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记者 邓桂明 通讯员 黄军山 长沙报道
当下正是一年一度的招生热季。面对众多的招生传单、招生电话、招生人员,很多学生和家长满腹疑虑、犹豫不决。为了更好地引导家长正确认识民办教育、理性选择民办学校,本网联合长沙市教育局推出民办教育特别报道,希望对广大学生和家长有所帮助。
一、政策规定
◆《长沙市民办培训学校管理办法》(长教通[2012]281号)
第三条 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归口管理辖区内民办培训学校,负责辖区内民办培训学校设置审批、日常监管、年度评估和业务指导等工作。
第十一条 民办培训学校在审批机关所辖行政区域外设立教学机构的,应当以独立法人身份向教学机构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办学许可证》。
第十二条 民办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正本应当张挂在学校主要办公场所,并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不得出让、出借、出租。民办培训学校应当规范使用《办学许可证》核准的校名,并在学校醒目位置悬挂校牌和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认证标示。
第十八条 民办培训学校应当实行专兼职教师身份公示制度,在校内醒目位置公示专兼职教师的相片、姓名、学历层次、专业类别、专业技术职称、教师资格证号和工作简历等基本信息,同时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 民办培训学校不得以任何方式与普通中小学合作办学,不得随意借用“名校”、“名师”(含“一线教师”、“ 命题教师”)等概念进行招生宣传,不得利用全日制中小学在职教师组织生源、发放招生回扣,不得组织公办中小学校在校学生成建制补课。
第二十二条 民办培训学校应当坚持诚信服务,按照招生简章、招生广告公布的课程计划开设课程、开足课时,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第二十三条 民办培训学校应当允许学生退学。退费标准和退费办法按《湖南省民办教育办学机构收费管理办法》(湘价服[2004]161号)第八条有关规定办理。
◆《长沙市清理整治艺术考试培训机构工作方案》(长教通〔2013〕231号)
建立定期告知制度,每年由市教育局通过报纸、网络向社会发布合法的艺术考试培训机构名单,并通过致家长公开信等形式告知相关事项,引导家长、带队老师和艺术考生理性选择培训学校。严禁学校或教师推荐或介绍艺术考生到无证非法机构接受培训。
◆《关于对艺术考试培训市场实行联管联控的通知》(长教通〔2014〕44号)
招生学校(艺术考试培训学校)每年招生结束后,必须在9月30日前将招生情况(含招生人数、招生来源、收费标准、招生联系人等)报告所在地区县(市)教育局民办教育管理部门汇总,报市教育局民办教育处备案;
送培学校(相关高中阶段学校)每年9月30日前必须将本校艺术考生送培情况(含送培人数、招生学校、缴费标准和主要送培老师等)情况报告所在地区县(市)教育局民办教育管理部门汇总,报市教育局民办教育处备案。市直高中阶段学校直接报市教育局民办教育处;
区县(市)教育局对招生学校和送培学校报告情况进行核查核实,并将核查核实情况在10月31日前书面报告市教育局民办教育处,市教育局民办教育处综合各区县(市)书面报告,对异常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严禁各高中阶段学校组织或推荐艺术考生到非法艺术考试培训机构参加培训,严禁各高中阶段学校艺术教师未经学校同意擅自向艺术考生收取费用、组织集训。
◆《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非学历教育高等学校管理的通知》(长教通〔2015〕153号)
5、民办非学历教育高等学校不得在办学许可证核定的办学地点之外办学,不得超出办学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办学,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招生、教学等任务委托或承包给其他单位、中介机构和个人,不得为不具备办学资质的机构或个人办理学籍、考籍挂靠手续、收取管理费。不得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
6、民办非学历教育高等学校与普通高等院校合作开办自学考试、成人教育、远程教育等助考培训业务的,必须取得上级教育考试部门颁发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登记证》、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函授教育站》等资质,并与合作院校签订有效合同。与用人单位合作开展劳动技能、就业能力等培训的,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有效合同。
