号 34 2014.09.14-2024.09.13

烟用过滤丝束

99 第 12367105 号 商业企业迁移;药用、兽医用、卫生用制剂和医疗用品的零售或批发服务;寻找赞助 35 2014.10.07-2024.10.06

100 第 12365944 号 颜料;饮料色素;食用色素;麦芽色素;印刷油墨;防锈油脂;天然树脂 2 2015.03.28-2025.03.27

101 第 12382428 号 医用营养食物;医用营养品;营养补充剂;宠物尿布 5 2015.03.28-2025.03.27

102 第 12382357 号 机锯(机器) 7 2015.03.28-2025.03.27

103 第 12381084 号 刷子 21 2015.03.21-2025.03.20

104 第 12368233 号 哈达;寿衣 24 2015.03.28-2025.03.27

105 第 12368056 号 调味品;醋;咖啡;蜂蜜;茶;锅巴;八宝饭 30 2015.03.21-2025.03.20

106 第 12368021 号 谷(谷类);植物种子;酿酒麦芽;动物栖息用干草 31 2015.03.21-2025.03.20

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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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商标 注册证号 核定使用商品 类别 注册有效期限

停车场服务;货物贮存;能源分配;快递服务(信件或商品);旅行社(不包括预订

107 第 12367564 号 39 2015.03.28-2025.03.27

旅馆);操作运河水闸;潜水服出租

108 第 12367707 号 印刷 40 2015.03.28-2025.03.27

109 第 12367877 号 日间托儿所(看孩子) 43 2015.03.21-2025.03.20

110 第 12367910 号 医院;保健;美容院;按摩;矿泉疗养;园艺;植物养护;眼镜行;卫生设备出租 44 2015.03.21-2025.03.20

111 第 12367950 号 消防 45 2015.03.21-2025.03.20

工业用固态气体;科学用放射性元素;上浆料(化学制剂);除杀真菌剂、除草剂、

112 第 12365921 号 除莠剂、杀虫剂、杀寄生虫剂外的农业化学品;化学试剂(非医用、非兽医用);纸 1 2015.03.28-2025.03.27

浆;传真纸

啤酒;麦芽啤酒;制啤酒用蛇麻子汁;麦芽汁(发酵后成啤酒);果汁;无酒精饮料;

113 第 12366709 号 32 2015.03.14-2025.03.13

奶茶(非奶为主);纯净水(饮料);植物饮料;饮料制作配料

苹果酒;葡萄酒;烈酒(饮料);酒精饮料(啤酒除外);汽酒;清酒;青稞酒;黄

114 第 12366456 号 33 2015.03.14-2025.03.13

酒;料酒;烧酒

国酒(含酒精);白酒;葡萄酒;烈酒(饮料);清酒(日本米酒);清酒;青稞酒;

115 第 14790726 号 33 2015.07.07-2025.07.06

黄酒;烧酒;利口酒

第 146751 号注册商标 2008 年 12 月被甘肃省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第 3845937 号注册商标 为甘肃

省著名商标,于 2015 年 2 月 17 日获得展期,有效期 5 年;第 337617 号注册商标 为甘肃省著名商标,于 2014 年 2 月 17 日获得展

期,有效期 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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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正在申请的商标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商标名称 申请号 类别 受理日期

1 第 12381611 号 16 2013.04.24

2 第 12367431 号 37 2013.04.09

3 第 16450753 号 33 2015.06.18

4 第 18025949 号 33 2016.01.06

5 第 18025935 号 33 2016.01.06

6 第 18025960 号 33 2016.01.06

(四)专利与非专利技术

1、专利技术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已获得授予的专利权如下表所示:

授权公告日/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授予专利通知时间

1 包装盒(世纪金徽 5 星) 201330043937.3 外观设计 2013.06.19

2 包装盒(金徽 28 年) 201330044193.7 外观设计 2013.06.19

3 包装盒(金徽 18 年) 201330044078.X 外观设计 2013.06.19

4 包装盒(金徽 1134 尊享) 201330044191.8 外观设计 2013.06.19

5 酒瓶(金徽 1134 尊享) 201330044585.3 外观设计 2013.06.19

6 酒瓶(世纪金徽 5 星) 201330044586.8 外观设计 2013.06.19

7 酒瓶(金徽 28 年) 201330044476.1 外观设计 2013.06.19

8 酒瓶(金徽 18 年) 201330044588.7 外观设计 2013.06.19

9 酒瓶(金徽能量 3 号) 201430157003.7 外观设计 2014.10.29

10 酒瓶(金徽能量 2 号) 201430156951.9 外观设计 2014.10.29

11 酒瓶(柔和金徽 H9) 201430156975.4 外观设计 2014.10.29

12 酒瓶(柔和金徽 H6) 201430156958.0 外观设计 2014.10.29

13 酒瓶(柔和金徽 H3) 201430156972.0 外观设计 2014.10.29

14 窖池测温用物联网监测系统 201320165435.2 实用新型 2013.10.02

15 酒瓶(金徽正能量) 201330550404.4 外观设计 2014.12.11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已申请并获受理的专利如下表所示: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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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外观设计专利名称 专利申请号 专利类型 受理时间

1 窖池测温用物联网监测系统 201310116957.8 发明 2013.04.07

一种调味液及其生产方法和

2 201510679372.6 发明 2015.10.21

制得的白酒

3 酒瓶(1) 201530422758.X 外观设计 2015.10.30

4 酒瓶(2) 201530422750.3 外观设计 2015.10.30

5 酒瓶(3) 201530422996.0 外观设计 2015.10.30

6 酒盒(金徽头曲) 201530558135.5 外观设计 2015.12.28

7 红瓷酒盒(金徽特曲) 201530558136.X 外观设计 2015.12.29

8 红瓷酒盒(金徽特曲) 201530558126.6 外观设计 2015.12.29

9 红瓷酒瓶(金徽特曲) 201530558122.8 外观设计 2015.12.29

2、专有技术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主要拥有五粮浓香型(淡雅型)工艺、

速冻过滤技术、低温酿造工艺、复合陈酿工艺、白酒检测工艺等专有技术。

六、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质和许可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及子公司获得的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

资质和许可证书具体如下表所示:

序号 被许可人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核发部门 有效期限

食品生产许可 SC1156226300001 甘肃省食品药品 2016.01.07-

1 金徽股份

证 6 监督管理局 2021.01.06

取水(陇徽)字 2015.01.26-

2 金徽股份 取水许可证 徽县水务局

[2015]第 01 号 2018.07.01

粮食收购许可 2015.11.04-

3 金徽股份 甘 N060200 徽县粮食局

证 2016.11.03

甘肃省排污许 甘排污许可 K 陇南市环境保护 2013.09.24-

4 金徽股份

可证 (2013)第 00039 局 2016.09.23

中国商品条码 物编注字第 中国物品编码中 2014.07.05-

5 金徽股份

系统成员证书 169982 号 心 2016.07.05

计量合格确认 陇质监字 陇南市质量技术 2013.11.19-

6 金徽股份

证书 [2013]002 号 监督局 2016.11.18

定量包装商品

定量(甘)0306 甘肃省质量技术 2014.08.07-

7 金徽股份 生产企业计量

号 监督局 2017.08.06

保证能力证书

甘肃省酒类商 XK-P6212100237 陇南市酒类商品 2015.12.02-

8 陇南销售公司

品批发许可证 号 管理局 2018.12.01

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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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被许可人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核发部门 有效期限

甘肃省酒类商 兰州市酒类商品 2015.10.14-

9 兰州销售公司 XK-P6200524 号

品批发许可证 管理局 2018.10.13

酒类流通备案 西安市雁塔区经 备案日期:

10 西安销售公司 610105100186

登记表 济贸易局 2014.01.13

酒类流通备案 西藏商务厅市场 备案日期:

11 西藏实业公司 540105100021

表 运行调节处 2015.4.14

计量合格确认 陇 质 监 量 陇南市质量技术 2015.4.13-

12 金徽灌装公司

证书 [2015]001 号 监督局 2018.4.12

海关报关单位 登记日期:

13 金徽股份 6210960058 兰州海关

注册登记证书 2015.08.12

出入境检验检

甘肃出入境检验 备案日期:

14 金徽股份 疫报检企业备 6202600115

检疫局 2015.06.03

案表

对外贸易经营 登记日期:

15 金徽股份 01202931 -

者备案登记表 2015.08.11

对外贸易经营 登记日期:

16 陇南销售公司 01202933 -

者备案登记表 2015.08.24

海关报关单位 登记日期:

17 陇南销售公司 6210960026 兰州海关

注册登记证书 2015.08.25

七、发行人的技术与研发情况

(一)主要产品生产技术和所处的阶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主要生产工艺与技术均已大规模运用,

具体如下:

1、浓香型白酒的传统工艺

浓香型白酒的传统工艺是“混蒸混烧”、“续糟配料”、“量质摘酒”、“分级

贮存”及“精心勾调”,其中“混蒸混烧”、“续糟配料”是浓香型白酒工艺典型

特征。浓香型白酒酿造工艺主要关键点包括:适当加大中高温曲使用量、控制

合理发酵期、使用高温浆、精细操作、控制好合适入窖条件、严格控制用糠量、

通过缓汽蒸馏。上述工艺及相关关键点控制保证了本公司白酒产品浓香型特点。

2、窖池测温用物联网监测技术

2012 年,本公司开发出“窖池测温用物联网监测系统”。该监测系统实施

后,全面、精准反映了窖池温度变化情况,进而为统计分析原酒酿造工艺参数、

入窖投料科学化及提升优质原酒产出等奠定了基础。本公司“基于物联网技术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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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酿造过程监控平台”获得中国商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全国商业科技进步奖一

等奖。本公司已就该技术申请甘肃省重大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和国家发明专利。

3、低温酿造工艺

低温入窖、控制合理发酵期是浓香型白酒核心工艺。低温入窖有利于醇甜

物质积累,减少酒质粗糙感。本公司白酒发酵周期较长,维持在 78 天左右,有

利于酒醅与窖泥有更长的接触时间,增加己酸乙酯含量,突出主体香气。

4、复合陈酿工艺

陈酿老熟是白酒酿造中重要环节之一,蒸馏而成的原酒经过一定期限陈酿

老熟后,酒质和香味更加醇厚、突出。原酒陈酿老熟期限越长,品质越好,越

有利于勾调出优质白酒。同时,原酒储存容器也对原酒品质、口感及香味等有

较大影响。本公司分别拥有国槐酒海、陶坛及不锈钢酒罐等不同类型的原酒储

存容器,根据原酒不同级别和储存期限,选择不同容器存储,使原酒在陈酿老

熟过程中在品质、口感及香味等方面形成细微差别,有利于丰富公司产品系列。

5、速冻过滤技术

本公司采用的白酒速冻过滤技术,可过滤掉高级脂肪酸及其乙酯在低温条

件下形成的絮状沉淀,使酒质清亮透明,进一步提升公司白酒产品品质与感官。

同时,白酒速冻过滤技术具有高效、节能、环保、科学等特点,能够保证白酒

过滤后质量,减少酒损耗。

上述主要工艺或技术的应用提升了公司白酒酿造过程中发酵、勾调、质量

控制等环节的技术水平,解决了白酒酿造生产实践中遇到的部分重大技术难题,

相关成果的应用贯穿到发酵、勾调、产品分析与质量控制等主要生产环节,有

利于增加产量,提升产品品质、降低生产成本。

(二)主要研发项目及所处的阶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正在进行的研发项目具体情况如下表所

示:

序号 在研项目 研发目标

通过技术改造,实现对发酵过程进行全自动化温度监控,

1 传统发酵温度监测网络

为精细化控制提供详细、科学的数据支持

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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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在研项目 研发目标

挖掘和研究传统陈酿工艺特点及规律,提升“金徽酒”

2 传统陈酿工艺改进

陈酿工艺

通过升级改造输酒管道网络、提升白酒灌装车间食品卫

3 食品安全升级系统 生控制等级和使用部分高于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强化白

酒检测技术等措施,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控制水平

通过自动化酿酒提高出酒率,稳定原酒质量,降低人工

4 自动化固态酿酒工艺 成本和能源消耗;通过中试探索一套适合本公司生产的

固态酿酒工艺技术

(三)研发费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根据行业发展、市场销售及自身发展情况开展研发工作,

投入的研发费用及其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研发费用 578.18 575.37 719.81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0.49% 0.57% 0.66%

(四)研发机构及人员设置

本公司研发中心下设检测中心、酒体设计中心,并负责主导和协调生产部、

酿酒中心、检测中心及质量监督管理部等相关部门进行工艺及产品研发工作,

涵盖产品开发、工艺设计、品质检测等多个方面。研发中心及相关部门运行组

织架构如下:

质量监督

管理部

生产部 研发中心 酿酒中心

检测中心 酒体设计

中心

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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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建立了一支以“国家级白酒评委”张志刚先生、张智良先生、任爱

琴女士等为核心的专业人才队伍,拥有一批高素质的白酒制造行业技术研发人

员,其中,包括国家级白酒评委 3 名、省级白酒评委 14 名、白酒酿造技师 100

多名等。

本公司研发人员持续开展发酵工程、食品生物工程技术、食品工艺、分析

化学、食品检测技术、质量控制等领域的研究,使得公司在产品开发设计、生

产工艺优化、食品检测与控制等方面始终保持创新性。

(五)技术创新机制

创新是企业发展的原动力。本公司一贯重视技术创新工作,本着前瞻性研

究服务于应用开发的原则,以市场为导向,不断完善新产品开发流程、加强人

才培养和引进力度、积极参加白酒行业科研活动,始终保持公司技术创新能力。

本公司技术创新机制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1、新产品开发机制

公司建立了新产品开发机制,明确新产品开发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销售部

门每季度向公司研发中心反馈市场需求,研发中心根据市场需求提出新产品开

发方案及计划并负责新产品酒体开发与研制,确定产品配方及技术标准。

2、创新激励机制

为满足技术创新与研发工作需要,本公司除优先保证技术研发资金需求外,

还将逐年增加研发投入,以确保公司创新能力和技术优势。本公司每年按照营

业收入一定比例测算创新研发投入,用于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研究开发工

作,并采取项目奖励、年度奖励、专利奖项、技术创新先进个人评选等诸多物

质与精神奖励方式,提高研发人员技术创新意识。此外,本公司亦通过组织丰

富多彩的业余活动、安排探亲假、提供优良的住宿环境等措施,为研发人员工

作与生活提供良好条件,使其能够更好地为公司技术创新工作服务。

3、技术人才培养机制

本公司根据自身业务和技术发展的需要,不断采取有效措施,与高校合作

培养行业技术人才,并通过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吸引优秀人才,强化科

研人才队伍建设,经过多年发展已形成一支具有较强研发能力的科研团队。本

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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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委托江南大学为公司技术骨干进行培训,积极输送骨干力量参加行业协会

组织各类培训,逐步提高技术人员业务水平。

(六)技术研发的对外合作

本公司与江南大学等高校、科研机构进行研究开发合作,共同进行基础研

究、产品开发等全方位的合作,为本公司技术研发提供支持。

八、发行人产品质量控制情况

(一)质量控制体系

本公司设立了质量监督管理部负责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管理,按照质量管

理体系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总体要求,开展产品质量控制工作。本公司通过

“环节控制”方式,对公司的厂房设施管理、原辅材料采购与入库、生产车间

关键工序与产成品出厂等过程设置控制点,根据相关标准予以控制和监督。

(二)质量认证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取得的质量认证情况如下表所示:

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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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书名称 证书号码 颁发部门 有效期限 认证事项

2015.12.24-

1 产品认证证书 136FQM1300001 中食联盟(北京)认证中心 金徽牌浓香型白酒优级

2018.12.23

HACCP 体系符合 GB/T 27341-2009《危害分析与关键

2014.03.24-

2 HACCP 体系认证证书 002HACCP1400038 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控制点(HACCP)体系食品生产企业通用要求》、GB

2017.03.23

14881-94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标准要求

2014.03.24- 管理体系符合 GB/T 19001-2008/ISO9001:2008 标准

3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00214Q11400R0M 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2017.03.23 要求

21-GSFS ( 甘 ) 2014.12.02- 诚信管理体系符合 QB/T4111-2010《食品工业企业诚

4 诚信管理体系证书 甘肃省轻工业联合会

2014-001 2017.12.01 信管理体系(CMS)建立及实施通用要求》

46%vol 柔和金徽 H6、42%vol 世纪金徽五星、52%vol

2014.12.16-

5 绿色食品证书 -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正能量能量 1 号、46%vol 金徽 18 年为“绿色食品 A

2017.12.15

级产品”

(三)质量控制标准

本公司质量控制标准涉及原材料采购、原酒陈酿老熟、勾调品评、灌装生产以及成品酒检测入库等各生产环节,具体执行的主要

质量控制标准如下表所示:

序号 质量/卫生控制范围 适用部门 国家质量/卫生标准代码 标准实施日期 金徽股份标准代码 标准实施日期

GB/T5490-2010 2011.01

GB2715-2005 2005.10

供应部、质量

GB/T8231-2007 2008.05

监督管理部、

原粮(高粱、糯米、 JHJ/JS.05-YF01-2016 至

1 酿酒中心、检 GB1351-2008 2008.05 2016.01

大米、玉米、小麦) JHJ/JS.05-YF04-2016

测中心、生产 GB1353-2009 2009.10

部、包装车间

GB1354-2009 2009.10

GB5491-1985 19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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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质量/卫生控制范围 适用部门 国家质量/卫生标准代码 标准实施日期 金徽股份标准代码 标准实施日期

GB/T 5492-2008 2009.1

GB/T 5493-2008 2009.1

GB/T 5494-2008 2009.1

GB/T 5496-1985 1986.7

GB/T 5497-1985 1986.7

GB/T 5503-2009 2009.12

GB/T 17109-2009 2009.1

JHJ/JS.05-YF06-2016 至

2 大曲 - - 2016.01

JHJ/JS.05-YF07-2016

3 稻壳 - - JHJ/JS.05—YF05-2016 2016.01

JHJY/JS.05-52-2009 至

4 勾调用水 GB17323-1998 1999.01 2010.05

JHJY/JS.05-53-2010

GB/T24694-2009 2010.05

GB19778-2005 2005.12

包装材料-玻璃瓶、喷涂 GB2828.1-2012 2013.02

JHJ/JS.05-B002-2014 2014.12

瓶 QB/T3562-1999 1999.04

GB/T9987-2011 2012.09

5

GB/T21299-2007 2008.09

GB/T3302-2009 2009.07

包装材料-陶瓷瓶、陶瓷

GB/T3532-2009 2009.07 JHJ/JS.05-B003-2014 2014.12

瓶盖

GB2828.1-2012 2013.02

包装材料-包装箱、包装 GB/T6543-2008 2008.10 JHJ/JS.05-B011-2015 20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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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质量/卫生控制范围 适用部门 国家质量/卫生标准代码 标准实施日期 金徽股份标准代码 标准实施日期

盒、手提袋 GB/T7705-2008 2008.12

GB/T191-2008 2008.10 JHJ/JS.05-B011-2016 2016.01

GB2828.1-2012 2013.02 JHJ/JS.05-B001-2016 2016.01

BB/T0048-2007 2007.09

包装材料-组合式防伪

GB9685-2008 2009.06 JHJ/JS.05-B004-2014 2014.12

瓶盖

GB/T6739-2006 2007.06

GB/T23778-2009 2009.12

包装材料-保护套 JHJ/JS.05-B010-2014 2014.12

HG/T3327-1979 1979.05

GB/T23778-2009 2009.12

包装材料-内塞 JHJ/JS.05-B006-2014 2014.12

HG/T3327-1979 1979.05

包装材料-封箱胶带 QB/T2422-1998 1999.07 JHJ/JS.05-B008-2014 2014.12

包装材料-开瓶器 - - JHJY/JS.05-B009-2014 2014.12

GB/T3098.19-2004 2004.08

包装材料-铆钉、锁扣 JHJ/JS.05-B005-2014 2014.12

GB/T90.3-2010 2011.10

GB/T6543-2008 2008.10

包装材料-奖卡、奖标、

箱贴、盒贴、合格证、 GB/T7705-2008 2008.12

JHJ/JS.05-B007-2014 2014.12

开启说明卡、物流防伪 GB/T191-2008 2008.10

GB2828.1-2012 2013.02

包装材料-陶瓷瓶盖粘

GB18583-2008 2009.09 JHJ/JS.05-B012-2015 2015.08

接剂

6 原酒 GB/T10781.1-2006 2007.05 JHJ/JS.05-YJ01-2016 至 20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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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质量/卫生控制范围 适用部门 国家质量/卫生标准代码 标准实施日期 金徽股份标准代码 标准实施日期

GB5009.48-2003 2004.01 JHJ/JS.05-YJ03-2016

GB/T10345-2007 2007.10

GB2757-2012 2013.02

GB2762-2012 2013.06

GB26761-2011 2011.12

GB/T10343-2008 2009.10

GB/T394.2 -2008 2009.06

GB/T10781.1-2006 2007.05

GB2757-2012 2013.02 JHJ/JS.05-01-2016 至

2016.01

GB/T10345-2007 2007.10 JHJ/JS.05-34-2016

7 成品酒 GB/T10346-2006 2007.05

GB7718-2011 2012.04

JHJ/JS.05-40-2016 至

GB/T20882-2007 2007.12 2016.01

JHJ/JS.05-61--2016

GB2762-2012 2013.06

8 标签 GB10344-2005 2006.10 - -

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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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质量纠纷处理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依靠先进检测设备和规范生产工艺保证了产品质量稳定

性。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未发生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导致重大纠纷、

诉讼或仲裁的情形。

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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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独立性情况

本公司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分开,

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能力。

(一)资产独立情况

本公司拥有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生产经营场

所、机器设备、商标、专利及其他辅助配套设施和权利,对所属资产拥有完全控

制支配权。本公司资产完整,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二)人员独立情况

本公司董事、监事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产

生,高级管理人员均由董事会聘任,不存在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干涉公司人事

任免的情况。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

均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本公司财务人员也未在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三)财务独立情况

本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门的财务人员,并建立健全了独立

的财务核算体系、制定了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体系,独立进行财务决

策,独立在银行开设账户,独立办理纳税登记,依法独立纳税。

(四)机构独立情况

本公司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

定,建立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独立、健全的内部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管理职权,

本公司生产经营和办公场所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严格分

开,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

情形。

212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五)业务独立情况

本公司主营业务为白酒生产和销售。本公司具有独立的业务经营体系和直接

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均不从

事相同、相近的业务,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不依赖于与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关联

交易。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在资产、人员、

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均具有独立性,已达到发行监管对公司独立性的基本要

求,发行人披露的公司独立性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二、同业竞争

(一)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同业竞争情况

本公司主要从事白酒生产与销售。本公司控股股东亚特投资为控股型公司,

本身并不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旗下拥有多家控股子公司,除通过本公司从事白酒

生产与销售外,其他子公司业务范围主要包括矿产品开发和销售、房地产开发、

企业管理服务等。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亚特投资除持有本公司股份外,直接或间接控制

的其他公司如下表所示:

序号 名称 主要业务

1 亚鑫房地产 房地产开发

2 海南亚特 房地产、矿业、旅游项目投资

3 博宇矿业 矿产品购销

4 金徽房地产 房地产开发

5 亚特小额贷款 小额贷款

6 甘肃金徽矿业 铅锌矿开采、矿产品购销

7 西藏世纪金徽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8 铭洲钼业 资源勘探

9 亚鑫物业 物业服务管理

10 北京亚特 投资管理、咨询

11 海口迪莱茵 房地产开发

12 海业诚信 房地产开发

213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序号 名称 主要业务

13 亚泉湾物业 物业管理、集中供暖

14 亚峰矿业 矿石加工、销售

15 天水金徽 资源勘探

16 甘肃金徽投资 投资管理、咨询

17 酒店管理公司 酒店管理

18 亚特矿业 矿产品购销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明除持有亚特投资 80%股权外,还直接或间接控制亚特

控股 BVI、亚特国际 BVI、金徽开曼和香港金徽四家公司,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

署日,该四家公司尚未正式开展业务。另外,李明还持有海南亚宝罗 20%股权,

对该公司具有重大影响,海南亚宝罗主要从事房地产投资、矿业投资、旅游项目

投资业务。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明、控股股东亚特投资及其

控制或有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均不与本公司构成同业竞争关系。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未来可能发生同业竞争,最大限度地维护本公司利益,保证本公司正

常经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明及其配偶杜楠、控股股东亚特投资及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众惠投资、英之玖均出具了《关于避免出现与金徽酒股份有

限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主要内容为:

“1、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参股的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

以外的企业目前不存在自营、与他人共同经营、为他人经营或以其他任何方式直

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业务的情形;

2、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期间,本承诺人将不会采取参股、控股、

自营、联营、合营、合作或者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

现在和将来业务范围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也不会协助、促使或代

表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现在和将来业务

范围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期间,对于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

他企业,本承诺人将通过派出机构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总经理等)以及

214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本承诺人在该等企业中的控制地位,保证该等企业比照前款规定履行与本承诺人

相同的不竞争义务;

4、如因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承诺人或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

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从事的业务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现在或将来业务之间的同

业竞争可能构成或不可避免时,则本承诺人将在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提出异议后及

时转让或终止该等业务或促使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及时转让或

终止该等业务;如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进一步要求,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享有该等业

务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受让权;

5、如从第三方获得任何与发行人经营的业务存在竞争或潜在竞争的商业机

会,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立即通知发行人,并尽力

将该商业机会让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

6、如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其

他股东有权根据本承诺函依法申请强制本承诺人履行上述承诺,并赔偿发行人及

其子公司、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同时本承诺人因

违反上述承诺所取得的利益归发行人所有。”

三、关联方、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主要关联方如下表所

示: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亚特投资 控股股东

李明 实际控制人,关联自然人

2、持有公司 5%股份以上的其他股东

英之玖 本公司股东,持有公司 9.098%的股份

众惠投资 本公司股东,持有公司 8.190%的股份

3、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亚鑫房地产、海南亚特、博宇矿业、金徽

房地产、亚特小额贷款、甘肃金徽矿业、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西藏世纪金徽、铭洲钼业、亚鑫物业、北

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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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京亚特、海口迪莱茵、海业诚信、亚泉湾

物业、亚峰矿业、天水金徽、甘肃金徽投

资、酒店管理公司、亚特矿业、世纪金徽

酒业 1、华中矿业 2、甘肃金徽 3、金鑫物

流 4、天洛矿业 5、内蒙古金徽矿业 6

4、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陇南销售公司、兰州销售公司、西安销售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西藏实业公司、金徽灌装公司

5、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为本公司关联自然人。上述人员具体情况请详见本招股意

向书“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简介”的相关内容

6、与关联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与关联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

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明配偶杜楠,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的配偶王莉,实际控制人李明之胞

兄李雄及其妻子与公司存在关联交易外,其他人员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交易;该等

人员未担任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关联自然人控制或投资的其他企业

北京星湖绿色生态观光有限公司 7 李明参股并担任董事的企业

亚特控股 BVI 李明控制的注册于英属维尔京群岛的企业

亚特国际 BVI 李明控制的注册于英属维尔京群岛的企业

金徽开曼 李明控制的注册于开曼群岛的企业

香港金徽 李明控制的注册于香港的企业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资的企业,

乾惠投资

本公司股东

亚特投资及其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资

怡铭投资

的企业,本公司股东

上海会蒙、会蒙酒业 8、上海瑞星、上海坦

波夫实业有限公司、苏州西域企业管理有

限公司、上海贝格汉物资有限公司、陕西 李明配偶杜楠控制的企业

宝徽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上海羿智商

务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润发投资有限公司 李明之子李海鹏控制的企业

海南亚宝罗 李明之兄李雄控制的企业

琼海奥亚 9

徽县奥亚

李明侄女周军梅控制的企业

甘肃勘探者

天水秦岭 10

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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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11

清水金徽

懋达建设 李明侄子李锁银控制的企业

注:

1、世纪金徽酒业曾为本公司关联方,为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亚特投资持有 30%的出

资额,甘肃金徽持有 70%的出资额,2012 年 3 月 28 日已完成工商注销登记手续,至此,世

纪金徽酒业已不再是本公司关联方。

2、华中矿业曾为本公司关联方,为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亚特投资持有 60%的出资额,

2012 年 5 月 21 日已完成工商注销登记手续,至此,华中矿业已不再是本公司关联方。

3、甘肃金徽曾为本公司关联方,为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亚特投资持有 99%的出资额,

2012 年 12 月 31 日已完成工商注销登记手续,至此,甘肃金徽已不再是本公司关联方。

4、金鑫物流曾为本公司关联方,为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亚特投资持有 49%的出资额,

2012 年 12 月 31 日已完成工商注销登记手续,至此,金鑫物流已不再是本公司关联方。

5、天洛矿业曾为本公司关联方,为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亚特投资持有 30%的出资额,

甘肃金徽持有 70%的出资额,2013 年 5 月 16 日已完成工商注销登记手续,至此,天洛矿业

已不再是本公司关联方。

6、内蒙古金徽矿业曾为本公司关联方,为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亚特投资持有 60%的

出资额,2013 年 11 月 27 日已完成工商注销登记手续,至此,内蒙古金徽矿业已不再是本

公司关联方。

7、北京星湖绿色生态观光有限公司曾为本公司关联方,为实际控制人李明参股并担任

董事的企业,2014 年 3 月 31 日该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李明将其持有的北京星湖绿色生态观

光有限公司 5%股权转让给王继荣并不再担任董事,2014 年 6 月 19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至此,北京星湖绿色生态观光有限公司已不再是本公司关联方。

8、会蒙酒业曾为本公司关联方,为实际控制人李明配偶杜楠控制的企业,杜楠通过其

控制的上海会蒙持有会蒙酒业 100%的出资额。2012 年 4 月上海会蒙将其持有的会蒙酒业

70%、25%、5%的出资额分别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王军礼、毋卫刚、李永兴,至此,会蒙酒

业不再是本公司关联方。王军礼、毋卫刚、李永兴受让股权的价款均已支付给上海会蒙,股

权转让程序合规、真实,不存在股权代持和关联关系非关联化情形。2013 年 4 月,王军礼

收购了其余股东持有的会蒙酒业所有出资额,成为该企业唯一股东,并将会蒙酒业更名为上

海文迪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毋卫刚持有股权 80%的澳帝堡酒业(上海)有限公司 2013 年与本公司签署《委托酒加

工合同书》,委托本公司生产加工“新沪商”酒,本公司为其加工白酒后收取委托加工费

26.18 万元。上海新沪商酒业有限公司在“新沪商”酒销售过程中,对“新沪商酒”宣传与

实际情况不符,本公司致函上海新沪商酒业有限公司,要求其停止不当宣传,并与澳帝堡酒

业(上海)有限公司解除《委托酒加工合同书》。上海新沪商酒业有限公司在短期内采取相

应措施停止了不当宣传,未对本公司品牌和经营造成不良影响。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与澳帝堡酒业(上海)有限公司、上海新沪商酒业有

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法律纠纷或潜在法律纠纷。

9、琼海奥亚曾为本公司关联方,为实际控制人李明侄女周军梅控制的企业,周军梅持

有 95%的出资额,2013 年 3 月 28 日已完成工商注销登记手续,至此,琼海奥亚已不再是本

公司关联方。

10、天水秦岭曾为本公司关联方,为甘肃勘探者子公司,曾为本公司关联方,2015 年 3

月 20 日,甘肃勘探者将其持有天水金徽转让予天水天瑞鑫商贸有限公司,并完成工商变更

手续,至此,天水秦岭不再是本公司关联方。

11、清水金徽曾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亚特投资控制的企业,通过甘肃金徽矿业持有其 70%

股权,2015 年 1 月 26 日,甘肃金徽矿业将其持有的 70%股权转让予徽县奥亚。

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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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经常性关联交易均为向关联方销售白

酒,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定价

关联方 占同类交易 占同类交易 占同类交易

方式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的比例 金额的比例 金额的比例

甘肃金徽矿业 市场价 321.06 0.27% 266.07 0.26% 237.57 0.22%

亚特集团 市场价 193.03 0.16% 170.65 0.17% 257.59 0.24%

懋达建设 市场价 138.77 0.12% 28.73 0.03% - -

金徽房地产 市场价 95.81 0.08% 150.40 0.15% 86.79 0.08%

亚鑫房地产 市场价 64.08 0.05% 64.19 0.06% 86.20 0.08%

甘肃勘探者 市场价 43.62 0.04% - - 113.70 0.10%

天水秦岭矿业 市场价 0.92 0.00% 10.46 0.01% 15.59 0.01%

会蒙集团 市场价 - - 17.95 0.02% - -

小 计 857.29 0.73% 708.45 0.70% 797.45 0.73%

(三)偶发性关联交易

1、接受关联方提供劳务

(1)优质酒酿造技术改造项目部分工程

2013 年 11 月 27 日,本公司就优质酒酿造技术改造项目分标段进行公开招

标,懋达建设进行了投标并中标。2014 年 4 月 23 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同意公司与懋达建设签署施工合同。董事会表决时,关联董事对此关联

交易的表决进行了回避;独立董事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4 年 5 月 9 日,本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此次关联

交易。

2014 年 4 月 25 日,本公司与懋达建设签订施工合同,由懋达建设承建优质

酒酿造技术改造项目中的粉碎车间、酿酒车间、污水处理站及辅助工程,合同总

金额为 10,036.36 万元。2014 年,本公司与懋达建设因该项工程发生的交易金额

为 7,835.84 万元;2015 年,本公司与懋达建设因该项工程发生的交易金额为

1,222.85 万元。

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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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向懋达建设采购建筑劳务占公司建筑劳务同类交易比重的具体情况

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名称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采购金额 1,222.85 7,835.84 -

占当期采购建造劳务比例 6.23% 22.98% -

(2)关联交易公允性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与懋达建设发生的劳务采购均为土建安装工程施工,采购

价格与向第三方采购价格及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合同额 建筑面积 平米造价

项目名称 施工单位

号 (万元) (m2) (元/m2)

1 职工宿舍楼及餐厅 1,922.90 14,177.70 1,356.28 懋达建设

粉碎车间、2#酿酒车间、

2 污水处理站、辅助工程 10,036.36 46,031.29 2,180.33 懋达建设

(3 标段)

1、2、3#玻瓶库、1#酿

酒车间、2#陶坛酒库、

天水市第二建筑工

3 锅炉房及机修车间、室 12,399.65 53,893.06 2,300.79

程有限公司

内酒库、包装酒库、消

防动力中心(1 标段)

1#空坛库、食堂、勾调 徽县兴徽建安有限

4 6,279.47 33,498.75 1,874.52

车间(2 标段) 责任公司

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合同额 建筑面积 工程造价 市场价格

工程类型 项目名称

(万元) (m2) (元/m2) (元/m2)

