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截止,务必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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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08 07:46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芜湖市税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三部门联合发布通知,根据通知信息,2024年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工作正式启动,即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用人单位需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

根据通知要求,社会保险费年度缴费工资申报范围为,全市所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各用人单位(含机关事业单位)应按现行政策规定依法为职工申报年度缴费工资,并按时足额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应按照职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2024年度缴费工资(2024年1月份至12月份)。当年新增参保人员的缴费工资按照起薪当月工资收入确定。确定后的缴费基数原则上一年之内不再调整。

通知要求,当年度全省缴费基数上下限公布之前,暂按上一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进行限定。待全省公布当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后,由税务机关根据新的缴费基数上下限和原始缴费工资申报数据,统一调整补收当年度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可通过安徽省电子税务局或社保费管理客户端进行线上办理,也可前往办税服务厅线下办理。用人单位线下在税务前台申报年度缴费工资或调整缴费工资的,需要提供《2024年度职工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确认表》。

芜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