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举办第一期“司法大讲堂”;
2、下发宣传工作任务;
3、迎接唐山市组织部来局参观学习交流活动;
02
律师科
1.完成2023年度半年度律所、律师工作统计工作,并上报司法部平台和省律师执业信息综合管理平台;
2、通知各公职律师单位完成2023年度半年度公职律师工作统计工作并上报;
3、通知第二季度公职律师职前培训合格人员领取证书,并指导开展公职律师申报;
4、联系市局窗口,指导本县的公司律师单位备案;
5、根据市局要求通知县域律所根据文件要求认定见习单位,通知符合条件的见习律师领取补贴;
03
普法依法治理科
1.按照高唐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体系责任分工完成普法科2项指标报送工作;
2.按照市局要求,组织各镇街、各单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高质量案例报送工作;
3.为推动全市改革试点“高唐县关于建立‘法治+’多元化文化融合发展机制试点”取得实效,组织各镇街打造本镇街特色“法治+”多元文化阵地,并形成系列专题在高唐普法微信号展播;
04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1.上报司法部统计管理系统人民调解案件第二季度报表、司法所工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半年报表;
2.上报《基层法律服务群空白乡镇统计表》;
3.参加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建设现场观摩会;
4.督促司法所及时查看安置帮教信息管理系统,并就安置帮教信息管理系统的推送信息及时予以核查反馈,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并及时准确建立安置帮教台账、档案等;
5.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并对调解完成的案件及时进行整卷归档,形成调解信息上报高唐司法公众号;
05
行政执法监督
1.根据上级工作安排,督促各执法部门报送行政检查次数并汇总上报;
2、向各执法部门发送《关于开展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有关问题书面调研的函》并汇总上报;
3、汇总各执法部门反馈的《2023年证明事项清单征求意见》会签表;
4、起草《关于开展行政检查和跨部门联合检查专项监督工作的通知》;
5、向各执法部门和镇街发放《关于做好2323年度第二批新申请行政执法证人员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
6.筹备“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解读材料;
7.继续修改、完善法治政府相关指标材料;
06
法治调研督查科
1.持续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材料申报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单位)按照《示范创建指标责任分工表》报送、完善、修正相关材料;
2.组织相关部门报送选树第二批法治建设典型相关材料;
3.报送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台账、线索台账;
07
社区矫正大队
1.组织严管期社区矫正对象报到劳动,开展定位核查135人次;
2.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人,解除3人;
3.接受社会判前调查6人,完成6人;
4.开展《社区矫正法》实施三周年系列宣传活动;
08
法律援助
1、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0件;
2、为行动不便的受援人提供上门服务;
09
公证处
1.本周办理日常公证事项,共办理各类公证16件;
2.在政务服务系统平台补录公证事项三类;
3.和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开展庆七一系列主题活动在主要街道开展法律宣传活动;
4.去乡镇为老弱病残当事人上门服务一件次;
10
杨屯司法所
1.解答法律咨询1件;
2.调解小屯村云某与宋某玉米苗疑似中毒纠纷;
3.调解钱庄村张某与刘东村侯某相邻关系纠纷;
4.调解林寨村林某与宋某婚姻家庭纠纷;
5.调解芦泗村张某与胡某婚姻家庭纠纷;
6.报送司法部司法所人民调解任务工作台报表3个,社区矫正报表2个;
7.合法性审查3件,报送安置帮教上半年新增人员统计表,建立安置帮教档案2份;
8.社区矫正集合1次,解除社区矫正2人,整理社区矫正档案5人,信息化核查3次,判前调查1人;
9.组织并参加杨屯镇《社区矫正法》机关干部集中宣传学习;
11
琉璃寺司法所
1、开展《社区矫正法》宣传活动;
2、解答各类法律咨询3人次;
3、整理人民调解卷宗;
4、整理安置帮教档案,上报统计管理信息系统;
5、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公益劳动;
6、整理合法性审查档案;
7、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个别谈话;对社区矫正对象在矫通app进行实时核查;
12
固河司法所
1.口头调解一起邻里纠纷;
2.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余人次;
3.上报司法部统计管理系统人民调解案件第二季度报表、司法所工作、社区矫正工作半年报表;
4.对辖区内的社区矫正人员进行集合,并集中学习《社区矫正法》,开展信息化核查;
5.接收一名刑满释放人员,并建立安置帮教档案;
6.上报各部门要求的各类报表;
13
汇鑫司法所
1.整理社区矫正工作档案15份,开展信息化核查;
2.组织辖区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学习和社区劳动;
3.到三中队对3名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入矫宣告;
4.到三中队开展社区矫正法法治宣传;
5.解答群众关于土地纠纷法律咨询,并通知社区调委会介入调解;
6.联合综治办到谷官屯社区为汇鑫全部网格员开展法治讲课和红色文化教育;
7.报送司法部系统社区矫正及人民调解二季度报表;
14
梁村司法所
1.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报到学习5人,信息化核查5人;
2.整理安置帮教档案,走访安置帮教人员20人,上报安置帮教报表;
3.调解韩寨村相邻纠纷;
4.上报司法部统计管理系统人民调解案件二季度报表、司法所工作、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半年报表;
15
鱼邱湖司法所
1、接待一起拖欠工资纠纷咨询;
2、组织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宣传《社区矫正法》;
3、填报司法部统计系统半年报表;
4、整理安置帮教档案,汇总完成安置帮教月报表;
5、完成判前社会调查1人,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信息化核查;
16
姜店司法所
1、组织矫正人员学习、劳动,完善档案7份,开展日常话信息核查;
2、开展《社区矫正法》进机关,进社区普法宣传;
3、上报司法部各种报表;
4、调解邻里纠纷一件;
5、解答群众法律咨询一件;
17
人和司法所
1.整理上报安置帮教月报表;
2.专职人民调解员到社区排查矛盾纠纷;
3.上报重点刑满释放人员安置情况台账;
4.整理矛盾纠纷台账;
5.法律咨询2件;
18
清平司法所
1.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报到学习,开展定位核查30人次,解除社区矫正1人。
2.联合法律顾问、调解员调解邻里纠纷;接受法律咨询4人次。
3.上报各类报表。
4.整理安置帮教档案。
19
三十里铺司法所
1.对2名严管社矫人员进行集合报告,参加公益劳动;
2.完成辖区7名社矫对象的信息化核查21人次;
3.调解南王存地界不清纠纷并成功调解;
4.解答法律咨询2件;
5.接受新入矫对象一名,并完成入矫手续;
6.参与判前调查一次;
7.调解成功王架子村合同纠纷一件;
20
尹集司法所
1、调解纠纷2起;2、解答辖区村民法律咨询3起;3、整理安置帮教档案4、整理援调对接案件5、整理社区矫正对象档案11人次;6、信
息化核查11人次。
21
赵寨子司法所
1、组织辖区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学习及公益活动;
2、对辖区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信息化核查30人次;
3、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
4、解答群众咨询2人次;
5、接收安置帮教对象1人并建立档案;
初审:袁传亮
复审:师志凯
终审:杨 洋
原标题:《工作动态 | 高唐县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周报(2023年7月第二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