职工宿舍楼及餐厅 1,922.90 14,177.70 1,356.28 1,400.20

民用建筑

小 计 1,922.90 14,177.70 - -

粉碎车间 982.56 2,928.78 3,354.84 2,759.57

2#酿酒车间 7,087.44 39,965.51 1,773.39 1,735.71

污水处理站办公楼 322.81 3,137.00 1,029.04 1,396.11

工业建筑

污水处理站设备机房、水池 443.54 - - -

辅助工程 1,200.00 - - -

小 计 10,036.35 46,031.29 - -

注:市场价格根据甘 肃 省 工 程 造 价 信 息 网 同 类 工 程 单 方 造 价 基 数 与 当 期 工 程 造 价 指

数 计 算 而 得 , 如 职 工 宿 舍 楼 及 餐 厅 参 考 市 场 价 格 1,400.20 元 /平 米 =陇 南 市 综 合 、

办 公 、写 字 楼 框 架 12 层 以 内 无 装 修 2012 年 第 四 季 度 造 价 指 数 106.35*基 期 平 方 米

造 价 1,316.60 元 /平 方 米

①工程定价机制

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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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与懋达建设签订职工宿舍楼及餐厅土建安装施工合同时,在国家相关

部门制定的预算定额、取费标准及单位估价表中对工程每一子项列示的参考价格

基础上采用定额方式预算报价,确定的合同金额基本反映合同签订时政府建筑价

格主管部门制定的价格标准及当地物价水平。

本公司优质酒酿造技术改造项目开工建设前,公司将项目建设分为 3 个标段

通过陇南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进行了公开招标,通过招标选择合适劳

务单位。在履行招投标程序后,天水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徽县兴徽建安有

限责任公司和懋达建设分别中标 1 标段、2 标段和 3 标段施工项目。

②价格公允性分析

懋达建设施工建设职工宿舍楼及餐厅同期,本公司未向第三方采购同类民用

建筑施工劳务,但通过查询甘肃省工程造价信息网,2012 年甘肃市场同类建筑

市场土建安装平均价格为 1,400.20 元/m2,公司职工宿舍楼及餐厅土建安装价格

为 1,356.28 元/m2,略低于平均价格。

优质酒酿造技术改造项目建设中,懋达建设施工的 3 标段工程土建安装平均

价格为 2,180.33 元/m2,因各施工单位承建的工程构造差异,低于天水市第二建

筑工程有限公司土建安装平均价格,高于徽县兴徽建安有限责任公司土建安装平

均价格。

粉碎车间工程造价价格与同类工程市场价格相比高 595.27 元/m2,主要原因

为粉碎车间梁、柱密集,配筋率高,由于工艺要求,预埋铁件多,钢材含量高,

上述因素导致工程造价较高。其它工程造价不存在明显高于同类工程市场价格的

情形。污水处理站设备机房、水池及辅助工程由于项目较分散、涉及零散项目多,

未取得可比市场价格。

2、关联担保

报告期内,亚特投资及其控股子公司、其他关联方为本公司提供了总额为

88,000.00 万元的担保,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是否已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履行完毕

亚特投资、周志刚、王莉 金徽股份 10,000.00 2011.09.16 2013.09.13 是

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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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已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履行完毕

亚鑫房地产 金徽股份 6,000.00 2012.09.29 2013.09.28 是

亚鑫房地产 金徽股份 10,000.00 2012.10.25 2013.07.05 是

亚特投资、周志刚、王莉 金徽股份 15,000.00 2012.09.17 2014.09.05 是

亚特投资、周志刚、王莉 金徽股份 10,000.00 2013.09.17 2015.09.09 是

亚特集团、周志刚、王莉 金徽股份 2,000.00 2014.08.13 2015.11.20 是

亚特集团、周志刚、王莉 金徽股份 13,000.00 2014.08.13 2016.08.12 否

李明、杜楠、李雄、周雪兰 金徽股份 10,000.00 2015.03.31 2017.03.31 否

亚特集团、周志刚、王莉 金徽股份 2,000.00 2015.07.01 2016.08.12 否

亚特集团、周志刚、王莉 金徽股份 2,000.00 2015.09.09 2016.11.20 否

亚特集团、周志刚、王莉 金徽股份 8,000.00 2015.09.09 2017.08.25 否

(四)关联方应收、应付余额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关联方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应付款项 懋达建设 1,143.10 475.22 -

(五)关联交易对经营状况的影响

报告期内,本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

价格确定,且交易金额较小,未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关联方为本公司银

行借款提供担保,有利于本公司从银行获得发展所需的资金,促进本公司发

展。

四、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和制度安排

(一)《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

为了规范关联交易,维护本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本公司《公司章

程》中规定了以下相关内容: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

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

公司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

221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合法

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利益。

2、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或其代表不应当参与投票

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应记

录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3、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

害公司利益。

4、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

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

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

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5、监事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

担赔偿责任。

(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本公司在《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对关联人、关联交易的认定以及股东大

会、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的回避制度、决策权限、审议程序等内容作出了详

细的规定,以保证关联交易决策公允性。

(三)《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

本公司在《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规定:独立董事具有“就重大关联交易(指

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人民币 300 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

值的 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的特别职权,独

立董事应对关联交易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

五、近三年关联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关联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

度》等规定履行了审议、批准程序并获得了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批准。

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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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 2010 年度至 2012 年度

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议案》,对本公司未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的关联交易进行

了确认,独立董事就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交易对本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和独立运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

(二)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就报告期内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在其《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分别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作出规定,并制定了《关联

交易管理制度》,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关联交易,其制度与措施对于减少和规

范公司关联交易具有有效性。公司承诺,未来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文件的规定规范关联交易,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和

审批程序,确保关联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

益。

2、公司及其子公司与亚特投资及其下属公司之间的白酒产品购销属各方日

常经营活动所需,为正常商业行为,签署《白酒产品购销经常性关联交易框架协

议》有利于规范金徽股份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该协议约定的关联交易事项

将根据市场化原则进行,定价公允,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程序合法,未损

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公司优质酒酿造技术改造项目粉碎车间、酿酒车间、污水处理站及辅助

工程已依法进行了招投标,经公平、公正和公开评标后,懋达建设以最高分中

标,懋达建设中标程序符合法律规定。

公司与懋达建设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工程建设的正常需要,懋达建设

获得中标资格程序合法,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符合公开、公

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除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

规范性文件外,还应依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严格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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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并履行相应的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与关联

方订立交易合同,合同应明确约定关联交易款项支付时间、延迟支付处罚方式

等条款。本公司与关联方发生交易需要进行款项结算时,公司财务部门要将有

关协议、合同等文件作为支付依据,并审查构成支付依据事项是否符合《公司章

程》及其它治理准则所规定的决策程序,并将有关决策文件备案。

本公司在执行资金管理与使用制度过程中,涉及到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

的,一律严格按合同约定支付,并应当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财务纪律。公

司财务部门按月度认真核算、统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事项,并将月

度末的关联方资金往来结算统计结果及时报告给公司总经理。公司审计部门对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进行定期内审工作,相关内审结果要及时报告给公司

审计委员会,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和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本公司制定了《防范控股股东及

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明确要求:①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应当以真

实交易为基础;②公司应规范关联交易并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关联交易;③公

司与关联方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应当规定结算或支付期限,严格限制占

用公司资金;④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关联方使用:

1)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关联方使用,2)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

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3)委托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4)为关联方开具没有真

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5)代关联方偿还债务、为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

险广告等费用、为关联方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6)证券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方

式。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明、控股股东亚特投资分别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减少和

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本承诺人将善意履行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义务,不利

用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地位,就发行人与本承诺人或本承诺人附属公司/附属企

业(如有,下同)相关的任何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故意促使发行人的股东大

会或董事会作出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

2、本承诺人或本承诺人附属公司/附属企业将尽量避免与发行人发生关联

交易。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附属公司/附属企业如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与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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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间发生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则此种交易必须按公平合理和正常的商业条件

进行,并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有关程

序,保证不要求或接受发行人在任何一项交易中给予本承诺人优于给予任何其

他独立第三方的条件。

3、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附属公司/附属企业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其与发行

人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承诺人承诺将不会向发行人谋求任何超出上述

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明、控股股东亚特投资分别向公司出具了《关于不占用

金徽股份资金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附属公司/附属企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金徽

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金徽股份规章制度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不以

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借用、占用或侵占金徽股份及其子公司的资金。

本承诺函构成对本承诺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文件,本承诺人保证本承

诺函的内容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有违反并给金徽股

份或其子公司造成损失,本承诺人承诺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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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一)董事

本公司现任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包括 4 名独立董事。本公司现任董事

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 3 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本公司现任董事及任期如下表所示: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现任职务 任期 提名人

周志刚 男 42 本科 董事长、总经理 2015.04-2018.04 公司董事会

董事、副总经理、

张志刚 男 52 本科 2015.04-2018.04 公司董事会

总工程师

胡 阳 男 42 本科 董事、董事会秘书 2015.04-2018.04 公司董事会

熊建基 男 46 大专 董事 2015.04-2018.04 公司董事会

王 栋 男 37 大专 董事、副总经理 2015.04-2018.04 公司董事会

廖结兵 男 37 大专 董事、副总经理 2015.04-2018.04 公司董事会

蓝永强 男 49 本科 董事 2015.04-2018.04 公司董事会

硕士研

Jie Ding 男 49 独立董事 2015.04-2018.04 公司董事会

究生

硕士研

牟 文 女 51 独立董事 2015.04-2018.04 公司董事会

究生

博士研

李广众 男 40 独立董事 2015.04-2018.04 公司董事会

究生

博士研

聂 尧 男 39 独立董事 2015.04-2018.04 公司董事会

究生

本公司现任董事简历情况如下:

周志刚先生,1974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周志刚先生曾任天水市洛坝铅锌矿会计主管、甘肃徽县锌业有限公司经

理、甘肃宝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亚特投资总经理;2008 年 9 月至

2009 年 12 月担任甘肃金徽董事长兼总经理;2009 年 12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

长兼总经理。2009 年被评为甘肃省第七届“优秀青年企业家”,2010 年被评为

“甘肃省劳动模范”,目前任陇南市第二届人大常委、甘肃省第十二届人大代

表。

张志刚先生,1964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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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张志刚先生曾任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产品室主任、车间副主任、主

任;2008 年 9 月至 2009 年 12 月担任甘肃金徽总工程师;2009 年 12 月至今担任

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2014 年 12 月被中国食品工业协会评为“中

国评酒大师”。

胡阳先生,1974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EMBA 在读。胡阳先生曾任徽县卫生局科员、陇南星河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徽县司法局执业律师、亚特投资法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9 年

12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2012 年 9 月至今兼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熊建基先生,1970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

历。熊建基先生曾任甘肃洛坝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总账会计、徽县鸿远矿业

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科长、万城商务东升庙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部长、甘肃亚

特矿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 年 10 月至 2009 年 12 月担任甘肃金徽财务总

监;2009 年 12 月至 2012 年 4 月担任本公司财务总监;2012 年 4 月至 2012 年 9

月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2 年 4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2012 年 9 月至今担

任亚特投资总经理助理。

王栋先生,1979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MBA 在读。王栋先生曾担任甘肃春天酒业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2005 年 4 月至

2009 年 12 月担任甘肃金徽销售公司经理;2009 年 12 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经

理,2010 年 1 月、2010 年 2 月起分别担任陇南销售公司、兰州销售公司总经

理;2012 年 4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廖结兵先生,1979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

历。廖结兵先生曾担任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公司经理、广州珠江云

峰酒业有限公司大区销售经理、北京盛初营销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 年

7 月起担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2012 年 4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蓝永强先生,1967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蓝永强先生曾担任甘肃政法学院教师、广东省华联进出口公司法务专员、

广东广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广东广大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上海琥珀投资基金有限

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为中山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董事长,并担任深圳康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州天创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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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能源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2 年 10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

Jie Ding 先生,1967 年 1 月出生,加拿大国籍(1997 年取得),硕士研究

生学历。Jie Ding 先生曾担任加拿大 SAS 公司系统咨询师、无锡中加西洋参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医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CEO、科尔尼管理咨询公司经

理、摩立特集团董事、总经理,罗兰贝格国际管理咨询公司高级合伙人,现为

贝恩创效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合伙人;2012 年 10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牟文女士,1965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学历。牟文女士曾担任湖南省湘潭市计委信息中心科员、四川汇力农资连锁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川交路桥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顾问、四川金路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为四川大学商学院会计与公司金融系副教授、华意压缩

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天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 年 10 月

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李广众先生,1976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

生学历。李广众先生曾担任中山大学金融系讲师、副教授,中央财经大学教

授、博士生导师,现为中山大学财务与投资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并担

任广东明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 年 10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

事。

聂尧先生,1977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

学历。聂尧先生曾担任美国罗格斯大学(新泽西州立大学)高级生物技术与医学

中心访问学者、江南大学生物工程学院副教授,现为江南大学生物工程学院教

授;2014 年 3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

本公司现任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包括 1 名职工监事。职工监事由公司职

工代表大会选举或更换,其他监事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监事任期三

年,可以连选连任。

本公司现任监事及任期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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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现任职务 任期 提名人

刘文斌 男 54 中专 监事会主席 2015.04-2018.04 公司监事会

刘维军 男 27 大专 监事 2015.04-2018.04 公司监事会

唐 云 男 42 大专 监事 2015.04-2018.04 -

本公司现任监事简历情况如下:

刘文斌先生,1962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

刘文斌先生曾担任陇南春酒厂财务处长、陇酒集团财务处长、甘肃宝徽实业集团

有限公司财务部长;2005 年 2 月至 2008 年 10 月担任甘肃金徽财务总监;2008

年 11 月至 2013 年 10 月担任亚特投资财务部长、总经理助理;2013 年 11 月起

担任甘肃金徽矿业财务总监;2009 年 12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监事;2012 年 4 月至

今担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刘维军先生,1989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刘维军先生曾担任陇南市东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会计;2009 年 12 月至 2010 年 3

月担任本公司会计;2010 年 4 月至 2013 年 8 月担任亚特投资财务部副经理;2013

年 9 月至今担任海南亚特财务部经理;2012 年 4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监事。

唐云先生,1974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唐云先生曾担任徽县柳林铅锌选矿厂车间主任、徽县鸿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厂

长;2008 年 5 月至 2009 年 12 月担任甘肃金徽生产部经理;2009 年 12 月至今担

任本公司生产部经理;2012 年 4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职工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本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本公司设有副总经理、财务总

监、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和解聘。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可由董事会成员兼任。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中担任除

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本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及任期如下表所示: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现任职务 任期

周志刚 男 42 本科 董事长、总经理 2015.04-2018.04

张志刚 男 52 本科 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2015.04-20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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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现任职务 任期

杜学义 男 49 本科 副总经理 2015.04-2018.04

王 栋 男 37 大专 董事、副总经理 2015.04-2018.04

廖结兵 男 37 大专 董事、副总经理 2015.04-2018.04

胡 阳 男 42 本科 董事、董事会秘书 2015.04-2018.04

封晓成 男 50 本科 副总经理 2015.04-2018.04

谢小强 男 42 大专 财务总监 2015.04-2018.04

本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简历情况如下:

周志刚先生、张志刚先生、胡阳先生、王栋先生、廖结兵先生的简历,请详

见本节“(一)董事”部分。

杜学义先生,1967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经济师。杜学义先生曾任甘肃洛坝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企管部主任、甘肃宏宇

有色金属冶化有限公司经理;2006 年 10 月至 2009 年 12 月担任甘肃金徽办公室

主任、企划部经理、总经理助理;2009 年 12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封晓成先生,1966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封晓成先生曾担任建设银行徽县支行信贷部经理、副行长,建设银行康县支行副

行长,建设银行西和支行行长;2008 年 8 月至 2012 年 8 月担任亚特投资总经理

助理、副总经理;2012 年 9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谢小强先生,1974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师职

称,大专学历,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资格。谢小强先生曾担任天水华西

大厦会计、天水百货大楼有限公司华联商厦财务部长、天水绿地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财务部长;2012 年 7 月至 2012 年 9 月担任本公司财务部副经理;2012 年 9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四)核心技术人员

本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如下表所示: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职称或资格 现任职务

国家级白酒评委、

张志刚 男 52 本科 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工程师

张智良 男 50 中专 国家级白酒评委 成品酒品评小组组长

任爱琴 女 50 高中 国家级白酒评委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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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职称或资格 现任职务

向双全 男 37 本科 工程师 检测中心主任

本公司上述核心技术人员简历情况如下:

张志刚先生简历请详见本节“(一)董事”部分。

张智良先生,1966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

张智良先生曾担任陇南春酒厂和陇酒集团工人、陈酿勾调中心副主任;2005 年 1

月至 2009 年 12 月担任甘肃金徽生产部陈酿勾调中心副主任;2009 年 12 月至 2014

年 12 月担任本公司陈酿勾调中心主任;2014 年 12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成品酒品

评小组组长。

任爱琴女士,1966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

任爱琴女士曾担任陇南春酒厂和陇酒集团工人;2005 年 1 月至 2009 年 12 月担

任甘肃金徽质量监督管理部副经理、经理;2009 年 12 月至 2013 年 9 月担任本

公司质量监督管理部经理。

向双全先生,1979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向双全先生曾担任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研究员;2008 年 9 月至 2009

年 12 月担任甘肃金徽生产部检测中心主任;2009 年 12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检测

中心主任。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间的亲属关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

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

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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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

有发行人股份情况

(一)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众惠投资持有本公司 8.190%的股份、乾惠投资

持有本公司 4.504%的股份、怡铭投资持有本公司 4.504%的股份,乾众投资持有

乾惠投资 15.455%的股份,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通

过持股众惠投资、乾惠投资、怡铭投资及乾众投资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具体情

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股

持有合伙企 间接持有本 间接持有本公

序号 姓 名 担任职务 持股对象

业出资比例 公司股份数 司股份比例

董事长、 众惠投资 40.000% 687.96

1 周志刚 4.308%

总经理 乾惠投资 22.909% 216.69

董事、 众惠投资 20.000% 343.98

2 胡 阳 1.753%

董事会秘书 乾惠投资 2.546% 24.12

3 刘文斌 监事会主席 怡铭投资 10.000% 94.58 0.450%

董事、副总经

4 张志刚 乾惠投资 5.455% 51.64 0.246%

理、总工程师

董事、

5 王 栋 乾惠投资 4.545% 43.04 0.205%

副总经理

董事、

6 廖结兵 乾惠投资 4.545% 43.04 0.205%

副总经理

7 封晓成 副总经理 乾惠投资 3.636% 34.43 0.164%

8 杜学义 副总经理 乾惠投资 2.182% 20.62 0.098%

9 唐 云 监事 乾惠投资 2.182% 20.62 0.098%

10 熊建基 董事 怡铭投资 1.819% 17.20 0.082%

11 谢小强 财务总监 乾惠投资 1.091% 10.31 0.049%

12 张智良 核心技术人员 乾众投资 4.706% 6.89 0.033%

13 向双全 核心技术人员 乾众投资 4.706% 6.89 0.033%

14 任爱琴 核心技术人员 乾众投资 4.706% 6.89 0.033%

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

属均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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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持股数量变动情况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在 2010 年 12

月 31 日前未直接和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起至本招股意向书

签署日,上述人员未曾直接持有过本公司股份,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增减变动

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股

2011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

序号 姓名 间接持股 间接持股 间接持股 间接持股 间接持股 间接持股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1 周志刚 400.00 4.000% 510.00 4.177% 904.65 4.308%

2 胡 阳 200.00 2.000% 200.00 1.638% 368.10 1.753%

3 刘文斌 - - - - 94.58 0.450%

4 张志刚 - - 110.00 0.901% 51.64 0.246%

5 王 栋 - - 110.00 0.901% 43.04 0.205%

6 廖结兵 - - 110.00 0.901% 43.04 0.205%

7 封晓成 - - 110.00 0.901% 34.43 0.164%

8 杜学义 - - - - 20.62 0.098%

9 唐 云 - - - - 20.62 0.098%

10 熊建基 - - - - 17.20 0.082%

11 谢小强 - - - - 10.31 0.049%

12 张智良 - - - - 6.89 0.033%

13 向双全 - - - - 6.89 0.033%

14 任爱琴 - - - - 6.89 0.033%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对外投

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

员在本公司股东众惠投资、乾惠投资、怡铭投资及乾惠投资的出资人乾众投资中

持股,具体情况请详见本节“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及

其近亲属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的相关内容。本公司董事蓝永强持有深圳康美生

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3.30%股份。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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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报酬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2015 年度从本公司领取

的薪酬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类别 姓名 职务 税前薪酬总额

周志刚 董事长、总经理 74.57

张志刚 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74.57

蓝永强 董事 -

胡阳 董事、董事会秘书 49.39

熊建基 董事 -

董事 王栋 董事、副总经理 55.87

廖结兵 董事、副总经理 55.58

JieDing 独立董事 7.99

牟文 独立董事 7.99

李广众 独立董事 7.99

聂尧 独立董事 7.99

刘文斌 监事会主席 -

监事 刘维军 监事 -

唐云 监事 8.04

杜学义 副总经理 31.23

高级管理

封晓成 副总经理 43.10

人员

谢小强 财务总监 31.10

张智良 成品酒品评小组组长 10.14

核心技术

向双全 检测中心主任 8.64

人员

任爱琴 无 10.17

本公司董事蓝永强、熊建基和本公司监事刘文斌、刘维军不在本公司领薪。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除在本公司领取薪酬外未在本公

司及其关联企业享受其他待遇和退休金计划等。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在本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担任职务外,本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如下表所示:

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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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公司 在兼职单位 兼职单位与

姓 名 兼职单位

所任职务 所任职务 发行人关系

董事、董

胡 阳 众惠投资 执行事务合伙人 股东

事会秘书

Jie Ding 独立董事 贝恩创效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合伙人 无

四川大学 副教授

牟 文 独立董事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

四川天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系主任、教授、博

中山大学 无

李广众 独立董事 士生导师

广东明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

聂 尧 独立董事 江南大学 教授 无

深圳康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能源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蓝永强 董事 无

广州天创时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

亚特投资 总经理助理 控股股东

甘肃金徽矿业 监事

熊建基 董事 控股股东控

金徽房地产 监事

制的企业

海南亚特 监事

甘肃金徽矿业 财务总监

亚鑫房地产 监事会主席

监事会主 亚泉湾物业 监事会主席 控股股东控

刘文斌

席 亚鑫物业 监事 制的企业

博宇矿业 监事

铭洲钼业 监事

海南亚特 财务部经理

控股股东控

刘维军 监事 亚鑫房地产 监事

制的企业

亚泉湾物业 监事

封晓成 副总经理 乾惠投资 执行事务合伙人 股东

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无在其他

公司兼职的情况。

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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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与公司签订协

议和履行承诺情况

在本公司任职并领薪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与本公司

签订劳动合同、竞业禁止协议、保密协议,对上述人员诚信、尽职和保密等方面

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

员未与本公司签订除劳动合同、竞业禁止协议、保密协议之外的其他协议。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对本次发行前所持公司股

份作出的重要承诺请详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股东关于股份

锁定、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的相关内容。

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近三年内变动情况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均履行了《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必要

程序。近三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如下:

(一)董事变动情况

2012 年 4 月 26 日,公司为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而召开的创立大会暨第一

次股东大会通过决议,选举产生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由周志刚、张志刚、胡阳、

熊建基、王栋、廖结兵 6 名董事组成,任期三年,自 2012 年 4 月 26 日起至 2015

年 4 月 25 日。

2012 年 10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1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选举蓝永

强为董事,选举徐岩、Jie Ding、牟文、李广众为独立董事,任期自 2012 年 10

月 11 日至 2015 年 4 月 25 日。至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共计 11 名,其中包

括 4 名独立董事。

鉴于独立董事徐岩被任命为江南大学副校长后向本公司提出辞职,2014 年 3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选举聂尧为独立董事,任

期自 2014 年 3 月 11 日至 2015 年 4 月 25 日。

2015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由周志刚、张志刚、胡阳、熊建基、王栋、廖结兵、蓝永强、Jie

Ding、牟文、李广众、聂尧 11 名董事组成,任期三年,自 2015 年 4 月 26 日起

236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至 2018 年 4 月 25 日。

(二)监事变动情况

2012 年 4 月 26 日,公司为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而召开的创立大会暨第一

次股东大会通过决议,选举刘文斌、刘维军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2012 年 4 月 26 日,金徽有限通过的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选举唐云为第一届监事

会职工代表监事。至此,公司第一届监事会成员为:刘文斌、刘维军、唐云。

2015 年 4 月 1 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唐云为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

表监事;2015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刘文

斌、刘维军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至此,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为:刘文斌、刘

维军、唐云,任期三年,自 2015 年 4 月 26 日起至 2018 年 4 月 25 日。

(三)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2012 年 4 月 26 日,金徽有限召开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创立大会后,第

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决议,聘任周志刚为总经理,聘任张志刚、熊建基、

杜学义、王栋、廖结兵为副总经理,周志刚兼任财务负责人。

2012 年 9 月 25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决议,聘任胡阳为董

事会秘书,聘任封晓成为副总经理,聘任谢小强为财务总监,同意熊建基辞去副

总经理职务。

2015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决议,聘任周志刚为

总经理,聘任张志刚、王栋、廖结兵、杜学义、封晓成为副总经理,聘任胡阳为

董事会秘书,聘任谢小强为财务总监。

237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第九节 公司治理结构

一、公司治理结构概述

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要求,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设置了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选举了独立董事,聘任了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

高级管理人员,制定并完善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

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本公司股东大会、董事

会、监事会和管理层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

行使各自的权利,履行各自的义务。本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投资决策及重要

财务决策按照各项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与规则进行,本公司已经建立起符合上市

公司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

二、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本公司股东大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有效运行。

(一)股东大会的职权

股东大会是公司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

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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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修改《公司章程》;

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2、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资产30%的事项;

13、审议批准《公司章程》规定的应由股东大会批准的对外担保事项;

14、审议批准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6、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17、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应由股东大会决

定的其他事项。

(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1、股东大会的召开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 1 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

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不足公司董事人数的2/3的;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2、股东大会议案的提交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

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出提案。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进

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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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东的出席

股东大会召开日公司股东名册上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

席股东大会,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行使表决权。股东可以亲自

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

4、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股东大会作

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5、股东大会的召开情况

本公司自 2012 年 4 月 26 日召开创立大会暨 2012 年第一次股东大会以来,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共计召开了二十次股东大会。本公司历次股东大会具

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1 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 2012年04月26日

2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2年08月10日

3 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2年09月03日

4 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2年09月21日

5 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2年10月11日

6 2012年度股东大会 2013年04月25日

7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3年05月22日

8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3年07月17日

9 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3年08月24日

10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4年03月11日

11 2013年度股东大会 2014年04月01日

12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4年05月09日

13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4年07月21日

14 2014年度股东大会 2015年02月07日

15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5年03月20日

16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5年04月25日

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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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17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5年05月13日

18 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5年07月29日

19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6年01月20日

20 2015年度股东大会 2016年01月31日

本公司股东大会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公司股东大会机构和

制度的建立及执行,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保证公司

治理结构有效运行、经营活动顺利开展。

三、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

事规则》的规定,规范有效运行。

(一)董事会的构成

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公

司设董事会秘书。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二)董事会的职权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

形式的方案;

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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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

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1、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2、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13、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4、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5、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1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三)董事会议事规则

1、董事会的召开

董事会会议分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定期会议至少每半年度召开一

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

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单独或合并代表 1/10 以上表决

权的股东、1/3 以上董事、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

自接到提议后 10 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

出席方可举行。

2、董事的出席

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

事代为出席。涉及表决事项的,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明确对每一事项发表同意、

反对或弃权的意见,董事不得作出或者接受无表决意向的委托、全权委托或者授

权范围不明确的委托。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

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一名董事不得在一次董事会会议上接受超过两名以上董事的委托代为出席会议。

3、董事会的表决和决议

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

一人一票。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

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

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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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

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会召开情况

本公司自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来,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共计召开了

二十六次董事会。历次董事会召开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1 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2012年04月26日

2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2012年07月20日

3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2012年08月18日

4 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2012年09月05日

5 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2012年09月25日

6 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2012年12月14日

7 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2013年03月26日

8 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2013年04月26日

9 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2013年06月28日

10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2013年08月08日

11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013年11月09日

12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014年02月24日

13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14年03月11日

14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014年04月23日

15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2014年07月10日

16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2014年08月15日

17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2014年12月06日

18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2015年01月17日

19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2015年03月03日

20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2015年04月09日

21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2015年04月27日

22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2015年06月24日

23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2015年07月13日

24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2015年08月15日

25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2016年01月05日

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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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26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2016年01月11日

本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制定了公司各项具体规章制

度,及时审议重大事项,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内容。上述会议在召

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董事会机构和制度的建立及执行,对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公司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本公司监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监事会

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有效运行。

(一)监事会的构成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两名,职工代表监事一名。监事

的任期每届为 3 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公司章程》中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监事。董事、总经理

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其本人不得兼任监事,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不得

担任监事;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不得超过

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监事会的职权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2、检查公司财务;

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

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予以纠正,必要时可向股东大会或有权机关报告;

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

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6、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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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认为必要时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8、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

讼;

9、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10、《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三)监事会议事规则

1、监事会的召开

监事会每 6 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召

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应当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发出书面会议通

知。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

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

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

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2、监事出席

监事会会议,应由监事本人出席;监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监

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

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监事的权

利。监事未出席监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

票权。

3、监事会表决和决议

监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监事会决议应当经

过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4、监事会的召开情况

本公司自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以来,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共计召

开十四次监事会。历次监事会召开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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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1 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2012年04月26日

2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2012年09月25日

3 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2013年03月27日

4 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2013年04月26日

5 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2013年08月08日

6 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2014年02月24日

7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2014年03月11日

8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2014年08月15日

9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2014年12月06日

10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2015年01月17日

11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015年04月09日

12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2015年04月27日

13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2015年08月15日

14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2016年01月11日

上述会议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监事多次列席股东大会

和董事会,认真开展监督工作,监事会认为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

行为。

五、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

(一)独立董事情况

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按照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行使各自的权利,履行各自的义务。

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4 名,Jie Ding 先生、牟文女士、李

广众先生和聂尧先生为第二届独立董事,其中牟文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

立董事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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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独立董事的职权和义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尤其关注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影响。独立董

事除应当具有《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董事的职权

外,还具有以下特别职权:

1、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人民币300万元或高于

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

讨论;独立董事做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

判断的依据;

2、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4、提议召开董事会;

5、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6、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独立董事还应对以下重大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

1、提名、任免董事;

2、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4、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

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

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

5、公司现金分红具体方案;

6、公司当年盈利但年度董事会未提出包含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预案;

7、关联交易(含公司向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提供资金)、对外

担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委托理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投资等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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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股权激励计划;

9、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应由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募集资金相关事

项;

10、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1、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

12、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对其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

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该述职报告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

(三)独立董事制度的运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自任职以来,参加了历次董事会,列席了历次股东大会,对相

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发挥了在财务、审计、战略决策等

方面的专业特长,对本公司经营管理、发展战略的制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六、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秘书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秘书

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行使董事会秘书职责。

(一)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本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

责。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

秘书。

2012年9月25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聘任胡阳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

书,2015年4月2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续聘胡阳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

书。胡阳先生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董事会秘书工作

制度》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董事会秘书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证券交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及时沟

通和联络,保证证券交易所可以随时与其取得工作联系;

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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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上市后,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督促公司制定并

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促使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依法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规定向证券交易所办理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工

作;

3、协调公司与投资者关系,接待投资者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者

提供公司已披露的资料;

4、按照法定程序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准备和提交拟审议的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文件;参加董事会会议,制作会议记录并签字;

5、负责与公司信息披露有关的保密工作,制定保密措施,促使公司董事会

全体成员及相关知情人在有关信息正式披露前保守秘密,并在内幕信息泄露时,

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公司上市后,董事会秘书于内幕信息泄露时还应及时向证券

交易所报告;

6、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董事名册、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持有公司股票的资料,以及董事会、股东大会的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等;

7、协助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了解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其设定的责任;

8、促使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在董事会拟作出的决议违反法律、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时,应当提醒与会董事,并提请列席会议的监事

就此发表意见;如董事会坚持作出上述决议,董事会秘书应将有关监事和其个人

的意见记载于会议记录上。在公司上市后,董事会秘书还应立即向证券交易所报

告;

9、履行《公司章程》和相关部门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三)董事会秘书制度的运行情况

胡阳先生自任职以来,依法筹备了历次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会议,确保了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依法召开。董事会秘书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与

中介机构的配合协调、与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主要管

理制度的制定等方面亦发挥了重大作用。

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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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

(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

本公司设立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制定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聘任

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委员名单如下表所示:

专门委员会 主任委员 委员

Jie Ding(独立董事)、周志刚、蓝永强、王栋、牟文(独

战略委员会 Jie Ding

立董事)

审计委员会 牟 文 牟文(独立董事)、李广众(独立董事)、熊建基

提名委员会 李广众 李广众(独立董事)、聂尧(独立董事)、张志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聂 尧 聂尧(独立董事)、Jie Ding(独立董事)、胡阳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责

1、战略委员会的职责和权限为:

(1)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

提出建议;

(3)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

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4)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5)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6)董事会授权的其它事宜。

2、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和权限为:

(1)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2)指导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3)负责内部审计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4)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5)组织开展各项专项审计工作;

(6)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

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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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审计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

(8)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工作进度、

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

(9)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3、提名委员会的职责和权限为:

(1)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

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2)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3)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4)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5)董事会授权的其它事宜。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和权限为:

(1)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

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

(2)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

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3)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

评;

(4)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5)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八、公司近三年违法违规行为

公司自成立至今,已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

事、董事会秘书等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国

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开展经营活动,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也不存在

被土地、环保、工商、税务等主管机关处罚的情况。

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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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一)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过与关联方之间资金相互拆借,不存在关联方资金

占用情况。

(二)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十、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自我评估意见

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

经理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战略委

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重大规章制度,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

经理层的权责范围和工作程序。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开、重大决策

等行为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本公司制定的内部管理与控制制度以公司基本管理制度为基础,涵盖了财

务会计、安全生产、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工艺技术管理、人事管理、关联

交易、投资决策等整个生产经营过程,确保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形成了规范

的管理体系。本公司在内部控制建立过程中,充分考虑了行业特点和公司多年

管理经验,保证了内控制度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对经营风险起到了有效的

控制作用。本公司制定内部控制制度以来,各项制度均得到有效执行,对于公

司加强管理、规范运行、提高经济效益以及公司的长远发展起到了积极有效的

作用。

本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且该内部控制制度被有效执

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及公司运营的有

效性。随着公司发展和法律法规变化,公司将不断改进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使其更好地发挥监督与制约作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是完整的、合理的、有效

的。

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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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天健对本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内

部控制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6]3-9号),认为金徽股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2015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

制。

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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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公司财务与会计信息

本节财务会计数据和相关分析说明反映了本公司最近三年经审计的经营业

绩和资产负债情况。本文所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除特别说明外,均引自经审

计的财务报告。

一、财务报表

(一)注册会计师意见

天健接受本公司委托,审计了本公司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和

201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3年度、2014年度和2015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

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

[2016]3-8号)(以下简称“审计报告”)。

(二)财务报表

1、最近三年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资产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24,299,145.51 223,057,557.56 223,796,780.12

