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24条创新举措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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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2-21 12:43

  近日,郑州发布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点联系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促进服务体系创新

  1.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渠道。强化各级财政的投入保障,明确各级政府在应对人口老龄化中的财政支出责任,按照《郑州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着力在养老助老服务、养老保险服务等方面实现老年人基本公共服务应保尽保。进一步规范财政支持养老服务工作,老年人高龄津贴、城乡养老照料设施建设资助和运营管理补贴、养老机构建设运营补贴等经费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及各项政策规定予以保障,并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统筹养老照料设施发展。建立健全企业补充医疗保障体系,大力发展企业(职业)年金,鼓励家庭、个人建立养老财富储备,不断健全由政府、社会、个人共同参与的养老服务成本分担机制。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2〕42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郑州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着力解决老年人的“急难愁盼”问题。到2023年,全市各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投入养老服务的比例达到55%以上,高龄津贴、养老各类补贴发放管理机制健全,初步构建起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体系。

  2.健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推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协调发展,建立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者为支撑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三社联动”机制。统筹发展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推进居家养老,助餐、助浴设施建设,打造养老服务骨干网。到2023年,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达到100%,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达到100%,形成城乡一体、标准统一、网络健全、便捷高效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格局,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需求。

  3.支持机构养老充分发展。制定全市“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统筹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支持社会养老机构并与公办养老机构在运营奖补和养老服务人才奖补上享受同等优惠政策,重点扶持护理型、连锁型民办养老机构,推动养老机构将服务延伸至居家社区,引导社区养老产业加快发展。到2023年,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到30%。

  4.鼓励发展农村互助养老。强化政府主导作用,改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条件,形成以综合性养老机构为中心、以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为网点的养老服务网络。通过政府奖补、集体投入,在村民集中居住的地方建起互助幸福院,综合采用志愿服务、低偿服务、时间银行等多种模式,形成以互惠为主的互助养老代际接力。建立以空巢、留守老年人为重点的定期探访制度。到2023年,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全部达到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要求,全面建立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机制。

  5.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支持养老机构设立医疗卫生机构,支持医养联合体建设。加强老年医疗机构和老年医学科建设,鼓励以二级医院转型、新建等多种方式,积极发展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中心等医疗机构。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加大健康老龄化理念和健康科学知识宣传力度,打造社区15分钟健身圈。建立“市级老年健康指导中心、县级老年健康管理中心、乡级老年健康服务中心、村级老年健康服务站”四级联动平台,提升老年健康管理服务能力。推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到2023年,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65%以上。

  6.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养老机构、敬老院利用现有资源,进行内部改扩建增添相应设施,提升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水平;支持基层医疗机构设置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病床和养老床位,开展医养结合服务。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开展协议合作,支持养老机构设置医疗卫生机构,并按规定纳入医保定点范围,鼓励医养结合机构加入城市医联体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支持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的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转型,开展康复、护理以及医养结合服务,鼓励基层积极探索相关机构养老床位和医疗床位按需规范转换机制。到2023年,各县(市)均有1—2所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或护理院。每个区县(市)至少有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内部改扩建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开展医养结合服务。

  促进体制机制创新

  7.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坚持公办养老机构公益属性,出台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综合评估办法。健全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管理制度,大力提升养老服务市场化水平,对政府投资建设和购置的养老设施、新建居民区按规定配建并移交给民政部门的养老设施、国有单位培训疗养机构等改建的养老设施,优先支持公建民营、普惠养老为导向的养老服务项目。鼓励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租赁等方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改革。

  8.提高普惠服务供给能力。建立健全支持普惠性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的政策体系,综合运用规划、土地、用房、财税、融资、人才等支撑要素支持普惠养老服务发展,推动建设一批方便可及、普惠优质的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带动相关企业提供普惠服务。鼓励国有企业积极参与普惠养老服务,推动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培训机构转型为普惠型养老服务机构。

  9.支持培训资源转型发展养老。鼓励有条件的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的教育培训机构经过一定程序改造为养老服务设施。梳理郑州市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培训机构基本情况,结合城镇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需求,明确培训资源转型为养老服务设施的具体条件和标准,着力解决资产划转、土地手续办理、房屋报建、规划衔接等困难。创新转型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管理,支持国有资本公司整合资源、统筹规划,探索授权经营、资本金注入、作价出资(入股)、运营补贴等方式支持养老项目建设。到2023年,培训资源转型发展养老服务设施工作有序推进。

  促进要素支持创新

  10.加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和规划保障。优先合理安排养老用地,对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供应加强保障,按照《郑州市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9—2035)》要求,落实养老设施的空间布局及用地控制,分区确定养老设施布局。市、开发区、区县(市)在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时,必须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2平方米的标准,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在居住区控规编制中,规划人口3—5万人的,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预留养老院建设用地。3万人以下的住宅区配建社区养老设施,新建住宅区要按照每百户30平方米以上的标准,集中配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已建成住宅区养老服务设施未达到标准要求的,要按照每百户20平方米以上的标准,通过购买、置换、租赁、调剂等方式配置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至少200平方米以上。

