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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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17 21:34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省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8年全省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全省各级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2018年预算草案的决议和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关于省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立足追赶超越,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全力支持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以人民为中心,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全省经济社会保持了良好发展态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根据12月份财政收支报表统计,2018年,全省地方财政收入完成2243.1亿元,占年度收入预算的103.5%,增长11.8%,较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收入预期目标2167亿元,超收76.1亿元,主要原因是:全省经济继续保持稳中向好的态势,工业生产加快,投资保持较快增长,煤炭、石油等能源产品量价齐升,房地产投资销售持续加快, 新增市场主体较多,带动税收收入增加。

收入主要项目完成情况是:

各项税收1774.2亿元,增长19.4%,其中:增值税776.8亿元,增长12.5%;企业所得税228.3亿元,增长29.3%,主要是能源、房地产行业效益改善,利润增加较多;个人所得税102.6亿元,增长29.8%,主要是居民收入、财产转让所得增加;资源税181.3亿元,增长25.3%,主要是煤炭、石油价格持续高位运行,产能加快释放;城市维护建设税118.1亿元,增长17.6%;房产税59.6亿元,增长33.2%,土地增值税87.8亿元,增长95.9%,契税90.7亿元,增长24.9%,主要是房地产交易活跃,带来税收增加较多。

非税收入468.9亿元,下降10%,其中:专项收入175.9亿元,增长10.2%;行政事业性收费78.1亿元,下降24.3%,主要是加大了清费降费力度;罚没收入43.1亿元,增长3.6%;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亿元,下降96.8%,主要是从2018年起,西安市单独编报国资预算,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不再反映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133.9亿元,下降1.7%,主要是部分市区上年一次性收入较多,抬高了基数。

2018年年初代编的全省财政支出预算为4116.8亿元,加上预算执行中中央增加补助668.2亿元、发行新增政府一般债券332.6亿元、上年结转237.3亿元以及调入资金190.2亿元等,全年财政支出预算调整为5545.2亿元。2018年全省财政支出5301.9亿元,增加468.7亿元,增长9.7%,完成调整预算的95.6%。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是:教育872.9亿元,增长5.4%;科学技术86.7亿元,增长9.3%;文化体育与传媒125.1亿元,增长2.6%;社会保障和就业793.2亿元,增长10.4%;医疗卫生454.9亿元,增长8.8%;节能环保177.5亿元,增长9.2%;城乡社区538.4亿元,增长12.7%;农林水629亿元,增长15.3%,其中扶贫214.6亿元,增长36.7%;交通运输274.4亿元,下降9.7%,主要是2017年一次性安排省铁路建设集团、交通投资集团投资等,抬高了基数;住房保障192.5亿元,下降3.4%,主要是任务量减少,政府补助相应减少。

2018年,省级地方财政收入完成621.6亿元,占年度收入预算的109.1%,增长14.8%,较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收入预期目标570亿元,超收51.6亿元,按照《预算法》规定,全部转入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主要项目完成情况是:各项税收487.2亿元,增长13.2%,其中:增值税236.7亿元,增长0.2%,主要是将省级金融保险业增值税的70%下放市县,相应减少省级收入;企业所得税113.3亿元,增长31.2%;个人所得税50.9亿元,增长31.1%;资源税53.2亿元,增长24.4%;房产税17.7亿元,增长36.5%。非税收入134.3亿元,增长21%。其中:专项收入51.8亿元,增长28.9%,主要是矿权转让收入较多;行政事业性收费18.1亿元,下降5.6%;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60.3亿元,增长28.4%。

2018年,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省级财政支出预算为861.2亿元,加上预算执行中中央增加补助668.2亿元、发行新增政府一般债券130亿元、上年结转89.7亿元以及调入资金5亿元,减去省对市县转移支付补助775.9亿元等,全年省级财政支出预算调整为978.2亿元。全年省级财政支出888.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0.8%,增长0.6%,主要是省级加大了对市县的补助,并改列市县支出。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是:教育148.1亿元,下降1.7%,剔除中省一次性补助和省对下转移支付增加等因素(下同),同比增长6%;科学技术12.7亿元,增长11.7%;文化体育与传媒29.4亿元,增长12.7%;社会保障和就业210.3亿元,增长7.3%;医疗卫生17.3亿元,同比增长9.4%;节能环保6.7亿元,同比增长24.3%;农林水70.5亿元,增长74%,主要是扶贫投入增加较多;交通运输159.6亿元,同比增长6.5%。

