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十四五”规划纲要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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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23 11:09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1年4月7日(星期三)下午15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财政部部长助理欧文汉、综合司司长林泽昌、税政司司长王建凡、预算司司长李敬辉出席发布会,介绍贯彻落实“十四五”规划纲要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现将文字实录摘录如下:

  一、情况介绍阶段

  陈文俊:女士们、先生们,下午好。欢迎出席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大家知道,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推进“十四五”规划的实施,建立现代财税体系,财政部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今天,我们请财政部部长助理欧文汉先生跟大家见面并介绍有关情况,他和几位司长将一同回答各位关心的问题。他们是:综合司司长林泽昌先生,税政司司长王建凡先生,预算司司长李敬辉先生。

  下面,我们先请欧文汉部长助理讲话。

  欧文汉:女士们、先生们,媒体朋友们,大家好!很高兴和大家见面。首先,衷心感谢各位记者朋友长期以来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十四五”时期,我们将按照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力支持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系统谋划财政发展新思路、新举措,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切实保障“十四五”重大战略和重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具体来说,就是要围绕“收、支、管、调、防”五个方面下功夫。

  第一,在收入方面,重点是有效发挥收入政策作用,进一步完善现代税收制度。

  从宏观税负看,要保持总体稳定。“十四五”时期,为保障重大战略和重点任务的实现,需要保持宏观税负总体稳定,更好发挥税收筹集财政收入、调节分配格局、促进结构优化和推动产业升级的作用。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财政承受能力,以及实施助企纾困政策需要,精准实施减税降费,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从税制结构看,要持续优化。在保持现阶段税制基本稳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体系。健全地方税、直接税体系,适当提高直接税比重。积极推进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改革,进一步完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等。全面完成税收立法任务,以法律形式巩固税制改革成果。

  第二,在支出方面,重点是在保持合理支出强度的同时,做到有保有压、突出重点。

  一方面,大力优化支出结构。继续坚持政府过紧日子,严控一般性支出。加强对欠发达地区和困难地区的保障,转移支付进一步向中西部地区和困难地区倾斜。加强对基层的保障,最大限度下沉财力,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兜实兜牢基层“三保”底线。

  另一方面,聚焦构建新发展格局持续发力。支持科技自立自强,加大财政科技投入,提高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培育完整内需体系,促进经济循环畅通。支持突破产业瓶颈,推动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持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强化就业优先支持政策,支持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强化公共卫生投入,有效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

  第三,在管理方面,重点是持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加强预算管理。统筹财政资源,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健全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强化预算约束,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规范预算调剂行为,加大预算公开力度。深化绩效管理改革,推动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加强绩效结果应用。

  二是完善直达机制。常态化实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扩大范围、完善机制、严格监管、强化支撑,为惠企利民提供更加及时有力的财力支持。

  三是强化财会监督。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加强会计审计监管,推动会计准则高质量实施。有效发挥财政部各地监管局作用,强化政策落实跟踪问效。

  第四,在调节方面,重点是充分发挥财政调控和收入分配职能,推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一是着力强化财政调控,实现逆周期、跨周期和预期管理的统一。继续发挥财政总量调控作用,强化逆周期调节,稳定经济增长。加强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完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实现跨周期调节。发挥财政政策对预期的引导作用。

  二是着力完善体制机制,理顺各方关系。推动形成稳定的各级政府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扎实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完善促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政策体系。

  三是着力调节收入分配,推进共同富裕。推动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提升再分配效率,强化税收、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和精准性,支持第三次分配发挥作用,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

  第五,在防风险方面,重点是统筹发展和安全,增强财政可持续性。

  科学安排年度财政赤字规模和预算支出,合理确定政府债务规模,完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确定、偿债能力评估等机制。加强民生政策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防范民生领域过高承诺、过度保障等风险。

  我就先介绍这些基本情况,下面我和我的同事们愿意回答各位的提问。谢谢!

