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需求公示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社保费管理子系统升级实施部署项目需求公告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24-04-28 09:31

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类别

 

内容

 

1

 

项目立项

 

项目立项时间:2021年3月2日

 

项目立项证明文件:R有    £

 

2

 

项目预算安排

 

总预算金额(万元):    504.78

 

当年预算安排金额(万元):504.78

 

项目资金来源:基本支出

 

3

 

项目采购内容

 

服务内容:本项目分为三个包,具体如下:

第一包(社保费管理子系统等项目升级及实施部署):包含企业社保费划转实施工作、金三社保费标准版差异分析及改造、单位社保费差异化分析及改造-电子税务局WEB端、单位社保费差异化分析及改造-电子税务局移动端、自然人社保费自助终端的改造、社保费管控平台需求分析与建设;

第二包(社保费信息共享平台实施部署):包含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征收职责划转共享平台税库银1包税银上线实施;

第三包(社保费征收子系统实施部署):包含吉林省社保费征收子系统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划转社保费征收子系统上线实施。

 

4

 

项目实施时间

 

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项目服务期限:升级改造部分免费运维服务期限为自验收通过之日起一年。

 

5

 

项目实施地点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6

 

项目实施范围

 

本次需建设的全部功能的开发上线,且在本项目验收后,针对升级改造部分提供免费运维期一年。

 

7

 

项目相关单位

 

需求部门:社会保险费处    

 

验收部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8

 

采购意向公开

 

R本项目已于2021年5月17日公开采购意向

 

£本项目经立项审批不公开采购意向

 

9

 

支持中小企业

 

R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本项目预留预算金额的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0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1

 

意见反馈方式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意见反馈,请以书面形式按以下方式联系。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地    址:长春市南湖大路1518号;项目联系人:冯全成;联系方式:0431-80500300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背景

2019年以来,人社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医保局等四部门密切配合,顺利完成了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社保费划转任务。截至目前,北京、天津、山西、吉林、上海、江西、山东、湖南、广西、四川、贵州、西藏、新疆、青岛、深圳15个省市的企业社保费仍由人社、医保部门负责征收。

企业社保费划转实施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复杂度高、社会影响大,吉林省税务局协调人社部门、医保部门、财政部门,联合部署开展企业社保费划转工作。

本项目涉及三部分,具体如下:

第一包(社保费管理子系统等项目升级及实施部署),涉及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管理子系统部分),该系统是由税务总局统一开发,在我省部署,总局开发公司为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包(社保费信息共享平台实施部署),涉及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税银和共享平台子系统),该系统是由税务总局统一开发,在我省部署,总局开发公司为神州数码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第三包(社保费征收子系统实施部署),涉及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征收子系统部分),该系统是由税务总局统一开发,在我省部署,总局开发公司为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付款方式:本项目收取5%的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本项目合同额的75%,项目验收完成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本项目合同额的25%,本项目升级部分免费运维服务期结束后,返还履约保证金。

(二)项目内容

第一包:社保费管理子系统等项目升级及实施部署

1、项目目标

以企业社保费划转工作为基础,逐步实现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标准版)(以下简称社保费标准版)对社保费征管业务的全覆盖,进一步提高各单位信息管费能力和缴费服务水平。主要工作目标如下:

一、确保企业社保费平稳有序接收

按照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化推广工作要求开展企业社保费划转工作,实现企业社保费征管职责接收,确保系统稳定运行。

二、确保信息系统衔接顺畅,提高信息管费水平

做好企业社保费划转工作的同时,结合各单位应用系统情况,开展特色软件改造,做好与人社、医保部门信息系统衔接,在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标准版)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实现信息管费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三、确保缴费人端软件稳定,提升缴费服务水平

根据税务总局金税三期工程有关的标准规范,开展应用系统梳理及分析,制定各类缴费人端软件改造方案,升级完善各类缴费人端软件,做好测试和联调等工作,保障系统平稳过渡,完善为缴费人服务的手段和方式,进一步提升缴费服务水平。

2、项目需求概述

2.1企业社保费划转实施工作

企业社保费划转实施具体工作主要包括政策梳理、环境准备、升级部署、初始化、数据交接、数据迁移、自主试算、操作培训、全流程测试、缴费人公告及培训、系统切换等工作,有些工作(如初始化、数据交接、数据迁移)需要历经多轮,反复迭代。具体包括:

2.1.1总集成服务

由于金三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业务复杂度高,涉及管理子系统、征收子系统、财税库银、税银子系统、信息共享平台(税务端)、信息共享平台(人社端)等系统,参与厂商众多、关联关系庞杂,上线工作面临较大的挑战。系统上线不仅需要业务上的准备和验证、技术上的实施部署,还涉及到各方面的统筹协调工作,为保证上线工作井然有序、有条不紊的进行,顺利完成系统上线切换,需要提供上线总集成管控服务,协助上线单位做好上线管控,包括协助制定自治区局上线实施方案,并根据上线实施方案要求,开展系统实施部署、系统初始化、数据迁移、环境搭建、安全测评、培训辅导、运行维护、本地特色业务需求分析和开发、全流程测试、压力测试、上线切换等上线事项的过程管控,协调和管理各方完成计划内工作,提交满足要求的工作成果,并对工作成果进行初步审查,同时对于上线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供解决方案,供上线单位决策、应用软件厂商解决问题使用。

中标人应按照税务总局《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业务需求以及吉林省本地特色业务需求完成社保费的征收管理各项业务功能。

2.1.2划转准备

投标人应协助局方制定划转计划,并协助局方进行政策梳理等。具体内容包括:

1、结合各划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整体工作计划和分阶段工作计划,配套相应工作方案、运行机制,明确各项工作内容、时间及负责人,对划转工作进行明细分工;

2、收集、分析、整理各项社保费政策,结合工作开展现状,摸清计费依据,还原计费公式,构思征缴业务场景。

3、分析业务交互对征缴的影响,重点关注与人社、医保部门业务衔接的连带影响,包括参保登记办理、参保转移和增减员变动,征缴入库信息回传的时间要求等。

4、细化梳理相关业务点,包括但不限于缴费基数口径、缴费基数上下限、费种费率或档次定额、申报期限和缴款期限、滞纳金生成规则、应缴费额进舍位规则等。

5、摸清社保费征缴要素,重点关注特殊政策规定的征缴要素梳理,包括离休干部特殊医保补贴、不同身份或年龄大额医保分档等。

2.1.3升级部署

组织完成本单位金三社保费标准版预生产环境、生产环境的升级部署工作,包括应用程序发布、数据库的升级、新增接口联调等工作。

1、迁移环境部署:组织完成迁移环境的安装工作。

2、预生产环境应用升级部署:组织完成本省金三社保费管理子系统、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等预生产环境的升级部署工作。

3、生产环境应用升级部署:组织完成本省金三社保费管理子系统、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等生产环境的升级部署工作。

完成预生产环境、生产环境的系统升级部署工作后,还要继续进行系统关联性联调、测试工作。

2.1.4系统初始化

系统初始化工作主要包括:完成初始化工作方案的编制工作;做好初始化相关培训工作;组织初始化数据的采集、审核、投放、验证、修正工作;对采集的数据进行质量的检查、修正、重新投放等工作。

初始化采集之前,要和人社、医保部门就获取数据的方式、格式、数据清洗办法等达成一致。根据社保费业务政策和征缴要素分析结果,补充完善初始化配置表。重点关注税务机关与经办机构的对照关系、业务管辖与费款所辖的平衡、主管税务机关与国库对照关系、预算分配比例、计费规则等。

初始化工作完成后,形成《初始化工作报告》。

2.1.5数据迁移

数据迁移工作包括制定数据迁移方案、迁移脚本开发、数据清理与补录、数据比对、验证、投放等工作。数据迁移人员应根据共享平台2.0版的数据标准,开展本地代码表的确认和对照工作,需要确认和对照的代码表包括但不限于:业务系统ID编码、社保经办机构代码、险种类型代码、身份证件类型代码等。对于身份征缴类型、险种类型代码等,存在人社、医保和税务代码一对多情况的,协商产出代码对照表。

数据迁移的重点在于参保缴费单位与税务登记户的关联比对,参保缴费个人与自然人信息比对、参保缴费个人互斥参保险种比对,以及同一缴费单位税、费按属地原则分配后的主管税务机关是否统一等问题。针对数据迁移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数据迁移方案,组织开展多轮次的数据迁移工作。

数据迁移工作过程中要充分沟通,深度清理垃圾数据,全面进行用户测试、数据比对和数据验证工作,确保高质量的迁移数据。每轮数据迁移工作完成后,形成《数据迁移阶段性报告》。

