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域汽车(600741):华域汽车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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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6-27 09:52
 

原标题:华域汽车:华域汽车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2024年6月28日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
事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
东(或授权代表)的合法权益,务请有出席股东大会资格的相关
人员事先办理参会登记手续,并准时参会。股东大会正式开始后,
终止现场参会登记。股东大会设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事宜。

二、股东(或授权代表)出席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
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请出席股东大会的相关人员遵守股东大
会秩序,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公司不向参会股东发放任何形
式的礼品,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三、股东要求提问的,可在预备会议时向大会秘书处登记,
并填写提问登记表。公司将统一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如问题涉
及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损公司、
股东共同利益等方面,公司一时无法回答的请予谅解。股东如发
言,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为提高大会议事效率,在股东就
本次会议议案相关的问题回答结束后,即可进行大会表决。

四、本次股东大会谢绝个人进行摄影、摄像和录音。参会人
员应尊重公司及其他参会人员的名誉权、肖像权等相关权利,未
经许可不得擅自传播会议视频、图片等信息。

五、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
果公司将以公告形式发布。

六、本次股东大会由律师进行全程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秘书处
2024年6月28日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1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2023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4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7   关于公司续签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并预计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8   关于公司与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等签订 《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并预计 2024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金额的议案  
9   关于预计公司 2024年度其他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的议案  
10   关于续聘公司 2024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 议案  
11   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 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2   关于调整公司外部董事、独立董事年度津贴标准 的议案  
13   关于投保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责任保险的议案  
14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5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二)主持人宣布现场股东大会开始及股东出席情况;
(三)推选大会总监票人、监票人;
(四)现场投票表决和股东问答(统计有效现场表决票);
(五)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六)公司聘请的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2024年 6月 28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
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2023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4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7   关于公司续签日常关联交易框架 协议并预计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金额的议案              
8   关于公司与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 限公司等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 议》并预计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金额的议案              
9   关于预计公司 2024年度其他日常 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10   关于续聘公司 2024年度财务和内 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11   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 -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2   关于调整公司外部董事、独立董 事年度津贴标准的议案              
13   关于投保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14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              
15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议案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一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现将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审议。

一、2023年董事会主要工作回顾
2023年,在国内各地方调控政策支持、促消费政策相继落地、
新品集中上市等因素推动下,我国汽车市场总体呈现稳步回升的
态势,其中国内新能源车和汽车出口持续保持较快增长,对国内
汽车市场的复苏带来有力支撑。同时,燃油车、新能源车两个品
类的市场竞争更趋“白热化”,汽车行业“价格战”不断升级。公
司主动应对市场竞争引发的产业链降价持续传导的压力,坚持
“稳中求进,关键在进”的工作总基调,围绕业务创新转型、抢
夺市场增量、持续成本优化、防范运营风险等方面,推进各项工
作,努力实现全年经营业绩的平稳增长。

报告期内,董事会认真履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
职责,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顺应市场变局,加快转型升级,进一步完善新赛道布局。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应对汽车智能化、电动化的变化趋势,加快
推动核心业务技术创新转型和产品规模化应用。

智能座舱领域,延锋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依托平台化创新
部件能力,向整车客户呈现面向未来智能座舱场景的先进产品解
决方案,其提供的模块化、系统化解决方案实现客户项目的量产
应用,在获取更高单车配套价值方面取得突破;2023年 7月,全
球首发业界领先的基于零重力座椅的完整安全解决方案 Safe
Unit,集中展示其在座椅、安全、电子、电机等领域的集成能力。

智能照明领域,华域视觉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完成数字交
互大灯、数字信号灯系列持续迭代开发,在产品功能、使用体验
等方面获得明显提升的同时实现大幅降本目标。最新数字全彩交
互照地灯产品已实现配套量产。

智能驾驶辅助领域,华域汽车电子分公司自主研发的前雷达、
角雷达、舱内生命体征监测雷达、电动门避撞雷达等新产品均实
现量产,纯固态激光雷达初步建立整机设计、测试验证等闭环研
发能力。

电驱动系统领域,华域汽车电动系统有限公司已形成覆盖
400V-800V的全系列驱动电机、电控产品,新获上汽通用、零跑
汽车的电控和高压电机项目定点。华域麦格纳电驱动系统有限公
司顺利推进长城汽车中高功率电驱动系统总成项目、800V碳化
硅自研控制器项目的开发工作。