  二、媒体提问阶段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我的问题是,这几年我国推行了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这个政策也是非常深入人心,我想问的是,在“十四五”期间,减税降费方面还有哪些部署和安排?谢谢。

  欧文汉:近年来,我国持续实施了大规模的减税降费,将制度性安排、阶段性政策和临时性措施结合起来,统筹兼顾,系统推进。一是实施了增值税改革,个人所得税改革等制度性减税措施。在推动建立现代税收制度的同时,也释放了大规模的减税红利。二是通过阶段性、有针对性的减税措施,加大对小微企业、制造业和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三是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在财政收支比较困难的情况下,出台了临时性、应急性的减税降费政策,有效对冲了疫情影响,助力企业纾困发展。

  总的来看,这几年减税降费力度大、效果好。“十三五”时期累计减税降费超过了7.6万亿元,其中减税4.7万亿元,降费2.9万亿元,减税降费有效减轻了企业负担,使广大市场主体享受到了实实在在的政策红利,对于激发创新活力、优化经济结构、促进居民消费和扩大就业等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当前,我国经济呈现了稳定恢复增长的态势,但也面临着许多不确定因素。按照积极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的要求,下一步,我们将综合考虑财政可持续和实施助企纾困政策的需要,平衡好“当前和长远”、“需要和可能”的关系,着力完善减税降费的政策,优化落实机制,提升政策实施效果,让企业有更多获得感。具体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措施:

  第一,继续执行制度性减税政策。比如降低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留抵退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等以前出台的制度性减税降费政策继续实施,让政策叠加效应持续释放。

  第二,阶段性的减税降费政策有序退出。对去年出台应对疫情的阶段性减税降费政策分类调整、有序退出。适当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增值税等政策的执行期限,保持对经济恢复的必要支持力度。对涉及疫情防控保供等临时性、应急性政策,到期后停止执行。

  第三,要突出强化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在落实好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收减免力度,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

  第四,加大对制造业和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延续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政策,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的比例提高到100%,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先进制造业企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第五,继续清理收费基金。取消港口建设费、降低航空公司民航发展基金征收标准,加大各类违规涉企收费的整治力度,严控非税收入不合理增长,防止弱化减税降费政策红利。谢谢。

  中国财经报记者:“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加快建设科技强国。请问,“十四五”期间中央财政将采取哪些措施支持科技创新,加快科技自立自强?谢谢。

  欧文汉:谢谢你的提问。科技创新是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近年来,财政部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健全科技投入机制,加强财税政策供给,推动科技事业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部署,坚持把科技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聚焦国家战略需求优化支出结构,重点围绕四个着力点支持加快科技自立自强。

  首先,要着力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推动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举国体制,切实保障国家重大科技任务经费,支持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集中解决一批“卡脖子”问题。按照“成熟一项、启动一项”原则,加快推进“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组织实施。稳定支持国家实验室建设运行,支持国家重点实验室体系重组。加大财政对基础研究的投入力度,进一步健全鼓励支持基础研究、原始创新的体制机制。

  第二,着力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在国家科技计划中实施“后补助”支持方式,引导企业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扩大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规模,促进科技成果在企业转移转化和资本化、产业化。落实和完善支持科技创新税收政策,对企业投入基础研究实行税收优惠,提高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支持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试点,促进重大技术装备的创新。

  第三,着力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尊重人才成长规律,支持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造就更多国际一流的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健全创新激励和保障机制,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收益分配机制。完善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推动进一步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

  第四,着力推动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强化科技资源统筹,推动重点领域项目、基地、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健全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多渠道投入机制。推动科技项目组织管理实施“揭榜挂帅”等方式。加强绩效管理,提高科技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支持科研院所加快改革,赋予高校、科研院所更大的自主权。同时,坚持以全球视野谋划和推动科技创新,支持科技开放合作。谢谢。

  经济日报记者: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作出了部署,请问,下一步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将如何进一步深化?谢谢。

  李敬辉: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大家知道,预算既体现国家战略和政策,又反映政府的活动范围和方向,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预算安排是国家宏观政策的集中体现。为了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我们按照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明确了下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主要措施,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重点突破:

