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律师业发展情况通报新闻发布会背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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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08 01:52

  一、积极服务法治四川建设,参与国家政治生活

  1、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受到好评

  (1)广元律师自2011年担任广元市首批法律顾问,一是为创建“法治政府”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参与清理、整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为重大事项的决策提供法律意见。二是为重大信访案件提供法律服务。参与处理集体上访、重大信访案件15件。三是积极为棚户区改造民生工程服务。参与制定了《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合同书》的起草和修改,参加了《广元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草案)》的听证工作,12条意见被采纳。四是为重点工程提供法律服务。参与天成大桥修建、澳援体育中心灾后重建、老城中心商务区改造、嘉陵江河堤垮塌涉及的土地征用和搬迁补偿等重大项目谈判、调解32次,提出法律意见19条。

  (2)宜宾市公职律师事务所2011年参与具体处理社会维稳事务27件次,参与起草、审查、修改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规范性文件126件,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行为、经济决策提供法律建议和意见27件次,代理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出庭应诉案件23件,担任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法律顾问单位22家,受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委托调查处理具体法律事务45件,参与审查重大经济项目标的额数亿元,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数千万元。

  (3)北川地震遗址保护及灾后重建工作法律顾问团为北川地震遗址保护及灾后重建工作提供一揽子法律服务,得到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这一法律顾问团是应绵阳市人民政府的请求,由成都、绵阳两地10名骨干律师组成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协助当地党委政府,就北川地震遗址保护及灾后重建工作中的涉法问题进行调研、分析和论证,提出可行性意见和建议,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可靠的政策法律依据。

  2、律师积极参政议政

  (1)全国政协委员、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律师施杰关于“醉驾入刑”的提案被最高立法机关采纳,荣膺“CCTV—2011年度法治人物。《关于推进集体谈判制度建立的建议》提案获评十一届全国政协优秀提案。

  (2)父女同参政,积极献良策(李文学、李凊父女律师,先后担任三届省政协委员,被业内誉为“父女接力参政议政”)

  (3)成都市司法局选派律师组成市政协委员法律服务室,作为市政协全体会议的会务服务机构,全程为政协委员履职提供公益法律服务。这种方式在全国政协会议尚不多见,自2011年成立以来得到政协委员和政协领导的肯定和欢迎。

  (4)我省4名律师受省政协指派参加省政府2013年立法项目论证会,献计献策。

  (5)3月27日,成都市发改委致信四川广力律师事务所律师、成都市政协常委蒲虎,对他在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成都市区“车辆限行日”免收“五路一桥”通行费的建议作出正式回复。回复称:我们认为对限行期间车辆免收“五路一桥”通行费的建议是实在可行的。据悉,市发改委已将该建议转交市交通委员会具体研究处理。

  二、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积极参与我省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

  1、成都市律师服务全市积极社会发展。

  一是培育高端化律师业态,助推经济领先发展。先后引进了北京中伦、上海锦天城等全国知名律师事务所,培育了国浩(成都)、致高守民等品牌化、专业化程度高的律师事务所。广大律师先后为成都地铁、成都第二绕城高速、双流兴城10亿元债券发行等重大项目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在新川创新科技园建设中,律师代表中方全程参与商务谈判,并在合资公司成立后全权负责项目土地一级整理,积极参与后期开发建设,最大限度地降低了中方投资风险,保障了中方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是构建一体化服务平台,促进社会依法治理。市司法局积极构建以成都市法律服务中心为龙头,县(市、区)法律服务大厅为主体,乡镇司法所和村(社区)法律服务室为触角,法律服务综合信息平台为纽带的城乡一体法律服务体系,为律师参与改善民生、创新社会管理搭建了平台。广大律师深入基层一线开展“法治大讲堂”活动和矛盾纠纷调处,引导群众有序参与社会管理和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益,加速了成都社会管理法治化进程。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律师共担任政府及其部门法律顾问680家,企业法律顾问13297家,村(社区)法律顾问3300多家,发放“律师便民服务联系卡”300多万张,为政府依法行政、企业依法经营管理,基层依法治理提供了卓有成效的服务,为成都“五大兴市战略”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是完善常态化服务机制,保障改革平稳推进。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联合成立了重大法律事务统一协调中心,专门负责协助党委政府处理重大敏感案件和群体性矛盾纠纷。先后组建了成都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律师服务团、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试点工作律师服务团,深入基层一线参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中重大疑难问题的法律论证和矛盾调处工作。组建了成都市人大立法律师咨询组、政府法律顾问组、市政协委员法律服务室,参与了数十部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论证工作。组建了天府新区建设和“北改”工程律师服务专家顾问组,成立了重大突发事件法律服务应急队,协助各级党委政府做好重点项目的法律服务和法律风险防控工作。近年来,律师行业为全市涉及稳定的重大案件出具律师意见书18次,参与调解重大纠纷60余起,防止群体性上访数百起,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促进了经济持续发展。

