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鸿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220200MAC13YR19E):
我局于2024年5月13日对你单位作出《税务事项通知书》(吉市一税通〔2024〕1238号),责令限期缴纳税款。因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国家税务总局吉林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税务事项通知书》(吉市一税通〔2024〕1238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本公告送达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具体内容附后,受送达人可到国家税务总局吉林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书面文本。
地址:吉林大街58号税务局办公楼322
联系电话:0432-65150419
联系人:张萌、孙仁波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吉林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税务事项通知书》(吉市一税通〔2024〕1238号)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