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在实务中,常有各种租赁行为的发生,大家比较熟悉不动产租赁如何缴纳增值税,但对仓储服务的特殊情形如何缴纳增值税比较陌生。本文试与大家探讨,由于水平有限,若有不当之处,还请海涵,并敬请指正。
案例概况
吉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祥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由于有多余的仓库可对外提供仓储服务,2017年6月取得对外提供的仓储服务收入61.80万元。请问吉祥公司取得仓储服务收入缴纳增值税?
税务分析
一、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
二、税务分析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规定:一般纳税人发生下列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1.公共交通运输服务。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
班车,是指按固定路线、固定时间运营并在固定站点停靠的运送旅客的陆路运输服务。
2.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式适配)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包括动漫品牌、形象或者内容的授权及再授权)。
动漫企业和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的认定标准和认定程序,按照《文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市发〔2008〕51号)的规定执行。
3.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
4.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
5.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
根据以上规定:一般纳税人对外提供的仓储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三、案例解析
根据本案的资料:吉祥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6月取得对外提供的仓储服务收入61.80万元,该如何缴纳增值税?
根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规定,一般纳税人对外提供的仓储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因此,吉祥公司对外提供仓储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应作以下会计和税务处理。
会计处理:
收到仓储服务收入,应确认应纳税额。
借:银行存款 618,000.00
贷:营业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600,000.00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18,000.00
月末转入未交增值税,形成“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方余额,为2017年7月增值税纳税人申报表上应交税的金额。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18,000.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8,000.00
2017年7月在纳税申报期内申报纳税并扣款。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8,000.00
贷:银行存款 18,000.00
税务处理:
吉祥公司2017年6月取得对外提供的仓储服务收入61.80万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应纳增值税额=61.80/(1+3%)*3%=1.80(万元)。
思考: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除了公共交通服务、动漫相关制作服务、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之外,还有哪些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