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资航道白沙至甘溪港三级航道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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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25 11:33

本招标项目澧资航道白沙至甘溪港三级航道建设工程已列入《湖南省“十四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公路、水路)》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编制完成并报省发改委审查,项目建设资金来自国省补助及自筹。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水运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1]35号)精神,本项目勘察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规划与项目办公室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021年8月省人民政府批复了《湖南省“一江一湖四水”水运发展规划》,规划澧资航线白沙至甘溪港36km航道规划为Ⅲ级及以上航道。为适应资水流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满足资水下游日益增长的大宗散货水路运输的需要,提升资水航道等级,促进资水航运发展,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交通体系,因此,我省拟实施澧资航道白沙至甘溪港三级航道建设工程。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按照1000吨级航道标准整治白沙至甘溪港36公里航道,并配套建设支持保障系统;拆除重建甘溪港大桥;移改防洪大堤9.42公里。工程总投资约17.4亿元人民币。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包括澧资航道白沙至甘溪港三级航道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两阶段,工作内容含勘察、设计、概预算、工程量清单清单预算以及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地质灾害评估(含压矿查询)。本次招标共设一个合同标段。

2.3勘察设计周期

项目勘察设计周期为1000日历天

A、初步勘察设计阶段:接到中标通知书后60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测量初步成果;9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勘察初步成果;150天内提供全套供评审的初步设计阶段所有文件。

B、施工图勘察设计阶段:行业主管部门出具初步设计批复意见以后60天内向招标人提交第一批施工图设计文件(含施工图预算),后续图纸按进度要求提供。

C、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整个施工期及一年缺陷责任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2)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水运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水运行业(航道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②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专业甲级资质。③水利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3)投标人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

3.2业绩要求:

1投标人近8年(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内须至少完成1个不少于30公里1000吨级及以上内河航道工程的勘察和设计业绩(业绩完成时间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

2投标人近8年(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内须至少完成过1个主跨200米及以上的公路(或市政)桥梁工程的勘察和设计业绩业绩完成时间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

3)投标人近8年(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内须至少完成过1个堤防工程级别2级及以上堤防工程(含新建、加固)勘察设计业绩(业绩完成时间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

3.3信誉要求:

A、投标人须为省级及以上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为B级及以上的单位。

注:投标企业信用等级的最终引用将按照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湖南省2021年度水运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结果的通知》文件或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2021年度全国水运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结果的公告》的有关规定执行。投标人按以下优先顺序使用评价结果:

凡在我省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从业单位,其信用评价等级按以下顺序引用(排序在前的优先):

1.我省的信用评价等级;

2.交通运输部的信用评价等级;

注:无上述2种信用评价等级时,按B级对待B级及以上企业,均可参与投标。

B、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者,都将被否决投标:    

(1)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4财务要求:

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2020、2021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要求为盈利状态。

3.5人员配备要求:

项目负责人为港口与航道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近8年(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过1个不少于30公里的1000吨级及以上的内河航道工程的设计工作。(业绩完成时间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时间为准)。

其他人员配备及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5。

注:项目负责人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牵头方)自有人员;其他人员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各成员)自有人员;以上人员均须提供注册在本单位近6个月中(2022年9月-2023年2月)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加盖社保机构的章或证明)。

3.6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7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单位,并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同意指定牵头单位法人代表或牵头单位委托本单位在职员工为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2)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资格条件考核以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工为依据,其中:

① 牵头方承担航道勘察设计工作,须同时具有:

a、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水运行业(航道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b、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资质。

② 承担桥梁勘察设计工作的成员须同时具有:

a、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专业甲级资质;

b、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资质。

承担移堤勘察设计工作的成员须同时具有:

a、水利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b、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资质

(3)联合体提供的牵头人业绩应满足本招标公告3.2条1)款的要求。

(4)联合体各方的信誉均应满足本招标公告3.3条的要求。

(5)联合体各方的财务均应满足本招标公告3.4条的要求。

(6)联合体提供的人员证明材料应满足本招标公告3.5条的要求。

3.8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Ⅱ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数字证书后,从2023年328日至2023年425日(北京时间,下同)(详见外网公告)自行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报名。凡资料不全、投标人与其证照不符、超过招标文件下载购买时间将被拒绝;