热管理领域,华域三电汽车空调有限公司通过参与战略核心
客户重点平台项目开发,加快由空调压缩机向热管理系统的集成
转型,形成热管理集成模块研发和制造能力。

公司持续推进业务结构调整,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战
略,择机退出非核心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上海爱德夏机械
有限公司 45%股权出售工作,退出门铰链等业务;从业务发展前
景、实际经营情况等维度出发,研究制定部分非核心业务退出预
案,择时分步推进,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减负增效。

公司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顺应新能源渗透率和自主品牌
市占率持续上升的市场趋势,在稳固现有基盘业务基础上,继续
深耕增量客户市场。报告期内,公司发挥业务集群优势、搭建协
同平台、合力开拓市场,通过技术集中展示、重点项目专题沟通
等形式,与吉利汽车、广汽集团、奇瑞汽车、长城汽车、长安汽
车、小鹏汽车、理想汽车等客户开展多次交流,推广新产品、新
技术,追击客户关键项目。

2023年,按汇总口径统计,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 53.82%来
自于上汽集团以外的整车客户,业外客户收入占比持续提升,特
斯拉上海、一汽大众、比亚迪、奇瑞汽车、华晨宝马、长安福特、
吉利汽车、长安汽车、广汽乘用车、江淮汽车成为公司收入占比
国内排名前十的业外整车客户。2023年,在公司新获取业务生命
周期订单中,新能源汽车相关车型业务配套金额占比超过 65%,
国内自主品牌配套金额占比超过 40%。

二是围绕精益高效,推进降本增效,确保公司整体平稳运行。

公司坚持精益高效目标,积极应对降价、供应链安全、数字化运
营等挑战。报告期内,整车产销波动幅度加大,对零部件供应链
的成本和韧性都提出了更高要求。公司从生产制造、采购供应、
技术研发等环节全面落实降本目标,通过严控各类成本费用、合
理控制新增投资、持续深化智能制造、挖掘产业链垂直整合潜力、
建立供应链成本传导机制、开发推广平台化产品、深化整零 VAVE
(价值工程)协同等手段,建立成本持续改进机制,提高产品成
本竞争力,努力保持盈利水平的相对稳定;公司推行《供应链成
熟度评价标准》,夯实产业链“稳链固链”能力,以促进供应链整
体韧性和安全水平的全面提升;公司持续推进智能化制造工作,
2023年共完成 12家沪内和 10家沪外企业共计 200多个项目的
数字化工厂建设,推动全价值链管理的透明度和灵活度,助力企
业提升运营能力,提高运营效率。

三是聚焦健康发展,抵御波动风险,提升风险防范综合能力。

面对瞬息万变的外部环境,为有效防范经营风险,公司健全对客
户的信用等级管理及对高风险客户的内部预警机制,采取多种途
径和措施强化企业资金筹措和现金流监控管理,保证企业日常生
产经营资金的需求和安全;为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级,公司加快
搭建信息安全评价体系,完善数据安全等管控细则,推进所属企
业及工厂信息安全体系认证工作。

根据国资主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要求,2023年度
公司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内控
审计机构,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
告,公司也出具了《2023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二、会议召开及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2023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3次会议,完成 4个定期报告
和 24个临时公告的披露,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及审议情况
1、2023年 4月 26日,第十届董事会召开第七次会议,以通
讯表决的方式审阅了《公司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事项》,并审议
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
告》、《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的议案》、《关于的
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预计 2023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关于“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
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3年度公司开展金融
衍生品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华域科尔本施密特
铝技术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 2023年
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 2023年度内控审计机
构的议案》、《关于修订的议案》、《关于修订的议案》、《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关于召开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等 20项议案。

2、2023年 8月 29日,第十届董事会召开第八次会议(现场
会议),审阅了《2023年上半年公司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事项》,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上海汽
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
议案》、《公司 2023年半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聘
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等 7项议案。

3、2023年 10月 24日,第十届董事会召开第九次会议,以
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3年 6月 16日,公司召开了 2022年度股东大会。对股
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会均已有效执行。

