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十九届中央第六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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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03 03:23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20年10月10日至12月20日,中央第四巡视组对浙江省开展常规巡视。2021年2月6日,中央巡视组向浙江省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省委常委会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省委书记强调,抓实抓好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是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的重要环节,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有力举措,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巡视综合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扛起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的政治责任,按照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的工作要求,以极端负责的态度、务实过硬的措施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取全胜不收兵,确保交出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的高分答卷。省委常委会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巡视整改问题进行了深入查摆、深刻剖析,进一步明确有关整改措施,并带头抓好整改,推动巡视整改工作全面到位、务求实效。截至目前,各地各有关单位均按照既定时间节点完成了第一阶段整改任务,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部署推进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全省重大政治任务抓好落实。省委充分认识到,浙江作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必须把落实“两个维护”要求、强化政治责任具体体现在抓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上,自觉以更高标准、更大功夫来取得整改工作的更好实效。重点做好三个结合:一是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与提高对巡视工作的认识相结合。通过省委常委会会议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具体要求,认真理解把握新时代政治巡视的深刻内涵,以高政治站位来推动巡视整改工作,在巡视整改工作实践中深化对巡视工作的认识。二是落实巡视工作要求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相结合。注重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全面准确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的讲政治的8方面要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十分自觉、十分用心地做到“两个维护”。三是落实巡视整改任务与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相结合。注重以巡视整改为契机,推动各地各部门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精神上不打折扣、不搞变通,完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办理落实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以“八八战略”年度报告为标志的抓落实机制,自觉站在党和国家的战略全局、政治大局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坚决做到巡视整改过程“总书记有号令、党中央有部署,浙江见行动”。与此同时,省委带头扛起抓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的主体责任,省委常委会决定每年至少两次专题听取相关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任务,必要时专题听取突出问题整改和重要工作进展情况汇报。2月20日,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系统研究了巡视整改工作方案。省委书记作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巡视整改负首责、负总责,以上率下抓整改,对重点整改问题带头抓、抓到底,其他班子成员结合分管联系工作,落实“一岗双责”,牵头谋划和逐项推进问题整改工作,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系统谋划方案,做到巡视整改工作统筹推进。《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落实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起草工作在省委常委会领导下进行,由省委书记主持研究。2月20日,省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审定《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坚持问题导向,除了中央巡视组关于巡视浙江省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外,对省委选人用人工作专项检查、巡视工作指导督导反馈意见问题,以及“七张问题清单”等的问题,一并纳入本轮整改范围,共计168项问题。《整改方案》总体上为“四六五”的框架,包括对168个具体问题逐个梳理的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时间清单、责任清单“四张清单”,政治建设能力提升、高质量发展能力提升、省域治理能力提升、风险防控能力提升、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能力提升、全面从严治党能力提升“六大行动”,省委常委会总负责机制、巡视整改工作推进机制、巡视整改工作协同机制、省市县整改联动机制、整改工作动态评估机制“五项机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巡视整改工作三个阶段性目标:一是到2021年4月底前取得落实巡视整改工作的初步成效,同步推动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工作全面展开;二是确保到2021年12月底,具体问题基本完成整改,举一反三取得成效,建章立制基本完成,及时研究解决整改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三是到2022年5月底,各项问题整改工作和举一反三工作全部完成,常态长效机制健全完善、漏洞短板基本补齐。全省11个市、90个县(市、区)均按照省委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并向省委备案,不仅巡视点出的地方和部门要抓好问题高质量整改落实,其他地方和部门也要对照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深入查摆问题,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三)全面深化部署,高标准推动整改工作落实落地。2月22日,省委书记主持召开省委落实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强调要增强落实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政治担当,坚决彻底抓好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加强对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统一领导。为了更好履行抓巡视整改政治责任,省委成立了由省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省政府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常务副省长、省委宣传部部长、省纪委书记、省委秘书长、省委组织部部长,杭州、宁波两市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以及省纪委监委机关、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巡视办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小组,强化巡视整改工作的系统谋划、统筹协调。推进小组下设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联络组,并建立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协调机制,根据工作推进情况不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协调工作落实。各单位在组织推进工作中,遇到跨部门、跨领域、跨业务的难题,及时提交联络组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提交推进小组研究解决。在部署推进巡视整改工作过程中,要求各地各部门始终坚持3个整改标准:一是所有问题都要按时保质解决好,具体问题要尽快解决;二是坚决杜绝点上整改的问题在其他地方再次发生或者变异发生;三是举一反三,通过健全制度、完善机制,消除问题根源、清除滋生土壤,避免整改过的问题再次发生。按照《整改方案》具体部署,倒排时间节点,树立起“开局即冲刺”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全力以赴、全盘压上。3月5日,我省专门召开中央巡视问题整改协调机制会议,重点围绕“到2021年4月底巡视反馈的具体问题初步完成整改,同步推动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工作全面展开”的阶段性要求,建立巡视整改联络员制度,按照时间节点抓紧推进整改工作。省委书记带头进行重点难点问题攻坚,围绕完善“八八战略”抓落实机制、唱好杭州宁波“双城记”等13个具体重点难点问题,采取逐项深入研究、逐个聚力突破的科学策略狠抓落实。3月25日,召集会议专题听取发展类5个问题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就相关整改工作作了深入研究部署。省发展改革委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委党组总负责、整改工作推进、整改工作协同、系统整改联动、整改工作动态评估的落实整改工作“五项机制”,在谋划涉及的27个问题整改工作的基础上,将省委书记讲话中明确的“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减轻基层负担”“解决基层党建不平衡、层层递减问题”作为自选动作,形成“27+1”清单,并制定单个问题具体整改方案,形成“1+10”系统方案。截至目前,作为第一牵头单位的9个问题,已基本完成第一阶段整改任务。温州市委紧扣温州实际梳理形成全市重点整改落实的102个问题,全面建立“四张清单”,并对省内其他地方存在的66个具体个案问题,也按照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的要求同步对照整改,构建“整改全面、责任到位、推进有力”的工作体系。专门成立6个巡视整改督查组开展常态化督查,目前已督查92次,倒逼各单位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四)坚持全域整改,实现巡视整改工作一体化推进。坚持全域覆盖,推动广大领导干部及各地各单位主动自觉扛起责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安排上来,真正把自己摆进去,做到立说立行、立查立改。各地各部门按照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的“四个融入”要求,做到四个“一体推进”:一是将巡视整改任务与当前正在做的工作结合起来,一体推进中央巡视整改工作与2021年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和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各项任务的落实;二是将中央常规巡视反馈问题与专项检查反馈问题结合起来,一体推进中央巡视组关于巡视浙江省的反馈意见和对省委选人用人工作专项检查、巡视工作指导督导反馈意见等的整改落实;三是将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与其他问题整改结合起来,一体推进上一轮巡视反馈整改未到位问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近三年审计指出问题、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国务院大督查反馈问题和省级重大巡视、审计、督查、舆情、信访等方面“七张问题清单”的整改落实;四是省市县联动起来,一体推进中央巡视浙江反馈问题与巡视杭州、宁波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同步抓好省市县巡视整改工作。同时,深入学习借鉴中央巡视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高质量推进我省巡视巡察工作,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传导下去,推动我省各级巡视巡察工作真正从“形”到“神”联动起来,确保方向正确、步调一致、同向发力、同频共振。

省纪委监委坚持系统思维,把自身整改和整改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以政治监督、正风反腐、深化改革、巡视巡察、队伍建设“五个高水平”为目标,以组织领导、专班运作、协同督办“三项机制”为保障,实现了一体运行、全省“一盘棋”推进。建立清单化、颗粒化、数字化、全闭环整改推进机制,采取周督周报、挂牌督办、倒排时限、滚动清零等举措把牢进度关、质量关。坚持以一流标准抓好自身整改任务,发挥“小切口”突破带动作用,聚焦重点难点开展集中攻坚,逐项拧紧从问题到整改、到制度、进而到治理效能、再到高质量发展的整改链条。围绕强化政治监督制定7个具体实施方案,围绕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协助省委出台13项机制制度和“五张责任清单”,围绕整治重点领域腐败开展7项重点整治工作,围绕深化清廉浙江建设出台“1+7”系列文件,围绕治“四风”树新风聚焦10类问题开展靶向治理,围绕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15个专项治理,围绕完善监督体系、提升监督效能,大力推进公权力大数据监督。目前由省纪委监委承担的199项具体整改措施已完成142项。坚持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推动全省整改任务落地见效,通过“六督六看”压实主体责任,坚持严肃认真、高质高效办理中央巡视交办件,建立快查快办、跟踪督办、精准处置、闭环管理的机制。围绕全省巡视整改任务特别是13个重点难点问题跟进监督、靶向监督,常态化推进定期通报、实地检查、约谈会商等整改监督机制,灵活采用清单式、对账式、溯源式、回马枪式等监督方法,做到及时发现问题、有力推动整改,共发现问题3726个,纠正问题3161个,提出相关建议3465项,推动制定完善制度1789项。

省委组织部大力推进政治建设能力提升行动,深入抓好用党的创新理论“铸魂”工作,整改工作专班专程赴中央组织部汇报对接选人用人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并接受指导,梳理出“突出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强化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提升干部队伍专业化能力”“从严把好选人用人质量关”“破解基层党建不平衡层层递减”等10方面重点问题。截至目前,牵头整改的42个问题中,已有20个基本完成整改;参与整改的11个问题,均已按照牵头部门分工要求进行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涉及整改的215名具体人均已完成整改;围绕整改共制定出台28个制度文件。

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构建“三项要求”“三大提升”“三项保障”系统架构,高站位、高标准抓好整改落实工作。深化巡视带巡察上下联动实践,组建5个巡察指导督导组对11个市开展指导督导,出台了市县党委巡察工作规范化标准等一系列制度,不断夯实“省委巡视+市县巡察+省直单位巡察”的工作格局。聚焦政治巡视质量提升、贯通联动效果提升、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提升,首次探索实施授权巡视,完善巡前通报、巡中会商、巡后共督机制,切实发挥巡视巡察标本兼治战略作用。对巡视指导督导反馈的15个具体问题提出62项整改措施,目前已完成54项措施整改任务。

杭州市委成立了以市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推进小组,先后召开市委落实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和6次市委常委会议研究整改方案、部署推进工作,形成64个具体问题、270条整改举措的总体框架,逐项明确牵头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以开展数智攻坚年和狠抓落实年“两个年”活动为重要载体,深入实施“六大能力”提升行动,组建实体化专班集中办公、挂图作战,建立“一月一督查”“一季一通报”“半年一回头”工作机制,确保整改任务“不悬空”“全见底”。

宁波市委成立了以市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推进小组,将中央巡视反馈问题、“七张问题清单”等一并纳入市委整改范围,梳理开列六大类60个具体问题,研究制定“六大能力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做到同步整改、全面整改,奋力交出以整改促发展的“七张高分答卷”。宁波市各县(市、区)党委坚持将省委、市委整改方案融合贯彻、一体实施,分类研究、逐项明确整改工作“四张清单”,推动各项整改任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五)创新工作方法,以数字化改革撬动整改工作整体性优化。为切实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结合正在推进的全省数字化改革,我省将中央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任务来推进,充分考虑可上线、可量化、可监测、可考核的原则,用数据链贯通整改工作链条,实现对各项整改任务从宏观到微观、从定性到定量的精准把握,实现巡视整改工作落实更有效、监督评价更精准、成果运用更全面,最大化发挥巡视整改效应。在4月份上线的党政机关整体智治系统中,将“巡视整改”模块第一批上线,按照168个问题点,形成中央巡视问题整改的问题、责任、任务、时限“四张清单”,以及指标、工作、政策、评价“四个体系”。整改工作纳入数字化改革系统后,激发了数据要素的驱动作用:各项工作内容量化具体、进展更加直观,考核评估情况及时体现;整改工作推进过程中形成的文件、会议纪要、领导讲话、工作计划、活动方案等自动留痕,经得起检查;应用系统纵横贯通,协同单位第一时间得到信息反馈,更好地发挥了整体效应;通过党政机关整体智治系统平台的展示,信息可及时反馈省领导,更便于全局把控、发现问题、工作纠偏。通过巡视整改工作数字化,促进相关工作流程再造,重塑各责任单位的业务协同关系,形成部门系统、上下联动整改格局,带动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在“制度”“治理”“智慧”三个维度纵深推进,开创党政机关整体智治新格局。省纪委监委机关结合全省数字化改革统一部署,探索开发省纪委巡视整改数字化工作平台,上线数据填报、数据审核、数据汇集、综合查询、跟踪督办等功能,实现进度动态跟踪、问题实时督办、台账自然留痕,有效夯实整改责任、“一屏”掌握整改进展。丽水市委将相关整改任务作为数字化改革的重大任务,纳入市委“十方面问题清单”进行跟踪督办,依托市委督查和问题整改系统应用,建立整改问题从初始交办、跟踪管理、结果反馈到考核评价全过程多场景闭环系统,确保整改工作系统高效、实时掌控。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政治建设能力提升行动落实情况