  一是加强重大决策部署财力保障。各级预算安排要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首要任务,增强对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国家发展规划的财力保障,完善预算、决策机制和程序,各级预算、决算草案应当按照程序报本级党委和政府审议,各部门预算草案应当报本部门党组或党委审议。

  二是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加大收入统筹力度,充分挖掘各种闲置资源潜力。加强政府性资源综合管理,将依托行政权力、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收入以及特许经营权拍卖收入等按规定全部纳入预算,强化部门和单位收入统筹管理,要求部门和单位依法依规将取得的各类收入纳入部门或单位预算,未纳入预算的收入不得安排支出。

  三是规范预算支出管理。合理安排支出预算规模,充分发挥财政政策逆周期调节作用。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将支出标准作为预算编制的基本依据。把政府过紧日子作为预算安排的长期指导思想,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完善财政直达机制。

  四是加强预算控制约束和风险防控。实施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预算支出全部以项目形式纳入预算项目库,未入库项目一律不得安排预算。强化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加强财政运行风险防控,加强重大政策、重大政府投资项目等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健全地方政府依法适度举债机制。

  五是提高预算管理信息化水平。将制度规范与信息系统建设紧密结合,以省级财政为主体建设覆盖本地区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并与中央财政对接,动态反映各级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建立完善全覆盖、全链条的转移支付资金监控机制。积极推动跨部门基础信息共享共用。谢谢。

  中国日报记者: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要坚定不移建设制造强国。“十四五”规划中,也提出要聚焦支持稳定制造业,巩固产业链、供应链,进一步优化增值税制度。请问,在支持制造业发展方面,我国的税收政策起到了怎样作用?未来还会有哪些具体措施?谢谢。

  王建凡:感谢中国日报记者的提问。制造业上下游关联度很高,对服务业的发展和就业带动能力也比较强。近年来,出台的减税政策重点是面向制造业。无论是减税的数量,还是减税的幅度,最大的受益者都是制造业。在过去几年,“十三五”时期开始推动营改增试点,包括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制造业受益于降低标准税率,从17%的标准税率降到13%。还有就是,制造业抵扣链条进一步完善,原来营业税征收项目不允许抵扣,不能纳入增值税抵扣,现在可以进行抵扣,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不断增加,所以制造业享受了净减税红利。税率降的幅度是23.5%,制造业税负下降幅度也比较大。同时,我们还放宽了部分先进制造业的期末留抵退税条件,逐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减少制造业企业的资金占压。对企业来说,现金流变得更加充足了。

  另外,我们还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制造业创新和产业升级的政策,包括提高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允许企业新购入的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下的器具、设备一次性扣除,鼓励制造业企业购进先进设备器具。还有将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政策适用范围,扩大到全部制造业,加大了制造业资本费用化的力度。今年,按照政府工作报告的部署要求,要在继续执行降低增值税税率、完善抵扣链条等制度性减税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制造业企业的支持力度,实施了多项新的减税举措。

  第一,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以后,国务院常务会议出了几项大的税收政策,第一个划上记号的就是制造业。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力度从1月1日开始由75%的比例提高到100%。这是我们今年结构性减税中力度最大的一项。

  第二,这一次在研发费用的核算清缴方面采取了改革,允许企业自主的选择按照半年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2020年纳税年度应该抵扣的加计扣除费用是要到今年的5月30日以前汇算清缴才能允许扣,在年度的预缴过程中是不能扣的。我们从2021年开始改革这项政策安排,2021年企业可以选择像过去一样到第二年的汇算清缴时一次性扣除,也可以选择在当年的10月份扣除上半年的研发费用,在预缴时可以少预缴一些企业所得税。这也是提前让企业享受到了减税的红利,从第二年5月30日以前提前到了当年第三季度末就可以享受到。这个举措给税务部门在税收征管方面加大了难度、加大了工作量,同时,这项政策也是允许企业选择,而不是强制性的。应该说,企业选择这个政策是根据它的舒适度来的,选择第一年享受舒适,还是选择第二年汇算清缴时享受舒适,这完全是它的权利。

