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富龙: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23-12-06 14:37

证券代码:300171 证券简称:东富龙 公告编号:2023-052

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7.20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095%;

2、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曾用名)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5名激励对象办理7.2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1、激励形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

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3、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9.69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9.69元的价格购买公司股票。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相同。

4、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000.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62,833.7040万股的3.18%。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783.5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2.84%,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9.18%;预留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16.5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34%,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0.83%。

5、激励对象范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368人,包括公司公告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姓名 国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占本激励计划授出权益数量的比例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股本总额比例

郑效友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50.00 2.50% 0.08%

唐惠兴 中国 原董事、副总经理 30.00 1.50% 0.05%

张海斌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40.00 2.00% 0.06%

郑金旺 中国 董事、原研发总监、技术总监 40.00 2.00% 0.06%

姚建林 中国 原董事 30.00 1.50% 0.05%

常丞 中国 原副总经理 20.00 1.00% 0.03%

程锦生 中国 副总经理 40.00 2.00% 0.06%

徐志军 中国 原财务总监 30.00 1.50% 0.05%

赵国性 中国 研发总监 25.00 1.25% 0.04%

陆德华 中国 财务总监 8.00 0.40% 0.01%

王艳 中国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30.00 1.50% 0.05%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357人) 1,440.50 72.03% 2.29%

预留部分 216.50 10.83% 0.34%

合计 2,000.00 100.00% 3.18%

注:1、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较《激励计划》披露情况有差异系公司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所致,详情见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公告。

2、以上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6、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归属:

①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②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③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第二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第三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第二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第三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归属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一年归属,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7、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1年-2023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归属期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2021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5亿元; 2、2021年净利润不低于5.5亿元。

第二个归属期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2022年营业收入不低于40亿元; 2、2022年净利润不低于6亿元。

第三个归属期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2023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0亿元; 2、2023年净利润不低于6.5亿元。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归属期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2021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5亿元; 2、2021年净利润不低于5.5亿元。

第二个归属期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2022年营业收入不低于40亿元; 2、2022年净利润不低于6亿元。

第三个归属期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2023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0亿元; 2、2023年净利润不低于6.5亿元。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2、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8、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依据归属前一年考核结果确认归属系数。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规”、“不合格”四个考核等级,对应的可归属情况如下:

考核等级 优秀 良好 合规 不合格

考核得分 80分以上 70-80分 60-70分 60分以下

个人归属系数 100% 80% 70%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标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归属系数。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1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及其摘要》、《关于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及其摘要》、《关于的议案》、《关于核实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1年2月7日至2021年2月1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1年2月22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专项核查意见》。

4、2021年2月2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及其摘要》、《关于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5、2021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6、2021年12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7、2022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2年5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司办理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股份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为707.80万股,归属人数352人,上市流通日为2022年5月20日。

9、2023年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23年1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司办理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股份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为10.80万股,归属人数17人,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1月20日。

11、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2、2023年5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司办理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股份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为517.95万股,归属人数336人,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5月29日。

13、2023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1年3月12日

2、首次授予数量:1,778.50万股,占授予时公司股本总额62,833.704万股的2.83%,均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3、首次授予人数:368人

4、首次授予价格:9.69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6、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姓名 国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占本激励计划授出权益数量的比例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股本总额比例

郑效友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50.00 2.50% 0.08%

唐惠兴 中国 原董事、副总经理 30.00 1.50% 0.05%

张海斌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40.00 2.00% 0.06%

郑金旺 中国 董事、原研发总监、技术总监 40.00 2.00% 0.06%

姚建林 中国 原董事 30.00 1.50% 0.05%

常丞 中国 原副总经理 20.00 1.00% 0.03%

程锦生 中国 副总经理 40.00 2.00% 0.06%

徐志军 中国 原财务总监 30.00 1.50% 0.05%

赵国性 中国 研发总监 25.00 1.25% 0.04%

陆德华 中国 财务总监 8.00 0.40% 0.01%

王艳 中国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30.00 1.50% 0.05%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357人) 1,435.50 71.78% 2.28%