1.加强用党的创新理论研究谋划新职责新定位。一是从“两个大局”高度准确把握新时代职责使命,特别是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在新发展阶段确立的定位使命主动查找差距。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作为理论武装的重中之重,实施铸魂工程、溯源工程、走心工程。系统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浙江的萌发与实践”研究,形成《习近平科学的思维方法在浙江的探索与实践》系列研究成果。持续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计划”,完善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教育制度体系。研究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理论宣讲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化落实“两个担当”良性互动机制,完善县(市、区)委书记和厅局长工作交流会制度,进一步搭建省市县一体抓落实的“赛马平台”。二是深入思考深化运用“八八战略”系统指导工作。梳理各地各部门构建“八八战略”抓落实机制的好做法好经验,召开“八八战略”实施综合评估工作部署会,开展“八八战略”分领域梳理和框架思路研究,加快建立相关目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评价体系的探索和实践,形成提交会议讨论的评估报告框架思路。编制“八八战略”实施综合评估报告并发布2020年度评估报告。将“八八战略”实施情况作为“重大任务”纳入党政机关整体智治综合应用。逐步形成完善的以年度报告为标志的“八八战略”抓落实机制和体系化考核评估机制,注重强化“八八战略”实施评估结果运用。三是努力全面展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浙江的生动实践。开展常态化系列调研。系统部署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省委十四届九次全会通过《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完成《关于全力打好构建新发展格局组合拳的指导意见》《浙江省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初稿编制。着力打造全球数字变革高地,全面推进数字化改革,召开全省数字化改革大会,全省各级围绕建设数字浙江目标,构建“152”工作体系,对省域治理的体制机制、组织架构、方式流程、手段工具进行全方位、系统性重塑。研究谋划建设海洋强省的政策举措,印发实施《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精心组织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一周年主题宣传活动,以省委名义向中央上报《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一周年情况的报告》,全力做好《习近平科学的思维方法在浙江的探索与实践》宣传阐释,中联部和浙江省委在杭州联合主办“中国共产党的故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浙江的实践”专题宣介会。出台《中共浙江省委关于纵深推进清廉浙江建设的意见》和《关于落实监督责任保障清廉浙江建设纵深推进的工作意见》。

2.持续抓好落地见效工作。一是唱好杭州、宁波“双城记”。将唱好杭甬“双城记”纳入《浙江省新型城镇化发展“十四五”规划》《浙江省大都市区2021年度工作要点》,作为统领性、牵引性工作加以重点推进。编制《唱好杭州、宁波“双城记”五年行动计划》,作为推进杭州、宁波“双城记”近期工作纲领性文件。省委拟每年至少安排1次省委常委会会议或专题会听取杭甬“双城记”工作情况汇报,并由常务副省长召开专题会议形式持续推进整改工作,推动建立省市层面沟通协调机制。二是努力将宁波舟山港打造为世界一流的设施、技术、管理、服务强港,努力在航运金融、法律等高端服务业方面形成国际影响力。加快完善政策文件顶层设计,于2021年6月正式印发《深化一体化改革方案》《航运服务业方案》《一流强港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等3个政策文件。一流强港建设方案纳入省海港集团“十四五”规划,其他全省性建设任务和重点工作纳入我省“十四五”水运规划。深入推进一批重大项目及规划落地,中奥能源码头等重大项目推进取得实质性进展。着力突破一批重大难题,虾峙门渔船碍航、国际集装箱运价上涨过快等问题得到有效破解。

3.贯彻落实中央有关专项整治要求。一是扫黑除恶工作强化举一反三,加强源头治理和长效机制建设。强化警示教育,出台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意见,制定我省政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规定。把扫黑除恶工作作为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净化政治生态的重要内容,纳入执纪监督、巡视巡察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工作内容。二是全力加大违建别墅清理专项整治力度。组织开展违建别墅问题再排查,确保违建别墅问题应纳尽纳,切实推进重点项目整改,同步开展违建别墅问题涉及的责任追究工作,加强对市县整改工作的指导。目前,具体项目正按照要求有序推进整改。

(二)关于高质量发展能力提升行动落实情况

1.进一步加强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紧迫感使命感。一是着力解决发挥国家重大战略叠加优势不够充分的问题。加强主动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意识,努力在推动产业协作发展、形成资源要素一体化配置、打造高水平开放平台等方面发挥作用,加速推进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建设,尽快在土地规划管理、生态治理、税收共享等方面形成共识。联动实施“四大建设”,编制印发我省“十四五”期间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实施计划。推动创新资源开放共享,率先实现全省域创新券在长三角地区通用通兑,推动长三角区域专业技术人才互认。全面形成嘉善片区“1+1+N”规划体系,推动规划管理、环评制度改革等领域一体化制度创新,协调推进嘉善高铁新城、国际金融中心等重大项目建设。二是系统深入地研究经济发展中的短板。着力解决浙江民营经济和外向型经济发达,原材料和市场以“两头在外”为主,对外部环境依赖性强,经济稳定性、安全性受全球经济波动和贸易格局调整影响大的问题。在继续扩大外贸的同时,统筹谋划如何依靠创新提升实体经济发展水平,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努力提供更多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扩大内需,形成强大国内市场,跑出高质量发展的加速度。制定《扩大有效投资考核办法》《关于加快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加快推进超重力离心模拟与实验装置等重大科创载体建设。召开浙江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大会,正式实施《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推动未来产业发展。印发《浙江省数字商贸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加快推动数字生活新服务先行市、样板县(市、区)、特色镇建设。在新的历史时期,省委深入思考经济发展中的短板,在对照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谋划工作上居安思危,加强转型意识和系统研究。研究编制《关于全力打好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组合拳的指导意见》,梳理形成2021年工作清单,明确12方面77项重点任务。印发实施《浙江省科技创新发展“十四五”规划》《浙江省中长期科技创新战略规划》。召开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攻坚行动推进大会,启动实施为期3年的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攻坚行动。着力解决一些长期习惯于做外贸出口的企业,缺少应对形势变化开拓国内市场经验,在产品销售渠道、品牌建设等方面存在一系列障碍的问题。推动内外贸一体化改革试点,积极争取国务院以及商务部支持,2021年7月9日上报试点工作方案并得到商务部相关司局的支持。加强内外贸一体化顶层设计,拟订了浙江省内外贸一体化指导方案、改革试点任务清单、突破性抓手清单和重大改革清单。培育标杆示范,评选了首批109家内外贸一体化“领跑者”企业、15家内外贸一体化改革试点产业基地,推广了一批典型案例。三是努力压实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和完善长效机制。深化近海污染治理,深入整治象山港海湾、杭州湾等重点海湾污染。印发实施《2021年度浙江省“五水共治”(河长制)工作考核评价指标及评分细则》,将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考核评价指标列入“五水共治”(河长制)工作考核范围。印发《浙江省主要入海河流、溪闸氮磷浓度控制计划(2021—2022年)》。进一步修改完善全省入海污染源排口监测、溯源、整治工作方案和技术指南。印发实施《浙江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组织开展浙江省美丽海湾建设方案编制。深入整治部分企业偷排电镀、医药废水,船舶修造企业污水未经处理直接入海问题。完成台州头门港医化园区、温州龙湾蓝田电镀园区和全省修造船行业企业排查,开展两轮“回头看”督查,推动问题处罚整改到位。开展全省环境污染问题排查见底百日攻坚执法专项行动,出动人员22万人次,检查企业9万家,查处违法案件3678件,公布十三批典型案例,严惩环境违法犯罪。推进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建设。出台《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落地见效奖惩管理规定(试行)》《推动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落地见效专项工作方案》等,构建生态环境监管长效机制。深化垃圾固废处理,着力解决宁海等地一些垃圾填埋场污染问题。加强源头管控,做好填埋场治理前期工作,完成场地调查,报批获得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启动填埋场治理项目实施工作,省建设厅共3次召开全省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专家咨询会。已印发《全省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行动计划》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现状调查指南》,研究编制《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后评价规范》。四是加快推动数字化改革。构建了内外贸一体化服务和治理两个数字化场景应用,分别在德清、玉环进行试点,场景应用1.0版已上线运行,相关功能正在迭代升级。构建运行“三同”数字化平台,全省256家“三同”企业、341类产品已注册上线。五是积极推动国内信用保险。会同中信保浙江分公司探索建立白名单机制下的国内贸易政策性保险,明确了173家重点企业名单,为企业开拓国内市场提供保险支持。

2.认真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着力确保稳就业、保民生等政策落实到位。一是着力解决一些小微企业在疫情期间未及时享受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政策的问题。坚持集中整改与完善机制相结合。集中攻坚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通过部门间数据共享机制,生成疫情期间补贴政策应享企业清单,做到应发尽发。持续做好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审核发放工作。2021年1—8月,累计发放补贴1.57亿元,涉及企业2.65万家、毕业生5.83万人。研究政策落实长效机制。对涉及高校毕业生的社保补贴、就业补贴等政策,在前期调研基础上,结合数字就业平台建设,进一步修改优化政策经办的规范标准。二是着力解决一些地方落实减免房租政策不到位的问题。坚持省直部门协同、省市县联动,全面开展房租减免政策落实情况自查,并立查立改、真抓真改,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通过全面排查和整改,落实减免房租金额5181.02万元,惠及承租户3565户。三是着力解决一些地方落实“降低工商业电价5%”政策不到位的问题。全面部署压实责任,召开巡视整改部署会,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分工。下发专项整治方案,以落实主体名录、违规问题、整改任务“三张清单”为抓手,实现应知尽知、应查尽查、应改尽改、应退尽退、闭环整治,并对11个市开展专项督查全覆盖,确保惠企红利足额传导至终端用户。排查确认转供电主体9581家,涉及终端用户598252户。发现未落实的转供电主体1753家,已全部完成清退处置,共清退多收电费8951.49万元,惠及终端用户117251户。建立协同监管长效机制。

3.着力解决六大新区在未来产业培育、项目招引等方面同质化竞争的问题,深入打造大湾区现代化产业体系。印发《关于落实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印发省级新区招商项目指导目录的通知》,督促各新区明确2—3个主导产业方向,目前各新区均已制定产业导向目录。加强对新区的督查督导,共同研究确定主导产业方向。目前,杭州钱塘新区、宁波前湾新区、绍兴滨海新区、金华金义新区、台州湾新区等已建成6个“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印发实施《浙江省高能级战略平台建设导则(试行)》,积极开展申报建设工作。

