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出台多种奖励措施推进财税专业服务业在大湾区集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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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04 03:52

近日,广州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推进财税专业服务业集聚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针对财税专业服务机构提出落户支持、税收优惠、人才支持、引商支持等九条支持措施,目的在于打造“多种主体、连接港澳、接轨国际、共襄发展”的财税专业服务集聚区,助力建设中国企业“走出去”综合服务基地。

支持措施很有力度

记者了解到,《若干措施》提出的九条措施很有力度。比如,落户支持措施中,对进驻粤港澳大湾区(南沙)财税专业服务集聚区的头部财税专业服务机构,申请进驻时的排名在最新一次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或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发布的《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百家排名信息(公示稿)》《税务师行业经营收入前百家税务师事务所名单的公告》前50名、前100名的,分别一次性给予200万元、100万元落户支持。

在税收优惠方面,财税专业服务机构主营业务属于《广州南沙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中规定产业项目并符合政策享受条件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同时,对符合条件的港澳居民,可按国家对广州南沙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规定,免征其个人所得税税负超过港澳税负部分;对外籍人才、高层次人才,按照个人经济贡献超过其收入15%的部分给予奖励。

在人才支持政策方面,对年度个人经营所得达30万元及以上的财税专业服务机构的自然人合伙人,或年度股息、红利所得达30万元及以上的财税专业服务机构自然人股东,按照其个人经营所得或股息、红利所得上年度地方经济贡献的80%给予奖励。对财税专业服务机构新引进落户南沙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别给予3万元、6万元、12万元生活补贴。

实质性运营是关键条件

值得注意的是,相关财税专业服务机构要想享受《若干措施》中的支持政策,一个重要的前提是要满足实质性运营的条件——《若干措施》明确规定,“本措施适用于进驻粤港澳大湾区(南沙)财税专业服务集聚区,在南沙区实际从事经营活动,能提供会计、税务、审计、咨询、评估等服务的财税专业服务机构”。

以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为例,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南沙区税务局、广州市南沙区财政局等部门发布的《关于广州南沙先行启动区鼓励类产业企业实质性运营有关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注册在南沙先行启动区的居民企业,从事鼓励类产业项目的,其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在南沙先行启动区,属于在南沙先行启动区实质性运营;对于仅在南沙先行启动区注册登记,其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任一项不在南沙先行启动区的居民企业,不属于在南沙先行启动区实质性运营,不得享受南沙先行启动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与此同时,对生产经营在南沙先行启动区如何理解、人员在南沙先行启动区如何理解、从业人员数量如何计算、社保缴纳时长如何确定等具体问题,《公告》附件2进行了非常详细的解读,并辅以具体案例进行解读。基于此,有意入驻南沙的财税专业服务机构,有必要仔细对照《公告》及解读中的具体要求,严格按规定在南沙设置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确保始终满足实质性运营规定,从而顺畅享受《若干措施》中的大力度支持政策。

港澳涉税人才可享优惠

值得关注的是,为助力港澳财税专业人士在南沙跨境执业,《若干措施》专门推出了多项有力度的政策——比如,对港澳财税专业人士担任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联营税务师事务所股东的,每人一次性支持20万元,每家机构最多支持4人。财税专业服务机构聘用的港澳专业人士在南沙全职工作一年以上的,按3.5万元/人/年的标准给予机构用人支持,每家机构每年不超过80万元。对财税专业服务机构聘用的港澳专业人士,按该机构在南沙年度薪金收入的20%给予支持,每月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000元。

“《若干措施》的出台,有助于激励和促使各类财税专业人才向南沙集聚,香港税务学会对此感到非常鼓舞。”香港税务学会会长刘昭华表示,香港税务师在国际税务方面具有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能够为大湾区企业提供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专业化服务。《若干措施》为包括香港税务师在内的各类财税专业服务人才提供了极大利好和广阔执业舞台,有助于更好激发人才动力,为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注入更多活力。

广州市南沙区税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进一步便利港澳财税专业人才跨境执业、更好畅享《若干措施》中的优惠政策,广州市南沙区税务局正在根据《若干措施》的内容编制解读手册。“我们还设立港澳涉税专业人士服务专窗,为港澳人士跨境执业提供一站式服务。”该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