2018年,中央下达我省补助资金共计2474亿元,其中:税收返还160.2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435.2亿元,专项转移支付878.6亿元。

2018年,中央下达我省一般债务限额3812.3亿元,我省发行政府一般债券681.3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332.6亿元,置换债券348.7亿元。截至年底,全省一般债务余额3428.5亿元,未超过中央下达限额,债务风险总体可控。需要报告的是,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用于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三期建设的新增政府一般债券8亿元,因项目立项工作未完成无法开工,2018年调整用于脱贫攻坚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1464.7亿元,占年度收入预算的174.5%,增长42.1%,较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收入预期目标839.6亿元,超收625.1亿元,主要是房地产市场量价齐升,带动了土地价格上涨和出让规模大幅增加,全省土地出让金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超收较多。收入主要项目完成情况是:农网还贷资金收入13.3亿元,增长18.5%;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065.6亿元,增长66.1%;彩票公益金收入23.6亿元,增长14.1%;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16.6亿元,增长36.8%,;车辆通行费收入192.5亿元,下降4.5%。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1558.2亿元,增长64%,主要是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增加较多,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支出也相应增加。政府性基金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是:城乡社区支出1097.4亿元,交通运输支出314.4亿元,债务付息支出67.4亿元。

2018年,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249.9亿元,占年度收入预算的112.7%,增长6.2%,较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收入预期目标221.8亿元,超收28.1亿元,主要是西安南二环监狱土地拍卖所收取的一次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缴入省财政。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农网还贷资金收入13.3亿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4亿元,彩票公益金收入11.1亿元,车辆通行费收入192.5亿元。

省级政府性基金支出379亿元,增长58.8%,主要是西安南二环监狱土地拍卖收入,安排用于全省监狱建设18.7亿元,以及2018年交通、高等教育新增专项政府债券支出规模较大等。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城乡社区支出18.7亿元,交通运输314.4亿元,资源勘探信息等14.2亿元,其他支出23.8亿元(主要是高校新增专项债券安排支出等)。

2018年,中央安排我省政府性基金补助27亿元。

2018年,中央下达我省专项债务限额2652.5亿元,我省发行政府专项债券622.3亿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258亿元,置换债券364.3亿元。截至年底,全省专项债务余额2458.7亿元,未超过中央下达限额。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8.4亿元,完成预算的71.2%,未完成年初收入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西安市从2018年起,单独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由于国企产权转让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实际完成数较年初预算短收较多。加上中央补助13.5亿元(主要为中央移交企业“三供一业”改革补助)和上年结转收入7.1亿元,收入总计为49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34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等支出12.7亿元,结转下年支出2.3亿元,支出总计为49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34亿元的主要项目是:解决国企“三供一业”移交等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18.7亿元,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10.8亿元,其他支出4.2亿元。

2018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6.4亿元,完成预算的106.3%,加上中央补助13.5亿元、上年结转4.2亿元,收入总计为24.1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20.3亿元,补助市县支出1.7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亿元,结转下年支出0.6亿元,支出总计为24.1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20.3亿元的主要项目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14.7亿元,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3.6亿元,其他支出1.8亿元。

(四)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829.1亿元,完成预算的112.6%,加上上年结余1378.4亿元,收入总计3207.5亿元。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707.2亿元,完成预算的109.6%,年末滚存结余1500.3亿元。

全省财政收支正在核实清理,中央补助结算对账尚在进行,最终数据将会有一些变化,待决算汇审编出后,再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