(三)关于省域治理能力提升行动落实情况

努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是在优化治理手段上,着力解决有的法规制度不够完善、执行不够严格,服务业改革发展等地方性法规制定滞后的问题。研究制定《落实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牵头任务的工作方案》,提出3方面11项具体整改举措。完善“1+X”立法工作制度体系,制定起草专班等工作制度,6件法规建立起草小组“双组长”制。推进立法数字化改革,2021年9月份初步上线地方立法综合运用。持续开展省地方性法规全面清理工作,共打包修改26件法规。对《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等开展执法检查,推行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制度,强化配套规范性文件制定督促,推动法规有效实施。加快服务业领域立法,快递业促进条例、电子商务条例等于2021年9月底出台。二是着力解决因农村生活污水纳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理,不符合山区实际而造成部分山区污水处理设施闲置的问题。省建设厅于2021年3月11日下发《关于全面落实中央巡视反馈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闲置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组织全省各地在做好山区闲置处理设施排查整改的基础上,举一反三,全面摸清所有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并制定整改方案。全省各级按照“一点一策、立行立改”的原则,下发整改通知、召开专题部署会议、建立跟踪督办机制,有序推进整改工作。全省共排查出闲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565个,4月底已全部制定整改措施。截至9月28日,已完成整改销号393个、销号率69.56%,其中位于山区的195个闲置设施已完成整改销号156个、销号率80%。三是在优化治理机制上,着力解决有的机构改革后深度融合不够的问题。着力解决市场监管局组建后,商务、盐业的日常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边界不清的问题。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商务、盐业执法事项纳入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的复函》,省市场监管局、省经信厅、省商务厅于2021年3月联合发布《关于商务、盐业执法事项整合划入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范围的公告》,将94项商务、15项盐业行政处罚事项纳入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范围,明确各事项的职责边界,建立监管执法协作长效机制,省级层面完成职责划转。4月底,市县市场监管和商务、盐业主管部门已全面签订执法事权交接协议并发布联合公告,完成职责划转工作。着力解决物资储备体制改革后,粮食物资局与能源局在能源储备方面职责分工交叉重叠的问题。2021年4月29日,省委编办印发《关于细化完善能源储备职责分工的通知》,7月2日,省粮食物资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高效协同的能源储备保障工作机制的意见》(浙粮〔2021〕24号),明确建立组织协调机制、协同联动机制、数据共享机制、监管评估机制。四是在优化营商环境上,着力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整治有的地方住建部门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外地企业参与建筑市场竞争的问题。2021年3月15日,省建设厅制定印发《关于开展全省建筑市场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企业参与竞争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分阶段抓好巡视整改任务。各市均按要求制定了详细具体的专项整治方案。整治中,全省共发现96个存在问题的政策文件,修订24个、废止72个。同时,省建设厅针对工程项目招投标采购和工程项目实施两个阶段建立全省统一的评价机制,分别于6月、8月发布了《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1版)和《关于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深入整治有的行业协会等巧立名目乱收费的问题。2021年一季度,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等3部门牵头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了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共涉及全省行业协会商会5780家,其中省级行业协会商会395家。在各行业协会商会开展违规收费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各级民政、发改、市场监管部门联合相关部门,按不少于10%的比例实施重点抽查,共抽查行业协会商会1089家,结合收费治理注销行业协会商会88家。目前,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正在持续推进,相关长效机制正在研究制定中。着力解决公安、民政等部门户籍、婚姻等政务服务信息还未实现共享的问题。梳理整改事项清单,形成《政务服务办事事项数据未共享清单》,针对未充分共享户籍、婚姻数据的42个办事事项,组织省级各业务主管部门全面完成整改,实现相关办事事项数据应共享尽共享。提升数据质量,针对户籍数据同步周期可能无法满足部分事项时效要求、数据同步存在缺漏出错等问题,省公安厅加强数据治理,于2021年3月中旬完成优化整改。

(四)关于风险防控能力提升行动落实情况

1.注重源头防范金融风险、建立健全研判防控协同机制。一是提高对以科技金融创新为名实为高利贷、P2P等金融风险的重视,推动对有的企业凭借数据、技术、资本优势限制和排斥竞争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体制。对以科技金融创新为名实为高利贷、P2P等金融风险重视不够问题:优化调整专班人员结构,抽调工作人员继续重点支持杭州市网贷风险应对,加大恶意逃废债打击力度,全力做好信访维稳工作,于2021年7月正式印发了《关于建立涉金融类信访事项协作处置机制实施办法》,强化信访联合应急处置,推进“天罗地网”系统建设。出台加强平台经济监管政策措施,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召开省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扩大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加强平台经济监管。强化平台经济数字化监管,开发上线“浙江公平在线”系统,逐步建立起大数据监控、风险预警、线索核查、调查处置的全链条闭环监管机制。截至目前已累计迭代更新29版,发现风险信息及违法线索3170条。其中,向属地监管部门交办违法线索2301条,向平台企业反馈问题整改清单1139条,风险处置率达100%。督促指导重点平台企业做好整改工作,省政府两次召开专题协调会落实重点平台企业整改工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协同“一行两局”督促重点平台企业对标金融监管要求进行全面自查整改,同时建立“一周一报”信息报送机制。二是加强对“地下钱庄”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治。加大打击地下钱庄犯罪力度,组织开展全省公安机关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向境外转移赃款专项行动等,制定下发《全省经侦部门打击经济犯罪数据化实战体系建设方案》。提高线索挖掘和研判能力,省公安厅成立情报导侦中心统筹全省地下钱庄犯罪研判工作,省外管局成立案件线索研判专班。固化刑事打击与行政监管协作机制,为进一步深化线索移交、联合研判、工作会商以及联合督办等多项工作机制明确执法衔接问题,加大行政查处力度,坚持严惩交易对手与打击地下钱庄并重,开展“以案倒查”,深化防范宣传,进一步推进地下钱庄犯罪防范宣传社会化、常态化,全力营造全社会参与和支持的浓厚氛围。

2.大力开展危化品整治。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实施“一企一策”整治提升。优化危化品产业布局,合理布局危化品生产、储存区域,逐一推进52个化工园区安全监管、危险源监控、人流物流管控、应急救援和社会化服务等“五个一体化”为主要内容的整治提升。推动危化品企业进区入园,实施城镇人口密集区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关闭,印发《危险化学品领域遏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整治攻坚实施方案》,要求严格落实新建、扩建高危危化品生产项目进区入园制度,坚决淘汰园区外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按照“一企一策”原则,通过土地、财税、许可等措施,逐步推进企业转型升级或进区入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以“点对点”方式帮助涉及高危工艺企业加快先进安全技术工业化应用,推动全省涉及硝化、氯化等高危工艺装置企业进行改造。印发《关于做好化工产业“禁限控”目录制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加快制定化工产业“禁限控”目录,同时不断加强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工作协同。

3.推动疫情防控向港口、农村等一线深入下沉。一是加强宁波舟山港口岸卫生检疫、疫情防控等处置设施,降低陆岛转运环节风险。严格落实船企审单制度,审单坚持“四不接”的总原则。建立国际航行船舶代理企业信用惩戒机制,抓实船代公司防疫主体责任。严防境外海上疫情输入,建立以电子围栏为主的“人防+技防”海上监管体系,充分发挥信息技术优势,对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加快推进疫苗接种,强化重点人群核酸检测。着力提升医疗救治能力,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增配救护车和增设救治床位,强化人员转运和核酸检测样本跨岛转运全流程闭环管理。二是重点整治有的村卫生室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构建专班化运行机制,网格化落实乡镇干部、村干部、基层医务人员、民警、网格员等“五包一”人员26.1万名。实施“三色”动态管理,建立完善乡镇评估、县级农村防控专班审核、县疫情防控办确定的村(社区)“三色”预警动态管理机制。建立驻村(社区)疫情防控指导员制度,出台农村(社区)疫情防控、村民(居民)防护、农村环境卫生等三个“十须知”。紧急开发上线浙江省驻村(社区)疫情防控服务平台,迭代升级精密智控疫情调度指挥平台,上线驻村(社区)服务模块和发热诊室模块,依托省委政法委“基层治理四平台”开发“省疫情防控走访巡查”模块,初步构建网格化数字应用系统。严肃整改问题机构,建立卫生监督联络员队伍,驻村(社区)指导员对发现的问题即时督促整改,拒不整改的由当地卫生监督机构跟进核查与处罚,实现检查机构、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监督执法的闭环管理。

4.建立完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掌握和应对机制。聚焦已划定地质灾害防范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内人口集聚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山区农民切坡建房等四大重点区域,开展地质灾害隐患风险大排查。针对影响30人以上的重点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按照全面覆盖、专群结合的要求,对700处重点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安装普适型专业监测设备,切实提升预报预警精度。组建专班对地质灾害等级预报系统、实时预警系统、专业监测系统和“地灾智防”APP进行优化完善,迭代升级地质灾害风险智控平台,已上线“地灾智防”APP3.0和地质灾害风险智控平台2.0。制定地质队员“驻县进乡”工作要点,充分发挥地质队员专业作用。以地质灾害风险识别和风险区划为重点,全面开展77个有地质灾害防治任务县(市、区)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和150个有高、中易发区分布乡镇(街道)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工作。明确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管理责任,已召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现场会。

5.强化小流域山洪预报预警和自救互救能力。开展全省山丘区全覆盖的山洪灾害补充调查评价,确定山洪灾害防御重点村落1.4万个,初步形成山洪灾害风险“一张图”,建立需转移人员、预警责任人、转移责任人“三张清单”。按照范围全域化、预报精准化的要求,结合我省独特的地形地貌条件和山区河道行洪能力,开展预警指标复核,首轮核定已于2021年3月底前全部完成,随后每年动态开展山洪灾害重点村落预警阈值复核。初步探索建立以实测雨量水位和预报雨量相结合的小流域山洪预报预警机制,初步建成集山洪风险区划、风险对象清单、预警信息发布、转移避险管控为一体的山洪灾害防御数字化应用。依托应用可完成上述时段的山洪灾害预报预警“五色图”绘制,及时向危险区域发出预警。已印发《关于开展基层防汛防台体系标准化建设的意见》,选定建德等13个县(市、区)为标准化建设试点县;目前全省65个县(市、区)、1043个乡镇(街道)、16360个行政村(社区)配备卫星电话、排水泵和应急发电机等实现全覆盖;落实预警责任人,省级山洪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管理系统共录入更新山洪灾害防御监测预警、转移避险县乡村三级责任人共10.3万人;督促乡镇、村居建设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航空体系初具规模,确定杭州、宁波、温州、嘉兴、金华5个直升机常态化备勤基地,研究制定高速公路直升机临时起降点建设标准和布局方案,已确定160个临时起降点。

6.做好城市内涝治理。组建城市内涝治理工作专班,建立联动会商机制。编制印发全省城市内涝治理“十四五”规划,注重征集吸收各方意见。组织各地深入开展城区易淹易涝风险隐患排查,加快推进现存城市易涝区域整治。修编《浙江省城镇内涝防治技术标准》,编制应急工作指南和案例库,出台《浙江省城市易涝区域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组建城市内涝治理工作专家库。

7.提高应急响应期间渔船秩序管控能力。对辖区重点船舶即无动力船舶、长期停航船舶、法院扣押船舶、施工作业船舶、客船等船舶开展全面排查,对重点水域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全面排摸并建档跟踪。建立防台风险整改动态跟踪表和防台风险整改情况汇总表,对辖区每个防台风险动态的整改要求、整改时限、主体责任单位、整改措施等内容实施全链条跟踪闭环管理,并落实专人定期跟踪落实汇总。提升外省过境船舶防台动态感知能力,积极申请接入全国沿海船舶AIS数据。推进渔船数据信号共享共用,目前正在对接接入全省渔船北斗定位信号。加快推动船舶交管中心(VTS)改造,进一步提升航经船舶感知能力。

(五)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能力提升行动落实情况

1.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进一步提升民主生活会质量。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相关党内法规制度送各位省委常委,作为必学内容。认真做好2020年度省委常委会民主生活会各项准备工作,每位省领导广开渠道听取意见建议,班子成员之间深入开展谈心谈话。这次省委常委会民主生活会共征求到对班子的意见建议210条次,对常委个人的意见建议18条次,进一步营造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浓厚氛围。民主生活会上,省委常委会班子成员之间共提出批评意见108条。全面总结做法经验,提出检视问题整改和深化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的具体措施,切实提高省委常委会民主生活会质量。

