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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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30 19:39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4-25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单超先生、芮勇先生、金来富先生、方明康先生回避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下属炉渣资源化板块浙江欣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欣能”),为了快速发展的需要,拟以自筹资金收购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欣达集团”)下属2家控股子公司,许昌欣旺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许昌欣旺”)和浙江欣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欣拓”)的100%股权。

  交易双方一致同意以两家目标公司2024年2月29日(即基准日)的《资产评估报告书》的净资产评估值为基础确定交易价格。本次交易标的许昌欣旺股权转让价格为1,599.45万元、浙江欣拓股权转让价格为2,152.19万元,本次两个标的股权转让价格合计为3,751.64万元。

  本次交易对方为美欣达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最终实际控制人为单建明先生,与本公司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但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交易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经董事会审议之后对外披露,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交易对手方的情况:

  (一)交易对手方:美欣达欣旺能源有限公司,持股许昌欣旺100%股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2MA29JJKF4N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天字圩路288号7幢309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凌杰

  成立时间:2017年5月5日

  经营范围:热电厂的运营管理;实业投资;投资管理、热电厂的投资;煤炭经营(无存储);热电技术咨询。

  与公司关系:为控股股东美欣达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美欣达集团持股100%

  (二)交易对手方:美欣达智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浙江欣拓100%股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MA27WPHJ36

  注册资本:5,008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环山路899号A座三楼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建祥

  成立时间:2016年1月12日

  经营范围:服务:环保应用技术的技术开发、成果转让,承接环境工程、生态工程,安全影响评价技术咨询,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咨询,环保安全生产技术咨询,实业投资,接受企业委托从事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

  与公司关系:为控股股东美欣达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美欣达集团持股75%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许昌欣旺能源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002MA47E72B9B

  3、注册资本:2,000万元

  4、注册地址: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产业聚集区西区丁香路北段路西6号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法定代表人:革华冀

  7、成立时间:2019年9月20日

  8、经营范围:热力、电力供应;一般工业固废无害化处置;电力、热力技术咨询;电力、热力设备销售。

  9、本次交易事项完成前后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

  

  10、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注:上表中列示的2023年财务数据、2024年1-2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1、其他

  经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许昌欣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程序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标的公司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及财务资助的情况。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欣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1MA2DYDN508

  3、注册资本:3,000万元

  4、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金清镇三山涂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法定代表人:徐利波

  7、成立时间:2020年1月15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开发、咨询、交流、转让、推广;装卸搬运;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固体废物治理;工程管理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

  9、本次交易事项完成前后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

  

  10、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注:上表中列示的2023年财务数据、2024年1-2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1、其他

  经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浙江欣拓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程序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标的公司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及财务资助的情况。

  四、拟签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许昌欣旺股权转让协议

  甲方(转让方):美欣达欣旺能源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浙江欣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丙方(目标公司):许昌欣旺能源有限公司

  1、股权转让价款

  根据评估机构嘉兴中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嘉中磊评报字(2024)第085号)(见附件),截止评估基准日(即计价基准日),许昌欣旺公司的总资产账面价值为24,525,915.60元,评估价值24,693,949.15元,评估价值较账面价值评估增值168,033.55元,增值率为0.69%;总负债账面价值为8,699,416.02元,评估价值8,699,416.02元,评估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同;净资产总额账面价值为15,826,499.58元,评估价值15,994,533.13元,评估价值较账面价值评估增值168,033.55元,增值率为1.06%。

  经双方友好协商之后,约定本次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599.45万元。

  2、付款方式

  各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且付款先决条件全部成就后1个月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股权转让价款的50%,剩余款项在1年内支付完毕。

  付款先决条件为:

  (1)甲方向乙方提交丙方股东会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决议;

  (2)丙方其他股东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声明或决议。

  (二)浙江欣拓股权转让协议

  甲方(转让方):美欣达智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浙江欣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丙方(目标公司):浙江欣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股权转让价款

  根据评估机构嘉兴中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嘉中磊评报字(2024)第086号)(见附件),截止评估基准日(即计价基准日),浙江欣拓公司的总资产账面价值为82,336,937.83元,评估价值80,396,711.71元,评估价值较账面价值评估减值1,940,226.12元,减值率为2.36%;总负债账面价值为58,874,767.91元,评估价值58,874,767.91元,评估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同;净资产总额账面价值为23,462,169.92元,评估价值21,521,943.80元,评估价值较账面价值评估减值1,940,226.12元,减值率为8.27%。

  经双方友好协商之后,约定本次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2,152.19万元。

  2、付款方式

  各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且付款先决条件全部成就后1个月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股权转让价款的50%,剩余款项在1年内支付完毕。

  付款先决条件为:

  (1)甲方向乙方提交丙方股东会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决议;