2.1.6操作培训

包括制定培训方案、培训课件编写、培训、培训支持及解答工作;提供业务和技术师资培训服务,负责培训讲师、教材的准备。培训在投标方指定场地进行,提供培训讲师及培训电子材料,培训内容包括业务功能培训和维护技术培训。

2.1.7全流程测试

制定全流程测试工作方案,明确参加测试的区域范围和业务范围、工作计划等。会同本省人社、医保部门,组织开展金三社保费标准版全业务全流程测试工作。检验初始化和数据迁移质量、系统功能符合性、业务适应性等是否能够满足生产需要,促进系统功能的持续完善,使全省各级税务人员熟练掌握系统操作,确保全省划转实施顺利运行。测试工作完成后,形成《功能符合性验证测试报告》。

2.1.8系统切换

组织开展对系统切换的检查和配置工作,做好生产环境迁移数据投放、初始化数据检查、环境配置检查、功能菜单检查、用户账号密码修改等工作事项。

1、协调本省人社、医保部门,按《企业社保费划转数据迁移方案》(附件4)要求,获取最终正式数据。人社、医保部门提交最终正式数据后至系统正式切换前这段时间的增量数据(含调整的数据),从共享平台传递。

2、组织完成本省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标准版)最终数据投放。由于正式数据的数据量庞大,数据清洗、投放的时间预计为2-3天。数据投放完成后,形成《数据迁移报告》。

3、组织完成本省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标准版)切换前系统检查。包括对系统环境、参数、数据表结构、索引、业务数据等进行检查。检查完毕后,形成《系统切换检查表》。

为防止数据冲突,自数据投放开始至完成系统切换检查期间,暂停办理社保费征收业务。

2.1.9正式划转

启用本省企业社保费业务功能后,预约缴费人在系统中办理业务,检验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标准版)业务正确性、稳定性,全面受理用人单位缴费人涉费业务。

2.2金三社保费标准版差异化分析及改造

针对吉林企业社保费划转工作相关的特色业务进行差异化分析,并对金三社保费标准版进行差异化改造开发、部署、联调、测试等。目前差异化需求主要包括自然人三要素自动变更、新增扣款信息反馈交互等。

2.2.1自然人三要素信息自动变更

参保登记信息来源于人社(医保)部门,首次参保登记的自然人信息与人社(医保)业务系统传递的自然人信息一致,但因为采集错误/数据传递有误/自然人信息变更等原因,自然人信息可能发生变更。因自然人信息(即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姓名)属于关键信息,影响到缴费数据、待遇享受等业务,涉及参保信息合并、拆分问题,所以不论是税务部门还是人社(医保)部门均需要进行审批,因此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要求分别在人社(医保)部门进行自然人信息变更审批,不支持税务部门根据人社(医保)部门传递的基础信息变化。所以采用本地特色改造的方式支持自然人信息在人社(医保)部门变更时,税务部门接收到自然人信息的变更后自动变更的业务。主要实现功能包括:

1、参保信息变更

2、认定业务数据调整

3、申报缴费业务数据调整

4、协议信息调整

5、凭证转开相关调整

6、查询功能相关调整

2.2.2安然扣款信息反馈

《信息共享2.0建设方案》中,灵活就业人员或城乡居民缴费人完成社保费缴纳后,会通过灵活就业人员或城乡居民缴费信息交互、或者特殊缴费明细交互反馈相应的上解或入库信息,而吉林省人社(医保)部门希望可掌握缴费人的扣款时间、上解时间和入库时间,且要求可在缴费人扣款成功后即反馈,所以本次项目建设须增加扣款信息反馈,主要包括3个交互:灵活就业人员扣款信息反馈、城乡居民扣款信息反馈、特殊缴费扣款信息反馈。

2.3单位社保费差异化分析及改造-电子税务局WEB端

为了实现中小企事业一体化办税(费)需要,避免因税费业务分离,导致单位办理业务难度增加、成本升高。因此针对中小型单位提单位社保费web端和单位社保费移动端,有的放矢的实现企事业单位社保费业务办理,提升单位办事效率,助力改善营商环境。其中WEB端建设内容包括:

2.3.1单点登录

目前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建设实名办税系统,在开发时需要遵循改造的规则,以及电子税务局SSO提供的API。

为实现现行门户及其他web应用系统能无缝衔接实名办税,无论用户采用现有的“用户登录”、“CA登录”、“短信登录”、“代理登录”和“自然人登录”还是选择新的“实名登录”,登录成功之后,门户及其他web应用系统都能准确获取当前用户的用户信息和实名信息,并进行相应的操作,以达到单点集成的目的。

单位办费相关功能通过单点登录方式集成,能够配合电子税务局将单位缴费WEB无缝衔接到一起,实现一次登录后,能够根据需要打开电子税务局功能的单位缴费功能。从纳税人操作上形成一个系统的操作体验。涉及的功能包括社保费申报、社保费已申报查询、社保费缴纳、社保费完税证明打印、单位缴费证明开具、参保信息查询、单位应缴信息查询等。

2.3.2社保费日常申报

实现日常的正常申报,支持从局端下载申报预处理信息,既支持核定汇总模式也支持核定明细模式。系统可根据是否包含明细标志,系统自动判断是否支持职工明细申报数据下载、查看、导出。

2.3.3社保费特殊申报

实现社保费特殊申报,支持从局端下载特殊申报预处理信息,既支持核定汇总模式也支持核定明细模式。系统可根据是否包含明细标志,系统自动判断是否支持职工明细申报数据下载、查看、导出。

2.3.4申报记录查询

支持全渠道查询单位申报记录,无论通过大厅、客户端、电子税务局等渠道申报,均可同步查询申报状态。当申报数据存在职工申报明细数据时,系统支持下载明细数据到本地。同时系统支持对已申报未缴款的申报数据发起作废申请,作废成功后的预处理信息可重新发起申报。

2.3.5费款缴纳-三方协议缴款

为简化单位社保费缴纳流程,系统提供社保费实时缴纳功能,便于单位办费人员足不出户缴纳社保费。单位查询欠费信息后选择待缴款记录,触发社保费缴纳,单位可通过已签订的三方协议进行实时缴款。

2.3.6费款缴纳-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缴款

为简化单位社保费缴纳流程,系统提供社保费实时缴纳功能,便于单位办费人员足不出户缴纳社保费。单位查询欠费信息后选择待缴款记录,触发社保费缴纳,单位选择打印《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前往很行网点进行缴费。

2.3.7单位缴费证明开具

满足单位无纸化办公的需要,对于使用电子税务局进行远程缴费的单位,提供单位社保费缴费证明打印功能,满足单位日常业务开展所需。单位社保费缴费证明打印功能,单位缴纳社保费并上解后,支持按标准表样以单位维度打印社保费缴费证明,缴费证明可调用电子签章接口加盖电子签章。

2.3.8单位完税证明开具

电子完税证明作为专用缴费凭证,凭证内容中需涵盖税务局电子签章信息以保障凭证有效性。功能支持缴费人自行打印完税证明并加盖电子签章。社保费完税证明打印功能支持单位申报缴费后,转开单位社保费电子完税证明、社保费完税证明下载和补打。证明打印支持按费款所属期进行查询。证明开具按照查询的数据生成PDF,支持预览和下载。

2.3.9单位完税证明补打

电子完税证明作为专用缴费凭证,凭证内容中需涵盖税务局电子签章信息以保障凭证有效性。功能支持缴费人自行打印完税证明并加盖电子签章。社保费完税证明打印功能支持单位申报缴费后,转开单位社保费电子完税证明、社保费完税证明下载和补打。已开具的证明支持根据开具日期查询并申请补打。

2.3.10查询统计-单位参保信息查询

支持本单位查询已参保登记的信息,包括参保险种、社保经办机构、有效起止等信息。

2.3.11查询统计-社保费应缴信息查询

查询统计新增社保费应缴信息查询功能,支持从管理子系统查询人社传递的单位社保费应缴信息。为实现该需求,电子税务局第一步需要先获取社保费应缴信息。

2.4单位社保费差异化分析及改造-电子税务局移动端

为了实现中小企事业一体化办税(费)需要,避免因税费业务分离,导致单位办理业务难度增加、成本升高。因此针对中小型单位提单位社保费web端和单位社保费移动端,有的放矢的实现企事业单位社保费业务办理,提升单位办事效率,助力改善营商环境。其中移动端端建设内容包括:

2.4.1单点登录

目前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建设实名办税系统,在开发时需要遵循改造的规则,以及电子税务局SSO提供的API。

为实现现行门户及其他移动应用系统能无缝衔接实名办税,无论用户采用现有的“用户登录”、““短信登录”、“代理登录”和“自然人登录”还是选择新的“实名登录”,登录成功之后,门户及其他移动应用系统都能准确获取当前用户的用户信息和实名信息,并进行相应的操作,以达到单点集成的目的。