2.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和高端产业等关键核心人才的引进培养。一是坚持按需引才,协同产业科技部门精准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注重将人才引进与科技创新、产业发展需求相衔接,集成部门政策资源,进一步提升引才精准度、协同度、契合度。重点聚焦互联网+、生命健康、新材料三大科创高地,紧扣数字安防、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材料等10大标志性产业链,把我省的产业链断链风险“两张清单”转化为“引才清单”。二是突出引才重点,省级重大人才工程优先支持顶尖人才和青年人才。深入实施省“鲲鹏行动”计划,加快集聚全球顶尖人才,积极推动基础研究攻坚和核心技术攻关。目前省“鲲鹏行动”计划累计遴选产生4批次38名人选。同时,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型团队等重大人才工程安排40%左右比例用于引进支持青年人才。三是指导编制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紧扣制造业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需求,坚持以企业、行业为主体,指导各地抓紧梳理200个左右高端装备等领域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同时,针对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下的新职业工种,积极探索评价认定标准,促进技能人才培养目录与产业发展方向相适应。四是突出培育高技能人才。抓住高技能人才不够这个主要矛盾,大力实施新时代浙江工匠培育工程,着力锻造一批数量充足、技艺精湛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制定出台《关于实施新时代浙江工匠培育工程的意见》《新时代浙江工匠遴选管理办法》,启动首批新时代浙江工匠遴选工作。五是夯实技能人才培养基础。新组建工匠培育工作领导小组,集成人力社保、教育、工会等部门政策资源、平台资源、培训资源,推动形成“产教训”融合、“政企社”协同、“育选用”贯通的培育体系。3月25日,召开全省新时代浙江工匠培育工程推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开展“技能浙江”行动,明确今年培训110万人次。截至8月底,全省已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47.6万人次。

3.进一步加强国企党建工作责任制。一是把中央巡视整改纳入今年国企党建工作要点,部署开展国企党建提质增效专项行动,聚焦巡视整改提出12项举措,并建立督办联系报告制度。二是省国资委党委召开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会议,带动24家省属企业全部召开部署会,全面推开整改工作。三是改进国企国资系统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指导国资委召开2020年度省属企业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24家省属企业全部召开二级单位述职评议会,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四是指导省属企业全面建立党建工作例会制度,3月份,24家省属企业以党委会议形式专题研究下级企业党建,系统梳理存在问题,针对性拿出整改举措。五是全面开展角色意识大体检,组织二三级企业党组织书记围绕政治意识强不强、党建“第一责任”落实好不好、作风形象硬不硬等方面剖析查摆问题,由隶属的省属企业党委进行专题分析、分类排序。六是开展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不够问题专项检查,各省属企业对下属二三级企业党建工作要求进章程情况进行全面检视。七是全面完成基层党组织应建未建问题专项检查,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推进成立联合党组织。八是按照“国企党建三十条”落实年行动部署,指导省国资委调研推进国企党建“双融”工程和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

4.进一步加强干部统筹培养使用和长远谋划。一是制定出台《关于适应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需要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若干意见》,以及选人用人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全面立体透视察人识人机制、干部成长选育管用全链条机制、精密智控干部大监督机制等“一体系三机制”政策文件,形成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推动干部工作系统性重塑。二是对《浙江省组织工作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在此基础上对《规划纲要》相关指标任务要求进行了优化,下发《关于推动〈浙江省组织工作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优化提升的通知》,提高干部队伍建设科学化水平。三是制定下发《关于高质量做好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通知》《关于高质量做好市县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通知》,召开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部署会,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换届工作的重要论述,召开全省提升党员干部推进现代化建设新能力暨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会议,以换届为契机,推动干部队伍有机更新、系统优化。四是建立健全上下联动、长期关注的干部接续培养体系,在“一体系三机制”政策文件中集中体现,提出明确指标要求,严格落实“5年5000名”选调生“源头工程”,构建完善干部成长链条。五是下发《关于坚持系统观念加强关键岗位干部备案管理的通知》,对关键岗位干部进行重点选配,对县(市、区)党委副书记、政府常务副职等岗位实行备案管理。六是印发《开展省直机关年轻干部“三走进、三服务”行动的通知》,推动机关年轻干部到基层历练,进一步优化成长路径。七是完成2020年省直单位省管干部提任情况以及部分重点单位近三年提任情况分析,研究提出2021年干部调配重点考虑,并统筹抓好落实。八是建立预警制度,进一步抓好中央《规划纲要》及我省《实施意见》贯彻落实。

5.进一步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和储备。一是开展“提升党员干部队伍推进现代化建设的新能力”课题研究,贯彻《关于适应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需要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若干意见》,结合市县乡换届和数字化改革工作抓好落实。二是实施干部推进现代化建设的新能力提升计划,启用干部网络学院新址,拓宽专业培训有效路径。三是对专业干部评价标准进行研究,在干部调配中根据市县、部门不同专业化配备要求有针对性地进行选配,形成省市县三级联动抓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的良好局面。四是加大聘任制公务员工作力度,指导嘉兴市完成第一批聘任制公务员招录工作。五是深入推进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类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公务员队伍专业化建设。

6.进一步加强自贸试验区宁波片区的高、专、精干部人才建设。一是在《关于高质量做好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通知》《关于高质量做好市县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在市县乡换届中积极选配专业素养好、推进现代化建设新能力强的干部,督促宁波市在县乡换届时注重配备熟悉油气产业、港口航运、高端制造业的干部。二是深入实施舟山新“百人计划”,继续选派优秀专业干部支持自贸试验区建设等重大战略。三是支持舟山市推动干部人才挂职或跟班学习,协调选派优秀干部人才赴省部属单位和上海、海南、深圳等其他自贸试验区、先行示范区进行挂职锻炼或跟班学习。四是宁波市围绕自贸试验区建设需要,从市直单位选派专业化干部到自贸试验区重点工程、重大项目、重要企业攻坚历练,选派优秀干部到国内先进自贸试验区和相关央企、协会等实训锻炼。目前,已选派31名干部开展实训锻炼。五是支持和指导宁波等地开展聘任制公务员工作,补充高素质专业化干部;支持舟山市定向选聘一批高层次人才充实到自贸试验区干部队伍,聚焦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需求,探索开展定向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将部分引进市内的高端紧缺专业人才选拔为领导干部。2021年7月,舟山市会同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中国海洋大学联合开展“优秀学子舟山行”“博士生实践团”活动,共80余名名校优秀学生来舟山参加活动。六是支持宁波市以开发园区整合提升为契机,拓宽选人用人视野,通过留任一批、充实一批、改任一批、交流一批,面向全国全省发现物色亟需紧缺专业人才,重点补充熟悉相关专业领域的干部。统筹编制资源使用,持续加大宁波市自贸试验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干部招录力度。2021年已录用急需专业公务员33名、选调生8名、选聘事业单位紧缺人才12名。七是深入实施干部专业化能力提升计划。指导宁波市举办自贸试验区建设专题培训班和相关专业化能力培训班。

7.进一步加强符合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发展要求的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在《关于高质量做好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通知》《关于高质量做好市县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在市县乡换届中积极选配专业素养好、推进现代化建设新能力强的干部,督促嘉兴市在县乡换届时注重配备具有国际视野、熟悉区域经济、能够促进与上海等地融合发展的干部。二是探索建立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相适应的干部交流机制,做好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委会人员转隶和增补工作,共增补2名、新选聘4名浙江干部到执委会工作。开展与上海市、江苏省互派干部挂职锻炼工作,共选派5名干部到上海市挂职,接收上海市5名干部到我省挂职。三是深入实施新“百人计划”,做好第二批29名嘉兴新“百人计划”干部人才选派工作。四是指导嘉兴市选派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金融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等市级机关部门干部到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挂职,新选派15名干部到示范区嘉善片区挂职。五是加大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专业干部选聘力度,指导嘉兴市综合运用选聘、招聘、特聘等干部选拔聘任(用)方式,从国有企业、金融单位、高校等领域选拔一批人才到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工作。运用“双一流”高校选调、聘任制公务员招录等方式,引进一批经济学、金融学、土木工程、城乡规划等紧缺专业人才到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工作。六是深入实施干部专业化能力提升计划,支持嘉兴市加大与长三角城市联合办学力度,有计划办好服务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系列专题研讨班和提升系统观念和现代思维方式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题研修班,提高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干部队伍专业素能。

8.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在企业和社团兼职的日常管理。一是系统梳理相关干部的具体兼职情况,并逐一抓好整改。二是督促相关领导干部及单位抓好违规兼职问题清理,并做好政策指导。三是相关违规兼职的领导干部均提交了辞职申请,按规定辞去兼任的社团职务。

(六)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能力提升行动落实情况

1.以上率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省委常委会进一步提高主责意识,定期研判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重视各级领导班子政治建设,强调将政治标准贯穿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始终。持续推动落实“一岗双责”,对不断发生班子成员违纪违法问题的有关市和省直部门进行专题分析研判,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深入剖析公检法司等系统违纪违法案件情况,推动做好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等“后半篇文章”。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制定省领导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方案,研究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工作意见。印发年度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监督清单,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纳入省委巡视工作重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对11个市、11个省直属单位党委(党组)落实责任制情况开展明察暗访,指出问题994个、提出整改意见83条。通报一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追责问责典型案例,督促有关县(市、区)整改主体责任转嫁问题。

2.推动纪检监察机关落实监督责任。推动各级纪委监委强化“全面从严治党首先从政治上看”,完善政治监督工作推进体系,实现政治监督跟进更及时、指向更精准。一是始终心怀“国之大者”做实政治监督,省纪委监委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明确政治监督7个方面重点任务、12项具体选题,健全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问题清单、落实清单“四清单”工作机制,督促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针对“疫情防控期间在落实‘六稳六保’存在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常态化、制度化抓好疫情防控监督,推动各地各单位压紧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紧跟疫情防控重心变化调整监督重心,推动加强医疗废弃物处置、防控信息数据共享、传染病医院建设,不断巩固深化疫情防控成果。二是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政治监督,制定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十三项实施意见和“五张责任清单”,推动树立“领导就是监督”的理念,实施年度报告制度,打好压责任、纠偏差、防风险、抓整改、促发展的组合拳,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政治教育和政治引领。推动监督与被监督同题共答、同向发力,运用好情况报告制度等重要监督抓手,推动“一把手”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细落实。三是坚持以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管干部、带队伍,省纪委监委机关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廉洁自律承诺书,全员覆盖开展“严纪律、强队伍、作表率”专题活动,明确26方面任务推进最严格的自我约束、自我监督,以刀刃向内的决心持续防治“灯下黑”,努力成为全省清廉机关、模范机关建设的排头兵。

3.从严从实抓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把握浙江进入减存量遏增量深入推进期的阶段性特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注重严惩腐败与严肃教育、严密制度、严格要求紧密结合,以系统观念持续深化制度集成、方法集成、效果集成。一是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韧劲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聚焦“十四五”规划中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行业和环节,深挖彻查、严厉惩治不收敛不收手问题,1—8月全省共立案查处15333件,同比增长14.1%。开展政法、国企、教育、医疗、开发区、金融、供销社等7个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深入把握行业性腐败的特点和规律,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成措施打好存量腐败歼灭战。深化以案促改,针对系统性、行业性腐败背后的制度缺失找对策、提建议,推动惩治腐败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有效贯通。二是推动进一步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出台《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从业行为进一步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意见》,对领导干部行为规范、监督与保障、组织与实施、适用与执行等内容作出了细化规定,为防止领导干部利益冲突,塑造提升“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政商关系提供坚强保障。三是深入纠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基层监督“提质增效年”活动,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开展15个专项治理,对村级“多年、多层、多头”信访举报持续开展专项“清淤”攻坚,1—8月全省共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2557个,处理3456人,移送司法205人,以实际行动回应群众关切。针对“农村‘三资’、基层医保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省纪委监委与省农业农村厅、省医保局建立“室组厅(局)联动”机制,联合推进重点问题专项治理,有力推动了农村资源资产交易不规范、欺诈骗保等一批重点难点问题整改。