  (2)丙方其他股东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声明或决议。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通过本次交易,能充分发挥交易双方的资源优势,实现公司多元化发展和长期战略规划的需要,通过资源整合与共享,有利于助力公司更顺利和有效地拓展新业务领域,打造公司新的产业增长点。

  (二)通过本次交易,扩大公司的业务领域,驱动公司成长,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行业核心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对公司的经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公司本次以自筹资金对外投资,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在相关业务、企业运营过程中,可能存在市场竞争、经营管理风险、经营业绩不及预期等风险,公司将提升对子公司的管理水平,加强风险管控。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收购股权事项是基于公司长期战略规划的需要,有助于公司提升整体竞争力。本次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此次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4、《资产评估报告书》(嘉中磊评报字(2024)第085号)

  5、《资产评估报告书》(嘉中磊评报字(2024)第086号)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4-27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4月25日,旺能环境股份有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提出《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因全体监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薪酬支付情况

  依照薪酬考核协议,公司2023年度支付给任期内监事的薪酬总额为104.02万元,具体情况见下表:

  

  二、2024年薪酬考核标准

  为了充分调动公司监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稳健、有效发展,按照风险、责任与利益相协调的原则,根据公司经营实际情况,拟订了2024年公司监事的薪酬考核标准,如下:

  (一)适用范围:公司2024年度任期内的监事

  (二)适用期限: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津贴)标准

  按税前3.6万/年领取监事津贴;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者依据其所处岗位、工作年限、绩效考核结果确定薪酬,薪酬由基本工资薪酬、绩效薪酬和其他报酬构成。

  三、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津贴)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期天数计算并予以发放。

  3、以上薪酬(津贴)包含职工福利费、各项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4、薪酬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4-26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4月25日,旺能环境股份有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提出《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薪酬支付情况

  依照薪酬考核协议,公司2023年度支付给任期内董事和高管的薪酬总额为345.9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2024年薪酬考核标准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的薪酬拟定了考核标准,如下:

  (一)适用范围:公司2024年度任期内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津贴)标准

  1、公司非独立董事

  按税前3.6万/年领取董事津贴;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者依据其所处岗位、工作年限、绩效考核结果确定薪酬,薪酬由基本工资薪酬、绩效薪酬和其他报酬构成。

  2、公司独立董事

  按税前10万/年领取独立董事津贴。

  3、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采用年薪制,年薪=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基本薪酬参考市场同类薪酬标准,结合考虑职位、责任、能力等因素确定,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绩效薪酬依据高管与公司签订的绩效考核协议进行的考核结果确定。薪资水平与高管所承担责任、风险和经营业绩挂钩。

  三、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津贴)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期天数计算并予以发放。

  3、以上薪酬(津贴)包含职工福利费、各项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4、薪酬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4-29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旺能环境股份有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单超、芮勇、金来富、方明康回避表决。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基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和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预计2024年度将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94亿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与程序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与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生的交易金额超过人民币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过0.5%但低于5%的关联交易,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披露,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因美欣达集团控股子公司数量众多,难以披露全部关联人的交易情况,因此将预计与单一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超过300万元的,进行单独列示,其他关联人则以同一控制人的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二)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注: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与程序规则》的规定,2023年度公司与美欣达集团(含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由公司总经理批准的金额为300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07410426387

  法定代表人:芮勇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天字圩路288号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含环保固体废物处置相关产业投资、环卫服务产业投资、可再生资源回收处置循环利用产业投资、清洁能源产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环境污染防治设备、纺织品、医药化工生产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清洁服务,建材、纺织品的批发、零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保洁服务(含河道水域保洁服务)。分支机构设在湖州市湖织大道路1389号,从事特种环保型过滤机系统的生产。

  股权结构:单建明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95.5669%。

  2.美欣达智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MA27WPHJ36

  法定代表人:赵建祥

  注册资本:5,008万元

  企业地址:浙江省湖州市环山路899号A座三楼

  经营范围:服务:环保应用技术的技术开发、成果转让,承接环境工程、生态工程,安全影响评价技术咨询,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咨询,环保安全生产技术咨询,实业投资,接受企业委托从事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

  股权结构: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75%,单超先生持股5%。

  3.美欣达欣旺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2MA29JJKF4N

  法定代表人:王凌杰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企业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天字圩路288号7幢309室

  经营范围:热电厂的运营管理;实业投资;投资管理、热电厂的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煤炭经营(无存储);热电技术咨询。

  股权结构: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4.纳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234401043X9

  法定代表人:尹其方

  注册资本:23,620万元

  企业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环渚街道天字圩路288号7幢南侧316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固体废物治理;环保咨询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

  股权结构: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71.9729%。

  5.湖州美欣达循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2MA2B3L1F3W

  法定代表人:方明康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企业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东林镇普安路50号2幢106室