  2、泸州律师服务酒类产业加快发展。泸州市司法局研究出台了《关于助推全市酒类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对法律服务业服务酒类产业加快发展提出了明确的任务和要求。一是积极引导律师为酒类产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二是提高酒类企业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法律服务实现“三个延伸”。一是将知识产权保护延伸至技术研发阶段,二是将知识产权保护延伸至企业内部管理,帮助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和运作系统,形成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三是将知识产权保护延伸至技术交易阶段。四是加大法律顾问工作力度。五是积极化解酒类产业发展过程中的矛盾和纠纷。

  (二)积极服务企业经营管理

  1、绵阳安县司法局在辽安工业园区建立“企业呼叫中心”,只需一个电话、一条短信,律师即可迅速出动,为企业提供所需法律服务。

  2、开平律师事务所为某国有企业挽回巨额经济损失,公司专程致信省司法厅表扬。成都某公司作为香港上市公司的国有企业,是国务院国资委直管央企控股子公司。2008年1月,该公司在重庆产权交易所公开转让所持有的某厂75%股权。广东某民营企业通过隐瞒其无支付能力的事实和提供虚假财务报表等欺骗手段获得该股权,在签订《国有股权转让合同》后仅支付小部分价款即非法占有该公司价值上亿元的国有资产。后该公司发现该企业实际控制人已出境,上亿国有资产面临流失的巨大风险。紧急关头,该公司委托开平律师事务所全权负责该案件的处理。通过数次谈判,最终迫使对方企业无条件支付该公司所有款项计本息1.1亿元,使巨额国有资产免受损失。

  3、四川律师成功代理五起涉外商标侵权案,国外企业派代表专程赴川致谢。英国芝华士公司、英国联合多梅克白酒和葡萄酒公司、法国马爹利公司、瑞典绝对公司是世界著名洋酒集团保乐力加集团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这四家公司的五种洋酒品牌遭遇商标侵权后,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接受委托,向法院起诉。最终四起案件侵权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起案件侵权人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五起商标侵权案的成功,增强了委托人对中国司法环境和知识产权保护的信心,展示了四川律师的业务素质。

  三、以落实服务群众“八件实事”为载体,服务社会公益和民生建设

  (一)积极开展法律援助

  1、近三年,全省律师每年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2万余件,“384名农民工吉林白山讨薪案”、“广元百名民工鄂尔多斯讨薪案”等在省内、而且在全国都产生了积极影响。最近,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千余川籍农民工包头讨薪案”法律援助工作作出了肯定性批示。

  2、宝兴县律师为企业职工成功讨薪230万元。2012年1月,宝兴县某水泥公司4名职工代表前往县法律援助中心,赠送一面书有“为百姓排忧解难,做人民满意公仆”的锦旗,感谢律师为企业职工提供法律援助,使他们在春节前领到了173万余元工资和保险金。2011年4月,该水泥公司因关停原因,导致70名职工养老保险费、经济补偿金、加班工资、带薪年休假工资、医疗保险费等经费不能发放,引发了劳资纠纷和职工群体性上访。县法律援助中心启动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并指派四川会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具体办理。该案件涉及当事人人数多、金额大,劳动时间持续长,办案工作难度相对较大。律师克服各种困难,经过历时八个多月的不懈努力,2012年1月14日,劳资双方在宝兴县人民法院的主持下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水泥公司支付70名职工加班工资和其他补偿费用173万余元、社会保险费57万余元,共计230万元。这一群体性劳资纠纷案件得以妥善解决。

  (二)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活动

  1、乐山峨边县流动法律服务进农家。该局派出流动法律服务车,将相关的法律法规制成录音带,随车播放宣传,在流动法律服务车上配备了必要的法律书籍,并让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随车服务,定期下乡巡游,把法律服务送到农民家门口,深受群众欢迎。