7、民办非学历教育高等学校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载明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层次、学习形式、学习年限、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取得学习证书的性质等,并按规定报市教育局备案。涉及合作办学的项目,招生简章和广告必须经合作方同意,或由合作院校授权制定。不得将自考助学、成考培训、远程网络教育与普通全日制教育混同,进行误导性宣传。未经备案的招生简章和广告不得发布。
8、民办非学历教育高等学校必须坚持入学自愿原则。学生入学之前,应当向学生或者学生家长告知学校的办学性质、办学层次、学习形式、学习年限、学习内容、收费标准、毕业去向及颁发证书种类、教学与生活条件等方面的详细情况,安排现场考察,并与学生或者学生家长签订入学告知书以后,方可办理入学手续。
◆《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
1、严格加强技能培训费管理。各非学历教育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向学生收取技能培训费,必须遵循学生自愿,并将技能培训的项目、课程、时间、课时、教材、师资以及考证考级等安排向学生公布,接受学生和家长监督。
2、严格禁止虚假承诺、虚高收费行为。各相关学校不得以“包过线”、“包录取”、“包获证”、“包就业”为名跟学生及家长签订协议,不得以此为名向学生和家长收取高额费用。
3、严格执行按学年(期)收费制度。民办非学历教育高等学校、民办培训学校收费参照《湖南省民办教育办学机构收费管理办法》(湘价服[2004]161号)有关规定,分别实行按学年收费、按学期收费制度。各学校不得以“套餐”、“打包”等形式跨学年(或学期)收费。
二、温馨提示
1、学生和家长选择民办学校要特别注意哪些问题?
选择民办学校要特别注意三个问题。一是要选择有资质的学校。查看学校是不是有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办学许可证》,工商部门登记的教育咨询公司以及没有任何资质的办学机构请谨慎选择。二是要选择师资力量较强的学校。对于培训学校,长沙要求实行教师实名备案和身份公示,学生和家长选择学校时,可以查看教师的学历证、教师资格证,必要时还可以了解学校与教师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三是要选择学校管理规范的学校。查看学校教学、住宿、餐饮等方面条件和学校整体环境、办学氛围,并通过《湖南民办教育网》、《长沙教育信息网》查询学校近年年度办学情况评估结果。我们提倡广大学生和家长自主选择民办学校,凡是生源学校或专业老师以各种理由强行推荐学生到指定民办培训学校参训的,学生或家长可以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举报。
2、到民办学校缴付相关费用是要注意哪些事项?
根据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湖南省《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5]655号)有关规定,民办学校无论是营利性还是非营利性、学历教育还是非学历教育,收费都已经充分放开,完全由民办学校根据市场情况自主定价,关键是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必须公开、服务性收费和其它特殊收费必须遵循自愿。
需要特别提醒学生和家长的是,少数非学历教育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向学生收取技能培训费必须遵循学生自愿,学生和家长有权了解技能培训的项目、课程、时间、课时、教材、师资以及考证考级等安排。参照《湖南省民办教育办学机构收费管理办法》(湘价服[2004]161号)有关规定,民办非学历教育高等学校可以实行按学年收费,民办培训学校收费一般按课时收费,但课时跨度不得超过一个学期。凡以“套餐”、“打包”等形式的跨学年、跨学期收费和以“包提分”、“包过线”、“包录取”、“包获证”、“包就业”为名跟学生及家长签订协议收取的高额费用,学生和家长有权拒绝,同时可向教育行政部门举报。
3、什么是艺体高考培训学校?什么是非学历教育高等学校?长沙有哪些艺体高考培训学校和非学历教育高等学校?
通常来说,艺体高考培训学校是指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组织有一定专业基础、意向参加高考专业考试的初高中学生进行专业强化集训的培训学校。民办非学历教育高等学校是指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面向社会举办的教学内容属于高等教育层次但不具备颁发国家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资格的各类助学、培训、辅导等专修(进修、自修)学院或学校。
艺体高考培训学校和民办非学历教育高等学校一般为民办性质。长沙目前共有艺体高考培训学校52所,绝大部分分布在岳麓区。共有民办非学历教育高等学校30所,加上少量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和民办培训学校,共有39所学校具备从事自考助学、成教函授资质。有关名单我们已同时通过媒体发布,希望考生和家长关注。
4、初中毕业生就读中等职业学校以后,有哪些途径可以获得专科以上文凭?
