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封面”的变化
新版关联申报表的封面格式和内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2014年版本)完全一致。新旧版关联申报表的内容对比分析如下表:
旧表内容
新表内容
对比分析
所属年度: 年
报告年度所属期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由所属年度修改为所属期间,年度中间开业的企业以及年度中间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企业填写为实际的生产经营日期;这也与42号文第二条增加的关联关系年度内发生变化,关联关系按照实际存续期间认定的规定相衔接。
无
谨声明: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税收政策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填报的,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增加法定代表人对申报表真实性、可靠性、完整性的声明。取消原表格中每张表格下的“法定代表人(签章)”
纳税人名称(公章):
纳税人识别号:
法 定代表人:
联 系 电 话:
申 报 日 期: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除表内标明其他币种外(列至角分)
纳税人公章:
会计主管: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代理申报中介机构公章:
经办人:
经办人执业证件号码:
代理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1、增加金额单位;
2、增加“会计主管”,取消原表格中每张表格下的经办人(签章); 而“法定代表人”也在声明中“签章”,所以在此处删除;
3、增加代理申报中介机构信息,意味着关联申报表可以由中介机构代理申报,鉴于新版关联申报表表格多内容复杂,预计一些关联交易类型复杂的企业会委托中介代理申报。
主管税务机关名称(受理专用章):
受理税务人员:
联 系 电 话:
受 理 日 期:
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受理人: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1、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直接盖章即可;
2、取消联系电话。
三、新增“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填报表单”
由于新版关联申报表多达22张(实际19张其中3张英文),因此新版关联申报表借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2014年版本)的做法,新增了1张“填报表单”表,该表单列示了新版关联申报表全部表单名称及编号。企业应根据自身涉税业务,选择“填报”或“不填报”。选择“填报”的,需要完成相应表单的填报;选择“不填报”的,可以不填报相应表单,也可以不上报税务机关。需要提醒关注的是:G000000 报告企业信息表、G1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汇总表及G101000关联关系表等3张表为必填表;
此外,在过去的实务中一直存争议的问题是如果只有关联关系而没有发生关联交易是否需要填写该关联申报表,在各地税局的实际操作中具体做法不一,有的需要有的不需要。其实如果没有发生关联交易G100000也是不需要填写的,这样如果需要填写的话也就只需要填写G000000和G101000表。值得关注的是总局在官方解读中提到:新版关联申报表作为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附送表,将与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电子申报系统整合,实现与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信息的共享,大部分信息前后年度可以共享,避免企业重复填报。这是否意味着在电子申报系统中关联申报表与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两者会关联起来,以确保各基层税务机关和存在关联交易的纳税人对关联申报表的有效落地执行,从而确保关联申报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