  经营范围: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处置再制造;废旧电子产品、家电、机电设备回收处置;循环经济与环保产业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废旧物资回收循环再生利用的产业投资;厂房及设备租赁;会议会展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物业管理;仓储服务(危险品除外);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商务信息咨询。

  股权结构: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述关联企业均系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美欣达集团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33.26%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及子公司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关联交易方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时,是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原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所涉及业务均为公司日常采购和销售商品、劳务。公司将与关联方根据双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依据交易双方业务发展情况,平等协商签署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24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系因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而发生,交易各方相关权利义务的约定公正、合法,遵循了自愿、等价、有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关联交易对方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市场价格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也不存在利益侵占或利益输送行为。

  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资产状况及损益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4-30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4年度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4年4月25日,旺能环境股份有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旺能环境”)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进行银行融资要求而提供担保,本次提供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6.01亿元,其中新增贷款担保额度13.75亿元,置换贷款担保额度2.26亿元。

  担保总额度16.01亿元中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6.00亿元,母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10.01亿元,具体如下:

  1.本次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不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额度有效期内签订担保协议的,按照担保协议约定的期限履行担保义务并对外进行披露。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的任一时点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6.01亿元。

  3.公司及子公司可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在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金融机构、债权人等协商并确定担保事宜,具体的担保种类、方式、金额、期限等以实际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    4.实施过程中,公司按照实际签订担保合同时的公司持股比例确定使用额度及类别,若在签订担保合同时已约定了相关股权收购、转让、增资等股权变动事宜,以约定事宜完成后的公司持股比例确定使用额度及类别。

  5.由于上述担保事项是基于公司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为提高效率,优化担保手续办理流程,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提请股东大会申请授权公司经营层在子公司确有担保需求时,可以将表一所列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互相调剂。

  表一:                                                 单位: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8年07月07日

  法定代表人:单超

  注册资本:42,948.9031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天字圩路288号

  主营业务:环保设备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及安装服务,环境治理技术开发、咨询及服务,环境治理设施的运营服务,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管理咨询,生活垃圾、固体废弃物处置及回收利用相关配套设施的设计、开发、运营管理及技术咨询服务。

  股权结构: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3.26%,单建明先生持股17.34%,母公司。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3年12月31日,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 642,014.50万元,净资产为 497,922.34万元,负债总额为144,092.1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2.44%。旺能环境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目前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2. 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7年07月11日

  法定代表人:宋平

  注册资本:120,0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湖织大道路1389号

  主营业务:特种环保型过滤机的生产(生产限分支机构)、销售,相关技术的研发、推广、服务、成果转让;垃圾综合处置技术的研发、服务、推广、成果转让;煤炭、氢氧化钙、活性炭的批发;生活垃圾(除危险废弃物)焚烧发电,垃圾处理及固体废弃物处理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餐厨垃圾、污泥废弃物、粪便的收集、运输及处置,废弃食用油脂(除危险化学品)的收集、运输及处理,环保工程的设计、投资咨询及建设,垃圾、烟气、污水、灰渣处理技术的开发及服务;环保设备和发电设备制造、销售、安装。

  股权结构:旺能环境持股100%,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3年12月31日,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466,614.57万元,净资产为 234,844.96万元,负债总额为231,769.6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9.67%。旺能环保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目前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3. 浙江旺能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年01月16日

  法定代表人:匡彬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龙舟路6号炬华大厦1号楼401-8室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餐厨垃圾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固体废物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机械设备研发;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生活垃圾处理装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生物有机肥料研发;生物饲料研发;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开发、咨询、交流、转让、推广;环保咨询服务;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实业投资。

  股权结构:旺能环保持股100%,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3年12月31日,浙江旺能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 57,703.93万元,净资产为 18,345.56万元,负债总额为 39,358.3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8.21%。浙江旺能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目前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4. 浙江旺能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3年03月17日

  法定代表人:匡彬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环山路899号B座一楼北侧138室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餐厨垃圾处理;肥料生产;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建设工程施工;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一般项目:环保咨询服务;技术服务、开发、咨询、交流、转让、推广;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生物质成型燃料销售;再生资源销售;非食用植物油加工;非食用植物油销售;生物有机肥料研发;肥料销售;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生活垃圾处理装备销售;技术、进出口;水环境、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

  股权结构:浙江旺能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3年12月31日,浙江旺能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 201.77万元,净资产为-16.41万元,负债总额为218.18万元,因注册资本金尚未全部到位,因此目前资产负债率为108.13%。浙江旺能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目前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5.监利旺能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3年3月7日

  法定代表人:杨雪峰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址: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市红城乡湛港村1组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餐厨垃圾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肥料生产。一般项目:技术服务、开发、咨询、交流、转让、推广;非食用植物油加工、销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生物有机肥料研发;肥料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

  股权结构:浙江旺能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3年12月31日,监利旺能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331.48万元,净资产为328.76万元,负债总额为 2.7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0.82%。监利旺能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目前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6.湖州旺能再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6年06月14日