  11.支持利用存量资源发展养老。在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统筹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鼓励支持空置公租房、国企物业等无偿或低偿用于养老用途。在不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规定前提下,积极支持各类组织、个人利用存量房屋和设施改造为养老场所设施。加强创新创制,简化相关程序,研究制定存量资源改造为养老设施暂行办法,明确规划、施工、消防等手续办理流程和各相关单位工作职责,常态化快速推进各项手续办理。

  12.创新金融支持养老产业发展。支持各类金融组织开展养老领域金融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专门制定养老服务业信贷政策,建立适合行业特点的授信审批、信用评级、客户准入和利率定价制度。拓宽养老服务机构融资渠道,推动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企业上市融资,支持不同类型和发展阶段的养老服务企业项目通过债券市场融资,支持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创新适合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设或发展养老机构的融资机制。拓宽养老服务业贷款抵押担保范围,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以养老服务机构有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产品明晰的房产等固定资产为抵押,提供信贷支持。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发多样化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积极发展商业养老年金保险。针对特殊群体养老保障需求,探索发展涵盖多种保险产品和服务的综合养老保障计划。

  13.构建为老服务的人力资源队伍。着力加强健康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开展养老服务管理人才、养老护理员等专业人才培训,支持开展老年健康服务相关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鼓励支持全市职业院校积极开设家政服务、公共营养卫生、康复保健、护理等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参与开展相关培训,加快培养适应现代老年医学理念的复合型多层次人才。建设老年医学临床医疗、护理、康复培训基地,开展规范化培训,提高老年医护人员的临床实践技能和服务能力。持续做好养老护理员岗位补贴发放,建立对老年照护师、老年医疗护理员的津补贴和荣誉激励制度,逐步健全养老服务人员待遇提升机制。到2023年,养老护理员岗前培训率达98%以上。

  促进业态模式创新

  14.培育发展养老产业集群。围绕郑州“东强 西美 南动 北静 中优 外联”城市发展格局,聚焦各区域主导产业分类,引导相关开发区、区县(市)强化养老产业招引力度,延伸养老服务产业链,培育发展养老产业集群。支持健康养老产业园区化发展,支持企业开发康复辅具、食品药品、服装服饰、养老照护、智慧健康养老以及护理照料、休闲娱乐、文化旅游等老年用品和服务,完善创新设计生态系统,促进用品制造提质升级。

  15.大力扶持养老优势企业。支持社会企业和组织参与管理、运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开展教育培训、研究交流、咨询评估和第三方认证等服务,支持专业机构规模化承接、连锁化运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企业或机构通过兼并重组、连锁经营等方式做大做强。支持养老优势企业建立科技研发平台。

  16.发展“互联网+”健康养老。依托郑州市城市大脑项目,建立郑州市老年健康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构建医疗服务集成平台,建立信息共享,多学科协同的诊疗和健康管理模式,加快远程诊疗体系建设,以智慧医疗推动老年健康服务便捷化。搭建市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整合养老服务涉及到的公安、民政、人社、卫健等部门数据,建立全市户籍人口60周岁以上老年人基本情况数据库,创新“互联网+养老模式”,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养老服务模式,拓宽服务范围,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品质,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多样化的养老服务。到2023年,建立全市统一的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80%的老年人完成入网登记。

  17.促进养老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教育培训、健康、体育、文化、旅游、家政等幸福产业,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打造旅居养老目的地,不断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休闲养老等服务需求。推动家政服务标准化、职业化、规范化发展,促进家政服务与养老、医疗及生活服务融合发展。丰富适老性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发展。

  促进适老环境创新

  18.推动居家适老化改造。对社区居家养老环境适老化改造的实际需求及可操作性进行系统分析,研究制定区域适老化改造工作推进措施。做好新建房屋建筑、基础设施工程以及城乡老旧小区、老旧楼房、公共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人行天桥增加电梯,增加适老化城市家具,健全完善现有公厕无障碍设施,全面提升城市老年人生活幸福指数。

  19.加强基层老龄工作队伍建设。在社区社会组织建设中加强培育孵化为老服务型社区社会组织,在社区服务项目化管理中加强社区服务群众专项资金对为老社区服务类项目的支持力度。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建立基层老年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与志愿者队伍联动服务机制,依托购买服务方式,大量引进专业人才,补足配齐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基层老龄工作队伍。

