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马今日如期而至,你知道有哪些和马拉松相关的税收小知识?快来和申税小微一起看看吧!
Q1
马拉松主办单位主办比赛时获得报名费等相关收入,应该怎样计算缴纳增值税呢?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体育服务,是指组织举办体育比赛、体育表演、体育活动,以及提供体育训练、体育指导、体育管理的业务活动,一般纳税人提供文化体育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式计税。”
因此,一般纳税人可以自行选择按照6%税率计算应纳税额,或是选择简易计税,以收取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此外,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可于2027年12月31日前减按1%征收增值税。
Q2
我们企业作为赞助商,免费给上海马拉松沿途补给站赞助巧克力,是不是可以免征增值税呢?
不可以免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销售货物。因此企业将货物无偿赠送的情形,虽然没有取得收入,也需要申报增值税。
那我们企业所产生的赞助支出能够进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六)项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赞助支出不得扣除。”故企业赞助支出不得进行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
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
原标题:《【涨知识】上海马拉松今日开跑,快来了解马拉松的税收小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