  法定代表人:吕沛流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长超山北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餐厨垃圾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肥料生产。一般项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销售;技术服务、开发、咨询、交流、转让、推广;非食用植物油加工、销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生物有机肥料研发;肥料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石油制品制造、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股权结构:浙江旺能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3年12月31日,湖州旺能再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27,539.28万元,净资产为20,007.66万元,负债总额为7,531.6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7.35%。湖州旺能再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目前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7.苏州华益洁环境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6年08月29日

  法定代表人:张传永

  注册资本:9,000万元

  注册地址:苏州高新区浒墅关大道4300号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餐厨垃圾处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开发、咨询、交流、转让、推广;环保咨询服务;非食用植物油加工、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生物有机肥料研发;肥料销售;饲料原料销售;生物质燃料加工;生物质成型燃料销售;再生资源加工、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股权结构:浙江旺能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公司控股子公司。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2年12月31日,苏州华益洁环境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30,431.40万元,净资产为12,624.36万元,负债总额为17,807.0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8.52%。苏州华益洁环境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目前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8.攀枝花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年04月25日

  法定代表人:王芳

  注册资本:12,000万元

  注册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区大龙潭乡裕民村裕民街

  主营业务:垃圾焚烧发电;垃圾处理技术研究及相关技术服务。

  股权结构:旺能环保持股100%;公司控股子公司。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3年12月31日,攀枝花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50,824.35万元,净资产为14,414.45万元,负债总额为36,409.8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1.64%。攀枝花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目前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9.舟山欣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4年04月02日

  法定代表人:莫国栋

  注册资本:1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环南街道盘峙团鸡山B区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餐厨垃圾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一般项目:固体废物治理;技术服务、开发、咨询、交流、转让、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环保咨询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工业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建筑材料销售;非食用盐销售;水泥制品销售;砖瓦制造;砖瓦销售;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

  股权结构:浙江欣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持股100%;公司控股子公司。

  舟山欣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为新设立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目前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四、本次拟进行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就上述担保签署担保合同。合同的内容由公司和子公司等合同主体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金融机构、债权人等协商确定。公司将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实施相关担保事项,并在担保事项发生后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五、董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及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各子公司均有不同的融资需求,此次制定年度对外担保额度,既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流动资金需求,也有利于推进公司战略规划的实施,上述担保属于正常经营行为。

  本次公司担保对象均为公司或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对各子公司的经营决策具有控制权。上述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公司将通过加强财务内部控制、监控被担保人的合同履行、及时跟踪被担保人的经济运行情况,强化担保管控,降低担保风险。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5.56亿元,均为对合并范围内控股公司和参股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而提供担保,全部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

  (二)公司拟在45.56亿元担保余额基础上,为上述子公司在2024年度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01亿元的对外担保。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担保总额度发生以后,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61.5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64.00亿元)的96.20%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44.18亿元)的42.70%。

  (三)公司无逾期担保贷款,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而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四)公司已发生对外担保事项中除为控股公司和参股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而提供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4-31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4月25日,旺能环境股份有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时为了降低贷款利率,减少贷款利息,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3.43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其中新增授信额度11.73亿元,置换贷款额度1.70亿元(将归还原借款,重新与银行签署更低利率的借款合同)。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流动资金贷款、保函、信用证、承兑汇票、融资租赁、保理)、长期项目贷款等业务,期限不超过20年。

  一、公司2024年度拟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二、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上述规定事项范围内,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按步骤实施其所需的综合授信额度及办理授信额度项下的借款 

  1、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可以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需求调整实际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2、本次综合授信额度项下的实际借款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相关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授信额度总额度内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项下(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等)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4-32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4月25日,旺能环境股份有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 项目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的审计费用为150万元,其中年度审计费用为120万,内控审计费用为30万元。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年度审计业务量和所处区域上市公司水平及公司相关行业上市公司审计费用水平综合决定2024年度具体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一致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4-34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根据《准则解释17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及修订,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2、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第17号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2、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本解释所称供应商融资安排(又称供应链融资、应付账款融资或反向保理安排,下同)应当具有下列特征:一个或多个融资提供方提供资金,为企业支付其应付供应商的款项,并约定该企业根据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在其供应商收到款项的当天或之后向融资提供方还款。与原付款到期日相比,供应商融资安排延长了该企业的付款期,或者提前了该企业供应商的收款期。仅为企业提供信用增级的安排(如用作担保的信用证等财务担保)以及企业用于直接与供应商结算应付账款的工具(如信用卡)不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

  3、关于售后租回的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 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且该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承租人仍应当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4-35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3年年度报告

  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4年5月6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单超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姜晓明先生;董事会秘书林春娜女士;独立董事胡俊杰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4年5 月6日(星期一)11: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