  第三,另外一项大的政策,就是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刚才,我已经报告过了,我们在“十三五”期间已经出台了允许部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今年我们的政策是,把“部分”两个字拿掉了,就是先进制造业都可以按月来全额退还,把适用的行业范围扩大了。具体来说,原来的部分先进制造业,比如非金属矿物制品、通用设备、专用设备、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等四大类。今年人代会后,国务院常务会已经定了,从4月1日起增加了运输设备、电气机械、仪器仪表、医药、化学纤维等五大行业企业,也就是“4+5”,即原来四大类行业再加上今年出的五大类行业,一共是九大类行业,纳入到先进制造业的企业留抵退税政策适用范围,放宽留抵退税条件,实行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的留抵增值税留抵税额。这有利于增加企业的现金流。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密切跟踪政策的实施情况,及时研究解决企业反映的问题,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提升政策知晓度,帮助企业用好用足这个政策,支持制造业发展,巩固制造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和支柱地位。谢谢。

  界面新闻记者: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到,要健全地方税、直接税体系,优化税制结构,适当提高直接税比重。请问,下一步在这方面具体有哪些措施?请详细介绍一下。谢谢。

  王建凡:很高兴回答你提的这个问题。健全地方税、直接税体系是完善我国现代税收制度的重要内容。“十三五”期间,我们进行了一系列重大税制改革,包括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持续深化增值税改革,实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调整优化消费税的征收范围,税率和环节,全面推开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开展水资源税试点。同时,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加快推进税收立法,有8部税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我们税收法定步伐在加快。

  通过深化税收制度改革,税制结构得到了进一步优化,直接税比重逐步提高,从2011年的28.4%逐步高到2020年的34.9%,这个比例是用直接税的税额除以全部税收收入得出的。税收对国民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和自动稳定器的机制作用逐步增强。

  按照“十四五”规划纲要要求,我们将进一步完善现代税收制度,健全地方税、直接税体系,优化税制结构,建立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体系。

  一是健全地方税体系,培育地方税源。完善地方税税制,合理配置地方税权,理顺税费关系,按照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方案,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并稳步下划地方,结合消费税立法统筹研究推进改革。在中央统一立法和税种开征权的前提下,通过立法授权,适当扩大省级税收管理权限。统筹推进非税收入改革。

  二是健全直接税体系,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健全以所得税和财产税为主体的直接税体系,逐步提高其占税收收入的比重,有效发挥直接税筹集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和稳定宏观经济的作用,夯实社会治理基础。进一步完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谢谢。

  封面新闻记者:“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财政资源统筹”,请问目前工作进展情况如何?“十四五”期间有哪些考虑?谢谢。

  林泽昌:感谢您的提问。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是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举措。近年来财政部不断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多措并举推进财政资源的统筹使用。

  一是加大政府预算的统筹力度。比如推动将支出内容相近的资金纳入一本预算管理,2015年以来,陆续将19项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又比如逐年提高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从2016年的19%提高到2020年的约35%。另外,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的事项,根据需要统筹安排财政支出。

  二是加大存量资金的盘活力度。建立预算安排与存量资金挂钩机制,对上年末存量资金规模比较大的地区或部门,适当压缩下年预算。规范结余结转资金的管理,将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统筹使用;对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规模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30%的部分,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统筹使用。

  三是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主要通过规范超收收入使用、建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加强财政资源跨年度统筹。一般公共预算超收收入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冲减赤字。同时,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余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合理确定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使用规模,保障年度预算平衡和重点支出需要。

  四是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按照《国务院关于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意见》要求,研究编制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加强对未来三年财政收支形势的预测分析,统筹安排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重大项目。