1.《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152,723,984股为基准,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8.80元(含税),
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774,397,105.92元(含税)。上述利润分配
符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要求。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3年 7月 13日,除息日为
2023年 7月 14日,相关红利已发放完毕。

2.《关于预计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2023年
公司与控股股东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四个关联交易
框架协议项下预计交易金额为 1511.5亿元,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实际发生总金额为 1058.3亿元,未有超过股东大会审批
权限的关联交易事项发生。

3.《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华域科尔本施密特铝技术有限公
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经 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通过华域上海全资子公司华域汽车(香港)有限公司以委托贷款
的方式向该企业提供总额不超过 2,000万欧元(含)(折合人民币
约 1.48亿元)的委托贷款,期限为 3年(含)。截至 2023年 12
月 31日,华域汽车(香港)有限公司向华域科尔本施密特铝技
术有限公司提供的委贷余额为 2,000万欧元,根据合资外方按股
比以同等条件向华域科尔本施密特铝技术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
款的约定,委托贷款利率为 5.5%。

4.《关于聘任公司 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聘
任公司 2023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已聘任普华永道中
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年度财务审计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2023年度主要经营情况
2023年,在国内各地方调控政策支持、促消费政策相继落地、

主要财务数据   2023年   2022年   同比增减(%)  
营业收入(亿元)   1,685.94   1,582.68   6.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亿元)   72.14   72.03   0.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亿元)   65.03   64.63   0.6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2.288   2.285   0.1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2.063   2.050   0.6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03   14.11   减少 1.08个百分点  
四、2024年经营计划
面对 2024年国内汽车行业日趋激烈的竞争挑战,公司将重
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是加速价值创新,打造竞争新优势。将围绕“智能化、电
动化”趋势,充分发挥公司业务布局广、基盘规模大、集成能力
强等优势,深入挖掘客户使用场景,加强相关业务板块在架构、
芯片、软件等方面的协同整合,加快在电驱动、智能化、热管理
等领域的技术创新和业务布局,力争创造出零部件领域的新赛道,
形成自身差异化优势;将持续优化研发流程,提升研发效率,打
造更为敏捷、快速的体系能力,通过前期同步开发、模块化设计、
虚拟设计及验证、AI技术应用等手段,缩短产品研发周期,更好
地适应整车企业越来越快的新产品迭代节奏;将探索商业模式创
新,利用技术和供应链优势,根据客户对产品的不同整合度要求
提供有竞争力的解决方案,满足不同客户从零部件到系统方案的
多层次需求。

二是紧咬市场增长点,夯实发展空间。将继续坚持“紧跟增
量市场与头部客户”的策略,在巩固基盘业务的基础上,凭借创
新产品和优质服务增加客户黏性,进一步加强对自主品牌、龙头
出口客户、新能源品牌、豪华品牌等增量市场的开拓力度,全力
争取细分市场头部客户的关键项目和规模项目,为公司未来业务
增长夯实基础。

三是持续成本优化,提升抗压能力。以提质增效为目标,持
续做好业务结构调整,推进存量资源整合和优化配置工作;以降
本增效为抓手,建立覆盖技术、规划、人事、运营等企业全价值
链的长期优化机制,倒逼成本持续改善,提高产品综合竞争实力,
努力保持公司经营业绩稳定。

四是强化体系意识,赋能管理提升。将通过数字化赋能,提
高研发、运营、管理等全流程效能,完善穿透式供应链体系建设,
协同赋能整车发展,持续打造企业综合竞争能力。


以上报告请股东大会审议。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6月28日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二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现将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
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
神,积极勤勉、规范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对公司关联交易、内
控规范、定期报告编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职等情况进
行合法合规性的监督,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三次会议,具体审议内容如下:
2023年 4月 26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召开第八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
议案》、《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2022年度公司社会责任报告》、《关于预计 2023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等议案。

2023年 8月 29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召开第九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 2023年半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3年 10月 24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召开第十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列席了董事会各次现场会议和股东大会,
并对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及表决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上述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
定,董事会成员在审议表决上述议案时履行了忠实和勤勉义务,
监事会没有发现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的程序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监事会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抓好自身建设,持续强化日常履职职
能,认真执行监事会内部文件传阅制度,定期查阅与履职相关的
公司日常会议、文件等资料,切实履行监督职能。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要求,对公司依法运作、定期报告、内控建设、关联交易等事
项进行检查和监督,具体意见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
则》的相关规定,充分履行监督职能,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董事、
高管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在本报告期内的股东大
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公司董事能亲自出席会议,在审议各项议案时,履行了忠实
和勤勉义务;公司依法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经营
管理层能定期对决议落实情况和董事会授权事项进行报告,高级
管理人员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情况发生,没有
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行为。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事会等会议决议及相关重大信息,均能按照《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披露。


