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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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03 12:53

现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很多人都想成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但很多人都不知道设立的条件是什么。那么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条件?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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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条件?

  新《公司法》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即: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以上这些基本条件同样适用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但具体来说,《公司法》对一人有限公司有以下几点不同规定:

  (一)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一般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较高规定的除外);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最低资本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

  (二)股东的出资期限。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缴足符合法定条件的第一期出资后,余下的注册资本可以分期缴足(投资公司在成立之日5年内缴足,其他公司在两年内缴足);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论注册资本是等于还是高于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均要一次缴足,不能分期出资。

  (三)公司章程。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制定;根据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公司的章程由股东一人制定。

  (四)关于公司组织机构。一般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组织机构方面是“三权分立”的,即设立股东会、董事会(执行董事)监事会(监事),三者之间各有职权;而根据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公司法》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会的职权由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行使。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登记办理

  (一)核准名称。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时间:1-3个工作日

  操作:确定公司类型、名称、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

  结果:核名通过,失败则需重新核名。

  (二)提交资料。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6、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7、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8、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公司住所证明;

  1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时间:5-15个工作日

  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

  结果:收到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三)领取执照。

  时间:预约当天

  操作: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结果:领取营业执照。

  (四)刻章等事项。

  时间:1-2个工作日

  操作: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点办理:公司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发票章;至此,一个公司注册完成。

  三、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称股份公司吗?

  不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资产可以不用分成相对应的股份,但是股份有限公司是必须将所有的股份划分为相对应的同等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数量最多为50人,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有多个股东。

  (一)是人合还是资合。

  有限责任公司是在对无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者的优点兼收并蓄的基础上产生的。它将人合性和资合性统一起来:一方面,它的 股东以出资为限,享受权利,承担责任,具有资合的性质 ,与无限公司不同;另一方面,因其不公开招股,股东之间关系较密切,具有一定的人合性质,因而与股份有限公司又有区别。 股份有限公司是彻底的资合公司。其本身的组成和信用基础是公司的资本 ,与股东的个人人身性(信誉、地位、声望)没有联系,股东个人也不得以个人信用和劳务投资,这种完全的资合性与无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均不同。

  (二)股份是否为等额。

  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资产不必分为等额股份, 股东只须按协议确定的出资比例出资,并以此比例享受权利,承担义务 。一般说,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将股份化作等额股份,这不同于有限责任公司。这一特性也 保证了股份有限公司的广泛性、公开性和平等性 。

  (三)股东数额。

  有限责任公司因其具有一定的人合性,以股东之间一定的信任为基础所以其股东数额不宜过多。我国的《公司法》规定为 2 —50 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数额上下限均有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则只有下限规定,即只规定最低限额发起人,实际只规定股东最低法定人数,而对股东无部门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多为中小型企业,还因其封闭性、人合性,所以法律要求不如股份有限公司严格,有的可以简化,并有一定的任意性选择。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条件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需要注意的是,住所是公司必不可少的设立条件,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