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指南来了!陕西省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线上申报这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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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06 12:31

为深入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方便企业群众办理开办运输企业事项,陕西省推行一次申报、“1+N”办理模式,可同时办理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多张车辆道路运输证。打通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多部门数据通道,实现企业、车辆、人员等要素的基本信息自动获取、证照免予提交,形成“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限时办结”,实现了我省开办运输企业线上线下一体化的政务服务模式,满足了运输“一件事”的办事方式多元化、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材料最简化、办事成本最小化。

那么,陕西省“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怎么办?别着急,先看看一下申请指南吧。

适用范围

陕西省范围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在申请办理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除外)时可以同步申请办理普通道路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配发事项,实行“一次提交材料、一次集成办结”的“一件事一次办”服务。

适用对象

道路普通货运经营企业(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除外)及个体工商户。

许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3.《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4.《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5.《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6.《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许可条件

一、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2.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申请普通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配发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车辆需登记在经营业户或经营者名下;

2.车辆使用性质为货运;

3.车辆检测合格,车辆技术等级应达到二级以上;

4.车辆达标核查符合要求;

5.半挂牵引车以及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应安装动态监控定位装置并接入监控平台;

6.车型符合实际经营需要。

三、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取得大型货车(B2)或重型牵引挂车(A2)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掌握相关道路货物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装载保管基本知识。

申请材料

1.经办人委托书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记录表(货车)

4.车辆行驶证件

5.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

6.运输车辆照片

7.机动车驾驶证

8.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运营承诺书)

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具备上以上条件后,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只需选择线上“陕西省政务服务网”或者各县(区)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大厅)窗口提交申请,即可同时拿到《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

一、线上办理

通过“一件事”入口申请,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和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配发集成办理,申请者只需“一表申请”、“一次提交”,即可“两证合发”。线上申请步骤如下:

01. 申请人登录陕西省政务服务网(https://zwfw.shaanxi.gov.cn/)

02.申请人选择“一件事(试运行)”、“法人一件事联办”、“生产经营”,进入“陕西省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查看“办事指南”或选择“在线办理”。

03.申请人点击“办事指南”,选择所在地区,按照智能引导,结合实情进行选择,查看本地区在线办理信息。在办事指南页面,陕西省政务服务网提供了在线办理、情形导服、简版指南、详情解读、我要打印等功能,申请人可点击各功能,全面熟悉办事指南。

04.申请人点击“在线办理”,首先会展示当前条件下一件事联办事项和所在地区,如果不符合,选择上一步中的“情形导服”重新选择即可,如果符合,点击下一步。

05.申请人在申报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时,需要对填报内容进行承诺,保障材料的真实性,否则已取得的对应证件将被自动吊销,并不允许再次通过网上进行申报。确定后,选择下一步即可。

06.“条件预检”阶段,除“联系地址”外均为系统自动带出,不需要手动填写,如未带出,请不要操作并稍等片刻,待系统加载完成后再点击下一步。系统接入了全省营业执照数据,系统会根据自己经营范围进行预检,如果经营范围包含“普通货运、专用运输(集装箱、冷藏保鲜设备、罐式容器)、大型物件运输”之一时,则预检通过,可继续办理。如果预检不通过,则无法继续办理。

07.“智能填表”阶段,系统接入了全省市场主体、道路运输行业从业资格、综合检验检测等数据,会自动免填写一些字段,申请人可不需要手动填写,如未带出,请不要操作并稍等片刻。按照系统要求,进行信息的补全,方可再点击下一步。

如果选择的是已购置车辆,申请人需填写“车牌号码”、“车辆颜色”、“车架号”点击任意空白处,即可免填写“车辆技术等级”、“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日期”两个字段。

如果选择的是拟购置车辆,申请人需填写车辆基本信息,并于申请日起180天内完成承诺购置的车辆,办理《道路运输证》,逾期未实现承诺,系统会自动吊销申请人已获得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禁止申请人再次通过网上自助申报。

在拟聘用驾驶员页面,申请人需要填写符合要求的驾驶员信息。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点击任意空白处,可带出“身份证类型”、“性别”、“从业资格证号”、“准驾车型代码”、“驾驶证处领日期”5个免填写字段。

08.在“材料上传”步骤,用户需要提交8个相关材料,具体为经办人委托书、机动车登记证书、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记录表(货车)、车辆行驶证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运输车辆照片、机动车驾驶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个体户提供安全运营承诺书),材料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具体样本或样表从办事指南页面可下载。系统提供了多种文件上传途径。如本地上传、资料库、电子证照。

(1)本地上传

(2)资料库上传,直接获取该账号曾经在陕西省政务服务网上传的历史存留材料。

(3)电子证照选择,直接获取该账号在电子证照库中留存的电子证照。

09.在“邮寄选择”步骤,由于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已全面推广应用了电子证照,因此不提供邮寄服务。

10.所有信息按要求填写完成后,申请人通过系统提供的信息预览功能,再次核验表单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完成申报。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相关审批机构会完成办理,并给予办理结果。用户可在本系统“用户中心”“我的办件”中直接查询办件进度并下载结果。

二、线下办理

各县(区)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大厅)均设立了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服务窗口,申请人选择最近的办事地点前去办理即可。

各地市市级政务服务中心提供导办咨询、政策解读等服务。

三、申报结果认领

申请材料提交成功后,牵头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牵头部门制发电子证照。

申请人可通过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陕西省道路运输中心微信公众号等移动端上或者陕西省政务服务网的个人中心,查询认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等电子证照。

四、咨询电话及监督投诉方式

在陕西省政务服务网首页选择“一件事(试运行)”,选择“法人一件事联办”“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点击对应的“办事指南”,选择就近办理的区域,即可查看对应地区的牵头部门、办理时间、办理地点、咨询电话及监督投诉方式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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