应收票据 - - -

应收账款 9,121,669.74 10,870,294.35 10,416,112.23

预付款项 1,730,707.24 1,463,126.55 3,796,265.70

应收股利 - - -

其他应收款 1,210,298.93 1,375,054.62 928,215.13

存货 313,955,133.73 276,433,429.44 262,180,462.2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1,557,692.35 388,567.36 1,513,848.65

流动资产合计 651,874,647.50 513,588,029.88 502,631,684.07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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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683,628,261.81 457,589,585.62 474,646,607.79

在建工程 339,345,553.47 404,549,304.11 36,246,246.44

工程物资 - - 8,219,784.00

无形资产 171,909,681.93 176,857,592.27 179,875,220.16

开发支出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6,534,511.36 5,214,403.39 5,631,351.85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1,201,418,008.57 1,044,210,885.39 704,619,210.24

资产总计 1,853,292,656.07 1,557,798,915.27 1,207,250,894.31

负债和股东权益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 - 20,000,000.00

应付票据 - - -

应付账款 98,473,404.29 107,997,847.62 98,947,049.48

预收款项 202,528,533.31 125,911,842.80 80,956,613.86

应付职工薪酬 35,381,552.96 21,239,901.30 20,054,476.23

应交税费 31,979,817.32 43,489,009.65 49,791,008.86

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其他应付款 64,111,659.26 51,456,438.61 46,049,965.8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67,000,000.00 147,000,000.00 241,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 - -

流动负债合计 899,474,967.14 497,095,039.98 556,799,114.2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83,000,000.00 418,000,000.00 100,000,000.00

预计负债 - - -

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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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长期应付款 - - -

专项应付款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递延收益 2,651,000.00 2,543,000.00 2,455,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185,651,000.00 420,543,000.00 102,455,000.00

负债合计 1,085,125,967.14 917,638,039.98 659,254,114.25

股东权益:

股本 210,000,000.00 210,000,000.00 210,000,000.00

资本公积 97,576,134.15 97,576,134.15 97,576,134.15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40,981,455.42 28,083,153.58 18,666,270.19

一般风险准备 - - -

未分配利润 419,609,099.36 304,501,587.56 221,754,375.72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768,166,688.93 640,160,875.29 547,996,780.06

少数股东权益 - - -

股东权益合计 768,166,688.93 640,160,875.29 547,996,780.06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1,853,292,656.07 1,557,798,915.27 1,207,250,894.31

2、最近三年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营业收入 1,182,410,853.81 1,012,875,491.43 1,093,082,692.76

减:营业成本 471,770,384.70 434,009,685.68 496,014,024.17

营业税金及附加 186,798,445.79 167,785,893.46 190,643,116.64

销售费用 182,835,749.35 152,037,394.67 163,606,460.82

管理费用 104,968,785.09 86,523,509.61 78,503,300.51

财务费用 22,544,079.20 20,964,893.62 19,857,006.84

资产减值损失 2,380,055.64 703,403.57 7,397,107.64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

投资收益 - 210,947.94 171,780.8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

- - -

资收益

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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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二、营业利润 211,113,354.04 151,061,658.76 137,233,456.96

加:营业外收入 3,272,882.72 7,166,871.17 5,776,626.3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161,624.98 279,616.82 156,614.33

减:营业外支出 3,842,596.46 2,097,905.17 1,503,646.4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3,663,478.26 1,979,905.17 -

三、利润总额 210,543,640.30 156,130,624.76 141,506,436.86

减:所得税费用 44,737,826.66 31,416,529.53 33,059,087.64

四、净利润 165,805,813.64 124,714,095.23 108,447,349.2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5,805,813.64 124,714,095.23 108,447,349.22

少数股东损益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165,805,813.64 124,714,095.23 108,447,349.2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65,805,813.64 124,714,095.23 108,447,349.22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79 0.59 0.52

(二)稀释每股收益 0.79 0.59 0.52

3、最近三年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461,778,964.40 1,233,351,955.78 1,263,048,654.19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543,497.21 9,520,565.71 16,296,854.6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71,322,461.61 1,242,872,521.49 1,279,345,508.7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549,332,694.35 492,119,043.90 552,279,574.73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11,847,479.09 101,301,722.87 99,952,341.17

支付的各项税费 353,255,685.30 292,324,564.88 362,336,856.4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74,721,765.39 126,270,567.15 140,119,987.7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89,157,624.13 1,012,015,898.80 1,154,688,760.1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2,164,837.48 230,856,622.69 124,656,748.64

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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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10,947.94 171,780.8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264,535.37 647,751.38 212,403.85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

- - -

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6,000,000.00 30,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64,535.37 46,858,699.32 30,384,184.6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181,077,601.71 373,464,698.06 104,022,486.97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 - -

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6,000,000.00 30,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1,077,601.71 419,464,698.06 134,022,486.9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0,813,066.34 -372,605,998.74 -103,638,302.3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

- - -

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450,000,000.00 503,000,000.00 255,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50,000,000.00 503,000,000.00 255,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65,000,000.00 299,000,000.00 316,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85,110,183.19 62,989,846.51 47,363,570.81

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50,110,183.19 361,989,846.51 363,363,570.8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0,183.19 141,010,153.49 -108,363,570.8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

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1,241,587.95 -739,222.56 -87,345,124.4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23,057,557.56 223,796,780.12 311,141,904.5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24,299,145.51 223,057,557.56 223,796,78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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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最近三年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2015 年度

项目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 210,000,000.00 97,576,134.15 28,083,153.58 304,501,587.56 - - 640,160,875.29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其他 - - - - -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210,000,000.00 97,576,134.15 28,083,153.58 304,501,587.56 - - 640,160,875.29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 12,898,301.84 115,107,511.80 128,005,813.64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65,805,813.64 165,805,813.64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

-

少资本

(三)利润分配 - 12,898,301.84 -50,698,301.84 -37,800,000.00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

-

结转

(五)专项储备 -

(六)其他 -

四、本期期末余额 210,000,000.00 97,576,134.15 40,981,455.42 419,609,099.36 768,166,688.93

259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单位:元

2014 年度

项目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 210,000,000.00 97,576,134.15 18,666,270.19 221,754,375.72 - - 547,996,780.06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其他 - - - - -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210,000,000.00 97,576,134.15 18,666,270.19 221,754,375.72 - - 547,996,780.06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 - 9,416,883.39 82,747,211.84 - - 92,164,095.23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124,714,095.23 - - 124,714,095.23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

- - - - - - -

少资本

(三)利润分配 - - 9,416,883.39 -41,966,883.39 - - -32,550,000.00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

- - - - - - -

结转

(五)专项储备 - - - - - - -

(六)其他 - - -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210,000,000.00 97,576,134.15 28,083,153.58 304,501,587.56 - - 640,160,875.29

260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单位:元

2013 年度

项目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 122,110,000.00 185,466,134.15 9,194,517.85 148,177,678.84 - - 464,948,330.84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其他 - - - - -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122,110,000.00 185,466,134.15 9,194,517.85 148,177,678.84 - - 464,948,330.84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87,890,000.00 -87,890,000.00 9,471,752.34 73,576,696.88 - - 83,048,449.22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108,447,349.22 - - 108,447,349.22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

- - - - - - -

少资本

(三)利润分配 - - 9,471,752.34 -34,870,652.34 - - -25,398,900.00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

87,890,000.00 -87,890,000.00 - - - - -

结转

(五)专项储备 - - - - - - -

(六)其他 - - - - - - -

四、本年年末余额 210,000,000.00 97,576,134.15 18,666,270.19 221,754,375.72 - - 547,996,780.06

261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5、最近三年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资产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89,374,401.12 179,931,081.24 177,351,622.79

应收票据 - - -

应收账款 - - 85,500.00

预付款项 1,125,180.68 233,208.79 1,942,929.82

应收股利 - - -

其他应收款 816,781.88 751,393.52 459,676.78

存货 306,656,155.27 269,651,449.67 249,007,079.2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1,488,357.99 - -

流动资产合计 599,460,876.94 450,567,133.22 428,846,808.59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118,751,110.26 118,751,110.26 49,00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606,367,834.22 374,739,772.80 463,674,645.69

在建工程 339,345,553.47 404,549,304.11 35,942,046.44

工程物资 - - 5,209,784.00

无形资产 170,012,712.10 175,875,841.62 179,875,220.16

开发支出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1,234,477,210.05 1,073,916,028.79 733,701,696.29

资产总计 1,833,938,086.99 1,524,483,162.01 1,162,548,504.88

负债和股东权益

262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资产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 - 20,000,000.00

应付票据 - - -

应付账款 106,138,879.85 110,290,152.16 89,986,013.20

预收款项 358,786,695.08 239,657,846.01 156,044,772.95

应付职工薪酬 20,578,120.00 9,302,783.14 8,332,948.85

应交税费 12,007,312.05 18,195,166.78 31,601,292.55

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其他应付款 59,982,298.26 46,883,450.55 42,136,547.8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67,000,000.00 147,000,000.00 241,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 - -

流动负债合计 1,024,493,305.24 571,329,398.64 589,101,575.3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83,000,000.00 418,000,000.00 100,000,000.00

预计负债 - - -

长期应付款 - - -

专项应付款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递延收益 2,651,000.00 2,543,000.00 2,455,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185,651,000.00 420,543,000.00 102,455,000.00

负债合计 1,210,144,305.24 991,872,398.64 691,556,575.37

股东权益:

股本 210,000,000.00 210,000,000.00 210,000,000.00

资本公积 97,576,134.15 97,576,134.15 97,576,134.15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40,981,455.42 28,083,153.58 18,666,270.19

一般风险准备 - - -

未分配利润 275,236,192.18 196,951,475.64 144,749,525.17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623,793,781.75 532,610,763.37 470,991,929.51

少数股东权益 - - -

263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资产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股东权益合计 623,793,781.75 532,610,763.37 470,991,929.51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1,833,938,086.99 1,524,483,162.01 1,162,548,504.88

6、最近三年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749,639,175.68 680,506,383.31 763,570,583.55

减:营业成本 512,450,463.65 449,005,388.59 495,745,371.75

营业税金及附加 117,861,207.34 128,169,166.29 184,400,425.91

销售费用 - - -

管理费用 81,312,852.10 65,001,751.11 61,760,992.65

财务费用 22,654,373.37 21,000,297.55 19,897,163.08

资产减值损失 1,521,970.53 468,338.26 -4,829.04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

投资收益 116,247,242.32 74,997,650.58 87,775,834.0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

- - -

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 130,085,551.01 91,859,092.09 89,547,293.27

加:营业外收入 2,740,060.83 4,407,646.94 5,294,030.1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133,539.40 135.48 117,316.50

减:营业外支出 3,842,593.46 2,097,905.17 123,800.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3,663,478.26 1,979,905.17 -

三、利润总额 128,983,018.38 94,168,833.86 94,717,523.41

减:所得税费用 - - -

四、净利润 128,983,018.38 94,168,833.86 94,717,523.4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94,168,833.86 94,717,523.41

少数股东损益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128,983,018.38 94,168,833.86 94,717,523.4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28,983,018.38 94,168,833.86 94,717,523.41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

七、每股收益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

264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二)稀释每股收益 - - -

7、最近三年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992,085,859.32 877,372,668.16 938,024,113.09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499,945.05 6,221,485.78 14,700,744.2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97,585,804.37 883,594,153.94 952,724,857.3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598,590,851.07 495,057,067.57 548,663,770.4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53,227,988.97 48,851,990.48 51,044,504.91

支付的各项税费 164,030,501.63 179,520,126.64 222,405,156.8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1,740,046.62 9,387,496.33 17,680,469.5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27,589,388.29 732,816,681.02 839,793,901.7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9,996,416.08 150,777,472.92 112,930,955.5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16,247,242.32 74,997,650.58 87,775,834.0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221,000.00 64,448.22 132,403.85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

- - -

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0,000,000.00 30,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6,468,242.32 115,062,098.80 117,908,237.9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176,911,155.33 364,270,266.76 97,890,366.24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42,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 - -

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0,000,000.00 30,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76,911,155.33 404,270,266.76 169,890,366.2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0,442,913.01 -289,208,167.96 -51,982,128.3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265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

- - -

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450,000,000.00 503,000,000.00 255,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50,000,000.00 503,000,000.00 255,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65,000,000.00 299,000,000.00 316,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85,110,183.19 62,989,846.51 47,363,570.81

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50,110,183.19 361,989,846.51 363,363,570.8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0,183.19 141,010,153.49 -108,363,570.8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

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9,443,319.88 2,579,458.45 -47,414,743.5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79,931,081.24 177,351,622.79 224,766,366.3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89,374,401.12 179,931,081.24 177,351,622.79

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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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最近三年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2015 年度

项目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 210,000,000.00 97,576,134.15 28,083,153.58 196,951,475.64 - - 532,610,763.37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其他 - - - - -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210,000,000.00 97,576,134.15 28,083,153.58 196,951,475.64 - - 532,610,763.37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

- 12,898,301.84 78,284,716.54 91,183,018.38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28,983,018.38 128,983,018.38

(二)所有者投入和

-

减少资本

(三)利润分配 - 12,898,301.84 -50,698,301.84 -37,800,000.00

(四)所有者权益内

-

部结转

(五)专项储备 -

(六)其他 -

四、本期期末余额 210,000,000.00 97,576,134.15 40,981,455.42 275,236,192.18 623,793,781.75

267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单位:元

2014 年度

项目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 210,000,000.00 97,576,134.15 18,666,270.19 144,749,525.17 - - 470,991,929.51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其他 - - - - -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210,000,000.00 97,576,134.15 18,666,270.19 144,749,525.17 - - 470,991,929.51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 - 9,416,883.39 52,201,950.47 - - 61,618,833.86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94,168,833.86 - - 94,168,833.86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

- - - - - - -

少资本

(三)利润分配 - - 9,416,883.39 -41,966,883.39 - - -32,550,000.00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

- - - - - - -

结转

(五)专项储备 - - - - - - -

(六)其他 - - -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210,000,000.00 97,576,134.15 28,083,153.58 196,951,475.64 - - 532,610,763.37

268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单位:元

2013 年度

项目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 122,110,000.00 185,466,134.15 9,194,517.85 84,902,654.10 - - 401,673,306.10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其他 - - - - -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122,110,000.00 185,466,134.15 9,194,517.85 84,902,654.10 - - 401,673,306.10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87,890,000.00 -87,890,000.00 9,471,752.34 59,846,871.07 - - 69,318,623.41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94,717,523.41 - - 94,717,523.41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

- - - - - - -

少资本

(三)利润分配 - - 9,471,752.34 -34,870,652.34 - - -25,398,900.00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

87,890,000.00 -87,890,000.00 - - - - -

结转

(五)专项储备 - - - - - - -

(六)其他 - - - - - - -

四、本年年末余额 210,000,000.00 97,576,134.15 18,666,270.19 144,749,525.17 - - 470,991,929.51

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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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务报表编制基准和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财务报表编制的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二)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1、报告期末合并报表范围

单位:万元

子公司 注册资本 股权比例 表决权比例 经营范围

陇南销售公司 1,000.00 100.00% 100.00% 白酒、水、饮料的批发、销售

预包装食品、白酒、啤酒、果

兰州销售公司 1,000.00 100.00% 100.00%

露酒的批发零售

西安销售公司 1,000.00 100.00% 100.00% 预包装食品的批发兼零售

许可经营项目:白酒、矿泉水、

西藏实业公司 1,000.00 100.00% 100.00% 饮料购销。一般经营项目:包

装材料的购销

金徽灌装公司 3,000.00 100.00% 100.00% 白酒、饮料、水的灌装、包装

2、报告期内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单位:万元

子公司 注册资本 股权比例 表决权比例 新增原因

西安销售公司 1,000.00 100.00% 100.00% 2013 年新设

西藏实业公司 1,000.00 100.00% 100.00% 2013 年新设

金徽灌装公司 3,000.00 100.00% 100.00% 2013 年新设

3、报告期内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无。

三、报告期公司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本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的会

计期间为 201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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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营业周期

公司经营业务营业周期较短,以 12 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四)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

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

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

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

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

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

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

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六)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

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七)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

1、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2、当公司为共同经营的合营方时,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

项目: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资产所产生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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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

用。

(八)金融工具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

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

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但下列情况除外:(1)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贷款和应收

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2)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

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

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对金融负债进行后续计量,但下列情况除

外:(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且不扣除将来结清金融负债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2)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

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

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计量;(3)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或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并将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

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确定

的金额;2)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原则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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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的累积摊销额后的余额。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有关

外,按照如下方法处理:(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资产持

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

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

利息,计入投资收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

放股利时计入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账面价值扣除原直接计入

资本公积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后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

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

部或部分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的,终止

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

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

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放

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2)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

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

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

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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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主要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

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

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

未经调整的报价;

(2)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

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

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

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

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

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金融资产的减值测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1)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

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

计提减值准备。

(2)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先将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

区分开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可以单独进行减

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

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

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测试结果表明其发生

了减值的,根据其账面价值高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表明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

①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②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

③公司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

步;

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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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⑤因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债务工具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⑥其他表明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况。

2)表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权益工具投资的公

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以及被投资单位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

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公司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单独进行检查。对于以

公允价值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若其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超过

50%(含 50%)或低于其成本持续时间超过 12 个月(含 12 个月)的,则表明其

发生减值;若其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超过 20%(含 20%)但

尚未达到 50%的,或低于其成本持续时间超过 6 个月(含 6 个月)但未超过 12

个月的,本公司会综合考虑其他相关因素,诸如价格波动率等,判断该权益工具

投资是否发生减值。对于以成本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公司综合考虑被投资单位

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判断该权益

工具是否发生减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

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期后公允价值回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

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并计入当期损益。对已确认减值损

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期后公允价值回升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发生减值时,将该权益工具投资的账面价

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

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发生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予转回。

(九)应收款项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应收款项账面余额 10%以上的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

计提方法 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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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1)确定组合的依据及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确定组合的依据

个别认定法组合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账龄分析法组合 相同账龄的应收款项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

个别认定法组合

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账龄分析法组合 账龄分析法

(2)账龄分析法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5.00% 5.00%

1-2 年(含 2 年) 20.00% 20.00%

2-3 年(含 3 年) 50.00% 50.00%

3 年以上 100.00% 100.00%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征的应收款项组合和个别认定法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

现值存在显著差异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对应收票据、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其他应收款项,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

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十)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外购或生产的半成

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

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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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

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

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

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

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

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包装物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十一)长期股权投资

1、共同控制、重要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

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

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

政策的制定的,认定为重大影响。

2、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

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

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

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

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

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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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

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

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

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

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

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

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

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

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

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

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

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

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

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

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

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

——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

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的处理方法

(1)个别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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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

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

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确认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

(2)合并财务报表

1)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不属于“一揽子

交易”的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

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

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

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

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

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2)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属于“一揽子交

易”的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

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十二)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

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

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项目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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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构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35 5.00% 4.75%-2.71%

机械设备 年限平均法 10-20 5.00% 9.50%-4.75%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4-8 5.00% 23.75%-11.88%

电子设备 年限平均法 3-6 5.00% 31.67%-15.83%

工器具及其它 年限平均法 5-8 5.00% 19.00%-11.88%

(十三)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

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

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十四)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

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

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

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

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

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

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

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

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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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

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

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十五)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

量。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

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

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表所示:

项目 摊销年限(年)

土地使用权 50-70

软件 10

3、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

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

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

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

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

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

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

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十六)部分长期资产减值

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

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

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

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

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

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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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 1 年以上(不含 1 年)的各项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

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

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十八)职工薪酬

1、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2、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

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

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1)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

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

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

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

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

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

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3)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

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

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

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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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

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

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

用时。

5、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

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

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

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

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

产成本。

(十九)股份支付

1、本公司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

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

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

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

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

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

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

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

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公

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

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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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

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

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

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

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

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

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

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

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

(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

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二十)收入

1、收入确认原则

(1)销售商品

销售商品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

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公司不再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

也不再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相关

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让渡资产使用权

让渡资产使用权在同时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收入金额能够可靠

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利息收入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

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按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

计算确定。

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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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公司的销售方式主要有经销商、商超和直销模式,以经销商模式为主,商超、

直销模式较少。不同销售模式下的收入确认时点如下:

公司的销售方式主要有经销商、商超和直销模式,以经销商模式为主,商超、

直销模式较少。不同销售模式下的收入确认时点如下:

经销商模式:财务部门开票人员根据货物的实际出库单、经经销商确认的送

货回单、货款支付凭据开具销售发票,财务部门会计人员根据上述资料确认销售

收入;

商超模式:各月末,商超根据当月销售情况提供销售清单,公司销售部门根

据销售清单进行核对,经核对无误后由财务部门开票人员开具销售发票,财务部

门会计人员根据上述资料确认销售收入;

直销模式:主要为自营团购和零售,公司根据客户需求,收取货款或取得收

取货款的相关凭据,客户提货时开具销售出库单、销售发票,财务部门根据交款

单或收取货款的相关凭据、出库单和销售发票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二十一)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

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

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

入当期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

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

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二)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

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

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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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

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

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

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

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

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

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

额。

4、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

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

交易或者事项。

(二十三)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费)率

增值税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 17.00%

消费税 计税价格或出厂价格/销售数量 20.00%+0.50 元/500ml

营业税 应纳税营业额 5.00%

城市维护建设

应缴流转税税额 5.00%、7.00%

教育费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 3.00%

地方教育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 2.00%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00%、15.00%、9.00%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 30%后余值的

房产税 1.20%、12.00%

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 12%计缴

价格调节基金 应缴流转税税额 1.00%

2、税收优惠

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我区企业所得税税率问题的通知》(藏政发

〔2011〕14 号)规定,西藏实业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5%。

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企业所得税政策实施办法的

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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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藏政发〔2014〕51 号),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

暂免征收西藏自治区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在此期间

西藏实业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9%。报告期内,除西藏实业公司享受企业所得

税率 9%的税收优惠政策外,本公司母公司及其他子公司未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二十四)报告期内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

2014 年 1 月至 7 月,财政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

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

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

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并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

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其中,除《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规定在 2014 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准则要求对金

融工具进行列报外,其余 7 项具体准则要求于 2014 年 7 月 1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

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于 2014 年 7 月 23

日公布之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和修订,本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

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2014 年 12 月 6 日,本公

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

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2、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四、非经常性损益

天健对本公司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进行了核验,并出具了《关于金徽酒股

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6]3-11 号)。报告期

内,本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发生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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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

-3,501,853.28 -1,700,288.35 156,614.33

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

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

1,088,500.00 4,662,244.19 3,704,700.00

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

除外)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210,947.94 171,780.82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843,639.54 2,107,010.16 411,665.57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569,713.74 5,279,913.94 4,444,760.72

减:所得税费用(减少以“-”表示) 133,060.72 1,344,978.49 1,147,101.80

少数股东损益 - - -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702,774.46 3,934,935.45 3,297,658.92

五、最近一期末主要资产情况

(一)最近一期末存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54,894,539.59 7,125,514.93 47,769,024.66

库存商品 59,902,382.30 1,418,444.07 58,483,938.23

发出商品 2,837,473.13 - 2,837,473.13

半成品 204,864,697.71 - 204,864,697.71

合计 322,499,092.73 8,543,959.00 313,955,133.73

(二)最近一期末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房屋建筑物 711,764,862.73 86,681,266.37 6,832,967.48 618,250,628.88

机械设备 70,579,619.95 21,611,962.51 48,967,657.44

运输设备 19,636,144.41 14,303,371.18 - 5,332,773.23

电子设备 13,656,241.81 10,744,052.78 - 2,912,189.03

工器具及其它 18,405,172.34 10,240,159.11 - 8,165,013.23

合计 834,042,041.24 143,580,811.95 6,832,967.48 683,628,261.81

(三)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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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无形资产原值 累计摊销 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 184,081,870.81 12,801,933.33 171,279,937.48

软件 834,259.83 204,515.38 629,744.45

合计 184,916,130.64 13,006,448.71 171,909,681.93

六、最近一期末主要债项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负债合计为 1,085,125,967.14 元,主要包括应

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等流动负债以及长期

借款等非流动负债。

(一)应付账款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付账款余额为 98,473,404.29 元,应付账款

中无应付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款项。

(二)预收账款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预收账款余额为 202,528,533.31 元,预收账

款中无预收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款项。

(三)应付职工薪酬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为 35,381,552.96 元。

(四)应交税费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交税费余额为 31,979,817.32 元,具体项目

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 2015.12.31

企业所得税 15,966,002.17

消费税 9,176,162.16

增值税 5,098,684.17

城市维护建设税 686,335.52

教育费附加 408,924.53

地方教育附加 272,616.35

价格调节基金 136,308.17

印花税 109,741.59

其他税费 125,042.66

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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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5.12.31

合 计 31,979,817.32

(五)其他应付款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 64,111,659.26 元,具体项目

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 2015.12.31

押金保证金 5,230,075.48

应付工程款 57,282,506.22

其他 1,599,077.56

合计 64,111,659.26

截至 2015 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中除应付懋达建设 1,143.10 万元外,无应

付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款项。

(六)长期借款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长期借款余额为 183,000,000.00 元。

七、所有者权益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股东名称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股本 210,000,000.00 210,000,000.00 210,000,000.00

其中:亚特投资 154,778,478.00 154,778,478.00 154,778,478.00

众惠投资 17,197,609.00 17,197,609.00 17,197,609.00

英之玖 19,106,543.00 19,106,543.00 19,106,543.00

乾惠投资 9,458,685.00 9,458,685.00 9,458,685.00

怡铭投资 9,458,685.00 9,458,685.00 9,458,685.00

资本公积 97,576,134.15 97,576,134.15 97,576,134.15

其中:股本溢价 87,576,134.15 87,576,134.15 87,576,134.15

其他资本公积 10,000,000.00 10,000,000.00 10,000,000.00

盈余公积 40,981,455.42 28,083,153.58 18,666,270.19

期末未分配利润 419,609,099.36 304,501,587.56 221,754,375.72

其中:期初未分配利润 304,501,587.56 221,754,375.72 148,177,678.84

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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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

165,805,813.64 124,714,095.23 108,447,349.22

所有者的净利润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2,898,301.84 9,416,883.39 9,471,752.34

分配现金股利 37,800,000.00 32,550,000.00 25,398,900.00

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其他 - - -

合计 768,166,688.93 640,160,875.29 547,996,780.06

八、现金流量情况

(一)简要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71,322,461.61 1,242,872,521.49 1,279,345,508.7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89,157,624.13 1,012,015,898.80 1,154,688,760.1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2,164,837.48 230,856,622.69 124,656,748.64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64,535.37 46,858,699.32 30,384,184.67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1,077,601.71 419,464,698.06 134,022,486.9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0,813,066.34 -372,605,998.74 -103,638,302.3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50,000,000.00 503,000,000.00 255,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50,110,183.19 361,989,846.51 363,363,570.8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0,183.19 141,010,153.49 -108,363,570.8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1,241,587.95 -739,222.56 -87,345,124.47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24,299,145.51 223,057,557.56 223,796,780.12

(二)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

流量:

净利润 165,805,813.64 124,714,095.23 108,447,349.22

加:资产减值准备 2,380,055.64 703,403.57 7,397,107.64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

38,074,837.60 37,475,033.21 34,113,778.13

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 3,760,850.24 3,811,178.99 2,426,925.17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 -

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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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资料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3,529,938.86 1,700,288.35 -156,614.33

长期资产的损失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28,085.58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 - -

财务费用 23,662,642.20 22,066,421.71 21,964,670.81

投资损失 - -210,947.94 -171,780.82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 -1,320,107.97 416,948.46 -1,823,655.34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 - - -

存货的减少 -39,775,630.09 -14,770,572.60 31,268,592.03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 389,879.14 2,497,382.91 -35,877,885.11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85,684,643.80 52,453,390.80 -42,931,738.76

其他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2,164,837.48 230,856,622.69 124,656,748.64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

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324,299,145.51 223,057,557.56 223,796,780.12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223,057,557.56 223,796,780.12 311,141,904.59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1,241,587.95 -739,222.56 -87,345,124.47

(三)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九、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期后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后利润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5,880.00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5,880.00

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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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或有事项

无。

(三)其他重要事项

请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相关内容。

十、财务指标

(一)基本财务指标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比率 0.72 1.03 0.90

速动比率 0.38 0.48 0.43

资产负债率(合并) 58.55% 58.91% 54.6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65.99% 65.06% 59.49%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等后)

0.08% 0.11% 0.08%

占净资产的比例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118.29 95.17 91.17

存货周转率(次/年) 1.60 1.61 1.76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29,957.21 22,785.67 20,001.18

利息保障倍数(倍) 6.35 7.49 9.11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元) 1.34 1.10 0.59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48 -0.004 -0.42

注: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余额+期末存货余额)/2]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净利润+所得税+利息支出+摊销+折旧

利息保障倍数=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息支出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

(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

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的规定,本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和每股收益如下表所示:

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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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9 0.59 0.52

扣除非

经常性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79 0.59 0.52

损益前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4.09% 21.19% 21.5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9 0.58 0.50

扣除非

经常性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79 0.58 0.50

损益后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4.19% 20.52% 20.85%

十一、盈利预测披露情况

本公司未编制盈利预测报告。

十二、资产评估情况

2009 年 12 月 25 日,金徽有限与甘肃金徽签署《资产转让协议书》,约定以

现金方式收购甘肃金徽拥有的与白酒经营相关资产。为确定合理的定价依据,甘

肃金徽聘请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甘肃金徽拟转让资产进行了评

估。该评估公司出具了以 2009 年 11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报告》(中天

华资评报字(2009)第 1138 号),上述资产的评估价值为 20,212.81 万元。

2010 年 3 月 31 日,兰州销售公司与甘肃金徽子公司世纪金徽酒业签署《资

产转让协议书》,约定以现金方式收购世纪金徽酒业的固定资产、存货和债权、

债务。为确定合理的定价依据,甘肃金徽聘请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对世纪金徽酒业拟转让固定资产进行了评估。该评估公司出具了以 2009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报告》(中天华资评报字(2010)第 1026 号),拟转

让固定资产评估价值为 1,227.19 万元。

2012 年 4 月 26 日金徽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聘请深圳市天健国

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金徽有限的全部资产进行评估。该公

司出具了以 2012 年 2 月 29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评估报告》(深国众联评报

字[2012]第 3-020 号),公司经评估后的净资产为 28,308.63 万元。

十三、历次验资情况

公司历次验资情况请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

公司历次验资情况及发起人投资资产的计量属性”的相关内容。

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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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公司管理层结合报告期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对报告期内本公司财务状

况、盈利能力、现金流量状况和资本性支出进行了讨论和分析,并对公司未来发

展趋势进行展望。

本节内容可能含有前瞻性描述。该类前瞻性描述包含了部分不确定事项,可

能与公司最终经营结果不一致。投资者阅读本节内容时,应同时参考本招股意向

书“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中的相关内容和本招股意向书揭示的其他信息一并

阅读。

本节所引用及分析的相关数据,除非特别注明,均指合并口径数据。

一、公司最近三年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构成及变动分析

1、资产构成及变化

公司流动资产主要为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和存货等;非流动资产

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等。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要资产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65,187.46 35.17% 51,358.80 32.97% 50,263.17 41.63%

非流动资产 120,141.80 64.83% 104,421.09 67.03% 70,461.92 58.37%

资产总计 185,329.27 100.00% 155,779.89 100.00% 120,725.09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120,725.09 万元、155,779.89 万元和

185,329.27 万元。2014 年末公司总资产较 2013 年末增长 29.04%,主要原因为公

司为建设优质酒酿造技术改造项目增加长期借款;2015 年末公司总资产较上年

末增加 29,549.38 万元,增幅 18.97%,主要原因为公司为建设优质酒酿造技术改

造项目增加银行借款及未分配利润增加。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资产总

额的比例分别为 41.63%、32.97%和 35.17%,流动资产占比较为稳定。

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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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流动资产构成及变化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32,429.91 49.75% 22,305.76 43.43% 22,379.68 44.53%

应收账款 912.17 1.40% 1,087.03 2.12% 1,041.61 2.07%

预付账款 173.07 0.27% 146.31 0.28% 379.63 0.76%

其他应收款 121.03 0.19% 137.51 0.27% 92.82 0.18%

存货 31,395.51 48.16% 27,643.34 53.82% 26,218.05 52.16%

其他流动资产 155.77 0.24% 38.86 0.08% 151.38 0.30%

流动资产合计 65,187.46 100.00% 51,358.80 100.00% 50,263.17 100.00%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22,379.68 万元、22,305.76 万元和

32,429.91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44.53%、43.43%和 49.75%。

2015 年末,公司货币资金较上年末增加 10,124.15 万元,增幅为 45.39%,主

要原因为公司 2015 年营业收入较 2014 年增加 16,953.54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随之增加,同时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现金降低。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一笔银行承兑汇票,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出票人 金徽股份 收票人 四川广安慧诚科艺玻璃有限公司

出票日期 2014 年 7 月 11 日 汇票到期日 2014 年 10 月 11 日

票据金额 200 万元 保证金 200 万元

票据号码 1 105831930017 20140711 01722726 4

2014 年 7 月 15 日,公司已将上述银行承兑汇票交付于四川广安慧诚科艺玻

璃有限公司。2014 年 10 月 11 日,四川广安慧诚科艺玻璃有限公司已向中国建

设银行甘肃分行提示付款。

(2)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041.61 万元、1,087.03 万元

和 912.17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07%、2.12%和 1.40%,占资产总额

比例分别为 0.86%、0.70%和 0.4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维持在较低水平,主要原因为公司对

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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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商采用“款到发货”销售模式,仅对大型商超、酒店、团购客户规定相应结

算期限且执行严格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分布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账龄分布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937.96 46.90 1,104.93 55.25 1,056.74 52.84

1-2 年 24.49 4.90 19.33 3.87 45.70 9.14

2-3 年 3.03 1.51 43.76 21.88 2.30 1.15

3 年以上 33.40 33.40 1.51 1.51 - -

合计 998.87 86.71 1,169.53 82.50 1,104.74 63.13

截至 2015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中无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的欠款。

(3)预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379.63 万元、146.31 万元和

173.07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76%、0.28%和 0.27%。报告期内,公

司预付账款主要为预付原材料款、设备款及营销咨询费等。

(4)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分别为 92.82 万元、137.51 万元和 121.03 万

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18%、0.27%和 0.19%。2013 年末其他应收款主

要为公司支付的兰州中川机场管理有限公司的广告招标保证金及预支业务人员

备用金。2014 年末、2015 年末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公司支付陇南市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局安全生产风险金和预支业务人员备用金。

(5)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26,218.05 万元、27,643.34 万元和

31,395.51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52.16%、53.82%和 48.16%,占资产总

额的比例分别为 21.72%、17.75%和 16.94%,占当期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52.93%、63.69%和 66.5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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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原材料 4,776.90 15.22% 6,241.13 22.58% 6,482.00 24.72%