4.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突出问题。强化专家管理和串标围标治理,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开展《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二是修订公路、水利水电、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招标文件范本。三是制定《关于做好进一步推进招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落实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地方招投标制度规则制定活动。四是编制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发展“十四五”规划,对构建招投标整体智治监管体系作出具体部署。五是开展全省建筑市场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企业参与竞争问题专项整治。抓好《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落实,补齐电子招投标条件下串标围标认定难、招投标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分散等短板。

5.驰而不息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省纪委监委出台《关于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治“四风”树新风的工作意见》,突出纠树并举,因时因势开展10类问题小切口专项治理,推动作风建设化风成俗、形成习惯。一是驰而不息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聚焦精文减会存在隐形变异等6类问题强化专项监督,设立22个基层作风建设观测点,动态监测基层减负各项措施落实情况,1—8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095起155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59人。针对“重大项目集中开工存在的形式主义”问题,推动出台进一步规范集中开工重大项目管理的制度,建立重大项目信息共享等机制,有力推动问题解决。针对“杭州市天子岭垃圾填埋场臭气治理存在形式主义”问题,督促推动废塑料分拣、生活垃圾零填埋等措施落实,加强检测巡检,推进生态治理。针对“基层会议多”问题,推动制定下发《关于在县(市、区)实施会议年度指标管理的通知》。针对“重拆迁轻安置”问题,督促各市年底前完成8年以上未安置家庭的回迁安置,并研究制定拆迁安置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针对有的县(市、区)“最多跑一次”改革互设前提条件问题,督促指导宁波市建立健全便民利企的行政审批制度和长效服务机制,从源头上防范相关问题发生。二是狠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开展违规吃喝等4类问题专项治理,坚决查处“不吃公款吃老板”“天价茶”“吃公函”、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开展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及其背后“四风”问题专项治理,巩固公共资源中私人会所“回头看”整治成果,防止老问题复发、新问题萌发。1—8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1526起194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22人。三是大力培树新风正气。注重系统观念、“纠”“树”并举,把培树新风正气纳入清廉机关、清廉村居等清廉单元建设,细化省管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五个严禁”等纪律要求,突出用制度机制来“立”、关键少数来“带”、乡规民约来“管”、清廉文化来“引”,推动净化政治生态、塑造文明风尚。

6.一体推进中央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的整改。省委进一步担起整改主体责任,层层压实各有关党组织责任,对上次中央巡视反馈的8个未整改到位问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出的6项边改边犯问题、近三年审计指出的4类整改不到位问题,坚持同此次中央巡视指出的问题一体推进、联动整改,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加强制度建设,推进综合治理。推动建立常态化、长效化整改机制,将巡视整改工作作为党政机关整体智治中的重大任务,形成问题整改动态更新、定期评估、反复迭代的工作闭环,推动巡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浙江省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站在落实“两个维护”要求的高度,坚持党建统领、问题导向,强化系统思维、综合集成,把数字化改革作为重要抓手,围绕“四张清单”“六大行动”和“五项机制”的系统架构,统筹抓好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坚持在作风建设上抓常、抓细、抓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显著成效,以中央巡视整改工作的实际成效,展现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的使命担当。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1-12388;邮政信箱:杭州市省行政中心9号楼省纪委信访室,邮编310025;电子邮箱:xfjb@zjsjw.gov.cn。以上方式请注明“对浙江省委关于中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意见建议”。

附件1

中共杭州市委关于十九届中央第六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20年10月10日至12月20日,中央第四巡视组对浙江省开展了常规巡视,同时将杭州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党组主要负责人纳入巡视监督范围。2021年2月6日,中央巡视组向杭州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杭州市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从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抓好巡视整改

市委把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极其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最快速度、最高标准、最实举措,以扎扎实实的整改行动诠释忠诚取信于民。

(一)深刻领会要求。市委深刻认识到,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是一份全面把脉问诊的“政治体检”报告,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杭州的关心厚爱、殷切期望。2月8日,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第四巡视组巡视浙江省情况反馈会精神,全文通报对杭州的反馈意见。春节后第一个工作日,市委召开全市作风建设大会,明确提出要以“学改转优”为主题开展数智攻坚年和狠抓落实年活动,把巡视整改作为贯穿全年度、各领域的中心工作来系统推进。2月22日,市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落实中央巡视整改工作方案。2月23日,市委召开落实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部署会,再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就抓紧抓实整改方案落地进行部署。3月1日,市委常委会班子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联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实际,深挖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方向。4月12日,市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工作情况。4月15日,市委召开部分单位党(工)委(党组)2020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报告会。4月16日,市委召开中央巡视整改专题会议,研究推进国企和民营企业党建、唱好杭州、宁波“双城记”、科技自立自强、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回迁安置等重点难点问题。9月27日,市委召开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结合中央巡视整改对省委巡视整改反馈问题一体部署、整体推进。市委深刻认识到,抓巡视整改就是抓政治、抓发展、抓民生。通过集中动员、层层发动,全市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把巡视整改作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作为对标补短、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契机,全力以赴加以推进。

(二)压实责任链条。市委成立巡视整改工作推进小组,全面负责整改工作。市委常委会先后13次召开会议,研究整改方案、部署推进工作,认真对照中央第四巡视组反馈问题,主动认领中央巡视浙江省反馈意见和中央巡视对省委的专项巡视反馈意见、省“七张问题清单”中的涉杭问题,研究制定《中共杭州市委关于落实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形成64个具体问题、270条整改举措的总体框架,逐项明确牵头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形成了整改工作明晰的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和市政协党组分别成立整改推进小组,聚焦问题、落实任务。各牵头单位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对承担的整改事项进行再细化、再梳理、再分解,确保责任到边到底。各区县(市)和市直部门对照职责分工,分别拟定整改计划,形成了巡视整改“条抓块统、协同推进”的工作体系。

(三)加强督促推进。从相关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实体化专班,对全市巡视整改工作进行跟踪督办。制定《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专项督查工作方案》,建立“一月一督查”“一季一通报”“半年一回头”工作机制,确保整改任务“不悬空”“全见底”。在常态化督促推进基础上,紧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落实情况、唱好“双城记”、推进制造业发展、回迁安置、天子岭露天垃圾场臭气扰民、信访积案化解、营商环境、行业隐患排查、城市综合环境等重点难点问题,逐项拉出任务清单、逐项跟踪督促推进,动真碰硬、一抓到底。针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热点问题,联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民意直通车、今日关注等社情民意载体,组建市民督查团跟踪问效。整改工作启动以来,对各区县(市)和市直部门制定计划、推进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就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一月一督查,并印发全市巡视整改一季度和二季度工作通报。

(四)注重标本兼治。市委坚持深整实改、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全力推动巡视整改常态化、长效化。针对中央巡视组明确指出的具体问题,从严从实、立行立改;同时,突出源头治理,着力从制度机制上查病因,把解决具体问题与解决共性问题、解决当下问题与解决长远问题结合起来,形成“长久立”的制度。印发《关于统筹谋划中央巡视整改有关建章立制事项的通知》,对整改过程中存在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问题的,加以改进、完善和优化。根据省委“坚决杜绝点上整改的问题在其他地方再次发生、或者变异发生”工作要求,对中央巡视组在全省其他地方发现的具体点位问题进行梳理,形成44项问题对照清单,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整改以来,全市在压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工程招投标、执纪问责等方面,推进了一系列规章制度、政策法规的“立改废”工作,从根子上补齐漏洞。

(五)统筹联动推进。同步推进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巡视转交相关信访件办理落实和巡视反馈意见建议贯彻落实,中央巡视组移交我市的检举控告件已全部办结。同步推进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七张问题清单”、省委巡视区县(市)发现的共性问题的整改落实。同步推进线上线下工作,以数字化改革牵引推动中央巡视反馈等问题整改落实,把巡视整改纳入党政机关整体智治综合应用的重大任务场景,按照“可量化、可监测、可评估”和“四张清单”要求,对64项具体问题、270条整改举措进一步细化责任、拆解任务,推动形成问题整改情况动态更新、定期评估、跟踪问效的工作闭环。

二、聚焦反馈问题,逐项逐条抓好整改落实

截至9月底,《中共杭州市委关于落实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中明确的64项具体问题,已有16项完成整改,24项完成点位整改,24项仍在按计划有序整改,问题整改落实率为62.5%。其他需中长期推进的任务,已取得阶段性成效,继续按计划有序推进。同时,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工作全面铺开。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着力解决对标对表“四个一流”的要求和城市定位抓落实上还有差距方面。

一是完善常态化学习机制。坚持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实施铸魂工程、溯源工程、走心工程,切实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市委常委会会议、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市委深改委会议等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深化改革、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等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及时传达贯彻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今年以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共开展学习14次。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按照中央、省委部署要求,突出红船味、浙江味、杭州味、新时代味,认真组织学习《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国共产党简史》等指定书目,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习近平在浙江》采访实录、“习近平科学的思维方法在浙江的探索与实践”研究成果学习研讨,高质量推进“我在之江江畔学党史”专题学习活动等6大专项行动。落实市和区县(市)两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巡听旁听制度和党委(党组)重大决策前专题学习制度,组织开展“牢记嘱托 接续奋斗”主题宣传,组织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杭州实践等重大课题研究,在全市上下掀起学真理、悟思想、开新局的热潮。依托市委党校、市社科联等智库阵地,深化对“四个一流”的研究阐释和理论宣讲。

二是深入推进数智杭州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智慧城市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杭州数字治理、数字经济的先发优势,继续做强做优城市大脑,探索建设产业大脑,加快推进数字经济与制造业高质量融合发展。3月31日,在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杭州城市大脑一周年之际,召开全市数字化改革暨“数智杭州”建设攻坚年推进大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印发《关于“数智杭州”建设的总体方案》,全面推进全市数字化改革工作,全力打造全国数字治理第一城、全国数字经济第一城、全球数字变革策源地。9月27日,召开数字化改革暨重大产业项目推进比学赶超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致世界互联网大会贺信精神,深入研究部署全市数字化改革和重大产业项目推进工作。截至目前,数智杭州建设总门户和五大系统分门户全部实现迭代更新,13个区县(市)全部完成门户搭建,数据目录、数据开放、上架组件数量均居全省第一。

三是修订完善发展规划。经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印发《中共杭州市委关于制定杭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杭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进一步强化对标世界一流的现代化国际大都市。部署开展城市国际化主题活动和专项行动,研究制定《杭州市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和城市国际化“十四五”规划》《全面提升城市国际化水平专项行动计划》和《城市国际化主题活动方案》,召开城市国际化主题活动部署会,通过“出台一批政策举措、举办一批系列活动、推出一批重点项目、讲好一批杭州故事、打造一个多跨场景”等,持续提升城市国际影响力和美誉度。高水平推进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着力打造“1+6+10”工作体系,构建大运河文化一体化保护传承利用的体制机制,全面实施文化研究创作、遗产活态传承、展陈体系建设、文旅深度融合、公共空间提升、国际传播交流等六大工程,加快推进京杭大运河博物院、京杭运河二通道等十大标志性项目,努力打造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的“最美窗口”。

四是深化商事制度、社会信用领域改革。制定《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研究梳理新型监管机制、打破区域发展壁垒等方面改革事项31条。在中国政府网发布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的15项改革创新举措中,杭州4项举措入选,数量最多。制定2021年信用杭州建设工作要点,探索“信用+社会治理”基层试点创建经验。目前,杭州全国城市信用环境监测排名第二,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已归集所有市级机关、区县(市)和主要公用事业单位,形成2900余万份自然人信用记录和186余万份法人信用记录,在全省评比中位列第一。

2.着力解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杭州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还不够有力方面。

一是开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回头看”。根据省委部署,逐一梳理习近平总书记对杭州重要指示批示的办理落实情况,实行对账销号、查缺补漏,并举一反三、由点及面,对在贯彻落实过程中所完善的制度体系、形成的实践成果进行提炼总结,将“回头看”工作推向纵深。