单位办费相关功能通过单点登录方式集成,能够配合电子税务局将单位缴费移动端无缝衔接到一起,实现一次登录后,能够根据需要打开电子税务局功能的单位缴费功能。从纳税人操作上形成一个系统的操作体验。涉及的功能包括社保费申报、社保费已申报查询、社保费缴纳、社保费完税证明打印、参保信息查询、单位社保费到账信息查询、单位缴费登记信息接收情况查询、单位应缴信息查询等

2.4.2社保费日常申报

实现日常的正常申报,支持从局端下载申报预处理信息,既支持核定汇总模式也支持核定明细模式。系统可根据是否包含明细标志,系统自动判断是否支持职工明细申报数据下载、查看、导出。

2.4.3社保费特殊申报

实现社保费特殊申报,支持从局端下载特殊申报预处理信息,既支持核定汇总模式也支持核定明细模式。系统可根据是否包含明细标志,系统自动判断是否支持职工明细申报数据下载、查看、导出。

2.4.4申报记录查询

支持全渠道查询单位申报记录,无论通过大厅、客户端、电子税务局等渠道申报,均可同步查询申报状态。当申报数据存在职工申报明细数据时,系统支持下载明细数据到本地。同时系统支持对已申报未缴款的申报数据发起作废申请,作废成功后的预处理信息可重新发起申报。

2.4.5费款缴纳-三方协议缴款

为简化单位社保费缴纳流程,系统提供社保费实时缴纳功能,便于单位办费人员足不出户缴纳社保费。单位查询欠费信息后选择待缴款记录,触发社保费缴纳,单位可通过已签订的三方协议进行实时缴款。

2.4.6费款缴纳-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缴款

为简化单位社保费缴纳流程,系统提供社保费实时缴纳功能,便于单位办费人员足不出户缴纳社保费。单位查询欠费信息后选择待缴款记录,触发社保费缴纳,单位选择打印《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前往很行网点进行缴费。

2.4.7单位缴费证明开具

满足单位无纸化办公的需要,对于使用电子税务局进行远程缴费的单位,提供单位社保费缴费证明打印功能,满足单位日常业务开展所需。单位社保费缴费证明打印功能,单位缴纳社保费并上解后,支持按标准表样以单位维度打印社保费缴费证明,缴费证明可调用电子签章接口加盖电子签章。

2.4.8单位完税证明开具

电子完税证明作为专用缴费凭证,凭证内容中需涵盖税务局电子签章信息以保障凭证有效性。功能支持缴费人自行打印完税证明并加盖电子签章。社保费完税证明打印功能支持单位申报缴费后,转开单位社保费电子完税证明、社保费完税证明下载和补打。证明打印支持按费款所属期进行查询。证明开具按照查询的数据生成PDF,支持预览和下载。

2.4.9单位完税证明补打

电子完税证明作为专用缴费凭证,凭证内容中需涵盖税务局电子签章信息以保障凭证有效性。功能支持缴费人自行打印完税证明并加盖电子签章。社保费完税证明打印功能支持单位申报缴费后,转开单位社保费电子完税证明、社保费完税证明下载和补打。已开具的证明支持根据开具日期查询并申请补打。

2.4.10查询统计-单位参保信息查询

支持本单位查询已参保登记的信息,包括参保险种、社保经办机构、有效起止等信息。

2.4.11查询统计-社保费应缴信息查询

查询统计新增社保费应缴信息查询功能,支持从管理子系统查询人社传递的单位社保费应缴信息。为实现该需求,电子税务局第一步需要先获取社保费应缴信息。

2.5针对自然人社保费自助终端的改造

为有效解决个人在大厅排队驻留问题,提高办税大厅的整体服务效率,全面提升税务机关为民服务的形象,必须提供安全稳定、办费高效的自助终端办费服务功能,本次改造提供面向个人(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的自助办理。建设内容包括:

面向个人(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的自助办理。个人社保费业务办理由个人进行办理,场景主要以社保缴费办理、打印缴费证明业务办理为主。提供的内容如下:

2.5.1百旺自助终端单点集成自然人社保费功能

自然人社保费功能与自助终端实现单点集成,系统间实现身份互认,个人登录自助终端后点击社保费缴费功能实现免登。具体功能包含:城乡居民日常缴费、城乡居民特殊缴费、灵活就业日常缴费、灵活就业特殊缴费、缴费证明开具、缴费信息查询等。

2.5.2华融自助终端单点集成自然人社保费功能

自然人社保费功能与自助终端实现单点集成,系统间实现身份互认,个人登录自助终端后点击社保费缴费功能实现免登。具体功能包含:城乡居民日常缴费、城乡居民特殊缴费、灵活就业日常缴费、灵活就业特殊缴费、缴费证明开具、缴费信息查询等。

2.5.3航信自助终端单点集成自然人社保费功能

自然人社保费功能与自助终端实现单点集成,系统间实现身份互认,个人登录自助终端后点击社保费缴费功能实现免登。具体功能包含:城乡居民日常缴费、城乡居民特殊缴费、灵活就业日常缴费、灵活就业特殊缴费、缴费证明开具、缴费信息查询等。

2.5.4浪潮自助终端单点集成自然人社保费功能

自然人社保费功能与自助终端实现单点集成,系统间实现身份互认,个人登录自助终端后点击社保费缴费功能实现免登。具体功能包含:城乡居民日常缴费、城乡居民特殊缴费、灵活就业日常缴费、灵活就业特殊缴费、缴费证明开具、缴费信息查询等。

2.5.5 金赋自助终端单点集成自然人社保费功能

自然人社保费功能与自助终端实现单点集成,系统间实现身份互认,个人登录自助终端后点击社保费缴费功能实现免登。具体功能包含:城乡居民日常缴费、城乡居民特殊缴费、灵活就业日常缴费、灵活就业特殊缴费、缴费证明开具、缴费信息查询等。

2.5.6城乡居民日常缴费

城乡居民人员办理社会保险费日常申报业务,应在规定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资料,领取并填写社会保险费相关申报表,申请办理社会保险费申报业务。

城乡居民人员可通过自助终端从社保费管理子系统获取参保数据,并支持缴费人自主选档或按照固定金额缴费。

2.5.7城乡居民特殊缴费

城乡居民人员办理社会保险费特殊缴费业务,应在规定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资料,领取并填写社会保险费相关申报表,申请办理社会保险费申报业务。

城乡居民人员可通过自助终端从社保费管理子系统获取特殊缴费信息并提交。

2.5.8灵活就业日常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社会保险费日常申报业务,应在规定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资料,领取并填写社会保险费相关申报表,申请办理社会保险费申报业务。

缴费基数确认后,由社保费管理子系统根据缴费基于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险种信息以及对应的缴费基数、费率按照规则生成该灵活就业人员的核定信息,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自助终端从社保费管理子系统获取预缴费数据并通过系统的申报功能完成自主缴费。

2.5.9灵活就业特殊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社会保险费特殊缴费业务,应在规定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资料,领取并填写社会保险费相关申报表,申请办理社会保险费申报业务。

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自助终端从社保费管理子系统获取特殊缴费信息并提交。

2.5.10第三方支付缴费

城乡居民和灵活就业完成日常缴费或特殊缴费提交后,自助终端需支持使用第三方支付,第三方支付方式包含支付宝、微信、银联等主流支付方式。支付方式接入厂商需按照税银模式实现相关查询缴费、对账入库等业务。

2.5.11 查看订单信息

缴费人通过第三支付完成缴费后,可通过查看订单信息功能查看跟踪缴费处理状态及明细。

2.5.12缴费证明开具

个人缴款后进行证明开具。证明开具后,为方便证明文件获取,自助终端提供扫码获取证明功能,用户通过手机扫码后可显示证明文件并保存在手机上。为了保证开具证明的合法性,所有证明可对接税务局电子签章系统,对证明进行签名并加盖电子签章,保证开具证明的真实、安全、有效。

2.6管控平台需求分析及建设

为破解目前税务机关在社保费征管过程中各业务信息系统间数据对账困难、业务数据管控不足、数据资产利用不充分等问题,规划建设管控平台,从而全面监控社保费生产系统数据状况,精准定位业务进度及问题,提高数据对账效能,提升运行维护效率,支撑系统稳定运行,提高社保费数据治理水平,实现“智慧社保”理念,促进社保费征收体制进一步完善。

2.6.1业务全链监控

主要是对重复参保登记信息业务管控。人社、医保部门传输的职工同时在两个单位存在,此类数据视为参保时间交叉的数据,若不对该数据进行处理,可能导致重复参保以及误收多缴的问题。针对此类情况,需进行业务监控,不允许存在重复参保数据。重复参保时,不允许登记,处理失败,失败数据通过信息共享平台直接反馈至人社、医保部门,失败原因为重复参保。

