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土地如何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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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4-30 02:01

我公司是房地产企业,转让2016.4.30之前取得的土地,如何缴纳增值税,是按转让无形资产还是按转让不动产?

【答案】

依据财税〔2016〕47号规定,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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