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企业合规研究中心财税法研究所
二、机构成立的目标
华东师范大学财税法研究所是华东师范大学企业合规研究中心成立的科研服务机构,本研究所本着“开放、创新、合作、务实”的宗旨,整合和发挥校内外、海内外有关学术资源,以项目研究、社会服务、学术交流为中心,致力于提升财税法研究的学术水平和培养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财税法人才,为国家财税立法提供学术咨询和政策建议,为企业和纳税人提供财税法律服务。
三、机构成立的背景、意义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现行财税体制是在1994年分税制改革的基础上逐步完善形成的,对实现政府财力增强和经济快速发展的双赢目标发挥了重要作用。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财政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财法〔2020〕4号)提出,到2020年底,财政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基本做到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到2025年,财政法律制度体系更加完善,财政管理行为更加规范,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意识、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到2035年,基本形成较为完备的财政法律制度规范体系、高效的财政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财政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财政法治保障体系。
财税法治的推进离不开自上而下的财政体制改革,离不开立足于中国国情、融合西方经济学和财政学的科学思想和方法的财税法研究工作,也离不开卓越财税法治人才的培养。华东师范大学地处我国金融中心——上海,有着丰富的财税法研究资源和大量的财税法治人才需求。为更好地推进华东师范大学财税法研究工作,助力我校财税法治人才培养,特申请依托华东师范大学企业合规研究中心成立财税法治研究所,整合上海地区乃至全国的财税法研究专家、司法实务专家资源,为我校财税法方向的在校生提供更好的交流、实践和学习平台。
四、中长期研究方向和业务领域
本研究所主要科研方向是财政理论、财政政策与税收理论、税收制度。在财政理论与财政政策研究方向上,财税研究所以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为基础,借鉴西方经济理论和财政理论,立足于中国国情,融合西方经济学和财政学的科学思想和方法,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现代财政理论、政策体系。在财政学基础理论特别是在“社会公共需要论”的研究领域,以及在反周期波动的财政政策领域等,形成系统的研究成果;在税收理论与税收制度方向上,在马克思主义税收理论基础上,借鉴西方税收经济理论,结合中国税制改革的实践,逐渐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税收理论体系。具体业务领域包括:
(一)研究在纳税人权益保护、税收法定原则的落实、营商环境纳税指标的提升、企业税务合规等方面的理论和实务问题,向决策部门提供有理有据的政策建议。
(二)与合作单位共同打造财税法学习、实践基地,助力华东师范大学财税法人才的培养。
(三)不定期举办地区性和全国性的财税法学术研讨会,出版财税法系列专著。
(四)开展财税法领域的讲座和培训,为纳税人提供财税法律咨询服务,包括税务筹划方案制定、并购重组税务咨询、对企业进行税务审慎性检查、筛选税务风险控制点、梳理税务风险点的操作规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