对人社传递的变更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姓名等三要素变更,但标准版无法自动处理,拒收的数据进行监控。

对超过3天未进行税务登记关联的单位社会保险费登记进行监控,并根据统筹区进行推送。

对单位社会保险费登记(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中主管税务机关、主管税务所(科、分局)和税务登记中主管税务机关、主管税务所(科、分局)不一致情形进行监控。

对城乡居民医疗参保人基础信息中身份证件号码、出生日期进行监控,身份证件类型为居民身份证的,列出18位身份证件号码中的第7至14位与出生日期不一致的城乡居民参保人进行监控。

对人社或医保部门发起的特殊缴费核定信息撤销,但因已开票或已扣款、入库无法撤销的情形进行监控。

对国库日报表金额和入库金额存在差额的数据,进行监控后推送任务。

对省内各地同一缴费人重复参保相同险种或互斥险种的情况进行监控。

对当前日期参保状态为正常(开始缴费日期和停止缴费日期包含当前日期)存在相同险种或互斥险种重复参保的缴费人信息进行监控。

对人社推送了特殊缴费信息,单当前系统无有效参保信息人员信息进行监控。

对因分票原因导致已入库但未反馈人社或医保的待反馈明细数据信息进行监控。

对城乡居民或灵活就业参保人已经缴费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日清对账的缴费信息进行监控。

对已缴费超过N天 (时间为参数配置)未上解销号的缴费数据进行监控。

针对已上解未入库数据,根据税务机关查询征收明细数据。

对日清对账成功,但超过N天(参数配置)未汇总缴款的税银交易数据进行监控。

对人社传输超过N天未进行税务登记关联的工程项目登记信息进行监控,并根据统筹区推送任务。

按税务机关、社保经办机构的维度监控已反馈人社/医保部门的缴费明细中,人社/医保部门反馈无法完成业务记账的缴费反馈信息,供征管人员、现场运维人员进行排查、沟通人社/医保部门解决记账失败的问题,避免舆情的发生。

对用人单位的核定信息(含自主产生的预处理和人社部门发送的核定信息)超过申报期限未申报的数据进行监控。

对存在已申报未缴费的申报表的单位进行监控。

监控批扣状态为非扣款成功的批扣失败明细情况。

以“一局式”查询的角度,根据用户所属税务机关,查询税务机关用人单位、城乡居民等各人群社保关联登记、社保费缴费信息概况。

根据录入的单位信息查询显示单位社保费业务全貌:税务登记信息、人社部门信息共享信息、参保险种信息)、当前参保职工信息、信息共享单位变更信息(参保信息和险种信息)、信息共享单位职工变更信息(险种信息)、单位职工缴费工资申报情况、单位历史缴费信息(包含显示单位申报是否完整申报,是否存在漏人漏险种情况)、单位三方协议信息。

根据录入的个人信息查询条件,查询指定自然人社保费业务全貌,其中包含:自然人登记信息、人社部门信息共享信息、当前各险种参保信息、信息共享个人变更信息(参保信息、险种信息)、历史缴费信息(包含各种缴费人类型的缴费明细)、三方协议信息、个人历史缴费足迹信息。

以“一单式”查询的角度,根据用户录入的条件查询指定应征信息在税务征收业务流转的全业务流程。

用户根据主管税务机关、社保经办机构、险种类型、街道/乡镇、村组/社区、参保人员特殊类别等维度查询范围内正常有效参保、已停保的城乡居民明细。

用户根据主管税务机关、社保经办机构、缴费年度、险种、街道/乡镇、村组/社区、学校等维度查询范围内已申报缴费的人员明细以及参保状态正常但未申报缴款的城乡居民参保人明细情况(包含缴费人是否会参与批扣等情况)。

根据用户输入的城乡居民虚拟户查询监控指定虚拟户指定年度的申报缴费情况以及虚拟户管辖范围内的城乡居民的缴费情况;同时可以查询监控该虚拟户管辖范围的未缴费城乡居民信息。

用户根据主管税务机关、社保经办机构、费款属期、险种等维度查询范围内已申报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申报明细以及预处理已产生(或人社核定信息已接收)未申报的缴费信息(包含缴费人是否会参与批扣,批扣银行账号等情况)。

根据用户输入的条件,查询跟踪选择的税务机关、费款所属期下单位信息,包括已申报单位、部分申报单位、未申报单位信息以及单位申报、未申报应征信息详情。

2.6.2业务资金对账

根据税务机关、传输时间、交互类型对人社共享的登记信息进行全业务流程的统计对账。

根据税务机关、传输时间、交互类型对税务共享的缴费信息进行全业务流程的统计对账。

根据国库收入日报表于社保费征收子系统的入库明细信息按所属税务机关、收款国库、预算科目进行收入对账。

将时间段内产生的征收子系统入库、反馈管理子系统以及管理子系统反馈人社数据进行比对,将存在数据差异的情况标识并显示在界面中,并提供存在差异的明细数据显示。

将时间段内产生的征收子系统入库、反馈管理子系统以及管理子系统反馈医保数据进行比对,将存在数据差异的情况标识并显示在界面中,并提供存在差异的明细数据显示。

比对各个税务机关下,指定时间内的国库日报表收入金额、征收入国库金额的对账情况。

2.6.3互动服务

当出现以下场景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场景),通过短信网关的渠道,向缴费人推送缴费提醒服务:一是城乡居民,每月批扣后,批扣成功提醒。二是城乡居民,征期即将结束时,批扣失败提醒。

对上述各种缴费申报提醒场景产生的消息提醒任务进行管理,支持消息发送、失败重发等等。

支持短信自定义导入,自行采集通知短信发送手机号以及短信内容,批量导入并按导入批次生成消息发送任务。

2.6.4征管效能跟踪

根据用户选择的查询条件查询指定选择的税务机关、缴费年度的城乡居民两险缴费进度情况,形成城乡居民两险征缴进度统计汇总报表。

根据用户选择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日期起止查询条件范围内的城乡居民申报数据情况,生成城乡居民申报渠道分析表。

根据用户选择的查询条件查询指定选择的税务机关、费款属期的灵活就业缴费进度情况,形成灵活就业征缴进度统计汇总报表。

根据用户选择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日期起止查询条件范围内的灵活就业申报数据情况,生成灵活就业申报渠道分析表。

按税务机关、预算科目维护年度社保费收入预算金额。

主要是社保费征管服务效能分析。对选定税务机关下,指定时间范围内推送任务的相关完成情况进行统计。

按主管税务机关和征收月份查询统计各下级税务机关城乡居民两险的参保登记信息,本月缴费以及本年累计缴费信息。

按主管税务机关和月份查询统计各下级税务机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关联登记情况以及人社推送征集信息(特殊缴费信息)在税务的申报、征收情况。

按主管税务机关和月份查询统计各下级税务机关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关联登记情况以及人社推送征集信息(特殊缴费信息)在税务的申报、征收情况。

按主管税务机关和月份查询统计各下级税务机关用人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的关联登记情况以及人社推送征集信息(特殊缴费信息)在税务的申报、征收情况。

按主管税务机关和月份查询统计各下级税务机关工伤保险的关联登记情况以及人社推送征集信息(特殊缴费信息)在税务的申报、征收情况。

按主管税务机关和月份查询统计各下级税务机关失业保险的关联登记情况以及人社推送征集信息(特殊缴费信息)在税务的申报、征收情况。

按主管税务机关和月份查询统计各下级税务机关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登记情况以及人社推送征集信息(特殊缴费信息)在税务的申报、征收情况。

按主管税务机关和月份查询统计各下级税务机关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的登记情况以及人社推送征集信息(特殊缴费信息)在税务的申报、征收情况。

2.6.5业务经办导航

(1)个人业务经办导航

根据用户输入的缴费人证件号码或个人编号查询该参保人当前存在的待办业务,整合个人社保费全链条业务,以引导方式辅助前台经办人员完成个人社保费业务办理,为前台业务经办人员提供导航式业务办理体验,降低业务办理复杂度和操作难度,提升办理效率,提高缴费人的满意度。

(2)单位业务经办导航

根据用户输入的单位纳税人社会信用代码查询该单位当前存在的待办业务,整合单位社保费全链条业务,以引导方式辅助前台经办人员完成单位社保费业务办理,为前台业务经办人员提供导航式业务办理体验,降低业务办理复杂度和操作难度,提升办理效率,提高缴费人的满意度。

