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注册会计师法》、《会计法》、《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3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23〕5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皖财监〔2023〕439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注册会计师行业“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皖财会〔2023〕367号)等相关要求,省财政厅决定开展2023年度第二批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检查单位名单和检查内容公示如下:
一、检查单位名单
序号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所在地 1 安徽徽勤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合肥市 2 安徽润兴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合肥市 3 安徽明都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凤阳县 4 安徽金广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合肥市 5 淮南实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淮南市
二、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会计师事务所保持设立条件情况、应向财政部门备案事项的报备情况、质量控制体系建立及执行情况、内部治理情况、审计准则执行情况、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情况、遵守职业道德情况等。重点关注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未执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发表不恰当的审计意见、超出胜任能力执业等问题,针对伪造审计证据、串通舞弊、出具“阴阳报告”或虚假报告、挂名执业、无证经营、网络售卖审计报告等严重违法问题绝不姑息、露头就打,坚决清除“害群之马”,着力规范财务审计秩序,有效净化行业执业环境。必要时,将追溯以前年度和延伸检查被审计单位。
检查期间,欢迎以实名方式向检查组反映有关情况,提供检查线索。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对检查人员的执法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
联系电话:0551-68150470,68150487
安徽省财政厅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