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平线、纵目科技等5家备案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24-04-18 01:59

4 月 12 日,中国证监会更新了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备案情况表(首次公开发行及全流通)(截至 2024 年 4 月 11 日),目前共有246境内企业备案,其中有累计 164 家拟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备案,81拟美国纳斯达克和纽交所上市公司备案,1家在瑞士交易所发行 GDR备案。

本周新增5公司备案,具体情况如下:

来源:中国证监会

拟香港上市企业:

1、国富氢能

坐落于长江三角洲的国富氢能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向港交所递交招股书,拟在香港主板上市,这是公司第 1 次递交上市申请,联席保荐人为海通国际和中信证券,公司是氢能装备一体化解决方案提供商。2023 年收入为 5.22 亿元,净亏损为 0.75 亿元,有所收窄。

氢能行业暖风阵阵!双料第一的「国富氢能」首次冲击港股 IPO,为顺势而为?

2、地平线

来自北京的地平线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向港交所递交招股书,拟在香港主板上市,联席保荐人为高盛、摩根士丹利、中信建投国际。公司是中国领先的高级辅助驾驶 ( ADAS ) 和高阶自动驾驶 ( AD ) 解决方案供应商,2023 年收入为人民币 15.5 亿元,经调整净亏损为 -16.4 亿元,毛利率超过 70%。

顶配全明星机构阵容!「地平线」首次递表港交所,或募 5 亿美元

3、纵目科技

纵目科技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向港交所递交招股书,拟在香港主板上市,公司是一家中国领先的 ADAS 解决方案提供商,凭借先进的自动驾驶技术,提供覆盖全面自动驾驶功能的解决方案。2023 年度收入为 4.98 亿人民币,同比增长 6.15%;亏损为 5.64 亿人民币,同比亏损收窄 4.06%。

自动驾驶企业「纵目科技」首次递表,营收增速放缓,盈利的希望在哪?

拟美国上市企业

1、福兴拉链(秘密转公开)

4 月 2 日,来自福建泉州晋江市龙湖镇杭边工业区的晋江福兴拉链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 Fuxing China Group Limited ( 简称 " 福兴拉链 " ) 在美国证监会 ( SEC ) 公开披露招股书,股票代码 FFFZ,拟在美国纳斯达克 IPO 上市。其于 2023 年 9 月 25 日在 SEC 秘密递交招股书。

福兴拉链,曾于 2007 年在新加坡主板挂牌上市,当时以每股 0.46 新元发行 1.75 亿股,IPO 募资 8050 万新元。

2、鑫旭铜业(秘密转公开)

4 月 2 日,来自中国的安徽鑫旭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开向美 SEC 递交招股书,计划在纳斯达克上市,股票代码:XXC。公司暂未披露发行规模和发行价,但是招股书提到计划融资 1500 万美金。

成立于 2012 年,公司所处行业为有色金属铸造业,主营业务为铜排、铜管、铜棒、铜线及其他铜产品加工、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中国各地的电子电气组件、电信、汽车、空调、船舶、冶金、机电、交通、建筑和住宅、配电、太阳能等多个终端市场。

本周国际部共对 6 家企业出具补充材料要求

斯凯蒙(已出具备案通知书)

一、关于股权架构搭建及返程并购的合规性,(1)BOUDIARRA、GreenHash Limited 收购广州斯凯蒙企业咨询有限公司(下称 " 斯凯蒙企业咨询 ")股权,HOOGVLIET HOYOSERIC、宁波易智太阳能有限公司(下称 " 易智太阳能 ")、斯凯蒙企业咨询收购宁波斯凯蒙太阳能有限公司(下称 " 宁波斯凯蒙 "),请说明交易价格、定价依据、支付手段、支付期限等是否符合《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以及上述股权转让税费缴纳的具体情况;(2)易智太阳能、斯凯蒙企业咨询、宁波斯凯蒙是否办理境内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手续;(3)境外搭建离岸架构和返程投资涉及的外汇登记、境外投资、外商投资、税费缴纳等监管程序方面合法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二、关于境内运营实体情况,(1)发行人境内运营实体主营业务及经营范围是否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 ) 》(2021 年版 ) 规定的外商投资限制或禁止领域,请提供明确的结论性意见;(2)易智太阳能、斯凯蒙企业咨询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请说明是否实际从事上述业务,是否取得相应资质许可;(3)2023 年 5 月 19 日,斯凯蒙企业咨询的股东王清明以 0 对价向黄伟奇等转让股权,请说明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义务履行情况;(4)主要境内运营实体历次股权变动均合法合规的结论性意见。

鑫旭铜业(秘交转公开)

一、关于股权控制架构。股权控制架构设立的合规性,包括但不限于搭建及返程并购涉及的外商投资、外汇登记等监管程序履行情况,并就合规性出具结论性意见。

二、关于股权变动。安徽鑫旭新材料有限公司 2017 年 10 月、2017 年 12 月和 2021 年 11 月的两次股权转让的价格、定价依据及价格公允性,支付期限及完成情况,税费缴纳情况,并就合规性出具结论性意见。