2.6.6任务管理中心

对事中管控以及数据监控形成问题推送的社保费业务监控的规则记录、启用、禁用配置。

对各类“事中管控”、“数据监控”管控事项产生的数据监控任务的分类、分发、处理、反馈进行监控、跟踪、展示。

对用户选择的税务机关下,指定时间范围内异常数据监控中监控到的数据问题进行统计,同时支持对监控的问题数据明细的查询。

操作员根据查询的监控数据,选择数据生成任务,并指定责任人、责任岗位、办结时限。

对各类监控事项产生的监控任务,进行查询和管理。

第二包:社保费信息共享平台实施部署

1.项目总体目标

在遵循国家税务总局信息化建设的标准规范、总体框架和保护税务已有投资原则下,基于统一技术平台,按照省级集中处理模式运行,覆盖社保费征收管理工作,内部通过金税三期征管信息系统(标准版)社保费信息共享平台(以下简称“社保费信息共享平台”)与社保费管理子系统 、社保费征收子系统一同构建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体系,完成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的征收工作,外部通过社保费信息共享平台与人社部门、医保部门通过系统联通完成信息共享,通过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缴税系统(以下简称“税库银系统”)、金税三期征管信息系统(标准版)税银子系统(以下简称“社保费税银子系统”或“税银系统”)与人行国库、商业银行通过系统联通完成社保费扣缴入库的工作,根据管理征收的社保费数据在金税三期管理决策分析平台第1包(以下简称“决策1包”)完成社保费相关查询统计和数据分析工作。

2.项目工作内容范围

(1)业务功能建设边界

本项目建设边界为社保费信息共享平台、税库银系统、社保费税银子系统、决策1包等四个子系统涉及支持企业和灵活就业人群社保费征收相关工作系统功能的上线实施,以及相关数据迁移、联调测试、数据交接等工作。

基于国家相关政务信息资源交换的标准规范,做好规划和设计,推进数据资源的全面整合、交换。根据社保费征管业务要求,建设覆盖省级税务、社保互联互通,确保数据安全的信息共享平台。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原则上采用省级“总对总”对接的模式。

社保费信息共享平台主要实现税务部门与人社部门医保部门间的互联互通,实现社保费相关数据的日常交换。

税库银系统主要实现与人民银行TIPS系统的对接,实现社保费的征收入库。

社保费税银子系统主要搭建税务与商业银行的税银交互渠道,对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采用先缴入国库经收处的社保费待报解账户,再按日汇总缴入国库的业务模式。

决策1包主要实现社保费的会统核算要求、查询统计和报表要求。

(2)数据部署建设边界

社保费信息共享平台项目的数据来源主要是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税库银系统、税银系统、外部交换系统、决策1包、社保费管理子系统和社保费征收子系统,以及人社部门医保部门的共享信息。

(3)系统整合边界

本次项目需要除了业务功能外,还需要对应用界面进行整合。需要与金税三期税收征管系统进行有效权限、功能、界面和单点登陆整合,实现无缝衔接,确保和前期开发系统有效衔接。

(三)项目实施时间

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

(四)项目实施地点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第三包:社保费征收子系统实施部署

(一) 系统建设目标

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税总发〔2020〕44号)文的工作要求,实现吉林省税务局顺利征收企业社保费的总体工作目标,完成社保费征收子系统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的征收划转各项工作。

(二)项目工作内容范围

(1)业务功能建设边界

本项目建设边界为社保费征收子系统的涉及支持企业和灵活就业人群社保费征收相关工作系统功能的上线实施,以及相关环境部署、系统初始化、数据迁移、联调测试、数据交接等工作,还包含吉林省本地特色业务软件接口改造优化内容。

社保费征收子系统支持企业和灵活就业人群社保费的征收管理,包括银行账户信息采集、三方协议、两两协议的采集及验证、缴费开票、票证处理、社保费退费、金库对账等业务,并完成对社保费未及时足额缴纳等违法行为的相关处理。对接各商业银行及特色软件完成社保费缴纳业务。

(2)数据部署建设边界

社会保险费征收子系统的数据来源主要是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税库银系统、社保费管理子系统、以及人社部门、各商业银行等部门的共享信息。

(3)系统整合边界

本次项目需完全满足总局金税三期工程技术架构要求,能够实现与总局金税三期系统门户及工作流引擎的全面无缝集成,操作界面、登录用户、系统权限、工作流使用等需与吉林省税务金税三期系统保持现有一套系统。

(三)项目实施时间

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

(四)项目实施地点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二、投标/响应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备的资质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2019或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收益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复印件);开业不满一年的提供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告中要求提供内容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缺少相关资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3)近6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则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4)近6个月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5)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

2.供应商优选资质要求

(1)具备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证书

(3)具有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资质

(4)具有CMMI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认证证书(只针对第一包部分)

(5)成功案例要求:

提供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独立承担实施的相似或类似升级改造项目成功案例。

(6)技术力量要求:

根据各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技术人员定位、岗位职责、合理。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技术人员资质、专业程度、工作经验。

项目总监、项目经理的工作年限、类似项目管理经验丰富。

投标人拟投入的高级、中级技术人员的数量、比例及稳定性情况。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响应产品资质要求

(三)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响应内容要求

项目需求理解:投标人对项目定位、建设服务目标是否精准,对现有系统需求理解分析是否深入、详细到位,对各项功能流程、数据来源和口径描述准确。

项目设计方案:根据方案能否完整响应项目需求,总体、业务架构、应用架构、数据架构、安全架构、技术架构等设计是否先进合理,涉及系统关键设计、接口设计等定义规范描述是否精准、成熟稳定,具有独创性、先进性,所采用的升级改造方法、升级改造环境和所使用的主要升级改造工具描述情况,设计方案是否先进、合理,对各项业务功能、业务逻辑关系的理解分析是否深入详细,功能划分是否准确。

项目实施方案:方案要具有完整性、科学性、可行性、可验证性,每阶段方法、计划、任务的清晰程度和合理性,能够满足时限要求等。

项目管理方案:项目管理方案要合理、严谨、职责清晰、可操作性强、风险可控性强。

知识转移和技术支持方案要合理完善。

测试和验收方案要完整、详细、可操作性强。

三、项目需求

第一包:社保费管理子系统等项目升级及实施部署

(一)项目功能性需求

详见项目需求概述

(二)项目非功能详需求

1 安全需求

社保费管理子系统是金税三期中的一个核心内部子系统,在安全设计方面,社保费管理子系统的设计开发必须遵循安全总集成提供的统一解决方案,在此基础上重点进行应用层的安全设计和安全审计。安全设计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和思路:

1.系统设计不低于三级等级保护的安全标准;

2.要系统地全方位的设计安全措施,从应用层、终端、系统平台、网络再到物理设备全访问的设计安全措施;

3.需要安全审计。

2 性能需求

性能指标:分五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所有的响应时间均为终端用户体验):

分操作类型响应时间表

操作类型

 

典型业务

 

响应时间要求

 

大厅单笔业务

 

缴费登记、费种认定

 

平均响应时间<3秒,峰值响应时间<5秒

 

网上单笔业务

 

申报业务

 

平均响应时间<3秒,峰值响应时间<5秒

 

查询业务

 

清册查询

 

分页显示,每页平均响应时间<3秒,峰值响应时间<5秒

 

3 易用性需求

在社保费管理子系统的易用性设计时应该遵循如下的理念和原则:

1.遵循“金税三期”工程的界面集成标准规范。社保费管理子系统是金税三期工程的一个子系统,需要被集成到统一业务工作门户,遵循界面集成标准规范是基本原则。

2.以用户为中心进行设计是获得良好易用性的最佳途径。易用性设计不是盲目的,需要站在用户的立场,分析用户使用系统的情景,区分哪些功能是用户最常使用的,哪些功能是最容易出错的,哪些功能是最难以理解的,从而进行有针对性的设计。

3.兼顾易操作与易学习,易操作为主。社保费管理子系统作为税务局内部人员操作的业务系统,用户相对固定,计算机操作水平比较高,而且每天都在操作相同的功能,因此我们认为易用性设计方面应着重于如何加快用户的录入速度,从而提升使用效率。

4 可靠性需求

社保业务功能虽然不多,但社保业务关系民生,因此可靠性和性能问题一样,保障系统健壮可靠是系统设计中一个非常关键的课题。可靠性需求包括:

1.在系统出现故障的情况下,应能实现故障隔离。

2.考虑各种数据入口的一致性,在手工录入、网上采集、批量处理等环节中提供数据的一致性校验,并为整个系统提供一定的异常数据检测功能。

3.采用成熟的、经过严格测试的通用组件,减少系统差错。

4.当系统在高负荷运转或出现故障,进入异步工作模式时,必须采可靠的机制,保证数据的零丢失。

5 可用性需求

1.必须避免由于单点故障或系统的升级而影响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行。

2.系统应保证7×24小时可以使用。

3.在运行环境下提供7×24小时不间断可靠服务。

4.能够对资源的性能和负荷的峰值进行限制和管理,控制用户数或者负荷的无限制扩张,防止出现响应时间过长和拒绝服务。

6 可维护性需求

由于社保业务多变,而且各省、市、自治区具有一定的差异性,因此需要对业务规则进行提炼,尽量避免软件架构复杂;另一方面,作为税务部门的业务系统,不可能给予大量时间停机做升级服务,系统维护必须要做到快速响应、快速解决。

