懒人版 王颖老师税法主观60题详解(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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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3-06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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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档所有题干均来自于东奥会计在线注册会计师税法课程王颖老师(微博@王颖财税老师)出版的《名师讲义》及微博公开发布的内容。博主本人(@律界走刀口)只是在同步备考过程中,为方便学习,将王颖老师发布的60道主观题采取了“题干+紧接着解析”的切片方式进行了拆分,同时将王颖老师标注的课本内容结合我自己的做题心得进行汇编。

 

需要原版题干和解析的同学,可以直接去王颖老师的微博搜索。

 

要坚信王颖老师的话,不管基础班听的怎么样,只要习题班硬着头皮做个5遍,注会税法必过!为王颖老师打call,为备考的自己加油!

 

 

60-1

(2021年)位于市区的某商贸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4月经营业务如下:

根据资料,按照顺序计算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题干】(1)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家居用品一批,价税合计3 390万元,按照合同约定4月份内收款80%,截止到4月30日未收到约定款项。

【问题】(1)计算业务(1)4月的销项税额。

【答案】(1)销项税额=3 390×80%÷(1+13%)×13%=312(万元)。 P119

【解析】

采取赊销或者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有书面合同约定的,则约定的收款日期当天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没有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的,则货物发出的当天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题干】(2)转让位于本市区自建商铺一栋,取得含税销售额2 289万元。该商铺建于2015年。企业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征增值税。

【问题】(2)计算业务(2)应缴纳的增值税。

【答案】(2)应缴纳的增值税=2 289÷(1+5%)×5%=109(万元)。 P105

【解析】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4号《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二)项:

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即:预缴税款=转让全额÷(1+5%)×5%

    增值税=转让全额÷(1+5%)×5% -预缴税款      →一次到位

 

【题干】(3)获得国债利息收入50万元。

【问题】(3)判断业务(3)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并说明理由。

【答案】(3)不需要。理由:国债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P111

【解析】

    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对比:存款利息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题干】(4)购买办公用品一批,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金额6万元、税额0.78万元。

【问题】(4)判断业务(4)的进项税额能否抵扣,并说明理由。

【答案】(4)不能。理由: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作为增值税合法扣税凭证。即,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P77

 

【题干】(5)购买燃油载货汽车1辆自用,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支付含税款项33.9万元,该载货汽车的整备质量为11吨。(其他相关资料:载货汽车车船税年税额60元/吨)

【问题】(5)计算业务(5)应缴纳的车辆购置税,2021年应缴纳的车船税。

【答案】(5)应缴纳的车辆购置税=33.9÷(1+13%)×10%=3(万元) P437

2021年应缴纳的车船税=11×60÷12×9÷10 000=0.05(万元) P444

应缴纳的车辆购置税和2021年应缴纳的车船税合计=3+0.05=3.05(万元)。

【解析】

    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计税依据×10%

    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的计税依据=发票电子信息中不含增值税价

    车船税应纳税额=年应纳税额÷12×应纳税月份

    本题中,车船税=11吨×60吨/元÷12个月×9个月÷10000元=0.05(万元),其中4月到12月共有9个月,除以10000是为了将单位换算成万元。

    另外,车船税的定额税率大题干已经给出。同时注意大题干中“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的要求,所以要把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进行合计。

 

【题干】(6)进口服装一批,关税完税价格为2 000万元,该批服装已报关,取得海关开具的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其他相关资料:进口服装的关税税率为15%)

【问题】(6)计算业务(6)应缴纳的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

【答案】(6)应缴纳的关税=2 000× 15%=300(万元) P353

进口环节增值税=(2 000+300)× 13%=299(万元) P91

应缴纳的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合计=300+299=599(万元)。

【解析】

    关税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进口环节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增值税税率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增值税税率

    同时注意大题干中“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的要求。

 

【题干】(7)员工因公境内出差,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票面金额合计2.18万元。(其他相关资料:员工与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

【问题】(7)判断业务(7)能否抵扣进项税额,并说明理由。

【答案】(7)能。理由: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符合规定的,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限于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P80

 

【题干】(8)上月购进的一批化妆品因管理不善毁损,该批化妆品的进项税额2.08万元已在上期申报抵扣。(其他相关资料:期初留抵税额为0)

【问题】(8)计算4月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答案】(8)4月可抵扣的进项税额=33.9÷(1+13%)×13% +299 +2.18÷(1+9%)×9% -2.08=301(万元)。

【解析】

    思路:将题目中涉及购买、进口、进项税转出等项目逐个找出来。

    第(5)项中购买的燃油载货汽车的进项税额:33.9÷(1+13%)×13%;

    第(6)项中进口服装一批的进口环节增值税额:299;

