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26 证券简称:科前生物 公告编号:2024-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及子公司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满足2024年度经营发展需要,在与银行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8亿元。为提高工作效率,拟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88526 证券简称:科前生物 公告编号:2024-012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09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了普通股(A股)股票10,5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1.69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2,745.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后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为115,825.79万元。截至2020年9月17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22,74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571.7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4,173.28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20)第420ZC00338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为72,217.87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44,274.50万元,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10,274.50万元的差异为34,000万元,系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收回的本金。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3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本年度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2)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①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合计6,039.42万元。
②支付募集资金专户结算手续费合计0.70万元。
③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收益合计2,146.42万元,收到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合计170.71万元,利息及理财收入合计2,317.13万元。
综上所述,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为78,257.29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40,551.51万元,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9,551.51万元的差异为31,000.00万元,系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收回的本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19年3月2日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20年9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注:公司存放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账号:17060101040029269)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已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完毕;存放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科技支行(账号:127906216410204)的募集资金对应的募投项目“动物生物制品产业化建设项目”已建成结项,账户内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为便于银行账户统一集中管理,公司决定对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相关注销手续已于本期办理完毕。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本期募集资金专户的投资收益及利息收入2,317.13万元,已扣除手续费0.70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三)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8,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3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31,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24年4月2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科前生物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科前生物董事会编制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科前生物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特此公告。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日
附表1: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88526 证券简称:科前生物 公告编号:2024-014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
● 投资金额:不超过10亿元(包含本数)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4年3月3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相关风险提示:金融产品均有相关期限约定,在合约期限内,公司无法赎回投资资金,可能造成公司流动性风险,以及不能投资其他投资项目从而产生机会成本;如果金融市场发生巨大波动,发行相关金融产品的金融机构受到影响,公司可能会因不能提前转移资金而产生投资损失。
一、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及增值,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
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
(三)资金来源及投资产品的额度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期限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自有资金闲置情况,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将闲置资金分笔按不同期限投资金融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五)决议有效期及实施方式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决议的有效期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国家宏观政策和市场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存在较大不确定性。金融产品均有相关期限约定,在合约期限内,公司无法赎回投资资金,可能造成公司流动性风险,以及不能投资其他投资项目从而产生机会成本;如果金融市场发生巨大波动,发行相关金融产品的金融机构受到影响,公司可能会因不能提前转移资金而产生投资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2、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投向和项目进展情况,发现或判断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风险的情况,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同时,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产品投资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公司对闲置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31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金融产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于2024年3月31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及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88526 证券简称:科前生物 公告编号:2024-015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出具了核查意见。
2021年8月1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
2、2021年8月17日至8月26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个别员工提出问询,对此,公司监事会经了解后向上述人员进行了解释说明。公司内部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已无异议。2021年8月28日,公司披露了《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年8月1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罗飞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4、2021年9月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1年9月3日披露了《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9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1年9月14日,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并于2021年9月16日披露了《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7、2022年8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2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及《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2年10月12日,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工作,并于2022年10月14日披露了《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本次归属股票数量为1,074,776股,于2022年10月18日上市流通。
10、2023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1、2023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并于次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12、2023年8月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39,960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已于2023年8月4日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66,207,976股减少至466,168,016股。
13、2024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二、 本次作废处理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4,99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有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9,95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因2023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所有激励对象(上述离职的9名激励对象除外)已获授但当期不得归属的922,07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失效977,01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本次作废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已全部归属或作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0股。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本次作废处理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
四、 监事会意见
公司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相关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五、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
1、 本次作废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2、 本次作废的原因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 上网公告文件
1、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88526 证券简称:科前生物 公告编号:2024-021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第三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3)。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481,214股,占公司总股本466,168,016股的比例为0.317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6.64元/股,最低价为16.2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372,261.5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88526 证券简称:科前生物 公告编号:2024-013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为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正常业务需要,公司与关联方间的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选择的合作关联方均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在同类交易中占比较小,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概述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2024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度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形成以下意见: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各方均遵循了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3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陈慕琳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公司于2024年3月31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存在向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双方业务发展,监事会同意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基于日常业务开展所需,2024年度内,公司拟向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不超过3,000万元的产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双方业务发展,具体情况如下: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过去十二个月内曾担任公司原董事长、原董事、原实际控制人的陈焕春先生过去十二个月内在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三)履约能力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定价政策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产供销系统完整、独立,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维护交易双方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拟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产供销系统完整、独立,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科前生物上述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截至目前,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要求。
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系出于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未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上述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88526 证券简称:科前生物 公告编号:2024-016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39,960股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3.62元/股调整为13.19元/股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出具了核查意见。
2021年8月1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
2、2021年8月17日至8月26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个别员工提出问询,对此,公司监事会经了解后向上述人员进行了解释说明。公司内部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已无异议。2021年8月28日,公司披露了《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年8月1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罗飞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4、2021年9月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1年9月3日披露了《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9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1年9月14日,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并于2021年9月16日披露了《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7、2022年8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2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及《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2年10月12日,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工作,并于2022年10月14日披露了《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本次归属股票数量为1,074,776股,于2022年10月18日上市流通。
10、2023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1、2023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并于次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12、2023年8月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39,960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已于2023年8月4日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66,207,976股减少至466,168,016股。
13、2024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二、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公司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均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并注销,不得递延至下期。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所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当期不得解除限售的39,960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9,960股变更为0股。
2、回购价格及其调整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公司应当按照调整后的数量对激励对象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派息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2023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4元/股调整为13.62元/股。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3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466,168,016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1,481,214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99,815,324.86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鉴于公司计划在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前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将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3.62元/股调整为13.19元/股。
3、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涉及的资金总额为527,072.40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 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466,128,056股。
单位:股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监事会意见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对所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当期不得解除限售的39,960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鉴于公司计划于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前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进行调整。上述回购注销及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和价格合规、有效,调整回购价格的程序及方法合规、准确,相关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宜。
六、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
1、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和价格、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深圳价值在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科前生物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履行注册资本减少的相关程序,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 上网公告文件
1、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深圳价值在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88526 证券简称:科前生物 公告编号:2024-020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4月2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湖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419号科前生物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22日
至2024年4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7,9,10,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8,9,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7:关联股东何启盖、方六荣、吴美洲、陈慕琳、钟鸣回避表决;议案8:关联股东吴斌、叶长发回避表决;议案9:关联股东陈焕春、陈慕琳回避表决;议案11:关联股东陈焕春、金梅林、陈慕琳、钟鸣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4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湖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419号);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邮件等方式办理,以抵达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北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419号科前生物证券部
邮政编码:430000
传真:027-81322905
联系电话:027-81322905
邮箱:wuhankqbio@kqbio.com
联系人:邹天天、彭雄
特此公告。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26 证券简称:科前生物 公告编号:2024-010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3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预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95,934,947.68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28,981,860.6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
本次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3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466,168,016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481,214股后的股本464,686,802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199,815,324.86元(含税),占公司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47%。公司截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通过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31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