其中:粮食、稻壳等 411.53 1.31% 423.50 1.53% 655.57 2.50%

包装材料 4,365.38 13.91% 5,817.63 21.05% 5,826.43 22.22%

半成品 20,486.47 65.25% 15,897.84 57.51% 14,481.92 55.24%

库存商品 5,848.39 18.63% 5,192.42 18.78% 4,949.98 18.88%

发出商品 283.75 0.90% 311.96 1.13% 304.14 1.16%

合计 31,395.51 100.00% 27,643.34 100.00% 26,218.05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结构较为稳定,主要由包装材料、半成品和库存商品构

成,各期末三者之和占当期期末存货的比例分别为 96.34%、97.34%和 97.78%。

1)原材料

①粮食、稻壳等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粮食、稻壳以及备品备件等原材料账面价值分别为

655.57 万元、423.50 万元和 411.53 万元。其中,报告期各期末,粮食、稻壳账

面价值分别为 492.58 万元、260.18 万元和 259.40 万元,按库龄划分具体情况如

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周期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1 年以内 259.40 260.18 492.58

合计 259.40 260.18 492.58

公司粮食、稻壳在当年采购后均及时投入白酒生产,因此库龄在一年以内。

②包装材料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包装材料账面价值分别为 5,826.43 万元、5,817.63 万元

和 4,365.38 万元,按库龄划分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周期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1 年以内 3,577.65 4,557.96 4,540.01

1 年至 2 年 335.88 641.23 1,286.42

2 年以上 451.85 618.45 -

合计 4,365.38 5,817.63 5,826.43

2015 年末,公司包装材料较上年末减少 1,452.25 万元,降幅 24.96%,主要

原因为公司包装风格逐步成熟,与供应商议价能力得以增强,订货频率提高,包

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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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材料库存规模降低且采购单价有所下降。

为开发金锁银环高档白酒产品,公司于 2012 年 5 月订制金额合计 1,376.85

万元的金锁银环套件。鉴于 2013 年以来高档白酒市场需求萎缩,公司 2013 年决

定暂停金锁银环高档白酒产品开发,并在 2013 年末对金锁银环套件计提存货跌

价准备 752.39 万元,金锁银环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具体计算过程及后续计提情

况请详见本节“(二)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③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原材料占存货净值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情况具体

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2015.06.30 2014.12.31 2013.12.31

贵州茅台 12.65% 14.06% 13.15%

五粮液 4.71% 5.44% 4.95%

洋河股份 1.86% 2.50% 3.28%

泸州老窖 0.16% 0.44% 0.28%

山西汾酒 8.56% 7.63% 12.74%

古井贡酒 5.73% 8.42% 8.69%

金种子酒 6.25% 9.94% 13.17%

老白干酒 8.42% 12.60% 13.71%

伊力特 12.27% 13.21% 12.08%

青青稞酒 12.21% 14.89% 18.92%

沱牌舍得 8.40% 10.35% 12.86%

酒鬼酒 7.32% 8.23% 11.00%

水井坊 1.24% 1.50% 1.81%

皇台酒业 10.20% 7.42% 12.70%

今世缘 7.95% 7.39% 11.30%

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 7.19% 8.27% 10.04%

同行业上市公司中值 7.95% 8.23% 12.08%

金徽股份 15.22%* 22.58% 24.72%

*注:本公司原材料占存货净值比例根据 2015 年度数据计算;为保持可比性,同行业上

市公司原材料涵盖原材料、周转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

数据来源:根据本公司及相关公司财务报告中有关财务数据计算

公司原材料主要为包装材料,包括酒瓶、瓶盖、盒子、箱子等,均为日常生

产所需。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原材料占存货净值比例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要

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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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为公司不断调整产品结构,增加中高档白酒产品产销量,适时推出新款产品,

其所需单价较高的中高档包装材料、新款包装材料数量相应增多;同时由于公司

地处秦岭山脉,交通较为不便,为保证春节前正常生产需储备部分包装材料。报

告期各期末,公司原材料占存货净值比例逐步下降,主要原因为公司产品结构逐

步丰富、包装风格逐步成熟,与供应商议价能力得以增强,订货频率提高,包装

材料采购单价有所下降。

2)半成品

公司半成品主要为原酒。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半成品账面价值分别为

14,481.92 万元、15,897.84 万元和 20,486.47 万元,金额较大,且逐年增长,主要

原因为白酒酿造工艺独特,原酒需存储一定期限,经陈酿老熟后才能进入成品酒

生产环节,且通常存储期限越长,酒质越好,越能保证公司生产出更多的优质白

酒,提高公司盈利水平。公司原酒均为生产各类白酒产品而存储,相关各类白酒

产品市场价格未出现大幅降价且原酒通常存储期限越长其价值越高,作为半成品

的原酒不存在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情形。

陈酿老熟是指将原酒放入陶坛、不锈钢酒罐等容器,置于恒温凉爽环境中,

使其发生物理和化学反应,增强酒体柔和协调的过程。陈酿老熟是提高白酒质量

重要技术措施,也是白酒生产工艺中重要工序。原酒在贮存过程中发生一系列物

理变化、化学变化,重新达到柔和、老熟、平衡,使白酒香气更浓郁、口味更醇

厚。

光、热、空气等自然因素、酒型、容器容量、容器材质等因素均影响白酒陈

酿老熟周期。同时同一级别原酒陈酿老熟年限不同,其质量、价值也不同。一般

而言,陈酿老熟年限越长,酒质越好、价值越高。公司根据以上因素,并结合生

产销售情况,合理确定陈酿老熟周期。公司生产浓香型白酒需要一定时间陈酿老

熟,中高档原酒储存时间更长,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原酒等级 陈酿老熟时间 主要用途

高档 4 年以上 高档酒、调味酒

中档 2-3 年 中高档酒

低档 2 年以内 低档酒

报告期,公司根据生产需要,采购不同酒龄原酒。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储

的原酒酒龄情况见下表所示: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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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吨(数量计量酒度以 60%vol 为标准)

酒龄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2 年以内 1,776.18 1,366.73 1,635.54

2-4 年 5,131.78 3,875.29 2,736.85

4 年以上 2,552.41 2,020.35 1,380.75

合计 9,460.37 7,262.37 5,753.14

高中低档白酒对于原酒陈酿老熟有明显不同的要求。中高档白酒勾调时所用

原酒为优质原酒,陈酿老熟时间需要延长。报告期内公司延长原酒储存时间,使

得 2 年以上酒龄原酒增幅较大,原酒储存量逐年增加,半成品余额逐年增大,增

加了存货资金占用,但是有利于提高公司原酒品质、有效保障优质原酒供应,有

利于提高公司中高档产品产量,增强公司未来发展后劲。

公司原酒、食用酒精、成品酒进、销、存勾稽关系如下表所示:

单位:吨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期初结存 2,249.98 775.74 1,144.37

当期生产量 2,917.77 2,963.52 2,812.05

自产原酒

当期领用量 1,624.54 1,489.28 3,180.68

期末结存 3,543.21 2,249.98 775.74

期初结存 5,012.39 4,977.39 4,512.14

当期采购量 7,470.22 5,540.91 5,077.60

外购原酒

当期领用量 6,565.44 5,505.91 4,612.35

期末结存 5,917.17 5,012.39 4,977.39

期初结存 663.88 1,120.22 740.35

当期采购量 2,200.04 1,597.75 2,667.28

食用酒精

当期领用量 2,295.78 2,054.09 2,287.41

期末结存 568.14 663.88 1,120.22

期初结存 1,623.96 1,530.47 910.18

当期产量 17,163.76 15,279.54 17,409.45

成品酒

当期销量 16,720.72 15,186.05 16,789.16

期末结存 2,067.00 1,623.96 1,530.47

报告期,公司外购原酒进销存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吨

等级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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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等级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期初结存 107.87 100.86 55.30

调味酒及 当期采购量 61.89 65.54 63.98

酱酒

(高档) 当期领用量 31.24 58.53 18.42

期末结存 138.52 107.87 100.86

期初结存 4,580.29 4,593.51 4,456.84

优级酒 当期采购量 7,246.48 5,241.02 4,619.93

(中档) 当期领用量 6,428.52 5,254.24 4,483.26

期末结存 5,398.25 4,580.29 4,593.51

期初结存 324.23 283.02 -

普级酒 当期采购量 161.84 234.35 393.69

(低档) 当期领用量 105.68 193.14 110.67

期末结存 380.39 324.23 283.02

期初结存 5,012.39 4,977.39 4,512.14

当期采购量 7,470.22 5,540.91 5,077.60

合计

当期领用量 6,565.44 5,505.91 4,612.35

期末结存 5,917.17 5,012.39 4,977.39

报告期内,公司原酒产量较为稳定。2015 年、2014 年原酒产量较 2013 年有

所提高,主要原因为本公司窖池测温用物联网监测系统的实施提高了出酒率,从

而提高了原酒单窖产量。报告期内,本公司原酒、食用酒精领用量随成品酒产量

波动,原酒、食用酒精领用量与成品酒比例保持稳定。

公司根据市场销售情况,相应调整成品酒产量。公司作为地方知名白酒生产

企业,在区域内拥有较为稳定消费群体,因此成品酒产销两旺,期末结存的成品

酒数量较小,主要为销售备货成品酒。报告期内,公司成品酒产能利用率分别为

87.05%、76.40%和 85.82%,公司生产能力能够满足市场对公司产品的需求。

公司现有 500kg 陶制酒坛 2,500 只、110t 不锈钢储酒罐 141 个、1~5t 国槐酒

海 50 具,储存能力合计 16,962.5 吨。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原酒及食用酒精等半

成品储存量分别为 6,873.35 吨、7,926.25 吨和 10,028.52 吨,由于成品酒灌装前

进行勾调需占用部分储存空间,公司原酒储存与陈酿老熟设备设施储存能力相匹

配。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半成品占存货净值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情况具体

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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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2015.06.30 2014.12.31 2013.12.31

贵州茅台 63.60% 74.99% 72.46%

五粮液 74.49% 73.88% 73.05%

洋河股份 88.85% 82.84% 80.81%

泸州老窖 50.75% 48.88% 46.24%

山西汾酒 62.85% 57.01% 52.02%

古井贡酒 44.00% 86.49% 80.49%

金种子酒 73.42% 72.03% 70.83%

老白干酒 23.80% 24.44% 26.97%

伊力特 64.67% 57.32% 50.83%

青青稞酒 52.57% 42.83% 39.42%

沱牌舍得 88.23% 85.91% 81.78%

酒鬼酒 77.03% 77.33% 72.77%

水井坊 85.90% 84.95% 81.18%

皇台酒业 29.40% 32.35% 42.32%

今世缘 83.22% 76.49% 65.03%

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 64.19% 65.18% 62.41%

同行业上市公司中值 64.67% 73.88% 70.83%

金徽股份 65.25%* 57.51% 55.24%

*注:本公司半成品占存货净值比例为 2015 年度数据

数据来源:根据本公司及相关公司财务报告中有关财务数据计算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半成品占存货比例普遍较高,主要原

因为,生产优质白酒所需原酒需较长陈酿老熟时间,拥有足够优质原酒储存,已

成为白酒企业重要竞争力之一,将为白酒企业及时推出优质白酒、提升盈利能力

提供坚实基础。公司半成品占存货净值比例呈逐步增长趋势,与同行业上市公司

保持一致。

3)库存商品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存商品账面价值分别为 4,949.98 万元、5,192.42 万元

和 5,848.39 万元,占各期营业成本比例分别为 9.98%、11.96%和 12.40%,按库

龄划分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周期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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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期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1 年以内 5,422.96 4,892.28 4,847.73

1 年至 2 年 350.07 244.01 67.49

2 年以上 75.36 56.13 34.76

合计 5,848.39 5,192.42 4,949.98

每年 11 月至次年 2 月之间为白酒生产企业的销售旺季,公司为满足市场需

求需保持合理的库存商品。报告期各期末库存商品中部分低档白酒产品可变现净

值低于其成本,公司对该部分低档产品分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期末余额分别为

17.36 万元、63.11 万元和 141.84 万元。公司库存商品库龄主要在一年以内,不

存在产品积压的情形。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存商品占存货净值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情况具

体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2015.06.30 2014.12.31 2013.12.31

贵州茅台 4.91% 4.34% 6.03%

五粮液 13.29% 10.87% 10.30%

洋河股份 4.79% 10.19% 10.46%

泸州老窖 28.53% 39.89% 31.57%

山西汾酒 27.57% 33.57% 32.98%

古井贡酒 6.26% 5.09% 10.82%

金种子酒 18.09% 14.18% 10.63%

老白干酒 61.91% 60.47% 55.67%

伊力特 20.78% 27.84% 35.46%

青青稞酒 35.22% 42.28% 41.65%

沱牌舍得 3.37% 3.75% 5.36%

酒鬼酒 11.65% 13.06% 13.03%

水井坊 6.19% 6.94% 11.16%

皇台酒业 59.79% 59.52% 42.10%

今世缘 7.53% 14.82% 19.44%

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 20.66% 23.12% 22.44%

同行业上市公司中值 13.29% 14.18% 13.03%

金徽股份 18.63%* 18.78% 18.88%

*注:本公司库存商品占存货净值比例为 2015 年度数据

数据来源:根据本公司及相关公司财务报告中有关财务数据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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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各白酒企业生产经营、库存管理、产品结构及市场特点不同,同行业上市

公司库存商品占存货净值比例离散程度较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存商品占存

货净值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处于中间水平。

4)存货有关内部控制

公司粮食、包装材料、原酒、成品酒和重要物资实物流转内部控制节点和控

制措施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控制节点 物资类别 控制措施

(1)原粮采购到厂后,供应部通知粉碎车间并协助原粮货车司机到磅房

上磅称重。

(2)原粮验收组成员共同到粮库前随机抽样并感官评判。待感官验收合

物资验收与 格后,进行理化分析。当感官验收不合格时,相应原粮直接拒收。

粮食

入库 (3)检测中心根据公司原粮质量标准进行理化检测和判定。检测中心完

成理化检验分析并向粉碎车间出具临时检验报告单,作为粉碎车间卸货或

拒收的依据。检测中心在取样后 1 个工作日出具正式检验报告单。

(4)在原粮入库过程中,粉碎车间负责原粮复检。

(1)供应部在与供应商首次签订采购合同时,供应商应提供实物样品,

经质量监督管理部确认并经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批准后封存为标样。

(2)公司所使用包装材料,包括辅助材料必须采用随机抽检的办法进行

入库验收。与酒体直接接触的瓶体、瓶盖等包装材料,必须对其卫生指标

进行定期检验。质量监督管理部严格执行规定的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及

时向供应部和包装车间出具抽检验收报告单。

(3)库管员凭有“合格”结论的抽检验收报告单进行入库作业。库管员

根据供货方开具的《发货清单》仔细核对物资的数量、名称、规格、型号

物资验收与

包装材料 及合同号等,核对无误后方能入库。

入库

(4)核对过程中发现数量、规格型号、颜色、质量及单据等不符合时,

应向主管业务员反映,以便及时查清、解决问题。经认定合格的包装材料

放入指定合格品库房区域。判定为不合格品单不准入库。

(5)对积压不用的材料,划出区域,隔离存放,做好“待处理品”标识并

及时填写《不配套材料统计表》。

(6)入库包装材料的堆放必须整齐有序、合理规划并有明显的存货标识,

必须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库管员及时做好记录、台账、供应链和物资卡

(或看板),记录必须准确、详细、真实,以便后续查验。

(1)自产原酒交验实行错时分区交酒,具体交验时间由酿酒中心根据工

作情况进行安排,并及时报送陈酿勾调中心。

(2)由陈酿勾调中心陶坛库保管员对符合感观要求的各级别原酒搅拌取

样量度、称重计量后,入酿酒中心各组指定等级的陶坛内。收酒保管员填

写原酒入库验收单,验收单一式五联,其中生产部一联,酿酒中心两联,

财务部一联,陈酿勾调中心一联。

(3)各级别计量入库的原酒为暂存待验收酒,原酒验收每月两次。在原

酒正式验收前一天,由陈酿勾调中心提交《原酒验收申请单》。酿酒中心

指定人员和保管员对所交验原酒,逐坛用计量尺进行测量,对符合标准的

物资验收与 原酒与食用酒

酒坛粘贴蓝色“申请单”后封盖待验收。酿酒中心要对原酒产出、交验及结

入库 精

果进行追溯性验证,并建立记录台账。

(4)对贴上有蓝色《申请验收单》的原酒,由保管员逐坛搅拌均匀后,

提请原酒验收小组人员感官验收,验收合格后贴上红色确认单。

(5)检测中心依据《原酒取样单》进行取样、理化分析,出具原酒理化

检测报告并及时报送生产部、质量监督管理部、陈酿勾调中心及酿酒中心。

(6)陈酿勾调中心按照《原酒验收标准》进行数量统计,与酿酒中心核

对无误后,出具《原酒验收分级表》并报送至生产部。保管员对已验收的

各级原酒进行登记、贴封、输送储存。

(7)外购原酒及食用酒精入库检验工作,统一由质量监督管理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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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节点 物资类别 控制措施

部、供应部、检测中心、陈酿勾调中心和安保部 6 部门各指定检验人员现

场进行检验。保管员取得检验报告、货物入库通知单等凭证后,在入库单

上准确记录入库时间、供货单位、物资名称、交货数量等情况并办理入库,

分批存放。

(1)物流中心凭成品酒检验合格通知单和入库通知单办理成品酒入库。

(2)成品酒入库时,库管员须按照包装车间和质量监督管理部出具的产

品入库通知单和质检合格单,核对品种、规格和数量以及外包装等,如出

现瑕疵立即与质量监督管理部和包装车间联系,单独存放予以更换,杜绝

入库,确保入库产品的合格率达到 100%。

(3)检验无误后,库管员登录 NC 系统,打印一式五联成品酒入库单,

物资验收与

成品酒 由物流中心发运主管和包装车间主任签字,物流中心核算员核对无误后到

入库

财务部盖章确认,一联存根,二联财务记账,三联物流中心核算员记账,

四联库管员做记账凭证,五联包装车间做记账凭证。

(4)库管员不定时登录防伪防窜货系统,对产品采集信息进行核查确认,

做到入库产品物流信息齐全、准确。

(5)成品酒入库转运时,库管员做好数量清点,按照规定区域码放,存

放时须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及时登记手工台账,做好防护监管。

(1)物资由采购人员送库房验收并提供物资发票或供货清单及物资价格。

库管员根据采购计划单和购货清单对入库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

外观质量等进行验收,对不按计划采购、型号数量不符、质量有缺陷的物

物资验收与

其他物资 资拒绝验收入库。

入库

(2)物资验收时库管员、采购员及相关人员必须同时在场进行验收。库

管员在购货清单签字认可,物资验收入库后采购人员凭三单一票(物资购

货清单、物资验收单、材料采购计划单、税务发票)到财务部报账。

(1)公司设有包装材料库、成品库,物流中心明确配置各库房库管员,

制定工作职责及库房管理办法。

(2)物流中心对库房进行规划标识,统一配备库房定制图、作业流程图,

实行看板管理。

(3)库管员要确保库容整洁整齐、卫生清洁,根据入库成品和材料的性

能做好防范措施,即必须采取防腐、防霉、防爆、防水、防火、防鼠、防

潮、通风、排水等措施,并配置温度计和湿度计,库管员每日监测库房温、

湿度的变化,作好通风及防潮措施,确保产品和材料完好。

物资仓储与 包装材料、成品 (4)库管员应按照库房规划区域存放成品或材料,存放时保持库容整洁、

保管 酒 成品存放高度≤8 层、材料存放高度≤10 层,成品酒或材料摆放有序、堆码

间距合理、通道畅通、空气流通,成品酒或材料离墙距离不得小于 30 厘

米,堆垛之间必须保留 60 厘米的通道。

(5)库管员对库房储存成品或材料要按照生产日期、品种、生产厂家分

区堆放,每个堆垛产品之间留有通道,制作悬挂统一模板产品标识卡,标

识卡记载清晰明了、数字准确,确保账卡相符。

(6)库房内辅助物品和工具定置存放,张贴标识卡。并设置库房零星产

品和材料存放处,将积压不用的成品及材料,划出区域,单独存放,标识

清楚。

(1)原酒陈酿老熟设备主要有陶坛、酒海、不锈钢酒罐,陶坛主要用于

储存刚生产出的新酒(暂储)、高档酒及需要经长期保存老熟的调味酒;

酒海主要用来储存调味老酒;不锈钢酒罐主要储存脱新后低档和中档原酒

的进一步陈酿老熟,以及勾调组合后待灌装酒的继续陈酿老熟、酒分子缔

合、稳定。

(2)原酒在北区陶坛库一楼陶坛内验收、检验,将合格的原酒分别输送

物资仓储与 至二楼、三楼陶坛陈酿老熟。经 3 到 12 个月的陶坛储存,按不同级别并

原酒

保管 根据原酒老熟程度和酒质变化情况,进行拼坛或输送至不锈钢酒罐继续陈

酿老熟,直到符合条件后勾调使用。

(3)收酒保管员在接到输酒通知后,及时将原酒输入陈酿区。保管员将

原酒输入指定容器后,认真核对、做好记录台账、填好卡片,并应及时向

酒体设计室提供各级原酒储存信息。

(4)根据原酒储存信息,酒体设计室对已陈酿老熟的各档次原酒,进行

取样、品评和理化分析,并对容器号、存量等相关信息做好详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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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节点 物资类别 控制措施

(1)领料人员凭用料部门领导审核签字的领料单领料,仓库管理员将领

料单的相关信息录入供应链系统并生成材料出库单,领料人员及仓库管理

员签字确认后,办理物资出库。

(2)粮粉发放:原粮经粉碎拌合为粮粉后由粉碎车间负责发放;发放粮

物资领用与

原辅料 粉时须重点控制粮粉粗细度、拌合比例、装量,并查看粮粉运输车运行及

出库

卫生状况,禁止跑冒滴漏及车厢卫生不良运输车转运粮粉。

(3)辅料发放:严格按照“先进先出”原则对辅料进行发放;发放曲粉时

须重点控制粗细度及装量等,查看曲粉运输车运行及卫生状况,禁止跑冒

滴漏及车厢卫生不良的运输车转运曲粉。

(1)包装材料领用采用先单后料制度,必须先填写一式三联领料单,核

实内容(领料单位、时间、材料编码、材料名称、规格、数量、代码编号、

部门负责人、领料人)确定无误后,方可按《领料单》内容发放。

(2)包装材料使用前或使用过程中,包装车间岗位操作人员对其使用的

包装材料全面检查,发现不合格包装材料要做好标识并单独存放处置。在

物资领用与

包装材料 生产过程中,不合格包装材料缺陷率超过规定比例的,由质量监督管理部

出库

组织包装车间、供应部进行三方确认后对整批包装材料判定下线处置。

(3)材料发放要求先进先出。当面点清数量,核对规格名称,及时入账

(台账、卡及供应链),做到账、卡、物相符,账账相符。

(4)不合格及废品库内物资由供应部集中处理,统一组织出库,严格清

点数量,出库时开具产品出库单,并及时登记入帐。

(1)酒体设计室依据公司各档次产品标准及开发要求进行酒体设计。

(2)由酒体设计室向勾调组下发《基酒组合操作表》、《调味酒用量表》。

勾调组进行基酒、调味酒组合并搅拌均匀,填写记录、卡片。

(3)酒体设计室向检测中心发送《取样通知单》,检测中心取样后对该

罐加贴封条。对符合标准要求的出具《白酒半成品质量检验报告单》。

(4)公司评酒委员会对该产品品评检验合格后,填写《成品酒品评确认

报告》,报评审组长审核。经审核确认合格后,由检测中心出具《白酒灌

物资领用与

原酒 装批准书》,并及时送至生产部。

出库

(5)输酒人员根据包装车间提供的《待灌装酒输送通知单》,转运(输

送)至包装车间沉淀罐待灌装。包装车间在对该产品首次提供输送通知前,

应先通知检测中心对该产品酒罐起封,输送完后由包装车间负责封存,下

次输送时再由包装车间负责起封、封存。

(6)每次出库输送后,交接双方填写好结算单(包括日期、库号、品名、

规格、数量等相关信息),并及时上报结算中心。

(7)月底由总保管根据包装车间领料单对品种、数量进行汇总。

成品酒销售出库

(1)物流中心库管员接到提货人持有销售公司销售订单(必须有销售公

司销售专用章及制票人名章或签名,外部车辆填制运单、出门证,内部车

辆填制出门证)时,通过 OA 系统要求物流中心票据员审核该笔销售订单,

库管员登录 NC 系统公司账套查询销售出库,票据员及时出库审核签字,

库管员做入库协调,并切换至销售公司账套查询该笔业务做采购入库、销

售出库,打印五联销售出库单要求承运人签字,一二联留存,三四五联随

车同行。

(2)发运主管安排库管员依据销售出库单组织装车,库管员做好物流信

息的采集,装车时严格按照装车流程作业。装车完毕后要求承运司机在出

物资领用与

成品酒 库单签字确认,将销售出库单第三四五联退回承运司机。

出库

(3)库管员发货逐笔登记发货台账,及时上传成品酒物流信息,物流中

心调度员对承运产品进行跟踪,确保产品及时、准确配送到位。

成品酒直销

(1)各销售片区在为经销商发货时,整车销售填制配货申请单,传回销

售公司行政管理部。

(2)销售公司行政管理部将配货申请单送销售公司财务部核实货款收到

后经办人签字确认,报销售公司财务总监签字审核。

(3)审核完毕后由销售公司市场管理部人员将配货单送物流中心调度员,

调度员进行台账登记,调度员根据库存状况及发货顺序,填制发货计划,

通知物流公司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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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节点 物资类别 控制措施

(4)物流中心发运主管依照发货计划、物流公司调派的承运车辆,安排

库管员组织装车发货,库管员须做好成品酒物流信息采集。装车时严格按

照装车流程进行作业。

(5)库管员装车后将装车信息(品名、数量、承运地点、承运人、车牌

号)通过 OA 系统或电话告知销售公司票据员,销售公司票据员登录 NC

系统销售公司帐套制作采购订单和销售订单,打印销售订单及运单要求承

运人签字(包括出门证)。

(6)库管员接到承运人持有销售公司出具的销售订单(必须有销售公司

销售专用章及制票人名章或签名,外部车辆填制运单、出门证,内部车辆

只填制出门证)时,通过 OA 系统要求物流中心票据员审核该笔销售订单,

库管员登录 NC 系统公司帐套查询做销售出库,票据员及时对该笔出库审

核签字,库管员做入库协同,并切换至销售公司帐套查询到该笔业务做采

购入库、销售出库,打印五联销售出库单承运人签字确认,一二联留存,

三四五联随车同行。

(7)库管员发货逐笔登记发货台账,及时上传成品酒物流信息,物流中

心调度员对承运产品进行跟踪,确保产品及时、准确配送到位。

成品酒调拨出库

(1)库房接到向中转库发货指令时,通知调配车辆到成品库进行装车。

(2)装车完成后将装车成品数量传回物流中心票据员处,票据员登录 NC

系统做转库单(一式三联,第一联存根、第二联出库方留存、第三联入库

方留存),加盖物流中心调拨专用章和经办人签字,打印运单、出门证,

承运司机在运单、转库单签字后携带票据到库房更换出库单(签字),方

可承运出厂。

(3)库房库管员凭转库单打印其它出库单,保管员凭借出库单发货并填

写出库记录。

(4)发货时必须按指令发货,不得随意发货,并认真采集产品信息及时、

准确上传,防止串货。

原粮存放容器为砖混圆柱体粮仓。根据粮仓体积、粮食密度计算粮食质量。

期末盘点具 (1)测定粮仓直径、高度,计算圆柱底面积。

原辅料

体方法 (2)测定粮食距圆柱顶端高度,计算存放粮食部分高度。

(3)测定粮食密度,计算粮食质量。

(1)每周酒库内部进行一次自盘,每月车间进行一次月盘,每半年公司

组织一次盘点。

(2)由公司财务部组织、质量监督管理部、检测中心、车间负责人及保

管员共同测量盘点,对所测数据予以确认。然后用测量的基础数据进行折

算,最后根据盘点折算数据与财务账面数据进行核对并确认,出具《盘点

汇总表》。原酒盘点以测量体积、密度折算的方式盘存。

期末盘点具

原酒 (3)原酒主要储存在不锈钢酒罐中,不锈钢酒罐为圆柱型结构,具有标

体方法

准的高度、半径,在盘点过程中需要用标尺测量不锈钢酒罐的高度,用酒

精仪测量原酒酒精度,用温度计测量原酒温度。

(4)灌装酒折算成 60 度标准重量,计算过程如下:根据实际酒精度、实

际温度折算成温度为 20 度下的标准酒精度、密度;根据温度 20 度下的标

准酒精度折算成 60 度标准的折算率;根据高度、半径、密度、π(3.14)

和 60 度标准的折算率折算成 60 度标准重量。

(1)部门内部盘点由部门负责人组织协调,安排业务主管或库管员(班

组长)主导盘点工作。

(2)库房根据工作状况每月盘点不得少于 2 次,月中进行抽盘,月末必

须进行一次全面盘点(自盘),每季度公司组织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盘点(自

盘、复盘、抽盘),公司每年组织安排进行一次大盘点。

期末盘点具 包装材料、成品 (3)盘点前由部门负责人申请主管领导批准后,负责召集相关人员召开

体方法 酒 盘点工作协调会,并按拟定的《盘点计划表》组织实施。

(4)各库房接到《盘点计划表》后,立即按计划做好盘点前准备工作,

要求库管员在盘点开始前处理完所有账目,并对各自库房进行清理、整顿、

分类、分区域按规定堆放好产品,张贴好《物资储存卡》或《标识卡》。

(5)盘点时盘点人员需做到认真、仔细、耐心,点数、填表准确,字体

规范,字迹工整,计量单位正确、清晰、明了,盘点需双人复核,杜绝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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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节点 物资类别 控制措施

盘、漏盘、重盘。

(6)库存物资清点结束后,盘点人员核对盘点结果是否与 NC 系统中结

存数量一致。如不符,具体确认后查找不符原因。

(7)盘点人员在《盘点表》上签字后,交业务主管初审,编制《盘点汇

总表》,报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3、非流动资产构成及变化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70,461.92 万元、104,421.09

万元和 120,141.80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58.37%、67.03%和 64.83%。

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构成,报告期各期末,三

者合计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98.03%、99.50%和 99.4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固定资产 68,362.83 56.90% 45,758.96 43.82% 47,464.66 67.36%

在建工程 33,934.56 28.25% 40,454.93 38.74% 3,624.62 5.14%

工程物资 - - - - 821.98 1.17%

无形资产 17,190.97 14.31% 17,685.76 16.94% 17,987.52 25.53%

递延所得税资产 653.45 0.54% 521.44 0.50% 563.14 0.8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20,141.80 100.00% 104,421.09 100.00% 70,461.92 100.00%

(1)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47,464.66 万元、45,758.96 万

元和 68,362.83 万元。公司固定资产主要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房屋建筑物、窖

池构筑物及相关机械设备等。2015 年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较上年末增加

22,603.87 万元,增幅 49.40%,主要原因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优质酒酿造技

术改造项目部分工程达到预期使用状态,转入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内,公司固定资产账面原值、折旧、减值准备计提及账面价值情

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一、账面原值 83,404.20 57,543.25 55,656.80

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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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房屋建筑物 71,176.49 48,063.68 46,433.54

机械设备 7,057.96 4,893.78 4,864.24

运输设备 1,963.61 1,853.32 1,798.27

电子设备 1,365.62 1,251.09 1,157.57

工器具及其它 1,840.52 1,481.38 1,403.18

二、累计折旧 14,358.08 10,779.89 7,187.51

房屋建筑物 8,668.13 6,261.44 4,040.77

机械设备 2,161.20 1,720.98 1,201.19

运输设备 1,430.34 1,206.85 906.49

电子设备 1,074.41 825.14 556.00

工器具及其它 1,024.02 765.47 483.06

三、减值准备 683.30 1,004.40 1,004.63

房屋建筑物 683.30 1,004.40 1,004.63

机械设备 - - -

运输设备 - - -

电子设备 - - -

工器具及其它 - - -

四、账面价值 68,362.83 45,758.96 47,464.66

房屋建筑物 61,825.06 40,797.83 41,388.14

机械设备 4,896.77 3,172.80 3,663.04

运输设备 533.28 646.46 891.78

电子设备 291.22 425.94 601.57

工器具及其它 816.50 715.92 920.13

报告期各期末,本公司原酒酿造、蒸馏主要生产设施原值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2 号车间窖池 417.98 417.98 417.98

3 号车间窖池 417.57 417.57 417.57

1 号车间窖池 393.28 393.28 393.28

4 号车间窖池 176.19 176.19 176.19

1#酿酒车间窖池 363.98 - -

无线网络窖池测温 250.95 250.95 250.95

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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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不锈钢活动蒸馏甑(整

81.33 81.33 81.33

套)

双梁起重机 33.70 33.70 25.50

不锈钢套式冷水冷凝

27.52 27.52 27.52

不锈钢吊斗 26.09 26.09 26.09

不锈钢甑桶、凉床、冷

127.73 - -

凝器

自动化酿酒设备 737.13 - -

1#酿酒车间行车 280.06 - -

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3 年度

项目

该年新增金额 该年计提折旧

职工宿舍 2,133.97 92.86

新建餐厅 390.66 17.01

更新改造工程 1,342.66 11.33

其他工程 366.84 2.95

合计 4,234.13 124.15

2014 年度

项目

该年新增金额 该年计提折旧

东区库房 935.94 14.82

其他工程 914.97 19.55

合计 1,850.91 34.37

2015 年度

项目

该年新增金额 该年计提折旧

辅助工程 6,275.38 66.25

1#酿酒车间 5,062.12 53.44

2#陶坛库 3,531.45 37.28

1#玻瓶库 1,526.53 16.11

2#玻瓶库 1,513.33 15.97

3#玻瓶库 1,029.75 10.87

锅炉房及机修车间 1,210.09 12.77

消防动力中心 1,481.13 15.63

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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堆煤棚 199.56 2.11

地磅房 75.68 0.80

广场配电室 99.34 1.05

广场卫生间 34.93 0.37

污水处理站 963.73 10.17

南大门 70.26 0.74

1#酿酒车间窖池 363.98 3.84

广场弱电设备 77.00 8.13

锅炉设备 217.62 -

酿酒车间行车 280.06 -

906 车间设备 737.13 32.85

污水处理设备 858.67 6.80

综合楼 399.79 4.22

地坪及路面硬化 87.90 0.93

其他工程 57.59 0.19

合计 26,153.01 300.52

注:土方工程根据各单体工程固定资产占地面积分摊至各单体工程固定资产账面原值

2013 年、2014 年,本公司新增主要固定资产购建价格和市场可比价格主要

情况如下表所示:

结算金 建筑面积 建造单价 市场可比价

年度 固定资产名称

额(万元) (m2) (元/m2) 格(元/m2)

