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报考资格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少数民族应届考生须为内蒙古自治区生源;少数民族往届考生须为内蒙古自治区户籍(学生集体户口除外),其中在职人员所在用人单位须在内蒙古自治区内。汉族考生须为内蒙古自治区户籍、在内蒙古自治区工作3年及以上且报考时仍在职。
二、办理方式
全程网上办理,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官网——办事服务——“内蒙古自治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登记服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服务系统”),或者直接输入网址进入“服务系统”首页。
办理流程参考《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报考简略流程图》(附件1)和《内蒙古自治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报考登记服务管理系统使用说明》(附件2)
三、办理时间
(一)硕士研究生
2023年10月8日—19日。
(二)博士研究生
2023年10月10日—2024年5月31日。
(三)咨询电话受理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除硕士集中报名时间,法定节假日不办理审核工作。
四、所需材料
考生填报信息,上传身份证、居民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诚信承诺书、本人免冠证件照片。在职考生还须上传用人单位与职工本人签署的劳动合同、为职工本人缴纳社保(或发放工资)的佐证材料。
详见《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报考资格审核上报材料清单及填报要求》(附件3)。
为更好服务考生,避免考生反复提交材料,提高考生初次申报通过率,我厅将2023年度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整理成《2023年报考资格确认工作常见问题汇总》(附件9),请考生提前查看。
特别提醒:填报志愿时,请与招生院校确认是否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有关情况。不在内蒙古自治区投放计划的院校报考后无法提档、无法录取。
五、获取校验码
(一)选择内蒙古自治区内报考点的硕士考生,登录“内蒙古政务服务网”下载《考生登记表》,获取网上报名校验码。
(二)选择非内蒙古自治区报考点的硕士考生,登录“内蒙古政务服务网”下载《考生登记表》后,按报考点所在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要求领取网上报名校验码。
(三)报名资格审核在区外进行、选择内蒙古自治区报考点的硕士考生,将已经由报名资格审核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盖章(或内设部门章)确认的《考生登记表》电子版(照片或扫描),发送至19536293@qq.com,发送邮件24小时后如未收到回复,请再次发送或咨询电话:0471-3261111。
(四)硕士考生领取校验码后,于2023年10月25日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完成报名。
(五)博士考生不需领取校验码。
六、关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
(一)考生取得拟录取资格,按照《定向协议书签订指南》(附件5),前往自治区政务服务大厅教育厅窗口,送交有关材料,并于两日后取回经自治区教育厅确认的《定向协议书》。
(二)在《定向协议书》签订过程中,我厅使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公章和厅主要负责人(或指定分管负责人)签字(或签章)签署《定向协议书》。招生院校在未向我厅备案的情况下,请使用本校公章和学校负责人签字(或签章)签署《定向协议书》。在职考生用人单位也请按此执行。
(三)考生类型在系统关闭后不可更改,《定向协议书》签订方式以《考生登记表》考生类型信息为准,请在职考生慎重选择。
(四)按照教育部规定,“骨干计划”非在职研究生毕业后,必须到定向省份或内蒙古、广西、贵州、云南、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兵团)等定向地区就业,不得违约。在我区获取报名资格,未在上述8省(区)就业的或在上述8省(区)就业但未满足服务年限的历年毕业生,不可转走档案及毕业证学位证。考生在报名前应通过多种渠道了解所报考专业在上述定向地区是否容易就业,慎重决定是否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在职研究生毕业后,必须回原单位工作,不得违约。
七、注意事项
(一)考生要认真阅读报考院校招生简章,了解招收“骨干计划”的研究生学科专业,在报考前与所报考学校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部门联系或从学校官网了解所报学校招生指标、报考点和现场确认等事项。
(二)考生应对本人提交的证件、资料和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涉及各类违规情形,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认定和处理。考生所有信息在系统关闭后不可更改,请考生慎重填报。
(三)考生不能在全国普通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和“骨干计划”研究生招生计划之间调剂录取。
(四)在职考生取得《考生登记表》,须由用人单位(或人事部门)负责人亲笔签署“同意在职报考/同意非在职报考”和负责人的个人签名,并加盖用人单位(或人事部门)印章后方可生效。
(五)报考硕士研究生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时,注意在“专栏计划”栏目中选“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并输入校验码,报考类别应填为“定向”。在职考生的定向单位填现工作单位,非在职考生的定向单位填“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定向单位所在地填“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5号”。
八、联系方式
资格审核咨询电话:
0471-3261804,硕士、博士资格审核期间开启;
0471-3261715,仅硕士资格审核期间开启;
签订定向协议书咨询电话:0471-2856075。
现场提交材料联系电话:0471-5332469,自治区政务服务局教育厅窗口,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6号自治区本级政务服务大厅13楼35号窗口。
本文执行期间,如教育部发布2024年度工作通知,政策内容与本文有不一致的情况,以教育部文件为准,相关内容另行通知。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硕士报考简略流程图
2.内蒙古自治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报考登记服务管理系统使用说明
3.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报考资格审核上报材料清单及填报要求
4.诚信承诺书(模板)
5.2024年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定向协议书签订指南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在职和非在职2种模板)
7.授权委托书(模板)
8.内蒙古自治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信息登记表
9.2023年报考资格确认工作常见问题汇总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23年9月27日
