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县 X881 线岳城至涧下公路改造工程(单改双)竞争性磋商公告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24-01-26 02:55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新丰县 X881 线岳城至涧下公路改造工程(单改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或工商个体户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响应)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其中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 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工商个体户须提供营业执照。 (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和《管理 办法》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相关企业[制造商、承建(承接)企业]所属行业应当与采购标 的所属行业相一致(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2.技术标准与要求:所属行业”)。 (4)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工商个体户证明文件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新丰县 X881 线岳城至涧下公路改造工程(单改双))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期间。 (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 (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 .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 网 ()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 (或采购包) 投标 (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工程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响应) 。 投标 (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响应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投标人的企业相关证书到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 执行(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文件附在该证书后面中,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 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交安B证);

(5)拟派专职安全员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交安C证),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1月25日 2024年01月3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2月05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2月05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通过“新供应商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及响应文件的解密,签到需在开标时间前30

分钟内完成,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

5.请供应商按“远程开标”有关要求,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未按要求上传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响应。

6.在响应截止时间前,请各供应商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

应商自行承担。

7.开标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开始解密,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供应商不按

要求进行解密,视为无效响应。

8.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

用和运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丰县地方公路事务中心

地  址:新丰县新丰县大道242号

联系方式:151191978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安国辉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成都市高新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28号1栋1单元7楼3号

联系方式:136530396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13653039664

中安国辉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