(五)主要财税政策落实和重点财政工作完成情况

1.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财政收支任务圆满完成。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折不扣落实中省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省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实现了“零收费”,全年累计减免各项税收500多亿元,减免车辆通行费和水利建设专项收入18亿元,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为企业降低成本约21.3亿元。在此基础上,各级财税部门依法征管,认真组织收入,全面完成了财政收入任务,收入质量进一步提升,全省税收占比达到79.1%,较上年提高5.1个百分点。同时,强化财政支出管理,优化支出结构,以项目库建设为抓手,紧盯预算下达和资金拨付两个环节,加大存量资金清理盘活力度,集中财力保重点,扶贫、教育、科技、社会保障、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农林水等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确保了省委、省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2.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取得阶段性成效。对全省各级政府隐性债务进行了全面审计,基本摸清了债务底数。严格落实中央债务管理政策,针对发现的违法违规举债问题,省政府主要领导逐市区约谈了政府主要负责人,并责成进行整改,有效遏制了隐性债务增长势头。对全省PPP项目逐项审核排查,不符合条件的坚决清库。印发了我省《关于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实施意见》,制定了《全省政府隐性债务化解实施方案》,按时上报党中央、国务院。对个别债务规模大、债务风险高的县区进行重点监控,督促落实化解方案。同时,积极开大“前门”,2018年全省共计发行政府债券1303.5亿元,其中新增政府债券590.6亿元,增加146.9亿元,增长33.1%。9月份提前完成了全年债券发行,发行进度位居全国第一,受到财政部的通报表扬。

3.加大投入力度,精准脱贫攻坚战深入推进。各级财政投入扶贫专项资金129.3亿元,其中:省级预算安排30亿元,增长30%。省级通过财力补助安排脱贫攻坚资金11亿元,增长57.1%。整合贫困县涉农资金189亿元,重点支持贫困县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筹措资金82.9亿元,支持全省农村安全饮水和乡村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加大对11个深度贫困县支持力度,投入增幅达到50.5%。切实加快财政扶贫资金支出进度,建立了扶贫资金下达和拨付限时办结制,全省扶贫专项资金支出进度达到95%,超过了中央不低于92%的要求。启动建立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将所有用于脱贫攻坚的资金纳入监管范围,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通过加大投入,精准施策,全省23个县、104.5万人有望摘帽脱贫。

4.全力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省财政筹措环保资金33.5亿元,增长50.4%,支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支持打好蓝天保卫战,认真落实铁腕治霾奖补办法,省财政投入15.3亿元,比上年增长65.7%,支持实施散煤和“散乱污”企业治理,在关中实施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制度,全省PM2.5浓度下降5.9%。西安、咸阳两市纳入国家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当年争取中央补助资金4.8亿元。支持打好碧水保卫战,下达生态转移支付28亿元,支持污水垃圾处理和公共服务建设。安排5.5亿元,加强水源地保护,主要河流水质稳中向好。支持打好青山保卫战,下达资金52亿元,用于林业生态建设。省财政新增安排3亿元,用于秦岭地区矿山恢复治理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等。支持打好净土保卫战,安排资金1.9亿元,用于重点区域土壤污染修复治理。安排资金3.3亿元,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下达资金6.4亿元,支持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试点,让三秦大地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

5.多措并举,经济实现稳定增长。一是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落实支持实体经济30条财税政策,制定了45个配套文件,完善政策体系。开展了“支持实体经济财税政策宣传月”活动,推进政策落实。制定了金融企业支持陕西经济发展评价激励暂行办法,设立年度贡献奖和金融创新奖,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二是支持“三个经济”发展。出台了《关于大力发展“三个经济”的若干政策》,从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国际通道开通、物流企业引进来走出去、促进物流要素流动和降低物流税收成本五个方面,提出了支持政策。三是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安排34.7亿元,支持稳定粮食生产。投入27亿元,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和农业特色优势主导产业发展。筹集资金95.5亿元,支持引汉济渭、东庄水库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推进全省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农担业务已拓展到11个市区52个县区。四是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大力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注入资本金3亿元,助推省再担保公司加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为6702户企业提供了265亿元的贷款担保。筹措资金13.56亿元,注资省级重点金融企业,为中小企业融资、化解不良债务服务。按照中央政策,研究制订了我省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发挥基金引导作用,整合规范现有政府投资基金,设立了陕西省政府投资引导基金,首期规模200亿元,出台了管理办法,明确了基金投入原则和方向。清理规范PPP项目,目前我省纳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261个,总投资3505.9亿元;落地项目138个,落地投资2604.3亿元,入库项目数量、质量及落地率显著提升。

