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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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15 15:51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881               公司简称:数据港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2024年4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1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60,498,07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7,300,344.16元(含税),占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30.33%,剩余未分配利润792,770,751.87元留待以后年度分配,并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数据中心是数字经济的重要基础设施

  IDC是建立在计算、存储、通信三大科技基础上的承载算力的物理实体,是数字经济的重要基础设施,为我国产业数字化转型和公共服务数字化水平的提升发挥重要作用。根据国家发改委测算,每消耗1吨标准煤,直接贡献1.1万元数据中心产值,可以带来88.8万元数字产业化增加值,间接带来360.5万元产业数字化市场。

  在此背景下,国务院印发《“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科学擘画了“十四五”时期乃至更长时期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全新蓝图。《“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指出,2020年我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GDP)比重达到7.8%,“十四五”时期,我国数字经济要转向深化应用、规范发展、普惠共享的新阶段,目标到2025年,数字经济迈向全面扩展期,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0%。202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明确数字中国建设按照“2522”的整体框架进行布局,其中第1个“2”即夯实数字基础设施和数据资源体系“两大基础”。

  数字经济发展速度之快、辐射范围之广、影响程度之深前所未有,正推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深刻变革,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

  (二)“东数西算”正式启动引导合理化布局

  2021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四部委联合印发《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算力枢纽实施方案》,初步提出构建数据中心、云计算、大数据一体化的新型算力网络体系,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发展数据中心集群,引导数据中心集约化、规模化、绿色化发展。

  2022年2月,四部委再次联合印发通知,同意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内蒙古、贵州、甘肃、宁夏8地启动建设国家算力枢纽节点,并规划了张家口、长三角、芜湖、韶关、重庆、天府、贵安、和林格尔、庆阳、中卫10个国家数据中心集群。至此,全国一体化数据中心体系完成总体布局设计,“东数西算”工程正式全面启动,我国数据中心的未来发展向合理布局、优化供需、绿色集约、互联互通的新格局迈进。

  2023年2月,“东数西算”工程启动一周年之际,国家发展改革委刊发文章《努力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加快实施“东数西算”等重大工程,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

  (三)数据中心向绿色节能低碳方向发展

  2021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四部委联合发布了《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推动数据中心和5G等新型基础设施绿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目标到2025年,数据中心运行电能利用效率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率明显提升,全国新建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平均电能利用效率降到1.3以下,国家枢纽节点进一步降到1.25以下,绿色低碳等级达到4A级以上。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绿色低碳数据中心建设成为大势所趋,优异的碳排放指标未来会成为数据中心的核心竞争力之一。

  (四)数据中心规模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科智咨询《2022-2023年中国IDC行业发展研究报告》,2022年,中国整体IDC业务市场规模达到3,975.6亿元,同比增长32%,预计未来几年,中国IDC市场将逐步回暖,在行业应用需求驱动下,市场具有良好发展前景。

  根据中国通服数字基建产业研究院《中国数据中心产业发展白皮书(2023年)》,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企业数字化转型以及数字经济发展不断深化,算力应用场景不断涌现,数据中心需求稳步提升,“东数西算”工程将进一步深入,未来国内数据中心建设将继续加大。

  在数字经济与云计算的驱动下,在碳中和、“东数西算”等政策支持引导下,数据中心市场规模持续扩大。数据中心机柜规模稳定增长的同时,市场供给也向布局更加均衡、规模效应更加明显、绿色化水平更高的方向逐步发展。

  2.2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要业务包括IDC业务、IDC解决方案业务、云服务销售业务三大类。

  (一)IDC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数据中心服务器托管服务,根据客户规模和要求不同,形成以批发型数据中心服务为主,零售型数据中心服务为辅的经营模式。批发型数据中心服务系面向大型互联网公司或电信运营商提供定制化的服务器托管服务。批发型合作模式下,公司根据电信运营商或大型互联网公司所提出的具体规划设计和运营服务等级要求进行数据中心投资建设,并按照与用户协商达成的运营服务等级对数据中心基础设施进行365×24小时不间断的技术运行和运维管理,确保数据中心基础设施处于有效安全的工作状态,保障用户服务器及相关设备安全稳定持续运行,并按照服务器所使用机柜上电数量收取服务器托管服务费。零售型数据中心服务系面向中小型互联网公司、一般企业等客户(均为最终用户)提供相对标准化的服务器托管服务、网络带宽服务、运维管理服务等。

  数据中心服务作为公司核心业务,长期以来在国内同行始终保持着较大竞争优势,且公司仍在不断努力,寻求更高突破。公司凭借高效的执行能力、杰出的技术水平、丰富的运营经验,以及对数据中心规划设计、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的全生命周期的管理优势,成为国内少数获得多家世界级互联网公司认可的专业数据中心服务商,获得了大批量的数据中心项目长期服务合同,短期内实现了业务规模的高速增长。

  (二)IDC解决方案业务

  基于公司长期服务互联网头部企业,积累了丰富的竞争优势。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对主营业务进行延伸,针对公司在数据中心领域有较强的建设交付能力及运维托管能力,充分发挥公司技术、运营及供应链管理方面的优势,从而进行业务模式创新;并将公司在规划设计、系统集成、建设运维和提供增值服务等专业的核心技术能力进行模块化,以此根据不同客户需求提供不同产品组合业务,如设计规划咨询、项目管理、数据中心整体解决方案业务、数据中心改造业务、第三方托管服务等;从而扩展客户群体,拓宽公司业务范围。综上所述,解决方案业务暨“端到端”地负责把业务需求转化为规划、设计,直至交付并为客户长期运营服务。