二是深入推进西湖、西溪一体化保护提升,以“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共生共荣的宜居城市”为方向推进城市规划建设。坚持把保护好西湖和西溪湿地作为城市发展治理的鲜明导向,让群众享受更加美好、更有品质的生活。目前,对西湖、西溪公共资源中的会所整治发现的问题已严格按照要求完成整改。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开展《西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西溪湿地总体规划(修编)》《西溪湿地周边地区景观控制规划》编制;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贯彻宜居城市的要求,统筹布局全市生态、生活、生产空间。

三是整治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加快天子岭填埋场整治。2020年12月20日起实行生活垃圾零填埋。加强治臭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升园区内所有项目规范化运行水平;推进臭气深度治理,完成污水厂(一、二、三期)处理工艺段密闭,对餐厨一期、厨余一期废气处理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持续加大日常监管和监测力度。臭气扰民问题得到明显缓解。加快行业污染、近海污染等问题整治。6个存量石材石粉堆场已整改完成3个。针对杭州湾污染问题,落实重点入海排污口在线监测安装率100%,实现数字化监管。印发实施钱塘江(杭州段)“一河一策”(2021—2023年)和2021年度水污染治理计划,建立钱塘江及两岸生态环境联保共治机制。今年以来,我市七堡断面水质均为II类,达到功能区考核要求。压实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印发《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政绩考核的通知》,将生态文明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实施《杭州市市直有关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杭州市生态环境问题发现和整改闭环机制实施方案》,优化美丽杭州建设考核制度和办法,落实长效化机制。

四是实施市域治理能力提升行动。针对法治思维治理城市理念不牢问题,实施2021年立法计划,加快健全城市治理和群众生活急需的法规制度。目前,物业管理条例、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已向社会公布,其他有关法规制度正在制定中。设立工作专班,开展城市房屋拆迁条例废旧立新工作。针对建设工程项目违规招标发包和“放管服”改革仍有不足问题,大力推进制度“废改立”,提前完成工程项目招投标“一盘棋”改革,实现了全市招标投标管理政策、电子招投标平台、综合评标专家库建设、行业评标办法、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和监管系统“六个统一”。扎实推进十大领域重点问题隐患排查集中整治,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工地管理、渣土运输问题,开展全市专项整治行动,完善渣土消纳市场机制。针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问题,开展闲置设施排查,就129个闲置终端制定“一点一策”整改方案。

五是唱好杭州、宁波“双城记”。组织全市党政代表团赴宁波对接交流,签订“双城记”工作机制备忘录,建立两地主要领导工作机制,形成《唱好杭州、宁波“双城记”行动方案(杭州部分)》,下发《杭州宁波共融长三角 唱好“双城记”2021年工作任务清单》,签订《唱好杭甬“双城记”综合交通合作框架协议》《唱好杭甬“双城记”文化旅游合作框架协议》和《唱好杭甬“双城记”市场监管一体化合作框架协议》,与省海港集团签订深化全面合作框架协议。

3.着力解决深化改革,聚焦实体经济发展推动形成高质量发展新格局还有差距方面。

一是系统规划、重点推进。聚焦数字经济、人工智能、高端装备制造、生命健康、新能源汽车等重点产业发展,高标准编制“十四五”期间专项产业发展规划。大力实施“新制造业计划”,印发《2021年度“新制造业计划”工作要点》,明确量化指标任务84项,今年上半年实现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4.5%,实现工业投资增长19.3%。印发《关于加快建设“未来工厂”的若干意见》,明确了“六大场景、五类工厂、三类空间”的总体思路,已征集“未来工厂”培育企业353家、项目355个。印发《杭州市制造业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20—2025年)》《杭州市九大标志性产业链“链长制”工作方案》,着力推进视觉智能、生命健康等九大标志性产业链建设。落实全市重大产业项目推进双周例会制度,组建专班开展对接服务。健全市委领导联系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企业等制度,印发《2021年市领导联系152项目、重大项目、特色小镇、产业平台、小城市培育试点镇名单的通知》,开展市、区县(市)四套班子领导赴乡镇(街道)、重大项目、企业走访调研活动。截至目前,全市共有盯引、落地、在建亿元以上重大产业项目487个,新增盯引项目168个,新增落地及在建项目236个。

二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全面实施《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科技体制机制健全科技服务体系的若干意见》,开展《关于深化改革加强科技创新加快创新活力之城建设的若干意见》执行情况自查。推进“择优委托”“揭榜挂帅”,共发动企业在浙江省人才服务平台“揭榜挂帅”全省重点项目对接专区(全省统一发布平台)新张榜难题357个(完成目标119%),总标的额超22亿元。实现揭榜162个(完成目标270%),签约金额1.9亿元(完成目标193%)。完善“杭信贷”模式,已合作签约银行11家,授信额达7.5亿元,服务企业107家次。加快推进杭州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试验区建设,全力建设城西科创大走廊等重大平台,推进创新资源优化整合。推进各项人才计划实施,加快国家大科学装置建设。

三是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梳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992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7711家)、科技型中小企业(14576家)、生产性服务头部企业(116家)四张重点支持企业清单。出台《关于金融支持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2021年度对在杭银行机构支持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评价办法》,引导银行加大对重点企业信贷支持。同时,积极申报国家级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

四是大力培育领军企业。围绕企业做大做强和做精做优,深入推进“鲲鹏计划”“雄鹰行动”“凤凰行动”“冠军企业”“小升规”等企业培育专项行动。围绕产业发展内循环,不断优化企业服务机制,扎实推进“产业链百场对接会、百场产品推广会、百项区域精准合作”等“三个一百”活动,目前已开展78场产业链上下游对接会、82场产品推广会、80项区域精准合作,服务企业数百家。

五是加速产业集群建设。围绕“数字安防”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深入推进集群竞赛工作,3月22日,以决赛第一名成绩胜出。围绕“生物医药”国家级战略新兴产业集群建设,制定《2021年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重点目标企业招引攻坚任务表》,加强龙头企业招引集聚。

(二)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还不到位,落实“两个责任”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着力解决“一把手”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方面。

一是坚持管党治党“严”的主基调。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作为市委和县级以上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的重要内容。市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市法院、市检察院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专题听取市委常委履行“一岗双责”汇报。制定《纵深推进清廉杭州建设为“十四五”规划落实见效提供坚强保障的实施意见》,推动清廉机关、清廉乡村、清廉学校、清廉企业、清廉医院等清廉单元建设。启动“百年家风”寻访传承活动,开展典型宣传,以好家风带动好作风。召开全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完善大党建考核办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健全政治生态档案,分析半年度政治生态,开展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政治“画像”工作,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结合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徐祖萼等案,用好案情通报、忏悔录等材料,深入开展系统性警示教育活动,以案明纪、以案促改。持续加大惩治腐败、正风肃纪力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体现越往后执纪越严。将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形势任务纳入市委党校主体班次课程,加强警示教育。

二是健全5项主体责任落实机制。健全定期研判机制,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每年至少召开1次总结部署会,每季度至少1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健全报告评议机制,市纪委采取集中听、走访听、点题听等方式,组织开展报告评议反馈。健全责任传导机制,严格落实领导班子成员“一人一单”的责任清单。健全监督检查机制,结合日常监督、专项检查、抽查检视,重点聚焦国家法定节假日重要节点,紧盯易发多发问题和隐形变异新动向,加强明察暗访,驰而不息纠治“四风”,督促抓好“一岗双责”落实。健全考核问责机制,提升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精准性和时效性,对履行“一岗双责”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典型案例一律公开通报曝光,对未结案件定期抄报和问题线索实行“三色预警”亮灯式督促提醒。市文联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组织体系,滨江区和萧山区以案为鉴、推动重点领域源头治理。

三是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为基层减负。市委班子带头,深化“三不”问题和“六大顽疾”整饬,全力营造唯实惟先、善作善成的干事氛围。市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相关工作,审议《2021年度解决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主要措施和责任分解》,把为基层减负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点举措,纳入大党建考核。针对基层反映突出的“文山会海”“督考过多”问题,落实源头管控,研究制定《2021年度督查检查考核计划》《2021年度会议配额管理办法》,强化精文减会等“四项制度”刚性落实。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召开的涉及基层的全市性大会同比下降5%,全市重点精简类文件制发数量同比削减18%。开展自查督查,围绕“过度留痕”、村社“八多”和指尖形式主义等突出问题,组织专题回访调研。率先建成党办系统一键通驾驶舱,实现对会议、发文、督考事项的实时监测、及时预警,谋划推进“数智减负”重大多跨应用场景建设,“会议管理”“数智考评”等应用场景上线运行,“一表通”应用场景全市推广,加快“镇街属地责任管理”“社区减负清单管理”等应用场景的探索试点步伐,实现以数字化改革为基层减负增效。

2.着力解决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责任还存在不足方面。

一是突出政治监督。制定《2021年政治监督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杭州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等监督重点。组织开展新一轮千岛湖生态环境保护联合督查,对临湖地带综合整治项目、新建项目、“四个污染防治方案”、特别生态功能区落实情况等70个项目进行检查。组建西湖西溪一体化保护提升推进联合监督组,赴实地督查指导5次,发现和指出问题12个,提出整改举措8条。

二是做实日常监督。突出监督常在、形成常态;突出监督下沉、抓早抓小;突出规范管理、动态研判。健全完善纪律、监察、派驻、巡察“四项监督”衔接机制,完善纪检监察监督与人大、审计、社会等监督贯通协同机制,构建“大监督”工作格局。进一步优化党政机关派驻机构管理机制,推动省以下垂直管理单位实行市县两级派驻机构分级监督。理顺对高校、企业监督和纪检监察机构领导、指导的事权关系,探索完善高校、国企办案工作机制。加快建设“智慧纪检监察”,小切口推进市级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应用场景谋划,在民政、经信、科技、交通运输等领域率先推进嵌入式监督,扎实推进基层公权力全过程网上运行平台、网上公开平台和“监督一点通”平台试点探索工作,推动萧山区、建德市基层公权力大数据平台列入全省6个推广模板,纳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监督一点通”浙江试点,整合区县(市)成果改造形成“杭州模板”,在全市村(社)全覆盖推广应用。

三是强化同级监督。制定《关于加强对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同级监督的实施意见(试行)》,建立市纪委书记走访市四套班子领导制度,目前已谈话市四套班子领导22名。严格执行纪检监察机关参加同级党委书记专题会、常委会会议制度,全程监督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情况,重点监督“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制度执行情况。

四是强化重点领域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印发《2021年杭州市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要点》,健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廉政风险排查防控体系。在政法领域,集中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全面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强警,大力清除政法系统害群之马,深入整治政法系统顽瘴痼疾。对照近3年来市级教育整顿单位(市公检法司)领导班子巡视巡察和专项督察发现问题清单及纪检信访反映有关问题线索,开展排查整顿。在住建领域,进一步加强对项目招投标、工程变更、商品房预售许可和价格备案、人防易地建设费核定等关键环节监督,重点检查“招标核准、资格预审和招标文件编制备案、开评标工作以及投诉处理”等方面问题,对涉事企业进行通报,强化对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的行业监管。在医疗医保领域,制定《清廉医院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年度工作要点,督促市医保局在完善“两定机构”准入、优化医保费用审核、创新医保监管方法、加强医保系统干部廉政教育等方面出实招、求实效。

五是整饬“亲清不分”顽症。对全市《关于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实施意见》落实情况进行监督,严格禁止“负面清单”规定的九类行为,对全体在职市管领导干部以个人或他人名义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借贷等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着力查纠不正之风。制定《杭州市加快打造一流法治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强化法治营商环境建设,召开民营企业清廉建设推进会,对全市民营企业清廉建设、非公企业纪检组织建设、非公企业清廉文化建设等工作进行部署。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还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着力解决市级领导班子发挥表率示范作用,加强自身建设还有差距方面。