一般有三种途径:一是中职毕业后通过对口升学进入高等职业院校学习,这种形式的学习时间一般为六年,其中中职三年、高职三年,学生修完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可获得全日制中专文凭和全日制高职专科文凭。二是中职毕业后参加高等院校专科层次的成人高考,这种形式的学习时间一般为五年,其中中职三年、成教专科函授两年,修完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可获得全日制中专文凭和对应高等院校成教专科文凭。三是中职在读期间同时参加高等院校专科或本科层次的自学考试,这种形式的学习时间根据学生考试情况确定,修完全部课程且自考成绩合格,可获得全日制中专文凭和高等院校自考专科或本科文凭。值得提醒的是,近年来,多数高职院校也在面向初中毕业生招收专科生,这种招生纳入国家计划,被录取的学生均为高职院校学籍,学制为五年,毕业后获得全日制高职专科文凭。而个别民办学校招生往往有意模糊概念,将自考助学、成考培训、网络教育等与这种全日制高等教育混同,进行误导性宣传,需要广大学生和家长特别留意。
5、自考助学和成考培训方面目前存在哪些乱象?
目前,自考助学和成考培训方面的乱象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无证办学。部分并不具备办学资质的教育咨询公司、甚至个人参与办学,办学管理不规范,办学质量和学生权益很难得到保障。二是虚假宣传。从事自考助学和成考培训的民办学校或机构与高等院校合作,办学地址一般在普通高等院校校区或附近,师资也大都是来自合作院校的兼职教师。每年中考、高考录取前后,他们便通过电话、传单、或者招生人员直接上门的方式与学生、家长联系,宣称手里有少量普通高校招生指标,可以降分录取,以此诱骗学生及家长。三是招生回扣。不少学校或机构临时聘用大量的社会人员招生,按招收学生总数支付招生回扣。为了获得更多回扣,这些社会招生人员往往使出浑身解数,在学生和家长面前把学校吹得天花乱坠。只要回扣到手,他们不需要负任何责任。近年来,长沙连续发生民办学校或其它无证机构打着普通高校旗号进行虚假宣传,致使学生上当受骗,最后投诉上访的负面事件。
三、公示公告
1、长沙市艺体高考培训学校基本信息公布
2、长沙市自考助学、成教函授学校基本信息公布
四、案例警示
教育咨询公司老板收钱跑路
6月7日,湖南日报刊发报道《培训机构老板跑路 受害家长维权无门》,反映长沙青竹湖明思教育法定代表人突然失联,多名学生成为受害者,相关部门各持一词,受害家长维权无门。
事发后,长沙市教育局、开福区教育局就此进行了调查。
经查,湖南省明思教育咨询有限公司2013年7月2日由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福分局登记注册,经营期限为2013年7月至2063年7月1日,经营范围为教育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营销策划、工艺礼品、文化用品的销售,总部设在岳麓区麓谷科技园金融大厦。该公司近年陆续在长沙天心区、开福区、岳麓区、雨花区、芙蓉区开设了11个教学点,超范围从事教育培训,其中青竹湖教学点于2015年7月开办,共招收了73名学生,累计收费126万余元。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该公司自3月起就拖欠老师工资,5月26日宣布破产,法定代表人随即失联,73名学生2357个课时的培训教学未按合同履行到位,累计折算课时培训费37.15万元。
假借高校名义招生被查
某中等职业学校2010年4月与长沙某高校继续教育学院签订联合办学协议,开始从事高等非学历教育培训业务(即成人高等教育专科培训),除协助高校组织符合成教招生条件的生源外,同时动员并组织本校中职毕业生报考高校成教专科函授。在招生过程中,该校明知自己属于中等职业学校,却假借高校名义进行招生宣传,欺瞒家长学生。2014年12月22日,几十名被骗学生及家长聚众到学校闹事、到有关部门上访,强烈要求退学退费、退学转学。
事发后,市教育局及时进行了调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有关规定,责成该校对要求退学退费的学生全额退还当年所收学费,并配合家长做好学生管理,直至家长受领学生;对要求退学转学的学生做好分流安置,直至相关学校正式接收学生。责成该校暂停招生一年,就有关问题进行整改。责成该校就违规招生问题写出书面检查,并在全市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