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公司乱象频现,规范之路在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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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25 20:19

日前,江西警方破获了一起某法律咨询公司以提供法律服务的名义,实则诈骗的案件。

据警方透露,6月初,南昌东湖刑侦大队民警发现,辖区某写字楼内的“江西××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在网络上发布了大量广告引流相关客户群体,声称可以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维权追债等,这立刻引起了民警的警觉。

随后刑侦大队抓捕组雷霆出击,成功捣毁该电信网络诈骗窝点,抓获该公司人员60余人,当场缴获电脑、手机、诈骗话术本等大量作案工具。

据查,该公司“客服”先通过网络收集“意向客户”信息,再拨打电话、添加微信,询问客户债务纠纷情况,声称本公司为全国连锁的专业法律咨询服务公司,经验丰富、实力雄厚,“不经意间”还露出了一墙的“锦旗”。“律师”再列举帮助客户追回债务的事例,获取客户信任后,以收取委托费、诉讼费、咨询费等方式实施诈骗。

截至目前,受骗群众多达700余人,遍布全国各地,涉案金额高达226万余元。该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实际上这并不是个案。据了解,今年1月至3月,江西省市两级律师协会共收到针对法律咨询公司、法务公司、法律经纪公司等机构和工作人员的投诉案件66起,且该类投诉呈持续上升趋势。

不久前,西安一家法律咨询公司被当地警方端掉了。

据报道,西安的李先生遇到一起民事纠纷,想要打官司维权,不过他仅有对方的手机号码,对方的身份信息,他一无所知。没想到,一家法律咨询公司却声称只要钱到位,就能查到对方的所有个人信息。

经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民警调查,这家法律咨询公司营业范围主要就是法律咨询、信息咨询,并不包括信息调取或者民事立案,甚至员工都不具有法律从业资格。

警方调查发现,这家公司披着“法律咨询公司”外衣,在多个网络平台注册自媒体账号发布广告,在互联网上引流相关客户群体,以“法律咨询、合法立案”为噱头,自称可以为客户提供法律帮助和服务。

为了猎取客户,该公司的员工自己拍摄一些号称普法类的视频,穿得比较西装革履,以律师的形象出现在网络世界里……

该公司通过“上线”查询公民个人隐私信息,“上线”的背后还有境外团伙的参与。

据警方透露,截至6月17日,本案共抓获124人,刑事拘留19人,查扣手机126部,电脑149台,涉案金额637万元,警方对境外团伙还在进一步追查中。

今年4月,武汉一家法律咨询公司的开业宣传视频引发网络关注。视频显示,在锣鼓喧天声中,一群腰鼓队成员高喊着他们的开业口号“开张大吉!劳动仲裁,找我就来!民事诉讼,保你胜诉!”。门店招牌上写着“法律电商·七天无理由退款线下服务中心”等字样。

但很快该公司就被查了。据报道,武汉市武昌区徐家棚市场监管所在接到相关线索后,迅速联合辖区司法所对涉事门店进行了现场检查。

经过实地走访,工作人员发现这家店就开在司法所的旁边,门店对面还是一家派出所。该店的招牌上写着“法律电商·七天无理由退款线下服务中心”,店内的宣传单上也印制着“中国公安部官方认证”,主营民事诉讼、劳动仲裁、起草法律文书等业务。

然而,经过调查,工作人员发现,该店仅办理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并未取得相关法律服务的执业资格。没有执业资格却还是以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名义从事有偿法律服务。

对于该店的违法违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司法部门现场责令其拆除违法照片,下架违法的广告宣传单,并将对他们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据法治日报报道,近年来,随着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也日益增长,法律咨询公司、法务公司等机构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并以法律服务供给者身份进入法律服务市场。

然而,一些法律咨询公司、法务公司等机构冒充律师事务所或“越界”从事律师业务,虚假承诺,误导欺诈群众,严重影响了法律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也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法治日报》记者调查发现,社会上一些法律咨询公司、法务公司等机构及工作人员假冒律师、律师事务所的名义,通过网站、App等社交网络平台,或进行虚假宣传,或到处招揽业务,或夸大承诺“案子包赢”“包胜诉”误导群众……可谓乱象丛生、花样繁多。

乱象之一:称能提供诉讼服务。一些法律咨询公司、法务公司等机构常常利用群众对律师事务所与法律咨询公司、法务公司等机构概念上的模糊认识,刻意回避自己“非律所”的身份,有的甚至直接称能接诉讼代理。

乱象之二:打“低价牌”揽客源。不少法律咨询公司、法务公司等机构为了揽收客源,挖空心思、想尽办法,除了在广告宣传上有意混淆诉讼代理与法律咨询的区别,还采取低价策略,开出明显低于律师收费的价格,却难以保障其所提供的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准。

乱象之三:虚假承诺。面对当事人时,某些法律咨询公司、法务公司等机构声称可为当事人挽回全额损失,或许诺获得高额赔偿,以吊足当事人胃口。但这些承诺往往过于乐观,并无法保证案件的最终结果。当事人在支付服务费后往往发现,这些公司无法兑现承诺或者没有提供足够的支持以达到预期结果。

针对当下法律服务市场存在的“越界”服务甚至“骗局”等乱象,多地律协纷纷发文提醒。

例如,江西省律师协会近日发布严正声明,引导社会公众和各类市场主体擦亮双眼,正确区分律师和非律师、律师事务所和法律咨询公司,避免因选择法律服务不当带来的风险。同时,引导全省广大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依法规范诚信执业,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声明提出,社会上各类法律咨询公司、法务公司、律师经纪人委员会等主体一般属于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民政部门登记的社团组织,仅持有《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有严格经营范围限制,可提供法律咨询(不包括律师事务所业务),但不得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提醒广大社会公众、各类经营主体等正确识别、审慎委托、防范风险。

声明指出,凡名称格式非“××××律师事务所”,不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的,均为非法定律师执业机构。“法律咨询公司”“法律服务公司”“法务公司”“法律经纪公司”“律师经纪人委员会”“××律师平台”等机构均非律师事务所。

声明强调,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不得与法律咨询公司、法务公司及其他法律服务机构等开展任何形式的法律业务合作,不得在上述机构办公,不得有偿承接来自该类机构转介的任何案件,不得向该类机构支付中介等费用。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5月,司法部发布《司法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专题调研》,其中提到,一段时期以来,法律咨询服务机构数量迅速增长,在满足人民群众法律需求方面起到了一定积极作用,同时也有一些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存在虚假宣传、违规经营等问题,侵害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社会有关方面反映较多。多位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进一步规范法律咨询服务机构提出建议、提案。

下一步,司法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将在深入调研、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研究规范法律咨询服务机构有关法律政策措施,营造法律服务良好环境,推进以高质效法律服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