7 健壮性需求

1.应满足网络不稳定、后台压力较大等特殊情况下,保证软件正常运行。

2.对用户的非法操作等非正常情况具有容错能力。

3.为了提高系统的负荷稳定性,需要采用异步处理机制,即客户的请求到达后并不立刻处理和运算,而是进入指定的队列,系统按照队列的先后进行处理,并返回结果。在负荷适度的情况下可根据需要恢复同步处理,以获得前台用户的最快响应时间。

4.异步处理能够有效地保持负荷稳定在指定的水平范围之内,避免系统崩溃。

第二包:社保费信息共享平台实施部署

(一)业务需求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社保费征收职责接收工作方案》(税总发〔2020〕44号)的要求和《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标准版)》业务需求实现但不限于以下业务功能:

社保费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实现税务部门与人社部门医保部门间的互联互通,实现社保费相关数据的日常交换。

与人民银行TIPS系统、商业银行系统的对接,实现社保费的扣缴和征收入库。

对金税三期决策1包系统进行优化,支持社保费的会统核算要求、查询统计和报表要求。

1.社保费信息共享平台

社保费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实现税务部门与人社部门医保间的互联互通,实现社保费相关数据的日常交换。

人社部门医保部门与税务部门之间的数据交互,主要分为正常业务、退费业务、特殊缴费业务三类情况,具体又可分为登记信息交互、征缴信息交互两大业务交互节点。主要是:人社部门将参保登记数据、退费核验信息、特殊缴费业务核定信息等交换至税务部门;税务部门将社保费缴费明细数据、对账数据、新办税务登记数据、退抵费明细信息、更正调库明细信息等交换至人社部门。

2.税库银系统

与人民银行TIPS系统的对接,实现社保费的征收入库。

3.税银子系统

参保人与商业银行签署社保费缴纳的个人银行缴费协议,社保费管理子系统生成社保费待批扣清册转给征收子系统,由征收子系统生成个人税务批扣缴费清册(按商业银行),通过税银子系统发送到商业银行,商业银行进行扣款回执反馈。

4.金三决策1包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标准版)》业务需求完成对金税三期决策1包系统进行优化,支持但不限于社保费的会统核算要求、查询统计和报表要求,建设符合金税三期系统决策1包标准的会统报表。

(二)功能需求

遵循国家税务总局开发的社保费信息共享平台、税银子系统、税库银系统、金三决策1包等涉及企业和灵活就业人群的相关全部功能。

(三)非功能性需求

1.系统的先进性和超前性要求

在实用可靠的前提下,尽可能跟踪国内外先进的计算机软硬件技术、信息技术及网络通信技术,使系统具有较高的性能价格比,同时建设方案以实际可接受能力为尺度,避免盲目追求新技术,造成不必要的浪费。技术上立足于长远发展,坚持选用开放性系统。采用先进的体系结构和技术发展的主流产品,保证整个系统高效运行。

2.系统的实用性和方便性要求

系统建设要以满足信息化工作的业务需求为首要目标,采用稳定可靠的成熟技术,保证系统长期安全运行。系统应用后,确保能为各级业务和管理节点提供一个智能化的网络信息环境,以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的效率。贯彻面向最终用户的原则,建立友好的用户界面,使操作简单、直观、灵活,易于学习掌握。

3.系统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遵循国家有关信息安全标准,具有切实可行的安全保护和保密措施,以及对计算机犯罪和病毒的防范能力,确保数据永久安全。系统应提供多方式、多层次、多渠道的安全保密措施,防止各种形式与途径的非法侵入和机密信息的泄漏,保证系统中数据的安全。

4.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提出符合实际的科学的合理的集成方案,发挥后台设施和应用系统的综合效用,保证业务发展的需要;对各种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有应急的工作方案和对策,使得系统故障发生的可能性尽可能少,影响尽可能小,保证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5.系统的灵活性和可扩充性

要实现可扩充、易维护及易操作。应充分考虑到业务扩展,有扩充能力及接口。应用软件的模块化程度要高,对不同业务流程和管理方式的适应能力要强,软件维护方便。

为了便于以后应用系统的扩充,系统结构要具有开放性,数据库设计要考虑兼容性,应用系统要有可移植性。

6.系统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系统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是信息系统建设基本而又关键的一步,要实现信息通讯与共享,必须规范信息技术标准。管理信息系统的标准化体现在两方面:业务方面,系统建立必须符合相应的政策标准,软件统一化、结构模块化、数据格式标准化、代码统一化、各种文档资料规范化;技术框架方面,系统建立必须符合业界的统一标准。

7.应用软件实施过程保障

在应用软件的具体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有关软件工程标准进行软件项目的实施。整个系统的执行将严格按照下面的步骤进行实施:

(1)业务系统差异性分析;

(2)应用软件系统设计;

(3)应用软件系统开发;

(4)应用软件系统测试修改;

(5)应用软件系统的安装运行;

(6)应用软件系统的升级和维护。

在项目管理方面,必须按照CMM3/CMMI3、RUP或ISO9000/ISO9001等行业标准,严格规范项目日常管理全过程。

在质量控制方面,必须严格把关成果质量,包括文档质量和软件质量等各类成果,以具体的量化标准衡量,按照软件项目管理规范来实施。

第三包:社保费征收子系统实施部署

(一)业务需求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社保费征收职责接收工作方案》(税总发〔2020〕44号)的通知要求、国税总局《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标准版)》业务需求实现但不限于以下业务功能:

(1)  实现对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通过税务大厅进行申报缴纳的费款进行征收开票,并支持各种缴费方式及缴费渠道对征收开票费款进行上解入库处理。

(2)  实现对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电子税务局、商业银行窗口报缴纳的费款进行征收开票,并支持各种缴费方式及缴费渠道对征收开票费款进行上解入库处理。

(3)  实现通过税银平台与各商业银行系统进行对接,确定各商业银行待报解账户及与各税务机关单独签订的三方协议,将灵活就业人员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银行窗口等缴纳的费款及时汇总上解入库。

(4)  实现对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已开票数据进行各项补偿业务处理,包括:票证作废、票证重打、票证补打、单笔交易处理、银行端POS凭证处理等。

(5)  实现对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已入库费款进行退费处理,并将已退费数据实时传递给人社相关系统。

(6)  实现对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已上解入库数据与国库之间进行两两对账功能,确保与国库之间的数据准确性。

(7)  实现对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商业银行窗口报缴纳的费款进行日清对账功能,确保与第三方支付平台、商业银行待报解账户之间的数据准确性。

(8)  实现对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未及时申报或未及时缴纳等违法行为的相关处理,包括:催报、催缴、简易处罚、一般处罚、强制保全等。

(9)  实现对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进行批量扣款处理,通过与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签订批量扣款三方协议或批量扣款两两协议,由系统根据核定信息自动发起批量扣款功能。

(10)     实现对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各类查询统计功能。

(三)非功能性需求

(1)系统可用性和易用性需求

(2)系统可靠性需求

(3)系统安全性需求

关于本项目接口情况说明如下:

本项目需求升级改造部分与金税三期系统,电子税务局门户、自助终端门户、第三方支付等系统存在接接口衔接关系。

项目对以上系统接口环境包括:

周边系统

 

接口

 

接口分析

 

金税三期系统

 

获得单位社保费和个人社保费相关信息接口

 

本项目从金税三期系统获取的信息包括:自然人登记信息、   灵活就业人员预处理信息查询、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日常申报应征信息保存、城乡居民社保费日常申报应征信息保存、查询欠费信息、单位参保登记信息查询、单位社保费日常申报保存应征信息等接口信息。

 

电子税务局门户

 

单点登录

 

电子税务局门户统一入口, 纳税人根据自己的身份登录,获取用户信息,办理社保业务。

 

自助终端门户

 

单点登录

 

从自助终端门户统一入口, 纳税人根据自己的身份登录,获取用户信息,办理社保业务。

 

第三方支付

 

第三方支付

 

调用第三方支付接口, 完成自然人社保费的缴纳。

 

本项目预算包含本次项目建设及升级改造所有费用,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负责组织协调与原厂商接口开发事宜。

四、项目实施要求

(一)项目实施总体要求如下:本项目要求1个月完成项目实施上线及项目终验,包括需求分析、概要设计、代码开发、软件测试、上线部署实施、验收等阶段,并保证税务人员能够正常使用顺利办理社保费征收业务。

项目实施地点为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二)项目实施范围包括本次需建设的全部功能的开发上线,且在本项目验收后,升级改造部分免费运维服务期限为自验收通过之日起一年。

