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上午,沧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关于“个转企”工作暨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新闻发布会。全程实录如下:
主持人:
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好!欢迎出席沧州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邀请沧州市行政审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邓统军先生,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秀文先生,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飞先生,向大家介绍全市“个转企”工作以及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
下面,请邓统军副局长进行发布。
沧州市行政审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邓统军:
各位记者朋友们:
大家好!欢迎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借此机会,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行政审批工作的新闻界朋友们表示衷心感谢。下面,我介绍一下全市“个转企”工作以及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有关情况。
一、我市“个转企”工作概况
市委市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始终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以“培育经营主体、优化营商环境”为主线,下大力推进经营主体数量和质量“双提升”。截至2023年11月底,全市经营主体总量达到73.52万户,其中,个体工商户总量达到51.33万户,占经营主体总量的69.82%,全市新登记经营主体12.04万户,个体工商户新登记8.94万户,占经营主体新增量的74.27%。
个体工商户作为繁荣社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巩固和扩大就业、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保障,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按照“政策支持、主体自愿、依法登记、高效服务”的原则,自2023年11月7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个转企”工作。
这项工作,既是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要求,又是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举措。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后,能够进一步扩大规模、提升抗风险能力、便利融资吸引投资,有效突破发展瓶颈提升整体市场竞争力,更加有力地激发我市中小微企业活力,进一步为经济社会发展蓄势赋能。自我市实施“个转企”改革以来,共为46家个体工商户办理“直接变更登记”,为今后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趟开了新路子。
二、扶持经营主体发展壮大优惠政策
为全方位推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扶持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我市推出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下面结合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介绍。
(一)多措并举保障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在各县(市、区)企业开办专区设置了“个转企”服务专窗,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设置了“个转企”咨询窗口,为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提供业务咨询、帮办代办“一站式”服务。同时,严格落实首问负责、一次告知、当场办结等制度,实现办理“个转企”业务“最多跑一次”。
一是鼓励“直接变更登记”升级为企业。鼓励个体工商户通过“直接变更登记”的方式转型为企业,保留原有成立日期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二是最大限度保留原有字号。“个转企”后的企业名称在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可最大限度保留原名称中的字号和行业特点,维护发展的延续性。三是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个转企”过程中不改变住所(经营场所)的,不再重复提交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材料,便利“个转企”登记注册。四是简化资产折股明确注册资本。允许出资人以承诺的方式,将个体工商户的资金数额转为企业的注册资本,免于办理资产评估手续。五是妥善处理债权债务承诺办理。个体工商户已对原有债权债务作出妥善处理的,只需签署《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承诺书》,提交业务办理材料,即可进行“个转企”登记。六是落实印章刻制补贴政策。根据我市各地区实际情况,对于办理“个转企”登记的经营主体,全部落实印章刻制政府补贴政策。
(二)“扶上马”再“送一程”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壮大。
一是加大对小微企业帮扶力度。帮扶“个转企”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知识产权强企等活动,梳理企业需求,精准帮扶,助力小微企业高质量持续发展。
二是落实财税优惠政策为小微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以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小型微利企业在依法享受其他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可叠加享受“六税两费”减半征收政策。小型微利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以上政策均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三是支持创业创新对优质中小企业开展梯度培育。落实《河北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对优质中小企业的梯度培育,突出政策引导,强化服务指导,用心用情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引导中小企业专注主业、深耕行业、强化创新,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下一步,将认真贯彻我省关于全面推进“个转企”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把“个转企”工作作为经营主体提高市场竞争力、增强发展动力的有力抓手,进一步落实扶持中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实现各类经营主体质量和数量的双提升,充分激发市场新活力。
(一)加大“个转企”工作推进力度。向社会广泛宣传“个转企”相关政策、工作流程、积极意义等,让利好政策信息直达个体工商户。根据地方特点、产业特色,加快建立“个转企”培育库,对入库个体工商户开展重点指导、跟踪服务、动态调整,建立并完善常态化“个转企”工作机制。强化业务指导和帮办代办,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提升“个转企”审批服务便利度。
(二)持续深入开展“质量服务企业行”行动。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质量强市为主线,以质量提升、质量基础、质量品牌为抓手,在全市组织开展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质量管理、知识产权、品牌建设七项质量基础提升行动,为我市加快建设现代化沿海经济强市提供质量支撑。
(三)加大财税政策落实力度。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政策宣传辅导,确保财税优惠政策直达纳税人。强化对小微企业财税优惠政策的重点管理,坚持每月对减免税数据进行监控分析,及时了解纳税人享受优惠政策情况。进一步畅通小微企业和税务机关的沟通渠道,各级税务机关由专人负责政策落实情况,搜集纳税人在政策适用中遇到的问题,积极向上级部门提出合理性意见和建议。
(四)加大优质企业发掘培育力度。聚焦全市主导产业和县域特色产业,对具备较好发展潜质,能够通过服务帮扶,在一定时间内形成明显提升的中小企业,实施重点培育和全方位服务。建立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库,围绕打造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进行业务指导、政策宣贯,同时鼓励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为企业提供“小快轻准”的产品和解决方案,降低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门槛,提高企业信息化建设积极性。
最后,真诚希望大家继续加大对“个转企”工作以及扶持中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合力支持的良好氛围,助力各类经营主体“成长壮大、轻装前行”,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新的力量。谢谢大家!
主持人:
谢谢邓统军副局长的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记者举手示意,并通报所在媒体。
问题1:您好,请问市场监管部门针对小微企业有哪些扶持政策?
主持人:请杨秀文副局长回答。
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秀文:
11月7日,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局专门印发了《贯彻落实<市场监管部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方案》,在持续优化发展环境、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强化法治保障、推动高质量发展四个方面,制订了20条具体措施,促进我市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按照上述《实施方案》,我市小微企业可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内部治理规范、取得有效内部制衡;通过积极参与争创企业标准领跑者行动,提升企业标准化能力;通过参与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质量技术创新能力;通过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专业托管和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培育,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水平等。
主持人:请继续提问。
问题2:您好,请问工信部门对优质中小企业是如何开展梯度培育的?
主持人:请徐飞副局长回答。
沧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徐飞:
一是细化梯度培育,加强对专精特新企业,特别是小巨人企业的培育。健全市县联动推进工作机制,构建县级聚焦专精特新企业、市级紧盯小巨人企业定向培育体系。二是强化金融支持。以企业上市和金融助力为主攻方向,以专精特新企业为突破口,引导全市优质企业做大做强。组织了金融赋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保险服务宣讲会等系列对接活动。深化与建行、中行合作,重点围绕专精特新企业持续加大企业信贷支持力度,加大创新性金融产品推介。三是加大对企业政策引导扶持。借助赛迪研究院、信通院等高级智库,加大对以专精特新为代表企业的智力支持。积极为专精特新企业争取资金,今年为河北彩客新材料、金达科技等10家小巨人企业争取“专精特新”骨干项目资金支持1000万元。四是深化典范培树。做好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示范企业的宣传报道工作。沧海核装备、中泊防爆、汇东管道等专精特新企业作为优秀成长案例和成功经验的代表在全省进行展播。借助沧州市国际传播“一中心两平台”产业出海平台等对外载体,全力推动产业出海,帮助格锐特、汇中管道等专精特新企业建好海外独立站,促进交流合作,扩大产品影响力。
主持人:
谢谢邓统军副局长、杨秀文副局长、徐飞副局长的介绍,谢谢各位记者朋友们,本场发布会到此结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