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用税种
新成立的纳税人发生以下涉税业务时,应该办理税种启用:
(1)领用(代开)发票;
(2)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3)核准增值税、消费税汇总申报纳税;
(4)核定个体工商户(含个人独资企业)定额;
(5)列入专业市场委托代征;
除上述业务外,如纳税人实际已经从事生产经营,发生纳税申报
义务,也应启用税种办理首次申报纳税。
税种一旦启用则必须连续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