2013

职工宿舍及餐厅 2,524.63 14,177.7 1,780.71 2,095.01

年度

2014

东区库房 935.94 5,112.29 1,830.77 1,804.32

年度

注:上述同期市场可比价格根据甘肃省造价信息网统计的同类工程造价指数与基期同类工程

平方米造价计算得出

公司 2015 年新增但尚未最终结算的主要固定资产购建价格和市场可比价格

主要情况如下表所示:

合同金额(万 建筑面积 建造单价(元 市场可比价

在建工程名称

元) (m2) /m2) 格(元/m2)

1#酿酒车间 4,076.73 22,988.40 1,773.39 1,735.71

土方工程(m3、元/m3) 3,867.27 209.04 18.50 17~20

2#陶坛库 2,889.14 16,350.82 1,766.97 1,735.71

1#、2#、3#玻瓶库 3,699.89 25,471.41 1,452.57 1,804.32

消防动力中心 1,057.19 5,496.00 1,923.56 2,155.86

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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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金额(万 建筑面积 建造单价(元 市场可比价

在建工程名称

元) (m2) /m2) 格(元/m2)

锅炉房及机修车间 1,126.25 4,607.00 2,444.65 2,759.57

污水处理站 766.35 3,137.00 2,442.94 2,155.86

注:上述同期市场可比价格根据甘肃省造价信息网统计的同类工程造价指数与基期同类

工程平方米造价计算得出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拥有的徽房字第(2010)7255 号房屋所

有权中的四栋厂房为徽县财政局 1,200 万元借款提供抵押;本公司拥有的徽房字

第(2010)7255 号除四栋厂房外的其他建筑、徽房字第(2013)848 号为上海国

际信托有限公司 27,000 万元借款提供抵押担保,金徽灌装公司拥有的徽房字第

(2013)847 号房屋所有权为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3,000 万元借款提供抵押担

保;本公司由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的 1#、2#玻瓶库为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路支行 20,000 万元贷款、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县支行 10,000 贷款提供

抵押。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其他固定资产未设定抵押等他项权利。

根据《陇南市灾后重建工业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陇政办发[2010]61 号)

规定,本公司因灾后重建资金需求,向徽县财政局借款 1,200 万元,期限自 2010

年 10 月 19 日至 2013 年 10 月 19 日,公司以徽房字第(2010)7255 号房屋所有

权中的四栋厂房作为借款担保抵押物。2013 年 12 月 16 日,徽县财政局出具说

明要求该笔借款依徽县财政局通知及时归还。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徽县财

政局尚未通知要求归还该笔借款,公司房产抵押担保尚未解除。公司依徽县财政

局通知及时归还该笔借款后,将及时办理抵押担保解除手续。

(2)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 3,624.62 万元、40,454.93 万

元和 33,934.56 万元。2014 年末较上年末增加 36,830.31 万元主要原因为优质酒

酿造技术改造项目开工;2015 年末在建工程账面价值较上年末减少 6,520.37 万

元,降幅 16.12%,主要原因为部分在建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增减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名称 2013 年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2013 年末

职工宿舍 2,075.78 58.19 2,133.97 -

新建餐厅 389.16 1.50 390.66 -

技改项目土方工程 - 2,724.94 - 2,724.94

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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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改项目围墙及道路工程 - 427.41 - 427.41

技改项目粮仓及粉碎车间设

- 272.80 - 272.80

更新改造工程 - 1,342.66 1,342.66 -

其他工程 32.30 534.02 366.84 199.48

合计 2,497.23 5,361.52 4,234.13 3,624.62

名称 2014 年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2014 年末

2#酿酒车间 - 5,487.74 - 5,487.74

辅助工程 - 5,454.01 - 5,454.01

1#酿酒车间 - 3,990.40 - 3,990.40

技改项目土方工程 2,724.94 566.56 - 3,291.50

2#陶坛库 - 2,873.50 - 2,873.50

1#空坛库 - 2,587.94 - 2,587.94

勾调车间 - 2,095.05 - 2,095.05

技改项目室外管网工程 - 1,553.49 - 1,553.49

1#玻瓶库 - 1,384.25 - 1,384.25

2#玻瓶库 - 1,371.58 - 1,371.58

粉碎车间设备 272.80 793.20 - 1,066.00

消防动力中心 - 956.61 - 956.61

3#玻瓶库 - 944.06 - 944.06

技改项目粮仓及粉碎车间 - 939.76 - 939.76

锅炉房及机修车间 - 926.76 - 926.76

技改项目围墙及道路工程 427.41 433.35 - 860.75

食堂 - 803.31 - 803.31

污水处理站 - 775.73 - 775.73

室内酒库 - 625.64 - 625.64

包装酒库 - 419.03 - 419.03

不锈钢酒罐 - 390.00 - 390.00

酿酒车间行车 - 329.82 - 329.82

锅炉设备 - 295.38 - 295.38

白酒自动化系统 - 270.00 - 270.00

污水设备 - 246.90 - 246.90

906 车间设备 - 197.68 - 197.68

电梯工程 - 117.52 - 117.52

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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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区库房 - 935.94 935.94 -

其他工程 199.48 916.02 914.97 200.53

合计 3,624.62 38,681.21 1,850.91 40,454.93

名称 2015 年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5 年末

2#酿酒车间 5,487.74 1,415.41 - 6,903.14

辅助工程 5,454.01 210.59 5,632.00 32.60

1#酿酒车间 3,990.40 893.25 4,883.65 -

技改项目土方工程 3,291.50 898.86 1,171.32 3,019.04

2#陶坛库 2,873.50 613.31 3,486.82 -

1#空坛库 2,587.94 211.46 - 2,799.40

勾调车间 2,095.05 616.25 - 2,711.30

技改项目室外管网工程 1,553.49 4,725.98 - 6,279.47

1#玻瓶库 1,384.25 55.86 1,440.10 -

2#玻瓶库 1,371.58 55.31 1,426.89 -

粉碎车间设备 1,066.00 - - 1,066.00

消防动力中心 956.61 508.63 1,465.24 -

3#玻瓶库 944.06 47.51 991.56 -

技改项目粮仓及粉碎车间 939.76 140.73 - 1,080.49

锅炉房及机修车间 926.76 249.44 1,176.20 -

技改项目围墙及道路工程 860.75 435.01 - 1,295.76

食堂 803.31 32.95 - 836.26

污水处理站 775.73 157.47 933.21 -

室内酒库 625.64 363.06 - 988.70

包装酒库 419.03 493.08 - 912.11

不锈钢酒罐 390.00 504.79 - 894.79

酿酒车间行车 329.82 8.21 328.94 9.09

锅炉设备 295.38 103.99 217.62 181.75

白酒自动化系统 270.00 349.49 - 619.49

污水设备 246.90 611.77 858.67 -

906 车间设备 197.68 540.43 737.13 0.98

电梯工程 117.52 48.50 - 166.02

其他工程 200.53 2,494.19 1,452.55 1,242.17

粮仓及辅助工程 - 2,896.00 - 2,896.00

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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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40,454.93 19,681.52 26,201.90 33,934.56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且截至 2015 年末尚未转固主要在建工程购建价格和市

场可比价格主要情况如下表所示:

合同金额(万 建筑面积 建造单价(元 市场可比价

在建工程名称

元) (m2) /m2) 格(元/m2)

2#酿酒车间 7,087.44 39,965.51 1,773.39 1,735.71

土方工程(m3、元/m3) 3,867.27 209.04 18.50 17~20

1#空坛库 2,968.76 20,493.35 1,448.65 1,735.71

勾调车间 2,346.98 9,004.40 2,606.48 2,759.57

技改项目粮仓及粉碎车间 982.56 2,928.78 3,354.84 2,759.57

食堂 963.73 4,001.00 2,408.72 2,533.97

室内酒库 887.26 4,436.30 2,000.00 2,155.86

包装酒库 742.08 4,122.68 1,800.00 2,155.86

注:上述同期市场可比价格根据甘肃省造价信息网统计的同类工程造价指数与基期同类工程

平方米造价计算得出

以上在建工程合同金额均通过招投标程序确定,定价遵循了市场化原则。根

据上表,除技改项目粮仓及粉碎车间外,各项工程建造单价与市场可比价格均较

为接近。技改项目粮仓及粉碎车间建造单价为 3,354.84 元/m2 ,市场价格为

2,759.57 元/m2,与市场价相比价格较高,主要原因为:粉碎车间梁、柱密集,配

筋率高,由于工艺要求,预埋铁件多,钢材含量高。

(3)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公司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和软件。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构成

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土地使用权 17,127.99 17,614.44 17,943.91

软件 62.97 71.32 43.62

合计 17,190.97 17,685.76 17,987.52

2)无形资产期末用于抵押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拥有的徽国用(2013)第 13117 号和徽国

用(2013)第 13118 号土地使用权为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路支行 20,000

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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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贷款、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县支行 10,000 万元贷款提供抵押,本公司

拥有的徽国用(2012)第 12172 号、徽国用(2012)12187 号、徽国用(2012)

12188 号土地使用权为上海信托有限公司 2,7000 万元借款提供抵押,金徽灌装公

司拥有的徽国用(2013)第 13116 号土地使用权为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3,000

万元借款提供抵押。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其他土地使用权未设

定抵押等他项权利。

3)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无形资产为土地使用权和软件,资产质量较高,报告期内不存在可收回

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情况,故未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4)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563.14 万元、521.44

万元和 653.45 万元。

(二)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86.71 82.50 63.13

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6.30 7.89 8.68

存货跌价准备 854.40 821.51 769.75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683.30 1,004.40 1,004.63

合计 1,640.71 1,916.30 1,846.19

2013 年末,本公司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余额为 1,004.63 万元,系西厂区部分

建筑物遭受 2008 年“汶川地震”破坏后处于闲置状态,公司按账面价值与可收

回金额的差额所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建筑物检测报告,受汶

川地震影响,本公司西厂区金徽酒车间、陇南春车间、大曲酒车间、粉碎车间、

酒精车间、锅炉房等建筑物墙体出现裂缝、屋面防水老化开裂、室外散水开裂下

沉,部分建筑物已不能正常使用。因汶川地震致使公司 5,000 吨原酒产能受损,

涉及固定资产项目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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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固定资产原值

窖 池 535.00

白酒车间 376.75

半成品、包装材料等仓库 125.11

其他建筑物及构筑物 1,698.01

设 备 57.46

合 计 2,792.33

汶川地震后,本公司通过修缮、更新改造部分固定资产已逐步投入使用。截

至 2013 年末,公司因地震影响受损或处于闲置状态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余额为

1,004.63 万元。2015 年,本公司更新改造上述资产,减少相应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321.10 万元。截至 2015 年末,公司因地震影响受损或处于闲置状态固定资产减

值准备余额为 683.30 万元。

为开发金锁银环高档白酒产品,本公司于 2012 年 5 月向周大福珠宝金行(深

圳)有限公司订制金额合计 1,376.85 万元的金锁银环套件。鉴于 2013 年以来高

档白酒市场需求萎缩,公司决定暂停金锁银环高档白酒产品开发,截至 2013 年

末,公司对金锁银环套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752.39 万元,其中设计制作费 477.25

万元、金银减值 275.14 万元;截至 2014 年末,公司对金锁银环套件增加计提金

银减值 6.01 万元;2015 年,耗用金锁 4,605.57g、银环 60,141.69g,截至 2015 年

末,剩余金锁 18,147.01g、银环 147,435.96g,公司对剩余金锁银环套件增加计提

金银减值 35.17 万元。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金锁银环套件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

及方法具体如下表所示: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金银数量 采购原价

(g) (元/g) 市场价格 金银减值 设计制作 市场价格 金银减值 市场价格 金银减值

(元/g) (万元) 费减值 (元/g) (万元) (元/g) (万元)

AU9999(金

22,752.58 336.09 237.77 223.70 159.75 240.41 -6.01 222.92 31.74

锁)

AG(T+D)(

207,577.7 6.499 4.021 51.44 317.50 3.442 12.02 3.209 3.43

银环)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小计(万元) - 275.14 477.25 - 6.01 35.17

注:市场价格分别采用上海黄金交易所 2013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5 年

12 月 31 日黄金 AU9999 加权平均价、白银 AG(T+D)加权平均价。2015 年,耗用金锁 4605.57g、

银环 60,141.69g,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剩余金锁 18,147.01g、银环 147,435.96g。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资产减值政策及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相关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充分、合理。截至 2015 年末,公司不存在因外部环境突变或

318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其他原因变化导致资产大幅减值的风险。

(三)负债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负债主要由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交税费等构成;非

流动负债主要为长期借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各项负债及占负债总额比例情况

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 - - - 2,000.00 3.03%

应付账款 9,847.34 9.07% 10,799.78 11.77% 9,894.70 15.01%

预收账款 20,252.85 18.66% 12,591.18 13.72% 8,095.66 12.28%

应付职工薪酬 3,538.16 3.26% 2,123.99 2.31% 2,005.45 3.04%

应交税费 3,197.98 2.95% 4,348.90 4.74% 4,979.10 7.55%

其他应付款 6,411.17 5.91% 5,145.64 5.61% 4,605.00 6.9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46,700.00 43.04% 14,700.00 16.02% 24,100.00 36.56%

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89,947.50 82.89% 49,709.50 54.17% 55,679.91 84.46%

长期借款 18,300.00 16.86% 41,800.00 45.55% 10,000.00 15.17%

递延收益 265.10 0.24% 254.30 0.28% 245.50 0.37%

非流动负债合计 18,565.10 17.11% 42,054.30 45.83% 10,245.50 15.54%

负债合计 108,512.60 100.00% 91,763.80 100.00% 65,925.41 100.00%

(1)长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借款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 - - - 2,000.00 5.54%

一年内到期的长

46,700.00 71.85% 14,700.00 26.02% 24,100.00 66.76%

期借款

长期借款 18,300.00 28.15% 41,800.00 73.98% 10,000.00 27.70%

合计 65,000.00 100.00% 56,500.00 100.00% 36,100.00 100.00%

截至 2015 年末,公司借款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借款类型 借款金额 借款方式

319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借款类型 借款金额 借款方式

长期借款 300.00 陇南市工业发展基金

长期借款 10,000.00 保证并抵押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17,000.00

保证借款

长期借款 8,000.00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29,700.00 抵押借款

合计 65,000.00 -

(2)应付账款

公司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原材料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分别

为 9,894.70 万元、10,799.78 万元和 9,847.34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5.01%、11.77%和 9.07%,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17.77%、21.73%和 10.95%。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充裕,不存在因无法支付供应商货款而导致的偿付风险。

截至 2015 年末,公司应付账款中无应付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

权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款项。

(3)预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8,095.66 万元、12,591.18 万元和

20,252.85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2.28%、13.72%和 18.66%,占流动负

债的比例分别为 14.54%、25.33%和 22.52%。公司预收账款主要为经销商预付货

款、尚未发货的实物返利及奖励对应的预收账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账款

中预收经销商货款分别为 1,931.55 万元、6,735.93 万元和 12,244.67 万元,尚未

发货的实物返利及奖励分别为 6,164.11 万元、5,855.25 万元和 8,008.18 万元。

2014 年末预收经销商货款较 2013 年增加 4,804.38 万元、增幅为 248.73%,

主要原因为公司年度订货会于 2014 年 11 月召开,召开时间晚于往年,由于经销

商集中订货,导致公司按订单生产压力增大,2014 年末部分订单货物未能完成

生产;2015 年末预收经销商货款较 2014 年增加 5,508.74 万元、增幅为 81.78%,

主要原因为公司在 2015 年第四季度销售旺季加大市场推广力度,经销商在 2015

年 12 月积极订货,订单较为集中,部分订单货物未能在 2015 年末完成生产。

销售返利与销售奖励是白酒行业经销商模式通行做法,白酒生产企业根据市

场需求情况、年度销售计划及经销商规模实力等,按照销售的一定比例返还经销

商产品实物,并根据年度销售计划完成情况给予相应产品实物奖励。

320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报告期内,公司为扩大销售、提升产品市场占有率,结合市场销售情况制定

并实行销售返利和销售奖励比例,每年发放的销售返利和销售奖励合计占当期通

过经销商实现销售收入的 8%左右。公司销售返利方式为每年根据销售合同以产

品实物进行两次返利,一次在当年年中发放,另一次在次年年初发放;公司销售

奖励方式也是根据经销商销售情况,在年终确定奖励额度,并在次年以产品实物

予以发放。根据销售合同与实际操作,销售奖励部分可以在销售时明确判断,且

在年终确定时基本不会变化。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实质重于形式及配比原则的相关要求,公司对经销商

的销售返利和销售奖励在销售合同及公司其他文件中进行了约定,实质上是销售

单价的折扣。报告期内,公司对返利、奖励具体结算方式及会计处理为:①每个

年度开始,公司根据与经销商签订的合同与公司返利奖励政策,综合考虑整体返

利奖励情况,确定本期对经销商的开票价格,此开票价格已经实际体现了扣除返

利奖励的因素,因此按此种方式开票,公司已在开票时以折扣或预收账款的形式

预提了本期销售返利。因公司一般情况下均为款到发货,期末收到的全部销售价

款与实际开票结算的差异,系尚未发货的实物返利及奖励,公司将此部分差异计

入预收账款。②在年中或次年实际发放返利时,公司根据实际发放的实物,将对

应计入预收账款的已收款转为收入并开具发票,同时结转对应的销售成本。对于

销售奖励部分,如果次年实际考核结束,实际发放实物奖励部分与原计提计入预

收账款奖励存在差额,该差额确认为实际发放当期损益,根据销售增长情况公司

估计一般情况下经销商均能达到奖励标准,该差额较小。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

发[1993]154 号),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

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

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本公司对经销商返利、

奖励是为促进商品销售而给予的价格折扣,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

注明,公司按实际销售额缴纳增值税,不存在少缴增值税的情形。

本公司收到经销商支付但尚未发货的实物返利、奖励款项为预收账款。根据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增值税纳税义务发

生时间为货物发出的当天,公司不存在拖延或逃避缴纳增值税的情形。

321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

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

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

入和费用。公司收到经销商货款,而尚未发货的实物返利及奖励部分为预收账

款。公司收到经销商支付但尚未发货的实物返利及奖励款项,为预收账款,不

属于当期收入,不存在少缴、拖延或逃避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计提返利及奖励金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返利 6,213.26 5,151.09 5,374.35

奖励 4,291.86 2,921.58 3,420.73

合计 10,505.12 8,072.67 8,795.08

截至 2015 年末,公司预收账款中无预收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

权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款项。

(4)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金额分别为 2,005.45 万元、2,123.99 万元

和 3,538.16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3.04%、2.31%和 3.26%。

本公司根据竞争、公平、激励原则,结合自身生产和销售特点,制定了具有

相对市场竞争力的薪酬制度。针对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子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执行年薪制,包括基础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基础年薪按基准年薪一定

比例折算、按月平均支付,绩效年薪根据年薪制员工年终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

具体标准与流程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确定。针对其他人员执行月

薪制,主要包括基础工资、岗位绩效工资:基础工资根据员工基本生活需求并结

合服务年限、学历、职称、技能等条件确定;岗位绩效工资包括岗位工资和绩效

工资,岗位工资根据所在岗位的重要程度、难易程度、作业环境、知识/技能等

因素确定岗位工资等级,绩效工资依据部门整体绩效和员工日常绩效,经公司、

部门两级考核后进行二次分配。公司根据年度经营效益实现情况,给予员工一定

金额年终奖励。

公司各级别、各类岗位员工月度工资平均水平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人/月

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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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1,068.75 23,622.44 24,041.67

中层管理人员 7,374.58 7,068.15 7,315.61

销售人员 6,446.50 5,067.00 5,025.12

其他人员 4,373.15 3,749.29 3,799.44

全体人员 5,103.19 4,511.00 4,424.14

根据甘肃省统计局统计,2013 年甘肃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

资为 42,833 元/年,陇南市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 37,225 元/年。同时本公司所

在地徽县为甘肃省四类地区,2014 年最低工资标准为 1,200 元/月。本公司员工

平均工资水平在当地处于中上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员工平均工资水平持续增长,未来公司将继续提高员工的整

体薪酬水平,通过制定更为有竞争力的薪酬政策、激励制度,在岗位分析基础上,

细化岗位职级,拓展薪酬提升空间,充分调动各部门、各层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一些简单、辅助型工作,如拉煤出渣、原材

料及成品装卸、绿化、清洁等采取劳务外包形式完成。由于从事这些相对简单工

种的工人流动性强,管理难度较大,公司采取了劳务外包用工方式。公司及子公

司作为发包方,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和人员住宿,按照岗

位和工作量支付承揽费,承揽方负责管理其所招聘人员。

本公司劳务承包人均工资均在合理范围内,不存在通过劳务承包压低职工薪

酬情形。

(5)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分别为 4,979.10 万元、4,348.90 万元和

3,197.98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7.55%、4.74%和 2.95%,占流动负债的

比例分别为 8.94%、8.75%和 3.56%。

(6)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 4,605.00 万元、5,145.64 万元和

6,411.17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6.99%、5.61%和 5.91%,占流动负债的

比例分别为 8.27%、10.35%和 7.13%。2014 年末和 2015 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

主要为应付工程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明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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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应付土地款 - - 3,677.46

押金保证金 523.01 582.14 864.81

应付工程款 5,728.25 4,320.01 -

其他 159.91 243.49 62.73

合计 6,411.17 5,145.64 4,605.00

截至 2015 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中除应付懋达建设 1,143.10 万元外,无应

付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款项。

(四)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本结构和偿债能力指标如下所示: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比率 0.72 1.03 0.90

速动比率 0.38 0.48 0.43

资产负债率(合并) 58.55% 58.91% 54.6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65.99% 65.06% 59.49%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29,957.21 22,785.67 20,001.18

利息保障倍数(倍) 6.35 7.49 9.11

注: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净利润+所得税+利息支出+摊销+折旧

利息保障倍数=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息支出

1、偿债能力指标分析

(1)资产负债率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新建工程及新购设备增多,对资金

需求较大,但因直接融资渠道限制,除自有资金积累外,公司主要通过银行借款

满足资金需求。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54.61%、58.91%

和 58.55%,基本稳定;同期利息支出分别为 2,196.47 万元、3,043.98 万元和

4,719.28 万元,财务费用负担较重。2014 年末,公司因优质酒酿造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增加长期借款,导致公司资产负债率较 2013 年末增加 4.30 个百分点。

(2)流动比率、速动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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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0.90、1.03 和 0.72,速动比率分别为

0.43、0.48 和 0.38,报告期内上述两项指标波动较大,主要原因为:2013 年末和

2015 年末公司长期借款转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导致流动负债绝对金额大

幅增加。公司具有足够的营运资金以满足生产经营中的资金支付需求,短期内不

存在偿债压力。

(3)利息保障倍数

报告期内,公司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9.11、7.49 和 6.35。2014 年和 2015 年,

公司利息保障倍数出现下降,主要原因为公司优质酒酿造技术改造项目开工,公

司银行贷款规模增加,导致利息支出较高。

公司盈利能力良好,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资信情

况良好,融资渠道畅通,不存在重大不良资产,具有较好的偿债能力。

2、现金流状况对偿债能力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分别为 12,465.67 万元、23,085.66

万元和 28,216.48 万元,累计为 63,767.82 万元,短期偿债风险较小。

3、可能影响偿债能力的其他因素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或有负债、重大未决诉讼及对外担保

等可能影响公司未来偿债能力的情形。

(五)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118.29 95.17 91.17

存货周转率(次/年) 1.60 1.61 1.76

注:应收账款周转率=当期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

存货周转率=当期营业成本/[(期初存货余额+期末存货余额)/2]

1、应收账款周转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91.17 次/年、95.17 次/年和 118.29

次/年,处于较高水平。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销售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除商超、酒店、团购客户享有一定期限结算期外,公司对所有经销商执行严格的

“款到发货”制度,使公司应收账款绝对金额维持在较小规模,因而报告期内公

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保持了良好水平。

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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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存货周转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1.76 次/年、1.61 次/年和 1.60 次/年。报

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基本保持稳定,略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各组成部分的周转天数如下表所示:

单位:天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原材料 62.99 78.40 94.71

其中:粮食、稻壳等 40.51 61.60 55.54

包装材料 65.99 80.43 99.72

半成品 329.58 316.59 279.19

库存商品 44.42 42.06 32.60

发出商品 2.27 2.56 2.09

存货 227.55 223.38 204.43

注:周转天数=360/周转次数,原材料、半成品周转次数=原材料、半成品当期耗用金额/((期

初余额+期末余额)/2),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存货周转次数=营业成本/((期初余额+期末

余额)/2)

公司存货周转天数逐年上升,存货周转率呈现下降趋势,主要原因为公司为

满足消费者对于优质高档白酒增长需求,扩大半成品规模,延长原酒储存时间,

半成品周转天数增加所致。公司原材料周转天数逐年降低,主要原因为公司包装

材料风格逐步成熟,与供应商合作关系逐步稳固,议价能力增强,包装材料采购

单价有所下降,订货频率提高,实行少量多次操作策略。公司库存商品周转天数

逐步增加,主要原因为公司通过加强与供应商谈判、精简包装等措施积极降低营

业成本,同时 2015 年、2016 年春节较晚,公司为春节备货较多。发出商品周转

天数保持稳定且对存货周转天数影响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存货周转率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次/年

公司名称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贵州茅台 0.15 0.17 0.20

五粮液 0.75 0.77 0.97

洋河股份 0.71 0.61 0.81

泸州老窖 1.06 1.07 1.68

山西汾酒 0.72 0.68 0.92

古井贡酒 1.28 1.27 1.49

326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公司名称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金种子酒 1.49 1.77 1.87

老白干酒 0.58 0.70 0.86

青青稞酒 1.19 0.83 1.08

沱牌舍得 0.82 0.35 0.30

酒鬼酒 0.25 0.21 0.29

水井坊 0.23 0.15 0.15

伊力特 0.29 1.19 1.34

皇台酒业 0.12 0.13 0.29

今世缘 0.62 0.59 0.70

白酒上市公司平均 0.68 0.70 0.86

白酒上市公司中值 0.71 0.68 0.86

本公司 1.60* 1.61 1.76

*注:本公司存货周转率为 2015 年度数据;同行业上市公司 2015 年度数据采用依据其

2015 年 1-9 月财务数据计算存货周转率并乘以 4/3 以保持可比性。

二、公司最近三年盈利能力分析

(一)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营业收入 118,241.09 101,287.55 109,308.27

减:营业成本 47,177.04 43,400.97 49,601.40

营业税金及附加 18,679.84 16,778.59 19,064.31

销售费用 18,283.57 15,203.74 16,360.65

管理费用 10,496.88 8,652.35 7,850.33

财务费用 2,254.41 2,096.49 1,985.70

资产减值损失 238.01 70.34 739.71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

投资收益 - 21.09 17.18

二、营业利润 21,111.34 15,106.17 13,723.35

加:营业外收入 327.29 716.69 577.66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16.16 27.96 -

减:营业外支出 384.26 209.79 150.36

327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366.35 197.99 -

三、利润总额 21,054.36 15,613.06 14,150.64

减:所得税费用 4,473.78 3,141.65 3,305.91

四、净利润 16,580.58 12,471.41 10,844.7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580.58 12,471.41 10,844.73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 81.56 万元、3.60 万元和 0 万元。2013

年,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为 81.56 万元、其他业务成本 72.56 万元、其他业务毛利

率为 11.03%。其他业务收入具体为:①公司按照购入价格处置部分促销用品取

得其他业务收入 72.56 万元,相应成本为 72.56 万元,未实现盈利;②中国移动

陇南分公司租赁公司基站场地 9.00 万元,其他业务毛利率为 100%。2014 年,公

司其他业务收入为 3.60 万元、其他业务毛利率为 100%,为中国联通陇南分公司

租赁公司基站场地。

报告期内,公司专注浓香型白酒酿造,主营业务突出,白酒产品营业收入分

别为 109,226.71 万元、101,283.95 万元和 118,241.09 万元。2014 年,公司白酒产

品营业收入较 2013 年减少 7,942.76 万元,降幅为 7.27%。主要原因为 2013 年以

来,因我国经济增长下行压力加大、中央严格限制“三公消费”等因素影响,白

酒行业经营环境发生变化,公司白酒产品营业收入增速放缓乃至下降。2015 年,

公司白酒产品营业收入较 2014 年增加 16,957.14 万元,增幅为 16.74%,主要原

因为公司加大市场推广力度,完善产品结构,中档产品更好地符合市场消费趋势,

销量增加明显。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白酒产品营业收入增长率对比情况如下表

所示:

公司名称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贵州茅台 10.17% 2.11% 16.88%

五粮液 -6.39% -15.51% -9.27%

洋河股份 9.81% -2.82% -15.19%

泸州老窖 1.86% -50.65% -10.08%

山西汾酒 -2.52% -35.81% -6.27%

古井贡酒 13.88% 1.96% 9.72%

金种子酒 -18.98% -1.64% -8.44%

328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公司名称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老白干酒 17.12% 5.90% 8.76%

青青稞酒 0.53% -6.10% 20.08%

沱牌舍得 -15.80% 2.47% -30.17%

酒鬼酒 70.06% -43.49% -58.62%

水井坊 180.67% -24.89% -70.57%

伊力特 0.34% 0.54% 3.86%

皇台酒业 5.39% -55.91% -20.41%

今世缘 1.95% -4.60% -3.02%

白酒上市公司平均 17.87% -15.23% -11.52%

白酒上市公司中值 1.95% -4.60% -8.44%

本公司 16.74%* -7.27% 11.96%

*注:本公司白酒产品营业收入增长率为 2015 年度数据

数据来源:根据本公司及相关公司财务报告中有关财务数据计算

1、收入确认的具体标准及合理性

(1)收入确认的具体标准

公司主要从事白酒产品生产和销售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白酒产品销售。本

公司的销售模式主要有经销商、商超和直销模式,以经销商模式为主,商超、直

销模式较少。根据本公司销售模式特点,本公司对白酒产品销售收入确认制定了

如下标准:

经销商模式:财务部门开票人员根据货物实际出库单、经销商确认的送货回

单、货款支付凭据开具销售发票,财务部门会计人员根据上述资料确认销售收入;

商超模式:各月末,商超根据当月销售情况提供销售清单,公司销售部门根

据销售清单进行核对,经核对无误后由财务部门开票人员开具销售发票,财务部

门会计人员根据上述资料确认销售收入;

直销模式:主要为自营、团购和零售,公司根据客户需求,收取货款或取得

收取货款的相关凭据,客户提货时开具销售出库单、销售发票,财务部门根据交

款单或收取货款的相关凭据、出库单和销售发票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2)收入确认标准的合理性

对于通过经销商模式实现的销售业务,当公司按经销商的采购需求将货物发

送至经销商时,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购货方,主要控制管理

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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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同步转移,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由于经销商模式全部采用“先款后货”

方式,相关的经济利益已经流入公司,且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

地计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关于销售收入确认的相关要求。

对于通过商超模式实现的销售业务,当公司根据商超提供的当月销售清单开

具销售发票时,公司商品已在商超完成了向客户的转移;对于通过直销模式实现

的销售业务,客户从公司直接提取货物并履行了交款手续后,公司商品已转移至

客户。在上述时点,公司商品上的风险已转移至客户,主要控制管理权同步转移,

收入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且相关已发生或将发

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关于销售收入确认的相关要求。

2、按产品类别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分类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类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高档 28,810.57 24.37% 24,233.43 23.93% 31,029.79 28.41%

中档 77,799.88 65.80% 63,673.47 62.87% 54,892.78 50.26%

低档 11,630.63 9.84% 13,377.05 13.21% 23,304.14 21.34%

合计 118,241.08 100.00% 101,283.95 100.00% 109,226.71 100.00%

报告期内,受限制“三公消费”影响,2014 年公司高档白酒市场需求趋弱,

高档白酒销售收入较 2013 年减少 6,796.36 万元,降幅为 21.90%;2015 年公司高

档产品品种进一步丰富,满足了不同消费群体的需求,销量增加,高档白酒销售

收入较 2014 年增加 4,577.14 万元,增幅 18.89%。因消费者购买力不断增强和消

费水平持续升级,2014 年和 2015 年公司中档白酒产品销售收入分别较上一年度

增长 8,780.69 万元和 14,126.41 万元,增幅分别为 16.00%和 22.19%。

报告期内,公司高中低档白酒产品销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吨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类别

销量 占比 销量 占比 销量 占比

高档 1,395.82 8.35% 1,099.59 7.24% 1,235.75 7.36%

中档 11,049.68 66.08% 9,043.59 59.55% 7,415.70 44.17%

低档 4,275.42 25.57% 5,042.87 33.21% 8,137.71 48.47%

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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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类别

销量 占比 销量 占比 销量 占比

合计 16,720.92 100.00% 15,186.05 100.00% 16,789.16 100.00%

2013 年以来,受“三公消费”影响,我国白酒市场需求呈减弱趋势,公司

产品 2014 年度销量较上年减少 9.55%;公司结合甘肃市场情况优化调整产品结

构、巩固并深耕甘肃省内市场、积极拓展省外机会性市场,在白酒市场整体需求

未有明显改善的背景下,实现 2015 年销量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高中低档产品单位售价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吨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类别

平均售价 涨幅 平均售价 涨幅 平均售价

高档 206,406.67 -6.34% 220,386.05 -12.23% 251,100.87

中档 70,409.16 0.00% 70,407.29 -4.88% 74,022.38

低档 27,203.48 2.55% 26,526.66 -7.37% 28,637.22

平均 70,714.47 6.03% 66,695.39 2.52% 65,057.88

报告期内,公司高档白酒产品平均售价逐年降低,2014 年和 2015 年公司高

档白酒产品平均售价分别较上年下降 12.23%和 6.34%,主要原因为 2013 年以来

由政商消费主导的高档白酒市场呈现需求削弱趋势,但消费水平持续升级对高档

白酒民间消费市场影响日渐加大,公司结合白酒行业及甘肃省市场特点,在调整

“金徽十八年”和“金徽二十八年”等 300 元至 500 元高档产品销售价格的同时,

积极推广“世纪金徽四星”、“世纪金徽五星”、“柔和金徽”、“金徽正能量”等

100 元至 300 元/500ml 高档产品。

2014 年,公司中档白酒产品平均售价较 2013 年下降 4.88%,主要原因为中

档白酒产品中售价较低的世纪金徽三星销售量增加较多,由此降低了中档白酒产

品的平均售价。

2014 年,公司低档白酒产品平均售价较 2013 年下降 7.37%,主要原因为公

司降低了部分产品销售单价。2015 年,公司低档白酒产品平均售价较 2014 年增

长 2.55%,主要原因为低档白酒产品中单价较高的世纪金徽二星销量增加较多,

由此提高了低档白酒产品的平均售价。

3、按品牌类别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白酒产品包括“金徽”和“陇南春”两大品牌,营业收入

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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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徽 118,236.20 99.99% 101,226.68 99.94% 108,989.23 99.78%

陇南春 4.88 0.01% 57.27 0.06% 237.48 0.22%

合计 118,241.08 100% 101,283.95 100.00% 109,226.71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金徽”和“陇南春”两大品牌产品平均售价情况如下表所

