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尺度和价值尺度是人类活动的两大基本尺度,二者既相互区别和对立,又相互联系和统一。在实践基础上实现真理尺度和价值尺度具体的历史的统一,是人类社会进步的内在条件,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条基本原则。全面准确地把握二者的辩证关系,对于人们的认识和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真理尺度和价值尺度的关系(一)相互区别
真理尺度是指按照客观事物的变化发展规律去生产、生活,真理尺度是外在的物的尺度,它要求人们必须遵从客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按照客观世界的本来面目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
价值尺度,是内在的人的尺度。它要求人们必须按照主体自身的目的和需求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使客观世界适合于人的生存和发展。也就是说,人们必须最大限度地追求价值和创造价值。
真理尺度坚持从客体出发,维护事物或认识的客观性。价值尺度坚持从主体出发,维护主体的中心位置。
(二)相互联系
二者相互包含、相互渗透。一方面,真理中包含着价值的因素,真理本身就具有价值,离开价值尺度谈真理尺度是没有意义的。任何探寻真理的实践活动总是包含一定的价值目标。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人们掌握了真理是为了有效地改造世界和满足人们的需要。另一方面,价值中也包含着真理的因素,价值的实现离不开对真理尺度的把握和运用。作为客体属性对于主体需要的满足,价值的特点在于它不能仅仅停留在某种主观的要求上,而必须通过成功的活动,实现主观与客观的统一。而凡是取得成功的活动,总是以遵循或利用一定的真理作为基础和前提。
二、实践是真理尺度和价值尺度相统一的检验标准在实践中,只有那些既符合真理尺度又符合价值尺度的实践,即既符合客观规律又符合人的价值追求的实践活动才能获得成功,正如列宁所说:“必须把人的全部实践——作为真理的标准,也作为事物同人所需要它的那一点的联系的实际确定者——包括到事物的完整的定义中去”。所谓“事物同人所需要它的那一点的联系”就是指符合人的价值追求,客观真理和人的价值追求是否统一,只能通过实践来检验。总之,真理尺度和价值尺度在人类实践和认识发展的总体过程中,不仅仅是是彼此对立的,也是相互统一的。
三、正确把握真理尺度和价值尺度的辩证关系正确把握真理尺度和价值尺度的辩证关系,对我们的理论认识和实践活动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首先,有助于我们正确厘清和自觉克服割裂二者之间辩证关系的形而上学的倾向。一种形而上学的观点否定两大尺度间的差异和矛盾,企图用一方完全替代或消解另一方。如主观实用主义把真理归结为价值,有用即真理;机械教条主义则把价值归结为真理,否认价值的客观性。另一种形而上学的观点是片面夸大两大尺度的差别和对立,认为二者是彼此孤立、不可调和的。
其次,有助于我们正确理解和自觉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在实践基础上实现真理尺度和价值尺度具体的、历史的统一。真理尺度和价值尺度的统一是具体的、历史的。列宁指出,辩证法的基本原理是:没有抽象的真理,真理总是具体的。价值也是如此,不同时代的不同的主体有着不同的价值追求和价值标准。在一定历史条件下,任何具体真理不可能具有绝对满足主体需要的价值属性,任何个别主体的价值观念或价值要求也不可能绝对都是真理。
最后,正确认识真理与价值的辩证关系,能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的发展提供方法论指导。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建立在马克思主义科学真理的基础之上,建立在马克思主义揭示的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基础之上,建立在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的崇高价值的基础之上。我们坚定,是因为我们追求的是真理。我们坚定,是因为我们遵循的是规律。我们坚定,是因为我们代表的是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
指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体现了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的统一、实事求是和解放思想的统一、尊重社会发展规律和尊重人民群众利益的统一。
正确处理真理与价值的辩证关系要求我们,一方面实事求是、尊重历史规律和中国社会本身的发展规律,通过不断探索达到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共产党执政规律的真理性认识;另一方面,为最广大的人民谋利益,使人民群众获得全面发展的条件,最终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