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时刻】警惕求职陷阱,千万别掉“坑”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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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11 19:20

近期,静海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几起招工诈骗案件,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切勿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就职、项目机会,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陷入招聘诈骗的陷阱。

01

“杀熟”式诈骗让人防不胜防

常言道,熟人之间好办事,但“心怀鬼胎”的熟人可要注意了!犯罪分子往往利用被害人对熟人缺少警惕和疏于防范的心理,使得诈骗更易得手。王某就遭遇了这样一起诈骗。

不久前,王某隔壁新搬来邻居张某,一来二去两家便熟络起来。王某在聊天中提到自己最近没有工作,养家糊口十分困难,张某谎称自己认识某单位领导,可以帮助王某提供就职机会,但是需要花钱打点关系。

出于对张某的信任,王某以为自己遇到了“贵人”,随即转给张某“办事费”2万元。一个月后,王某迟迟未等来上班通知,便焦急催促张某。张某见状遂私刻有关单位公章和领导个人印章,并使用印章伪造劳动合同书给王某,让王某误以为自己被录用,直到王某登录网站未查询到自己的社保信息,这才发现受骗的事实。张某已被静海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检察官提示

警惕身边人“杀熟”,遇人遇事冷静分析,切莫相信所谓的“托关系”“走后门”,要通过正规途径办事情,找工作。

02

假公司骗取“中间费”

刚毕业的马某在家中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自称某物流公司经理李某,在招聘平台看到其投递的简历,询问其是否有意向做厢货司机工作,承诺试用期每月工资6000元,转正7500元。看到高额工资的马某心动不已,他在招聘平台上查到了该公司的招聘信息,遂按照李某给定的地址前来面试。

到达面试地点后,李某告知马某自己是面试领导的亲戚,可以从中打点送礼,能确保马某“百分百”被录取。看到正规的公司环境,马某不假思索地答应了经理的提议。面试通过并签订劳动合同后,李某又以提前预缴700元饭卡费等为由向马某收取相关费用,之后让马某回家等待入职通知。

半个月后,马某迟迟未等来入职通知,拨打李某电话发现已注销,前往公司讨要说法发现公司早已人去楼空,这让马某意识到自己被骗了,立即向警方报案。

经查,该公司实为招工诈骗团伙,在招聘平台发布虚假招聘信息,对外虚构各种高薪酬、好福利的招聘机会,以介绍工作给领导买烟送礼、预缴饭卡费、工装费等各种名义骗取47余名求职者钱款,获利4万余元。日前,以李某为首的诈骗团伙被静海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示

求职者要提高就业信息辨别能力,如果遇到要求缴纳保证金、送礼费等“中间费”的情况,一定要警惕。当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时,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或劳务市场的主管机关举报。

供稿 | 静海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编辑 | 静海检察新媒体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