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县回龙镇合子村灾毁农田和水利设施修复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24-03-23 22:32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见采购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见采购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见采购公告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见采购公告附件。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新丰县回龙镇合子村灾毁农田和水利设施修复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建筑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新丰县回龙镇合子村灾毁农田和水利设施修复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①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供应商必须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已登记的企业,需提供网页截图证明; ④凡在“广东省水利厅”网站(首页-政府服务-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档案系统-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不良行为信息)公布的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需提供网页截图证明。 注:根据有关文件精神,供应商的企业相关证书到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供应商必须将相关文件附在该证书后面中,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

(4)①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为在本单位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国家住建部印发的有效注册证书,二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省级住建厅核准的有效电子注册证书,且具备水利行业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安B证)。 ②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③供应商拟委派担任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水利行业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安C证)且不少于1人; 注:供应商与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提供2024年2月加盖社保部门章的社保证明)。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供应商保持一致。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3月20日 2024年03月2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4月02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4月02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5.请投标/报价人按“远程开标”有关要求,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未按要求上传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报价。
6.在开标/唱价截止时间前,请各投标/报价人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开标/唱价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开始解密,解密时限以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唱价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8.在谈判/磋商期间,报价人未按要求在云平台“等候大厅”填写/响应谈判/磋商承诺和报价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9.关于本公告附件的相关说明:(1)资格性审查“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格式详见本采购公告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丰县回龙镇人民政府

地  址:新丰县回龙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751-88008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韶关市新丰县韶关市新丰县丰城街道西田路8号二楼201

联系方式:0751-21991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小姐

电  话:0751-2199110

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