示:

单位:元/吨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类别

平均售价 涨幅 平均售价 涨幅 平均售价

金徽 70,718.37 5.94% 66,755.35 2.37% 65,207.06

陇南春 30,281.21 17.43% 25,785.68 -18.74% 31,734.24

平均 70,714.47 6.03% 66,695.39 2.52% 65,057.88

4、按地区类别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类别划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销售地区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甘肃省 113,891.57 96.32% 97,986.61 96.74% 105,640.41 96.72%

甘肃省外 4,349.51 3.68% 3,297.34 3.26% 3,586.30 3.28%

合计 118,241.08 100.00% 101,283.95 100.00% 109,226.71 100.00%

公司白酒产品销售集中在甘肃省内,报告期内甘肃省内销售收入占比均超过

96%。

5、季节性因素对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季节性因素划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销售季节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1-2 月、11-12 月 59,886.08 50.65% 48,329.84 47.72% 53,473.00 48.96%

3 月-10 月 58,355.00 49.35% 52,954.11 52.28% 55,753.71 51.04%

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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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18,241.08 100.00% 101,283.95 100.00% 109,226.71 100.00%

每年 11 月至次年 2 月是甘肃省气温较低的月份,且期间涵盖元旦、春节等

重大假日,属于白酒消费旺季。报告期内,公司每年 1 月、2 月、11 月和 12 月

白酒销售收入占全年白酒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8.96%、47.72%和 50.65%。

(二)报告期内毛利率变动分析

1、毛利率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118,241.09 101,283.95 109,226.71

主营业务成本 47,177.04 43,400.97 49,528.84

主营业务毛利 71,064.05 57,882.98 59,697.87

主营业务毛利率 60.10% 57.15% 54.66%

注:主营业务毛利率=主营业务毛利/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分别为 59,697.87 万元、57,882.98 万元和

71,064.05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54.66%、57.15%和 60.10%。

2014 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 2013 年提高 2.49 个百分点、2015 年公司主营业

务毛利率较 2014 年提高 2.95 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为:(1)公司对部分中高档产

品包装进行精简,并通过增加包装材料供应商、加强与包装材料供应商谈判等方

式,降低包装材料采购价格;(2)公司积极应对行业调整,继续优化产品结构,

中档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由 2013 年 50.26%提高至 2015 年 65.80%,

低档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由 2013 年 21.34%下降至 2015 年 9.84%。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产品类别

营业毛利 占比 营业毛利 占比 营业毛利 占比

高档 20,097.83 28.28% 15,882.73 27.44% 19,315.84 32.36%

中档 45,938.14 64.64% 36,499.12 63.06% 30,030.91 50.30%

低档 5,028.07 7.08% 5,501.13 9.50% 10,351.12 17.34%

合计 71,064.04 100.00% 57,882.98 100.00% 59,697.87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毛利主要来源于中高档白酒产品,二者合计营业毛利占

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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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全部营业毛利的比例分别为 82.66%、90.50%和 92.92%,呈逐年上升趋势,

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近年来饮用优质白酒消费群体增加带来的白酒消费结构的变

化。

2014 年公司高档白酒营业毛利占同期营业毛利的比例为 27.44%,较上年占

比降低 4.92 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为 2013 年以来高档白酒产品市场需求疲软,市

场竞争趋于激烈;2015 年公司高档白酒营业毛利占同期营业毛利的比例为

28.28%,与上年占比基本持平。

2014 年、2015 年公司中档白酒营业毛利占同期营业毛利的比例分别为

63.06%、64.64%,较上年占比分别上升 12.76 个百分点、1.58 个百分点,主要原

因为国内消费者购买力不断增强和消费水平持续升级,且公司中档白酒产品价格

较低,更易于得到消费者认可,市场需求增加。

2、分产品毛利率构成及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产品类别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高档 69.76% 65.54% 62.25%

中档 59.05% 57.32% 54.71%

低档 43.23% 41.12% 44.42%

综合 60.10% 57.15% 54.66%

(1)报告期内,公司高档产品毛利率构成及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收入 28,810.57 24,233.43 31,029.79

营业成本 8,712.74 8,350.70 11,713.95

营业毛利 20,097.83 15,882.73 19,315.84

产量(吨) 1,537.47 1,160.02 1,312.29

销量(吨) 1,395.82 1,099.59 1,235.75

销售单价(元/吨) 206,406.67 220,386.05 251,100.87

单位营业成本(元/吨) 62,420.39 75,943.73 94,792.23

营业毛利率 69.76% 65.54% 62.25%

报告期内,公司为适应白酒消费结构升级、提升品牌影响力及产品盈利能力,

不断提升高档产品占比、丰富高档产品种类,在“金徽十八年”和“世纪金徽五

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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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之外,推出“柔和金徽”、“金徽原浆”、“金徽正能量”等全新高档产品,该

等产品的包装材料成本较低,且销售价格定位在 100 元—300 元/500ml 左右,具

有较高的性价比,获得市场认可。2014 年公司高档产品营业毛利率为 65.54%,

较 2013 年提高 3.29 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为在平均销售单价降低 12.23%情况下,

由于包装材料采购价格下降使得单位营业成本降低 19.88%。2015 年公司高档产

品营业毛利率为 69.76%,较 2014 年提高 4.22 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为由于包装材

料采购价格下降使得单位营业成本降低 17.81%。

(2)报告期内,公司中档产品毛利率构成及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收入 77,799.88 63,673.47 54,892.78

营业成本 31,861.74 27,174.35 24,861.87

营业毛利 45,938.14 36,499.12 30,030.91

产量(吨) 11,090.84 9,408.74 7,367.54

销量(吨) 11,049.68 9,043.59 7,415.70

销售单价(元/吨) 70,409.16 70,407.29 74,022.38

单位营业成本(元/吨) 28,834.98 30,048.19 33,525.99

营业毛利率 59.05% 57.32% 54.71%

报告期内,公司中档白酒产品以“世纪金徽三星”、“世纪金徽四星”等为主,

作为家庭聚会、日常消费等用酒价格适中、口感良好,受到消费者的认可,一直

保持产销两旺的态势。2014 年,公司中档白酒产品营业毛利率较 2013 年提高 2.61

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为在平均销售单价降低 4.88%情况下,由于包装材料采购价

格下降使得单位营业成本降低 10.37%。2015 年,公司中档白酒产品营业毛利率

较 2014 年提高 1.73 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为在平均销售单价保持不变的情况下,

单位营业成本降低 4.04%。

(3)报告期内,公司低档产品毛利率构成及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收入 11,630.63 13,377.05 23,304.14

营业成本 6,602.56 7,875.92 12,953.02

营业毛利 5,028.07 5,501.13 10,351.12

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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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产量(吨) 4,535.45 4,710.77 8,729.62

销量(吨) 4,275.42 5,042.87 8,137.71

销售单价(元/吨) 27,203.48 26,526.66 28,637.22

单位营业成本(元/吨) 15,443.07 15,617.93 15,917.28

营业毛利率 43.23% 41.12% 44.42%

报告期内,公司低档白酒产品主要以“世纪金徽一星”、“世纪金徽二星”为

主,因售价较低且具备品质保证,近年来也较为畅销。报告期内,公司低档白酒

产品毛利率呈先下降后反弹趋势。2014 年,公司低档白酒产品包装材料采购价

格下降使得单位营业成本较 2013 年降低 1.88%,但由于平均销售单价较 2013 年

降低 7.37%,低档白酒产品毛利率较 2013 年下降 3.30 个百分点。2015 年,公司

低档白酒产品因产品结构变化致使平均销售单价较 2014 年上升 2.55%,单位营

业成本较 2014 年下降 1.12%,低档白酒产品毛利率较 2014 年提高 2.11 个百分点。

3、单位生产成本构成及变化

报告期,本公司高、中、低档白酒产品单位生产成本构成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吨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单位成本 占比 单位成本 占比 单位成本 占比

原酒、大曲等 15,739.87 23.47% 17,205.35 23.33% 17,899.93 18.88%

包装材料 40,271.46 60.05% 44,841.11 60.81% 65,342.07 68.91%

人工成本 5,908.74 8.81% 5,783.98 7.84% 5,739.59 6.05%

制造费用 5,140.68 7.67% 5,904.38 8.01% 5,837.11 6.16%

小计 67,060.74 100.00% 73,734.81 100.00% 94,818.70 100.00%

原酒、大曲等 12,769.76 47.52% 13,050.26 44.57% 14,034.50 41.06%

包装材料 12,856.06 47.85% 14,896.55 50.88% 18,911.33 55.32%

人工成本 651.09 2.42% 631.45 2.16% 613.39 1.79%

制造费用 592.95 2.21% 701.08 2.39% 623.82 1.82%

小计 26,869.85 100.00% 29,279.34 100.00% 34,183.04 100.00%

原酒、大曲等 5,490.17 38.26% 5,214.42 35.26% 5,675.94 35.43%

低 包装材料 8,103.88 56.48% 8,786.27 59.41% 9,646.32 60.22%

档 人工成本 371.60 2.59% 358.59 2.42% 345.12 2.15%

制造费用 383.39 2.67% 429.28 2.90% 350.99 2.19%

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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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单位成本 占比 单位成本 占比 单位成本 占比

小计 14,349.03 100.00% 14,788.56 100.00% 16,018.38 100.00%

报告期,本公司高档白酒产品单位生产成本分别为 94,818.70 元/吨、73,734.81

元/吨和 67,060.74 元/吨。2014 年和 2015 年,公司高档白酒单位生产成本分别较

上年下降 21,083.89 元/吨和 6,674.07 元/吨,降幅分别为 22.24%和 9.05%,主要

原因为 2014 年和 2015 年公司高档白酒单位包装材料成本分别较上年下降

20,500.96 元/吨和 4,569.65 元/吨,降幅为 31.37%和 10.19%。2014 年和 2015 年,

公司包装材料成本较低的全新高档产品“柔和金徽”、“金徽正能量”等产销量

增长较大,同时公司通过调整包装材料材质、制作工艺等方式降低包装材料采购

成本。

报告期内,本公司中档白酒产品单位生产成本分别为 34,183.04 元/吨、

29,279.34 元/吨和 26,869.85 元/吨。2014 年和 2015 年,公司中档白酒单位生产成

本分别较上年下降 4,903.70 元/吨和 2,409.49 元/吨,降幅分别为 14.35%和 8.23%,

主要原因为 2014 年和 2015 年公司中档白酒单位包装材料成本分别较上年下降

4,014.78 元/吨和 2,040.49 元/吨,降幅分别为 21.23%和 13.70%。2014 年和 2015

年,公司世纪金徽三星、四星等中档产品纸盒、箱子等包装物简化制作工艺,降

低包装材料采购成本。

公司高档、中档白酒产品单位生产成本差异主要原因为公司高档、中档白酒

产品包装材料差异较大及因生产工序及工时不同导致人工成本和制造费用差异

较大。

公司中档、低档白酒产品单位生产成本差异主要原因为公司中档、低档白酒

产品包装材料、耗用原酒档次差异较大。

4、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综合营业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表所

示:

公司名称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贵州茅台 92.45% 92.59% 92.90%

五粮液 69.23% 72.53% 75.80%

洋河股份 60.98% 60.62% 61.31%

泸州老窖 53.73% 47.61% 55.94%

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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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山西汾酒 67.25% 67.44% 75.34%

古井贡酒 70.41% 68.63% 71.03%

金种子酒 59.71% 62.35% 71.43%

老白干酒 58.50% 58.17% 52.53%

青青稞酒 66.48% 69.16% 66.84%

沱牌舍得 52.35% 50.66% 63.40%

酒鬼酒 68.85% 59.87% 71.11%

水井坊 73.37% 68.09% 71.02%

伊力特 51.16% 52.35% 55.89%

皇台酒业 69.10% 60.32% 64.66%

今世缘 68.93% 70.59% 70.58%

白酒上市公司平均 65.50% 64.06% 67.99%

白酒上市公司中值 67.25% 62.35% 70.58%

本公司 60.10% 57.15% 54.66%

*注:本公司综合毛利率为 2015 年度综合毛利率

数据来源:根据公司及相关公司财务报告中有关财务数据计算

从上表对比数据看,2013 年,公司毛利率除高于老白干酒外,低于其他同

行业上市公司;2014 年,公司毛利率除高于沱牌舍得、泸州老窖、伊力特外,

低于其他同行业上市公司;2015 年,公司毛利率除高于泸州老窖、金种子酒、

老白干酒、沱牌舍得、伊力特外,低于其他同行业上市公司;公司在多年经营基

础上,逐渐形成比较成熟产销体系,并通过降低包装材料采购价格、持续优化产

品结构等措施逐步提高毛利率水平。

5、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变动敏感性分析

假设报告期内其他因素不变,仅以不同产品的平均单位售价变动 1%对公司

主营业务毛利影响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产品类别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高档 0.41% 0.42% 0.52%

中档 1.09% 1.10% 0.92%

低档 0.16% 0.23% 0.39%

报告期内,公司高档、低档白酒产品产销及收入占比逐年降低,其价格变动

对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的敏感性有所降低;公司中档白酒产品产销及收入占比的提

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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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使中档白酒产品价格变动对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的敏感性逐步提升。随着公司

中档产品占比的提升,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将倚重上述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三)利润来源及其连续性和稳定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及净利润增长情况如下表

所示: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营业收入 118,241.09 16.74% 101,287.55 -7.34% 109,308.27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118,241.09 16.74% 101,283.95 -7.27% 109,226.71

营业利润 21,111.34 39.75% 15,106.17 10.08% 13,723.35

利润总额 21,054.36 34.85% 15,613.06 10.33% 14,150.64

净利润 16,580.58 32.95% 12,471.41 15.00% 10,844.73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收入及其产生的营业利润,公司

利润来源的稳定性与连续性取决于公司主营业务的稳定性与持续性。

本公司 2014 年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分别为 101,283.95 万元、12,471.41 万

元,较 2013 年分别增长-7.27%、15.00%,2015 年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分别为

118,241.09 万元、16,580.58 万元,较 2014 年分别增长 16.74%、32.95%;本公司

2014 年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分别为 15,106.17 万元、15,613.06 万元,较 2013 年

分别增长 10.08%、10.33%,2015 年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分别为 21,111.34 万元、

21,054.36 万元,较上年增幅分别为 39.75%、34.85%。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

先降后增,主要原因为我国经济增长下行压力加大、中央严格限制“三公消费”

等因素影响,以政商消费为主导的高档白酒产品市场需求趋于萎缩;但随我国消

费者购买力不断增强和消费水平持续升级,中高档白酒民间消费需求保持增长,

公司通过巩固并深耕现有市场、调整产品结构、降低生产成本,实现了营业收入

增长,并保持了营业利润和净利润较快增长。

报告期内,影响本公司盈利能力稳定性和连续性的主要因素包括:

1、白酒行业正进入中低速发展的调整期

2012 年下半年以来,我国经济在保持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同时,经济增

长下行压力有所加剧;同时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等政策严格限制

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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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消费”,高档白酒的市场需求呈现削弱趋势。2013 年以来我国白酒产销量、

白酒行业收入和利润水平增速均有所放缓,利润总额则出现负增长。我国白酒行

业正进入中低速发展的调整期。

白酒作为社会交往、餐饮聚会的传统饮料,其消费支出与居民收入水平密切

相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居民收入稳步上升,为白酒消费增长奠定了坚实

基础。伴随居民收入水平的提升,居民消费结构逐渐升级,人均年外出用餐金额

逐步提升,绝对消费金额不断上升。居民消费能力的增强、商务宴请、公务活动

及日常聚会等外出用餐的增多将带动优质白酒需求的持续增长。

2、公司白酒产量遭遇瓶颈

随着公司产品结构的调整和品牌影响力的提升,中高档白酒产品销售呈现快

速增长态势,原有的优质原酒产量、库存容量和包装能力等已经无法满足公司持

续增长的需要,迫切需要通过技术改造,增加优质原酒的产量、提高原酒库存容

量、提升现有包装生产线的生产能力。

3、公司营销网络区域性明显

公司销售市场主要集中在甘肃省内,在省外区域的营销网络有待加强。公司

目前正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扩大营销和物流网络布局,努力从区域性名酒发展为

全国性名酒。

4、公司资金实力有待提高

公司目前处于快速成长阶段,新产品的研发、优质原酒产量的增加、原酒陈

酿老熟、营销网络等建设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公司过往主要依靠自我积累和银行

贷款,融资渠道比较单一,未来随着融资途径的增多,可逐步满足公司快速发展

的资金需求。

(四)期间费用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及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销售费用 18,283.57 15.46% 15,203.74 15.01% 16,360.65 14.97%

管理费用 10,496.88 8.88% 8,652.35 8.54% 7,850.33 7.18%

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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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财务费用 2,254.41 1.91% 2,096.49 2.07% 1,985.70 1.82%

期间费用合计 31,034.86 26.25% 25,952.58 25.62% 26,196.68 23.97%

1、销售费用

(1)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销售费用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广告宣传费 5,774.77 4,628.17 5,209.67

工资薪酬 4,430.07 3,859.84 3,743.72

运输费 3,019.31 2,651.55 2,688.38

业务推广费 3,238.54 2,477.90 3,177.86

业务招待费 438.25 405.44 475.23

办公会务费 305.43 214.97 475.51

折旧费 247.71 269.93 240.72

其他 829.49 695.94 349.55

合计 18,283.57 15,203.74 16,360.65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金额分别为 16,360.65 万元、15,203.74 万元和

18,283.57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4.97%、15.01%和 15.46%,占比

逐年略有上升。2014 年,公司销售费用较 2013 年降低 1,156.91 万元,降幅为

7.07%,主要原因为广告宣传费和业务推广费合计降低 1,281.46 万元。2015 年,

销售费用较 2014 年增加 3,079.83 万元,增长 20.26%,主要原因为公司 2015 年

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广告宣传费和业务推广费较 2014 年合计增加 1,907.24 万元;

2015 年公司职工薪酬水平进一步提高,销售费用中的工资薪酬较 2014 年增加

570.23 万元;2015 年公司白酒产品销量增加,运输费较 2014 年增加 367.76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运输费用和销量匹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销售量(吨) 16,720.72 15,186.05 16,789.16

运输费用(万元) 3,019.31 2,651.55 2,688.38

运费(元/吨) 1,805.73 1,746.04 1,601.26

公司地处西秦岭南麓、嘉陵江上游的徽成盆地,群山起伏,且公司以公路运

输为主,单位运费较高。

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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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单位运费逐年上涨,主要原因为:①运输行业成本逐年上涨

导致单位运价提高,②2013 年以来公司敦煌、嘉峪关、张掖等河西走廊市场以

及省外市场销售量增长较快,该等地区距离公司厂区较远,导致单位运价提高。

(2)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销售费用率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贵州茅台 3.94% 5.30% 6.01%

五粮液 14.52% 20.51% 13.68%

洋河股份 9.27% 11.45% 9.24%

泸州老窖 12.66% 10.82% 6.52%

山西汾酒 24.73% 28.45% 27.38%

古井贡酒 31.29% 28.04% 27.93%

金种子酒 36.44% 38.39% 37.22%

老白干酒 30.88% 29.73% 23.85%

青青稞酒 17.12% 20.44% 15.95%

沱牌舍得 21.67% 24.38% 31.28%

酒鬼酒 21.51% 48.96% 39.45%

水井坊 24.73% 71.05% 75.44%

伊力特 30.88% 5.94% 4.91%

今世缘 16.68% 18.88% 19.18%

皇台酒业 6.09% 34.94% 19.71%

白酒上市公司平均 20.16% 26.49% 23.85%

白酒上市公司中值 21.51% 24.38% 19.71%

本公司 15.46%* 15.01% 14.97%

*注:本公司销售费用率为 2015 年度销售费用率

数据来源:根据本公司及相关公司财务报告中有关财务数据计算

报告期内,本公司销售费用率分别为 14.97%、15.01%和 15.46%,低于同行

业上市公司中值水平及平均水平,主要原因为本公司作为地方知名白酒企业,在

区域内拥有较为稳定消费群体。公司根据市场竞争和自身经营情况,适时投入纸

媒(报纸、杂志广告)、户外广告,而价格高昂的广播电视广告较少,因此低于

同行业上市公司水平。

2013 年,本公司销售费用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中值水平及平均水平,主

要原因为:(1)2013 年,金种子酒加大广告宣传和促销力度导致销售费用较 2012

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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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增长为 150.97%而同期营业收入下降 9.32%,金种子酒 2013 年销售费用率为

37.22%,较 2012 年提高 23.77 个百分点;(2)2013 年,沱牌舍得、酒鬼酒、水

井坊、皇台酒业营业收入较 2012 年分别下降 27.60%、58.56%、70.31%和 19.44%,

而同期销售费用较 2012 年分别增长 56.67%、-16.50%、-21.80%和 22.81%,致使

上述公司销售费用率较 2012 年分别提高 16.83 个百分点、19.87 个百分点、46.80

个百分点和 6.78 个百分点。不考虑金种子酒、沱牌舍得、酒鬼酒、水井坊和皇

台酒业,2013 年同行业上市公司销售费用率中值为 15.47%、平均值为 14.82%,

本公司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中值水平以及平均水平基本相符。

2014 年,本公司销售费用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中值水平及平均水平,主

要原因为:(1)2014 年,本公司营业收入下降 7.34%,但同期五粮液、泸州老窖、

山西汾酒、酒鬼酒、水井坊、皇台酒业营业收入较 2013 年分别下降 15.00%、

48.68%、35.67%、43.26%、24.88%、46.92%,同时金种子酒、沱牌舍得尚未恢

复快速增长,不考虑上述同行业上市公司,2014 年同行业上市公司销售费用率

中值为 17.11%、平均值为 18.88%,本公司销售费用率略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中

值水平以及平均水平;(2)2014 年,本公司销售费用较 2013 年下降 1,156.91 万

元,降幅为 7.07%,具体为①2013 年外购上海深深茂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品牌营销

专业服务,合同金额为 759.5 万元;②2013 年外购上海冲锋营销策划有限公司金

徽酒正能量品牌广告片,合同金额 327.67 万元。

2013 年,公司外购品牌营销专业服务、金徽酒正能量品牌广告片,为偶发

市场推广和广告宣传行为。2014 年,公司未改变销售策略,销售费用下降对公

司销售未产生影响。

报告期内,本公司广告宣传费、业务推广费(促销费用)具体情况如下表所

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广告宣传费 5,774.77 4,628.17 5,209.67

业务推广费 3,238.54 2,477.90 3,177.86

合计 9,013.31 7,106.07 8,387.53

占销售费用比例 49.30% 46.74% 51.27%

占营业收入比例 7.62% 7.02% 7.68%

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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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广告宣传、促销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比较稳定,公司根据市

场竞争情况,制定合理促销费用规模,适当控制相关费用比例。

本公司广告宣传费、业务推广费占销售费用、营业收入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

司比较情况如下表所示: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公司名称 占销售费用 占营业收入 占销售费用 占营业收入 占销售费用 占营业收入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贵州茅台 82.63% 3.10% 89.16% 4.63% 89.37% 5.34%

五粮液 93.16% 15.37% 91.66% 18.80% 89.09% 12.19%

洋河股份 39.93% 3.46% 43.74% 5.01% 54.54% 5.04%

泸州老窖 53.13% 5.73% 33.90% 3.67% 30.10% 1.96%

山西汾酒 66.76% 15.97% 66.93% 19.04% 64.05% 17.54%

古井贡酒 61.85% 18.11% 55.94% 15.69% 55.94% 15.63%

金种子酒 55.98% 19.99% 91.71% 35.21% 92.72% 34.51%

老白干酒 64.42% 23.20% 72.45% 21.54% 77.71% 18.53%

青青稞酒 46.30% 5.87% 60.32% 12.33% 59.23% 9.45%

沱牌舍得 76.29% 16.85% 67.87% 16.55% 75.59% 23.65%

酒鬼酒 1.95% 0.43% 65.44% 32.04% 71.40% 28.16%

水井坊 76.53% 16.74% 84.10% 59.75% 88.73% 66.94%

伊力特 - - 67.93% 4.04% 61.97% 3.04%

今世缘 80.25% 11.02% 77.93% 14.71% 83.00% 15.92%

皇台酒业 11.52% 3.46% 12.88% 4.50% 41.88% 8.25%

平均值 57.91% 11.38% 65.46% 17.83% 69.02% 17.74%

中值 63.14% 13.19% 67.87% 15.69% 71.40% 15.63%

金徽股份 49.30%* 7.62% 46.74% 7.02% 51.27% 7.68%

*注:本公司广告宣传费、业务推广费占销售费用及营业收入比例销售费用率为 2015

年度数据

数据来源:根据本公司及相关公司财务报告中有关财务数据计算

报告期内,本公司广告费用主要项目合同金额、应支出金额和实际支出金额

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合同与

年 应付与实

交易对方 合同金额 应付金额 实付金额 应 付 金

度 付差异

额差异

年度

2015

北京紫寰星火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240.70 240.7 220.58 -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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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与

年 应付与实

交易对方 合同金额 应付金额 实付金额 应 付 金

度 付差异

额差异

兰州智绘广告有限公司 90.00 90.00 90.00 - -

宁夏宏强广告有限公司 84.00 21.00 21.00 63.00 -

银川分众广告有限公司 70.00 17.50 17.50 52.50 -

深圳市甲骨文创意设计有限公司 60.00 30.00 30.00 30.00 -

小计 544.70 399.20 379.08 145.50 20.12

天水世纪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286.76 286.76 278.20 - 8.56

徽县金马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199.62 199.62 199.62 - -

国广环球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

2014 年度

177.36 123.47 123.47 53.89 -

北京紫寰星火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160.46 160.46 160.46 - -

西安绿一传媒有限公司 140.00 140.00 140.00 - -

小 计 964.20 910.31 901.75 53.89 8.56

上海冲锋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327.67 327.67 327.67 - -

兰州中川机场管理有限公司 274.00 224.00 174.00 50.00 50.00

2013 年度

兰州公交广告有限公司 233.69 222.89 222.89 10.80 -

甘肃飞视天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198.25 167.76 140.65 30.49 27.11

天水世纪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197.54 197.54 191.35 - 6.19

小 计 1,231.15 1,139.86 1,056.56 91.29 83.30

2、管理费用

(1)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职工薪酬 3,296.54 2,273.07 2,053.41

社会保险费 1,511.42 1,286.28 1,042.03

折旧费 2,203.21 2,103.99 2,037.66

办公会务费 357.31 401.33 422.00

研发支出 578.18 575.37 719.81

税金 136.89 462.35 422.70

无形资产摊销 376.09 381.12 242.69

咨询中介费 195.32 142.58 274.08

汽车费用 170.00 173.28 125.16

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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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水电费 166.87 160.81 136.66

业务招待费 118.91 148.20 138.54

其他 1,386.16 543.96 235.58

合计 10,496.88 8,652.35 7,850.33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金额分别为 7,850.33 万元、8,652.35 万元和 10,496.88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7.18%、8.54%和 8.88%,逐年上升。

2015 年公司管理费用较 2014 年增加 1,844.53 万元,增长 21.32%,主要原因

为公司职工薪酬水平进一步增加,2015 年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较 2014 年增加

1,023.47 万元。

(2)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管理费用率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贵州茅台 10.92% 10.70% 9.17%

五粮液 9.54% 9.74% 9.16%

洋河股份 7.94% 8.64% 6.91%

泸州老窖 6.21% 8.70% 3.96%

山西汾酒 9.21% 11.44% 7.56%

古井贡酒 10.03% 12.46% 11.14%

金种子酒 7.78% 5.76% 5.33%

老白干酒 7.87% 8.19% 7.12%

青青稞酒 7.91% 7.64% 5.90%

沱牌舍得 15.28% 11.62% 13.58%

酒鬼酒 15.31% 29.09% 16.76%

水井坊 17.53% 50.79% 37.60%

伊力特 7.87% 4.19% 3.62%

今世缘 6.42% 7.49% 6.08%

皇台酒业 2.45% 27.36% 13.84%

白酒上市公司平均 9.49% 14.25% 10.52%

白酒上市公司中值 7.94% 9.74% 7.56%

本公司 8.88%* 8.54% 7.18%

*注:本公司管理费用率为 2015 年度管理费用率

数据来源:根据本公司及相关公司财务报告中有关财务数据计算

报告期内,本公司管理费用率分别为 7.18%、8.54%和 8.88%,与同行业上

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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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司中值水平相符,但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原因为:部分白酒

上市公司 2013 年、2014 年营业收入出现较大幅度下滑,致使其 2013 年、2014

年管理费用率显著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

3、财务费用

(1)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利息支出 2,366.26 2,206.64 2,196.47

利息收入 -124.38 -125.56 -228.52

手续费支出 12.53 15.41 17.75

合计 2,254.41 2,096.49 1,985.70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因营运资金和资本支出增多,对资

金需求较大。公司除利用自有资金积累外,保持了与公司发展速度相匹配的银行

借款规模,以满足资金需求,导致公司财务费用处于较高水平。

(2)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财务费用率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贵州茅台 -0.22% -0.39% -1.39%

五粮液 -3.67% -3.13% -3.35%

洋河股份 -0.38% -1.61% -1.31%

泸州老窖 -0.89% -1.70% -1.50%

山西汾酒 -0.25% -0.42% -0.66%

古井贡酒 -0.37% -0.81% -1.03%

金种子酒 -1.60% -0.96% -1.33%

老白干酒 1.24% 1.03% 0.77%

青青稞酒 -0.08% -0.78% -1.57%

沱牌舍得 3.40% 2.27% 1.37%

酒鬼酒 0.09% -0.64% 0.46%

水井坊 -0.28% -0.44% -1.03%

伊力特 1.24% -0.13% 0.62%

今世缘 -2.23% -1.14% -0.65%

皇台酒业 -0.08% 19.95% 9.43%

可比上市公司平均 -0.27% 0.74% -0.08%

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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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可比上市公司中值 -0.25% -0.64% -1.03%

本公司 1.91%* 2.07% 1.82%

*注:本公司财务费用率为 2015 年度财务费用率

数据来源:根据本公司及相关公司财务报告中有关财务数据计算

(五)所得税费用分析

1、所得税税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陇南销售公司、兰州销售公司、金徽灌装公司、西安销售

公司适用 25.0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我区企业所得税税率问题的通知》(藏政发

〔2011〕14 号)规定,西藏实业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5%。根据《西藏自治区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企业所得税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藏政发〔2014〕

51 号),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暂免征收西藏自治区企

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在此期间西藏实业公司企业所得

税税率为 9%。

2、会计利润和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利润总额 21,054.36 15,613.06 14,150.64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5,263.59 3,903.27 3,537.66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526.31 -329.00 1.58

前期所得税影响 3.60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57.23 59.74 68.85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

38.99 243.73 211.47

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使用前期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 -363.32 -736.08 -513.64

影响

所得税费用 4,473.78 3,141.65 3,305.91

所得税费用占利润总额比重 21.25% 20.12% 23.36%

2014 年,公司所得税费用金额为 3,141.65 万元,较 2013 年降低 164.26 万元,

占利润总额比例较 2013 年降低 3.24 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为:1)本公司母公司

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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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税前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导致合并报表口径所得税费用占利润总额

比例较低;2)西藏实业公司适用 15%的企业所得税率。

3、公司企业所得税缴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企业所得税缴纳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期初未交数 1,793.85 1,204.03 4,605.28

已交税额 4,951.88 2,510.14 6,889.52

期末未交数 1,447.76 1,793.85 1,204.03

(六)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

-350.19 -170.03 15.66

备的冲销部分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

- - -

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 108.85 466.22 370.47

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21.09 17.18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

- - -

的当期净损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84.36 210.70 41.17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56.97 527.99 444.48

减: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减少以“-”表示) 13.31 134.50 114.71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70.28 393.49 329.77

1、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报告期内,公司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利用自有闲置资金短期投资理财具体

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年度 投资期限 投资规模 约定利率 投资收益 决策程序

2013 第一届董事会

11 月 22 日至 12 月 30 日 3,000.00 5.50% 17.18

年度 第十一次会议

2014 2 月 19 日至 3 月 28 日 2,000.00 5.00% 10.14 第一届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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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投资期限 投资规模 约定利率 投资收益 决策程序

年度 4 月 1 日至 5 月 4 日 600.00 4.70% 8.41 第十三次会议

4 月 9 日至 5 月 12 日 2,000.00 4.65% 2.55

合计 21.10

2、固体废弃物生产与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固体废弃物酒糟与原酒产量匹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酒糟产量(吨) 7,952.19 7,597.55 7,817.85

原酒产量(吨) 2,917.77 2,963.52 2,812.05

酒糟与原酒比例 2.73 2.56 2.78

报告期,公司酒糟与原酒比例逐年下降,主要原因为:公司改进酿酒工艺对

稻壳耗用量逐年降低,同时窖池测温用物联网监测系统实施有效提高出酒率。

报告期,公司固体废弃物酒糟实现销售,具体销售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销售量(吨) 3,908.19 7,597.55 9,127.12

销售收入(万元) 15.63 29.58 21.04

毛利率 100% 100% 100%

平均销售价格(元/吨) 40.00 38.93 23.05

注:2013 年销售量包括 2012 年 11-12 月生产的 1,309.27 吨酒糟

2015 年,本公司酒糟销售量较上年末减少 3,689.36 吨、降幅 48.56%,主要

原因为 1 号酿酒车间窖池陆续建成并需酒糟进行糟醅立窖,2015 年 5 月至 10 月

所生产的酒糟主要用于 1 号酿酒车间窖池糟醅立窖,未对外销售。

公司生产过程中,因酒糟属于生产白酒后的废弃料,金额较小,公司销售酒

糟属于公司营业外收入,公司在日常生产中未核算酒糟成本,酒糟销售成本为 0,

因此酒糟销售毛利率为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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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告期内各项财政补助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财政补助依据

1)2015 年度

2012 年十大重点节能工程配套和循环经济发 《关于下达 2012 年十大重点节能工程配套和循环经济发展省财政专项投资预算的通知》(甘财建

13.00

展省财政专项补贴款 [2012]325 号)

徽县科技局固态酿酒温度监控研发项目经费 40.00 《甘肃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专项项目任务书》

徽县财政局社会保障基金专户就业见习补贴

25.25 《关于甘肃省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10]110 号)

2007 年-2010 年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 12.20 《关于清算 2007 年-2010 年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的通知》(陇财建[2012]95 号)

《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下达 2015 年第二批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

固态酿酒发酵物联网温控项目 5.00

的通知》(甘财经一(2015)164 号)

徽县经济社会发展奖金、优秀企业奖金 3.00 《关于兑现 2014 年度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决定》(徽发[2015]7 号)

污水处理及节水循环改造项目专项资金 5.00 《甘肃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甘财建[2010]152 号)

陇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拨付的优质酒酿造技 《关于下达 2013 年陇南市市级工业发展周转资金和工业企业技改贴息资金计划的通知》(陇工信

4.00

术改造项目申请的财政贴息 发 2013 年 199 号和陇财企 2013 年 40 号)

