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汇总!咸阳市各区县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奖补、申报认定标准及科小评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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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2-11 19:51

咸阳市企业朋友们,小编今天整理了咸阳市各区县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相关内容,如果有咸阳市秦都区、杨陵区、渭城区、三原县、泾阳县、乾县、礼泉县、永寿县、长武县、旬邑县、淳化县、武功县、兴平市、彬州市企业朋友想要申请项目的,可以联系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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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各区县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奖励补贴政策

1、咸阳市:加大市级财政投入,对首次通过国家评价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2万元奖励。

(政策支持:咸阳市科技型企业三年倍增计划实施方案(2022—2023年))

2、渭城区:对注册地和纳税地在渭城辖区的企业,从2022年度起,被纳入渭城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库且首次通过国家评价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1万元奖励。

(政策支持:渭城区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3、三原县:加大县级财政投入,对通过国家评价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1千元奖励。

(政策支持:三原县科技型企业三年倍增计划实施方案(2022—2023年))

4、杨陵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按照上年度研发费用5%给予补助,最高补助5万元;对科技型农业企业,补助标准提按10%、最高10万元。

(政策支持:杨凌示范区支持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农业板块建设若干政策)

 

咸阳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依托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其转化为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中小企业。申请入库的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陕西省境内的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

2.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3.企业所在行业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范围,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的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

4.企业在上一会计年度及当年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严重弄虚作假和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在上一会计年度及当年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二)直通车条件

符合上述评价条件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

1.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2.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

3.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4.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咸阳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流程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坚持统一规范、服务引领、放管结合、公开透明的原则,采取企业自主评价、省级科技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科技部服务监督的工作模式,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依托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进行。评价工作流程示意如下:

(一)注册登记

用户访问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选择服务事项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点击我要办理登录办理。

(二)自主评价

1.信息填报。注册成功的企业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点击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事项办理入口按钮,按要求在线填报《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自主进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企业填报信息及上传文件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2.企业自评。企业填报信息和证明文件齐全且自评结果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的企业可提交《信息表》,并应同时上传有法定代表人签章和加盖企业公章的《信息表》扫描件单页。企业对所填报信息和上传文件的准确、真实、合法、有效性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三)信息确认

各评价工作机构(即各地区科技主管部门)在线对辖区内企业提交的《信息表》及相关附件内容是否完整且符合要求进行确认,形成《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审核表》。

《信息表》内容完整且符合要求的,确认通过,在线提交至省级科技主管部门;信息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的,在线通知企业进行补正后再行提交;《信息表》中内容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予通过。

(四)名单公示。省科技厅实行严标准、快审核、勤公示的工作机制,适时生成各批次公示文件,同步在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和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官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

(五)入库公告。在公示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公示无异议和经核实排除异议的,由省科技厅赋予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并在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网站和省科技厅网站公告。入库登记编号自取得当年全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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