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由于疫情的肆虐,服务行业面临着巨大的挑战,我们经常可以在媒体上看到健身房、会所、教育机构倒闭跑路的新闻,每一个跑路的健身房背后,都有着非常多的消费者,小的健身房有成百上千的会员,大的健身房连锁,会员数量甚至会以万为单位,很多消费者都预存了会费、私教课费,健身房倒闭后,消费者维权非常困难,本文介绍几个常见的维权途径。
健身房与会员形成什么法律关系?
消费者到健身房办理会员资格并且缴纳会费,有些还会购买一定的私教课,双方形成“服务合同”的法律关系。健身房提供服务,消费者享受服务,健身房提供的服务包括提供健身场所、健身项目等。
一般的健身房,在消费者缴纳会费后,会与消费者签订合同,有一些健身房,在收取会费后,会出具一份收据。
根据《民法典》第490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健身房倒闭后的民事责任
健身房在倒闭后,首先就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简单来说,就是向各个消费者退还相应的费用。常言道,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对于双方的服务合同关系,要求健身房退款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呢?
依据《民法典》第563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健身房倒闭跑路的,已经无法向消费者提供服务,构成违约,消费者可以解除合同,根据《民法典》第566条的规定,合同解除后,当事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注意一下,要想得到法律的支持,首先需要保留证据,证明双方存在服务合同关系,例如支付会费、私教课费时,保留了支付凭证。
健身房涉及的刑事责任
笔者曾经接触过一些健身房,以健身为名实施违法甚至是犯罪行为。《刑法》第224条规定了合同诈骗罪,该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的处3至10年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根据立案标准,合同诈骗数额在2万元以上,就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举个例子,某健身房根本没有打算长期服务,只是想吸收一定的会员费用后关门跑路,最后通过收取会费等方式获得巨额款项,该情形就触犯合同诈骗罪。
案例:(2021)辽02刑终194号,被告与236名被害人签订了健身房年卡、月卡等协议,共收取100多万元款项,后查证被告没有能力经营健身房,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
健身房倒闭后,消费者如何维权?
很多健身房在倒闭前都是正常营业,没有任何异常,经常是一夜之间人去楼空。针对该情形,笔者建议先到消费者协会投诉,毕竟健身房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还可以考虑到公安机关报案,根据前面描述可知,健身房已经涉嫌合同诈骗罪。
例如,某健身房明知资金链将要断裂,仍然以极低的价格吸引客户,对于这些新加入的会员所缴纳的会费,健身房经营者明显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可惜的是,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都会认为这属于民事纠纷,不会刑事立案。笔者曾经见过一家健身房,年卡价格仅为99元,在3个月后,该健身房跑路。
如果前面的两个途径无法维权,笔者建议到人民法院起诉,依据相关规定,要求解除服务合同,并要求健身房退还相关款项、承担违约责任。
消费者的注意事项
在去健身房消费的时候,笔者建议消费者注意以下事项:
一、注意合同的主体,有些健身房以个人名义与消费者签订服务合同,一旦出现问题,健身房就可以置身事外,有些健身房甚至没有经营资格。笔者建议,消费者可以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一下该健身房的注册信息。
二、注意保留交易凭证,在转款给健身房后,最好让对方出具收据等材料,尽量避免交付现金,我们的目的是证明双方存在真实的服务合同关系。
三、注意合同中退款的约定,有一些健身房会在合同中约定各种退款条款,实际上是给消费者设定合同解除以及退款的障碍,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看清楚退款的条件。
四、注意合同的管辖条款,笔者曾经见过一个服务合同,服务地点在广州,但是合同中却约定,因履行本合同引发的纠纷,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消费者根本不可能为了几千块去北京打官司,只能选择吃哑巴亏。
写在最后
疫情使得很多行业经营困难,健身房就是其中之一,笔者认为,如果经营不善,可以考虑与客户协商退款,没有退款条件的,可以考虑让企业走破产程序,没有必要直接跑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