第(7)项中员工因公境内出差,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进项税额:2.18÷(1+9%)×9%;

第(8)项中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化妆品)的进项税额2.08,不得抵扣,已经抵扣的,需要进项税转出。

注意:实务中,转出的进项税额会单独计算,两个概念不混同。但注会考试进行税额转出的数额要从可抵扣进项税额中扣除。

 

【问题】(9)计算4月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的增值税。

【答案】(9)4月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的增值税=312-301+109=120(万元)。

【解析】

    应缴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简易计税税额

    第(1)项中销项税额312万元;

    第(8)问中得出可抵扣的进项税额301万元;

    第(2)向中简易计税应纳税额109万元。

 

【问题】(10)计算4月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答案】(10)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120×(7%+3%+2%) =14.4(万元)。

【解析】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市区城建税税率=120×7%

    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教育费附加征收比率=120×3%

地方教育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比率=120×2%

 

 

60-2

(2020年考题改编)某连锁娱乐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经营室内游艺设施。2019年11月经营业务如下:

要求:根据材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不考虑加计抵减因素。

 

【题干】(1)当月游艺收入价税合计636万元,其中门票收入为300万元、游戏机收入为336万元。当月通过税控系统实际开票价款为280万元。

【问题】(1)计算业务(1)的销项税额。

【答案】(1)业务(1)销项税额=636÷(1+6%)×6%=36(万元)。 P46

【解析】

    连锁娱乐企业:现代服务-生活服务  增值税税率6%

 

【题干】(2)当月以融资性售后回租形式融资,作为承租人向出租人出售一台设备,设备公允价值为80万元。

【问题】(2)回答业务(2)出售设备的行为是否应缴纳增值税并说明理由。

【答案】(2)不缴纳增值税。理由: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缺钱的那个)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 P50

 

【题干】(3)当月举办了卡通人物展览,消费者使用本企业发行的储值卡购买周边产品优惠10%。当月使用储值卡售出的周边产品原价为10万元(含税,下同),优惠活动价为9万元。购物发票注明金额为10万元,优惠的10%以现金形式返还给消费者。

【问题】(3)计算业务(3)的销项税额。

【答案】(3)业务(3)销项税额=10÷(1+13%)×13%=1.15(万元)。P70

【解析】

商业折扣销售方式,销售额必须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的金额栏中分别标明,才可以按折后价格计算缴纳增值税。本题中,优惠活动价9万元与现金返还的商业折扣1万元并没有在同一张发票的金额栏中分别标明,所以不能以含税价9万元计算销项税。

 

【问题】(4)判断业务(3)在不考虑其他商业因素的情况下,是否存在税务规划的空间。如存在税务规划空间。请说明规划方法以及依据。

【答案】(4)存在税务规划空间;如果该娱乐企业以商业折扣的形式销售周边产品,将折扣额和销售额在同一张发票的金额栏中分别标明,则可以按照9万元计算缴纳增值税,此时增值税销项税额=9÷(1+13%)×13%=1.04(万元),可以节税=1.15-1.04=0.11(万元)。

 

【题干】(4)进口一台应征消费税的小轿车,用于高管个人消费,关税完税价格为70万元。(其他相关资料:进口小轿车的关税税率为15%,消费税税率为5%)

【问题】(5)计算业务(4)应缴纳的进口关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以及进口环节增值税。

【答案】(5)

①应纳进口环节关税税额=70×15%=10.5(万元);

②应纳进口环节消费税=(70+10.5)÷(1-5%)×5%=4.24(万元); P159

③应纳进口环节增值税=(70+10.5)÷(1-5%)×13%=11.02(万元); P91

④应纳进口环节车辆购置税=(70+10.5)÷(1-5%)×10%=8.47(万元); P438

合计应纳税额=10.5+4.24+11.02+8.47=34.23(万元)。

【解析】

关税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组成计算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进口环节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消费税税率

进口环节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增值税税率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增值税税率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增值税税率

进口自用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计税依据×10%

                          =组成计税价格×10%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10%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10%

 

【题干】(5)当月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额合计40万元,其中包含:由于仓库管理员失职丢失的一批玩偶,进项税额为3万元;外购用于公司周年庆典的装饰用品,进项税额为4万元;外购用于发放给优秀员工的手机,进项税额为2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进口业务当月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述业务涉及的相关票据均已申报抵扣,)

【问题】(6)计算当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答案】(6)当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40-3-2=35(万元)。 P81

【解析】

    丢失的一批玩偶,属于“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

    外购用于发放给优秀员工的手机,属于“购进货物用于集体福利” ,不得抵扣进项税。

【补充】

业务(4)进口一台应征消费税的小轿车,用于高管个人消费,属于“购进货物用于个人消费”,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但是本问中进项税额40万元没有这一项,故不需要考虑小轿车用于个人消费的问题。

