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缴的税款什么时候抵扣退款
1、先看一项预缴--出租异地不动产.
出租异地的房产,需要在房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本地不预缴).
当月的租金收入,既要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同时,又产生纳税义务,需要在机构地申报.
所以,预缴增值税后,再申报增值税销项,增值税就缴多了,多缴了就要退,但实际上税收政策把"退"改成了"抵".于是,异地预缴的税款,当月就能抵.次月申报时,预缴了多少,就填在申报表中.当然,要有足够的税款让你抵,不然结转下月.
简易计税时,征收率与预征率都是5%,纳税义务=预缴义务,一般情况下刚刚抵完.给人感觉是预征了马上抵.所以,才会有人认为,预缴税款实际上当月就可以抵.
实际上,规则上的原因是产生了纳税义务,导致了多缴税,所以可以立即抵税.把握规则能让我们对具体操作认识更深刻.
2、再看另一项预缴--房地产预售
房地产预售收入不产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这是36号文的规定,但被规定要"预缴"(项目在本地、异地都要预缴).
税法既然规定了预缴义务,则就应该预缴.由于此时并没有产生纳税义务,只有预缴税金、没有销项税金,所以不存在多缴税,也就不存在退税和抵税的问题了.
待该预售的房地产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时,就要计提增值税销项,此时会导致"多缴税",从而要让预缴金额进行抵税.给人感觉像是按项目对应,不能当期抵税.一些房地产会计甚至据此认为,预缴并不能当月抵税,而要项目一一对应,并认为这是专门的规定.
但从纳税规则上看,实际上本该如此.当期不能抵税的规定,不过是对税务规则的落实罢了,有没有这种具体的规定,规则都是一样的.
可见,不动产异地租赁与房地产预售,虽然都有预征,但他们的纳税义务时间不同,导致预缴抵税的时间,一个当月,一个待未来确认销售额.都不是特殊规定,而基于统一的规则--多缴税才抵税.
增值税预缴税款的扣除金额怎么填写?
《增值税预缴税款表》纳税人在"预征项目和栏次"部分的第1栏"建筑服务"行次填写相关信息
1、第1列"销售额":填写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含税).
2、第2列"扣除金额":填写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项目按照规定准予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金额(含税);
3、第3列"预征率":填写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项目对应的预征率或者征收率.
4、第4列"预征税额":填写按照规定计算的应预缴税额.
预缴的税款什么时候抵扣退款?根据小编老师阐述的观点,针对房地产的预缴税款的抵扣时间小编老师都有详细的介绍,通过上文的资料学习后,小编老师相信大家都是预缴税款抵扣的时间就是当月和待未来确认销售额的时间;如果大家看完上文后还有其他的疑惑,欢迎你们来我们网站上搜索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