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身份证、居住证的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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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17 08:19

问:居住证制证完成在哪里领取?

答:居住证制作完成后是逐级下发的,从制证所统一下发到各个分局,分局再下发到派出所警务室,等下发到了您当时办理的警务室才可以领取。

 

问:流动人口信息登记的途径有哪些?

答:请凭身份证、居住地住址证明、就业证明或者就读证明到您现在居住地辖区警务室进行流动人口的登记。

 

问:外地身份证到期怎么办?

答:在本市有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居住地就近的异地办证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1、持有武汉市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 2、申请人持有居民户口簿或原居民身份证,且在本市有流动人员登记信息的; 3、在我市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持有工商执照,且在本市有流动人员登记信息的; 4、持有本市居住证明,包括:本人房屋产权证明、出租屋租赁合同、亲戚朋友提供居住房屋的证明或街道、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且在本市有流动人员登记信息的; 5、持有本市大中专院校、中小学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材料的; 您可以上网搜索武汉市异地办理身份证受理点 目前湖北省和湖南、天津、重庆、浙江、安徽、河南、四川(甘孜、阿坝、凉山三州暂不受理)、江苏、江西、广东、北京、河北、山西、上海、福建、山东、广西、海南、陕西、云南、贵州、宁夏和甘肃23省市可以异地办理身份证。

 

问:临时来汉人员丢失身份证怎么办?

答:因丢失、被盗或忘记携带居民身份证急需登机、乘火车、住旅馆的人员,机场、火车站派出所和旅馆辖区派出所通过查询全国人口信息系统核准身份后,开具临时身份证明,用于当次乘机、乘火车和入住旅馆。

 

问:武汉市哪些地方可以办理异地身份证业务?

答:各地公安机关在各县(市、区)政务(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局(分局)户政办理大厅或城关等地派出所设立了144个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在服务窗口统一放置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标识牌,负责办理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 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武昌区付家坡一路33号)从71日起不再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证业务,群众可就近到武汉市异地受理点办理。 未确定为异地受理点的公安派出所,目前只负责居民身份证异地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

 

问:申办《武汉市居住证》是否收费?

答:第一次是不用收费的,如果遗失或损坏,需要缴纳工本费。

问:到哪些地方进行居住登记和申办《武汉市居住证》?

答:可以到居住地的社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站或者是所属管辖公安派出所。

 

问:遗失身份证后办理了补办手续,在2个月的制证期内急需用证怎么办?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法律效力如何?

答: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3天可以办理完毕,有效期为三个月。

 

问:什么条件可以到派出所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答:您好,无犯罪记录证明不针对个人开具,必须要本人持单位公函、身份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