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智医药: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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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2-14 06:39

(原标题: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49 证券简称:睿智医药 公告编号:2024-70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为更好地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规范化需要,经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审计需求等实际情况,结合市场信息,拟变更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安永华明沟通无异议后,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选聘,公司拟聘任立信为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3、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为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立信2023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3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45家。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起诉(仲裁)人 被诉(被仲裁)人 诉讼(仲裁)事件 诉讼(仲裁)金额 诉讼(仲裁)结果 投资者 金亚科技、周旭辉、立信 2014年报 尚余1,000多万,在诉讼过程中 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投资者 保千里、东北证券、银信评估、立信等 2015年重组、2015年报、2016年报 80万元 一审判决立信对保千里在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14日期间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对投资者所负债务的15%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12.5亿元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75名。

项目 姓名 注册会计师执业时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时间 开始在立信执业时间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 孙慧敏 2015年 2008年 2024年 2024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张银娜 2020年 2017年 2022年 2024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邢向宗 2008年 2007年 2024年 2024年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立信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审计费用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2024年度财务审计费用200万元,同比下降22.48%,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2024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下降主要原因是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公司综合考虑了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报价、执业记录、服务质量、人力及行业经验等多个评价要素,参考市场定价原则,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所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3年,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安永华明及立信进行了充分的事前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后续沟通及配合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资质及业务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专业胜任能力、经验和资质,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同意变更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充分、恰当,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要求,立信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因而一致同意变更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为一年,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4、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核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