6.落实各项民生政策,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在完善民生政策体系方面,积极适应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对已出台的各项民生政策进行梳理,及时调整完善,补齐民生短板。在事权划分改革、民生政策提标扩面中,加强全省民生政策上下协调,统筹兼顾,确保民生政策的可持续。在支持教育事业方面,安排资金54.2亿元,支持缓解“入园难”“入园贵”“农村学校弱”等问题。落实资金67.3亿元,支持“四个一流”建设。投入6.5亿元,支持培训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10万名,为5.77万乡村教师发放生活补助。统筹25.6亿元,落实从学前到研究生教育贫困生“全覆盖”的资助政策,惠及贫困家庭学生150余万名。在社会保障方面,下达就业补助资金23.9亿元,全省60多万人享受了就业创业政策扶持。211万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实现“十四连涨”,达到月人均2714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每人每月提高23元,平均水平达到134元,全省527万60岁以上城乡居民受益。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8%和15%。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55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500元。在文化、住房保障方面,落实资金7亿元,支持文化惠民和第十四届全运会筹备。筹集资金15.3亿元,支持8.03万户农村危房改造。省级筹措资金24亿元,支持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我省公租房分配率达97.4%,居全国第五,租赁补贴发放户数居全国第七。

7.突出预算绩效管理,财政改革不断深化。出台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明确用3-5年时间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省财政理顺内部流程,明确职责分工,相互制约,形成了预算事前评审、事中动态监控、事后监督评价的闭环管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构建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转移支付挂钩的“三挂钩”机制。修订了《陕西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立了专项资金设立、清理退出及动态调整机制,加大因素法分配比重,推进专项资金从“形式整合”向“实质整合”转变,增强资金统筹使用能力。在全省全面推行预算公开平台、时间、内容和格式“四统一”,实现了预算公开常态化、规范化和标准化,我省预算公开度排名全国第10。稳步推进税制改革,增值税改革、个人所得税综合与分类相结合改革稳妥推进,环境保护税和水资源税试点进展顺利。启动了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在医疗卫生领域率先推开,改革迈出了实质性步伐。认真落实国有资产向人大报告制度,编制完成了全省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十三届六次会议审议。

2018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对能源的依赖依然偏高,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预算执行刚性约束不强,财政资金配置效率有待提升;一些市县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支出压力大;债务管理压力传导不够,违规变相举债现象依然存在,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任务艰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处于起步阶段,绩效评价广度和深度不足。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2019年财政预算安排草案

(一)财政收支形势分析

我国发展拥有足够的韧性、巨大的潜力,经济长期向好的态势不会改变。经过改革开放40年的接续努力,我省发展处在上升通道,站在新的起点,发展基础更加稳固。同时,国家大力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优先支持西部大开发,大力支持实施我省具有优势的科教兴国、创新驱动、军民融合等战略,我省汽车、电子信息、文化产业等新兴产业加速培育,“三个经济”加快发展,军民融合深入推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将有力支撑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这些都为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打下了良好基础。

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2019年财政收支形势十分严峻。我国经济下行压力较大,风险挑战更多。我省经济结构不优,调整力度不够,民营经济发展滞后,营商环境仍需优化。这些都将对我省经济发展和财政运行带来较大影响。从财政看,煤炭价格已在高位运行,石油价格有所回落,房地产市场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存在潜在的减收压力。尤其是2019年中央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较大幅度降低增值税税率,对小微企业、科技型初创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减免,实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等更大规模的减税政策,加之2018年中央出台的减税政策效应将在2019年集中显现,这些从长期看有利于涵养税源,但短期看都将形成实实在在的减收。而调资、医保等刚性支出必须保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经济社会领域各项改革等,对财政保障能力提出新的更高要求,都需要增加财政支出。综合分析,2019年全省预算收支矛盾依然比较突出。

(二)2019年财政预算安排的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大力减税降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聚焦全省经济发展的瓶颈和薄弱环节,用好用活财政资金和政策,在扩大内需和结构调整方面发挥更大作用。牢固树立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省级政府运转经费一律压减5%;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保障“三大攻坚战”、乡村振兴战略、基本民生资金需要,着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深化财税改革,加快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切实抓好各项税制改革落地工作,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强化政府债务管理,积极防范债务风险,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三)全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草案

综合考虑2019年全省GDP增长目标、国家减税降费等有关政策、我省税源结构等因素,2019年全省地方财政收入预算按增长6%左右安排,收入预期目标为2377.7亿元。

2019年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77.7亿元,加上中央提前下达的各项补助1732亿元和新增一般债券收入239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6.6亿元,从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调入资金34.5亿元,全省收入预算总计为4529.8亿元。

2019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05.1亿元,比上年年初支出预算增长9.4%,加上上解中央支出24.7亿元,全省支出预算总计为4529.8亿元。