(二)公司财务真实性情况
监事会检查了公司 2023年各期的定期报告,其内容及格式
均严格按照国家财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进行编制。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所载内容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业绩。

(三)公司内控建设情况
公司以内控体系建设为抓手,采取企业自评与公司抽查方式,
对所属各级子公司、直接投资企业及主要间接投资企业进行内控
执行情况检查。2023年,公司完成对本部 417个关键控制点的检
查,测试范围涵盖本部所有关键控制点的 66%;对所属企业采取
企业自评加外部抽查的方式进行检查,范围覆盖所属各级子公司,
直接投资企业及主要间接投资企业的抽查比例达到 53%。针对检
查所发现的缺陷问题,公司通过问题分析与各类缺陷总结,指导
和督促相关企业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及整改完成时间表,
跟踪检查整改落实情况,扎实提升企业风险防范能力。

公司董事会根据国资主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必要轮
换的相关要求,2023年度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担任内控审计机构,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
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公司出具了《2023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是
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定价符合诚实信用、公开、公正、公
平的原则,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公司对日常关联交易
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作出
了客观、独立的判断意见,未发现有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况。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加强与监管部门、董事会和经营
管理层的沟通,通过列席相关会议、深入企业调研、查阅动态信
息等方式,及时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经济运行状况,充分发挥
监督职能,并积极参加各类监事培训和学习交流活动,进一步提
升监事履职能力,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切实维护好公司利益和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上报告请股东大会审议。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6月28日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三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余卓平)

各位股东:
2023年,本人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
责,在董事会中发挥了专业作用,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
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做出了积极努力。现
就 2023年主要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专业背景、工作履历情况
本人为工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同济大学智能型
新能源汽车协同创新中心主任。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我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及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三次董事会,本人全部出席参会,没有
委托参加的情况;本人出席了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3年,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提名、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的委员参加了三次会议,受邀出席了审计委员会(扩大)会
议,共审议议案 18项,并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
意见。

在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会议资料,充分了
解相关信息。会议召开时,本人认真审议各项议题,能结合自身
在汽车行业领域的专长,在审议相关议案时,重点就如何把握新
能源汽车发展前景、跟上技术发展趋势等方面提出专业意见或建
议。
(三)日常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
要求,合理安排时间,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
董事的职责。本人通过关注公司公开信息、现场审阅公司材料等
多种方式,把握国内外汽车行业动态,了解公司实际运营情况;
通过参加董事会等重要会议、开展与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年审会
计师的沟通交流,重点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财务、内控等方面的
运行情况;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与参会的中小股东和投资者
就其关心的公司经营情况进行沟通交流,了解资本市场对公司的
关切。公司能够及时通知并认真筹备各项会议,提前送达会议资
料,定期安排独立董事参加相关调研和各类会议,为独立董事履
行职责、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2023年,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我对董事会的全部议案投出赞成票,未有反对和弃权的
情况;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解聘
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参与董事会各项议案的审议及决策,根
据相关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对报告期内公司重要事
项发表意见和建议。

1. 关联交易情况
(1)关于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预计和定价是按照诚实
信用原则,并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符合公司关联
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是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不会损
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2)关于关联方财务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监管要求,出具了关联方上海汽车集团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汽财务公司)2022年度及 2023
年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上汽财务公司已按照金融监管部门的要
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风险控制管理体系,在资金、信贷、审计、
信息管理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相关标准。

公司与上汽财务公司发生的金融业务,遵循了公正公平原则,交
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
况。

2.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严格履行在报告期内或持
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没有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

3.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有效的原则,符合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
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均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程
序合法合规,不存在侵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4.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规范、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
的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重大问题和异常事
项。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
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运行、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与
公司内控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内容不存在差异。