  2、小卡片彰显律师公益精神。“3.15”活动期间,省律协消费者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制作并向消费者散发了一批题为《学雷锋消费者法律服务》的联系卡。卡片上印制了雷锋头像和毛泽东“向雷锋同志学习”题词,公布了省律协“消专委”网站网址、微博地址、联系电话和业务受理范围,承诺“全天候”为广大消费者提供维权服务。

  (三)广泛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活动

  1、党员律师扶贫助学园寒门学子大学梦。宜宾市律协党委第八支部律师资助宜宾三中特困学生小田完成高中学业并考上北京理工大学。第八支部律师再次捐款1800元,并承诺继续提供资助,直至其完成大学学业。

  2、我省近20名律师报名应选“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自愿到律师资源匮乏的甘肃、新疆、内蒙古等省份和我省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从事1-3年的法律援助工作。

  3、律师勇擒小偷,公安机关致函表扬。2013年,南充市公交车上一女乘客发现自己的钱包被人扒窃,便紧紧扭住对方不放并要求退还钱包。而扒窃者则乘公交车到站有人下车之机夺门逃跑。正在车上的四川泰宇律师事务所律师庞国荣见状,不顾个人安危立即下车追赶,终于在约两百米处将小偷擒获并当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事后又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使小偷受到应有的处罚。近日,南充市公安局顺庆分局致函南充市司法局,通报了律师勇擒小偷的情况,并对其见义勇为之举给予表扬。

  4、永炽律师事务所为见义勇为者家属维权献爱心。三年前,自贡青年农民肖某见义勇为,在为邻居家灭火救人时不幸身亡。肖某家境贫寒,牺牲后家中的顶梁柱没了,妻子外出打工至今未归,留下两位老人和4岁的儿子相依为命,全家生活陷入困境。尽管当地政府为其见义勇为行为颁发了2万元奖金,但对这个仅有老人和小孩的贫困家庭无疑是杯水车薪。四川永炽律师事务所得知这一情况后,主动为肖某的父母提供法律援助,以见义勇为人身损害责任纠纷为由,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过努力,终于使肖某家人获得了27万元赔偿,最大限度的维护了见义勇为者的合法权益,让英雄及其亲人不再流血又流泪。永炽律所全体党员律师探望了肖某父亲一家,为他们送去了大米、食用油等生活必需品和慰问金,还给小肖继添置了新衣,并表示将尽最大努力解决他们的困难。

  (四)积极参与法律服务专项活动

  1、21家律师事务所组成的“四川同心律师服务团”积极为甘孜、阿坝、凉山、雅安四市州11个律师资源匮乏县提供对口法律服务和其他帮扶活动,受到了当地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肯定和好评(其中今年新增两个所、一个县)。在前期工作卓有成效的基础上,省厅与省委统战部联合组织开展了“同心共筑中国梦•法律援藏服务月”专项活动,组织服务团各成员单位再次赴结对县实地开展集中法律服务。

  2、开展服务群众八件实事。一是进一步完善法律服务“绿色通道”。二是继续深入推进“法律顾问进万村”活动。三是构建“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

  (五)服务民生建设

  1、在司法局和政府有关部门组织下,自贡、雅安、广安、南充、宜宾成立维护职工权益律师团、资阳成立保护消费者权益律师顾问团,义务开展法律服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2、惠博律师事务所成功代理一起高考成绩被误判案,律师仗义相助,使得农家女大学梦圆。南充市某应届高中毕业生小陈2011年高考成绩被无端判为零分。市招办告知因其语文答卷被认定与前排考生雷同,全部科目成绩被判为零。坚信自己没有作弊的小陈找到律师求助。惠博律师事务所决定为小陈提供法律帮助,代小陈起草了紧急申诉材料,并于次日陪同小陈及其父母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在律师的请求下,相关部门迅速启动了复查程序。最终,省考试院认定:申诉反映的情况属实,小陈没有作弊行为,决定恢复其544分的高考成绩。