  “十四五”时期,我们将按照“十四五”规划纲要的要求,主要从六个方面入手,继续推进财政资源统筹工作。一是加强财政收入的统筹。将依托行政权力和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各项收入以及特许经营权拍卖收入等按规定全面纳入预算管理。二是加强财政支出的统筹,积极运用零基预算管理理念,打破固化格局,统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三是加强四本预算的统筹,推进收支实行“一个盘子”管理。四是加强存量资金的统筹,全面盘活用好结转结余资金。五是加强国有资产统筹,建立健全新增资产预算与存量资产的挂钩机制。同时,加强国有资产的分类管理。六是加强财政信息统筹,通过信息系统加强对财政收支的全方位动态监管。谢谢。

  红星新闻记者:我的问题是,去年中央提出中央财政直达机制,今年中央提出建立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并扩大范围,将2.8万亿中央财政资金纳入直达机制,请问今年实行直达管理的资金主要有哪些,财政部将采取哪些措施来保障直达机制的落实?谢谢。

  李敬辉:首先,我解释一下所谓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就是将过去财政资金层层审批分配改为中央切块、省级细化、备案同意、快速直达,即“一竿子”分配到基层或者项目单位。刚才,这位记者也提到了,建立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有效应对疫情影响的重要举措,也是积极财政政策的创新和亮点。从去年的情况来看,直达机制有利于基层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也有利于改进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效益、增强财政宏观调控效果。正因为去年做得好、有效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今年要实行常态化的直达机制,包括扩大范围、完善机制、强化管理,为地方落实惠企利民政策提供更好的财力保障,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扩大资金范围。今年实行直达管理的资金增至2.8万亿元,比去年增加了1.1万亿元,具体包括:一是直接用于基层财力保障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如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等,确保有关资金快速直达基层,防止资金截留挪用,为基层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提供财力来源。二是一些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像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领域的基本民生保障资金,也纳入到直达范围,确保各项民生政策精准落实到位。三是具备条件的专项转移支付,如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等,保障惠企利民资金精准用于受益对象。

  其次,完善直达管理机制。一方面根据直达资金扩围提效需要,适当扩充部际工作机制的部门数量,强化中央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职责。另一方面,压实地方在资金分配、使用中的主体责任,确保资金落实到基层和单位。

  最后,加强直达资金管理。一是督促地方加强项目储备、提高项目成熟度和可执行性,避免资金等项目或项目频繁调整。二是按照效益优先原则,科学确定支出进度评估办法,在加快执行进度的同时,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完善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对直达资金进行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的监控。四是与审计等部门协同配合,合力做好直达资金监管工作,确保直达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中国证券报记者:请问当前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是否可控,财政部将采取哪些措施抓实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工作,以及未来五年地方债改革的方向是什么?谢谢。

  欧文汉:关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问题,大家比较关注。我先报一个账,截至2020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25.66万亿元,控制在全国人大批准的限额28.81万亿元之内,加上纳入预算管理的中央政府债务余额20.89万亿元,全国政府债务余额46.55万亿元,政府债务余额与GDP的比重为45.8%,低于国际普遍认同的60%警戒线,风险总体可控。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开好前门、严堵后门”的思路,抓实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工作。一方面,持续完善法定债务管理,兼顾稳增长和防风险需要,完善新增债券分配机制,严控高风险地区新增债券规模,避免风险持续累积。继续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避免债券资金闲置,提高使用绩效。另一方面,持之以恒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对各类新增隐性债务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完善常态化监控、核查、督查机制,对各类隐性债务风险隐患做到早发现、早处置,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关于未来地方债改革的主要方向。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是现代财税体制的重要内容。“十四五”时期,我们将进一步健全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既有效发挥政府债务融资的积极作用,又要坚决防范化解风险,增强财政可持续性。

  一是完善政府债务管理体制机制。根据财政政策逆周期调节的需要,以及财政可持续的要求,合理确定政府债务规模。依法构建管理规范、责任清晰、公开透明、风险可控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完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加强风险评估预警结果应用。

  二是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完善常态化的监控机制,决不允许通过新增隐性债务上新项目、铺新摊子。硬化预算约束,严禁以企业债务形式增加隐性债务。金融机构必须审慎合规经营,严禁向地方政府违规提供融资。清理规范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剥离其政府融资职能。健全市场化、法治化的债务违约处置机制,严格落实政府举债终身问责制和债务问题倒查机制。