  20.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实施《郑州市发展改革委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行动方案>的通知》(郑发改社会〔2021〕94号)、《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河南省卫生健康委河南省中医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老年人就医便利服务工作>的通知》(郑卫老龄〔2020〕15号)、《郑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智慧助老”行动方案的通知>的通知》(郑老龄办〔2021〕4号),加强医疗机构适老化改造,改善服务环境。以社保卡(市民卡)为载体,推进老年人“刷卡”或“刷脸”通行,建立养老服务“码上办”,建设养老服务“一卡结算”。加快政务服务网和“郑好办”的适老化改造,持续优化养老服务事项的办事流程,落实“简化办”“网上办”。积极与人民银行和驻郑金融机构对接,对辖区内各类经营主体进行宣传,设置现金收付标识和通道。开发和优化出租汽车约车APP,实现出租车一键叫车功能,简化手机约车操作流程,切实降低老年人使用APP的操作难度。到2023年,老年人享受智能化服务水平显著提升、便捷性显著提高,线上线下服务更加高效协同,切实解决老年人面临的各类“数字鸿沟”问题。

  21.开展老年人居家社区探访。完善以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为服务重点的居家社区探访制度,到2023年全面建立居家社区探访制度,失能老人社区帮助率、特困老年人探访率达到100%。建立农村独居、留守、失能(含失智)、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做好老年人基本信息摸查,以电话问候、上门访问等方式,定期探访老年人。

  22.大力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弘扬中华民族养老、孝老、敬老的传统美德,树立尊重、关心、帮助老年人的社会风尚。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养老、孝老、敬老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养老、孝老、敬老教育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加大对敬老模范家庭、为老服务先进个人、助老优秀组织的表扬奖励及宣传报道。宣传先进典型事迹,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社会氛围。组织开展“智慧助老”行动,帮助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开展老年友好型社区和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工作。到2023年,每个区县(市)至少完成3个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80%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23.丰富老年教育文化体育活动。出台发展老年教育的文件和老年学校设置办法,建设多样化老年大学,健全“区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老年教育网络。大力发展为老服务型社区社会组织,积极组织开展以老年人为主体的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积极开展老年健康教育,以“敬老月”“老年健康宣传周”等节日活动为契机,集中宣传老年健康科学知识和相关政策。将老年社会体育指导员纳入全市培训计划,以“全民健身我参与,体育强市我添彩”为主题,突出办好“老少同乐”系列赛事,形成郑州特色鲜明的全民健身活动品牌,推动全市老年健身活动常态化。

  24.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及《河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帮助老年人提高识别和防范非法侵害的能力。将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纳入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内容,纳入各级领导班子理论学习和干部培训内容。

  时间安排

  (一)全面启动,制定方案阶段(2021年1月—2022年7月)

  组织开展郑州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摸底工作,梳理典型经验做法,进行先进模式探索和问题研究。结合国家工作要求和郑州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机制,细化任务措施,明确时间推进节点,并及时向上级呈报。

  (二)全面推进,深入实施阶段(2022年8月—2023年9月)

  成立郑州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点联系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我市试点建设工作方案,积极有序推进工作落实,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案,确保各项试点任务和重点项目建设顺利完成,并取得工作成效。

  (三)阶段评估,总结推广阶段(2023年10月—2023年底)

  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卫健委牵头对重点任务开展阶段性检查、评估和验收,并根据评估成绩和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进行整改优化,做好阶段评估。持续开展查漏补缺和优化提升,对试点情况、经验成效、亮点特色及存在问题等进行全面梳理,总结经验,努力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和可推广的经验。

  预期效果

  到2023年,郑州市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程度更加提升,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创新举措更加活跃,培育出一批带动性强、经济社会效益佳的健康养老产业集群,初步形成一些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综合创新先行先试的“郑州模式”,探索出一些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老龄化应对措施,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经验。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点联系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任执行副组长,分管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的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委社治委、市委老干部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事管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城建局、市大数据局、市教育局、市金融局、市医保局、市工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科技局、市交通局、市住房保障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城管局、市园林局、市林业局,市残联、市消防支队等主管部门为成员单位,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导落实,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和重大项目,形成统筹推进的工作合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

  (二)明确责任机制

  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民政、卫健做好统筹牵头工作,依据工作方案制定具体行动计划、强化工作职责、明确时间节点,建立与相关部门、地区多方联动的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试点工作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梳理政策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工作台账和工作响应机制,明晰工作思路和推进措施;各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加强调查研究,制定本部门的落实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工作进度和责任主体,确保各项试点任务落到实处。

  (三)完善政策支持

  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支持养老服务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养老服务良好发展环境,形成有利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合力。考虑全市老年人口持续增长实际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统筹各项资金,加强政府财力投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支持我市养老事业全面发展。

  (四)强化督导评估

  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点联系城市建设工作列为市政府重点督办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各成员单位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开展动态管理和督导评价,对推进工作不力的,采取约谈、通报等方式督促整改落实。建立方案实施动态监测机制,科学设置评估指标体系,健全第三方评估机制,对方案实施情况开展综合评估和专项评估,及时准确掌握方案实施进展情况,及时评估试点成效,总结和推广试点经验,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