为做好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报考资格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一、报考条件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少数民族应届考生须为内蒙古自治区生源;少数民族往届考生须为内蒙古自治区户籍(学生集体户口除外),其中在职人员所在用人单位须在内蒙古自治区内。汉族考生须为内蒙古自治区户籍、在内蒙古自治区工作3年及以上且报考时仍在职。二、办理方式全程网上办理,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官网——办事服务——“内蒙古自治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登记服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服务系统”),或者直接输入网址进入“服务系统”首页。 办理流程参考《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报考简略流程图》(附件1)和《内蒙古自治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报考登记服务管理系统使用说明》(附件2)三、办理时间(一)硕士研究生2023年10月8日—19日。(二)博士研究生2023年10月10日—2024年5月31日。(三)咨询电话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除硕士集中报名时间,法定节假日不办理审核工作。四、所需材料考生填报信息,上传身份证、居民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诚信承诺书、本人免冠证件照片。在职考生还须上传用人单位与职工本人签署的劳动合同、为职工本人缴纳社保(或发放工资)的佐证材料。详见《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报考资格审核上报材料清单及填报要求》(附件3)。为更好服务考生,避免考生反复提交材料,提高考生初次申报通过率,我厅将2023年度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整理成《2023年报考资格确认工作常见问题汇总》(附件9),请考生提前查看。特别提醒:填报志愿时,请与招生院校确认是否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有关情况。不在内蒙古自治区投放计划的院校报考后无法提档、无法录取。五、获取校验码(一)选择内蒙古自治区内报考点的硕士考生,登录“内蒙古政务服务网”下载《考生登记表》,获取网上报名校验码。(二)选择非内蒙古自治区报考点的硕士考生,登录“内蒙古政务服务网”下载《考生登记表》后,按报考点所在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要求领取网上报名校验码。(三)报名资格审核在区外进行、选择内蒙古自治区报考点的硕士考生,将已经由报名资格审核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盖章(或内设部门章)确认的《考生登记表》电子版(照片或扫描),发送至19536293@qq.com,发送邮件24小时后如未收到回复,请再次发送或咨询电话:0471-3261111。(四)硕士考生领取校验码后,于2023年10月25日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完成报名。(五)博士考生不需领取校验码。六、关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一)考生取得拟录取资格,按照《定向协议书签订指南》(附件5),前往自治区政务服务大厅教育厅窗口,送交有关材料,并于两日后取回经自治区教育厅确认的《定向协议书》。(二)在《定向协议书》签订过程中,我厅使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公章和厅主要负责人(或指定分管负责人)签字(或签章)签署《定向协议书》。招生院校在未向我厅备案的情况下,请使用本校公章和学校负责人签字(或签章)签署《定向协议书》。在职考生用人单位也请按此执行。(三)考生类型在系统关闭后不可更改,《定向协议书》签订方式以《考生登记表》考生类型信息为准,请在职考生慎重选择。(四)按照教育部规定,“骨干计划”非在职研究生毕业后,必须到定向省份或内蒙古、广西、贵州、云南、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兵团)等定向地区就业,不得违约。在我区获取报名资格,未在上述8省(区)就业的或在上述8省(区)就业但未满足服务年限的历年毕业生,不可转走档案及毕业证学位证。考生在报名前应通过多种渠道了解所报考专业在上述定向地区是否容易就业,慎重决定是否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在职研究生毕业后,必须回原单位工作,不得违约。七、注意事项(一)考生要认真阅读报考院校招生简章,了解招收“骨干计划”的研究生学科专业,在报考前与所报考学校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部门联系或从学校官网了解所报学校招生指标、报考点和现场确认等事项。(二)考生应对本人提交的证件、资料和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涉及各类违规情形,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认定和处理。考生所有信息在系统关闭后不可更改,请考生慎重填报。(三)考生不能在全国普通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和“骨干计划”研究生招生计划之间调剂录取。(四)在职考生取得《考生登记表》,须由用人单位(或人事部门)负责人亲笔签署“同意在职报考/同意非在职报考”和负责人的个人签名,并加盖用人单位(或人事部门)印章后方可生效。(五)报考硕士研究生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时,注意在“专栏计划”栏目中选“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并输入校验码,报考类别应填为“定向”。在职考生的定向单位填现工作单位,非在职考生的定向单位填“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定向单位所在地填“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5号”。八、联系方式资格审核咨询电话:0471-3261804,硕士、博士资格审核期间开启;0471-3261715,仅硕士资格审核期间开启;签订定向协议书咨询电话:0471-2856075。现场提交材料联系电话:0471-5332469,自治区政务服务局教育厅窗口,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6号自治区本级政务服务大厅13楼35号窗口。本文执行期间,如教育部发布2024年度工作通知,政策内容与本文有不一致的情况,以教育部文件为准,相关内容另行通知。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硕士报考简略流程图 2.内蒙古自治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报考登记服务管理系统使用说明 3.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报考资格审核上报材料清单及填报要求 4.诚信承诺书(模板) 5.2024年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定向协议书签订指南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在职和非在职2种模板) 7.授权委托书(模板) 8.内蒙古自治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信息登记表 9.2023年报考资格确认工作常见问题汇总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