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财政部代理记账行业监管服务平台审批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规定,包头市九原区财政局于2024年09月27日作出准予内蒙古营收财税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207MA13PYF57A)执业许可的决定。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该代理记账机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代理记账机构名称:内蒙古营收财税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207MA13PYF57A
三、代理记账证书编号:DLJZ15020720240005
四、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五、业务负责人姓名:孙小平
六、所在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
七、工商注册登记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沙河镇育才路兴隆综合商住楼商品公寓B段3层304号
八、是否自贸区机构:否
2024年09月27日
包头市九原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