(三)安装部署实施要求如下:

第一包:社保费管理子系统等项目升级及实施部署

1.现场安装部署实施人员应提前根据投标方环境要求,提交详细的实施方案,并根据甲方要求,及时安排现场支持人员,做好上线支持工作。

2.现场安装部署实施人员需严格遵守保密约定,严禁向第三方泄露吉林省税务局相关数据信息,并做好对相关数据和设备等的安全使用和保密工作。

3.现场安装部署实施人员涉及对数据库、硬件设备等资源的配置调整,需提前向吉林省税务局负责的技术人员申请,获得同意后方能调整配置。

4.现场安装部署实施人员必须具有对系统安装部署的经验,熟悉各种环境下的安装部署等。

5.现场安装部署实施人员在派驻吉林省税务局工作期间必须接受吉林省税务局的管理,遵守吉林省税务局的各项规章制度。

6.因现场安装部署实施人员自身原因造成工作失误,给吉林省税务局造成损失的,投标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包:社保费信息共享平台实施部署

1.社保费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内容

根据与人社医保部门协商的交换技术、方式,实施实现业务数据的交换共享,实施内容主要包括:环境部署、初始化及流程配置、联调测试、全流程测试、压力测试、数据清理、系统操作培训、系统上线、运行监控。具体工作如下:

(1)环境部署

环境部署主要涉及社保费信息共享平台应用部署、社保费信息共享平台平台部署、数据库部署、省局前置系统部署、地市、区县前置系统部署(如果需要)等。

(2)初始化及流程配置(交换方式本地化适配)

应用初始化配置、平台初始化配置、前置系统注册、个性化共享方式、共享内容适配、数据采集、反馈流程配置。

(3)联调测试(共享方式本地化适配)

社保费信息共享平台税务端与人社端的联调测试工作、模拟数据,配合各社保费各个子系统的联调测试工作。

(4)全流程测试

使用模拟数据,测试人社医保数据的采集反馈、数据加解密、数据入库、税款入库等全流程测试工作。

(5)压力测试

完成性能测试工具部署,测试数据准备工作,完成社保费信息共享平台性能测试工作。

(6)数据清理

完成本省生产环境数据清理工作、完成社保费信息共享平台初始化流程配置检查与验证。

(7)系统上线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局要求,完成平台上线工作,保证数据内外部的高效准确交换。

(8)系统运行监控

系统上线后,完成税务局要求的运行监控工作,保障平台稳定运行。

2.社保费税银子系统实施内容

社保费征缴对于特殊业务及特殊人群(灵活就业及城乡居民),需要通过待报解账户解决参保人的缴纳社保费。参保人采用委托批扣缴费、银行查询缴费等方式通过税银渠道进行社保费缴纳,商业银行(经办行)将缴费人的社保费资金扣缴到待报解账户的商业银行(结算行)中。之后税务每天通过汇总缴款(TIPS实时扣款),将商业银行的待报解账户的资金划款国库,国库再定期划转至社保财政专户,完成特殊业务及特殊人群的社保费征缴工作。此业务场景中,就需要搭建税务与各家商业银行的交互渠道,保障业务的开展。主要工作如下:

(1)系统部署与联调测试

组织完成税银子系统部署工作,组织完成与税库银系统的本地化配置工作、完成税银子系统的功能升级工作,组织完成上线单位社保费征管业务信息化各子系统的联调测试工作。

(2)系统初始化

组织完成本省税银子系统针对社保预算级次初始化工作、和银行待报解账号的配置工作,各省协调国库完成社保费预算科目及预算分配比例的基础参数维护。

(3)全流程测试

会同商业银行,组织开展金三社保费各个子系统、社保费信息共享平台(税务端+人社端)的社保费征收入库联调测试。

(4)压力测试

配合完成社保费征管业务信息化各子系统全业务流程性能测试工作。

(5)上线准备

完成本省税银系统上线初始化内容检查,以及与各个商业银行的连通性检查,与税库银系统的配置检查。

(6)正式上线

完成本省税银系统切换上线工作,保证税银扣缴业务的正常扣缴。

(7)系统运行监控

系统上线后,完成税务局与商业银行的联网运行监控工作,保障社保费扣缴工作平稳顺利开展。

3.税库银系统实施内容

税库银系统通过统一网络、统一接口、统一规范,建立财、税、库、银之间先进、高效、实用、可靠的电子信息通道,为税收收入的征缴、入库、退库、更正、对账等提供全流程网络化、无纸化、安全、准确、快捷、简便的处理手段,为纳税人提供便利、快速的税款缴纳方式。实现了税款资金的实时划缴和当日入库,实现数据传送无纸化、操作程序标准化、账务核对电子化、监控管理实时化、对外服务人性化业务处理模式。具体工作如下:

(1)系统部署与联调测试

组织完成税库银系统硬件升级工作,组织完成税库银系统的本地化配置工作、完成税库银系统的升级工作,组织完成上线单位社保费征管业务信息化各子系统的联调测试工作。

(2)系统初始化

组织完成本省税库银系统针对社保预算科目及预算分配比例的初始化工作、各省协调国库完成社保费预算科目及预算分配比例的基础参数维护。

(3)全流程测试

会同本省人社部门医保部门,组织开展金三社保费子系统、单位申报客户端、金三核心征管系统、金三决策1包系统、税库银、社保信息共享平台(税务端+人社端)的全业务全流程联调测试。

(4)压力测试

配合完成社保费征管业务信息化各子系统性能测试工作。

(5)上线准备

完成本省税库银系统上线初始化内容检查,与人行国库系统的连通性检查,与税银子系统的配置检查等。

(6)正式上线

完成本省税库银系统涉及社保费部分的上线工作,保证社保费的正常划缴入库。

(7)系统运行监控

系统上线后,完成税务局要求的运行监控工作,保障社保费划缴工作的顺利平稳运行。

4.金三决策1包社保费数据应用服务实施内容

管理决策支持分析平台的功能可概括为数据基础平台和数据应用平台两个方面。数据基础平台是整个平台的基础,数据应用平台是基于数据基础平台的具体应用。

数据基础平台,提供全局统一的数据综合利用和管理的环境,承担所有税务管理决策分析活动涉及的数据获取、模型组织、信息加工、质量管理等功能,由公共数据分析支撑平台、数据集成平台、数据资源管理、数据质量管理、指标管理平台组成。其中,公共数据支撑平台提供涉税数据的存储、组织、管理;数据集成平台负责公共数据支撑环境的数据集成,通过调度控制和规则管理实现对数据集成的任务管理,提供数据加工的调度管理、状态监控、异常处理等;数据质量管理主要通过数据质量规则定义去发现各系统的问题数据,并提供问题处理跟踪机制,实现数据质量提升;数据资源管理平台实现业务、技术元数据的管理。

数据应用平台包括日常查询、统计、报表等基础数据应用与专用分析应用,如风险管理、会计核算、征管状况分析等。本次社保费相关功能上线实施涉及的主要工作如下:

(1)部署配置

组织完成金三决策1包与金三社保费管理子系统数据源、金三社保费征收子系统数据源的ogg安装部署、配置验证工作。

(2)数据初始化配置

组织完成本省金三决策1包初始化(权限功能等)、组织完成本省金三决策系统(1包)(会统核算、数据仓库)ogg初始化工作。

(3)全流程测试

组织开展金三社保费管理子系统、金三社保费征收子系统、金三决策1包的全流程测试,查询统计数据、报表数据的口径确认。

(4)压力测试

组织完成性能测试工具部署,测试数据准备工作,完成性能测试工作。

(5)正式上线

金三决策1包社保费数据应用功能切换上线。

(6)会计核算期初结转

组织本省完成金三决策1包会计核算单位期初结转。

(7)会计记账

组织本省完成金三决策1包会计记账工作。

(8)会统报表

组织本省完成金三决策1包会统报表产出及上报,保证顺利上报各类报表。

(9)系统运行监控

系统上线后,完成税务局要求的运行监控工作,保障社保费会计核算、社保费分析、社保费查询统计功能的正常平稳运行。

第三包:社保费征收子系统实施部署

1、整体实施方案及计划

中标人与省局共同制定社会保险费征收子系统上线工作总体实施方案及实施计划,明确工作目标、组织结构及分工,对上线工作进行明细分工,责任到人。涉及主要工作包括初始化、数据迁移、集成联调测试方案、环境部署方案等工作。确保系统按时平稳上线。

2、实施部署服务

中标人负责社会保险费征收子系统、集成平台(内部)、集成平台跨层(osb)、工作流预生产、生产环境和预生产环境应用和数据库的部署、调试;应用系统的联调性测试。

预生产环境,主要用于上线前,上线单位培训和各上线单位组织税务局工作人员练习使用,以及进行机关、人员、岗责、工作流等初始化信息采集、数据迁移的验证、数据比对等工作。以及上线工作开始后,用于生产环境版本发布前的上线单位测试验证工作,部署架构上要求与正式生产环境一致。