  三是完善政府债券发行管理机制,优化地方政府债券品种结构和期限结构。健全政府债务信息公开机制,促进形成市场化、法治化融资自律约束机制。谢谢。

  中国新闻社记者:请问,在支持地方“三保”方面,财政部做了哪些工作?下一步有什么样的打算?谢谢。

  欧文汉:这也是我们持续关注的问题。对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的“三保”问题,我们从财力保障、完善机制、督促指导三个方面综合采取措施,支持地方兜牢“三保”底线。

  首先,强化对基层“三保”的财力保障。2020年通过采取新增赤字、压减中央本级支出等措施,加大对地方转移支付力度,并且专门设立了特殊转移支付,阶段性提高地方财政资金留用比例,支持地方财政应对疫情影响,弥补减收增支和县级“三保”缺口。今年在实际新增财力有限的情况下,中央本级继续带头过紧日子,通过大力压减本级支出、调整支出结构,腾出资金增强地方财政保障,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剔除特殊转移支付后增长7.8%。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以及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境地区转移支付,增幅都在10%以上。

  二是完善体制机制,增强地方“三保”能力。在前面讲到的加大对地方转移支付力度的同时,完善资金分配,引导省级下沉财力。督促各地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加大对县级“三保”的投入力度,优化省内横向、纵向财力分配格局。推动建立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确保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同时,指导地方建立健全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处置的工作机制,加强“三保”预算管理,重点关注高风险县区,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三是持续加强对“三保”工作的督促指导。压实地方“三保”工作的主体责任,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在预算安排和库款拨付等方面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全面开展“三保”摸排和监管监控。地方各级财政也积极采取措施,大力推进增收节支,压减一般性支出,加大对疫情较重和财政困难市县的转移支付和资金调度力度,集中财力优先保障疫情防控和“三保”等重点支出。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运行监测,重点关注地方“三保”支出预算安排和执行、直达资金使用、债券还本付息、库款管理等方面,不断强化制度建设,完善政策评估、预算审核、考核评价等措施,督促地方层层落实好责任,及时足额落实保障资金,加强运行监测和数据分析,有效防范风险,兜牢“三保”底线。谢谢。

  新华社记者:“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共同富裕要迈出坚实的步伐”,请问为了落实这一目标,财政部将如何作出安排?谢谢。

  欧文汉:感谢你的提问。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到203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施性进展,“十四五”规划纲要也提出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财政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更加积极有为,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十四五”时期,我们将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发力。

  首先,大力支持高质量发展,做大经济“蛋糕”。把财政资源配置、财税政策落实、财政体制改革放到服务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中来考量和谋划。一是支持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强化财税政策支持和引导,用好中央基建投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优化投资结构,重点用于补齐农业农村、生态环保、物资储备、防灾减灾、民生保障等领域短板。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加快补齐农村流通短板,促进扩大居民消费。二是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着力构建完善财政支持乡村振兴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推动形成工农互助、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三是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欠发达地区财力支持,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更好促进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共同发展。四是支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支持加快科技自立自强,进一步优化科技投入结构和支持方向,推动完善国家创新体系,全面塑造发展的新优势。

  其次,改革完善收入分配政策,分好经济“蛋糕”。一是推动完善以市场为基础的初次分配制度,促进机会均等。支持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和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推动健全各类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机制,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丰富通过资本市场分享发展成果的渠道。二是履行好政府再分配调节职能,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加大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和精准性。优化税制结构,适当提高直接税比重,合理调节城乡、区域、不同群体间分配关系。健全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编密织牢社会安全网。三是支持发挥慈善等第三次分配的作用,发挥好慈善组织在扶老、救孤、恤病、助残、扶贫、济困、优抚等方面的作用,改善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

  第三,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推动形成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收入分配规范有序是共同富裕的本质要求。财政要支持健全国有资本收益分享机制,完善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制度。建立完善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支持健全现代支付和收入监测体系,推动落实依法保护合法收入,合理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遏制以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获取收入,为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良好的社会环境。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