  由于这一不平凡的人生经历,尤其是对法律的信仰和律师职业的尊崇,小陈放弃了原来填报的志愿,改报江西某大学法律系并被录取。她决心刻苦钻研法学知识,回报社会,像热心帮助她的律师一样,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3、离婚妇女权益受损,律师相助维护公平。丈夫向法院诉请离婚,其间将公司股份的一半转移给了“第三者”。结发妻子与丈夫对薄公堂,先后经过五次庭审,耗时6年,终于在四川景上律师事务所的帮助下打赢了官司,获得了公司股份的71.57%。离婚诉讼中,面对对方恶意串通转移财产却又无能为力的人不在少数,特别是作为社会弱势群体的女性,面临婚姻挫折时,往往不能有效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本案例中,李某经历了五次诉讼,历时六年,终于在律师的帮助下讨回了公道,维护了自己的权利,使公平得以实现。六年前,李女士和丈夫邹某因感情破裂进入离婚诉讼。其间,邹某将所属公司46.55%的股份作价30万元转让给了案外人林某,称是用于还债。案件审理中,法院认为涉及第三者利益,在离婚诉讼中未作处理。该离婚诉讼一审、二审两次分割财产之后,李女士虽然分得夫妻共同财产中的大部分,但在该公司的股份仍只占48.3%,男方和“第三者”因掌握51.7%的股份而完全控制了公司,李女士无法行使权利。不久,李女士另行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其前夫邹某与林某所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收回财产另行分割。结果是一审胜诉、二审败诉。无奈的李女士,只得将希望寄托在两名代理律师身上。律师认为,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林某系李某丈夫感情上的“第三者”,邹某的这一转让行为,明显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转移,故该股权转让行为应属无效,财产应当返还,遂向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提起申诉。省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李某请求返还财产重新分割符合法律规定,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经过宜宾中院审理查明,邹某与林某之间并不存在“转股抵债”的事实,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认定其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判决撤销之前的终审判决,维持原一审判决。即:邹某向林某转让的46.55%的股份中23.275%的股份归原告李女士所有,其余23.275%的股份归邹某所有。

  4、资阳律师锲而不舍为出国务工人员讨公道。2013年2月,资阳市司法局、雁江区司法局在四川四成律师事务所举行仪式,为48名赴俄罗斯务工的资阳籍农民工发放经律师不懈努力追回的剩余15万元工资余额和赔偿款。至此,这一曾引起国家多个部门关注、历时5年的讨薪索赔案终于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农民工由衷地表示,“感谢党委政府,感谢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向四成律师事务所赠送了书有“人民律师为人民”的锦旗一面。

  2008年5月,48名资阳籍农民工先后与四川某境外就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赴俄罗斯务工的劳务合同,并交纳了出国务工所需的中介、体检等手续费。当年8月,首批27名农民工到达俄罗斯务工。一月后,因工资无法兑现及工作、生活条件与约定不符而产生纷争。其间,农民工们曾两次向中国驻俄罗斯大使馆求助。在大使馆的协调和帮助下,境外服务公司与农民工达成了由公司支付被拖欠的工资、赔偿相应损失的协议。同年9月,27名农民工回国,原计划第二批出国务工的21名农民工则未能成行。境外服务公司与48名农民工的工资和索赔纠纷由此形成。四成律师事务所受指派为48名农民工讨薪索赔案件提供法律援助。经两名主办律师的艰辛努力和据理力争,最终与被告境外服务公司达成了调解协议,由公司方支付48名农民工工资及赔偿款65万元。

  2009年1月,被告境外服务公司对协议作了部分履行,向48名农民工支付了工资及赔偿款50万元,但剩下15万元则一拖数年,迟迟未能兑现。终于在今年春节后经过法院执行程序追回了15万元余款,并通过各种渠道分别找到了48名农民工,向他们发放了最后一笔工资和赔偿款,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农民工们感慨地说:对剩余的款项,我们已不抱多大的希望了,没想到司法局和律师事务所的同志工作这么认真负责,硬是给我们追回了全部损失。还是党的政策好、法律援助制度好啊!

