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新闻发布会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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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23 11:34

  4月20日,“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新闻发布会在浙江乌镇召开,介绍本届合作论坛有关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果。


新闻发布会现场


  主持人(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司长廖体忠):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此次新闻发布会。
  参加本次发布会的有:“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理事会主席及合作论坛主席、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先生;理事会3位副主席,分别是哈萨克斯坦财政部国家收入委员会主席玛拉特·苏尔丹卡季耶夫先生、塞拉利昂国家税务局局长图玛·阿达玛·贾布女士、阿联酋联邦税务局局长哈立德·阿里·阿勒·布斯塔尼先生;“一带一路”税收征管能力促进联盟主席、乌克兰国家财政局战略发展和国际合作司司长阿纳托利·阿列克桑德罗夫先生,还有理事会副主席、乌拉圭税务局局长杰昆·塞拉先生的代表乌拉圭税务局大企业司费尔南多·克雷希先生,美洲税收管理组织执行秘书长马西欧·费雷拉威尔第先生。
  下面,首先请王军先生介绍本届合作论坛有关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果。


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


  王军: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大家好!第一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在与会的85个国家(地区)、16个国际组织、多家学术机构和跨国企业代表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各项议程,顺利闭幕。下面,我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合作论坛有关情况。
  本次论坛以“共建‘一带一路’:加强税收合作,改善营商环境”为主题,参会代表围绕构建增长友好型税收环境的举措,分享税收实践和合作体会,展望未来愿景,达成重要共识,取得丰硕成果。本届合作论坛是中国税务部门迄今为止筹办的参与方最多、规模最大、国际关注度最高的多边活动,是全球税收合作发展的里程碑事件。
  本次合作论坛形成了四项成果:
  一是构建了“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论坛期间,34个理事会成员、22个观察员和19个税收征管能力促进联盟成员,共同签署了首个“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谅解备忘录,正式建立了“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该机制是由“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税务部门共同倡议、共同商议、共同建立的规范化、制度化的官方多边税收合作平台,对于消除税收壁垒、促进经贸畅通和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等具有积极作用。
  二是建立了“一带一路”税收征管能力促进联盟。19个国家和地区共同组建的“一带一路”税收征管能力促进联盟,将通过开展税收培训、税务技术援助、税收前沿问题研究和知识产品开发等活动,帮助“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共同提高税收征管能力。作为联盟的载体,中国税务部门依托现有税务培训机构,设立了北京和扬州两个“一带一路”税务学院,今年将针对“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开展12期培训项目。哈萨克斯坦、中国澳门等国家和地区“一带一路”税务学院也将陆续挂牌成立。
  三是深化了“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共识。我们发布了《乌镇声明》,论坛参与各方欢迎并支持“一带一路”倡议,强调“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是“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的重要内容,并将致力于开展合作、分享经验,建立透明、高效、稳定、可预期的税收合作机制,构建增长友好型税收环境,促进“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
  四是制定了“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行动计划。围绕《乌镇声明》,我们细化具体措施,明确路线图、时间表,形成《乌镇行动计划(2019-2021)》,确保合作机制参与方共同采取行动,实现阶段性目标。
  参与“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的国家和地区将通过不断深化国际税收合作,持续推动国际税收秩序朝着更加公平合理的方向发展,不断推动“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在营商环境、税收治理等领域持续改善、共同进步。