5.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相关规定而作出的相应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
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
度的追溯调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6.滚动发展规划
公司要找准自身在产业链变革及零部件竞争中的定位,通过
新技术产品创新升级,赋能现有优势业务,突破新兴业务发展“瓶
颈”,在智能化、电动化的“新赛道”上重塑公司竞争优势;公司
要发挥核心业务群的综合优势,加快调整产品结构,扎实推进智
能制造工作,提高管理、运营、研发等环节效能,持续提升核心
竞争能力。

7.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因公司连续聘用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的年限已达到国资主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必要轮
换的要求,新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担任公司 2023年度的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经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本次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恰当充分,选聘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

8.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9.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符合相关
规定,对年报中披露的薪酬情况无异议。

10.其他事项:
(1)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回报投资者,实施了 2022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充分考虑了公
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委托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向华域科尔本施密特铝技术
有限公司按股比提供不超过 2,000万欧元(含)委托贷款,公司
对该企业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了评
估,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该事项的董事会表决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的情况。

(4)关于金融衍生品业务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计划在 2023年度开展的金融
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规避汇率变动风险等因素对公司生产经
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提高公司应对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公司已
建立较为完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相关内控制度,投资风险可以得
到有效控制。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
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相关职责。

2024年,本人将继续深入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的相关要求,充
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积极勤勉开展各项工作,为公司提
出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更
多支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以上报告请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余卓平
2024年6月28日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三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芮明杰)

各位股东:
2023年,本人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
责,在董事会中发挥了专业作用,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
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做出了积极努力。现
就 2023年度主要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专业背景、工作履历情况
本人为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复旦大学企业
发展与管理创新研究中心主任。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我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及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三次董事会,本人全部出席参会,没有
委托参加的情况;本人出席了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3年,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
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共召集并参加了五次会议,审议议案 25
项,并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

在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会议资料,充分了
解相关信息。会议召开时,本人认真审议各项议题,能结合自身
在产业经济领域的研究方向,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就完善企业核
心人才队伍建设体系、推进汽车产业数字化转型等内容提出专业
意见或建议。
(三)日常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
要求,合理安排时间,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
董事的职责。本人通过关注公司公开信息、现场审阅公司材料等
多种方式,把握国内外汽车行业动态,了解公司实际运营情况;
通过参加董事会等重要会议、开展与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年审会
计师的沟通交流,重点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财务、内控等方面的
运行情况;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与参会的中小股东和投资者
就其关心的公司经营情况进行沟通交流,了解资本市场对公司的
关切;同时,结合上级监管政策等变化要求,提醒公司做好相关
风险防范和制度完善等工作。公司能够及时通知并认真筹备各项
会议,提前送达会议资料,定期安排独立董事参加相关调研、各
类会议及业绩交流会,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提供便利
条件。

2023 年,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本人对董事会的全部议案投出赞成票,未有反对和弃权
的情况;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
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参与董事会各项议案的审议及决策,根
据相关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对报告期内公司重要事
项发表意见和建议。

1.关联交易情况
(1)关于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预计和定价是按照诚实
信用原则,并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符合公司关联
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是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不会损
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2)关于关联方财务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监管要求,出具了关联方上海汽车集团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汽财务公司)2022年度及 2023
年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上汽财务公司已按照金融监管部门的要
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风险控制管理体系,在资金、信贷、审计、
信息管理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相关标准。

公司与上汽财务公司发生的金融业务,遵循了公正公平原则,交
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
况。

2.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严格履行在报告期内或持
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没有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

3.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2023年,公司的信息披露遵守了及时、准确、完整、公平、
有效的原则,符合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
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均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程
序合法合规,不存在侵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4.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规范、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
的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重大问题和异常事
项。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
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运行、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与
公司内控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内容不存在差异。

5.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相关规定而作出的相应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
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
度的追溯调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6.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因公司连续聘用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的年限已达到国资主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必要轮
换的要求,新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担任公司 2023年度的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经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本次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恰当充分,选聘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

7.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8.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符合相关
规定,对年报中披露的薪酬情况无异议。

9.其他事项:
(1)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回报投资者,实施了 2022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充分考虑了公
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委托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向华域科尔本施密特铝技术
有限公司按股比提供不超过 2,000万欧元(含)委托贷款,公司
对该企业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了评
估,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该事项的董事会表决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的情况。