4.2答疑、澄清及招标文件修改等将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线上电子投标如有疑问请联系:0731-84121592。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工程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安排;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的质疑请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问专区提交。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426900分(详见外网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并完成在线签到。

5.3 投标截止时间到后,招标人将在开标现场进行解密,解密时长为30分钟,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可远程在线解密,如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未配合解密工作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5.4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万元。

(1)投标人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转账、电汇、网银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划款到以下指定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上(以到账时间为准):

账户名称: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湘府路支行

账    号 607062280

(2)采用银行保函(纸质)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保函,与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标现场递交给招标人。

(3)用电子保函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请自行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首页“电子保函”,进入“保证金创新服务支撑管理系统”办理,保函的格式以系统中的为准。

(4)如投标人为联合体,保证金应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hunan.gov.cn/)、《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规划与项目办公室

地  址:长沙市万家丽南路一段1号

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0731-84749601

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17号金典商务楼12层

项目负责人:陈紫璇、呙于旭

电    话:0731-84169657

监督部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长沙市湘府西路199号

电    话:0731-88770146

传    真:0731-88770145

邮政编码:410004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招标名称

 

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澧资航道白沙至甘溪港三级航道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2)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①水运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水运行业(航道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②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专业甲级资质。③水利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3)投标人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        

        

注1:投标文件相应位置应附营业执照证书副本扫描件或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注2: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资格条件考核以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工为依据,其中:① 牵头方承担航道勘察设计工作,须同时具有:        

a、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水运行业(航道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b、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资质。        

② 承担桥梁勘察设计工作的成员须同时具有:        

a、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专业甲级资质;        

b、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资质。        

③承担移堤勘察设计工作的成员须同时具有:        

a、水利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b、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资质。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招标名称

 

勘察设计企业业绩要求

 

澧资航道白沙至甘溪港三级航道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1)投标人近8年(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内须至少完成过1个不少于30公里的1000吨级及以上内河航道工程的勘察和设计业绩(业绩完成时间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      

(2)投标人近8年(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内须至少完成过1个主跨200米及以上的公路(或市政)桥梁工程的勘察和设计业绩(业绩完成时间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      

(3)投标人近8年(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内须至少完成过1个堤防工程级别2级及以上堤防工程(含新建、加固)勘察设计业绩(业绩完成时间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    

      

注1:投标人业绩完成计算时间以工程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的相应阶段批复时间为准。同一项目不同阶段的业绩不得累计加分。      

注2: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以各联合体成员分工的业绩为准;加分业绩以联合体牵头人业绩为准。      

注3:投标人业绩证明需提供项目合同和项目相应阶段批复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如批复文件不能体现项目规模和等级的,还需附经项目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      

注4:投标人单位名称变更的,请出示变更说明和变更文件。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勘察设计企业信誉要求

 

A、投标人须为省级及以上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为B级及以上的单位。             

注1:联合体各方的信誉均应满足以上要求。             

注2:投标企业信用等级的最终引用将按照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湖南省2021年度水运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结果的通知》文件或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2021年度全国水运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结果的公告》的有关规定执行。投标人按以下优先顺序使用评价结果:             

凡在我省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从业单位,其信用评价等级按以下顺序引用(排序在前的优先):             

1.我省的信用评价等级;             

2.交通运输部的信用评价等级。             

注:无上述2种信用评价等级时,按B级对待,B级及以上企业,均可参与投标。         

             

B、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者,都将被否决投标:                 

(1)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勘察设计企业财务要求

 

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2020、2021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要求为盈利状态。             

注1:联合体各方的信誉均应满足以上要求。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港口与航道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近8年内(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过1个不少于30公里的1000吨级及以上的内河航道工程的设计工作。

 

