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股权融资服务的财务顾问并建立服务库的通知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23-12-31 05:54

各股权融资财务顾问:

  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关于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我局前期已征集企业融资意向并建立“专精特新”企业融资服务库。为加强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股权融资的服务支持力度,现征集一批服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股权融资的财务顾问(简称FA),择优组建FA服务库,举办线上、线下对接活动,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自主选择进行合作。

  一、征集内容

  ⒈征集对象: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股权融资提供服务的财务顾问;

  ⒉申请进入FA服务库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截至2022年8月1日,公司已成立满5年;

  (2)公司从事财务顾问业务的人员不少于20人;

  (3)公司市场知名度高、社会形象好,不存在重大负面舆情;

  (4)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8月1日,已实际服务客户完成融资超过15笔(新增订单)且合计融资金额超过150亿元(需提供合同扫描件进行证明,可隐去涉及商业秘密的条款);

  (5)根据市场认可度较高的机构出具的排名情况,2021全年、2022年上半年业务开展情况均排名行业前10名,或者在细分行业排名前2名;不符合上述排名条件的,如综合排名前20名或细分行业前3名且热心公益,已经持续为中小企业开展公益性的融资咨询、培训授课、沙龙团建等活动并取得较好效果的,视同满足排名前10或者前2的条件。

  申请机构需提供市场排名的佐证材料、持续开展活动证明材料(如适用)、活动开展效果证明材料(如适用)。

  我局将根据财务顾问申请情况择优选择一批FA机构进入服务库。

  二、填报要求

  申请入库的FA机构需填写入库申请表(附件1或者附件2),将加盖公章后的扫描版连同可编辑的电子版于2022年9月10日前一并发送至邮箱wangshiwei@jxj.beijing.gov.cn。

  三、注意事项

  申请入库的财务顾问需在北京市注册,或者已在北京市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办事机构并完成工商登记、配备常驻人员、实际开展业务。每家机构可以申报的团队数量上限为3个。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8月30日

  (联系人:陈鹤中,电话:010-55578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