(4)关于金融衍生品业务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计划在 2023年度开展的金融
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规避汇率变动风险等因素对公司生产经
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提高公司应对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公司已
建立较为完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相关内控制度,投资风险可以得
到有效控制。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
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相关职责。

2024年,本人将继续深入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的相关要求,充
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积极勤勉开展各项工作,为公司提
出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更
多支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以上报告请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芮明杰
2024年6月28日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三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吕秋萍)

各位股东:
2023年,本人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在董事会中发挥了专业作用,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做出了积极努力。现就
2023年度主要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专业背景、工作履历情况
本人拥有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资格,现任上海华鼎瑞德
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我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及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三次董事会和两次股东大会,本人全部
出席参会,没有委托参加的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3年,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共召集了
三次会议,审议议案 22项,并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进行审议并
发表意见。

在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会议资料,充分了
解相关信息。会议召开时,本人认真审议各项议题,能结合自身
在财务会计领域的专长,在审议相关议案时,重点关注公司定期
报告中相关财务数据存在较大变化的原因,并就公司在激烈市场
竞争环境中加强对现金流管控等内容提出专业意见或建议。
(三)日常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
要求,合理安排时间,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
董事的职责。本人通过关注公司公开信息、现场审阅公司材料、
开展现场走访调研等多种方式,把握国内外汽车行业动态,了解
公司实际运营情况;通过参加董事会等重要会议、开展与公司相
关职能部门、年审会计师的沟通交流,重点关注公司生产经营、
财务、内控等方面的运行情况;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和定期报
告业绩交流会,与参会的中小股东和投资者就其关心的公司经营
情况进行沟通交流,了解资本市场对公司的关切;同时,结合上
级监管政策等变化要求,提醒公司做好相关风险防范和制度完善
等工作。2023年 12月 28日,本人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延锋汽车
饰件系统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调研,并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延锋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的现场审计
情况进行了沟通交流。

公司能够及时通知并认真筹备各项会议,提前送达会议资料,
定期安排独立董事参加相关调研、各类会议及业绩交流会,为独
立董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本人对董事会的全部议案投出赞成票,未有反对和弃
权的情况。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
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参与董事会各项议案的审议及决策,根
据相关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对报告期内公司重要事
项发表意见和建议。

1.关联交易情况
(1)关于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预计和定价是按照诚实
信用原则,并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符合公司关联
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是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不会损
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2)关于关联方财务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监管要求,出具了关联方上海汽车集团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汽财务公司)2022年度及 2023
年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上汽财务公司已按照金融监管部门的要
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风险控制管理体系,在资金、信贷、审计、
信息管理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相关标准。

公司与上汽财务公司发生的金融业务,遵循了公正公平原则,交
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
况。

2.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严格履行在报告期内或持
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没有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

3.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2023年度,公司的信息披露遵守了及时、准确、完整、公平、
有效的原则,符合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
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均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程
序合法合规,不存在侵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4.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规范、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
的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重大问题和异常事
项。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
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运行、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与
公司内控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内容不存在差异。

5.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相关规定而作出的相应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
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
度的追溯调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6.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因公司连续聘用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的年限已达到国资主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必要轮
换的要求,新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担任公司 2023年度的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经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本次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恰当充分,选聘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

7.其他事项:
(1)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回报投资者,实施了 2022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充分考虑了公
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委托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向华域科尔本施密特铝技术
有限公司按股比提供不超过 2,000万欧元(含)委托贷款,公司
对该企业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了评
估,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该事项的董事会表决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的情况。

(4)关于金融衍生品业务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计划在 2023年度开展的金融
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规避汇率变动风险等因素对公司生产经
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提高公司应对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公司已
建立较为完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相关内控制度,投资风险可以得
到有效控制。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
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相关职责。

2024年,本人将继续深入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的相关要求,充
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积极勤勉开展各项工作,为公司提
出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更
多支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以上报告请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吕秋萍
2024年6月28日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四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
现将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1.营业收入:16,859,405.13万元,比上年增长6.52%。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1,417.58万元,比上
年增长0.15%。

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650,261.51万元,比上年增长0.62%。

4.总资产:2023年末 17,609,652.71万元,比上年增长
8.17%。

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023年末5,776,758.55
万元,比上年增长9.06%。