工程勘察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近8年内(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作为工程勘察负责人完成过1个不少于30公里的1000吨级及以上的内河航道工程的勘察工作。

 

工程设计负责人

 

1

 

港口与航道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近8年内(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作为技术负责人审核完成过1个不少于30公里的1000吨级及以上的内河航道工程的设计工作。

 

工程主要专业负责人

 

2(航道工程专业分项负责人1人、移堤专业分项负责人1人)

 

航道工程专业分项负责人:港口与航道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近8年内(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作为航道工程专业负责人完成过1个不少于30公里的1000吨级及以上的内河航道工程的设计工作。     

移堤专业分项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高级工程师,近8年内(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作为技术负责人完成过1项堤防工程级别2级及以上的堤防工程(含新建、加固)勘察设计工作。

 

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且具有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证或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注册造价工程师证,近8年内(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作为工程造价专业负责人完成过1个不少于30公里的1000吨级及以上的内河航道工程的造价工作。

 

桥梁工程专业分项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近8年内(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作为桥梁工程专业负责人完成过 1个主跨200米及以上的公路(或市政)桥梁工程设计工作。

 

工程测量专业分项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注册测绘工程师,近8年内(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作为工程测量专业负责人完成过1个不少于30公里的1000吨级及以上的内河航道工程的测量工作。

 

后期服务负责人

 

1

 

参加本项目的技术人员(工程造价专业负责人除外)。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

其 他 要 求

 

  A、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B、补充附录5的备注如下:           

注1:投标文件相应位置应附拟委任主要人员的相关证书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注2: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人员业绩应提供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相应阶段批复文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任职证明材料;如以上材料不能体现投标人完全满足人员业绩要求时,除附以上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外,还必须另附业主盖章的证明材料来补充说明。           

注3:项目负责人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牵头方)自有人员;其他人员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各成员)自有人员;以上人员均须提供注册在本单位近6个月中(2022年9月-2023年2月)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加盖社保机构的章或证明)。           

           

C、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其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附件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如果有)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

 

类似项目业绩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

 

信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

 

财务状况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

 

主要人员资格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

 

其他要求(如果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如果有)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条规定

 

勘察设计周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条规定

 

勘察设计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条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款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款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2.2.1

 

分值构成①

 

     评分值总和100分,其中商务部分各评审因素的评分值合计范围一般为50~60分(投标报价分值一般不超过25分),技术部分各评审因素的评分值合计范围一般为40~50分。招标人可依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在下边给定的评分值范围内确定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各评审因素所占的评分满分值。

评审因素评分值

商务部分:

(1)投标人与本项目类似的具体业绩      20分

(2)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      15分

(3)投标人的信誉      5分

(4)投标报价      10分

技术部分:

(5)勘察设计总体思路和组织管理      13分

(6)关键技术问题和难点及其解决办法      10分

(7)工程勘察纲要      8分

(8)工程设计方案(含工程造价测算)      10分

(9)质量、安全、环保与健康管理措施      3分

(10)工期与进度计划      3分

(11)后续服务计划及保证措施      3分

 

  

2 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除按规

定被宣布废标的投标报价外,所有有效投标人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基准价。若有效标超过5家,可剔除最高、最低标后,进行算术平均;若设有标底,标底权重系数一般不低于20%,不高于50%;若设最高限价,有效投标价应在限价范围内)

 

□设标底,标底权重%

☑设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45260000.00元(大写:(肆仟伍佰贰拾陆万元)(含暂列金、招标代理费、通航条件影响评价费、地质灾害评估(含压矿查询)费)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值

 

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分值

 

评分标准

 

2.2.4

 

商务评审

 

(1)

 

投标人与本项目类似的具体业绩

 

20分

 

类似项目勘察和设计业绩

 

20分

 

1)投标人勘察设计业绩达到资格审查强制性履约标准的,计12分;

2)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前提下,投标人近8年(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每增加完成1个30~100公里内河1000吨级及以上航道工程的勘察和设计业绩的,每个加2分;每增加完成1个100公里及以上内河1000吨级及以上航道工程的勘察和设计业绩的,每个加3分;总计加满8分止。

