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开代理记账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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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2-10 14:28

基本信息

事项编码   11110106MB0210542B3113249199000   服务对象    
实施主体   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行使层级   区级  
所属机构   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南苑路7号(南三环木樨园桥西南角)一层综合受理窗口  
受理条件   如果您要开一家代理记账公司,请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1、 首先应具有一处已完成经营/办公地址备案的经营场所,工商注册时不能使用虚拟地址。若尚未申请营业执照,请前往北京市企业登记“e窗通”服务平台(https://ect.scjgj.beijing.gov.cn/index)办理营业执照、公章和涉税事宜。 2、 若已有营业执照或社会信用代码,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机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为依法设立的企业;(二)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3名;(三)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且为专职从业人员;(四)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3、 携带材料清单要求的材料前往政务大厅,在政务专员的指导下办理其他业务。 政务专员将材料交各部门并联审批,通过后联系您领取。 4、 若代理记账公司经营面积大于300㎡且装修费用大于100万元,请在装修前自行登录北京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申请施工许可;装修完成后请自行登录上述网站,选择在线办事中的在线申报→住建委→市、区住建委,选择“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进行申报。最后,您的经营场所在开业前要符合消防验收标准,并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才能申报消防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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