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财政部代理记账行业监管服务平台审批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规定,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于2024年10月28日作出准予深圳市峰盛企业会计代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670659026)执业许可的决定。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该代理记账机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代理记账机构名称:深圳市峰盛企业会计代理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670659026
三、代理记账证书编号:DLJZ44030720240197
四、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五、业务负责人姓名:吴美红
六、所在地区: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
七、工商注册登记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万科城社区居里夫人大道神舟电脑大厦7F712
八、是否自贸区机构:否
2024年10月28日
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