注1:投标人业绩完成计算时间以工程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的相应阶段批复时间为准。同一项目不同阶段的业绩不得累计加分。

注2: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以各联合体成员分工的业绩为准;加分业绩以联合体牵头人业绩为准。

注3:投标人业绩证明需提供项目合同和项目相应阶段批复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如批复文件不能体现项目规模和等级的,还需附经项目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

注4:投标人单位名称变更的,请出示变更说明和变更文件。

 

(2)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

 

15分

 

项目负责人和各分项负责人的任职资格与业绩

 

9分

 

项目负责人和各分项负责人满足资格审查强制性履约标准的,计9分;

 

类似项目获奖

 

6分

 

拟投入项目人员在近8年内(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水运项目的勘察或设计奖的,每个加1.5分,本项加满6分止。

注1:附获奖证书或文件,时间以证书或文件颁布时间为准。

注2: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拟派人员获奖均可加分。

注3:同一项目不重复加分。

 

(3)

 

投标人的信誉

 

5分

 

履约能力和信誉

 

5分

 

信用等级:

2021年:AA 的得 2.5 分,A 的得 1.5分,B 的得 0 分。

2020年:AA 的得1.5 分,A 的得 1分,B 的得 0 分。

2019年:AA 的得 1 分,A 的得 0.5分,B 的得 0 分。

注1:信用等级按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2021年、2020年、2019年水运工程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准,企业无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企业信用等级的,按交通运输部发布的信用等级结果为准。

注2:投标人为联合体的,以牵头人信用等级为准。

 

(4)

 

投标报价

 

10分

 

投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工程设计费投标报价大于评标基准价,则投标报价得分=P-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工程设计费投标报价小于等于评标基准价,则投标报价得分=P+偏差率×100×E2;

其中:P是投标报价所占的评分满分值;E1是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扣分值;E2是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扣分值。招标人可依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E1、E2,但E1应大于E2。

本招标项目的E1=0.2,E2=0.1。

投标报价最低得分为0分。

 

2.2.4

 

技术评审

 

(1)

 

勘察设计总体思路和组织管理

 

13分

 

总体勘察设计思路

 

7分

 

思路较清晰,基本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计基本分5分,否则不计分;总体勘察设计思路清晰,符合实际情况的,可酌情加满至7分。

 

组织管理

 

6分

 

组织管理目的基本明确,人员、部门分工基本合理,结构基本科学,计基本分4分;组织管理目的明确,人员、部门分工合理,结构科学的,可酌情加满至6分。

 

(2)

 

关键技术问题和难点及其解决办法

 

10分

 

把握基本准确,计基本分6分;把握基本准确,技术问题和难点的解决措施可行有效的且符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可酌情加满至10分。

 

(3)

 

工程勘察纲要

 

8分

 

内容较充实,表述较清晰,基本可行,计基本分5分;内容较全面充实,表述很清晰,勘察纲要符合本工程实际,可酌情加满至8分。

 

(4)

 

工程设计方案(含工程造价测算)

 

10分

 

内容较充实,表述较清晰,基本可行,计基本分6分;内容较全面充实,表述很清晰,设计方案合理可行,工程造价合理,可酌情加满至10分。

 

(5)

 

质量、安全、环保与健康管理措施

 

3分

 

投标文件对质量、安全、环保与健康管理4个方面措施有基本描述,符合基本要求计基本分2分;措施科学、合理,满足工程实际要求,可酌情加满3分。

 

(6)

 

工期与进度计划

 

3分

 

工期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进度安排基本合理,计基本分2分;进度安排科学合理,有横道图或网络图且时间节点把握准确,可酌情加满至3分。

 

(7)

 

后续服务计划及保证措施

 

3分

 

有基本描述且后续服务满足基本要求,计基本分2分;计划详细,措施科学、合理,满足工程实际要求,可酌情加满至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