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夹浦镇镇级环卫保洁及洒水抑尘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24-04-11 07:26

    项目概况                                                    

    2024年夹浦镇镇级环卫保洁及洒水抑尘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6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JZXCG——2024014 

    项目名称:2024年夹浦镇镇级环卫保洁及洒水抑尘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700000  

    最高限价(元):3700000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70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2024年夹浦镇镇级环卫保洁及洒水抑尘服务项目,包括日常保洁(每天10小时保洁制,范围:香樟大道、工业园区、刘家㘰桥及夹浦镇各片区的道路、绿化带、河道可视范围的保洁、垃圾压缩房和公共厕所的保洁管理;每月对夹浦镇各片区道路全面冲洗一次);生活垃圾及零星建筑垃圾等日产日清;全镇保洁范围内的垃圾桶、池做到每周清洗一次,垃圾压缩房每天清洗及全镇垃圾(含生活垃圾、零星建筑垃圾等)收集清运;清除各片区保洁范围内墙面、电杆上的非法小广告及牛皮癣、零星建筑垃圾日产日清,乱堆放清理,各布围、网围更换拆除;道路洒水、降尘和冲洗作业:每日雾炮作业;保洁范围内道路路面日常洒水每天不少于2次,气温低于0度时不宜洒水;严重沙尘天气、40度以上高温天气按业主要求增加洒水作业,其他特殊情况需洒水的做到随叫随到;5-10月份消杀作业;保洁范围内的生活垃圾、零星建筑垃圾的收集并运到指定垃圾中转站等。具体服务清单、详细服务要求、商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留份额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6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zfcg.czt.zj.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4月16日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长兴县市民服务中心四楼(长兴县锦绣路8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届时详见四楼大屏公告栏)。(网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zfcg.czt.zj.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提交磋商响应文件(使用政采云平台专用编制工具)。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响应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供应商抓紧时间办理。

(3)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磋商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电子投标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请供应商点击链接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以获取最新操作指南。

(4)因本次磋商为全流程电子开评标,请各供应商自备可联网的电脑及CA锁,最后报价由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在线完成。政采云平台在线报价操作失败的,供应商应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或电话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3.提交(上传)响应文件说明

(1)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2)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如认为需要,供应商可以选择提交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U盘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一份和制作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一份。U盘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和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建议采用顺丰快递邮寄方式提交,地址: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长兴县格兰国际A座20楼),收件人:严工,联系电话:0572-6778801,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负责接收,接收截止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2024年04月15日14::00。

(3)供应商应留足响应文件邮寄时间,确保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于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风险和由此带来的后果。

4.《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5.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6.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7.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金融服务政策。

8.政府采购金融服务

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可凭政府采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政采云平台申请相关融资产品。

办理流程:政采云平台线上发起申请——银行审批给出额度利率——贷款发放。

操作方式: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https://zfcg.czt.zj.gov.cn//)——点击右上角金融服务(https://jinrong.zcygov.cn/)——选择融资服务——选择银行及产品——线上直接申请。

9.其他说明

(1)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六条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上述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该单位负责人签署的相关文件材料。符合的允许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兴县夹浦镇人民政府 

    地    址:夹浦镇夹浦新街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倪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6016249  

    质疑联系人:倪工 

    质疑联系方式:150057218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兴县中央大道2777号格兰国际A座2001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严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6778801 

    质疑联系人:吴强 

    质疑联系方式:15067279196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长兴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浙江省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6号兴国商务楼

    传    真:

    联 系 人:佘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2-6027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