(四)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草案

2019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增长7%左右安排,收入预期目标为665.1亿元。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项目安排是:税收收入531亿元,增长9%,其中:增值税250.9亿元,增长6%;企业所得税121.2亿元,增长7%;个人所得税54.5亿元,增长7%;资源税69.1亿元,增长30%,增幅较高,主要是中央批准,我省榆林地区煤炭资源税税率由6%提高到9%,收入相应增加。非税收入134.1亿元,下降0.2%。其中:专项收入50.7亿元,下降2%,主要是矿权转让收入预计有所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8.2亿元,增长0.6%;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60.5亿元,增长0.5%。

2019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65.1亿元,加上中央提前下达的各项补助1732亿元和新增一般债券收入239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4.8亿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2.5亿元、市县上解收入66.2亿元、省级收入预算总计为2749.6亿元。

2019年,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12亿元,加上省对市县补助1693.8亿元(其中:返还性支出78.1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097.6亿元、专项转移支付518.1亿元),转贷市县新增一般债券支出119亿元,上解中央支出24.8亿元,支出总计为2749.6亿元。

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

教育支出196.4亿元,其中:省本级支出141.6亿元,补助市县54.8亿元。主要用于提高乡村教师待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壮大中小学教师队伍;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规模,支持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面向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加强县城以上城区中小学建设,改善义务教育阶段小规模学校、乡镇寄宿制学校和贫困地区普通高中的办学条件;推进职业教育资源整合,鼓励职业院校与企业共建实训基地;引导普通高校争创“四个一流”,提升办学质量。

科学技术支出13.3亿元,其中:省本级支出13.2亿元,补助市县0.1亿元。主要用于实施省级重大科技专项,支持重点产业升级转型、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环节;通过“以奖代补”、双向补助等形式促进产学研协同发展和科技成果转化;加大自然科学基础研究投入,鼓励科技人员开展自由探索;运用后补助、间接投入等方式,支持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建设;采取奖补等方式,加大科技企业培育,支持瞪羚企业研发,激发创新创业主体活力。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1.3亿元,其中:省本级支出27.6亿元,补助市县13.7亿元。主要用于引导各地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标准,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支持西安碑林博物馆改扩建等重大项目建设,实施大遗址、革命旧址等保护工程,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支持文化艺术人才培养“百优计划”,扶持艺术精品创作生产,繁荣社会主义文艺;扶持骨干文化旅游企业,培育新型文化旅游业态,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产业融合发展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9.2亿元,其中:省本级支出232.8亿元,补助市县76.4亿元。主要用于完善养老保险、社会救助和福利制度,落实各类社保对象待遇,完善残疾人服务保障体系,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和就业困难人员多渠道就业创业等。

卫生健康支出72.7亿元,其中:省本级支出11.3亿元,补助市县61.4亿元。主要用于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建立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资助参合和补充医疗保障制度,开展孕产妇保健和新生儿出生缺陷防治,落实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取消药品加成补偿,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等。

节能环保支出34.4亿元,其中:省本级支出7.9亿元,补助市县26.5亿元。主要用于关中地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土壤污染修复治理,加快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建设等。

农林水支出210亿元,其中:省本级支出69.2亿元,补助市县140.8亿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农业特色产业“3+X”工程,促进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引汉济渭、东庄水库、渭河治理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加大退耕还林、天保工程、湿地保护为重点的林业生态文明建设。

交通运输支出187.7亿元,其中:省本级支出140.3亿元,补助市县47.4亿元。主要用于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三期扩建、高速公路和“四好农村路”建设等。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3.5亿元,其中:省本级支出44.8亿元,补助市县8.7亿元。主要用于支持“三个经济”、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实施企业技术改造奖励,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住房保障支出18.5亿元,其中:省本级支出11.7亿元,补助市县6.8亿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对政府购买服务公租房运营试点县区奖补,对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给予补助。

2019年,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12亿元,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安排机关工资福利支出41亿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49亿元,机关资本性支出36.1亿元,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185.3亿元,事业单位资本性支出48.5亿元,企业补助113.7亿元,企业资本性支出51.3亿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2.3亿元,社会保险基金补助183.9亿元,债务利息支出26亿元,预备费13亿元,其他支出51.9亿元。

2019年,省本级“三公”经费预算2.88亿元,较上年年初预算下降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43亿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3亿元,下降5.2%;公务接待费0.82亿元,下降7.4%。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草案