生产环境,用于进行全流程测试运行的各类设备准备,主要包括:数据库、应用服务器、负载均衡、网络、安全等设备,以及用户客户端环境准备等工作,满足自身全省范围全流程测试运行工作开展,此套环境未来作为各上线单位正式上线的生产环境。

3、集成联调服务

中标人承担应用集成职责,组织特色软件厂商按照金税三期集成联调规范与社会保险费征收子系统进行联调测试工作。

集成联调服务主要包含社会保险费征收子系统与社保费管理子系统预生产及生产集成、信息共享平台(税务端)应用集成,本地特色软件接入集成,社保费服务集成、社保操作员映射。另外还包括各集成服务的调试、测试等工作。

4、初始化服务

社会保险费征收子系统初始化工作包括:系统代码表、参数表等初始化、岗责权限初始化工作,包括培训、组织、采集、配置、检查验证、测试。

中标人负责社会保险费征收子系统的初始化工作,组织本单位人员开展初始化数据采集、审核、投放等工作。初始化工作主要分为三个阶段,分别为筹划准备阶段、采集实施阶段与检查验证阶段。

筹划准备阶段,各上线单位需要完成的主要工作包含完成初始化工作方案的编制工作,并对初始化人员做好初始化培训工作。

采集实施阶段,各上线单位需要完成的主要工作包含组织初始化采集项的采集与审核工作、采集数据向预生产环境的导入工作、问题的总结与上报工作等。

检查验证阶段,各上线单位需要完成的主要工作包含采集初始化数据向预生产环境的导入工作、初始化数据的验证与修正工作等;并对采集的数据进行质量的检查,进行修正、重新采集等,最终形成各上线单位初始化数据基线。

5、全流程业务测试服务

测试服务工作包括测试方案制定、测试数据准备、测试问题分析、测试过程支持等工作,主要围绕全流程测试及系统压力测试两方面进行。

中标人制定全流程测试工作方案,明确参加测试的区域范围和业务范围、工作计划等。会同本省人社部门,组织开展社会保险费征收子系统、本地特色软件的全业务全流程联调测试工作。检验系统运行能力、软件功能、系统业务适应性、初始化和数据迁移质量等是否能够满足生产需要,促进系统功能的持续完善。

6、培训服务

中标热人责社会保险费征收子系统的系统操作培训工作,包括制定培训方案、培训课件编写、培训、培训支持及解答工作;

中标人应提供业务和技术师资培训服务,负责培训讲师、教材及培训环境的准备。其中:

(一)集中师资培训

在采购人指定场地集中进行,中标人提供培训讲师及培训电子材料,培训内容包括业务功能培训和维护技术培训。

(二)编制、建立在线和离线操作手册

编写电子档操作手册,并在采购人省局服务器上搭建系统,用于编辑和提供全省用户在线查询服务。

7、上线切换

中标人制定上线各类工作方案、完成系统切换、提供业务试办跟踪服务等工作。

工作方案需明确及细化具体工作开始时间、完成时间、责任人、前置约束条件、任务要点、成果物、确认方式等内容。制定应急预案,明确业务办理风险点、重点关注事项、后续工作重点等。完成整个社保费征收子系统切换工作,及时处理业务试办期间出现的各类问题。

(四)项目管理要求如下:

中标人须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确定进度目标,编制进度计划和资源供应计划,进行进度控制,在与质量、费用目标协调的基础上,实现工期目标。

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人须制定科学、完整、适合本项目的管理制度,根据项目特点及应用设计制定严谨、可实施的项目计划。成立专门的项目管理组织,监督管理制度落实和执行。

中标人要全面实施标准和规范化测试,应完成全部业务功能、技术功能等各类测试的测试用例编写和实际数据采集工作。

中标人应遵守编码开发标准规范及工作约束,高质量完成编码,实现系统功能,并完成软件测试相关工作。

(五)项目人员管理要求如下:

中标人须承诺向采购人提供有经验的项目实施队伍;

采购人有对成交中标人所提供的实施人员进行审查的权利;

中标人必须为本项目建立独立的技术服务组织,服从采购人的统一调度和管理。中标人应提供该组织的分工安排、详细的人员组成情况等。

(六)项目安全需求如下:

投标人必须详细阐述数据及网络安全保障方案,项目合同期内,中标方要严格遵守招标方的各项运维管理规章制度,做好数据保密和信息安全工作,严禁非法修改和外泄数据,因中标方工作人员人为造成数据和技术文档泄密的,中标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故障损失的,或者对事故处理不当、不及时等造成税务局方损失的,中标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七)内控功能需求如下:

中标人应严格按照《国家税务系统应用软件内控功能内生化管理办法(试行)》和吉林省税务局内控相关要求进行软件开发,同时要求软件实现内部控制与风险防控功能。

五、项目验收要求

项目开发完成后,中标人方可提出验收申请,购方组织对项目建设情况、需求完成情况和项目文档进行验收。验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一)合同书(复印件);

(二)项目工作总结(加盖公章);

(三)项目建设和部署实施报告,包括目标实现情况、计划进度执行情况等;

(四)系统测试报告,包括性能测试和功能测试的方案、用例、结果和反馈等;

(五)系统试运行报告,包括试运行方案、问题和结论等;

(六)用户操作手册;

(七)系统安装维护手册;

(八)接口协议及注释;

(九)完整的数据字典;

(十)备份恢复手册;

(十一)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报告,本项目等级保护测评与省局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标准版)等级保护测评一并进行;

(十二)参加省局统一组织的信息系统漏洞扫描并按期整改;

(十三)内控内生化方案(包括内控内生化方案中的各项功能,是否事前预警、事中阻断、事后筛查等风险防控措施能够嵌入到软件中,保证正常运行);

(十四)内控内生化报告;

(十五)技术检测报告(运用技术、系统部署、数据流向等是否符合合同和需求说明,性能是否达标)等;

(十六)必要时,需要提供项目费用使用情况。

六、项目技术支持服务要求

项目团队必须提供详细的技术支持和服务方案。技术支持和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和服务,2小时内做出实质性响应,4小时内解决问题;根据用户要求,问题解决后24小时内,提交问题处理报告,说明问题种类、问题原因、问题解决中使用的方法及造成的损失等情况。

七、税收信息化项目开发和应用管理工作要求

本项目中,应实行两级检查、两级验收制度。一级检查、二级检查和一级验收由实施小组组织完成;二级验收由省局组织实施。各级检查验收严格按项目实施中制订的相应的检查验收规定和质量评定标准执行。对实施和验收过程中出现的重大技术问题,将上报用户协调处理,对一般质量问题的处理应予以书面记录。

(一)职责分工控制措施。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征收职责划转实施项目的前台操作页面,按照数据管理权限和菜单管理权限分别进行控制,符合金税三期岗责权限管理控制的要求,对不同级别不同范围的数据按照岗责要求和数据权限进行细分。

(二)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控制措施。系统岗位设置符合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的要求,避免一人履职发生错误或舞弊风险。

(三)授权审批控制措施。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征收职责划转实施项目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要求集成至金税三期门户,门户分配用户岗位,审核、复审、发布流程符合授权审批控制,符合“职责明确、分权制衡”的原则和有关制度规定。

(四) 流程控制措施。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征收职责划转实施项目的操作步骤、处理时限等应当符合相关工作规程。

(五)公开运行控制措施。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征收职责划转实施项目对规定和实际需要公开的事项,做到对具体对象公开。

(六)痕迹记录控制措施。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征收职责划转实施项目涉及的数据操作要有记录留存后台数据库。

八、其他要求

(一)项目保密要求:

1.双方应对在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所接触的对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技术资料、技术诀窍、内部管理及其他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2.中标人在使用用户方为其提供的数据、程序、用户名、口令、资料及甲方相关的业务和技术文档,包括税收政策、方案设计细节、程序文件、数据结构,以及相关业务系统的硬软件、文档、测试和测试产生的数据时,应遵循以下约定:

(1)应以审慎态度避免泄露、公开或传播用户方的信息;

(2)未经用户方书面许可,不得对有关信息进行修改、补充、复制:

(3)未经用户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以任何方式(如 E-mail)携带出甲方场所:

(4)未经用户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透露给任何其他人:

(5) 用户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其他保密措施。

3.保密期限不受合同有效期的限制,在合同有效期结束后,信息接受方仍应承担保密义务,直至该等信息成为公开信息。

4.双方如出现泄密行为,泄密方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知识产权要求:

中标方需保证所提供的服务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因侵害第三方知识产权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全部由中标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