三、关于合规经营。报告期内交易金额排名前五的客户及供应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名称、类型(主营业务内容)以及收入、成本占比等,并结合行业惯例、客户或供应商类型说明是否具有真实交易背景。

四、本次发行上市具体方案。

福兴集团(秘交转公开)

一、关于股权结构及股权变动情况,请说明:发行人通过宝翠集团收购境内运营实体股权,相关股权转让税费依法缴纳情况;主要境内运营实体收益所有人情况。

二、关于控股公司情况,请说明主要境内运营实体,以及确定主要境内运营实体的标准依据;是否实际开展房地产开发业务,如是,请说明此类业务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收入、资产负债规模和已开工、待开工项目及相关开发资金保障情况,以及该类业务的未来发展规划,以及在公司所占比重等。

三、关于本次发行上市方案,请说明: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预计募集资金量,并列表说明发行前后股权结构的变化情况。

四、请补充说明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类型。

中和农信

一、关于协议和股权控制架构。(1)协议和股权控制架构设立的合规性,包括但不限于搭建及返程并购涉及的境外投资、外商投资、外汇登记等监管程序履行情况,并就合规性出具结论性意见;(2)发行人层面股东与主要境内运营实体中和农信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乡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目前股东在最终持股主体、持股比例等方面的对应关系,并说明存在不一致的原因,相关安排是否履行了发行人和上述境内运营实体的内部决策程序,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可能引发的控制权风险及应对措施。

二、关于股权变动。中和农信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1 年 1 月、2011 年 10 月、2013 年 7 月、2017 年 2 月、2018 年 9 月两次、2020 年 8 月和 2020 年 8 月两次、2021 年 6 月的股权变动的价格、定价依据及价格公允性,支付期限及完成情况,税费缴纳情况,并就合规性出具结论性意见。

三、关于规范运作。(1)你公司业务开展过程中收集及储存的数据信息类型、规模、来源、使用情况,是否涉及向第三方、向境外提供个人用户信息,上市前后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的安排或措施;(2)你公司境内运营实体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相关领域,进一步核查是否实际从事相关业务。

四、关于金融服务业务。请说明:(1)你公司为特定行业的经营者和金融机构客户提供助贷业务,是否涉及征信业务,并说明业务开展是否符合《网络借贷中介机构业务活动暂行办法》规定,是否按照该办法第五条规定进行备案登记及取得相应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是否存在该办法规定的第十条禁止性情形;(2)业务经营是否涉及贷后催收服务,是否存在用不合规方式进行催收的情形;(3)报告期内各年金融服务业务规模、前五大客户名称和来自该等客户的收入占比、你公司自筹资金投入规模及资金来源、你公司向金融机构所收取费用占贷款利息的比重;(4)报告期内金融服务业务是否存在被主管机构采取监管措施或实施处罚等情形,是否出现重大偿债风险等经营异常事项,是否构成本次境外发行上市的实质性障碍。

五、关于独立性。你公司与蚂蚁科技集团在人员、业务、资产、财务、管理等方面的独立性,是否存在蚂蚁科技集团向你公司长期派驻员工或共用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盈兹医疗

一、请你公司说明股权架构设立的合规性。(1)搭建及返程并购涉及的通过境外持股平台持有你公司股份的境内自然人、境内机构在外汇管理、境外投资等监管程序方面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2)你公司协议控制架构搭建的原因及必要性;(3)你公司开曼主体层面股东与主要境内运营实体上海盈兹的股东及持股比例不一致的原因,并说明相关安排可能引发的控制权稳定、相关主体违约等风险及应对措施;(4)实际控制人胡俊杰代张醒持有控股股东 Aslan Global Ltd. 股份的原因、演变情况、合法合规性、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是否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你公司股份;(5)备案报告和法律意见书中关于实际控制人的认定依据不一致,请核实。

二、请你公司说明 :(1)你公司设立以来的股东变化情况;(2)控股股东 Aslan Global Ltd. 主要生产经营地、主营业务,及其与你公司主营业务的关系;(3)实际控制人住所情况;(4)你公司股东涉及国有股份的,相应的国资管理程序履行情况;(5)主要境内运营实体上海盈兹经营范围情况。

三、你公司制造和销售一次性非手术口罩的业务,是否取得必要的医疗许可资质。

挚达科技

一、请说明 2018 年黄志明、上海挚达智行技术中心、荆州智达电动汽车有限公司之间股份转让原因、定价依据及其合理性。

二、请说明你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履行国有股东标识管理程序的进展情况。

三、请说明:(1)你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发运营的网站、APP、小程序、公众号等产品情况,是否涉及向第三方提供信息内容,如提供,请说明信息内容的类型,以及信息内容安全保护措施;(2)收集及储存的用户信息规模、数据收集使用情况,上市前后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的安排或措施。

四、请说明:本次参与 " 全流通 " 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