 

【问题】(7)计算当期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增值税。

【答案】(7)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36+1.15-35=2.15(万元)。

【解析】

    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业务(1)销项税+业务(3)销项税-业务(5)进项税

 

 

 

60-3

(2020年考题改编)位于市区的某餐饮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2月经营业务如下:(不考虑加计抵减因素)

要求:根据材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题干】(1)当月取得餐饮服务收入价税合计848万元,通过税控系统实际开票价款为390万元。

【问题】(1)计算业务(1)的销项税额。

【答案】(1)业务(1)的销项税额=848÷(1+6%)×6%=48(万元)。 P46

【解析】

    餐饮企业:现代服务-生活服务  增值税税率6%

 

【题干】(2)将一家经营不善的餐厅连同所有资产、负债和员工一并打包转让给某个体工商户,取得转让对价100万元。

【问题】(2)判断业务(2)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并说明理由。

【答案】(2)业务(2)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理由: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 P48

【解析】

    上述行为是股权转让,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若是金融商品转让,则按6%的税率增收增值税。

 

【题干】(3)向居民张某租入一家门面房用于餐厅经营,合同约定每月租金为3万元,租期为12个月,签约后已在本月一次性支付全额租金。

【问题】(3)判断业务(3)张某个人出租房屋是否可以享受增值税免税待遇,并说明理由。

【答案】(3)可以享受增值税免税待遇。理由:其他个人(在税法上指“自然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10万元(2021年4月1日之后为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P115

 

【问题】(4)计算业务(3)餐饮企业应缴纳的印花税。(其他相关资料:财产租赁合同的印花税税率为0.1%)

【答案】(4)业务(3)餐饮企业应缴纳的印花税=3×12×1‰×10000=360(元)。 P453

【解析】

    财产租赁合同的印花税=租赁金额×0.1%

 

【题干】(4)当月向消费者发行餐饮储值卡3000张,取得货币资金300万元;当月消费者使用储值卡购买了该餐饮企业委托外部工厂生产的点心礼盒,确认不含税收入100万元。

【问题】(5)计算业务(4)的销项税额。

【答案】(5)业务(4)销项税额=100×13%=13(万元)。 P51

【解析】

接受单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预收资金(买卡),不缴纳增值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开普票)。持卡人用卡购买货物或服务(用卡消费),销售货物或服务的一方(销售方)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向持卡人开具增值税发票。

 

【题干】(5)将其拥有的某上市公司限售股在解禁流通后对外转让,相关收入和成本情况如下:

股数:500000

初始投资成本:1.2元/股

IPO发行价:6.82元/股

售价:10元/股

【问题】(6)计算业务(5)的销项税额

【答案】(6)业务(5)销项税额=(10-6.82)×500000÷(1+6%)×6%=90000(元)=9(万元)。 P74

【解析】

    金融商品转让销售额=卖出价-买入价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形成的限售股,以及上市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以该上市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IPO)的发行价为买入价。单位将其持有的限售股在解禁流通后对外转让,按照规定确定的买入价低于该单位取得限售股的实际成本价的,以实际成本价为买入价计算缴纳增值税。 (买入价为IPO发行价与实际成本价的“孰高”价)

 

【题干】(6)转让其拥有的一个餐饮品牌的连锁经营权,取得不含税收入300万元。

【问题】(7)计算业务(6)的销项税额。

【答案】(7)业务(6)销项税额=300×6%=18(万元)。 P46

【解析】

连锁经营权属于无形资产中的“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适用6%的税率。若是和不动产相关的,如自然资源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则适用9%的税率。

 

【题干】(7)当月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合计40万元,其中包含:由于仓库管理员失职丢失的一批食品,进项税额为3万元;外购用于公司周年庆典的装饰用品,进项税额为4万元;外购用于发放给优秀员工的手机,进项税额为2万元。

【问题】(8)计算当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答案】(8)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40-3-2=35(万元)。

【解析】

    丢失的一批食品,属于“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

    外购用于发放给优秀员工的手机,属于“购进货物用于集体福利” ,不得抵扣进项税。

 

【问题】(9)计算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

【答案】(9)销项税额合计=48+13+9+18=88(万元)

增值税应纳税额=88-35=53(万元)。

【解析】

    销项税额合计=业务(1)+业务(4)+业务(5)+业务(6)

    增值税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可抵扣的进项税额+简易计税的应纳税额(本题无)

 

【问题】(10)计算当期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答案】(10)应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53×(7%+3%+2%)=6.36(万元)。

【解析】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市区城建税税率=53×7%

    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教育费附加征收比率=53×3%

地方教育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比率=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