陇南市政府慰问金 1.00 -

2014 年度县委工作目标考核奖金 0.40 《中共徽县委员会关于兑现 2014 年度县委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决定》(徽发[2015]6 号)

小计 108.85

2)2014 年度

西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发展金 234.02 西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企业入驻协议书(拉开财驻字 2013-292 号)

徽县经济社会发展奖金、优秀企业奖金 105.00 《关于兑现 2013 年度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管理责任书及有关奖项的决定》(徽发[2014]18 号)

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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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财政补助依据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费用款 47.90 《关于甘肃省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10]110 号)

《关于下达 2013 年度陇南市人民政府表彰名牌产品及政府质量奖励经费的通知》 陇财行[2014]6

2013 年度陇南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甘肃名牌奖 23.00

号)

固态酿酒温度监控研发项目经费 15.00 《固态酿酒发酵物联网温度监控系统的研发》(项目编号:1304GKCK011)

2012 年十大重点节能工程配套和循环经济发 《关于下达 2012 年十大重点节能工程配套和循环经济发展省财政专项投资预算的通知》(甘财建

13.00

展省财政专项补贴款 [2012]325 号)

2007 年-2010 年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 12.20 《关于清算 2007 年-2010 年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的通知》(陇财建[2012]95 号)

《关于表彰 2013 年度推动非公有制经济跨越发展先进市和优秀非公企业的决定》(甘政发

非公先进企业奖励经费 5.00

[2014]46 号)

2013 年度名牌企业奖励资金 5.00 《关于表彰 2013 年度甘肃名牌产品生产企业的决定》(甘政发[2013]120 号)

污水处理及节水循环改造项目专项资金 5.00 《甘肃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甘财建[2010]152 号)

陇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拨付的优质酒酿造技 《关于下达 2013 年陇南市市级工业发展周转资金和工业企业技改贴息资金计划的通知》(陇工信

1.00

术改造项目申请的财政贴息 发 2013 年 199 号和陇财企 2013 年 40 号)

徽县县委组织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奖金 0.10 《关于兑现 2013 年度县委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决定》(徽发[2014]20 号)

小计 466.22

3)2013 年度

2012 年中华老字号中央补助资金 267.30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12 年商贸流通服务业项目资金的通知》(甘财建[2012]465 号)

就业见习补贴款 56.30 《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甘财社[2011]145 号)

徽县发展改革委员会特别贡献奖、优秀企业奖 15.00 《关于兑现 2012 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管理责任书及有关奖项的决定》(徽发[2013]14 号)

2012 年十大重点节能工程配套和循环经济发 《关于下达 2012 年十大重点节能工程配套和循环经济发展省财政专项投资预算的通知》(甘财建

13.00

展省财政专项补贴款 [2012]325 号)

2007 年-2010 年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 12.20 《关于清算 2007 年-2010 年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的通知》(陇财建[2012]95 号)

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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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财政补助依据

污水处理及节水循环改造项目专项资金 5.00 《甘肃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甘财建[2010]152 号)

《陇南市工业发展领导小组关于表彰 2012 年度工业发展和项目建设先进企业的决定》(陇工领发

先进企业奖金 1.00

[2013]1 号)

《关于表彰 2012 年度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企业先进个人和自强模范的决定》(徽政

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先进企业奖金 0.30

残工委[2013]6 号)

兑现县委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奖金 0.21 《关于兑现 2012 年县委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决定》(徽发[2013]13 号)

人口建设先进单位奖金 0.10 《关于兑现 2012 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奖惩的决定》(徽发[2013]10 号)

2011 年统战工作责任奖金 0.06 《关于兑现 2011 年度县委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决定》(徽发[2012]13 号)

小计 370.47

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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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7,132.25 124,287.25 127,934.5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8,915.76 101,201.59 115,468.8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216.48 23,085.66 12,465.6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6.45 4,685.87 3,038.42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107.76 41,946.47 13,402.2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081.31 -37,260.60 -10,363.8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5,000.00 50,300.00 25,5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5,011.02 36,198.98 36,336.3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02 14,101.02 -10,836.3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124.16 -73.92 -8,734.5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2,305.76 22,379.68 31,114.1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2,429.91 22,305.76 22,379.68

(一)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2,465.67 万元、

23,085.66 万元和 28,216.48 万元,累计 63,767.82 万元,为同期净利润累计数的

159.83%。

报告期内,公司在加强产品质量控制和营销管理的同时,对经销商采用“款

到发货”方式销售,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充沛,现金支付能力较强。

(二)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0,363.83 万元、

-37,260.60 万元和-18,081.31 万元,现金流出绝对金额较大,其主要原因为:公

司报告期内因业务发展需要,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现金支

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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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分别为 10,402.25 万元、37,346.47 万元和 18,107.25 万元。

(三)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0,836.36 万元、

14,101.02 万元和-11.02 万元。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吸收新股东投资与银行借

款,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偿还银行借款及分配股利。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为改善经营环境、扩大成品酒产量及调整产品结构,公司投入资

金用于新建办公楼、厂房等建筑物、购置机器设备及土地使用权等,报告期内公

司为此支付的现金分别为 10,402.25 万元、37,346.47 万元和 18,107.76 万元。

(二)未来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和资金需求量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计划以募集资金投资优质酒酿造技术改造项

目、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及科技研发项目,投资总额为 84,273.68

万元,具体情况请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的相关内容。

五、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分析

(一)本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为了明确本次发行后对新老股东权益的分红回报,进一步细化上市后生效的

《公司章程(上市草案)》中关于股利分配政策的条款,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

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公司制定并经 2013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

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分红回报规划》”),并于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修订了《分红回报规划》,具体股东分红回报的规划如下:

1、《分红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公司

经营发展状况、股东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考虑

公司市场销售预期、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项目投资需求等情况,制定

对投资者持续、稳定、合理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股利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

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355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2、《分红回报规划》制定的原则:

(1)本公司《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公司证券事务部将通过投资者服务平台以及其他方式与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交流和沟通,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愿报告给公司

董事会。公司董事会在公司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保证公司能够

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将优先采取现金方

式分配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公司实现的净利润的

30%。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对具体每个年

度的分红比例提出预案。

(2)在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每股收益、股票价格与公司

股本规模、股本结构不匹配时,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比例的前提下,同

时采取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

额时,应当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经营规模、盈利增

长速度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全

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3)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按照规定程序,

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

理。

由于公司目前处于成长阶段,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当次利润

分配中所占最低比例为 20%;公司股利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

围。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发展阶段属于成熟期的,则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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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据公司有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计划,由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

策调整的程序提请股东大会决议提高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的最低比例。

3、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周期

(1)公司应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制定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应当在总结之前

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所面临各项因素,以及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确定是否需对公司利润分配政

策及未来三年的股东回报规划予以调整。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情况,充分

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情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

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制定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表

决通过后实施。

(2)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

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

现行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影响公司的可持续经营,确有必要对股东回报规划进

行调整的,公司可以根据本条确定的利润分配基本原则,重新制订股东回报规

划。

4、未来三年(2014 年-2016 年)分红回报具体计划:2014 年至 2016 年将是

公司实现发展总体目标的关键时期,公司将通过募集资金和留存未分配利润的

有效使用,提升研发实力和产品品质、优化产品结构、拓展营销网络及加强品

牌建设,巩固公司在甘肃省及西北区域白酒行业的优势地位。为此,公司未来

三年计划为股东提供以下投资回报:公司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

以后,每年向股东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30%。此外,在确保上述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增加股票股利分配方

式回馈股东,但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

到 20%。

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原则: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购买设备、加快新

产品开发、拓展营销网络、提升品牌知名度与美誉度、完善人力资源管理等方

面,从而进一步强化公司市场地位,实现业务可持续发展,并通过有计划有步

骤地实现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目标,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本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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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司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对公司

利润分配方案的建议和监督。

(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合理性分析

本公司通过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更好的回报股东的投入和信

任。本公司在《分红回报规划》中明确了未来三年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

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该安排符合公司的经营现状和发展

规划:

1、本公司是西北地区及全国范围内较具规模的白酒生产企业之一,具有较

强的盈利能力,资金流转速度较快,资产负债率合理,资金管理能力强。公司良

好的经营状况和较强的盈利能力为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提供了保障。

2、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将通过募集资金项目提高公司产品质量

和营销服务水平,继续拓展公司销售网络,保障公司持续经营发展,进一步突出

和提高公司核心业务竞争能力,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为股东创造更多价值,与股

东共享公司成长收益。

3、本公司未来拟提升优质白酒产量、完善营销网络并提高科研能力。公司

生产经营较为稳健,通过自身积累、信贷支持及本次募集资金可以获得足够发展

资金。而《分红回报规划》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建立资

本市场融资平台,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

4、本公司经营管理层多为公司间接股东,股利分红亦是对其工作和投资的

合理回报。公司经营管理层与股东目标一致,将在增强公司经营业绩的同时,严

格执行公司制定的股利分配政策。

六、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2014 年 11 月 14 日,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崆峒区法

院”)受理原告马广平与被告赵海鹏及金徽股份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

原告马广平要求被告赵海鹏及本公司赔偿其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

人民币 100,299.80 元。2014 年 12 月 15 日,崆峒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民事判

决书》(2014)崆民初字第 2619 号),判决本公司赔偿原告医疗费、误工费、残

疾赔偿金等共计 83,159.00 元(减去本公司和被告赵海鹏已支付的医疗费,实际

再应给付 69,744.00 元)。本公司认为一审法院适用程序及法律错误、事实认定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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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清,于 2014 年 12 月 23 日依法向甘肃省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5 年

4 月 11 日,平凉市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民事判决书》(2015)平中民一终字第

68 号),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15 年 5 月 29 日,发行人根据二审判决向

原告马广平支付了上述赔偿款。

2015 年 8 月 7 日,深圳市雅姿彩五金塑胶有限公司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

院就其与本公司加工合同纠纷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支付加工费 46.62 万元及逾

期付款违约金人民币 60.00 万元(计至起诉日)。本案已于 2016 年 1 月 25 日由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经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进行调解,本公司与

深圳市雅姿彩五金塑胶有限公司达成调解协议,2016 年 2 月 6 日,发行人收到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15)深宝法观民初字第 983 号),由

发行人向原告支付 41.00 万元加工费。

2015 年 11 月 5 日,吴忠市源远广告有限公司向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就其

与陇南销售公司广告合同纠纷提起诉讼,要求陇南销售公司依法履行合同并支付

广告发布费、违约金共计人民币 48.80 万元。陇南销售公司已收到吴忠市利通区

人民法院发出的《传票》,载明开庭日期为 2016 年 3 月 1 日。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重大担保、其他诉讼、其他或有事

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七、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一)公司未来市场前景

近年来,由于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居民收入水平提高和消费结构升级,本公

司取得了快速发展。“十二五”期间,我国 GDP 有望持续增长、消费水平不断升

级,有利于增强白酒消费能力,并为中高档白酒提供更大的市场空间。另一方面,

随着经济发展,商务、家庭、政务用酒量增大,区域强势品牌凭借其在当地积累

的竞争优势仍会保持持续增长。随着甘肃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国家“西部大开发”

战略的深入实施,西北各省人均收入将持续增长,中高档白酒市场总量仍有较大

的增长空间。

目前公司在甘肃白酒市场竞争优势明显,甘肃周边省份市场拓展初见成效。

公司整体资产质量优良,盈利能力较强,预计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将保持持

续向好趋势。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本公司产品结构将进一步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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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研发能力将得到提高,营销网络将趋于完善,从而有效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进

而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快速发展。

(二)公司主要困难

1、原酒产量不足

本公司现有部分窖池及生产设备受 2008 年“汶川地震”影响,破损严重,

已无法继续使用,实际产能受限,导致近年来原酒产量较低。公司虽然通过技术

改造等措施逐步增加原酒产量,但仍面临原酒产量较低的问题。

2、省外市场品牌影响力不足

近年来,本公司在保证甘肃省内市场领先优势的同时,通过产品定位、市场

宣传及渠道合作等方式逐步拓展省外周边市场。但白酒行业注重历史、文化积淀,

市场竞争地域性明显,除部分全国知名白酒品牌外,多数白酒品牌为省内知名品

牌,产品销售集中在省内及周边区域,公司白酒品牌在甘肃省外的认可度与知名

度仍有待提升。

3、快速发展的资金压力

公司目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实施整体发展战略和落实各项具体发展计划需

要雄厚的资金支持。根据市场需求和公司的发展规划,公司将进行优质酒酿造技

术改造项目、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及科技研发项目,上述项目

的实施如仅依靠公司自身积累将存在较大资金压力,需借助资本市场拓宽融资渠

道,解决发展所需的资金问题。

4、人才缺乏及引进的压力

人才是企业发展的关键因素,公司虽然通过自身经营和发展,培养、锻炼出

一批管理、科研、生产和销售人才,但是随着公司发展战略实施和业务规模扩大,

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将大幅上升。由于公司所处区域在生活条件、收入水平、教

育质量等方面与经济发达地区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在吸引适合公司发展需要的

高素质人才方面存在一定压力。

(三)公司实现未来发展目标的措施

1、“金徽酒”品牌规划建设

“金徽酒”历史悠久,1995 年国内贸易部向原陇南春酒厂颁发了“中华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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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字号”荣誉称号,对其进行充分肯定。但因受制于公司销售的区域性,现有品牌

知名度和美誉度主要集中在甘肃及西北部分市场,公司将通过拓展营销渠道,加

强市场营销力度,进行更大范围内的宣传推广,提高“金徽酒”品牌在全国白酒

市场的影响力,以提升品牌价值。

2、市场营销规划建设

本公司将采取差异化的市场开发策略。在继续加强和拓展在甘肃省内战略市

场的优势和份额的同时,本公司将集中营销资源,有步骤地在宁夏、内蒙古、陕

西、青海、西藏、新疆及华北、华东等区域开发市场,使公司中高档产品进入这

些区域,并占有一定市场份额。

3、优质酒酿造技术改造

面对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态势,本公司必须对现有酿造设施和技术工艺进行

更新改造,进一步提高优质白酒产量,在满足省内消费者需求、稳定省内市场占

有率的同时,积极向周边省份扩张,不断提高“金徽酒”品牌市场知名度、影响

力和号召力,才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4、技术创新建设

本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研发体系,在引入先进设备的基础上,重点关注产

品品质与食品安全水平的提升。在此基础上,本公司将坚持持续改进、追求卓越

的质量方针,坚持质量为本,开展科技创新,不断全面提升产品品质。

5、人才队伍建设

本公司始终坚持将“人才兴企”作为公司长远发展战略的基础,积极创造成

才途径,铺设学习平台,搭建人才成功通道。近年来,公司相继举办“ISO9001

国际质量体系标准培训班”、“TQM 知识培训”等培训活动;派遣公司技术骨干

参加甘肃省白酒评委考核学习、全国首届白酒技能大赛、酿酒技师培训学习等。

未来本公司将进一步鼓励员工学习新知识、运用新知识,大力营造崇尚科技、尊

重人才的企业文化环境,培养出大批“懂技术、善管理”的生产技术骨干,发挥

全员才智和特长,不断提升整体技术和管理水平,使人才队伍成为公司不断前进

的良好保证和发展的内在动力。

361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八、募集资金到位对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21,000 万股,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7,000 万股,发

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 28,000 万股,由于募集资金到位后,从投入募集资

金项目建设至产生效益需要一定周期,公司在发行当年每股收益相比 2015 年将

出现下降,即期回报存在摊薄的风险。

九、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影响及填补回报措施

(一)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引入社会公众股东,可以使产权结构进一步多元

化,有利于引入多角度、多层次的监督机制,促使本公司进一步健全自我约束机

制,规范经营管理行为,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2、有利于扩大公司影响,提高公司形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有助于树立本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提高知名度。企

业形象和知名度是企业的无形财富,将在本公司开拓业务、扩大市场等方面发挥

重要而积极的作用。

3、进一步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加快业务发展

本公司根据长期发展战略,制定了未来二至三年的业务发展规划,主要包括

市场开发规划、品牌推广规划、人才规划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为本

公司上述业务发展规划的落实、整体经营状况的提升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发行人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集资

金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长期以来致力于白酒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是甘肃省领先的白酒生产企

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优质酒酿造技术改造项目”、“营销网络及品牌建

设项目”及“信息化建设及科技研发项目”,均围绕现有白酒生产与销售主营业

务展开,与公司的生产经营、技术水平及管理能力相适应。

为保证管理的一致性、运作的效率,募投项目运行所需的人员将以内部培养

为主,部分基础工作人员将从外部招聘。募投项目所需的管理人员,少部分将直

362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接从公司同类岗位调用,大部分将在公司内部进行竞聘选拔,保证新项目管理人

员的综合实力。相应的技术人员、生产一线员工,也将从公司各对应部门、生产

车间提前确定储备名额,安排有潜力、技术好的员工,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投产

和运行。

公司通过多年积累形成了基于白酒发酵、勾调、产品分析与质量控制等主要

白酒生产环节的工艺技术,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奠定良好基础。

公司多年来深耕甘肃白酒市场,在甘肃市场具有良好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市场份额在甘肃及周边市场稳步增长。随着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白酒

产品结构调整将更趋于合理,更符合市场消费者对优质白酒产品需求的趋势,公

司将通过实施“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项目”进一步完善、细化营销网络,通过实

施差异化市场开发策略,继续加强和拓展在甘肃省内战略市场的优势和份额,推

动募投项目投产后白酒产品的销售。

(三)本公司填补回报、增强公司持续回报能力的具体措施

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和提高未来

的回报能力,公司拟通过坚持发展战略、加强内控制度、完善分红政策、严格执

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措施,从而提升资产质量、增加营业收入、增厚未来收益、

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填补回报。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发展态势,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随着我国居民收入的持续增长及富裕阶层的人数不断增加,消费水平提升和

消费结构升级仍将持续,白酒行业作为特殊的终端消费品行业,将具有持续增长

空间。

本公司作为甘肃省内资产规模和盈利能力领先的白酒生产企业,依靠悠久酿

酒历史、优质产品质量和深厚文化积淀,在甘肃省白酒消费群体中建立了良好的

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在甘肃省内市场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报告期内,本公司

面临白酒行业的深度调整,为保持公司持续发展,公司以提高优质白酒品质为基

础,加大产品结构调整力度,开发出多款新产品,依靠合理的市场发展策略努力

拓展市场渠道,巩固甘肃市场,稳步拓展省外市场,在甘肃省及周边市场竞争力

逐步提高,使公司保持持续、稳健发展的良好态势。

目前,白酒行业仍处于深度调整中,高档白酒消费需求依然低迷,公司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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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的行业经营环境仍旧严峻,公司面临较大的生产经营压力,存在因白酒行业经营

环境继续恶化导致公司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另外,公司存在原酒产量不足、甘

肃省外品牌影响力较弱、用于快速发展的营运资金不足的困难。针对主要风险和

困难,公司制定了品牌建设、市场开发、生产改造、技术创新及人才培养等一系

列发展规划,通过细化管理提高公司经营效率、拓展销售渠道提高营业收入、严

控成本提高盈利水平等措施,在严峻经营环境中不断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公

司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建设“优质酒酿造技术改造项目”和“营销网络及品牌

建设项目”,将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升公司品牌在省内及西北周边市场影响力,

有利于降低公司生产成本,拓宽市场销售渠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

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营运资金不足的困难也将解决,公司将有充裕的资金用

于快速发展。

2、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

措施

(1)细化公司管理,全面提高管理水平

公司将改进完善生产流程,提高生产效率,加强对采购、生产、库存、销售

各环节的信息化管理,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提高营运资金周转效率。同时公

司将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公司的采购审批制度,加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职务消费的约束。另外,公司将完善薪酬和激励机制,建立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

体系,引进市场优秀人才,并最大限度地激发员工积极性,挖掘公司员工的创造

力和潜在动力。通过细化公司管理,公司将全面提高管理水平,降低成本,并提

升公司的经营业绩。

(2)加强内部控制,提升运营效率

在运用本次募集资金改善公司资本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司在白酒行业竞争力

的同时,公司将继续完善并强化经营管理和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

用方案,更加注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有效执行,进一步保障公司经营管理的

合法合规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在全面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过程中,公司将重点梳理和提升采购决策与

控制、采购与付款控制、销售与收款控制、采购销售队伍建设及销售渠道拓展和

成本管理、关联交易决策控制及资金管理等管理流程,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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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率与效果。

(3)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尽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优质酒酿造技术改造项目”、“营销网

络及品牌建设项目”及“信息化建设及科技研发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

司发展战略,具有良好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随着项目实施完毕并达产后,公司

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将会显著提升,有助于填补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的摊

薄。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投项目效益,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

快速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工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尽快完成募投

项目建设,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增强以后年度的股东回报,

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4)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等内容进行明确规

定。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结束后,募集资金将按照制度要求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

项账户中,专户专储、专款专用,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

使用风险。公司未来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

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

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5)完善现金分红政策,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为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本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上市草案)》、《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后分红回报规划》,就本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利润分配原则、决策机制

和利润分配形式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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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上市草案)》、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分红回报规划》规定,重视和

积极推动对股东利润分配,特别是现金分红,有效维护和增加对股东回报。

综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提升管理水平,合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采取多种措施持续改善经营业绩,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尽

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

配,以提高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能力,有效降低原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发行人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提请投资者注意首次

公开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风险,理性投资。

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

行作出的承诺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并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

作出承诺,包括但不限于: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

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

情况相挂钩。

5、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

相挂钩。

董事会对公司本次融资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分析及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

关承诺主体的承诺等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公司 2016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所预计的即期回报摊薄情况具有合理性、填补

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可行,上述事项经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发行人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经对该等事项做

出承诺,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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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的意见》中关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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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一、公司的发展目标和计划

(一)公司总体发展战略

白酒行业作为特殊的终端消费品行业,将随着国家经济结构由“外需转内需”

的战略性调整,在未来发展中面临更大机遇。伴随消费者购买力逐步增强及消费

档次升级,居民对中高档白酒需求的增加将加速白酒行业结构调整,品牌深厚、

品质优良的中高档白酒产品将成为消费者的首选。

本公司作为甘肃省内资产规模和盈利能力领先的白酒生产企业,依靠悠久酿

酒历史、优质产品质量和深厚文化积淀,在甘肃省白酒消费群体中建立了良好的

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在甘肃省内市场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

本公司以“建成西北最大的生态酿酒基地,打造中国知名白酒品牌,跻身中

国白酒十强企业”为总体战略发展目标,继续以提高优质白酒品质为基础,以提

升品牌价值、加强营销网络建设为途径,以坚持研发创新、节能生产为重点,依

靠合理的市场发展策略,巩固甘肃市场,稳步拓展省外市场,使公司保持持续、

稳健发展的良好态势。

(二)公司业务发展目标

为实现本公司整体战略,公司按以下三个方面设立业务发展目标:

1、生产经营目标

以提高优质原酒产量为核心,丰富中高档白酒产品种类,继续优化公司产品

结构。

2、市场开拓目标

(1)进一步巩固公司在省内市场的领先地位,通过实施全渠道、全价位、

全产品线覆盖,进一步提高公司在省内市场占有率;

(2)依托银川营销中心,进一步开发宁夏市场;完成西安营销中心建设,

开发陕西市场;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向内蒙古、青海、新疆、西藏等西北市场拓

展;

(3)选择西北区域以外的其他机会性市场进行宣传和培育,为全国性市场

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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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奠定基础。

3、品牌发展目标

将“金徽酒”打造成为具有全国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白酒知名品牌。

(三)公司具体发展规划

1、市场发展规划

本公司将市场区分为“战略重心市场(省内市场)”、“未来重点开发市场(西

北市场)”和“战略性机会市场(西北区域外其他市场)”,制定了“立足甘肃,

经略西北,面向全国”的市场发展规划。未来公司除进一步巩固省内基础市场外,

将积极稳步开拓西北市场,并选择部分西北市场以外的机会性市场进行市场培

育。同时,公司将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丰富中高档产品线,提升中高档产品市

场占有率。

2、品牌建设和推广规划

(1)全面构建以生态、科技、文化为主要元素的品牌竞争力体系,进一步

巩固公司生态环境优势,加强科技创新能力,继续挖掘“金徽酒”文化丰富内涵

和深厚底蕴;

(2)加大品牌推广力度,利用多种传媒资源宣传推广公司品牌,通过赞助

体育赛事、重大公益活动等公共事件,积极开展公共事件营销、体验营销,提升

“金徽酒”品牌影响力;

(3)完善金徽品牌的服务标准和流程,为消费者提供售前、售中、售后全

过程优质服务,提升消费体验,塑造良好品牌形象。

3、人力资源规划

公司将继续保证并强化“人才战略工作”的实施,注重发掘人才、吸引人才、

培养人才,积极探索、完善绩效评价体系,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构建一支拥有较高

素质的经营团队。

4、资本运作规划

本公司将稳步推进上市融资计划。公司上市后,规范使用募集资金,稳步推

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并适时进行行业内整合、并购等资本运作,保证上

述业务发展目标的实现。

369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二、拟定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1、我国宏观经济、政治、法律、社会和自然环境稳定。

2、国家对白酒行业的产业政策不发生重大改变。

3、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良好,没有出现重大不利的市场突变情形。

4、公司各主导产品的市场容量、行业技术水平、行业竞争状况处于正常发

展状态。

5、未因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所描述的任何风险因素而受到重

大不利影响。

6、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顺利完成,募集资金按计划到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按计划开工、建设及投产,生产能力及经济效益不低于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预计的

水平。

7、无其他不可抗拒及不可预见因素对本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实施上述计划可能面临的主要困难

1、尽管公司利润水平较高,但由于白酒生产工艺周期较长,所生产的优质

白酒需要约一年或更长时间陈酿老熟,在实施上述计划时将会在技术改造及流动

资金的需求方面存在一定的困难。

2、公司目前在甘肃省的白酒市场占有率较高,但销售区域相对集中,公司

营销措施在甘肃省外市场可能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

3、随着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和未来各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的经营规模将

迅速扩大,公司在制度建立、组织设计、运营管理、资金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

都将面临更大的挑战,特别是对管理、营销、研发等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提出

了更高的要求。

四、上述业务发展规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上述发展规划是以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为基础,依据公司发展战略和目标而制

定的。本公司多年从事白酒行业,拥有悠久的酿酒历史及成熟的酿酒技术,公司

未来业务发展仍将以白酒主业为核心。上述发展规划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竞

争力,为公司实现总体战略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370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五、募集资金对实现上述发展规划的作用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证,进一步优

化公司财务状况,提高公司社会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对公司实现前述发展规划

起到重要作用。

371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一)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及投资项目

公司拟申请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7,0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

行费用后的净额,将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专户存储、使用,并拟投资

于下列项目(按投资项目轻重缓急顺序排列):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

1 优质酒酿造技术改造项目 59,201.00 56,000.00

2 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项目 11,484.43 7,000.00

3 信息化建设及科技研发项目 13,588.25 8,000.00

总计 84,273.68 71,000.00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履行的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取得的项目立项备案情况和环评批复情况如下

表所示:

序号 项目名称 立项备案 环评批复

1 优质酒酿造技术改造项目 甘发改产业(备)[2013]11号 甘环审发[2013]66号

2 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项目 陇发改综[2013]139号 陇环评表发[2013]090号

3 信息化建设及科技研发项目 陇发改综[2013]138号 陇环评表发[2013]089号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三)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

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

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372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本公司 2013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明

确了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变更、管理与监督等内容。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根据上述项目轻重缓急顺序及进度

安排募集资金投入。

若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未达到上述项目投资总额,缺口部分由公

司通过银行借款或其他方式自筹解决。本次发行前,公司将根据上述投资项目的

轻重缓急顺序通过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先行投入项目建设,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到位后再行置换。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一)优质酒酿造技术改造项目

1、项目实施背景

(1)居民消费结构升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居民收入水平稳步提高,消费

水平不断升级,愈来愈多的消费者开始关注自身健康,注重白酒产品品质、品牌

和文化,中高档白酒市场需求持续增长。为适应需求结构的转变,名优白酒企业

纷纷推出中高档产品,以抓住行业发展机遇。

(2)公司中高档白酒市场需求稳步增长

随着甘肃省区域经济发展和当地居民收入水平提高,中高档白酒市场需求呈

现快速增长态势,报告期内公司中高档白酒销售收入分别为 85,922.57 万元、

87,906.9 万元和 106,610.45 万元,2014 年、2015 年分别比上年增长 2.31%和

21.28%。随着公司主要销售区域经济水平持续增长和公司目标市场逐步扩大,公

司中高档白酒市场需求仍保持增长态势。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中高档白酒销售增长带动优质原酒的需求

近年来,公司中高档白酒销售收入逐年提高,但产品结构依然不合理,2015

年度高、中、低档酒的产量比例分别为 8.96%、64.62%、26.42%,高档酒产量占

373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比较小,公司急需增加中高档白酒产量。中高档白酒需要以优质原酒为基础进行

勾调,而优质原酒生产对酿造工艺提出了更高要求,其陈酿老熟期限也较普通原

酒延长 1-2 年以上。公司有必要通过技术改造提高现有酿酒工艺并增加原酒产量。

(2)公司现有设备无法满足优质原酒生产要求

公司西厂区部分酿造车间建于上世纪 80 年代,鉴于当时的建设条件,发酵

窖池主要为砖窖,渣场地面为水泥材质,导致发酵效率较低;蒸馏冷却设备材质

为铝合金,甑桶为水泥池,整体导热性较差,使得冷却水消耗量大,而且蒸馏效

率较低,难以满足生产优质原酒的工艺要求;另外 2008 年“汶川地震”对车间

墙体、立柱及窖池带来一定程度的损坏,导致部分车间无法正常生产,限制了原

酒实际产能、减少了原酒产量。因此,公司迫切需要对现有酿造车间进行技术改

造。

(3)原酒陈酿老熟能力制约产能释放

公司现有 500kg 陶制酒坛 2,500 只、110t 不锈钢储酒罐 141 个,基本满足现

有原酒生产能力的陈酿老熟储存周期。在公司产品结构调整、原酒产能逐步释放、

优质原酒储存周期延长的前提下,原酒陈酿老熟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公司需对

现有贮酒库进行扩容改造。

(4)包装能力无法满足中高档酒生产需要

公司现有全自动灌装线 6 条、半机械化包装线 3 条,全自动灌装线仅可满足

中低档酒的包装,高档酒因其所用包装瓶、外包装盒的特殊性,只能采用半机械

化的灌装。公司产品结构的调整,将提高中高档酒的生产比例,故高档酒包装生

产线的生产能力已无法满足项目实施后高档酒的生产需要,公司需对高档酒包装

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

3、项目建设的具体实施方案

本项目是在公司原酒设计产能 13,000 吨、成品酒设计产能 20,000 吨不变的

基础上,对原酒酿造、陈酿老熟、包装生产线等生产系统及辅助设施进行技术改

造,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1)酿造工艺技术改造方案

公司现有酿造车间基本为砖砌窖池,生产的低档酒所占比重较大。本项目采

用“新窖老熟技术”在现有生产车间基础上进行技术改造,对配套生产设施进行

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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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级,具体内容如下:

1)对西厂区 5 号、6 号酿酒车间进行技术改造建成 1 座高档酒酿造车间,

建筑面积 23,650 ㎡,车间内设置窖池 1,152 个;同时在车间配置 32 套甑桶,16

套三角晾糟架,16 套天车,288 个分级不锈钢接酒桶。

2)对西厂区 7 号、8 号酿酒车间进行技术改造,建成 1 座中档酒酿造车间,

建筑面积 41,322 ㎡,车间内设置窖池 2,240 个;同时在车间配置 32 套甑桶,16

套三角晾糟架,16 套天车,576 个分级不锈钢接酒桶。

3)对西厂区 9 号、10 号酿酒车间进行技术改造,建成 1 座低档酒酿造车间,

建筑面积 30,956 ㎡,车间内设置窖池 1,680 个;同时配置 24 套甑桶,12 套三角

晾糟架,12 套天车,432 个分级不锈钢接酒桶。

酿造车间技改所需主要设备如下表所示: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规格型号

1 甑桶+冷凝器 套 88 1.7m

2 三角晾糟架 套 44 -

3 排风扇 台 44 -

4 天车 套 44 -

5 装酒小车 部 144 -

6 盛酒桶 个 1,296 -

(2)贮酒库技术改造

本项目实施后,公司将延长原酒的贮存周期,高、中、低档原酒贮存期分别

调整为 36 个月、24 个月、12 个月。为此,需建设陶坛贮酒库、不锈钢大罐贮酒

库,具体如下:

1)新建陶坛贮酒库 4 座,每座酒库建筑面积 7,603 ㎡;同时购置 500kg 陶

坛 37,500 只。

2)新建不锈钢大罐贮酒库 2 座,每座酒库建筑面积 3,666 ㎡;同时购置 100t

不锈钢贮酒罐 150 个,200t 不锈钢贮酒罐 110 个。

3)新建勾调车间 1 座,建筑面积 3,666 ㎡。

贮酒库技改所需主要设备如下表所示:

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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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规格型号

陶坛贮酒库 - - -

1 酒坛 只 37,500 -

2 升降台 套 6 3t

不锈钢大罐贮酒库

个 150 100t

1 贮酒罐

个 110 200t

2 冷冻过滤机 台 4 -

3 防爆酒泵 台 16 -

4 不锈钢饮料泵 台 3 -

5 纯净水处理系统 套 1 -

6 纯净水贮罐 个 3 -

7 勾调罐 个 5 -

8 电脑计量系统 套 12 -

(3)制曲工序技术改造

目前,公司酿酒所用大曲,均为外部采购,本次技术改造拟新建制曲车间,

由公司直接生产,以确保大曲质量,并降低生产成本。将新建制曲车间 1 座,建

筑面积 32,000 ㎡,车间内设拌料间、踩曲间、大曲培养房等。

制曲车间所需设备如下表所示: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规格型号

1 高效振动筛 台 1 -

2 升降台 套 4 -

3 电子称 个 10 -

4 温湿度监控系统 套 3 -

5 压碎机 台 4 3t/h

6 扬渣机 台 30 -

(4)包装车间技术改造

公司现有高档酒半机械化包装线 3 条,本项目实施后,公司高档酒产量比例

提升到 15%,原包装线难以满足生产需求,需对其进行技术改造。

本次技改将半机械化包装车间就地拆除,新建 1 座高档酒包装车间,建筑面

积 30,502 ㎡。

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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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包装车间所需设备如下表所示: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规格型号

