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 政策文件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发行2020年江西省政府专项债券(十一至十九期)有关事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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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18 05:35

2018-2020年江西省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为支持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经江西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发行2020年江西省政府专项债券(十一至十九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行条件

(一)发行场所。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发行。

(二)品种和数量。2020年江西省政府专项债券(十一至十九期)为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债,计划发行面值总额为510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三)时间安排。江西省政府专项债券(十一至十五期)于2020年5月26日上午10:30-11:10招标,江西省政府专项债券(十六至十九期)于2020年5月26日上午11:30-12:10招标,本批债券均于2020年5月27日开始计息。

(四)上市安排。本批债券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上市交易。

(五)兑付等事项。7年期债券利息按年支付。每年5月27日(节假日顺延)支付利息,2027年5月27日(节假日顺延)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15年、20年、30年债券利息按半年支付,每年5月27日、11月27日(节假日顺延)支付利息,分别于2035年5月27日、2040年5月27日、2050年5月27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本批债券由江西省财政厅支付发行手续费,并办理还本付息事宜。

(六)发行手续费率。本批债券发行手续费率为承销面值的1‰。

二、招投标

(一)招标方式。采用单一价格荷兰式招标方式,标的为利率,全场最高中标利率为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

(二)标位限定。每一承销团成员最高、最低标位差为60个标位,无需连续投标。投标标位区间为招标日前1-5个工作日(含第1和第5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相同待偿期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与该平均值上浮30%(四舍五入计算到0.01%)之间。

(三)时间安排。江西省政府专项债券(十一至十五期)竞争性招标时间为2020年5月26日上午10:30-11:10,江西省政府专项债券(十六至十九期)竞争性招标时间为2020年5月26日上午11:30-12:10,竞争性招标结束后15分钟内为填制债权托管申请书时间。

(四)参与机构。2018-2020年江西省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以下简称“承销机构”,名单附后)有资格参与本次投标。

(五)招标系统。本期债券通过财政部政府债券发行系统发行,现场操作由财政部(国库司)代表江西省财政厅办理,江西省财政厅对财政部(国库司)进行的相关操作所产生的相应结果将予以认可,并由江西省财政厅承担法律责任。

三、分销

各期债券采取场内挂牌和场外签订分销合同的方式分销,可于招投标结束至缴款日进行分销。承销机构间不得分销。承销机构根据市场情况自定分销价格。

四、发行款缴纳

承销机构于2020年5月27日前(含5月27日),按照承销额度及缴款通知书上确定金额将发行款通过大额实时支付系统缴入江西省财政厅指定账户。缴款日期以江西省财政厅指定账户收到款项时间为准。承销机构未按时缴付发行款的,按规定将违约金通过大额实时支付系统缴入江西省财政厅指定账户。支付报文中附言为必录项,填写时应注明缴款机构名称、债券名称及资金用途,如:××公司2020年江西省政府专项债券(×期)发行款(或逾期违约金)。

江西省财政厅收款账户信息:

户名:江西省财政厅

开户银行:国家金库江西省分库

账号:140000000002271001

汇入行行号:011421020019

五、其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免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5号)规定,对企业和个人取得的江西省政府债券利息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除上述有关规定外,本次发行工作按《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政府债券发行兑付办法〉的通知》(赣财债〔2018〕86号)、《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政府债券招标发行规则〉的通知》(赣财债〔2018〕87号)规定执行。

附件:2018-2020年江西省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名单


江西省财政厅

2020年5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8-2020年江西省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