  (三)云服务销售业务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以及5G应用的普及,下游客户对于数据中心服务商的专业能力、服务范围、技术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优化了云业务销售团队,深入了解各云服务及产品的特性和适用性,根据不同客户的需求进行云服务的销售和解决方案的制定。未来,公司将继续积极探索产业链上下游,为进一步提高自身服务业务范围做好战略准备。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5.2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3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报告期内,公司充分发挥团队协作能力,实现客户超大型定制化数据中心及公司批发型数据中心的交付和建设。数据港作为中国领先的第三方数据中心运营商,北至乌兰察布、张北,南至广东深圳、河源,在“东数西算”的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的枢纽节点上共建设运营35个数据中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运营IT兆瓦数达371MW,折算成5千瓦(KW)标准机柜约74,200个,可以支撑大客户每秒200亿亿次运算量级的算力,可广泛支持人工智能、AIGC等领域发展。

  随着终端客户的业务需求逐步提升,公司已经投入运营的数据中心机柜逐步上电,进一步推动了收入的稳健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约154,213.35万元,同比上年增长5.96%;实现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EBITDA)约105,142.51万元,同比上年增长2.8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2,297.48万元,同比上年增加4.65%;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约702,008.91万元,同比上年减少5.7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12,997.50万元,同比上年增长3.59%。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罗岚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编号:2024-004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081元(含税),每股转增0.3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和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和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33%,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公司数据中心项目投资建设及业务拓展。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66,177,023.7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1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60,498,07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7,300,344.16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33%。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60,498,076股,本次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598,647,499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和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和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利润分配政策并能够严格执行,在《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对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在制订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作出了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1元(含税)、每10股转增3股的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规范,充分回报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支持。

  三、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编号:2024-006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数据港”)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数据港就目前存在的,与控股股东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北集团”)及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关联方之间的日常经营形成的持续性关联交易的相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 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一) 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 公司已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3名关联董事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进行了回避表决。

  2.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对上述关于持续性日常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如下: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是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保证公司生产经营计划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市北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与数据港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存在代收代付电费、支付电力设备租金、房租及IDC服务等持续性业务往来。2023年度,数据港与市北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256.40万元,占数据港全年主营业务收入的1.46%,相比去年增加0.14个百分点。在数据港日常经营管理及业务正常开展的过程中,该行为是持续存在并且合理的。

  单位:万元

  

  (三)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2024年度内,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由公司管理层根据日常经营情况决定,并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或由其授权子公司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同时,公司管理层负责将该等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额在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予以分类汇总披露。

  二、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 关联方基本情况

  

  续表:

  单位:万元

  

  注:2023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市北集团持有数据港151,854,822股,占数据港总股本的32.98%,为数据港第一大股东,上海开创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市北生产性企业服务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市北高新欣云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市北高新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新市北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均为市北集团或其控股子公司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市北集团实际控制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市北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企业上海开创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市北生产性企业服务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市北高新欣云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市北高新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新市北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均与数据港构成关联关系。

  (三) 其他

  上述关联企业均依法存续经营,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日常交易中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内容,不是失信责任主体,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未发现影响关联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房产设备租赁、电费结算、IDC服务等关联交易。

  2、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以遵循市场的公允价格为原则,交易双方将根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具体的关联交易合同中予以明确。

  公司管理层将根据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决定与各关联方就日常关联交易签署相关协议的具体时间,以确保日常经营的正常进行。

  四、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可能发生的必要和持续的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该等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允的市场定价原则和交易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该等日常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编号:2024-009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廊坊市京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廊坊京云”)、张北数据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北数据港”),均为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据港”或“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2024年度,公司拟对下属全资子公司项目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14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廊坊京云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张北数据港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合计对外担保余额为117,989.18万元,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值37.70%,其中已分别为廊坊京云、张北数据港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49,426.27万元。

  ●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 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人中,廊坊京云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基本情况

  因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于2024年度为相关全资子公司提供新增总额不超过140,000万元的担保,其中,廊坊京云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张北数据港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96个月。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 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担保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担保范围内,与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书,本次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含)。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廊坊京云数据为合并报表数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被担保子公司的工商基本信息

  1、廊坊市京云科技有限公司

  

  2、张北数据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二)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上述担保人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注:廊坊京云数据为合并报表数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2024年度预计公司为被担保方申请授信提供的担保最高额,尚未与相关方签署担保协议,公司将以实际发生时公司及被担保方与相关方具体签署的协议为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对被担保方具有充分的控制权,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整体风险可控。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及被担保方经营发展和融资需要,为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提升相关子公司的经营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权,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整体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要,可为数据港投资项目及运营项目及时提供资金支持,且被担保方均为数据港全资子公司,上述担保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提供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60,600万元(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占经审计的2023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83.2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17,989.18万元,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值37.70%。

  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编号:2024-003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1日采取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颂燕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 《公司2023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要求,监事会对2023年年度报告发表书面审核意见,我们认为: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作为公司监事,我们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利润分配政策并能够严格执行,在《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对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在制订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作出了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1元(含税)、每10股转增3股的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规范,充分回报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支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五、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风险低、安全性高和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或结构性存款,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即任一时点现金管理的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在授权期限内该额度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六、 《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的相关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08)。

  七、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八、 《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监事钱荣华先生、黄龙先生回避表决,该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单位: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 《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同时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具体如下:

  投保人: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险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责任限额:不高于人民币1亿元

  保险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年

  保险期限:12个月(期满后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和会计政策规定,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合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十一、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表决程序和结果符合《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公司认真履行了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审议程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特此决议。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