新华社记者提问


  新华社记者: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下周将在北京召开,习近平主席在两年前的首届峰会论坛上提出要打造开放型合作平台。请问王军先生,在国际上已有一些知名的国际性、区域性税收合作平台的前提下,本论坛为何要新建“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作为开放型合作新平台,这一新机制有哪些突出特点?
  王军: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
  首先,我想说明的是,“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是共商、共建、共享原则的重要体现,是基于“开放、平等、包容、可持续”的理念建立的合作平台,支持并遵循普遍接受的国际税收规则,是现代多边税收合作机制和国际税收治理体系的有益补充和完善,有助于推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税收营商环境的持续改善和优化,为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经济全球化包容性增长作出积极贡献。
  我认为,机制具有四个方面的特点:
  第一,透明度高。从机制的探索建立到推进实施,完全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既遵循国际惯例,又顾及各成员的实际需要。比如,从机制倡议、发起、磋商到建立的全过程,均由各方平等参与、共同商定。
  第二,代表性广。机制聚焦于税收征管领域当前面临的普遍性问题,寻求符合“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实际的税收合作路径与方式,吸引了不同地域、不同发展阶段的国家和地区广泛参与。比如,在本次论坛签署谅解备忘录的国家和地区覆盖了亚非欧美四个大洲。
  第三,包容性好。机制充分尊重各国基本国情、经济发展水平、税制设计等方面差异,旨在通过加强税收征管合作,努力实现各方聚同化异、求同存异、互促共赢。比如,通过提供税收确定性、解决税收争议等方面的合作,可以为跨境投资者提供实实在在的便利,进而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经贸发展提供税收支持。
  第四,务实性强。机制理事会理事均为各国税务部门负责人,作为税收政策的执行者,我们是“实干家”,而非“清谈客”。比如,我们既发布了《乌镇声明》,又形成了落实《乌镇声明》的两年行动计划,还在北京设立了秘书处,通过采取一系列切实有效的具体措施,推动“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税收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中国习近平主席在第一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指出,我们要打造开放型合作平台,维护和发展开放型世界经济,共同创造有利于开放发展的环境,推动构建公正、合理、透明的国际经贸投资规则体系,促进生产要素有序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深度融合。作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的重要内容,今天“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的建立,将有助于“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提升税收治理能力和改善营商环境,有助于促进贸易自由化、投资便利化,推动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进而为构建和平繁荣的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积极贡献。
  谢谢!


荷兰国际财政文献局(IBFD)代表提问


  荷兰国际财政文献局(IBFD):请问“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理事会副主席苏尔丹卡季耶夫,哈萨克斯坦财政部国家收入委员会作为合作机制的联合发起方,将发挥哪些作用?


哈萨克斯坦财政部国家收入委员会主席玛拉特·苏尔丹卡季耶夫


  苏尔丹卡季耶夫:2013年,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哈萨克斯坦提出了共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的畅想,哈萨克斯坦成为“一带一路”倡议的首倡地。2018年5月,“一带一路”税收合作会议在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举行,来自5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的200多位代表就加强“一带一路”税收合作达成共识,初步形成了构建“一带一路”税收合作长效机制的框架性构想。此后,哈萨克斯坦财政部国家收入委员会和中国国家税务总局积极参与合作机制建设,并与有关国家和地区共同起草完善了《“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谅解备忘录》。经过11个月的准备,我们很高兴地看到合作机制在本届论坛上正式成立,并得到各国税务主管当局的大力支持。
  哈萨克斯坦财政部国家收入委员会将一如既往地支持合作机制建设,和中国国家税务总局等成员们一道,做好秘书处的有关工作,确保机制顺利运行。我们也非常荣幸能够举办第二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欢迎在座各位朋友们明年春天到哈萨克斯坦来,继续将“一带一路”税收合作推向深入。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广记者提问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广记者:本次论坛发布了《乌镇声明》和《乌镇行动计划(2019-2021)》,内容非常丰富且务实。我想请问合作机制理事会副主席、塞拉利昂国家税务局局长图玛.阿达玛.贾布女士,下一步如何确保行动计划有效地实施?