1 洗冲瓶机 台 6 -

2 气淋室 间 18 -

3 膜过滤机 台 6 -

4 半自动灌装线 套 6 -

5 不锈钢周转酒罐 只 12 100t

6 喷码机 台 6 videojet

7 包装工作台 套 18 -

8 空气净化系统 套 1 -

(5)粉碎车间技术改造

公司粉碎车间现有粮库库容 3,858m,粉碎设备磨粉机 4 台、振动筛 1 台、

酿酒曲块粉碎机 1 台。本次技改完成后,现有粉碎车间难以满足新增粮食库存及

原粮粉碎需求,需新增粮仓和粉碎设备。

本次技改将新建 1 座粉碎车间,建筑面积 13,725 ㎡。

粉碎车间技改所需设备如下表所示: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规格型号

1 提升机 台 4 DTG

2 胶带输送机 台 2 -

3 风网清理系统 套 1 -

4 高效振动筛 台 2 30t/h

5 曲块粉碎机 台 1 2t/h

6 除尘器 只 8 -

7 磨粉机 台 2 3t/h

(6)其他配套项目

本项目还需同时对生产配套的供热系统、供电系统、供水系统、水汽管网、

公共环境卫生及道路进行改造,满足优质酒酿造需要。新建供水、供电、供暖等

配套设施能够满足本技改项目新增的水、电、暖等需求。

4、项目投资进度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本项目拟定建设期为 36 个月左右,第四年投入流动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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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具体投资进度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建设期 达产期

项目 合计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建设投资 28,150 16,890 11,261 - 56,301

流动资金 - - - 2,900 2,900

合计 28,150 16,890 11,261 2,900 59,201

5、项目产出情况

根据项目建设规划,项目完成后,公司原酒产量将逐步释放,最终达到现有

13,000 吨设计产能,基本满足公司白酒生产需求。公司将根据原酒库存和市场需

求情况逐步释放成品酒产量,逐渐达到现有 20,000 吨的设计产能,使高、中、

低三类产品的产量比例达到 15%:50%:35%。

6、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 59,201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56,301 万元,占新增总

投资的 95.10%,铺底流动资金 2,900 万元,占新增总投资的 4.90%,具体构成情

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建筑工程费 25,589 43.22%

设备购置费 20,213 34.14%

安装工程费 3,377 5.71%

其他费用 2,952 4.99%

基本预备费 4,170 7.04%

铺底流动资金 2,900 4.90%

合计 59,201 100%

7、项目实施的土地安排

本项目全部在公司厂区现有土地上实施,无需新增土地。

8、项目环保措施

本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如下:

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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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水

本项目新建一套污水处理能力为 1,000m/d 的污水处理站,废水处理主要采

用生化法及“UASB+SBR 好氧生化”工艺进行处理。污水经过处理后,排放水

达到《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27631-2011)表 2 直接排放标

准要求,同时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标准限值。

(2)废气

本项目主要废气源为锅炉废气、原料和曲料贮存粉碎废气。锅炉废气采用湿

式预除尘+MW 多项微雾除尘脱硫工艺处理后达标排放,外排废气中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颗粒物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原

料破碎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效率 99.5%),粮仓和破碎

工段采用旋风除尘器处理(除尘效率 95%),以上经处理达标后的废气分别经 15m

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

求;生产车间的二次废蒸汽采用机械排风方式排出生产车间,锅炉房烟气采用二

级旋风除尘器除尘后排放。

(3)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主要固体废弃物主要是酒糟、炉渣、生活垃圾,固体废弃物按照减量

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处置,酒糟作为养殖饲料外售,炉渣用于铺路或外售

砖厂,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至县城垃圾场填埋处理。锅炉灰渣,公司按照资源

综合利用原则,在渣场临时堆放达到一定数量后,由建筑材料制造商运出用于制

造建筑材料。

(4)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锅炉房的鼓风机等,噪声污染防治优先选用低噪声设

备,采取减震、隔声、消音等措施,并做好厂区绿化。粉碎车间设备运行稳定,

设备产生的噪声≤70 分贝,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

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规定。

在采取上述环保措施的基础上,公司在项目建设总投资中配套了相应环保投

入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投资费用

类别 措施名称 内容及说明 处理效果

(万元)

技改项目污水处理站、厂 污水处理站建设、生产废水、 达标排放

废水 2,198.00

内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管 生活污水、工艺废水、雨水收 清污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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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费用

类别 措施名称 内容及说明 处理效果

(万元)

网 集管网敷设

锅炉废气脱硫除尘 脱硫塔、除尘管及辅助设施 272.00

原粮、曲粮破碎、贮存除

废气 布袋除尘器、旋风除尘器 93.91 达标排放

食堂烟气处理 油烟净化机 3.00

厂区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的

噪声 厂房隔声、设备减振 51.40 厂界达标

设备;采取隔声及减振等措施

固废 分类收集与处置 固废分类收集、有效处置 6.00 减少污染

三废及噪声标志牌,其它环保

各类环保标志、标示牌 0.96 规范化设置

设施标识牌

其他 环境风险处

可控制雨水排放系统,应急预

环境风险防范 10.00 于可接受水

案编制

合计 2,653.27

本项目环保投入专项资金主要来自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综上,通过投入 2,653.27 万元资金兴建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设备、降噪防

振等设施,可以使本项目所产生的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理,募投项目的环保投入和

排污量匹配。

9、财务评价

本项目投产后年新增销售收入 67,803 万元,净利润 19,939 万元。本项目税

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24.98%,财务净现值为 50,608 万元,动态投资回收期(含

建设期)为 7.66 年;各项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均优于行业基准值,财务净现值大

于零,适应市场变化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较强。

(二)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项目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拓展市场的需要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在甘肃省白酒市场获取了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具有较

强的品牌影响力。由于公司现有营销网络投入不足,难以继续拓展及加强在甘肃

省内战略市场的市场地位,也无法有步骤地重点进入包括宁夏、内蒙古、陕西、

青海、新疆及华北、华东等目标市场区域,阻碍了公司由区域性名酒向全国性名

酒发展进程,亟待实施本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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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高物流配送能力的需要

随着公司运营管理能力的提升和市场开拓力度的加强,公司白酒产品销售规

模呈现快速增长态势。目前,公司物流配送能力发展速度滞后于市场销售规模增

长速度,销售旺季时无法提供充足运力满足快速释放的市场需求,更无法满足公

司未来销售区域拓展的需要。因此,公司有必要加大物流配送能力建设,解决制

约公司销售规模扩大的瓶颈环节,以将公司白酒产品及时、快捷地销售给广大消

费者。

(3)进一步提升品牌影响力的需要

公司长期以来十分重视品牌建设工作,但因受制于公司销售的区域性,现有

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主要集中在甘肃及西北部分市场,阻碍了公司由区域性名

酒向全国性名酒发展进程。因此,公司亟待实施本项目,通过多层次营销网点建

设及品牌推广相结合的方式,加强营销渠道拓展,扩大中高档白酒产品的销售区

域,进一步提升品牌知名度,保证公司销售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

2、项目建设的具体实施方案

(1)营销网点的建设

本项目根据公司营销策略把全国市场分为战略重点、次重点和机会性战略市

场三部分,通过直营、合作经营的模式,在兰州、银川、西安、乌鲁木齐、北京、

上海、广州 7 大省会城市和直辖市设立营销中心,在省内、西北、华北、华东、

华南区域市场,辐射新增 180 家营销网点,具体分布情况如下表所示:

营销中心

区域市场 建设重点 二级营销网点 三级营销网点 合计

(一级网点)

省内市场 战略重点 兰州市 13 个地市 71 个 85

次重点 银川市 3 个地市 9个 13

西北市场 次重点 西安市 4 个地市 20 个

36

次重点 乌鲁木齐市 2 个地市 8个

华北市场 机会性战略市场 北京市 4 个地市 14 个 19

华东市场 机会性战略市场 上海市 2 个地市 12 个 15

华南市场 机会性战略市场 广州市 2 个地市 9个 12

合计 7 30 143 180

(2)白酒专卖店建设

本项目在开辟的营销网点中,新增 150 家白酒专卖店,其中包括 64 家直营

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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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和 86 家加盟店。

专卖店建设详情如下表所示:

区域

类型 建设网点 小计

市场

兰州市 8 家;嘉峪关市 2 家;金昌市 3 家、白银市 4

家;天水市 4 家;武威市 2 家;张掖市 2 家;肃州区 1

直营店 38 家

家;敦煌市 1 家;平凉市 3 家;庆阳市 2 家;定西市 2

省内 家;陇南市 2 家;临夏州 1 家;甘南州 1 家

100 家

市场 兰州市 12 家;嘉峪关市 1 家;金昌市 2 家;白银市 2

家;天水市 6 家;武威市 1 家;张掖市 2 家;酒泉市 3

加盟店 62 家

家;平凉市 7 家;庆阳市 5 家;定西市 6 家;陇南市 9

家;临夏州 3 家;甘南州 3 家

直营店 6 家 银川市 3 家;石嘴山市 2 家;中卫市 1 家

夏 银川市 3 家;固原市 1 家;石嘴山市 1 家;中卫市 1

加盟店 6 家

西北 陕 直营店 7 家 西安市 2 家;渭南市 2 家;汉中市 2 家;榆林市 1 家

31 家

市场 西 加盟店 6 家 西安市 2 家;汉中市 2 家;榆林市 2 家

新 直营店 3 家 乌鲁木齐市 1 家;石河子市 1 家、克拉玛依市 1 家

疆 加盟店 3 家 石河子市 1 家、克拉玛依市 1 家、奎囤市 1 家

华北 直营店 3 家 北京市崇文区 1 家、朝阳区 1 家;鄂尔多斯市 1 家

5家

市场 加盟店 2 家 北京市东城区 1 家;包头市 1 家

华东 直营店 4 家 上海市 2 家;浙江省 2 家

9家

市场 加盟店 5 家 上海市 3 家;无锡市 1 家;杭州市 1 家

华南 直营店 3 家 海口市 1 家;广州市 1 家;深圳市 1 家

5家

市场 加盟店 2 家 深圳市 1 家;海口市 1 家

合计 直营店 64 家;加盟店 86 家 150 家

(3)物流仓储中心建设

本项目以兰州、银川、西安、乌鲁木齐、北京、上海、广州 7 大省会城市和

直辖市为中心,在省内、西北、华北、华东、华南区域市场,建设物流仓储中心,

完善其仓储、配货、物流等方面的职能。

3、项目投资进度

本项目建设进度将结合公司营销策略分步骤开展,首先将以省内市场作为

战略重点,先期在省内完成项目建设,以进一步巩固公司在省内市场基础和核心

地位;第二步公司将在次重点的西北市场进行建设,在银川、西安、乌鲁木齐等

西北重点城市建立营销中心和专卖店,初步建立在西北市场的销售网络;第三步

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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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西北区域以外的其他机会性市场进行初步宣传和培育,计划在建设期的第三

年完成华北、华东、华南市场的营销中心和专卖店建设工作。拟投资本项目的募

集资金 7,000 万元将先期用于战略重点和次重点市场的营销中心和专卖店建设。

具体项目进度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建设期 运营期

项目 合计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建设投资 2,841.96 3,126.16 3,505.08 0.00 9,473.23

铺底流动资金 201.12 603.36 603.36 603.36 2,011.20

合计 3,043.08 3,729.52 4,108.44 603.36 11,484.43

4、环保措施

本项目不属于生产型工业项目,不会产生废气、废水、废渣和噪声,主要污

染物是办公人员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本项目对环境无特别影响。环保投入资金

16 万元,主要用于对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等设施的购建,募投项目的环保投

入和排污量匹配。该项资金主要来自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5、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 11,484.43 万元,其中:新增建设投资 9,473.23 万元,占

总投资的 82.49%;新增铺底流动资金 2,011.20 万元,占总投资的 17.51%。

本项目投资具体构成如下表所示:

序号 项目 金额(万元) 比例

一 建设投资 9,473.23 82.49%

1 工程费用 4,866.00 42.37%

2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 2,610.70 22.74%

3 其他费用 1,996.53 17.38%

二 铺底流动资金 2,011.20 17.51%

合计 11,484.43 100.00%

6、项目效益评价

项目实施后,将大幅度提升公司在甘肃省市场营销网络的深度,巩固省内市

场销售,促进全国销售网络开拓,增强竞争优势。随着“优质酒酿造技术改造项

目”的实施,本公司中高档酒的产量将大幅提升,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可以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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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高档酒的销售区域,保证公司新增中高档酒产品的市场销售空间,从而利于公

司改善产品结构、增加销售收入,提高盈利水平。

(三)信息化建设及科技研发项目

1、项目背景

(1)信息化建设项目

公司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逐步加强信息化建设,已实施了厂区安防信息管理

系统、企业局域网系统、供应链管理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物流防伪防窜货

系统、企业协同办公系统、物流标自动扫码系统、企业网站系统等信息化基础性

建设。

公司虽然通过上述各系统的建设为信息化建设奠定了一定基础,但仍存在部

分落后环节,仍处于信息化建设发展初期。因此,公司决定利用本次募集资金更

新建设数据处理中心、业务处理平台和实现公司整个管控架构的信息化系统,并

将分系统延伸到各个营销网点。

(2)科技研发项目

近年来,白酒行业中规模以上优势企业均通过引进先进研发设备、加大技术

投入等方式,积极推进企业技术升级,不断推出优质白酒产品,满足市场对中高

档白酒日益增加的消费需求。

公司拥有一支高素质人才队伍和一系列技术成果,具备一定的新产品开发能

力和品质管控能力。但是,公司目前的检测、研发设备相对陈旧,导致部分技术

课题难以攻克,制约了公司技术水平的进一步提升,不能完全满足酿造、陈酿老

熟、成品酒灌装等方面的技术创新要求,使公司研发、品质管控能力与同行业先

进企业相比存在一定差距。

本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由区域性名酒向全国性名酒转变的核心战略,通过持

续加大研发投入,完善生产工艺流程,提高技术研发和产品质量控制水平,增强

科技创新能力,进而不断提升公司白酒产品品质,完善产品结构,实现中高档白

酒销售区域拓展和销售规模提升,推动公司营业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2、项目建设的具体实施方案

(1)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

信息化建设由网络系统、数据中心和应用系统三部分组成:

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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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网络系统

网络系统是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主要有专网和外网构成。专网将公司生产厂

区、管理中心、陇南销售公司、兰州销售公司等内部重要部门连接成一个专网,

在此基础上运行内部协同办公系统和 ERP 系统,保障核心数据的安全。外网以

互联网为依托,实现信息采集、信息公开、信息发布、网上交易、网上咨询等功

能。

2)数据中心

数据中心是信息化建设的保障,通过数据集中存储实现信息共享。数据中心

建设在公司机房,建设方案主要通过特定的互联方式连接的若干台存储服务器组

成一个单独的数据网络,为公司的数据存储提供服务。

3)应用系统

应用系统是信息化建设的核心,基于网络系统和数据中心处理企业各种业

务。本项目应用系统主要包括协同办公系统、ERP 系统、信息采集发布系统、

酒类 RFID 追溯系统、业务处理系统和智能安防系统等六部分。

(2)科技研发建设方案

本项目新建一座三层框架结构的研发中心大楼,建筑面积 12,420 ㎡;新建

一座单层轻钢架结构的中试车间,建筑面积 1,728 ㎡,同时配套相关研发设备和

中试生产设备。

3、项目投资进度

该项目投资总额为 13,588.25 万元,具体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建设期

项目 合计

第一年 第二年

建设投资 6,794.12 6,794.12 13,588.25

合计 6,794.12 6,794.12 13,588.25

4、环保措施

本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如下:

(1)废水:废水来源于员工日常生活污水和研发中心极少量实验废水,公

司将其分类收集后送入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放,执行《发酵酒精和白

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1-2011)。

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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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体废物: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日常生活和办公垃圾,将由环卫部门

分类收集后统一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公司在项目建设总投资中配套 14 万元用于环保投入,主要用于污水雨水分

流管网建设、固废垃圾收集转运设施的购建,募投项目的环保投入和排污量匹配。

上述资金主要来自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5、项目投资概算

该项目总投资为 13,588.25 万元,其中:信息化建设投资 5,600 万元,科技

研发投资 7,185.04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407.43 万元,基本预备费用 395.77

万元。

(1)信息化建设具体概算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建筑工程 设备购置 安装工程 小计 比例

1 专网设备 - 668.00 - 668.00 4.92%

2 外网设备 - 385.00 - 385.00 2.83%

3 数据处理中心设备 - 1,772.00 - 1,772.00 13.04%

4 中心机房改造 - 345.00 - 345.00 2.54%

5 协同办公平台 - 100.00 - 100.00 0.74%

6 ERP 平台 - 300.00 - 300.00 2.21%

7 信息采集发布平台 - 50.00 - 50.00 0.37%

8 业务处理平台 - 400.00 - 400.00 2.94%

9 酒类 RFID 追溯平台 - 900.00 - 900.00 6.62%

10 智能安防平台 - 200.00 - 200.00 1.47%

11 电信线路租用费 - 50.00 - 50.00 0.37%

12 系统集成费 - - 430.00 430.00 3.16%

总计 - 5,170.00 430.00 5,600.00 41.21%

(2)科技研发建设投资概算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建筑工程 设备购置 安装工程 小计 比例

1 科技研发中心 2,235.60 2,588.00 207.04 5,030.64 37.02%

2 中试车间 259.20 1,648.00 247.20 2,154.40 15.85%

合计 2,494.80 4,236.00 454.24 7,185.04 52.88%

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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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研发中心所需设备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1 多室式温度条件试验器 MTI-202B 3 12 36

2 记录仪 REC-5 3 3 9

3 恒温恒湿箱 KCL-2000A 4 10 40

4 旋转蒸发仪 N-2100F 1 11 11

5 冷冻干燥机 FDU-2200 1 18 18

6 冷却水循环装置 CA-1310 2 3 6

7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GCMS-QP2010SE 2 180 360

8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LCMS-2020 1 220 220

9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AA-7000 1 70 70

10 DNA/RNA 蛋白质分析 BioSpec-mini 1 50 50

11 COD 自动测定装置 COD-380 1 25 25

12 高压灭菌器 GR110DA 1 8 8

13 培养基自动制备系统 60 1 60 60

14 培养基自动分装系统 APS320 1 300 300

15 CO2 振荡培养箱 650L 6 8 48

16 振荡培养箱 NB-250V 6 5 30

17 生物显微镜 B-350 2 15 30

18 超净工作台 - 1 5 5

19 低温冰箱 - 2 8 16

20 静气型通风柜 CaptairFlex 2 6 12

21 静气型储药柜 CaptairStoreAVP804 4 8 32

22 全自动菌落分析仪 G6 1 30 30

23 显微图像分析系统 MIC3-H 1 20 20

24 手持式 OD 扫描仪 Buglab 3 9 27

25 实时在线细胞浓度测定仪 BE2100 9 15 135

26 全自动发酵罐 5L、10L、50L、80L 3组 230 690

27 其它 - 1 300 300

合计 2,588

中试车间所需设备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价 总价

1 蒸煮系统 1 208 208

2 蒸馏系统 1 368 368

3 发酵系统 1 864 864

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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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价 总价

4 冷水机组 1 96 96

5 空压机系统 1 32 32

6 蒸汽发生器 1 80 80

合计 1,648

6、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所选设备均采用低噪声设备,噪声较大的设备所在建筑内均做隔声、消

音、防震处理。项目排出的少量生产、生活污水可排入公司原有的污水处理系统

进行处理,无须建设独立的污水处理设施。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合理性分析

(一)固定资产变化与收入变化的匹配分析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优质酒

酿造技术改造项目建成达产后,将新增固定资产 49,179 万元;营销网络及品牌

建设项目建成后,将新增固定资产 7,476.70 万元;信息化建设及科技研发项目建

成后,将增加固定资产 12,785.04 万元。

优质酒酿造技术改造项目达产后将有效提高公司中高档酒比例,有利于公司

增加营业收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项目建成后将扩大公司

营销网络覆盖区域,通过有效开拓省外市场,增强公司品牌影响力,但不直接增

加销售收入;信息化建设及科技研发项目建成后将提高公司信息化建设水平和科

技研发能力,为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基础,但亦未直接增加销售收入。

因此上述项目全部达产后仅有优质酒酿造技术改造项目可为公司年新增销售收

入 67,803 万元。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固定资产和新增销售收入配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固定资产 销售收入 销售收入/固定资产

优质酒酿造技术改造项目 49,179.00 67,803.00 1.38

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项目 7,476.70 - -

信息化建设及科技研发项目 12,785.04 - -

合计(新增) 69,440.74 67,803.00 0.98

公司 2014 年情况 45,758.96 101,287.55 2.21

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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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固定资产 销售收入 销售收入/固定资产

合计 115,199.70 169,090.55 1.47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实现销售收入与固定资产之比为 1.47,较现有

水平 2.21 较低,其原因主要为:(1)为实现公司产品档次及质量提升,本次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使用大量较高档次材料和设备,如建筑物多采用钢架

结构、新建酿酒车间大量使用大理石材质;信息化建设及科技研发项目中选用了

较多先进设备。(2)由于酿酒设备、建设材料以及人工等物价水平的上升,导

致本次募集资金投入的固定资产大幅度增加。

(二)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对公司未来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公司此次募集资金拟投资的 3 个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合计 69,440.74 万元,

年折旧 5,412.31 万元(按直线法计提,装修及办公设施、机器设备、房屋及建筑

物分别按平均 5 年、10 年、20 年的折旧年限,预计残值率为 5%),具体情况如

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机器设备、办公设施 房屋及建筑物 合计

项目名称

投资额 年折旧 投资额 年折旧 投资额 年折旧

优质酒酿造技术

16,468.00 1,564.46 32,711.00 1,554.00 49,179.00 3,118.46

改造项目

营销网络及品牌

7,476.70 1,420.57 - - 7,476.70 1,420.57

建设项目

信息化建设及科

5,600.00 532.00 7,185.04 341.28 12,785.04 873.28

技研发项目

合计 29,544.70 3,517.03 39,896.04 1,895.28 69,440.74 5,412.31

根据公司 2013-2015 年扣除营业税金及附加后毛利率平均值 40.69%计算,

项目建成后,如公司营业收入较项目建成前增加 13,301.33 万元,即可消化掉因

固定资产投资而导致的折旧费用的增加,确保公司营业利润不会因此而下降。

2015 年公司实现销售收入 118,241.09 万元,销售收入增速达到 11.25%可实现增

加 13,301.33 万元销售业绩的目标。

四、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整体影响

(一)对净资产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和每股净资产将大幅增加,公司规模和资

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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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实力将得到快速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得以加强。

(二)对资产负债率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大幅增加公司资产总额,资产负债率将有所降低,

对优化公司财务结构起到积极作用,将进一步提高公司融资能力。本次募投项目

投入生产后,预计流动资金需求会相应增加,公司可通过银行借款来补充流动资

金。

(三)对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影响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可能在短期内产生经济效益,因此发行后全面摊薄

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将有所下降。但是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达产和获

利,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将得到有效提升。

(四)对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完成后,可大幅提升公司资产规模,优化产品结

构,提高公司中高档白酒的生产能力,增强市场竞争力。根据优质酒酿造技术改

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建成并达产后,可实现年新增营业收入 67,803

万元、年新增净利润 19,939 万元。

(五)对同业竞争或独立性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产生同业竞争或者对本公司独立性不产生

不利影响。

综上,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本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

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

五、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意见

(一)本次募集资金有明确的使用方向,并全部用于主营业务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专户存储、使用,并拟投资于下列项目(按投资项目轻重缓急顺序排列):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

1 优质酒酿造技术改造项目 59,201.00 56,000.00

2 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项目 11,484.43 7,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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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

3 信息化建设及科技研发项目 13,588.25 8,000.00

总计 84,273.68 71,000.00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进行技术改造、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强化营销网络、

提升公司品牌、提高信息化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市场竞争力,本次

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本公司白酒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均为本公司主营业务。

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

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况,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

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有利于本公司进一

步扩大业务规模,增强本公司竞争力。

(二)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本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

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

优质酒酿造技术改造项目在公司原酒、成品酒设计产能不变的基础上,对原

酒酿造、陈酿老熟、包装生产线等生产系统及辅助设施进行技术改造,优化公司

产品结构,提高公司盈利能力;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项目通过多层次营销网点建

设及品牌推广相结合的方式,加强营销渠道拓展,扩大产品销售区域,提高物流

配送能力,进一步提升品牌知名度;信息化建设及科技研发项目通过建设信息化

系统和研发中心,提高信息化水平、技术研发和产品质量控制水平,增强科技创

新能力。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总资产 185,329.27 万元、净资产 76,816.67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为 84,273.68 万元、拟募集资金为 71,000.00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财务状况相适应。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主要生产工艺与技术均已大规模运用,本

公司拥有中国评酒大师 1 名、国家级白酒评委 3 名、省级白酒评委 14 名、白酒

酿造技师 100 多名,拥有技术人员数量在甘肃省内白酒生产企业中居于首位。本

公司管理层长期任职于本公司,具有丰富的白酒行业生产、销售管理经验。本公

司实施了经营团队持股方案,形成了有效的长期激励机制,经营团队凝聚力较强,

确保本公司在技术和管理上的优势地位。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现

有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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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本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

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管理、环境保护、

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进行技术改造、强化技术创新能力、提升产品品质、

进一步提高市场竞争力,全部用于本公司白酒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符合国家

产业政策。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获得发展改革部门备案、环保部门环评批复,具

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项目名称 立项备案 环评批复

甘环审发

1 优质酒酿造技术改造项目 甘发改产业(备)[2013]11 号

[2013]66 号

陇 环 评 表 发

2 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项目 陇发改综[2013]139 号

[2013]090 号

陇 环 评 表 发

3 信息化建设及科技研发项目 陇发改综[2013]138 号

[2013]089 号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管理、环境保护、土地管理

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

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完成后,可大幅提升公司资产规模,优化产品结

构,提高公司中高档白酒的生产能力,增强市场竞争力。根据优质酒酿造技术改

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建成并达产后,可实现年新增营业收入 67,803

万元、年新增净利润 19,939 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

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或者对本公司独

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为本公司白酒研发、生产和销售所需,均为本公司

主营业务。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明、控股股东亚特投

资及其控制或有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均不与本公司构成同业竞争关系。本公司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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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

范运作,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分开,具有完整的

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能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本公司

产品结构更加优化,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能力更加增强,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或

者对本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六)本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

的专项账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

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

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本公司 2013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明

确了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变更、管理与监督等内容。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根据上述项目轻重缓急顺序及进度

安排募集资金投入。

综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及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方

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有利于提升公司竞争力和抵御风险能

力、优化产品结构,具备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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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一、本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实际股利分配情况及发行后的股利

政策

(一)本公司发行前股利分配政策

2012 年 4 月 26 日,本公司创立大会通过《公司章程》,对公司股利分配政

策作出以下规定: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2、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

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3、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

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4、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

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5、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

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6、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7、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

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

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8、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

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二)最近三年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股利分配情况如下:

2013 年 5 月,根据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2,211 万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0.208 元(含税),共计派发

现金股利 2,539.89 万元(含税)。

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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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4 月,根据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1,000 万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0.155 元(含税),共计派发

现金股利 3,255 万元(含税)。

2015 年 3 月,根据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1,000 万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0.18 元(含税),共计派发

现金股利 3,780 万元(含税)。

2016 年 2 月,根据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1,000 万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0.28 元(含税),共计派发

现金股利 5,880 万元(含税)。

(三)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股利分配政策详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

示”之“二、本公司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及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有关内

容。

(四)保荐机构对利润分配政策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已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

完善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章程》(上市草案)和《金徽酒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分红回报规划》的制订、修订均履行了必要的决

策程序;发行人利润分配政策和未来分红规划重视对投资者合理、稳定投资回报,

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决策机制明确了独立董事、监事会、董事会和

股东大会的审议程序、通过标准和召开形式,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二、本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已履行的决

策程序

经本公司于 2013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 201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前实现的滚存利润由发行前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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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

本公司为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促进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定本公司必须严格按照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要求,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地报送及披露信息。公司信息披露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的原则。

本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并承担相应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全面负责公司日常信息披露,以及与证券监管部门的联系工作,接受投资者咨询,

解答投资者有关问题,向外提供公司有关信息披露文件。具体信息如下:

公司董事会秘书:胡阳

联系电话:0939-7551826

公司传真:0939-7551885

互联网网址:

电子信箱:jhj@jinhuijiu.com

二、重要合同

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本公司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重要合同主要包括销售

合同、采购合同、借款合同。

(一)销售合同

本公司生产的白酒全部通过子公司进行销售,因此本公司不存在正在履行或

将要履行的重大销售合同。

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本公司子公司陇南销售公司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金

额在 2,000 万元以上销售合同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经销商 经销产品 销售目标 履行期限 结算方式

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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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经销商 经销产品 销售目标 履行期限 结算方式

陇南兴达商贸有限 世纪金徽星级、小

1 6,850.00 2015.4.1-2016.3.31 先款后货

公司 金徽

陇西县孚泰酒业有

2 42世纪金徽星级 4,800.00 2015.4.1-2016.3.31 先款后货

限责任公司

42世纪金徽星

天水羲德利商贸有

3 级、口杯酒、金徽 4,000.00 2015.4.1-2016.3.31 先款后货

限公司

特曲

礼县红云商贸有限

4 42世纪金徽星级 3,744.00 2015.4.1-2016.3.31 先款后货

公司

渭源县鑫城名酒营

5 42世纪金徽星级 3,600.00 2015.4.1-2016.3.31 先款后货

销中心

武山金鑫商贸有限 世纪金徽星级、口

6 3,100.00 2015.4.1-2016.3.31 先款后货

责任公司 杯酒

陇南忠梅商贸有限

7 42世纪金徽星级 2,950.00 2015.4.1-2016.3.31 先款后货

公司

世纪金徽星级、口

天水百诚商贸有限

8 杯酒、56°原浆、 2,800.00 2015.4.1-2016.3.31 先款后货

责任公司

全酒店系列

西和县兴恒泰商贸

9 42世纪金徽星级 2,700.00 2015.4.1-2016.3.31 先款后货

有限责任公司

定西市安定区良友

10 42世纪金徽星级 2,500.00 2015.4.1-2016.3.31 先款后货

综合经营部

42世纪金徽星

岷县丰润糖酒有限

11 级、小金徽、口杯 2,400.00 2015.4.1-2016.3.31 先款后货

责任公司

漳县武阳镇进迎名

12 42世纪金徽星级 2,200.00 2015.4.1-2016.3.31 先款后货

酒商行

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本公司子公司兰州销售公司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金

额在 2,000 万元以上销售合同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经销商 经销产品 销售目标 履行期限 结算方式

秦安县晨辉商贸有 小金徽、世纪金徽

1 2,200.00 2015.4.1-2016.3.31 先款后货

限责任公司 星级

世纪金徽星级、原

甘肃金长城酒业有 先款后货

2 浆、小金徽、口杯 2,359.62 2015.4.1-2016.3.31

限公司

世纪金徽星级、原

兰州宏安泰商贸有 先款后货

3 浆、小金徽、口杯 2,352.82 2015.4.1-2016.3.31

限责任公司

(二)采购合同

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本公司及陇南销售公司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重要采

购合同如下表所示:

397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单位:万元

履行期限/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项目 采购金额

签订日期

天水市第二建筑工 2014.02.15-

1 土建安装工程 12,399.65

程有限公司 2016.04.05

2 懋达建设 土建安装工程 10,036.36 工期 780 天

四川蓝剑金印股份 2015.07.15-

3 展示盒 以订单为准

有限公司 2016.07.14

宁夏金世纪包装印 2015.07.04-

4 包装箱、盒 以订单为准

刷有限公司 2016.07.03

成都中发玻璃有限 2015.07.07-

5 酒瓶 以订单为准

公司 2016.07.06

宝鸡帝太印务有限 2015.08.04-

6 包装箱、盒 以订单为准

公司 2016.08.03

(三)借款合同

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本公司正在履行的借款合同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借款

序号 合同编号 贷款方 用途 借款期限 担保/抵押情况 利率

金额

甘肃银行 工程施 本公司以徽国

2014.05.28

29010120 股份有限 工费用 用(2013)第

1 20,000 -

140736 公司建设 及机器 13117 号、徽国

2016.05.27 基准利

路支行 购进 用(2013)第

率上浮

13118 号土地

甘肃银行 工程施 30%,按

2014.08.20 使用权及 1#、

29010120 股份有限 工费及 年调整

2 10,000 - 2#玻瓶库在建

141159 公司徽县 机器购 2016.08.19 工程作抵押担

支行 进

收购原 基准利

62262401-

中国农业 粮、包 2014.08.13 亚特投资、周 率上浮

2014 年

3 发展银行 20,000 装材料 - 志刚、王莉保 5%,利率

(成县)

成县支行 及材料 2016.08.12 证担保 按 6 个月

字 0004 号

采购 调整

本公司以徽房

支持灾 字第(2010)

依徽县财

徽县财政 后重建 7255 号房屋所

4 无编号 1,200 政局通知 -

局 资金需 有权证书中四

及时归还

求 栋白酒车间作

抵押担保

2014 年

2014.12.24

徽县财政 工业发

5 无编号 300 - 无 -

局 展周转 2017.12.23

基金

金徽股 ①本公司以徽

上海国际 2015.3.31

GQ-13-15 份优质 国用( 2012 )

6 信托有限 30,000 - 7.55%

165-2 酒酿造 第 12172 号、

公司 2017.3.31

技术改 徽国用(2012)

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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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

序号 合同编号 贷款方 用途 借款期限 担保/抵押情况 利率

金额

造项目 第 12187 号、

的建设 徽国用(2012)

第 12188 号土

地使用权及徽

县房权证(徽

房 ) 字 第

( 2010 ) 7255

号除四栋白酒

车间外的其他

建筑、徽县房

权证(徽房)

字第( 2013 )

848 号房屋 所

有权作抵押担

②金徽灌装公

司以徽国用

( 2013 ) 第

13116 号 土 地

使用权及徽县

房权证(徽房)

字第( 2013 )

847 号房屋 所

有权作抵押担

③李明、杜楠、

李雄、周雪兰

保证担保

62262401-

中国农业 收购原 2015.08.27 亚特投资、周

2015 年

7 发展银行 10,000 粮及包 - 志刚、王莉保 5.25%

(成县)

成县支行 装物 2017.08.25 证担保

字 0013 号

(四)保荐协议和承销协议

2013 年 6 月 7 日,本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签订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之保荐协议》与《关于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承销协议》,约

定由国泰君安证券担任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

承担本次发行的尽职推荐、主承销和持续督导工作。本公司依据协议向国泰君安

证券支付承销及保荐费用。

三、发行人对外担保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399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四、发行人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存在诉讼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

“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

大期后事项”部分相关内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仲裁事项。

五、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未涉及任何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六、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涉及刑

事诉讼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

员均未涉及任何刑事诉讼事项。

400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第十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

构声明

一、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全体董事签字: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01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一、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全体监事签字:

本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02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保荐机构已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石少军

保荐代表人:

郝彦辉 张斌

法定代表人:

万建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03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与本

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

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

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朱宁 吕红梅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朱宁

北京卓纬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404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四、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

要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签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

表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

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

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张希文 张立琰

审计机构负责人:

胡少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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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

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

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

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评估师:

王允星 徐锋

评估机构负责人:

黄西勤

深圳市天健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06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五、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

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

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

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评估师:

崔娟 孙彦君

评估机构负责人:

李晓红

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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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

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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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复核验资机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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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本次发行的备查文件与本招股意向书一并在信息披露指定网站上披露,如

下:

(一)发行保荐书;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上市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