预留部分 221.50 11.08% 0.35%

合计 2,000.00 100.00% 3.18%

注:①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②以上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③以上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④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较《激励计划》披露情况有差异系公司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所致,详情见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1年12月3日

2、预留授予数量:30.00万股,占授予时公司股本总额 62,833.704万股的0.05%,均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3、预留授予人数:19人

4、预留授予价格:9.47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6、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占本激励计划授出权益数量的比例 占授予时公司股本总额比例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19人) 30.00 1.50% 0.05%

合计 30.00 1.50% 0.05%

注:①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②以上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③以上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四、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变动情况

(一)第一次变动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1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383名调整为368名,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总数不做调整,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783.50万股调整为1,778.50万股,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16.50万股调整为221.50万股。

(二)第二次变动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由于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628,337,0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20元人民币现金。公司于2021年6月8日披露《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16日。根据激励计划规定,在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宜,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因此首次及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9.69元/股调整为9.47元/股。

(三)第三次变动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1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上述16名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9.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公司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368人调整为352人,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实际可归属限制性股票为707.80万股。

(四)第四次变动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①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且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 628,337,040股变更为 635,415,040股,因此以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公司总股本 635,415,0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856557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于2022年6月3日披露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10日。根据《激励计划》规定,在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宜,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因此首次及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9.47元/股调整为9.08元/股。

②由于 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上述 2名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3.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公司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9人调整为17人,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0.00万股调整为27.00万股。

(五)第五次变动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1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上述16名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25.8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公司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352人调整为336人,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实际可归属限制性股票为517.95万股。

(六)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的差异

2023年12月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①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且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 755,523,040股变更为 760,702,540股,因此以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公司总股本 760,702,5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27753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披露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29日。根据《激励计划》规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宜,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因此首次及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9.08元/股调整为8.75元/股。

②由于 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上述 2名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1.8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公司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7人调整为15人,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6.20万股调整为14.40万股,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实际可归属限制性股票为7.20万股。

除上述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五、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1、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3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7.20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5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2、归属时间安排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归属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为2021年12月3日。因此本次激励计划中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于2023年12月4日进入第二个归属期,第

二个归属期为2023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2日。

3、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序号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条件 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情况说明

1 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2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3 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19名激励对象中:第一个归属期内有 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第二个归属期内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预留授予仍在职的15名激励对象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4 公司层面第二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要求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①2022年营业收入不低于40亿元;②2022年净利润不低于6亿元。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2、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2411号):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46,942.64万元,剔除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1,246.26万元,符合公司层面第二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

5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依据归属前一年考核结果确认归属系数。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规”、“不合格”四个考核等级。对应的可归属情况如下: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在职的 15名激励对象2022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均为“优秀”,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均为100%。

考核等级 优秀 良好 合规 不合格

考核得分 80分以上 70-80分 60-70分 60分以下

个人归属系数 100% 80% 70%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标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归属系数。

4、对部分或全部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详见《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六、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的具体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1年12月3日

2、归属数量:7.20万股

3、归属人数:15人

4、授予价格(调整后):8.75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单位:万股

职务 本次归属前已获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 可归属数量占已获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的百分比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15人) 24.00 7.20 30.00%

合计 24.00 7.20 30.00%

七、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15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20万股。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在归属期内实施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归属期的相关归属手续。

八、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15名激励对象归属7.20万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九、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中未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十、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认为:

1、本次调整、本次作废及本次归属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2、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3、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4、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5、本次调整、本次作废及本次归属事项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独立财务顾问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认为:东富龙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所必须满足的条件。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二、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

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 7.20万股,总股本将由 76,070.2540万股增加至76,077.4540万股,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十三、备查文件

1、《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3、《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归属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