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公司设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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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17 19:09

财务公司设立条件是企业集团设立财务公司需具备的条件或规定。主要有: ①企业集团必须符合国务院关于试点企业集团的规定条件,行政公司或兼有行政管理职能的集团公司不得设立财务公司; 产品或服务在国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并有比较好的盈利前景; 核心企业与紧密层企业固定资产净值和自有资金的人民币在10亿元以上,对特殊行业的企业集团,可视情况适当调整; 核心企业与紧密层企业当年提留的专用基金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