2019年,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1898.1亿元,增长29.6%,主要是市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等收入预期增加较多。加上中央提前告知的新增政府专项债券收入155亿元和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17.2亿元,收入总计2070.3亿元。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2070.3亿元,较上年增长32.9%。

2019年,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262.7亿元,增长5.1%,加上中央提前告知的新增政府专项债券收入155亿元和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17.2亿元,收入总计434.9亿元。

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79.9亿元,加上转贷市县新增政府专项债券支出155亿元,支出总计为434.9亿元。主要支出项目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亿元,其中:省本级支出0.2亿元,补助市县6亿元,用于水库移民扶持等;城乡社区支出20亿元,用于全省监狱改造;农林水支出3.8亿元,主要用于省级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等;交通运输支出213.6亿元,全部为省本级支出,主要用于公路建设和养护等;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0亿元,全部为省本级支出,用于农村电网改造还贷等。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草案

2019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22.2亿元,下降22%,主要是西安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较上年下降较多,加上中央提前下达补助收入0.7亿元,上年结转2.3亿元,收入总计为25.2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17亿元,加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等支出8.2亿元,支出总计为25.2亿元。

2019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7.1亿元,较2018年完成数增长10.9%,加上中央提前下达补助收入0.7亿元,上年结转0.6亿元,收入总计为8.4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5.9亿元,其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3.9亿元,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1.4亿元,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0.6亿元,加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等支出2.5亿元,支出总计为8.4亿元。

(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草案

2019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2037.3亿元,加上基金滚存结余1500.3亿元,收入总计3537.6亿元。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为1841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696.6亿元。

三、2019年主要财税政策

1.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坚持普惠性减税和结构性减税相结合,实施更大规模减税、更有效降费,重点减轻制造业和小微企业税收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对小微企业和科技型初创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减免。适当降低增值税税率,进一步健全抵扣链条,提高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逐步建立增值税留抵退税制度,落实好个人所得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减轻居民税负。适度调整社会保险费率,全面实施省级涉企“零收费”。加大检查督查力度,防止死灰复燃,让企业“轻装上阵”。

2.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支持经济转型升级,提升产业链水平,增强微观主体活力。认真落实支持“三个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支持铁路、航空和公路物流、物流基础设施、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拓展“一带一路”沿线海外市场,促进枢纽经济、门户经济、流动经济发展,加快建设内陆改革开放新高地。落实好《关于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相关财税政策,研究设立陕西省民营企业纾困基金,着力解决民营企业技术创新、纾解发展中遇到的问题,清理政府部门拖欠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账款。认真落实中国制造2025陕西实施意见,支持实施省级科技重大专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支持民用航空、航天、电子信息等行业军转民高科技成果转化和军民融合产业化。落实“强关中、优陕北、兴陕南”各项财税扶持政策,对县域城镇化建设等项目,通过竞争性遴选,选择部分县区试点示范,增强县城承载能力。持续落实好支持金融创新、助推实体经济发展若干财税政策。支持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落实奖补政策,提升为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服务的能力。

3.继续支持打好防风险攻坚战。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省政府债务管理政策,加大问责处罚力度,坚决遏制政府隐性债务增量,认真抓好政府隐性债务化解方案落实工作,稳妥处置存量债务,将各级政府化解隐性债务完成情况纳入省委、省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健全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加强风险监控,切实防范债务风险。严格执行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制度,新增政府债务限额适当向财政实力强、债务风险低的地区倾斜。提前做好项目评审准备,扩大专项债券发行规模和使用范围,加快发行使用进度,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好的资金保障。

4.继续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加大扶贫资金投入,重点解决好实现“两不愁三保障”面临的突出问题。严守脱贫攻坚现行目标标准,因地制宜、区分轻重缓急确定扶贫项目和资金安排。积极发展光伏、电商、旅游等扶贫新业态。继续做好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提高整合实效。加强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对接,推动平台和脱贫攻坚业务的有机融合。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检查,坚决斩断伸向惠民惠农尤其是扶贫资金的“黑手”。认真研究解决收入水平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群体缺乏政策支持等新问题。继续支持11个深度贫困县,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工作。