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03%,比上年减少 1.08个
百分点。

7.资产负债率:65.03%,比上年增加0.08个百分点。

2023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基本每股收益2.288元,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2.063元,每股净资产18.32
元,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89元。

二、2023年度母公司报表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1.净利润:587,482.30万元,比上年增长6.29%。

2.总资产:2023年末 4,572,031.50万元,比上年增长
6.60%。

3.净资产:2023年末 4,466,279.77万元,比上年增长
7.72%。

4.资产负债率:2.31%,比上年减少1.02个百分点。


以上报告请股东大会审议。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8日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五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
现将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报告如下: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度公司报表(母公司)净利润 5,874,823,013.80元,提取法定
盈余公积金 587,482,301.38元,2023年度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
额为 5,287,340,712.42元。

公司 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拟向全体股东每 10股
派发现金红利 7.50元(含税)。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
总股本 3,152,723,98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364,542,988.00元(含税),占母公司 2023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
额的 44.72%,占 2023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的 32.78%。公司 2023年未分配利润结余 2,922,797,724.42元,
加 2022年年末未分配利润 14,765,277,380.38元,公司未分配利
润结余 17,688,075,104.80元。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如在公司利润分配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
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以上预案请股东大会审议。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8日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六

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印刷本)。
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公开披露。


以上议案请股东大会审议。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8日

商品供应   2023年预计 金额(万元)   2023年实际 发生金额(万元)  
上汽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向华域汽 车及其下属企业供应商品   2,000,000   1,411,091  
华域汽车及其下属企业向上汽集 团及其下属企业供应商品   13,000,000   9,067,253  
合计   15,000,000   10,478,344  
2.《综合服务框架协议》

综合服务   2023年预计 金额(万元)   2023年实际 发生金额(万元)  
上汽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向华域汽车及其 下属企业提供服务   40,000   29,327  
华域汽车及其下属企业向上汽集团及其   15,000   8,707  
下属企业提供服务          
合计   55,000   38,034  
3.《房地租赁框架协议》

房地租赁   2023年预计 金额(万元)   2023年实际 发生金额(万元)  
上汽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向华域汽车及其 下属企业支付租金   10,000   4,893  
华域汽车及其下属企业向上汽集团及其 下属企业支付租金   10,000   6,380  
合计   20,000   11,273  
4.《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金融服务   2023年预计金额 (万元)   2023年实际 发生金额(万元)  
合计   40,000   30,719  
公司2023年度四个框架协议项下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金额均未超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范围,符合公司《关联交易
管理制度》的规定。

鉴于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即将到期,为满足公司生产
经营的发展需要,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公司拟与上汽集团续
签上述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自 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
准之日起,至三年后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新的协议之日止。同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公
司与关联人签订关于财务公司的金融服务协议,应作为单独议案
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因此公司与上汽集团、上汽集团财
务有限公司拟签订的《金融服务框协议》,将作为单独议案提交
审议。

公司结合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金额,并考虑
汽车市场及公司业务发展情况,预计 2024年度与上汽集团《商
品供应框架协议》、《综合服务框架协议》、《房地租赁框架协议》项下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商品供 应框架协 议》   交易类别   关联人   2024年预计金额 (万元)  
    向关联人 销售商品   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4,500,000  
        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   3,500,000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乘 用车分公司   2,500,000  
        其他   1,700,000  
        小计   12,200,000  
    向关联人 采购商品   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1,000,000  
        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   300,000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乘 用车分公司   400,000  
        其他   600,000  
        小计   2,300,000  
    合计   14,500,000      


《综合服务 框架协议》   交易类别   2024年预计金额 (万元)  
    向关联人提供技术支持及其他综合服务   12,000  
    接受关联人综合物流、技术支持及其他综 合服务   40,000  
    合计   52,000  
《房地租赁 框架协议》   向关联人支付房地租金   10,000  
    向关联人收取房地租金   15,000  
    合计   25,000  
注:1)上述关联人均包含其所属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共同控制
企业。

2)上述预计金额获得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将作为日常关联交
易框架协议的附件,公司股东大会无需就该等协议项下的具体实施
协议进行审议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由于本议案涉及与上汽集
团之间的关联交易,股东大会表决本议案时,关联股东上汽集团
需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请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上汽集团回避表决。(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