一是市委以优良作风狠抓工作落实。市委召开十二届十二次全会,审议通过《杭州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的行动计划(2021—2025年)》,出台构建共建共享公共服务体系、市域一体规划建设体系、市域高效联通交通网络体系、全域统筹保障支撑体系等4个专项计划,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在杭州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健全市委领导联系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企业等制度,明确路线图、时间表、任务书,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确保项目推进落地落细。围绕重大项目建设、亚运城市行动、改革攻坚(数智杭州)、共同富裕四大主题,开展比学赶超活动。紧盯年度重大改革项目、标志性工程、“两会”确定的民生实事等,深化“红黄黑榜”制度,创新“揭榜挂帅、亮榜晒绩、用榜奖惩”机制,营造浓厚的实干氛围。研究制定《关于建立健全政策执行落实和绩效评估机制的通知》,强化政策执行、提高政策质效。深化督查考核联动,建设“数字考评”“监督整改”党政机关整体智治应用场景,探索建立“决策目标—督查推进—任务落实—综合考评”闭环推进机制。

二是市人大常委会围绕更好发挥监督推动作用,完善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并在提前事前调研、加强跟踪监督、完善“联报联审”机制、扩大监督覆盖面上积极推进。市政府班子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建立健全AB岗工作制度、班子成员日常交流机制,常态化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程序,确保政府工作职责高效履行。市政协班子围绕提升参政议政能力,聚焦中心大局履职尽责,精心组织实施年度协商履职计划,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协商议政,其中围绕“促进城乡居民共同富裕”“构建杭州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专题,分别成立29个和16个课题组开展调研。

2.着力解决加强干部队伍和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方面存在不足问题。

一是严肃执行领导职数管理规定。违规设置“副区级干部”“副院长级待遇”职务名称并配备干部的,经市委常委会研究推进,目前均完成整改销号。未经批准设置的机构已完成整改销号。

二是实施“回迁提速”工程。印发《杭州市“回迁提速”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4年)》,明确阶段目标和长期目标,细化具体任务。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回迁提速”工作专班,协调解决安置房及配套设施竣工交付、产权初始登记办理等关键环节中的各类问题,努力缩短被拆迁户在外过渡时间,按计划完成回迁安置工作。将“回迁提速”攻坚任务纳入“民生福祉”专项考核,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确保2023年基本完成、2024年全面完成现有在外过渡户回迁安置。同时建立长效机制,明确今后新启动的征迁项目原则上在外过渡时间不超过5年。

三是完善干部担当作为的激励机制。抓好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关心关爱干部两个“十二条”措施落实,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鲜明导向,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定期开展比学赶超、乡镇(街道)书记交流会、“红黄黑榜”晾晒比拼等工作,注重在“赛马场”上选“千里马”、在实践中选实干家,让有为者有位、能干者能上、优秀者优先,激发干部实干担当的动力。

3.着力解决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抓实国企党建工作。6月底前,高质量完成11家市属国企党委换届。召开全市国企党建工作座谈会,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国企二三级企业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指导市属国企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推动各级企业实现“党建强、发展强”。召开深化清廉国企建设暨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推进会,全面实施“六大工程”,深入推进清廉国企建设,压实清廉建设和问题整改的工作责任。截至9月底,累计整改党委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59个、基层党组织建设问题37个、干部人才工作问题55个,修订完善制度435项。制定市属国企问题整改任务清单、重点亮点任务清单“两张清单”,形成问题整改类、提质增效类和品牌建设类3方面年度任务,并将落实情况纳入各单位大党建考核以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切实推进党建工作责任落实。

二是抓实民营企业党建工作。针对个别楼宇联合党支部党员离职后未按规定接转组织关系问题,第一时间成立专项工作组,实行包干到人和每日研判,全部完成组织关系接转或处理。研究出台《关于规范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指导性意见》,有效破解了因档案资料不全、党员没有固定工作等造成的接转进度受限问题。在全市两新领域开展联合党组织覆盖情况、党员组织关系全面排摸,开展有形有效“覆盖攻坚”专项行动。

三、坚持“四个融入”,高标准推进巡视整改后续工作

市委清醒认识到,目前整改成效只是初步的,还需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许多中长期整改项目需要继续推进,一些共性和深层次问题需要破除根源、深化整改。下一步,市委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杭州重要讲话精神,把巡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坚持持续整改、彻底整改、全面整改,努力交出高分答卷。

(一)在坚持政治引领上持续发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巡视整改作为贯彻党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的重要抓手,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使巡视整改的过程成为推进改革、促进发展、惠及民生的过程,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体现政治担当。

(二)在抓好问题整改上持续发力。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落实巡视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进一步压紧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所有问题都按时保质解决好。坚持分类施策,对已经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和督查、通报点名问题,不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和提升整改成效;对分步推进和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对照整改时限和目标要求,持续跟踪督办落实;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敷衍整改的,进行通报问责;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整改难度大的重大事项紧盯不放、合力攻坚,确保让群众见到实效、得到实惠。

(三)在完善长效机制上持续发力。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针对一些共性问题和深层次矛盾,注重标本兼治,加快研究出台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已整改完成的问题,注重以点扩面、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拓展整改成效,争取做到整改一个问题、纠正一类错误、健全一套制度。

(四)在数字化改革上持续发力。坚定不移推进数字化改革,运用数字化手段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加快推进“六大能力提升”行动,为巡视整改赋能增效。创新“大数据+督查”方式,以整体智治系统综合应用平台为依托,用数据链贯通整改工作链条,提升各地各部门整改协同能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71-12388(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邮政信箱:杭州市纪委信访室(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F座),邮编310026;电子邮箱:hzxfjb@zjsjw.gov.cn。

附件2

中共宁波市委关于十九届中央第六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20年10月10日至12月20日,中央第四巡视组对浙江省开展了常规巡视,同时将宁波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主要负责人纳入巡视监督范围,对宁波市有关情况进行了了解。2021年2月6日,中央巡视组向宁波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做到真重视

市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把抓好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切实做到立行立改、真纠真改、彻查彻改。

(一)对标对表、勇担使命。巡视整改是检验政治立场、考验政治担当的“试金石”,是必须无条件落实的政治任务、必须考出高分的“政治答卷”。市委明确提出,要把旗帜鲜明讲政治的要求贯穿巡视整改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真正使巡视整改的过程成为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过程,成为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的过程。要深刻领会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实践要求,精准把握宁波在全国全省大局中的方位定位,坚决扛起锻造硬核力量、唱好“双城记”、建好示范区、当好模范生、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的历史使命,以巡视整改开路,努力干出全域争先、全面争先、全员争先的好业绩。

(二)谋实方案、周密部署。中央第四巡视组反馈巡视意见后,2月7日市委书记主持召开市委专题会通报中央巡视反馈意见,第一时间研究整改落实工作,其后又3次组织逐项逐条、逐句逐字修改完善市委整改工作方案和工作清单。2月19日,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审议市委落实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2月27日,市委常委会召开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暨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重点对照中央巡视反馈问题,严肃开展党性剖析,认真制定整改措施。3月1日,市委召开落实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对我市巡视整改工作作了全面动员部署。通过深入、系统、周密的研究部署,推动全市上下统一思想、统一步调、统一行动抓好巡视整改。

(三)以上率下、督促落实。市委成立由市委书记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推进小组,下设巡视整改工作专班,构建“块统”与“条抓”紧密联动的整改工作格局。市委书记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巡视整改工作负首责、负总责,亲自研究方案、部署推动、督促检查、严格把关,并于4月16日、8月30日、9月22日先后3次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市委专题会,听取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研究部署下步整改工作重点。巡视整改工作专班组织专项督查,对重点牵头部门、区县(市)和难点项目进行实地核查。市纪委监委机关召开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监督工作专题会,并印发《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保障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到位的通知》,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为巡视整改保驾护航。

二、突出标本兼治,切实做到真整改

市委对照中央巡视反馈问题和省委“七张问题清单”、省党风廉政办检查反馈问题,梳理开列六大类60个具体问题。截至目前,已整改落实14项,需长期整改37项,尚未整改到位9项,整改落实率85%。中央巡视移交信访初件已全部处置到位。

(一)全面系统抓整改。分别研究制定“六大能力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突出争先创优进位的导向,提出要交出以整改促发展的“七张高分答卷”,即交出唱好杭甬“双城记”、锻造港口硬核力量、构筑新材料科创高地、建设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浙江自贸区宁波片区、整体提升城乡品质、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地等七张高分答卷,并逐个明确需要重点推进的工作任务,指定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将省委“七张问题清单”、省党风廉政办检查反馈问题一并纳入整改范围,做到同步整改、全面整改,防止整改工作碎片化、“两张皮”。深入查找梳理制度规则的漏洞,深刻检视剖析干部思想、理念、作风的偏差,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紧密结合起来,坚决清除问题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防止同类问题今后重复多次出现。

(二)上下联动抓整改。市直各单位根据市委整改方案明确的60个具体问题,进一步细化整改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明确工作责任,倒排时间节点,全力抓好整改。省委落实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下发后,市委又梳理确定了22项涉及宁波的问题以及21项需要全省各地市配合整改的问题,纳入市委整改范围同步推进落实。各区县(市)党委坚持将省委、市委整改方案融合贯彻、一体实施,结合实际形成本地整改方案,研究提出需要属地整改的点上问题、一并整改的同类问题、举一反三的重点问题,逐项明确整改工作“四张清单”,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三)从严从速抓整改。明确到2021年4月中旬,巡视反馈的具体问题完成初步整改,同步推动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工作全面展开;到2021年12月中旬,具体问题基本完成整改,举一反三取得成效,建章立制基本完成,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到2022年5月中旬,巡视反馈的各项问题整改和举一反三工作全面完成,常态长效机制健全完善,漏洞短板基本补齐等3个时间节点。把整改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建立整改责任单位每月清单式上报进展情况、每季度书面上报进度情况制度,实现对整改工作全过程、全链条、全周期的监督检查。对做选择、打折扣、搞变通的,对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的,坚决查处、严肃追责。

(四)整体智治抓整改。结合全省正在推进的数字化改革,将巡视整改工作纳入党政机关整体智治综合应用系统,开发上线“监督整改”模块,形成“立项、整改、验收、销号”工作闭环,用数据链条贯通整改工作链条,力求整改工作全局“一屏掌控”、执行“一贯到底”、监督“一览无余”。对60个问题实行红、黄、蓝、绿“四色”管理,确保每一个问题整改到位。

三、坚持“四个融入”,切实做到真落实

市委把巡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以“窗口”意识、“窗口”标准、“窗口”担当,着力抓好“六大能力提升行动”,确保交出以整改促发展的“七张高分答卷”。

(一)提升政治建设能力。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对宁波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市委常委会会议第一议题制度,每当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市委常委会都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细化落实清单、谋划政策项目、编列具体工作、明确保障重点,建立健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再回顾再推进”机制。今年以来,组织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15次、市委常委会集体学习52次。全面推动领导干部带头上党课制度,发挥“学习强国”等平台作用,创新开展“周二夜学”,升级“甬习云课堂”,发动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温故知新学、结合实践学。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一周年和给横坎头村党员重要回信三周年主题宣传,健全理论普及工作体系,深入实施铸魂工程、溯源工程、走心工程。二是持续抓好中央决策、省委部署落地见效。建立杭州、宁波两市沟通衔接工作四大机制,实施《唱好杭州、宁波“双城记”宁波行动方案》,落实两市合作框架协议2021年任务清单,印发《2021年大都市区建设工作要点》和甬绍、甬台一体化合作先行区建设方案,形成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课题研究报告。加快锻造港口硬核力量,将世界一流强港建设内容作为专篇纳入《宁波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世界一流强港“1+5”系列行动方案计划,发布《宁波港航服务业补短板攻坚行动方案》,建立港产城文融合发展联席会议机制。构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长效机制,完成“八八战略”与“重要窗口”研究·宁波卷专题研究,研究编制党政机关整体智治系统“八八战略”任务树。三是高站位谋划推进宁波建设发展。创新建立争先进位绩效考评机制和问题及时主动发现、有效解决闭环机制,统筹抓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推动宁波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深刻领会中央设立计划单列市战略意图,完成新形势下发挥计划单列市体制优势更好服务全局发展战略专项课题研究,梳理形成发挥计划单列体制优势任务清单,印发《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利用特殊政策资源优势深化改革,编制形成高水平建设宁波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合作示范区总体方案,制定实施高质量建设浙江自贸区宁波片区方案和支持政策意见、新型国际能源贸易中心建设方案,成功举办第二届中国—中东欧国家博览会。四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完善新闻发布工作机制,打造新媒体传播矩阵。配强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加强思政理论课教学团队建设,打造一批名师工作室。