塞拉利昂国家税务局局长图玛·阿达玛·贾布


  图玛.阿达玛.贾布:本次会议是加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税收征管合作的里程碑。考虑到“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税务当局的立场和利益相关方的关切,我们将于2019年6月底前成立相关工作组,分别负责提高税收确定性、加快税收争议解决、加强税收征管能力建设、实施税收征管数字化、促进税收遵从等工作。
  为确保工作组的广泛参与性,每个理事会成员都将加入一个或者多个工作组,我们也欢迎观察员参与相关工作,并积极采纳机制专家咨询委员会、世界知名研究机构和国际组织的意见。上述工作组将分别制定任务书、时间表和路线图,于2019年11月1日前提交秘书处,并按此开展工作。秘书处将组织起草行动计划第一年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提交2020年举办的第二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审议;组织起草关于行动计划全面实施情况的最终评估报告,提交2021年举办的第三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审议。


凤凰卫视记者提问


  凤凰卫视记者:这个问题我想提给“一带一路”税收征管能力促进联盟主席阿纳托利·阿列克桑德罗夫先生,请问联盟成立将怎样提升“一带一路”国家税收征管能力建设?


乌克兰国家财政局战略发展和国际合作司司长阿纳托利·阿列克桑德罗夫


  阿纳托利·阿列克桑德罗夫:谢谢您的提问。基于《“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谅解备忘录》文本,理事会成员和观察员将根据各方意愿、结合本国本地区情况,指定有关税务培训机构,按照共同原则和标准开展税务培训与技术援助、税收专业议题的探讨以及知识产品开发,帮助“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税务部门提高税收征管能力,增进“一带一路”参与方之间的税收征管合作,更好地支持构建增长友好型税收环境。
  组建联盟既是基于“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税务部门的现实需求,也是深化“一带一路”税务合作交流、促进经济包容性发展的迫切需要。在合作论坛期间,19个国家和地区税务部门签署了有关文件,正式组建了“一带一路”税收征管能力促进联盟,8个国家和地区税务部门、6个国际组织和学术机构作为联盟合作方参与联盟建设。
  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已经同步挂牌成立北京和扬州“一带一路”税务学院,为联盟建设奠定了重要基础。近期还将在哈萨克斯坦、中国澳门等国家和地区成立“一带一路”税务学院,并以此为平台落实联盟工作任务,促进税收征管能力提升。


中国日报记者提问


  中国日报记者:此次合作论坛主题为“共建一带一路:加强税收合作,改善营商环境”,美洲税收管理组织作为重要的地区性国际组织,一直致力于促进国际合作,优化营商环境。理事会主席王军先生在此次论坛开幕式上介绍了中国减税降费的一系列做法,与会各方给予了积极评价。我想请问美洲税收管理组织执行秘书长马西欧•费雷拉威尔第先生,您如何评价中国的减税降费政策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意义?


美洲税收管理组织执行秘书长马西欧·费雷拉威尔第


  马西欧•费雷拉威尔第:谢谢你的提问。税制改革是循序渐进的,并具有一定的灵活性,需要在改革进程中不断做出调整,以适应世界经济的变化。近年来,世界多国都在通过开展增值税改革、降低个人所得税税率等方式深化税制改革,以此来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中国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对于世界经济增长发挥着重要作用。中国近期实施的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是税制改革的成功案例,通过不断的改革来适应国家经济发展,我认为这值得各国和地区学习借鉴。因为降低增值税税率虽然短期内会影响税收,但会有效刺激消费,促进企业扩大生产,最终会有效涵养税源,带来税收的增加。在当前世界经济增速放缓的大背景下,中国今年推行新一轮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将大大减轻包括跨国企业在内的所有在中国境内投资企业的税费负担,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对中国乃至世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另外,中国已经与111个国家和地区签订了双边税收协定和安排,积极对外开展相互协商,降低跨境投资者税收负担,同样值得我们学习。
  我们将共同努力,构建增长友好型税收环境,破除投资与贸易壁垒,促进贸易自由化和投资便利化。我们相信,“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会为维护多边税收秩序,营造良好合作环境,推动构建创新、活力、联动、包容的世界经济做出新的贡献。


  主持人:感谢各位记者的提问,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希望各位记者朋友继续关注和支持“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的建设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