  5、成都锦江区司法局打造“法律超市”这一多功能法律服务平台,通过“一厅式”服务,一站式办理,网络化体系,专业化服务最大限度满足城乡居民法律需求。

  四、发挥职能作用,维护社会稳定

  1、律师参与信访协调,妥善化解一起触电亡人纠纷。去年5月,村民喻某因灌溉需要私自搭接电线不慎触电死亡。半年后,死者亲属找到县供电公司,要求公司赔偿损失94万元。县供电公司、县安监局调查后,认为造成触电死亡的原因系死者私拉乱接所致,供电公司对此次事故没有责任,并告死者亲属如不服调查结论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但死者亲属拒绝起诉,在近一年的时间里先后多次到供电公司要求赔偿,并到县、市、省和中央有关部门上访。为妥善解决这一信访纠纷,县信访局邀请律师介入,提供法律帮助。四川蜀南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对事故原因及纠纷过程进行了认真地调查了解。在有关各方参加的协调会上,律师从法律角度,对事故原因、责任作了有理有据的分析论证,指出事故发生是由死者违法、违规用电造成的,供电公司没有过错,责任应由死者自行承担。针对死者亲属的反复上访,律师指出,上访是当事人的权利,但权利应当依法行使,不能影响社会管理秩序。从本案的具体情况看,通过上访途径已不能实现当事人诉求。如死者亲属一方坚持认为供电公司应当承担责任,可以通过诉讼程序主张权利,由法院作出最终裁决。通过律师以案释法和入情入理耐心疏导,死者亲属自知索赔无望,主动放弃了高额赔偿请求。

  考虑到死者喻某父母年老多病,孩子幼小,家庭生活十分困难,为妥善化解纠纷,帮助他们度过难关,两名律师通过建议和协调,促成供电公司发动职工为死者家属捐了款,当地政府也为死者家属争取了困难救助金。当事人最终息诉罢访,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2、顺安律师事务所协助基层政府妥善处理一起突发事件。2012年2月,犯罪嫌疑人沈某与被害人喻某在饭店就餐时发生争执,沈某拔刀行凶,喻某不治身亡。善后处理过程中,被害人家属因先行解决丧葬费用的要求未得到肯定答复,于2月15日邀约亲友百余人到县政府集体上访。有关部门接访后,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决定由镇政府给予被害人家属一定数额的经济救助,但被害人家属以救助金数额过低为由,拒绝火化死者遗体。

  为协助当地政府妥善处理被害人善后事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四川顺安律师事务所随同县政府工作组开展工作。在详细了解案情和被害人家属诉求后,律师从本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民事赔偿的当事人及赔偿范围、被害人继承人合法维权手段等方面,向喻某亲友作了认真地宣传讲解,引导被害人家属相信人民政府和司法机关,依法主张民事权利。律师耐心细致、入情入理的疏导工作,最终得到了被害人家属的理解和认可。县、镇政府对律师服务稳定大局、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3、律师调解入户,促进家庭和睦。广元市何氏兄弟因家庭共有房产分割问题引发纠纷。应社区领导请求,四川力发律师事务所积极介入,会同社区干部开展纠纷调解。在充分了解何家房屋现状、听取家庭成员对房产分割的意见后,律师有针对性地进行了法制宣传,阐释了民事法律中关于房产分割的相关规定,提出了分割建议,得到了当事各方的认同。之后,律师又及时对调解记录进行了整理,并形成家庭会议纪要,供当事人作为房产分割的依据。何氏兄弟表示,律师参与家庭房产分割调解,化解了矛盾纠纷,促进了家庭和睦,全家人十分感谢。社区干部也说,律师参与家庭纠纷,是对基层工作的有力支持,以后遇到类似情况,还要找律师帮忙。

  4、雅安律师为灾后重建新村聚居点担任法律顾问。近日,雅安市启动“4.20”芦山地震灾后农村新村建设,在上里镇进行试点。雨城区司法局及时安排四川民欣律师事务所律师为上里镇6个灾后重建新村聚居点担任法律顾问,全力提供灾后恢复重建法律服务。四川民欣律师事务所选派7名律师参加灾后重建新村聚居点法律顾问工作,事务所主任负责工作总协调,在每个灾后重建新村聚居点建立一个法律顾问组,安排2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10月17日,该所与上里镇庙圷村灾后重建新村聚居点“水景家园”业主委员会签订《灾后重建专项法律顾问协议》,法律顾问组律师帮助修改工程建设合同,并就合同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法律后果向业主委员会进行了分析讲解,对合同履行中工程质量监督、资金监管、违约责任等需要注意的事项提出了意见,使业主委员会明确了作为甲方在工程建设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在《灾后重建专项法律顾问协议》约定,上里镇司法所为法律顾问工作联络站,司法助理员为联络员,律师不定期地为业主委员会提供法律服务,主要包括:就聚居点重建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指导处理非诉讼法律事务;接受委托代理与聚居点重建相关的诉讼和仲裁、行政复议;提供相关的法律咨询、法律信息;向聚居点居民宣传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