(二)提升高质量发展能力。一是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拓宽外贸产品出口转内销渠道,发布《关于鼓励外贸企业开拓国内市场促进内外贸一体化的若干意见(试行)》,推动宁波保税区争取跨境易货贸易试点,搭建跨境易货贸易综合服务平台,出台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升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政策扶持力度和信保支持力度。1至8月,全市外贸进出口总额7635.5亿元,同比增长23.8%。积极推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制定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实施方案,明确年度促进消费十件实事及分阶段工作任务清单。研究制定《宁波市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形成《关于加快发展海洋经济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行动计划(2021—2025年)》,推进浙台经贸合作区、浙江宁波南部滨海经济开发区整合,象山亚帆中心建成投用,滨海智造产业园一期等重点项目顺利推进。大力培育“大优强”龙头企业,印发实施《关于加快培育制造业百强企业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企业“四上”行动方案》,推动“凤凰行动”宁波计划2.0版,迭代升级企业码平台,建立“在线服务+专线服务”机制。二是全面推进制造业转型升级。制定实施《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宁波市深化推进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2.0版行动计划》,编制全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和集成电路、生物医药、工业互联网等专项规划,提出“一业一策”个性化政策。制定打造单项冠军之城行动年度目标计划,建立冠军企业培育库,完善单项冠军企业培育管理办法。推进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印发实施《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全域产业治理的指导意见》《宁波市工业集聚区专项规划》,部署开展“两低”主体整治提升行动。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低散乱整治提升2300家、低效企业整治提升775家。三是大力发展数字经济。编制形成数字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和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提质扩量行动计划,重点打造10个数字经济特色产业园。印发《2021年5G+工业互联网试点工作方案》,加快国家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创新推广中心等重大创新载体建设,实施汽配、绿色石化、纺织服装、家电等领域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1至8月,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规上制造业实现增加值377.8亿元,同比增长24.2%。四是实施产业链协同创新工程。制定实施《关于推进宁波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提升高新区“一区多园”发展能级的实施方案》和2021年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融合改革,修订《宁波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增设青年科技创新奖,建立科技奖励提名制度,3282家甬企入选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库。《宁波甬江科创大走廊发展规划》正式发布,甬江实验室挂牌运行。制定实施新材料、关键核心基础件、工业互联网三大科创高地建设行动方案,全面梳理我市产业链“卡脖子”技术,编制发布2021年重大科技攻关任务项目指南和第一批重点自主创新产品推荐目录,开展百场龙头企业对接活动。五是压实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深入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加强海洋污染防治,编制形成《宁波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印发《宁波市主要入海河流、溪闸氮磷浓度控制计划(2021—2022年)》,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新扩建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实施入海污染源排口排查整治与象山港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完成全市1091个入海排口排查并建立排口信息数据库。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和“铁腕治渣”专项整治。全面整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部署实施生态环境问题“举一反三”大排查大整改,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发现各类生态环境问题15644个,已完成整改7050个。

(三)提升市域治理能力。一是完善跨部门数据共享机制。建立数据共享供需协调机制,加快全市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建设,开发集成门户和任务管理工作台,开设市统一任务数据仓,梳理掌握全市各部门各系统的数据资源状况。出台《宁波市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建设应用管理导则》,加强应用支撑体系建设,明确建设要求、服务内容和安全运维等标准。加快推进“一件事”政务服务,“浙里办”宁波频道和数字化改革综合集成门户系统上线运行,身后“一件事”系统完成多部门操作模块和数据协同,“新宁波人”一件事应用场景上线,民政、税务等系统相关数据实现共享。二是简化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率。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全面实现从赋码到取得施工许可证50天内完成、竣工验收30天内完成,我市企业投资低风险小型项目审批“最多20个工作日”改革试点项目数量居全省首位。加快推进“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施工许可阶段5个事项合并审批,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等事项合并办理,实现能源审批事项100%即办。印发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转为一般中介服务和取消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71个事项修订办事指南,市、县两级取消消防设计审查事项。印发《宁波市政务服务难办事项代理制实施办法(试行)》,将代理范围由企业投资项目扩大到所有政务服务事项。三是营造公平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制定“三品一车一网”、培训机构关门跑路、服务行业预付卡专项整改方案,部署开展教育培训、单用途预付卡等领域“百日攻坚执法”行动,市场监管与教育、商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145次。启动“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开展放心消费单位、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放心工厂、放心消费示范街区(商圈)创建,建立短期高频集中投诉事项预警推送机制,签订加强消费纠纷诉源治理完善司法确认程序合作框架协议。

(四)提升风险防控能力。一是补齐疫情防控短板弱项。充实市境外疫情输入防控专班,建立每周专项联席会议制度,签署《口岸公共卫生安全合作机制备忘录》,健全传染病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信息通报、口岸输入性传染病疫情协同应急处置等机制。制定“净海”行动海上查缉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规范,签订全国首个“边检6+4警务合作框架”。建立境外疫情数据共享协调联络制度,加快推进多要素集成、多模块一体的海域精密智控系统建设,归集境外疫情防控数据。制定《宁波港域突发新冠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开发上线船员换班申报系统和海港疫情防控数字化管控平台,做好全市海港口岸重点人员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工作。开展宁波海港口岸防疫工作专项检查,落实航运企业防疫主体责任,强化境外港口作业期间防疫管控。二是积极防范涉渔涉船安全风险。制定《宁波市防范渔船和入海运输内河船碰撞的指导意见》,开展“东海雷霆”海上联合巡航行动,持续组织“铁拳”行动、“渔政亮剑2021”专项执法和水上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完善涉海涉渔“遏重大”领导组织体系。组织渔业安全生产大教育大培训大警示大演练活动,强化船东(船长)主体责任落实,依托“智慧渔港”管理平台24小时监控渔船及港口动态。截至9月27日,防台期间全市累计撤离或转移渔船3601艘次、船员18717余人次。三是加强危化品安全风险管控。持续推进危化品领域“遏重大”整治攻坚行动,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控机制,实施危化品企业重大危险源企业检查全覆盖。部署开展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行动,推进危化领域“遏重大”专项整治和风险普查,普查审核完成率达100%。推动危化品企业进区入园,建立“一园一策”。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累计培训主要负责人、安管员和从业人员29545人。全面推广应用危化品道路运输信息管理系统,开发上线危化品全链条风险智能管控和在途预警、洗消一件事等应用场景。

(五)提升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能力。一是加强市级领导班子建设。制定市委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21项制度,进一步完善重大决策前专题学习、调查研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征求意见等制度,市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并推动落实年度重点工作任务、重点调研课题和重大项目分工方案,认真落实“深化拓展三服务、凝心聚力十四五”2021年行动方案,统筹抓好党政部门、社科机构、党校、高校、科研院所等智库协调发展,建立健全智库研究运行机制,高水平推进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等一批重点课题研究。市人大常委会针对10项制度建设任务成立10个工作专班,印发《宁波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修订)》等9项法规制度。市政府制定高质量发展能力提升行动方案,出台《宁波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规则》,扎实推进数字政府系统建设。市政协制定实施《关于市政协领导班子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完成推进美丽大花园建设努力打造美丽中国先行示范区等民主监督。二是压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召开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总结“十三五”时期党建工作经验成效,研究谋划“十四五”时期思路举措,印发实施《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工作要点》,制定《关于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责任分工方案》,进一步健全党建工作组织领导、推进落实、考核评估等机制。部署推进市属国有企业党建“五大提升行动”,推动市属各集团公司修订企业党委议事规则,健全党委前置审议事项机制,实施党委书记议题审阅把关制度,制定党委会前置审议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并纳入企业领导班子综合绩效考核重要内容。三是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开展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大排查,建立年初提醒、年中督办、年底报告、换届报备等机制,督促全市基层党组织及时开展换届工作。加强小微企业党组织建设,实施小微企业党员发展“红苗计划”和“党员回归计划”,全面开展集中抓组建专项行动,以三星级以下两新党组织为重点开展流动党员大排查、组织关系大清理,重点排查整转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作用不够等运行不规范党组织。四是锻造高素质干部队伍。大力选拔使用敢担当、善作为的优秀干部,健全“两个担当”良性互动机制,完善干部大监督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选人用人检查,进一步完善“凡提四必”审核把关流程。

(六)提升全面从严治党能力。一是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市委印发《关于纵深推进清廉宁波建设的意见》,明确清廉宁波建设的具体举措。注重举一反三、以案促改,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对巡视反馈涉及的市级班子成员及2018年以来14名区县(市)班子成员党纪政务处分原始材料逐一检查核实,部署开展纪检监察建议运用情况专项检查,制定《市纪委市监委重要问题线索和案件跟踪督办工作办法(试行)》。持续净化政治生态,健全完善职务犯罪案件和线索通报移送工作机制,在全市开展重点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对超过1年未办结的问题线索和立案件进行督办。层层传导压力,建立深化拓展规范廉政谈话、提升谈话质效相关机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印发《关于2020年度全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通报》,督促抓好问题整改。研究分析公款吃喝新表现、新形态,常态开展正风肃纪明察暗访,对2个部门党组主体责任落得不实和3起违纪问题作出处理。深入整治“四风”顽疾,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解决形式主义问题切实做好2021年为基层减负工作的实施方案》,制定落实2021年督查检查考核年度计划,建立“办文指数”评价机制、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管理办法,落实文件配额管控、“4+5”联席会议月度统筹等制度。二是突出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制定年度政治监督任务清单,建立强化对“六稳”“六保”等中央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有效监督的工作举措。健全“四项监督”统筹衔接相关制度,建立监督贯通协作机制。部署开展重点领域风险排查和专项检查,对近三年来相关领域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发现问题190个,落实整改措施229项,问责处理31人,全面排查整改我市土地征收涉及农民住房5年以上未安置项目,推进《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征迁条例(修订)》立法和《集体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操作指引》制定工作。健全长效监督和风险防范机制,部署开展全市领导干部及其家属遵守“禁业范围”情况专项检查,常态落实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机制。三是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制定《市纪委常委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举办纪检监察综合业务培训,持续深化“强素质、提能力、塑形象”专题教育活动。调研形成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构建设方案,积极推进智慧纪检平台三期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出台《宁波市交叉巡察实施办法》,修改《市委巡察组工作规则》,进一步提高巡察工作质效。制定贯彻落实省纪委《关于发展运用好“枫桥经验+后陈经验”推动基层监督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压实基层纪检组织监督责任。

下步,我们将严格按照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的部署要求,高质量高效率抓好巡视整改任务的落实,确保交出巡视整改的高分报表。一是对标查验第二阶段整改任务。采取逐个对标对表、逐项审查验收、现场抽查核查等方式,对应于12月中旬前基本完成整改的问题和相关措施进行检查验收。系统盘点全市第二阶段整改情况,针对进展相对滞后、成效不够明显的项目和措施进行跟踪督办,坚决杜绝整改不快、整改不力、整改不实问题。二是严格落实整改方案各项措施。坚持月进展、季总结盘点机制,全面应用党政机关整体智治综合应用系统“监督整改”模块,全过程、全链条、全周期跟踪掌握整改进展,及时破除难点堵点。全面落实省委整改方案,同步推进省委整改方案涉我市问题整改,做到不漏一项、不慢一拍。三是压紧压实巡视整改政治责任。组织开展巡视整改专项督查,跟踪督办重点难点问题。发挥纪检监察机构政治监督作用,将巡视反馈整改情况作为市委巡察和日常监督重点,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体系,坚决查纠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等问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4-12388;邮政信箱: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宁波市纪委信访室,邮编315066;电子邮箱:jbxx@dfl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