5.继续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污染治理与保护修复并举,支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支持设立秦岭生态保护基金,带动社会资本投资,采取多元化治理模式,加快秦岭地区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推动秦岭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完善省级铁腕治霾奖补办法,支持关中各市区推进清洁取暖改造,为我省更多城市纳入国家试点范围奠定良好基础。加大资金筹措整合力度,支持汉丹江、渭河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和重点区域土壤污染修复治理,加快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试点工程建设。

6.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40条意见要求,继续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原则,落实好财政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多元投入保障机制,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实施“3+X”特色产业工程,大力发展苹果、奶山羊、设施农业三个“千亿级”产业和茶叶、红枣、核桃等区域特色产业。推进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调动金融机构支农积极性,确保政府对“三农”投入的力度不减弱、总量有增加。以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重点,支持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继续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优先安排解决农民群众最急需、最迫切的“出行难、吃水难”等问题。统筹使用好现有各项涉农财政支持政策,支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7.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按照“保基本、补短板、可持续”的原则,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把稳就业放在突出位置,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聚焦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进一步加强政策扶持;实施失业保险费返还政策,帮扶企业稳定岗位。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推进解决义务教育“乡村弱、城镇挤”“公弱民强”等突出问题。支持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按“生均定额+绩效拨款+‘四个一流’建设补助”方式,核定省属普通高校经费。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根据国家统一部署,适时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和基本公共卫生政府补助标准,稳步提升低保、优抚、救助水平。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好医疗卫生领域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落实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偿政策,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给予补助;支持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出生缺陷和地方病防控、社会化养老。支持文化事业发展,进一步扩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范围,提升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水平,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基本达到国家标准,支持黄帝陵国家文化公园、西安碑林博物馆等重大文化项目建设,打造中华文明、中国革命重要标识工程。支持十四运场馆加快建设,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

四、做好2019年财政改革和管理工作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我们将围绕完成财政收支预算和落实重大财税政策,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加强收支管理。密切关注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及时研究解决财政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依法征管,做好收入组织工作。财政支出安排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坚持政府过紧日子,严格执行压减一般性支出,切实加大对“三大攻坚战”、乡村振兴战略、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的投入力度。强化考核通报,加快预算执行。高度关注基层财政困难,夯实主体责任,采取切实措施,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建立对财政困难县区“三保”预算安排审核、预算执行约束和监督问责的监控机制,督促困难县区安排“三保”预算时不得甩出硬缺口、执行预算不得挤占、拖欠,坚决兜住“三保”底线,防止基层财政运行风险。

2.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认真落实中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和我省实施意见,按照“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要求,拓宽绩效管理范围,逐步将所有财政资金全部纳入绩效管理范围,实施全过程管理。加强新出台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依据。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绩效目标与预算同批复、同下达。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绩效目标保质保量实现。对支出结果开展绩效评价,建立评价结果反馈制度和绩效问题整改责任制,将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

3.继续深化财政改革。按照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协调的政府间财政关系的要求,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加快推进省以下环保、交通、应急救援、自然资源等领域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善省对市县转移支付制度,设立共同事权财政转移支付。深化部门预算改革,严格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强化项目库管理。继续深入推进专项资金管理改革,加大清理整合力度,实行动态调整。进一步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拓展公开范围和内容。完善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实现省、市、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全覆盖,健全财政资金动态监控体系,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规范和高效。

4.发挥好财政资金撬动作用。继续推进基金管理制度建设和政策创新,加快引导基金投资运行,确保基金管理规范、资金安全。加强与国家基金的对接,争取在陕设立分支机构或与我省合作设立子基金。鼓励市级政府参与省级引导基金,实现上下联动发展。抓好PPP项目管理,统一入库标准,提升项目质量。履行好省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的基础管理、经营预算、绩效考核、薪酬管理、财务监管等工作,做大做强做优国有金融资本,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更好的服务。

5.支持和配合做好预算审查监督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进一步细化预算内容,全面向人大反映支出预算和政策情况,严格履行预算编报程序,落实人大决议,认真听取人大代表、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完善向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加强人大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继续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做好联网信息系统建设的配合工作,为人大监督提供基础保障。加强对全口径预算和预算执行全过程审计,加大对重点支出和项目的审计力度,抓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确保各项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有效。严格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严肃财经纪律,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各位代表,2019年,财政改革发展任务繁重而艰巨,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委的领导下,在省人大的监督下,锐意进取,奋发有为,努力开创财政改革发展新局面,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谱写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2018年陕西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说明.docx

  

2018年陕西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